哥白尼式的革命 · 哲學和科學中的方法 [1] [2]
通過從指派給我的主題出發,我已經表達了對反極權主義、自由運動的贊同。我不會試圖給出一個程序,這也許是最近似於我會談到的這個主題。我想說的東西,不妨被解釋成是對一些條件的陳述;這些條件,任何沿著指定路線的程序都必須給予滿足。我可以從以下這個說明來開始討論這些條件,即我準備著手的問題是雪梨·胡克在其論文的最後一點談到的:那些接受了經驗的觀點和實驗的方法、充分和明確地發展一種能使用於社會科學各個方面的方法而又沒有徹底地發展它的人,他們的相對失敗,在於沒有在兩種科學的基礎上彼此一致地適應和應用它。換言之,我認為,在形成一個程序的過程當中,必須滿足的首要條件是:把簡單性視為職責,認識到方法問題的根本重要性,並嘗試明確地發展這樣一個非權威性、非先驗的經驗方法的基本結構。
如果我可以參考一下我在以前一次演講中說過的一些東西,那麼,自由主義者們如此敏銳地察覺到權威體制那壓抑、腐敗以及有害的工作,以至於他們自然地、幾乎必然傾向於帶著懷疑去看待權威本身的那些原則。但是,如果我們把權威看作在信念和行為的形成中對某種指導原則的需要(在我看來,這種看法是合法的),那麼,權威的缺失就意味著混亂和困惑,而這恰恰就是如胡克博士剛才所說的被極權主義者得手的原因,因為如此眾多的人民不會無限期地忍受他們的信念和行為沒有任何一種原則。所以,在我看來,問題在於:首先,要認識到方法對於任何非教條主義的運動來說,都是權威之源;其次,對這樣一種方法的充分發展,它有足夠的權利被視為權威,以便能夠在它的應用中自我創新、自我發展。當然,也有一些好的形式的極權主義是例外——與那些我們認為是壞的比較起來,我們認為它們是好的。當然,我們不會完全那樣地把它用在自己的身上;但是,當我們看到有權威力量活躍起來並獲得權力的時候,建立另一個權威力量來超越和反對它們,就是一個非常自然的人類傾向。所以,我要再次強調這個事實,即我沒有看到有什麼道路,從長遠來看能在根本上滿足不同形式的極權主義的要求,除非是在科學方法的發展中。當然,它不是在自身中得到發展,而是與它在各種社會科學研究中的使用有關;而且(先提前講一點,我將在結束時再簡要提到)具體是作為這樣一種方法,據此,存在著對假設和可能性選項的需要。就我所能看到的而言,這是抵抗教條主義唯一的終極保護。甚至即使是物理科學,儘管有這樣的事實:多種假設的形成是它的技術的一部分,卻也可能深受一種牛頓主義正統(實事求是地講,它令某些選擇不被許可)之苦。也許這是對的,在那個時期,幾乎沒有任何理由來製造它們(其他的選擇——譯者注);但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那氛圍卻肯定是令人沮喪的。然而,我們知道,當另一種物理學假設被認可為合法的時候,它就得到了發展。
下面不談自然科學,而來談談流行的信念、教義、概念或觀念。我想,我們都會同意說,在社會領域中,在思考可供選擇的對象上,有很大自由發揮的餘地。不僅僅是我們在政客中發現的公開的黨派偏見,以及在宗教教義中明顯的宗派主義;而且甚至更為潛在有害的是一種無意識的、未發展的黨派偏見,它甚至反對考慮任何路線的、尚未取得預先滿意度的思想或行為的可能性。我很喜歡卡倫(Kallen)博士說到的關於兩個大洲的東西,而沒有將它與研討會相聯繫。所有的教條主義,在其本質上都是一種稀缺的經濟(economy of scarcity),在形成假設和形成令人愉快的、可供選擇的觀念上的不足。而另一方面,任何自由主義的信條則必定是一種充足的經濟,在發展假設的這一自由上。我有點進退兩難:如果我不給出任何舉例說明的話,我的言論就顯得相當刻板;而如果我給出舉例說明的話,例子就會把注意力從原則上引開。然而,我想沿著雪梨·胡克的路線來進行說明,而不要求他為此解釋負責。馬克思已經使我們非常熟悉這一觀念:每一個經濟的、法的和政治的秩序都發展著自己的內在矛盾,而那些矛盾最終會廢除那個體系,導向其他的東西。不過,關於那個事實,我不是很喜歡用「矛盾」這個詞。在我看來,和實際的社會條件相比,它更適用於命題——但那是一個次要的方面;任何政體確實發展著許多內在的衝突和矛盾,並且傾向於逐步或突然地更改那個體系,最後產生另一個體系,這在我看來很有歷史感。但也許是受到黑格爾的影響,這一辯證法被正統解釋得非常死板。它僅僅是一個正題和一個反題,以及一個根本的矛盾。
