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通義譯註 · 卷三
愆禮
【題解】
愆禮就是違背、違反禮儀。
應劭認為禮義有其自身的標準,應該是讓賢者可以降低標準俯就,不肖者踮起腳也能夠得著。本篇用好幾則故事來講喪禮,描述為上司、老師、妻子服喪的正確之道。其中講到山陽太守薛恭祖喪妻而不哭,民間認為「妻非禮所與」,應劭對此加以批判,認為替妻子服喪是對妻子的尊重。因為妻子操持家務、服侍公婆、生兒育女,相當不容易,就連鳥獸失去同伴都會哀鳴,何況有著七情六慾的人呢?應劭認為士大夫喪妻之後為了掩飾內心悲痛,外表依然裝得莊重謹慎,這是扭曲本性,虛偽到了極點。應劭在這裡展示了封建王朝士大夫的柔情,難能可貴,可與東漢文學史上寫下《與妻徐淑書》而傳為千古佳話的秦嘉相媲美。
應劭主張中庸,認為過猶不及。所以像陳子威把路上偶遇的老婦當做母親來供養,宣度按照對待父親的禮儀為老師服喪,薛恭祖喪妻不哭,太尉山陽王龔卻和兒子們一起為亡妻執哀杖,諸如此類,雖然圍觀者都不加辨析地妄加讚賞,應劭卻認為都是愆禮。至於像郝子廉這種到妹妹家吃飯都要付錢,張伯大、鄧子敬裝模作樣欺世盜名,袁夏甫明哲保身到連母親、子女都不見等等,應劭也是一律反對的。
應劭雖然堅持儒家所宣揚的「不為禮,無以立」,但他對漢代「禮儀」的虛偽、繁瑣、謬誤已有充分的認識,並給予了毫不留情的揭露和批判。
夫聖人之制禮也,事有其制①,曲有其防②,為其可傳,為其可繼③,賢者俯就④,不肖跂及⑤。是故子張過而子夏不及⑥,然則無愈⑦;子路喪姊,期而不除,仲尼以為大譏⑧;況於忍能矯情⑨,直意而已也哉⑩?《詩》云:「不愆不忘,帥由舊章⑪。」《論語》:「不為禮,無以立⑫。」故注近世苟妄曰《愆禮》也⑬。
【注釋】
①制:規章,制度。
②曲:細事,小事。防:戒備,預先做好應急的準備。
③為其可傳,為其可繼:語見《禮記·檀弓上》:「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為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踴有節。』」
④俯就:降格相從,屈尊下從。就,靠近,接近。
⑤跂(qǐ)及:猶企及。踮起腳來夠得著。跂,踮起腳。及,夠得著。
⑥子張過而子夏不及:《論語·先進》:「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子張,顓孫師。子夏,卜商。兩人都是孔子學生。
⑦愈:賢,勝過。
⑧「子路喪姊」幾句:《禮記·檀弓上》:「子路有姊之喪,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聞之,遂除之。」期(jī),一周年。除,除去喪服。譏,指責。
⑨矯情:故意違反常情,以示高異。
⑩直意:順心,如意。已:停止,罷了。
⑪不愆不忘,帥由舊章:語見《詩經·大雅·假樂》。愆,過錯。忘,忘記。帥,遵行,遵循。
⑫不為禮,無以立:此處的「不為禮」在《論語·季氏》作「不學禮」,《論語·堯曰》作「不知禮」。
⑬苟妄:胡作非為。
【譯文】
聖人制定禮儀,大事有具體規定,小事有具體約束,制定禮儀是為了可以流傳和繼承,賢者降低標準可以靠近,不肖者踮起腳也可以夠得著。所以子張過了頭而子夏還趕不上,但是子張並沒有超過子夏;子路為姐姐服喪,過了一年還沒有除服,孔子尚且為此狠狠地批評他;何況是對於這些抑制本性、故意違背常情,自己順意才停止的事情呢?《詩經》說:「不犯錯誤不忘古訓,一切遵循舊的典章。」《論語》說:「不懂得禮,就不能立足於社會。」所以記載近世各種胡作非為的事,篇名叫《愆禮》。
九江太守武陵陳子威
九江太守武陵陳子威①,生不識母,常自悲感。遊學京師,還於陵谷中,見一老母,年六十餘,因就問:「母姓為何?」曰:「陳家女李氏。」「何故獨行?」曰:「我孤獨,欲依親家。」子威再拜長跪自白曰②:「子威少失慈母,姓陳,舅氏亦李,又母與亡親同年,會遇於此,乃天意也。」因載歸家,供養以為母。
【注釋】
①武陵:東漢武陵郡,治臨沅(今湖南常德)。
②長跪:直身屈膝成直角的跪禮。古時席地而坐,坐時兩膝據地,臀部壓在腳後跟上。長跪時則伸直腰股,以示莊敬。
【譯文】
九江太守武陵人陳子威,生下來就失去母親,常常獨自悲哀傷感。他到京師遊學,回來時經過山谷,看到一個老婦人,年紀六十多歲,於是上前問道:「您姓什麼?」老婦人說:「陳家的女子李氏。」「您為什麼獨自行走?」回答道:「我孤獨一人,想要去投靠親戚家。」子威拜了兩拜直身而跪說明道:「我從小就失去母親,我姓陳,舅舅家也姓李,而且您和我過世的母親同年,在此相遇,這是天意啊。」於是載著老婦人回家,把她當母親供養。
謹按:《禮》:「繼母如母,慈母如母①。」謂繼父之室②,慈愛己者,皆有母道③,故事之如母也。何有道路之人而定省④?世間共傳丁蘭克木而事之⑤,今此之事,豈不是似?如仁人惻隱,哀其無歸,直可收養⑥,無事正母之號耳。
【注釋】
①繼母如母,慈母如母:語見《儀禮·喪服》。慈母,指稱父妾無子者,因奉父命而養育自己成人,故稱之為「慈母」。
②繼父之室:指繼母。
③母道:母親的輩分。道,輩分,行輩。《儀禮·喪服》:「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鄭玄註:「道,猶行也。」
