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白尼式的革命 · 人的本性是變的嗎? [1] [2]
我已經得出結論:那些對我在這篇文章的標題所提的問題給出不同回答的人,其實說的是不同的事情。然而,這種說法本身太過簡單,逃避了問題,所以無法讓人滿意。因為只要一個問題是實踐問題而非純粹的理論問題,那麼,它就是一個真實的問題。我認為,對此恰當的回答是:人的本性的確是 變的。
就問題的實踐意義來說(我的意思是:無論這個問題是否重要,是否根本),人們的信念以及行為已經發生了改變,並且還會繼續發生改變。但是要以恰當的方式提出這一問題,我們就必須首先認識到在何種意義上人性是不變的。我認為,沒有證據表明:自從人成為人時起,人類的內在需要 (need )已經發生了改變,或者在今後人存在於這個地球上的時候,人類的需要將會發生變化。
用「需要」一詞,我的意思是指由人的身體構造決定的人的內在要求(demands)。比如,對飲食、對行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構成了我們的存在,因此無法想像在何種條件下,這種需要會停止。我認為,還有其他一些並非直接的物理因素,同樣植根於人的本性中。我想作為例子提出來的,是諸如某類交往關係的需要、展示能力的需要、用自己的權力控制周圍環境的需要;為相互幫助而與同伴合作的需要,以及彼此爭鬥競爭的需要;某種類似審美表達和審美滿足、領導與被領導等的需要。
無論我挑選的例子是否恰當,只要認識到這一事實,即某些性向是構成人性整體的一部分,如果它們改變了,那麼人性便不復存在。這些性向過去被稱為本能。現在的心理學家對於「本能」一詞的運用,比過去更加謹慎。然而,與人性具有自己的特質這一事實相比而言,用什麼詞來稱呼性向並不重要。
在認識到人性結構中的某種東西是不會改變的這一事實之後,我們很容易由此而得出錯誤的結論。我們假設,這些需要的表現形式也是不可改變的。我們假設,這些我們習以為常的人性表現形式是自然而然的,而且是不能改變的,正如產生它們的那些需要一樣。
對於食物的需要是如此必不可少,如果一個人拒絕吸收營養,會被認為是精神失常。但是,渴求並且攝取何種食物,卻是一種同時受到物理環境和社會習俗影響而習得的習慣。對於當今的文明人來說,食人肉完全是不正常 [3] 的事情。不過,它卻曾被人們視為正常的,因為它被社會允許甚至被給予高度評價。同樣,有一些得到公認的故事,說有些人需要得到這樣一些人的支持,因為他們不習慣而拒絕味美且有營養的食物;那些陌生的食物是如此「不正常」,他們寧可挨餓也絕不吃這些東西。
當亞里士多德說奴隸制是自然的時,他是為整個社會體制同時也為他自己辯護。他認為,在社會中廢除奴隸制的企圖是改變人性的無意義的徒勞,因為本性是不可改變的。根據他的觀點,成為主人的欲望,在人性中是根深蒂固的;而且,有些人生來就有內在的奴隸的根性,解放他們就是對他們人性的暴虐。
據稱,當社會變革作為生存條件的改善和提高而出現時,人性是不會改變的。當被提議的制度或者各種條件的改變,與現實存在的制度和條件尖銳對立時,人們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說法。如果保守派更明智一些的話,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應該把反駁建立在習俗的慣性上,建立在習慣一旦獲得就抗拒改變上,而不是建立在人性的不變性上。教一條老狗耍新把戲很難,讓一個社會接受那些與原先主流相悖的風俗就更難。這種類型的保守主義會深思熟慮,而深思熟慮會減緩想要實現的那些變化的速度,而且要弄清如何才能以最小的衝擊和混亂而引入他們想要的變化。
