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白尼式的革命 · 關於邏輯問題的筆記 [1] [2]
Ⅰ.對當代趨勢的一個分類 [3]
歷史具有諷刺意味的一個有趣例子是,康德在大約125年之前曾做過評論:自從亞里士多德以來,邏輯理論沒有後退或者前進一點點,邏輯理論似乎被終結和確定下來了。而今天學習邏輯的學生必須面對的最大困難是大量獨立而專門化的學說,它們是如此的種類繁多,以至於一個人幾乎不可能熟悉它們的全部,並且還暫時不考慮這些觀點中任何一個又包含它自身的多樣性。粗略地列舉這些不同的觀點和傾向(即使由一個相當不熟悉這其中一些領域的人來做這個工作)也許是有用的,至少可以用來確定在邏輯的進一步發展中所要面對的一些緊迫問題。因此,對於這些趨勢的粗略勾勒如下:
(1)形式邏輯 經院哲學傳統的邏輯。當然,它也是康德(錯誤地歸之於亞里士多德)認為已經完成和確定下來的形式邏輯。但是,康德對於思維之純粹形式特徵的這種立場,即認為純粹邏輯不涉及知識的任何對象或者內容,而只限於關於同一律和不矛盾律的分析一致性,是引發其他邏輯觀念興起並對其進行反抗的一個主要因素。 [4] 一個人越是嚴格地按照計劃使邏輯理論脫離於真理、信念和材料的證據價值,那麼這樣的邏輯就越發顯得空洞,心靈越會尋求其他的思維概念來作為另一種形式的邏輯之基礎。
(2)經驗邏輯 因此不可避免的是,當理性主義流派在它的學說中引入完全空洞的思維進程之時,經驗主義則竭力建立一個「經驗」的構成邏輯,並且以此作為實踐的和科學的真理之來源和保證。當然,約翰·斯圖亞特·密爾很清楚地宣揚:真正的邏輯所關注的是證據和證明的恰當性,關注的是信念的確認和不可信,總之,關注的是與非自明性的真理相關的所有程序。很少有什麼理智工作能夠像密爾的邏輯學那樣,完全滿足它所服從的那些期望,並且使它自身完全超越它的同代。自從密爾以來,經驗主義者在行動上(如果不是在語言上)重複著康德對於亞里士多德所說的:邏輯從此被終結和確定下來。 [5]
當前通行的教科書的趨勢是在自身之內把形式邏輯和經驗邏輯結合起來,好像它們僅僅是溫和地分割它們之間的領地,這種趨勢很好地說明了人類心靈的接受能力。假設思想有一個演繹過程和一個歸納過程,並且這兩個過程按照不同的規律來運作,以及假設形式的或三段論的邏輯恰當地描述了演繹過程,而經驗邏輯恰當地代表了歸納過程;這些假設提供了一個驚人的例子說明了人類心靈的自由而廣泛的主動性。這種主動性能夠使心靈適應甚至是直接對立的假設,只要這樣做能夠解決體系化和改造性的思維之糾紛。
(3)實在邏輯 (real logic )我用這個詞並不是假設這種邏輯理論是「實在的」,而其他的是虛假的;在還沒有一個公認名稱的情況下,我用這個詞語來表示一些趨勢,這些趨勢賦予思想本身以內容,並且它們最極端的表現是假定真理本身就是思想的完滿內容。當然,我在開始提到的歷史的諷刺是:正是康德的先驗邏輯結束了他所認為的邏輯的固定和確定之狀況。他所謂的先驗邏輯正是試圖表明在經驗之確定中思想所起到的積極作用,思想能夠預先給予它自身以正確和錯誤的區分。
這個類別包括了所有深受康德之判斷理論影響的人,康德的判斷理論包含只有通過特定的思想功能才可能實現的客觀綜合。因此,這個術語必須通過對比的方式才能被大量地使用。它包括幾乎所有不相信思想的純粹形式觀念而又不願意接受經驗主義的人。它指的是特定流派,而不是任何同類的或者確定的思想團體。其中最有名的著者包括布拉德雷(Bradley)、鮑桑奎、洛采、西克沃特(Sigwart)、馮特(Wundt),即使他們之間的差異也是同樣的巨大。
這前三個標題指的是那些足以被界定為邏輯思想之流派的運動。就是說,它們代表的理智觀點已經充分地意識到自身因而被明確地表述,並且意識到彼此之間的不相容。而我接下來將要列出的不僅是趨勢,它們是起作用的影響力而不是學說流派。因此,它們並不是彼此不相容或者與前面提到的三個趨勢完全不相容的。