④定省:子女早晚向父母請安問好的禮節。定,鋪床安枕。省,請安問候。《禮記·曲禮上》:「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⑤丁蘭克木而事之:《武梁祠堂畫像》:「丁蘭二親終歿後,立木為父,鄰人假物,報乃借與。」劉向《孝子傳》、干寶《搜神記》皆有丁蘭刻木事親事,然所刻為母親之像。克,通「刻」。
⑥直:僅,只是。
【譯文】
謹按:《儀禮》說:「繼母如同母親,沒有子女的父親之妾也如同母親。」是說繼母、對自己慈愛的父親之妾,在輩分上都屬於母親一輩,所以像母親一樣侍奉她們。哪裡有道路上遇到的人就當成母親侍奉的?世上流傳丁蘭刻木為父母之像而侍奉它,現在這件事,難道不類似嗎?如果仁人有惻隱之心,哀傷她無家可歸,也只能收養她,而不能用母親的名號來供養她。
大將軍掾燉煌宣度
大將軍掾燉煌宣度①,為師太常張文明制杖②。
【注釋】
①大將軍:漢大將軍金印紫綬,地位因人而異,與三公相上下,與丞相相當。自西漢武帝時起領錄尚書事,外主征戰,內秉國政,權勢超過丞相。東漢多以貴戚擔任,位在三公之上。掾(yuàn):原為佐助的意思,後為屬官的通稱。燉煌:東漢敦煌郡,治今甘肅敦煌西。
②太常:東漢太常,為諸卿之首。職掌宗廟祭祀禮儀,兼選試博士。秩中二千石。張文明:疑為張煥(一作「奐」),字然明,由大司農轉太常,後人皆稱之為「太常」。制杖:哀杖,是喪禮中孝子所執之杖。
【譯文】
大將軍掾敦煌人宣度,替老師太常張文明執哀杖。
謹按:《禮記》①:「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②。子貢曰:『昔夫子之喪顏回③,若喪子而無服④,至子路亦然。請喪夫子如喪父而無服。』群居則否⑤。」今人乃為制杖,同之於父,論者既不匡糾,而雲觀過知仁⑥,謂心之哀惻,終始一者也。凡今杖者,皆在權戚之門,至有家遭齊衰同生之痛⑦,俯伏墳墓,而不歸來,真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也?無他也,庶福報耳⑧。凡庸小生,夫何譏稱;然宣度涼州名士⑨,吾是以雲耳。
【注釋】
①《禮記》:以下引文見《禮記·檀弓上》。
②疑:迷惑,猶豫不定。
③顏回:孔子最喜歡的弟子。
④無服:不穿喪子的喪服。
⑤群居則否:盧文弨《群書拾補》據《禮記·檀弓上》孔穎達正義補「絰,出則」三字。譯文從之。
⑥觀過知仁:仔細考察某人犯的錯誤就能知道他是不是仁人了。語本《論語·里仁》:「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⑦齊衰(zī cuī):五種喪服之一,是僅次於斬衰的服制。喪服以粗麻布製成,把喪服下部的邊折轉縫整齊,故稱為「齊衰」。服期,為繼母、慈母服三年;孫為祖父母,夫為妻服一年;為曾祖父母服五月;為高祖父母服三月。衰,同「縗」。古代用粗麻布製成的毛邊喪服。同生:謂同父所生,因以指兄弟。
⑧庶:希望。福報:福德報應。
⑨涼州:西漢武帝置涼州,為十三刺史部之一。東漢治隴縣(今甘肅天水張家川)。
【譯文】
謹按:《禮記》說:「為孔子辦喪禮的時候,弟子們對應該穿什麼喪服猶豫不決。子貢說:『從前夫子為顏回治喪,好像死了兒子但不穿喪服,到了給子路辦喪禮也是這樣。讓我們為夫子辦喪禮猶如死了父親一樣但不穿喪服。』聚在一起的時候就系上麻帶,出門就不是這樣做。」現在的人為老師執哀杖,將他等同於父親,議論的人也不糾正,而說仔細考察某人所犯的錯誤,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仁人了,說人的內心悲痛,是始終如一的。大凡當今執哀杖之人,都在權豪貴族之家,以至於有人家裡遭受近親或兄弟喪亡的悲痛,本該俯伏哭倒在墳墓上,卻不回家,真的是不愛自家的親人而去愛其他人嗎?沒有別的原因,只是期望得到權豪貴族人家的好處罷了。平庸小輩,用不著評論,但宣度是涼州名人,我因此才說這件事。
山陽太守汝南薛恭祖
山陽太守汝南薛恭祖①,喪其妻,不哭,臨殯②,於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餘年,服食祿賜,男女成人,幸不為夭,夫復何恨哉!今相及也。」
【注釋】
①山陽:東漢山陽郡,治昌邑(今山東金鄉西北)。薛恭祖:薛勤,字恭祖,汝南(今河南平輿北)人。曾任山陽太守。
②臨:將要。殯:把靈柩送到墓地去。
【譯文】
山陽太守汝南人薛恭祖,他的妻子死了,他不哭,將要出殯的時候,他在棺木前大聲說:「自從結為恩愛夫妻,四十多年了,享用俸祿賞賜,兒女都已長大成人,慶幸沒有夭折,還有什麼遺憾呢!現在我要隨你而去。」
謹按:《禮》為適妻杖,重於宗也①。妻者,既齊於己②,澄漠酒醴③,以養舅姑,契闊中饋④,經理蠶織,垂統傳重⑤,其為恩篤勤至矣⑥。且鳥獸之微,尚有迴翔之思⑦,啁噍之痛⑧;何有死喪之感,終始永絕,而曾無惻容?當內崩傷⑨,外自矜飭⑩。此為矯情,偽之至也。俚語:「婦死腹悲,唯身知之。」又言「妻非禮所與」,此何禮也?豈不悖哉!太尉山陽王龔⑪,與諸子並杖⑫。太傅汝南陳蕃、袁隗⑬,皆制衰絰⑭,列在服位,躬入隧⑮,哀以送之,近得禮中⑯。王公諸子魏杖⑰,亦過矣。
【注釋】
①《禮》為適妻杖,重於宗也:語見《儀禮·喪服》。適妻,正妻。適,同「嫡」。