好了,在我看來,那就是一個在社會和政治問題上的不足經濟的例證。至少有這樣的可能性,存在著很多的矛盾力量——不止一種矛盾,而是很多在不同方向上推動著的力量;這些力量衝突導致各種不同的結果,由此,我們不得不考慮很多可能性。
我由此繼續想說,首先將它放在一種或許自相矛盾的方式上來加以考慮:歷史上的自由主義或自由主義傾向(暫且使用這個詞)的巨大弱點就在於,它有一種致力於可供選擇的可能性、當建立起它們的時候卻急於停下的傾向,類似於只跟一種充足經濟(economy of abundance)的前景墮入愛河;或者從消極方面來講,就是在考慮條件方面的失敗——在那些條件之下,決策不僅是客觀的,而且是在可供選擇的可能性之下成其為客觀的。現在,如果考慮一下科學方法發展得很好的物理學領域,我們就會發現,他們是從建立起可供選擇的假設開始的;但那只是一個開始。它沒有被當作一個美麗的景觀而被觀賞,而是一種明確問題的方法、一種為了解決問題必須加以實施的方法。換言之,這是條件的自由,是對即將開展的行動條件的定位和描述,它遲早會結束,也許早一點,也許晚一點,並使人們就那具體的選擇項作出積極的決策。
現在,在我看來,這個早期的自由主義縱覽了我們所認為的可供選擇的可能性;而誠如其——至少是非直接地——所指出的,自由主義者們傾向於把個人解放以及從教條主義掙脫出來的解放感當作最終目的,而不把它看作一個號召,一個急迫的、要求繼續為之做點什麼的號召。在我看來,這給了自由主義軟弱無力的名聲,並將智力上的容忍——這本是積極的事實,觀念和假設就在這樣的自由中形成——變成一種道德態度。「好了,幾乎任何事情都可能是正確的,這是一個美好的世界,有著各種不同的風景。所以,我們不要為了任何特別的事情太過激動吧!」如此一來,這整個的概念看上去怎麼都不像激進的社會改革。
下面更明確地來談談社會科學的問題。對於程序和實驗來說,在我看來,有兩條主要的路線。其一,當然就是概念形式主義(conceptual formalism)或形式主義的理性主義(formalistic rationalism)。我不想在這上面多作停留。環顧一下,我相信,在這些領域中,不會有太多的文獻。在我看來,那個特別是由年輕人發起的運動,很明確地遠離了政治經濟學、政治和法律中老的正統概念。但在這個反應中,我認為,那個趨勢可以叫作盲目的經驗論——它認為,社會研究的任務就是由收集、歸類和對號入座(pigeon-holing)來實現的;有時候,那足夠數量的事實簡直像是金庫中的安全存款——是一種對事實調查(fact-finding)的崇拜。當然,作為對老的概念方法的反對,或是對任何科學方法而言,事實調查都是一個必要條件;但作為社會科學中的方法,從技術上來講,它實在不是一個充分條件。很少有技術能比這件事更重要:辨別什麼是事實,或者使我們一看到某個社會片斷就認出它來。有人說,你這是在發展辨認事實的技術。我們幾乎能從任何東西中製造出事實來,哪怕是那種最混亂的材料。我說,理性主義學派在堅持赤裸裸的事實方面是相當正確的。我聲明,赤裸裸的事實甚至都不是自我同一(self-identified)的,我們必須有某種觀念的概念結構來進行組織和定位。但是我認為,這些理性主義學派完全是錯誤的,甚至錯得可怕,可怕在它們的後果上。它們沒有意識到這一組織有兩個觀念,而且只有當這些觀念在操作上被任用時才能實現。我這樣說的意思是:他們要指導的實際行動除了在假想中以外不可能有效,因為他們用的觀念僅僅是觀念,不包含對特定行動路線的鼓動和指引。這導致我建議說,這個程序發展的一個條件是:要考慮具有一些操作形式的觀念類型,亦即我們按其行事的觀念,它們真正能產生某種社會差異,一種可被辨別的、意義重大的差異。現在,就我所能見到的而言,單純的事實調查之所以在社會科學中有大的爆發,其根本原因是在這件事上的失敗——即致力於被大街上的人們或科學範疇之外的人民稱之為社會問題的東西,以之來說明社會問題。對普通人來說,一個社會問題就是在實際條件中的一些麻煩,一些經驗、矛盾、衝突和需求——戰爭對絕大多數的人民來講,是一個問題、一個巨大的社會問題。沒辦法得到足夠吃的,是一個社會問題。農民無法為他們的莊稼賣個好價錢以便維持生計,這個困難是他們口中的社會問題。