(4)努力改變傳統的三段論和歸納邏輯,以便使它們與「常識」或者與科學探究的方法和結果保持更大的協調性。這些努力主要是從邏輯理論的公認術語開始的,試圖使邏輯理論的術語脫離經院哲學或者經驗主義觀點所帶來的附加含義;並且表明在不接受任何特定哲學觀點的前提下,為適應在實踐生活以及科學的研究和證明中起作用的邏輯,邏輯概念必須被解釋。對我來說,這個趨勢的最好代表就是艾爾弗雷德·西季威克(Alfred Sidgwick)教授。因為我希望用下一篇筆記來專門處理他的富有變革性的工作,因此在這裡不作更多的評論。
(5)數理邏輯 在這個類別中,有兩個傾向將要被注意到。第一個傾向是把邏輯作為數學來解釋和構造,另一個傾向是建立起數學科學的體系並把這個體系本身作為邏輯的恰當表現。大部分符號邏輯的體系是屬於前者。對於後者,我指的是那些由數學家本身所做的工作。數學家認為,數學科學不受數量概念的限制,而與以必然形式出現的或者處理必然結論的推理有關。我不是一個合格的數學家,不能進一步描述這個運動的特徵;但是,我確信,我可以大致無誤地把班傑明·皮爾士(Benjamin Pierce)的工作以及最近義大利皮亞諾學派的工作作為這個運動的範例。我認為,這個嚴格的邏輯傾向對於建立多維空間幾何學和現代數論,比對於外行人來說更具有影響力。在知識專門化的當前條件下,同一個人很難既熟悉邏輯理論之更普遍的和哲學的方面,又熟悉科學性數學的最新發展。我傾向於相信:一個很熟悉這兩方面知識、又熟悉最近的心理學的人,能夠為研究推理的邏輯提供非常大的幫助。在我們於這個方向有可能取得的成果方面,羅伊斯教授已經做出了引導性的工作。 [6]
在那些由於數學而對邏輯產生興趣的人中,可以作進一步的分類。其中一個流派似乎明顯或者隱含地堅持傳統的形式邏輯,並且通過使用符號讓它更加嚴格,因此執行更加嚴格的形式主義綱領,消除從語境中產生的含糊性,使邏輯公式更加具有緊緻性和連續性。
但是,在另一方面,皮爾士先生(如果我正確地解釋了他)相信數學性或者符號性表述的主要益處之一是:邏輯可以因此超越純粹形式主義的限制,並且成為一個有效的工具用來發展一個體系,該體系內在地涉及對於真理的尋求和對於信念的確證。
(6)心理邏輯 邏輯學和心理學是不是兩門相互獨立的科學,如果把兩者聯繫在一起是否只能同時毀掉它們?在對於這個問題沒有任何預判的前提下,我們可以注意到,人們對思維進程的心理學又重新產生了興趣。這個心理學的發展立即給予思維的一般性質以及它特定的不同現象以如此新穎和意義重大的解釋,以至於我們很難看清這個發展如何能夠持續下去,除非它能及時對嚴格的邏輯問題產生比較深刻的影響。例如,如果心理學家們能夠達到相當確定的共識,即思維一開始是以被阻止以及被延緩的行動為條件的,那麼似乎這樣的觀點就能修改邏輯理論的細節。詹姆斯教授把抽象等同於發生在興趣基礎上的選擇性功能,這種選擇性功能出現在所有心理過程中,以及他關於概念之目的論性質的理論。如果這兩點能被心理學所接受的話,那麼它們能夠為邏輯帶來某種道德性。舉一個看起來更加遠離邏輯學的例子,詹姆斯認為意識流包含一種獨立性和轉化性的節奏,並且必然地與之伴隨著或多或少的確定性(或者,同一個意思,或多或少的模糊性)之間的某種聯繫;這個觀點在心理學中必定是真實的或者虛假的,如果是真實的,那麼它必定會以某種方式改變邏輯學中關於思想的學說。