②齊:相同,一樣。《說文解字》:「妻,婦與夫齊者也。」
③澄漠:澄澈,使之清。《爾雅》:「漠,清也。」
④契闊:勤苦,勞苦。中饋:指家中供給飲食等事。
⑤垂統:傳給子孫。傳重:古謂以喪祭及宗廟之重責傳之於孫。古代宗法嚴嫡庶之別,若嫡子殘疾死亡,或子庶而孫嫡,即以孫繼祖。由祖言之,謂之傳重,由孫言之,謂之承重。
⑥恩:恩愛。篤:厚道。勤:勤勞。
⑦迴翔:盤旋地飛,不肯離開。
⑧啁噍(zhōu jiū):鳥鳴聲。
⑨當:應當,應該。崩傷:痛心悲傷。
⑩矜飭:矜持,謹慎。
⑪太尉:秦至西漢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與丞相、御史大夫並稱三公,漢武帝時改稱大司馬。東漢時太尉、司徒、司空,並稱三公。王龔:字伯宗,東漢順帝永和元年(136)拜太尉。
⑫並:一併,一起。
⑬陳蕃:字仲舉,漢桓帝永康元年(167)為太傅。袁隗:字次陽,袁安之孫,漢獻帝初為太傅。
⑭衰絰(dié):指喪服。絰,古代服喪期間結在頭上或腰部的麻帶子。
⑮隧:墓道。
⑯禮中:合乎禮。
⑰王公:指前文所言之王龔。魏杖:自降身份執哀杖。魏,盧文弨《群書拾補》曰:「疑『猥』。」猥,猶辱、承。
【譯文】
謹按:《儀禮》講為正妻服喪執哀杖,這是對宗族的看重。妻子與自己是一體的,濾清美酒,奉養公婆,勤勞地準備家中膳食,料理養蠶紡織,傳宗接代,她恩愛厚道勤於家事已經做到極致了。況且微小如鳥獸,尚且有失去伴侶而盤旋飛翔的思念,悲哀的號叫,哪有面對死亡的感傷,生離死別而毫無悲戚之容呢?這些人應該是內心悲傷,而外表莊重謹慎。這是掩飾真情,虛偽到了極點。俗話說:「妻子死了內心悲傷,只有自己最清楚。」又說「妻子不是要以禮相待的」,這是什麼禮呢?豈不是荒謬嗎?太尉山陽人王龔,與兒子們一起為妻子執哀杖。太傅汝南人陳蕃、袁隗都是按照服喪的禮制穿喪服,親自進入墓道,悲傷地為妻子送葬,差不多是合乎禮的。王公與兒子們一起執哀杖,則又太過分了。
弘農太守河內吳匡
弘農太守河內吳匡伯康①,少服職事②,號為敏達③,為侍御史,與長樂少府黃瓊④,共佐清河王事,文書卬成⑤,甚嘉異之⑥。後匡去濟南相,瓊為司空,比比援舉⑦,起家⑧,拜尚書⑨,遷弘農,班詔勸耕⑩,道於澠池⑪,聞瓊薨,即發喪制服⑫,上病,載輦車還府⑬。
【注釋】
①弘農:東漢弘農郡,治弘農(今河南靈寶東北故函谷關城)。河內:東漢河內郡,治懷縣(今河南武陟西南)。吳匡伯康:吳匡,字伯康。靈帝時為大將軍何進部將,後為袁紹部將。
②服:從事,做。
③敏達:聰慧而通達事理。
④長樂少府:秩二千石,掌皇太后宮中事務。與太僕,衛尉並為太后三卿,其位居中宮少府、少府正卿之上。無太后則缺,太后崩則省,不常置。長樂,長樂宮。漢代主要宮殿之一,漢惠帝後為太后居地。少府,漢代制度,皇太后宮置少府一人掌之,秩次如中宮。黃瓊:字世英。順帝永建中,拜議郎,遷尚書僕射。歷任尚書令、魏郡太守、太常。桓帝時,歷任司空、太僕、司徒、太尉、大司農等職。梁氏被誅,復拜太尉。卒贈車騎將軍,諡忠侯。傳見《後漢書》。
⑤卬(yǎng):同「仰」。仰仗,仰望,仰慕。
⑥嘉異:特別讚美。
⑦比比:每每,頻頻。援舉:引薦。
⑧起家:從家中被薦舉。謂出仕為官。
⑨尚書:東漢時正式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官員,從此三公權力大為削弱。
⑩班詔:頒布詔書。班,頒布。勸耕:漢制,郡守常在春季巡行所轄縣邑,鼓勵民眾耕桑。
⑪澠(miǎn)池:澠池縣,治今河南澠池西。
⑫制服:服喪服。
⑬輦(niǎn)車:一種便車,多用人挽拉。
【譯文】
弘農太守河內人吳匡,字伯康,年輕時任職做事,以敏達著稱,任侍御史,和長樂少府黃瓊,共同輔佐清河王,文書都仰賴他寫作,黃瓊非常讚許看重他。後來吳匡辭掉濟南相,黃瓊是司空,每每引薦吳匡,吳匡又出來做官,擔任尚書,又任弘農太守。他頒詔鼓勵農耕,經過澠池時,聽聞黃瓊去世,馬上辦理喪事穿上喪服,向朝廷報稱生病,乘輦車回府了。
謹按:《春秋》:「大夫出使,聞父母之喪,徐行而不反,君追還之,禮也①。」匡雖為瓊所援舉,由郡縣功曹、州治中、兵曹位朝廷尚書也②,凡所按選③,豈得復為君臣者耶④?今匡與瓊其是矣。剖符守境⑤,勸民耕桑⑥,肆省冤疑⑦,和解仇怨,國之大事,所當勤恤,而顧私恩,傲狠自遂⑧,若宮車晏駕⑨,何以過茲?論者不深察,而歸之厚,多有是言,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陽舉荀慈明有道⑩,太尉鄧伯條舉訾孟直方正⑪,二公薨,皆制齊衰,世非一。然荀、訾通儒,於義足責。或舉者名位斥落,子孫無繼,多不親至,何乃衰乎!過與不及,古人同稱⑫,吊服之制,斯近之矣⑬。
【注釋】
①「大夫出使」幾句:《春秋公羊傳·宣公八年》云:「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而不反。」《春秋繁露·精華》篇:「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
②功曹:漢代郡守下有功曹史,簡稱功曹,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除掌人事外,並得與聞一郡的政務。治中:漢代置治中從事史,為州刺史的助理。兵曹:漢代置兵曹從事,主管一州的軍事。
