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白尼式的革命 · 實用主義的實在論 [1] [2]
科爾文(Colvin)教授在他關於主觀唯心主義和心理學的具有啟發性的論文中, [3] 提出了這個重要的評論:「它是一個非常迷人的學說,這種極端的主觀主義當用理智的術語來闡釋時就成為唯我論,當用意志的範疇來闡釋時則成為實用主義 。」我用粗體 標出的話語很重要,因為它們被順便地提到而不是作為對於實用主義正面 或者反面 的論證,並揭示了似乎是普遍性的假設。因此,這個評論提供了一個合適的、無可爭議的機會來進行一個有些個人性和獨斷性的辯論 (Auseinandersetzung) 。
對於我個人而言,實用主義的前提和趨勢顯然是實在論的,而不是任何唯心主義或者認識論所意味的唯心論(倫理學意義上的唯心論是另外一回事,並且倫理學意義上的唯心論與認識論的唯心主義之聯繫除了歷史的巧合之外,主要是文字上的關聯)。實用主義相信,在作為事實或者已完成事情的知識中,事物是「彼此的代表物」。這是使用伍德布里奇(Woodbridge)所喜歡的表述,因為它正確、簡短。 [4] 觀念、感覺、心理狀態在認知的意義上是使事物彼此相適應的中介,以便使它們成為 彼此的代表物。當這實現時,它們消失了; [5] 並且,事物以最素樸的實在論方式被呈現給行動者。「意識的狀態」指的是獲得 知識;指的是我們失去作為對象之事物的情形;也可以這麼說,已經背離了我們;這時,我們既不能用它們去認識,也不能認識它們。在認知的意義上,而且只有在這種情形下,「意識的狀態」才存在或者擁有意義。如果我提出「在認知的意義上」這個短語,它只是考慮到情感;關於情感,重要之處在於它們也在有問題的情境中出現和起作用;這種情境的客觀決定或者特徵還沒有被認識,沒有被呈現。
因此,對於知識客觀的或者實現的條件來說,工具主義完全是實在論的。在認知的意義上,意識的狀態、感覺和觀念作為工具、橋樑、提示、功能(隨便你怎麼說)而存在,從而影響對於事物的現實呈現;在此呈現中,沒有如同面紗或代表物一樣的意識之干擾狀態。被認識的事物作為被認識的,是在可想像的最透明媒介中的直接呈現。如果獲得(getting)知識[區別於擁有(having)知識]包含代表物(representatives),那麼實用主義就伴隨著對於作為 代表物之「意識狀態」的重新解釋,也是實在論的解釋。它們是實踐的或者有效的而不是超驗的代表物。它們起著代表的作用,正如一個簽名為了法律目的而代表合約中的一個真實的人;或者正如金錢為了經濟目的而代表牛排或者夜宿。總之,它們是符號,被這樣來認識和使用。
知識,甚至獲得 知識,必定依靠事實或者事物。但是,對於真理和認知上確定的事物之需求,再一次意味著這些事物是不 存在的,正如對於金錢所代表的牛排來說,牛排不是食物。如果在問題情境中的事物只存在於那裡,那麼,它們必定通過代表物、代理工具、心理物來起作用。心理物為了並且只為了相關目標 而代表並因此完成了事物將要完成的事情——即交互的實在論意義。因此,心理物自身被實在論地理解,它們能夠用生物學和心理學的術語來描述和識別,用化學的和物理的對應術語(以及恰當的科學)來描述。 [6] 在心理學上,它們自身是表面上的情感和被感覺到的衝動。此外,它們在產生方面真實地受到控制。作為存在物,它們的起源能夠並且必定根據在習慣、生物功能中的調節或者失調來說明。 [7] 我們將會看到,對利用生物進化論材料的「實用主義」進行的指責,至少可以使它免於受到主觀主義的指責。
總之,實用主義的批評者們令人吃驚地都一致忽視的要點是:在對知識的性質和作用進行重新解釋時,實用主義必然完全地重新解釋所有認知工具——感覺、觀念、概念等;這種重新解釋,不可避免地使這些東西在素樸意義和物理意義上比當前所認為的更加具有實在性。實用主義從唯心主義那裡獲得東西,正是並且僅僅是經驗主義 。對實用主義來說,這就是從笛卡爾和洛克以來就處於主導地位的主觀主義的真實教訓。由於吸取了這個教訓,我們可以根據事物自由而自然地進行思考,因為事物不再是與被稱作「心靈」或「意識」的另一個世界相對立的世界(這兩個世界之間有某種神秘的本體論關聯)中的實體。另外,實用主義還認識到,主觀主義的真正含義正是反 二元論。只有在二元論只是代表二元性質的時候,哲學才能夠再一次進入實在的思想,並且和常識及科學進行對話;而二元性質的區分,只具有工具的和實踐的而不是終極的和形上學的價值;或者說,區分只具有實踐和實驗意義上的形上學價值,而不是表明事物性質中極端的存在論分裂。