(7)與比較和普遍的語法相聯繫的邏輯 這並不是說邏輯學在它開始之時,即在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那裡,就是伴隨著以及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著對(思想體現於其中的)句子結構的分析。邏輯的工作不只是藉助於它對於語言的分析,即很多世紀以來一直在確定語法和語言研究的範疇。語言科學在實踐上沒有獨立的存在性,而是作為一個模式來表達在經典邏輯理論中已經得到承認的區分。但是,任何人都知道,在最近的100年中,語言研究已經進入它自己獨立發展的階段,並且在實踐上使自身脫離於從外部加給它的範疇之重負,這種重負是因為對語言現象更加膚淺的研究而產生的。我認為,邏輯再一次從廣泛而深刻的語言分析中進行借鑑的時候快要到來,並且是以意義深遠和重要的方式來進行,就像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借鑑有限的、明顯的可供利用的語言資料那樣。
直到現在,那些試圖把普遍語法和邏輯聯繫起來的人大部分已經服從於某種心理學。我並不想要對斯坦達爾(Steinthal)及其後繼者所提供的工作表示不滿意,但是,我認為他們試圖使語言學的結果與某種先在的心理學之框架 [赫爾巴托(Herbartian)派心理學]相契合,這使他們的努力受到很大的危害(在某種程度上,對於馮特來說也同樣如此)。如果語言學的學生自由地處理他們自己的資料,並且只把心理學作為工具來使用,進行他們自己的邏輯表達和轉換,那麼情況會好很多。我們可以毫不困難地從比較學派和歷史學派的現代語法學家那裡收集大量對於命題邏輯和詞項邏輯(即關於判斷和觀念的邏輯理論)來說具有重大意義的材料。
(8)邏輯和科學方法 當然,科學方法的地位總是對邏輯有著間接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的發生,在過去主要是因為那些已經是邏輯學家的人在構造他們的體系時努力地利用實驗科學的方法。我並不否認這種努力帶給邏輯的巨大波動,但是,我認為,當科學家獨立地表述他們的程序之模式的邏輯含義時,我們可以期待更多的成果。我們顯然正在進入這樣的發展階段。我們只需提到彭加勒(Poincaré)、玻耳茲曼(Boltzmann)、馬赫(Mach)這樣的名字。
Ⅱ.「觀念」一詞的含義
在這個筆記中,我要提出一些關於「觀念」一詞的意義之發展的結論,這些結論是從閱讀《默里牛津詞典》(Murray’s Oxford Dictionary )而來的。我相信我們會發現:這個詞的含義在現實中的連續性,會在我們面前呈現出一個思想的生活史;這個思想之生活史的呈現方式,和在任何動物的生活史中經歷的一系列形態變化一樣重要。
(1)這個詞原初的和主要的意義肯定是客觀的。這個詞是柏拉圖的 一詞的直譯。沒有心理學的含義,甚至沒有概念性的含義附屬於這個詞。觀念是精神性而非物質性的真實本質或者實體。但是,柏拉圖的觀念當然也是一種原型,如同範本或者模型所起的作用一樣。這個含義分裂出了主觀性的意義;並且這個詞進一步發展的歷史就是這種意義差別的演化,直到具備了完全的心理學含義;在發展中被取代的,不但是精神本質的最初的本體論含義,而且很明顯還有所有的客觀含義。
作為理念,完滿的原型可以引入(2)作為想要實現的客觀目的之概念的觀念,即「創造和構成事物的計劃或者設計」。在這裡,客觀的含義仍然是主要的。計劃或設計不是心理的;它指的是真實構造的現實計劃,這意味著某種像建築師的房屋設計一樣的東西。但是,現在有了一條很容易通向更加主觀意義的路徑,因為我們有了(3)作為計劃的觀念,這裡的計劃指的是意圖 ,即在被完成或者被執行的事情中獲得的意識態度。房屋的計劃不必是客觀的規劃,修建者根據這個規劃的說明而工作;它是一個房屋的觀念,這個房屋作為我們想要得到的東西以未成型的形式表現出來,而不必表現為確定的建造模式。但是,意志的含義很明顯地還是保留了客觀的含義;客觀性是目標,是對象。