③按選:考選。通過考查選用人員。
④君臣:漢、魏時,以屬吏與主官為君臣關係。
⑤剖符:古代帝王分封諸侯、功臣時,以竹符為信證,剖分為二,君臣各執其一,後因以為分封、授官之稱。剖,分開。
⑥耕桑:種田與養蠶。泛指從事農業。
⑦肆:赦宥,寬緩。省:減少。
⑧傲很:傲慢兇狠。很,同「狠」。自遂:隨心所欲。
⑨宮車晏駕:天子去世。宮車,代指天子。晏駕,車駕晚出。古代稱帝王死亡的諱辭。
⑩袁周陽:袁逢,字周陽,汝南汝陽(今河南商水西北)人。漢靈帝光和元年(178)為司空。荀慈明:荀爽,一名謂,字慈明,潁川潁陰(今河南許昌)人。博學洽聞,世稱碩儒,潁川為之語曰:「荀氏八龍,慈明無雙。」有道:漢代選舉科目之一。
⑪鄧伯條:盧文弨《群書拾補》曰:「錢云:『當是鄧盛,《靈帝紀》注云:字伯能。』」漢靈帝中平元年(184),升任太尉。訾孟直:生平不詳。方正:漢代選舉科目之一。
⑫過與不及,古人同稱:猶言過猶不及。指事情做得過分,就像做得不夠一樣,都是不好的。語本《論語·先進》:「子貢曰:『師與商也孰賢乎?』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也。』」同稱,一同述說,表示同等看待。
⑬吊服之制,斯近之矣:意謂對於弔喪服制,人們也認為過與不及都不對。
【譯文】
謹按:《春秋》說:「大夫奉命出使,聽聞父母去世,也只能慢慢走而不能回來,君主派人追上他召回才回,這是禮。」吳匡雖然是黃瓊引薦的,由郡縣功曹、州治中、兵曹而官至朝廷尚書,但大凡考察選拔出來的官員,哪裡還能與舊主官再論君臣呢?如今吳匡和黃瓊就是這樣。接受天子任命守衛邊境,鼓勵民眾耕田種桑,赦免減少冤獄疑案,和解讎隙怨恨,這是國家大事,理當費心體恤,但他顧念私人恩情,傲慢恣肆,隨心所欲,如果是天子駕崩,還能用什麼比這更隆重的禮儀呢?議論的人不深入考察,而將這種行為歸之於仁厚,很多人持有這種言論,還有的人害怕失去職位,也是這樣說。司空袁周陽以有道舉薦荀慈明,太尉鄧伯條以方正舉薦訾孟直,袁周陽、鄧伯條死後,荀慈明、訾孟直都為他們穿喪服,像這種事世上並非只有一件。但荀慈明、訾孟直都是學識淵博的儒生,在道義上足以指責他們。有的舉薦者名位衰落,子孫不能繼承,被舉薦的人大多不親自前往,更不要說穿喪服了。過分與不足,古人同等看待。對於弔喪服制的規定,也是這樣看待的。
河南尹太山羊翩祖
河南尹太山羊翩祖①,在家;平原相封子衡葬母②,子衡故臨太山數十日③,時翩祖去河南矣,子衡四從子曼慈復為太山④,士大夫用此行者數百人⑤,皆齊衰絰帶,時與太尉府自劾歸家⑥。故侍御史胡毋季皮獨過相候⑦,求欲作衰⑧。謂:「君不為子衡作吏,何制服?」曰:「眾人若此,不可獨否。」又謂:「足下徑行自可⑨,今反相歷⑩。令子失禮,仆豫愆⑪。古有吊服,可依其制。」因為裁縞冠幘袍單衣⑫,定,大為同作所非。然潁川有識陳元方、韓元長、綦毋廣明咸嘉是焉⑬。
【注釋】
①河南:東漢河南郡,治雒陽(今河南洛陽)。太山:東漢太山郡,又作「泰山郡」,治奉高(今山東泰安東)。羊翩祖:此指羊陟,字嗣祖。「翩」字誤。羊陟出身官宦世家,初舉孝廉,後歷官冀州刺史、城門校尉、尚書令、河南尹等。在職抑制豪強,反對宦官專權。以黨錮免官,卒於家。為名士「八顧」之一。
②平原:東漢或為郡,或為國。治平原(今山東平原西南)。漢桓帝建和二年(148),封帝弟劉顧為平原王。
③臨:治理,統治。
④四從:是指四代堂房親族。從,宗族中次於至親的親屬,即堂房親屬。
⑤行者數百人:盧文弨《群書拾補》疑「行」下脫「服」字。行服,穿孝服居喪。
⑥時與太尉府自劾歸家:此句是說羊陟到太尉府自我檢舉過失辭職回家。
⑦胡毋季皮:胡毋班,字季皮,東漢太山人,輕財赴義,為漢末名士。曾任侍御史。胡毋為複姓。
⑧作衰:服喪。
⑨徑行:直接行動,不必考慮其他因素。
⑩歷:亂,紊亂,引申為擾亂。
⑪仆:此為羊嗣祖謙稱。豫愆:參與其過,犯同樣的錯誤。
⑫縞:白色。幘:頭巾。單衣:古代官吏的服裝。或為朝服。同作:盧文弨《群書拾補》疑「作」當是「行」。
⑬陳元方:陳紀,字元方,潁川許(今河南許昌東)人。性至孝。及遭黨錮,發憤著書數萬言,著有《陳子》。韓元長:韓融,字元長,潁川舞陽(今河南舞陽西北)人。少能辯理,不為章句之學,聲名甚盛。獻帝初,官至太僕。綦(qí)毋廣明:綦毋闓(kǎi),字廣明。綦毋為複姓。
【譯文】
河南尹太山人羊陟,免官在家;平原相封子衡埋葬母親,子衡曾經治理太山郡數十日,那時羊陟已經不作河南尹了,子衡的遠房侄子曼慈又治理太山郡,士大夫因此送葬的有數百人,都服齊衰結上絰帶,當時羊陟到太尉府自我彈劾要求回家,原侍御史胡毋季皮獨自問候他,想請求服齊衰。羊陟說:「你不曾做過子衡的下屬,為什麼要服喪呢?」胡毋季皮說:「大家都這麼做,我不可以獨自一人不這樣。」羊陟又說:「您自己直接行動就可以,現在反而把事情搞亂了。讓您失禮,讓我也犯了錯誤。古代有弔喪的服制,可以依據它的規定。」於是裁白絹做成冠幘衣袍朝服,這樣確定後,大為同行所非議。而潁川有見識的陳元方、韓元長、綦毋廣明都讚許這種做法。
謹按:《禮》:「為舊君齊衰三月①。」謂策名委質②,為臣吏者也。子衡臨郡日淺,無他功惠,又非其身;翩祖位則亞卿③,雅有令稱,義當綱紀人倫④,為之節文⑤。而首倡導,犯禮違制,使東嶽一郡朦朦焉⑥,豈不愍哉⑦!由郕人失兄,子皋為之衰⑧,雖失於子衡,歸於曼慈者矣。
【注釋】