然而,幾乎沒有任何一種社會變革不遭到反對,這是因為變革與人性本身相悖。主張一個無需食物、無需水而能運作的社會,是這一類型中極為少數的例證之一。建議塑造一個無共棲的共同體,有人提過這樣的建議,這樣的共同體也曾一度存在過。但是,它們與人性是如此對立,因而不可能長久地存在。這些例子大概就是唯一完全站在人性不可改變的立場上反對社會變革的例子。
戰爭是最古老、最為社會所重視的人類慣例。爭取持久和平的努力常常招致反對的理由,就是基於人是好鬥的動物,好鬥是人無法改變的本性。過去和平運動的失敗,可以作為此觀點的論據。然而事實上,就像古代人認為奴隸制度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一樣,戰爭也不過是一種社會樣式。
前面已經說過,我認為,好鬥是人性的構成部分。但是,我同樣認為,這些與生俱來的特性的表現形式,會在習俗和傳統的影響下發生改變。之所以存在戰爭,並不是因為人好鬥的本性,而是由社會條件和各種力量所致,幾乎可以說,是社會條件和各種力量迫使這些「本能」大行其道。
存在大量可以滿足好鬥需要的其他通道,存在其他尚未被發現或被開發的通道,它們同樣可以滿足人好鬥的需要。存在著與疾病、貧窮、不安全感、不公正抗爭的戰爭,在這些戰爭中,無數的人已經發現了施展他們好鬥性向的充分機會。
這一天也許十分遙遠,那時候,人們會結束通過自相殘殺而滿足他們好鬥的需要;那時候,人們會在協同抗擊人類共同敵人的努力中表達這種好鬥的需要。但是,困難在於某些已經養成的社會習俗的持續性,而不在於人的好鬥需要是不可改變的。
好鬥和恐懼是人性與生俱來的要素。但是,憐憫和同情也是人性與生俱來的要素。就如我們自然而然地以刺刀相向和打機關槍一樣,我們也「自然而然」地為戰場派去護士和醫生,以及提供醫療設備。在早期,好鬥和打仗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因為戰爭的進行多半是肉搏。對於今天的戰爭來說,好鬥只發揮了很小的作用。一個國家的公民並非出於本能而憎恨另一個國家的公民。當他們彼此攻擊時,並不是近距離肉搏,而是遠距離地朝著素不相識的人狂轟濫炸。在現代戰爭中,憤怒和憎恨隨著已經開始的戰爭而產生;憤怒和憎恨是戰爭的結果,而不是戰爭的原因。
持續一場現代戰爭,是一種艱苦卓絕的工作;它必須激發全部情感的反應。我們要徵集宣傳鼓動以及有關敵方殘暴行徑的故事。除了這些極端的方法,還要有特定的組織去提高哪怕是非戰鬥人員的士氣,就像我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看到的那樣。而士氣在很大程度上,是把情緒保持在某一水平;不幸的是,更容易被激發的是恐懼、仇恨、猜疑等情緒。
我不會嘗試武斷地給出現代戰爭的原因。但我認為,任何人都不能夠否認,戰爭是由社會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心理原因引起的,儘管心理訴求在激發人們渴望戰鬥並保持鬥志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我認為,沒有人會否認經濟因素在戰爭的社會原因中所具有的影響。然而,要點在於不管社會原因是什麼,它們都是傳統、習俗以及制度組織的社會作用,而這些因素屬於人性可變的表現形式,而非不變的因素。
我以戰爭為例,說明了人性中的不變因素、可變因素以及它們與社會變革計劃的關係。之所以挑選戰爭,不是因其簡單,而是因為它在影響持久的變化上極其複雜。要點在於是社會力量而非人性中固定不變的因素所設置的障礙,確實不時地發生著變化。和平主義者單純地呼籲用同情悲憫來達成和平目的的嘗試終究失敗,也表明了這一事實。儘管我也說過,友善的情感同樣是人性中固定不變的要素,但其表現的途徑取決於社會條件。