(4)觀念在希臘語和英語中都是指形狀、形象和圖形。這個意義起初也是客觀的。例如,一幅畫是一個觀念。因此,我們引用了莎士比亞的話來說明這一點:
我還提出了你儀表非凡,心地光明,正如你父親一模一樣(right idea)。
現在把這種客觀圖像或者表象的意義與作為想要實現的目標或者意圖的觀念之意義相混合,那麼我們顯然得到了一個新的思想轉向。並且,這種混合在實踐中肯定會出現,因為在很多情況下,作為意圖的觀念(例如,持有修建房屋的計劃)肯定會表現為這個房屋的形象。通過這種混合產生了(5)可能是現在所流行的這個觀念的意義:觀念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任何東西的心理圖像或者表象。這個意義正是處在劃分主觀和客觀的界線之上。它是主觀的,因為圖像或者表象被認為是心理的,是個人生命所擁有的組成部分。但是,它的內容和關涉是客觀的,它是關於 某些東西的精神圖式或者畫像,它是心靈中而不是空間中的什麼東西 。例如,牛的觀念在理智世界中,正是牛在物理世界中所是的那個東西(至少對於素樸的意識來說是如此的)。觀念在存在上是主觀的,而在意義和價值上則不是主觀的。對於特定的目標來說,觀念和真實事物一樣有用,並且在特定情況下更有用。在事物是令人討厭的情況下,這個事物的圖像經常是便利的。如果這幅圖像有助於實現圖像通常要完成的目標,那麼我們就不能把它看作是它本身的實在性和客觀性的一種映象,從而認為它只是一幅圖像。那麼,它應該是什麼呢?美鈔不是牛排,它不能像牛排那樣可以被吃和為身體提供營養;但是,它放在口袋裡比牛排更方便、更有用得多。現在,我覺得對於自然的、非哲學的意識來說,觀念正是處於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認為它們代表了特定的現實;因此,它們不是它們所代表的那些現實。但是,它們有它們自己的現實性,這種現實性就像圖像的現實性一樣,和它們的來源或者對象之現實性一樣有用,並且對於特定目標來說也許更加有用。
但是,圖像也許是拙劣的,它也許歪曲了它的來源。觀念經常被發現是誤傳或者誤解,它們是對象的錯誤再現;因此,我們得到(6)純粹 觀念的意義,即相對於事實的幻想,相對於可靠事物的虛構怪物。在這裡,主觀意義占據中心位置,但這畢竟只是因為觀念沒有能完成它的客觀作用和價值。至少先有客觀價值的含義,而客觀價值在特定的情境下沒有能夠被實現,否則這種主觀意義不會產生。不管怎麼說,觀念現在變成了某種專屬於心理的東西。這種作為純粹心理活動之產物的觀念意義脫離了任何對象,作為任意想像的觀念似乎在歷史中被轉化為下一個含義,(7)觀念表示這種心理活動的任何產物。或者用詞典的話語來說,觀念是「存在於心靈中的一則知識或者信念;一個思想、觀念、觀點、思維方式」。把觀念看作存在於心靈或者理智中的一則知識,這是一個非凡的成就;我們對這個成就非常熟悉並且經常使用,這反而掩蓋了這個成就的重要性。作為一則知識,它的意義必定是客觀的。但是,因為存在於心靈中,所以它是主觀的。它就是一個思想、一個「觀點」、一個幻想。它是(a)思考對象 的方式,但是(b)它只是思維方式 。這種意義上的觀念,成為科學的巨大資源。通過這個方法,我們成功地積累我們已經知道的所有事物和對象;我們還以某種方式來儲存它們,這種方式使我們假如有理由懷疑它們的有效性,我們就可以很輕易地拋棄它們,並且只要進一步的經驗需要被重建,我們就可以修改或者改變它們。這種意義的觀念是過去的知識,並且有機地伴隨著這種知識的自身修正、未來證實,對新意義的吸納,以及作為發現工具之用途。