①為舊君齊衰三月:語本《儀禮·喪服》:「傳曰: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掃其宗廟,故服齊衰三月也,言與民同也。何大夫之謂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未絕也。」
②策名:名字寫在簡策上。古人開始做官時,必須先把名字寫在簡策上。策名也就是出仕、做官的意思。委質:委身事君。質,指形體。也有人認為「質」是給主君獻上進見的禮物,一般是雉。
③亞卿:指郡守。郡守位次於九卿。羊陟為河南尹,即河南郡的最高長官,相當於郡守,所以說他「位列亞卿」。
④綱紀:治理,管理。人倫:禮教所規定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特指尊卑長幼之間的等級關係。
⑤節文:制定禮儀,使行之有度。
⑥東嶽一郡:指太山郡。朦朦:昏昧無知。
⑦愍:同「憫」。
⑧由郕(chénɡ)人失兄,子皋為之衰:《禮記·檀弓下》:「成人有其兄死而不為衰者,聞子皋將為成宰,遂為衰。成人曰:『蠶則績而蟹有匡,范則冠而蟬有,兄則死而子皋為之衰。』」由,通「猶」。郕,即成,古邑名。在今山東寧陽東北。子皋,孔子弟子,為人至孝。
【譯文】
謹按:《儀禮》說:「為過去的君主服齊衰三個月。」是說姓名寫在簡策上委身事君,成為大臣的屬官。子衡治理太山郡的時間很短,沒有其他功德恩惠,又不是他自己的喪事;羊陟位列亞卿,向來有著美好的名聲,道義上應當約束人倫,為大家規範禮儀。但他首先倡導犯禮違制,使得太山一郡都糊裡糊塗,難道不是令人痛心嗎?就像郕人死了哥哥,因為子皋才為哥哥服齊衰一樣,雖然子衡有過失,但也應歸咎於曼慈。
太原郝子廉
太原郝子廉,飢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諸人①。曾過娣飯②,留十五錢,默置席下去。每行飲水,常投一錢井中。
【注釋】
①介:通「芥」。小草。比喻細小的東西。
②娣:妹妹或弟婦。此處應指妹妹。
【譯文】
太原人郝子廉,飢餓時吃不上飯,寒冷時穿不上衣服,但任何微小的東西都不從別人那裡拿。他曾經到妹妹家吃飯,留下十五錢,悄悄放在座席下後離開。每次外出喝水,常常投一錢到井裡。
謹按《易》稱:「天地交,萬物生;人道交,功勳成①。」《語》:「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弊之,而無憾②。」士相見之禮,贄用腒雉③,受而不拒,而交答焉④。唯祭飯然後拜之⑤。孔子食於施氏,未嘗不飽⑥。何有同生之家,而顧錢者哉⑦?傷恩薄禮,弊之至也。孟軻譏仲子吐之羹,而食井上苦李⑧。鮑焦耕田而食⑨,穿井而飲,非妻所織不衣,餓于山中,食棗,或問之:「此棗子所種耶?」遂嘔吐,立枯而死⑩。世不乏異,惟其似旃⑪。孔子疾時貪昧,退思狂狷⑫;狷者有所不為⑬,亦其介也⑭。
【注釋】
①「天地交」幾句:當引自《周易·泰卦》彖辭下的古注。《周易·泰卦》:「彖曰:……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揚雄《法言·修身篇》亦用此文,未標出處。
②「願車馬衣輕裘」幾句:語見《論語·公冶長》。
③贄:古時初次拜見所送的禮物。腒(jū)雉:干野雞肉。腒,干醃肉。雉,野雞。
④交答:相互答禮。
⑤唯祭飯然後拜之:《論語·鄉黨》:「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祭飯,似當作「祭肉」。
⑥孔子食於施氏,未嘗不飽:《禮記·雜記二》載:「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施氏,即少施氏,魯惠公之子施父之後。
⑦顧錢:付錢。顧,通「雇」。付錢。《後漢書·宦者傳》:「賤買十分雇一。」註:「雇謂酬其價也。」
⑧孟軻譏仲子吐(yì)之羹,而食井上苦李:事詳見《孟子·滕文公下》:陳仲子住在於陵,三天沒有飲食,耳朵聽不見,眼睛看不見。井上有李子,金龜子的幼蟲已將其蛀食大半,他爬過去,摘下來吃,咬了三口,耳朵才有聽覺,眼睛才有視覺。他認為其兄的俸祿不義,不肯吃他的東西。有一次他的母親將別人送給其兄的一隻鵝宰了,把鵝肉送給他吃。他知道內情後將肉吐出。孟子譏諷了此事。仲子,陳仲子,齊國人,世被稱為田仲、陳仲、於陵仲子。,鵝叫聲。亦借指鵝。
⑨鮑焦:周時隱士,行為高潔,非議俗世。其事跡各書所載皆有差異,大概是因為傳聞有所不同。
⑩立枯而死:枯槁而死。
⑪旃(zhān):代詞。相當於「之」。
⑫狂狷(juàn):指志向高遠的人與拘謹自守的人。狷,潔身自好,安分守己。
⑬狷者有所不為:狷者不肯做不義之事。《論語·子路》:「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
⑭介:次一等。
【譯文】
謹按:《易》說:「天地交感,萬物生長;人道交感,功勳成就。」《論語》說:「願意把我的車馬衣服,同朋友共同使用直到用壞,也沒有什麼不滿。」士人相見的禮節,禮物用干醃的野雞,接受不拒絕,而相互答禮。只有接受祭祀的飯菜才行拜禮。孔子在施氏家吃飯,從沒有沒吃飽的。哪有在同胞妹妹家吃飯,而付錢的呢?傷害親恩輕視禮節,錯誤到了極點。孟子譏諷陳仲子吐掉鵝肉而吃井上邊的苦李。鮑焦耕田吃自己種的糧食,打井喝井水,不是妻子織的衣服不穿,在山中很飢餓,吃了棗子,有人問他:「這棗子是你種的嗎?」他於是吐了出來,枯槁而死。世間有不少奇人異事,郝子廉就像他們這樣。孔子痛恨那個時代貪婪昏昧之人,反而思念志向高遠的人與拘謹自守的人,拘謹自守的人有些事件是堅決不做的,也是退而求其次了。