就我個人而言,由於完全同意詹姆斯教授關於真理的性質的觀點(參見《哲學、心理學與科學方法雜誌》,第2卷,第118頁),我可以期望他也會以我已經提到的那種方式來理解這個問題。這無疑是從他對意識之存在的否認而得來的,也從米德(Mead)教授的《心理的定義》(Definition of the Psychical )一書中得到了證明。我認為,這就是從《邏輯理論研究》中本人論文所能產生的唯一可能的結果——儘管我非常高興有機會表達本人對伍德布里奇教授及其已經發表文章的感激,因為這些材料使我意識到它們的實在論含義的充分的論證力量。
最後,我想對所涉及的倫理唯心主義再說幾句。從認知的觀點來看,起源上受到生物性控制的某些東西即情緒和感覺,成了事物之間轉化的承載者,這些事物彼此之間相互代表和賦予意義;很難想像,比以上這個事實更加奇怪、更加新奇、更加完全不可預測的東西了。但是,這是經驗的事實。它說明:儘管觀念即意識狀態不參與我們與事物審美的、理智的和實踐的交流,脫離了面對面的或者現實的情境,可是它們的價值和用處仍然在作為彼此的代表而存在的事物所獲得的意義之中。事物一直具有的意義之增加是心理存在物的產物,如同詞語的意義之增加是它們在命題中即在語境中使用的結果一樣。 它們作為中介而使衝突的、不能令人滿意的因而是意義破碎的情境,轉化為事物在其中確定地、交互地(多方面地)意味著彼此的情境,因此是實在中自由的、不確定的、增長著的潛在因素。意義或含義從來都不是被預先決定的,它總是依靠於心理物或者特定個體的操作。因此,道德作為對於心理物之使用的責任之認識,就好像是最終決定了所有生活在事物之中的人(你和我)所組成的世界的意義增長方式。 因為心理物在認知上是實在的,所以道德具有經驗上的現實約束力,也具有理念上的無限意義。它從來不會阻礙或者誤導知識的事物;但是,它在先的運作控制了什麼事物成為彼此的代表物,因此控制了這些事物被經驗到的意義或價值。
(徐陶 譯 趙敦華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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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選自《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3卷,第114頁。
[2] 首次發表於《哲學、心理學與科學方法雜誌》,第2卷(1905年),第324—327頁。
[3] 《主觀唯心主義對於心理學來說是一種必然觀點嗎?》(Is Subjective Idealism a Necessary Point of View for Psychology?),《哲學、心理學與科學方法雜誌》,第2卷,第9期(1905年4月27日),第225頁(參見《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3卷,第382—389頁)。
[4] 參見《科學》,第20卷,第587頁;以及《哲學、心理學與科學方法雜誌》,第2卷,第5期(1905年3月5日),第119頁。
[5] 這時,它們的價值仍然存在,後面將會談到。
[6] 我認為,這種客觀陳述的可能性就是身心平行論的意義——如果它有任何意義的話。我認識到,沒有理由把對於它們的描述限定於大腦術語而不是化學術語,或者外在於器官的對象之變化的術語,或者社會對象即人的變化的術語。重點在於心理變化確實對應於實在之中的變化。
[7] 因此,實用主義會絕對否認心理學依靠於唯心主義的預設。心理學家對於事物和身體,擁有和地質學家及動物學家一樣的自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