(8)但是,知識、真理或者事實、計劃、最初的精神實質最終毫無疑問地是「在心靈中的」。它必須接受新環境和伴隨物帶給它的影響,因為新環境和伴隨物破壞了它自然地起作用的(客觀的)方式。現在,我們得到了成熟的洛克主義的意義。它是「最能用來代表人在思考的時候理解力之對象的詞」。它用來「表達幻想、觀點、種類所意味的東西,或者在思考時心靈所能應用於的任何東西」,這就是洛克所說的。這個詞的生活史已經完成了它自身。現在,觀念就是這樣一個主觀的對象 。就是說,它是一個只作為這種心理活動之構成物和內容的對象。不僅對象世界進入心靈,使得對象世界在心靈中有它自身的確定代表,而這些代表可以被控制和管理以滿足心靈自身之目的;而且,對象世界如此順從於心靈,使得對象世界在心靈中的代表都不再意識到它們在事實和真理之世界中的親緣關係。在應用中,觀念把自身當作對象,不過是一種特別的和獨特的對象,作為意識的意識對象;並且只是「意識」的對象,即純粹的心理實體。現在很容易通向休謨的「任何確定的觀念都是一個單獨的經驗」,也很容易讓我們否定認識事物以及因果聯繫的所有可能性,因為我們唯一的工具只是意識狀態。
在結束這個總結時,我將讓自己限於以下一個問題。像洛克主義的觀念那樣的獨立心理實在是真實地和真正地存在嗎?或者我們在這種心理的觀念中所擁有的只是一個更適當的方法論工具,以便促進和控制知識(即去認識和處理對象)?如果這後面一種觀點是正確的,那麼詹姆斯的《心理學》中對觀念的說明給出了觀念的意義(9):作為心理狀態的觀念,讓我們能容易地、變動地在任何 時候指向任何 對象,並且因此解放和促進我們同事物的交互作用。作為純粹心理狀態的觀念,是解決過程中的對象,同時又促成了一些更加被我們所預期的、滿足更多需要的、進而具有更多含義的對象。儘管它完全是主觀的,但是這種主觀性卻指向了某種客觀性,並且使客觀性從以前受約束的和受限的意義模式中解放出來,而融入獲得多樣性價值的特性之媒介中。
(徐陶 譯 趙敦華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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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選自《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3卷,第45頁。
[2] 首次發表於《哲學、心理學與科學方法雜誌》,第1卷(1904年),第57—62、175—178頁。
[3] 我很高興能利用到這種類型的出版基金來記錄這些筆記,因為它們太隨便,以至於很難以更加成型的形式來發表;同時,這些筆記作為一個學生的記錄,也許對學習相同主題的其他學生來說也會有一定的益處。
[4] 例如,參見漢密爾頓(Hamilton)和曼塞爾(Mansel)如何像康德那樣把邏輯應用於思維的形式規律,這一方面激起密爾的反對,另一方面激起格林的反對[參見密爾,《威廉·漢密爾頓爵士哲學的考察》(An Examination of Sir William Hamilton's Philosophy ),1865年,以及格林,《著作集》,第2卷,《形式邏輯學家的邏輯》(Logic of the Formal Logicians)(1874—1875年演講集)]。
[5] 但是,比起當前流行的親德的哲學所給密爾的關注,維恩(John Venn)的著作《經驗邏輯或者歸納邏輯的原理》(倫敦,1889年)獨立地認為,密爾值得受到人們更多的關注。
[6] 參見他的《世界和個體》第2卷的第二章的第四和第五部分,以及他題為「最近的邏輯研究」的就職演講(《哲學評論》,第9卷,第105頁)。我不把他的《世界和個體》第1卷中的增補論文包括在內,因為這些論文(對我來說是很遺憾的)使他的解釋轉向本體論而不是邏輯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