在我看來,很多在「社會」的專業意義上被稱為社會問題的問題,都是自設的問題。一個博士生——我不是說一個教員,而是指一個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認為他自己的演示可以產生一個好問題;由此就成了一個研究議題,成了面向一百個人的一個問題;然而,它跟任何要求行動的問題以及為了解決問題而組織的行動沒有關係。那麼,除了事實調查之外,還有什麼可做的呢?換言之,我不認為事實調查已經過時——它僅僅是一種智力導彈——我想,它是任何未能將社會問題與行動問題、與只能由行動來解決的問題聯繫起來的程序的必然結果,所以不能根據行動問題來收集事實並形成觀念和假設。
我接下去想要引用的東西不是特別相關的,但我不想失去任何機會來為蘭斯洛特·霍格本(Lancelot Hogben)的這個小冊子——《從理性的撤退》(The Retreat from Reason )作宣傳——它只賣一個先令,價值卻遠遠大於那個價格。在他的討論中(他的「退出理性」不是退出理性主義意義上的理性,而是退出知性。同樣的事情,我們今天也在此討論),從理性撤退,是我們為在教育人的方式上固有的二分法所付出的代價,以及所遭受的懲罰。對政治家和作家的訓練,並沒有給他提供塑造他生活於其中的這個社會的技術力量。科學家和技師的教育,令他們對由自己的活動所造成的後果無動於衷。
除此之外,這也覆蓋到教育方面,正好是我試圖要強調的地方。社會的實際領導者、統治者、最有影響力的人們(媒體人、國會成員、內閣以及任何其他的官員們),當然(儘管有臨時的智囊團)不會太為由理智形成的觀念、意識形態和方法而煩惱的。再者,名義上與那個領域有關的知識分子、科學家也沒有對他們研究的社會問題表現出敏銳的意識,沒有對將其研究與實際的社會問題聯繫起來有強烈的反應。當然,這不是事實的收集,它不必如此。但是,在以下二者之間有著巨大的差異,一個是僅僅收集事實,一個是採擷已經被社會所感覺到的某個問題,而後研究何種事實能真正讓我們得以可操作地對付那個問題,繼而在能得到那些計劃的地方開始工作。
好了,現在還有一件事,或者是兩件事。在社會科學中所做的大量工作還有另一個方面,在我看來,就是這個聯合的直接後果,即從實際社會問題[普通意義上的社會問題,而非匹克威克式(non-Pickwickian)的社會問題]中來的工作和工作方法,與跟社會政策的決定有關的研究行為的聯合——當然,這實際上就是我一直在講的東西。這一下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社會科學中的人們會選擇那個領域了。黨派之爭的壓力如此之大,以至於智力活動的純淨和純潔性在多少有點像僧侶似的中立、迴避、遠離任何實際問題的策略(在此策略中,相當容易地保持公正性和科學的態度)中,才能得到最好的保護。
還有一點,即在事後(ex post facto)把自然科學概念拿到科學方法之意義的社會領域中來的傾向。當然,我不需要再說什麼科學方法在數學和物理領域已得到更徹底和充分的發展。那些科學享有巨大的威望。這可能是做作的(factitious),但在根本上非常有害。然後就產生了這樣一種觀念,即為了成為科學的,在經濟學、社會學諸如此類領域中的調查研究都僅僅需要援引那無疑地被應用在其他科學中的科學方法,否則,它們就是不科學的。這在我看來又是一個自然的結果,不僅是自然科學領域的威望的結果,而且是研究與社會行為問題以及社會問題之形成相分離的結果。就這樣說吧,如果社會科學的問題確有任何的獨特之處,不同於自然科學的問題,那麼,這個事實將如何被發現呢?