在戰爭爆發時,各類友善的情感會呈爆發狀態。同情、幫助有需要的人的願望,在戰爭中會非常強烈,這些情感就像看到或想到巨大災禍臨頭時一樣。但是,可以對它們的表達因勢利導;將它們限制在支持我們一邊。它們與反對另一邊的狂熱與恐懼的症狀同時出現,即使它們不總是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至少也常常同時出現在一個共同體中。因此,那些訴諸人性中友善因素的和平主義者最終失敗的原因就在於,他們考慮這些因素時,往往忽略了社會和經濟力量的作用。
威廉·詹姆斯在一篇叫作《戰爭的道德因素》(The Moral Equivalent War)的論文中作了偉大的貢獻。該篇論文的標題恰恰傳達了我正在說明的要義。某些基本的需要和情感是固定不變的;但是,它們可能找到與它們現在所採取的方式極為不同的表現形式。
當經濟制度和經濟關係發生根本變化時,會引起更加激烈的爭論。關於進行這類徹底改變的建議,在我們這個時代隨處可見。另一方面,這些建議所遭遇的反對意見是:改變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們牽涉人性是不可改變的。對於這種反對意見,渴望變革的支持者很容易地回答道:現行的體系或者它的某些方面與人性相悖。因此,這種論證無論正面還是反面,都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之上。
事實上,經濟制度和經濟關係在人性的表現形式中,對變化是最為敏感的。歷史就是這些變化鮮活的例子。比如,亞里士多德曾認為,支付利息是不正常的。中世紀重申了這一教條。所有的利息都是高利盤剝,只有在經濟條件改變,利息的支付成為一種習俗,並在那種意義上成為一件「正常的」事情之後,高利盤剝才有了現在的含義。
在某些時代和某些地方,土地為公共所有,土地私有權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事情中最為荒謬的事情。在另一些時代和另一些地方,所有的財富都為一個領主所有,如果某個臣民取悅於他,那麼,那個臣民也可以擁有財富。在現代金融和工業生活中,整個信用體系如此根本,這是一項現代發明。個體負有有限責任的聯合股權公司的發明,是對早先財產事實和財產概念的極大改變。我認為,占有某物的需要是人性中固有的因素。但是,假設1938年美國的所有權體系及其與之相交織的法律和政治支持,是內在的獲取和占有性向的一種必然的和不可改變的產物,那麼,這要麼是無知,要麼是純粹的幻想。
法律是人類制度中最保守的;通過立法和司法判決的累積而影響它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有時較慢,而有時則迅速。工業和法律制度的變化,反過來影響人性的表現方式發生變化,而這又帶來進一步的制度變化,帶來人與人的關係的變化,如此循環,以至無窮。
正是由於這些原因,我說,那些(即使是深刻的)認為由於人性是固定不變的,所以改變社會的建議是不可能實現的烏托邦的人,混淆了抗拒改變習得的習慣與改變與生俱來的人性的不同。生活在原始社會的野蠻人,比文明人更近乎一個純「自然的」人。文明本身就是改變了的人性的產物。但即便是野蠻人,也受到大量部落習俗和流傳信念的約束,而這些約束改變了他的本性。恰是他所習得的這些習慣,使他轉變成一個文明人會如此困難。
另一方面,改革的激進派卻忽視了既有習慣的力量。在我看來,他關於人性不確定的可塑性是正確的。但是,當他認為,欲望、信念和目的的模式並不具有可以與處於運動中的物理對象相提並論的動力因素,也不具有可以與處於相對靜止中的同樣物體相提並論的慣性,即對運動抗拒時,他是錯的。大部分時間是習慣而不是原初人性,使事情如其在過去那樣繼續地運轉。