南陽張伯大
南陽張伯大①,鄧子敬小伯大三年,以兄禮事之。伯臥床上,敬寢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②。」俱去鄉里,居緱氏城中③,亦教授,坐養聲價④,伯大為議郎、益州太守⑤,子敬辟司徒⑥,公車征⑦。
【注釋】
①南陽:東漢南陽郡,治宛縣(今河南南陽)。
②清旦:清晨。朝拜:拜謁。
③緱氏:緱氏縣,治今河南偃師東南。
④坐養聲價:無故取得名聲身價。坐,無故、自然而然地。養,取。
⑤議郎:為皇帝近臣,秩比六百石。職掌顧問應對,參與議政,指陳得失。東漢更為顯要,常選任耆儒名士、高級官吏,除議政外,亦或給事宮中近署。益州:漢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東漢同。東漢治所在雒縣(今四川廣漢北),中平中移治綿竹(今德陽東北),興平中又移成都(今四川成都)。
⑥司徒:東漢掌管教化。東漢時與司空、太尉並為三公。
⑦公車:官署名。漢代為衛尉的下屬機構設公車司馬令(省稱「公車令」),秩六百石,負責警衛宮殿中的司馬門和夜間宮中巡邏。凡臣民上書和朝廷徵召,均由公車令掌管。
【譯文】
南陽人張伯大,鄧子敬比他小三歲,用兄長之禮來侍奉他。伯大睡在床上,子敬睡在下面的小床上,說:「我常常擔心耽誤清晨朝拜。」他們一起離開鄉里,住在緱氏城中,同時教授學生,因此取得聲名身價,伯大做議郎、益州太守,子敬受到司徒的徵召,公車徵用。
謹按:《禮記》:「十年兄事之,五年肩隨之①。」《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②。」朋友衎衎誾誾③,各長其儀也④。凡兄弟相愛,尚同輿而出,同床而寢;今相校三年耳⑤,幸無骨肉之屬⑥,坐作鬼怪⑦,旦朝言恐。《論語》:「恭而無禮則勞⑧。」且晏平仲稱善與人交,豈徒拜伏而已哉⑨?《易》設四科,出處語默⑩。傳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民,往而不能反⑪。」二者各有所長。而棄聖絕知⑫,遁世保真⑬,當竄深山,樂天知命⑭。今居緱氏,息偃城郭⑮,往來帝都,招延賓客,無益誨人,拱默而已⑯,飾虛矜偽,誑世耀名,辭細即巨⑰,終為利動。《春秋》譏宋伯姬女而不婦⑱,今二子屑屑⑲,遠大失矣。
【注釋】
①十年兄事之,五年肩隨之:語本《禮記·曲禮》:「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肩隨,比肩而行,追隨。
②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語見《詩經·衛風·淇奧》。
③衎衎(kàn):和樂敏捷貌,亦有剛直從容之意。誾誾(yín):和顏悅色的樣子。《論語·鄉黨》:「孔子於鄉黨,誾誾如也。」
④長:增益。儀:儀禮。
⑤相校:相差。
⑥幸:本來,原來。
⑦坐作鬼怪:指無故而自作鬼怪。
⑧恭而無禮則勞:語見《論語·泰伯》。勞,疲勞,勞倦。
⑨且晏平仲稱善與人交,豈徒拜伏而已哉:《論語·公冶長》:「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晏平仲,晏嬰,字平仲,俗稱晏子,春秋時期齊國大夫。世傳《晏子春秋》便是戰國時人收集他的言行編輯而成。
⑩出處語默:語見《周易·繫辭上》:「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出,出世。處,入世。語,暢所欲言。默,沉默寡言。
⑪「朝廷之人」幾句:語本《韓詩外傳》:「朝廷之士為祿,故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為名,故往而不能返。」
⑫棄聖絕知:語本《老子》:「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知,同「智」。
⑬遁世保真:逃避現世,保全本性。語本《周易·乾卦·文言》:「遁世無悶。」
⑭樂天知命:語見《周易·繫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
⑮息偃:休息。
⑯拱默:拱手而緘默不語。
⑰辭細即巨:言辭雖小野心巨大。
⑱《春秋》譏宋伯姬女而不婦:魯襄公三十年(前543),宋國發生火災,左右勸宋伯姬躲避,伯姬說:「婦人之義:保傅不俱,夜不下堂。」被火燒死。《左傳·襄公三十年》:「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女待人婦義事也。」意謂未婚之女才等待保姆,已婚婦女應見機行事。宋伯姬,魯宣公之女,魯成公九年(前582)嫁給宋共公為夫人,故又稱宋共姬。女而不婦,奉行女兒的守則而不是奉行媳婦的守則。女,女兒。婦,媳婦。
⑲屑屑:特意、著意的樣子。
【譯文】