一個獨特的特性又將如何被真正地發現,或者一個什麼樣的獨特之處會被發現呢?我只看到一個方法。你不能僅靠爭論和用純理論的討論來指出社會科學問題中確實的差異。這樣,其他人可以從另一邊回來。但是,如果事情是在社會政策和社會行為之類社會科學中的研究,那麼,在我看來,社會科學的問題不同於自然科學的獨特性必定會出現並且明顯地出現,而你就有條件在社會領域中使用自然科學的材料和技術,並且不必放棄社會科學的自主性。我預計,這種結果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但在自然科學中卻是一個事實。我有根據地說,這是我們所擁有的,定義什麼是「自然的」的唯一方法——按照定義和描述,它外在於人類文化。但是,當我們談到社會科學問題時,會牽涉它(自然),而它也會牽涉我們。如果認為我們可以通過把社會分離出來,觀察它並記下所看到的東西而得到社會科學,那就錯了。那是社會科學問題的本質特徵,它試圖為了科學的純淨和純潔性而消除所有來自社會科學的價值判斷。這在我看來,不僅是消解人類對它的興趣的最可靠方法,而且最終是只得到偽事實而非真正事實的方法。好,最後一點也是我最先提到的一點。
根據不同社會領域中的工作者之間的合作與轉換,哲學家當然不能告訴學生:關於法律、經濟學、社會學和政治學,他會使用什麼研究技術。那些東西就像所有的技術一樣,必須由那些正在做這個工作的、在這個領域本身之內的人來發展。但是,上一次——幾個星期前——我有機會考慮哲學問題,我講到了人的統一性。所以,如果我回顧上一次的哲學思考並說經濟人(the economic man)不再像它曾經所是的那樣流行了(至少從用詞上說是這樣),你們要原諒我。我並不完全肯定「經濟人」是不是確實從思維中消失了,但在某種意義上,我們有經濟的人,我們有政治的人,我們有法律的人,我們有心理學的人,而也許最難定位的倒是「人」;但我們仍然有倫理的人、政治的人、原始的(primitive)人、生物學的人、歷史的人,等等。
我們現在都知道,專業化是絕對必要的。但是,我沒有看到,社會科學如何才能有我相信它們應該有的社會效果;而我更沒有看到,它們如何才能成為反對獨裁主義的一支好的軍隊,而不僅僅是一件戰鬥武器,除非他們以某種方式發展出(照我說來)一種更自覺的合作;但更多的被使用的方法和得到的結論轉換——它們帶來某種更巨大的、方法上的聯合,並由此而帶來一種更巨大的、在學科專業化的結論之間的相互一致——也是必要的。這是一件怪事:任何專門領域中的工作者最不願做的,就是他覺得沒有責任將一個領域中的結果和其他領域的結果進行核對和整合。所以,儘管我儘可能避免指定一個程序這樣的問題,我還是要說,在實踐方面的程序的本質是這樣一件事,即它關乎更大的相互理解,關乎更多對於可能存在方法和結果上的聯合的地方的考慮,關乎不同社會領域的工作者之間的可譯性(translatability)——我不想在那裡為哲學作專門的辯護,因為從我自己的觀點來看,哲學和心理學一樣,最終都是社會研究領域中的一門學科。
(徐志宏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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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選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17卷,第367頁。
[2] 杜威在哲學和科學中的方法研討會上宣讀的論文,該研討會舉辦於紐約州紐約市社會研究新學院,1937年5月22—23日。速記報告,保存於紐約州紐約市依沃猶太研究所(Yivo Institute for Jewish Research),第95號文件夾,霍拉斯·M·卡倫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