如果人性是不可改變的,那麼就不會存在像教育這樣的事情,而且所有試圖教育的努力都註定要失敗。因為所謂教育的含義,就是要改變人與生俱來的本性,以形成新的思維方式,新的情感、欲望和信念方式,而這些對於人的原始本性來說是外來的。如果人的原始本性無法改變,那麼,我們就只有訓練而沒有教育。訓練和教育相去甚遠,訓練只是意味著獲取某種技能。與生俱來的天賦可以被訓練得更高效,但卻沒有新的態度和傾向的發展;而教育的目標,就是新的態度和傾向的發展。這就像一個音樂家能夠通過練習獲得更高的技巧,但他的音樂鑑賞力和創造力卻不能從一個水平提高到另一個水平。
因而,關於人性不變的理論在所有可能的學說中,是最令人沮喪和悲觀的一種學說。如果它是一種邏輯的推演,那麼,它就是一種宿命論。「自出生以來」,其武斷性賽過最僵硬的神學教條。因為根據這種理論,人一生下來是怎樣的,以後也就是怎樣的,除了像雜技演員給予與生俱來的肌肉系統的那種訓練之外,我們對此不能有任何作為。如果一個人生來就具有犯罪傾向,那麼,他將成為一個罪犯,並且一直是個罪犯。如果一個人生來就非同尋常地貪婪,那麼,他將在損害他人的情況下以掠奪為生,等等,不勝枚舉。我完全不懷疑人的自然稟賦存在各種差異。但是,我想質疑這樣一種觀念:他們宣稱個體只能有這樣一種固定不變的表現方式。要用大母豬的耳朵製作絲綢錢包,確實是困難的。但是,(例如)一種音樂的自然天賦的特殊形式卻要受到他所處的社會環境的影響。如果貝多芬生在一個原始的部落里,他毫無疑問也會成為一個傑出的音樂家,但絕不是創作交響樂的貝多芬。
在世界史上,某時某地幾乎所有可想到的社會制度都是人性具有可塑性的證據。這一事實並不證明所有這些不同的社會制度都具有同等的價值,無論在物質方面、社會方面還是文化方面。只要稍加觀察,就會發現,無不如此。但是,證明人性可變的事實顯示:在社會變革的建議中,應該考慮到態度。問題主要是:在具體情況下,人們是否想要那些社會變革。而回答這一問題的方式,是努力發現這些社會變革會帶來怎樣的結果。假若這種結果是人們想要的,那麼下一步的問題就是:如何以最小的耗費、最小的破壞和減少不必要的混亂而實現這一變革。
在尋找問題答案的過程中,我們需要考慮現有的傳統和習俗的力量,以及已存在的行為和信念模式。我們必須從中找出現在已起作用的何種力量能夠被強化以朝著想要的變革方向發展,以及如何逐步削弱向相反方向發展的各種條件。應該在事實和理性的基礎上,考慮諸如此類的問題。
以人性是固定不變的為由,斷言所設想的變革是不可能的;這將注意力離開了是否想要這一變革的問題,移轉到如何實現這一變革的問題。它把這個問題扔到了盲目情感和非理性力量的競技場。最後,這種斷言激勵了那些認為可以通過純粹的暴力手段而隨意進行巨大變革的人。
當我們關於人性和人與人關係的科學就像物理性質的科學一樣發展時,它們關注的主要問題就是如何最有效地改變人性。問題將不再是人性是否可以改變,而是在既定的條件下如何改變。這就是在最寬泛意義上的教育最根本的問題。因此,無論哪一種壓制或歪曲那些能在最小的損害條件下改變人類傾向的教育過程的東西,都會助長那些將社會陷於停頓狀態的勢力,從而鼓勵人們把暴力作為改變社會的手段。
(劉冰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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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選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13卷,第244頁。
[2] 首次發表於《扶輪社》(Rotarian ),第52期(1938年2月),第8—11、58—59頁。
[3] 這裡,杜威用的是「natural」這個詞。根據上下文呼應,應譯為「自然的」;但根據語言習慣,還是譯為「正常的」更好。而能譯為「自然」處,仍譯為「自然」。——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