謹按:《禮記》說:「大自己十歲的用兄長之禮侍奉他,大自己五歲的,與他並肩而略退後。」《詩經》說:「就像那切磋過的象牙,就像那琢磨過的美玉。」朋友剛直而又隨和,各自增益禮儀。大凡兄弟互相敬愛,尚且同車而出,同床而睡,現在伯大和子敬只相差三歲,本也不是骨肉兄弟,無故而裝神弄鬼,擔心耽誤了清早朝拜。《論語》說:「恭敬而沒有禮儀就會很疲倦。」況且晏平仲善於與別人嚮往,難道只是伏身叩拜嗎?《周易》規定了四種君子類型,要麼出世,要麼入世,要麼暢所欲言,要麼沉默寡言。經傳上講:「朝廷上的人,入世而不能出世;山林的民眾,出世了就不能再回到塵世間。」兩者各有各的長處。但是要拋棄聰明棄絕智慧,逃離人間以保有純真,應當逃到深山裡去,樂從天道的安排,安守命運的分限。現在張伯大和鄧子敬住在緱氏城,棲身城郭,往來都城洛陽,招攬延請賓客,對教誨世人沒有好處,拱手而靜默不語,矯飾虛偽,欺騙世人炫耀聲名,言辭雖小但野心很大,最終為利益所動。《春秋》譏笑宋伯姬奉行女兒的規矩而不奉行媳婦的規矩,當今張伯大、鄧子敬兩個人著意做作,過失太大了。
公車徵士汝南袁夏甫
公車徵士汝南袁夏甫①,少舉孝廉,為司徒掾,人間之事,無所關也。其後,閉戶塞牖,不見賓客。清旦,東向再拜朝其母,念時時往就之,子亦不得見,復逾拜耳②。頭不著巾,身無單衣③,足常木④,食止壃菜⑤,雲我無益家事,莫之能強。及母終亡,不列服位。
【注釋】
①公車徵士:漢制,官署以公車徵召天下方正有道之士。被徵召的人稱為公車徵士。袁夏甫:袁閎,字夏甫。袁安玄孫。雖出身顯貴,仍以耕學為業。延熹末,為避黨亂,乃築土室,潛身十八年。黃巾軍起,百姓驚散,仍誦經不止,黃巾軍相約不入其室,年五十七,卒於土室。《後漢書·袁閎列傳》:「閎字夏甫,……少勵操行,苦身修節,……累徵聘舉召,皆不應。……延熹末,黨事將作,閎遂散發絕世,欲投跡深林,以母老不宜遠遁,乃築土室,四周於庭,不為戶,自牖納飲食而已。旦於室中東向拜母。母思閎時,往就視。母去,便自掩閉,兄弟妻子,莫得見也,及母歿,不為制服設位。時莫能名,或以為狂生。」
②逾拜:遙拜。逾,遠。
③單衣:單層的布質衣服。
④木(jué):木屐。
⑤壃:即姜。
【譯文】
公車徵士汝南人袁夏甫,年輕時被舉薦為孝廉,擔任司徒掾,人世間的事,都不關心。後來,他關閉大門堵塞窗戶,不接見賓客。清晨,朝東向其母親行跪拜之禮,他母親想念他的時候就過去看他,孩子也不能見他,只能遙拜而已。他不戴頭巾,身上沒有單衣,腳上常常穿著木屐,只吃薑菜。說自己對家事沒有幫助,沒有人能勉強他。到他母親去世,也不為她服喪設牌位。
謹按:《孝經》:「生事愛敬,死事哀戚①。」一家之中,諭若異域②,下床暗拜③,遠於愛敬者矣。祖載崩隧④,又不能送,遠於哀戚者矣。巾所以飾首,衣所以蔽形,此乃士君子所以自別於夷狄者也;唯喪者、訟者,露首草舍⑤,余曷有哉?長沮、丈人⑥,避世之士,由訊子路⑦,殺雞黍,見其子焉⑧;何有藏一室中,不出戶庭?以此為高,斯亦婞婞⑨。鯉趨而過庭,聞詩聞禮,而陳亢喜於得三⑩,不當近之⑪,何乃若茲者乎!
【注釋】
①生事愛敬,死事哀戚:語見《孝經·喪親章》。意謂父母親活著,則事之以愛敬;父母親去世,則事之以悲戚。
②諭若:譬如。
③暗拜:謂不當面禮拜之。
④祖:死者將葬時之祭。泛指設奠祭送死者。載(zài):此處指靈車。崩:用同「堋(bèng)」。喪葬時下棺於土。隧:墓道。
⑤草舍:古禮,持喪或訟獄者居於草廬。
⑥長沮、丈人:皆古時不知真實姓名的隱士。丈人,指荷蓧丈人。見《論語·微子》。
⑦由:通「猶」。訊子路:《論語·微子》:「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曰:『是魯孔丘與?』曰『是也。』曰:『是知津矣。』」訊,問。
⑧殺雞黍,見其子焉:語見《論語·微子》:「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黍,即黍子,去皮後稱黃米,煮熟後有黏性。見其子,荷蓧丈人曾讓他的兩個兒子出來和子路相見,這是他重視長幼之間禮節的表現。
⑨婞婞:倔強的樣子。
⑩「鯉趨而過庭」幾句:事見《論語·季氏》:「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也。』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矣。』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鯉,孔鯉,字伯魚,孔子之子。陳亢,字子禽,孔子的學生。
⑪不當近之:謂君子對自己的兒子並不特別親近。
【譯文】
謹按:《孝經》說:「雙親活著,就用愛敬之心來侍奉他們,雙親去世,則用哀戚之情來對待他們。」一家人,卻猶如分居不同的地方,起床後不當面拜候母親,離愛敬之心太遠了。母親的喪禮,又不能送葬,離哀戚之情也太遠了。頭巾是用來裝飾頭部的,衣服是用來遮蔽身體的,這是士君子用來區別自己和夷狄的標準。只有服喪、訟獄,才光頭露頂身居草舍,還有誰像他這樣呢?長沮、荷蓧丈人是避世的隱士,還會與子路相問候,殺雞做飯給他吃,讓他的兩個兒子和子路見面,哪有隱居一室之中,足不出戶?以此標榜清高,這也太倔強了。孔鯉恭敬地快步從中庭經過,知道了學詩學禮的重要性,而陳亢卻高興地明白了三件事。君子對待自己的兒子不該很親近,但哪有像袁夏甫這樣的呢?
