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人格教育 · 第十三章 教育父母

正如我們屢次指出的那樣,這本書是寫給家長和老師的,他們都可以從這本洞察兒童心理生活的、新的心理學見解中獲益匪淺。在上一章的分析中,我們沒有太多地關注於孩子的教育和發展大部分是在家長,還是在老師的支持下進行的,但是,只要孩子接受到適宜的教育,這都無關緊要。我們這裡所說的教育當然是課外教育,不是學校的科目和課程教育。而且,這種課外教育指的是孩子的人格教育,這也是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現在,雖然家長和老師在教育工作中都有各自的貢獻,家長糾正學校的不足,老師糾正家庭的不足,但是,在當今的大城市中,在我們現代社會和經濟形勢下,大部分的教育責任還是落在這些老師身上。父母不像老師那樣,可以洞悉接受新的教育理念,而這些老師的職業興趣就是教育孩子。個體心理學還是將培養孩子為未來作好準備的重任寄托在學校和教師的改變上,儘管我們也不應該拒絕父母的合作。 現在,在老師的教育工作和課程中,他們與父母的衝突是無法避免的。而且,如果父母採取的措施已經失敗,那麼在老師對此採取的糾正工作中,衝突更是在所難免。在某種意義上,老師的糾正工作其實是對父母的失敗的一種控告,而且父母自己也經常這樣覺得。在這種情況下,老師該如何協調與父母的關係呢? 以下就是針對這類問題的探討。當然,這種探討是從老師的角度來寫的,因為老師需要將與家長的衝突作為一個心理問題來處理。如果這些言論被父母讀到了,他們無須介意,因為這些只適用於無知的父母。而且,正是他們,造成了那些老師不得不面對的大眾現象和必須要處理的問題。 很多老師認為,接近一個問題兒童的父母比接近這個兒童更難。這一事實預示著,老師不得不運用一定的機智和策略來接近父母。老師必須總有這樣一個概念,即父母不需要對孩子所展現出來的所有不良品性都負有責任。父母畢竟不是富有技巧的老師,他們通常只會用傳統的方法來指導孩子。當他們因為孩子的問題而被召喚進學校時,他們會感覺自己像是被指控的罪犯一樣。這樣的情緒也預示著他們心裡的確有一些內疚意識,這就需要老師富有策略地對待。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最理想的是,老師試著將家長的心情改變得友好、輕鬆,把自己當作幫助父母處理問題的助手,而且讓父母相信自己的好意。 即使我們有充足的理由,也永遠不要去責備父母的失敗。如果我們和父母成功地建立了一種協議,如果我們可以說服家長,改變他們的態度,讓他們按照我們的理論觀點來行事,那麼我們就可以獲得更多的教育成果。直接指出他們過去對孩子的治療失誤是無濟於事的。我們所必須做的,就是盡力讓他們接受一個新的方法來教育孩子。如果我們指出他們做的這個也錯,那個也錯,這樣只會冒犯他們,使他們不願意合作。通常,一個孩子的墮落變壞不會發生在一片晴朗的天空下,總有一段灰暗的過去。當家長來到學校的時候,其實他們已經意識到自己曾經忽略了什麼東西。但是永遠不要讓他們覺得我們也是這樣想的,也不要讓他們自己直截了當或武斷地說這些。在向父母提建議時,我們也絕不能以一個權威的口吻。應該經常用這些語句「也許」「大概」「可能」「你也許可以嘗試一下這種方式」。即使我們確切地知道錯誤出現在哪裡,以及如何改正,我們都絕不應該直白地指出,好像我們要強迫他們接受一樣。不用說,不是每一個老師都有如此多的策略,也不會突然就可以得到這些。有趣的是,同樣的委婉說法的思想,在班傑明·富蘭克林的自傳中也有表達。他寫道: 「一個貴格派信徒(Quaker)的朋友曾好心地告訴我,人們都普遍認為我很驕傲,我的這種驕傲經常在談話中表現出來。他們認為我在討論任何觀點時,都並不滿足於只是表達自己的正確觀點,還會用一種盛氣凌人、極其傲慢無禮的方式,他還舉了幾個實例讓我信服。於是,我決定努力治癒自己這些壞毛病,如果可以,還想治癒我性格中其餘部分的惡習或愚蠢,同時我將謙卑添加到了我的道德列表,以實際行動給予這個單詞更廣泛的意義。 「在獲得這個謙虛美德的過程中,我不能自誇自己有多成功,但是我會特別考慮它的表現形式。我給自己規定,要克制住一切直接反對別人的情緒,也不能正面肯定自己的觀點。我甚至強迫自己認同我們社會的傳統信條,從而避免使用含有某些諸如『肯定』『當然』『毫無疑問』等用以固定別人觀點的字眼或表達方法,而是用『我認為』『我設想』『我的理解是』『我想事情可能是這樣的』或『在我看來目前大概就是這樣』這樣的字眼作為替換。 「當別人斷言我想的東西是錯誤時,我拒絕自己唐突地當場與他爭論,避免當場指出他那些主張中存在的荒謬之處而取悅自己;在回答時,我首先表示,在某些環境或情況下,他的觀點可能是正確的,但在目前的情況下,出現了一些差異,或者在我看來有一些差異等。我很快就發現這種改變的方式所帶來的好處了。我發現有自己所加入的對話更愉快了。我以溫和謙卑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這樣更容易讓別人接受,也會有更少的反對意見。當我發現自己的確錯了時,這種方式也使我的屈辱感減少了。