公車徵士豫章徐孺子
公車徵士豫章徐孺子①,比為太尉黃瓊所辟②,禮文有加;孺子隱者,初不答命。瓊薨,既葬,負涉③,齎一盤④,醊哭於墳前⑤。孫子琰故五官郎將⑥,以長孫制杖,聞有哭者,不知其誰,亦於倚廬哀泣而已⑦。孺子無有謁刺⑧,事訖便去。子琰大怪其故,遣瓊門生茅季瑋追請辭謝⑨,終不肯還。
【注釋】
①徐孺子:徐稺,字孺子,豫章南昌(今江西南昌)人。家貧,常自耕稼。恭儉義讓,屢辟公府不就。延熹二年(159),桓帝備禮征之,亦不至。靈帝初病卒。
②黃瓊:字世英,江夏安陸(今湖北安陸西北)人。順帝永建中,拜議郎,遷尚書僕射。歷任尚書令、魏郡太守、太常。桓帝時,歷任司空、太僕、司徒、太尉、大司農等職。梁氏被誅,復拜太尉。卒贈車騎將軍,諡忠侯。傳見《後漢書》。
③:此二字不見於古字書,音義不明。古人校勘多認為有訛誤。如錢大昕、盧文弨認為當是「算」字,朱筠則認為「負涉」當為「負笈徒步」等。總之,此二字所指應為一種竹器,可用於裝食物或衣物,隨人所用。涉:徒步。
④齎(jī):旅行的人攜帶衣食等物。
⑤醊(zhuì):酹酒,祭祀時把酒灑在地上。
⑥孫子琰:黃琬,字子琰。黃瓊之孫。早而辯惠,知名京師。稍遷五官中郎將,為權貴陷以朋黨,被禁錮幾二十年。靈帝時擢為青州刺史,遷侍中,後又為豫州牧,政績為天下表,封關內侯。及董卓秉政,以琬名臣,征為司徒,遷太尉,更封陽泉鄉侯,轉司隸校尉。與司徒王允同謀誅董卓。及董卓將李催、郭汜攻破長安,被殺。五官郎將:五官中郎將。西漢武帝設中郎三將,其首為五官中郎將,秩比二千石,職領所屬諸郎,為皇帝高級侍從官。東漢因置。
⑦倚廬:殯後的孝子住處。
⑧謁刺:猶今名片。
⑨門生:東漢時指再傳弟子。一說指依附名勢的門客。茅季瑋:茅容,字季偉(一作「瑋」),陳留(今河南開封東南)人。性至孝,為郭林宗所賞識,因勸令學,卒以成名。
【譯文】
公車徵士豫章人徐孺子,屢為太尉黃瓊所徵召,禮節優厚地對待他;徐孺子為隱士,最初不應召。黃瓊去世,已下葬,徐孺子背著竹箱徒步行走,送上一盤祭品,把酒灑在地上,就在墳前痛哭。黃瓊之孫黃子琰,原是五官郎將,以嫡孫身份執哀杖,聽到有人哭,不知他是誰,也於倚廬中哀哭。徐孺子沒有謁刺,祭奠完了就走。子琰對這感到大為不解,派黃瓊的門生茅季瑋追上去表達謝意,徐孺子始終不肯返回。
謹按:禮,凡弔喪者,既哭,興踴①,進問其故,哀之至也。孺子所以經三千里,越度山川而親至者,非徒徇於己②,顧義報乎?哭醊墳前,是也;訖,當即其帳衾③,問勞子琰——子琰宿有善名④,在禮無違⑤,儻見微闕,教誨可乎,如何儵忽⑥,甚於路人?昔黔敖忽於嗟來,然君子猶以為其嗟可去,謝可食⑦。今與黃有恩故矣,孝子寢伏苫塊⑧,又孺子到便詣墳,無介⑨,夫何為哉?
【注釋】
①興踴:跺腳。以示悲痛至極。
②徇:順從。
③帳衾:本指停放靈柩的地方,此處指黃子琰所居的倚廬。衾,覆蓋屍體的單被。
④問勞:慰問。
⑤在禮無違:《論語·為政》:「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⑥儵忽:迅疾的樣子。
⑦「昔黔敖忽於嗟來」幾句:《禮記·檀弓下》:「齊大飢,黔敖為食於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履,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謝,道歉。
⑧寢伏苫(shān)塊: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儀禮·既夕禮》:「居倚廬,寢苫枕塊。」
⑨介:自我介紹。
【譯文】
謹按:依禮,大凡弔喪的人,哭完之後,跺腳,上前問其原因,表達哀痛就到了極致了。徐孺子之所以經過三千里,跋山涉水親自前往,不是順從自己的心愿,知恩圖報嗎?哭著在墳前酹酒,這是對的;結束了,應該到草廬中,問候黃子琰——黃子琰一貫有好名聲,在禮節上沒有違背的地方,如果看到稍有不周之處,教誨他就可以了,哪能匆匆而去,比路人離開還快呢?以前黔敖由於疏忽而吆喝饑民吃飯,但君子還認為他無禮吆喝可以離開,道歉之後就可以吃了。現今黃瓊於徐孺子有舊恩,孝子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而孺子到後就去上墳,沒有自我介紹,這樣做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