如果我碰巧正確,我也更容易說服別人放棄錯誤觀點,和我站在同一邊。 「而且,起初,我由於本能反應而對這種謙卑的為人處世的方式會有一些反抗,但最後,我很容易就順其自然地接受了它,而且變得如此習慣。也許這就是在過去50多年,為什麼從沒有人聽我說過一個教條武斷的表達。而且對於這個謙卑的習慣(形成於我的正直魯莽性格之後)我認為它是我在一些方面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比如,當我提議新制度或變更舊制度時,我會先尊重民眾的意見,當我成為公共議會中的一員時,也是因為這個習慣而獲益。其實,我只是一個差勁的演講者,從來都不擅長演講辯論,在選擇表達語句時,也會猶豫不決,表達也很難準確。然而,由於謙卑的表達方式,通常我的觀點還是會得到大家的認可。 「實際上,在我們的自然感情中,沒有哪一個像驕傲一樣難以抑制和征服。儘管我們掩飾它、與它作鬥爭、打敗它、扼殺它、抑制它,但是它還鮮活地存在著,時不時地表露出來,茁壯成長。或許,你會經常在歷史中經常看到它。甚至即使我們認為自己已經完全克服了它,我也有可能為自己的謙卑而驕傲。」 當然,以上富蘭克林的這些話並不一定適合生活中的所有情況。這既不能奢望,也不能強求。然而,富蘭克林的態度向我們展示了,這種咄咄逼人的反對態度,是多麼不合時宜、多麼難以奏效。生活中不會存在適用於任何情況的同一種基本規則。每個規則一旦超出其自身界限,就會突然失效。當然,生活中還有一些情況,只有強烈的措辭才會有用。可是,如果我們考慮一下老師與一些憂心忡忡的家長之間的情況,這些家長已經由於孩子而在老師面前備受恥辱,並準備好了接受更大的羞辱,如果我們再考慮到沒有家長的合作,我們什麼也做不了。由此就很明顯,為了幫助孩子,富蘭克林的理論是唯一可被接受的方式和邏輯。 在這種情況下,證明誰是正確的,或者顯示誰的優越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出一條可以幫助孩子的路,自然,這種尋找將會困難重重。很多家長不希望聽到任何建議。因為老師把他們和孩子放在了這樣一個不愉快的境地,從而表現出吃驚、憤怒、不耐煩甚至對老師懷有敵意。這樣的父母在一段時間內通常都會嘗試對孩子的缺點視而不見,對現實盲目。但現在,他們的眼睛為了孩子被強行打開。因此,整件事情讓他們很不愉快。我們可以理解,一個老師魯莽或者過於積極地接近這樣的父母,會失去贏得父母到他那一邊的所有可能性。甚至會讓許多家長離得更遠。由此,他們以一個很不正式的態度會見老師,而且讓自己顯得難以接近。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向父母表明,老師依賴於他們的援助來教育小孩,最好使他們情緒穩定,使他們能以一個友好的方式與老師談話。同時,也不要忘記,父母常常受傳統、陳舊的教育方法影響太深,不要期望他們很快就跳出這種思維框架。 例如,如果一個父親已經習慣了用嚴厲的措辭和刻薄的表情使孩子喪失信心,那他自然很難在十年後突然以一種友好的、溫和的態度與孩子進行交流。這裡要提到的是,如果一個父親突然改變了他對孩子的全部態度,那麼,孩子起初就會難以相信這個轉變是真誠的。他會把這種改變看作一種詭計,而且需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對這種轉變有信心。即使是高級知識分子的家長也不例外。這裡,有一個中學校長常常批評和挑剔自己的兒子,幾乎使兒子處於崩潰的邊緣。這位校長在和我們的談話中也意識到了這些,他回家後對自己的兒子發表了一通嚴厲刻薄的說教。不過,由於他的兒子一直很懶惰,他又再次發了脾氣。每一次,只要他的兒子沒有做讓他開心的事,他都要發火,而且暴戾地說教。如果一個自認為是教育者的校長都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那麼我們可以想像那些認為每個孩子都必須為自己犯下的錯誤受到鞭打懲罰、成長在這樣的教條主義思想中的父母會怎麼樣。在和這樣的父母交談時,老師們必須以一種圓滑、委婉的措辭來進行談話。 我們不要忘記,毆打孩子的教育習慣在貧窮階級中分布得十分廣泛。因此,來自這些階層的孩子們,在老師的糾正教育後回到家中,還會發現父母的鞭打教育也在等著他們。一想到我們的教育努力總是由於這些不明智的父母而功虧一簣時,我們就感到十分悲哀。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們經常由於同樣的錯誤而受到兩次處罰,而我們認為,懲罰一次就足夠了。 我們知道,伴隨著這種雙倍懲罰,會帶來很多惡劣的後果。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小孩必須把糟糕成績單帶回家,但由於擔心父母的一頓鞭打,他便不給父母看,同時也擔心學校的懲罰,他便開始逃學,或者在成績單上仿造父母的簽名。我們不能忽視這些事實,也不該對此掉以輕心;我們必須聯繫孩子的處境,而去教育孩子。我們要問自己:如果我一意孤行,將會發生什麼?它將如何影響這個孩子?我可以做些什麼必然會對孩子產生有益影響的事情呢?孩子已經到了能承擔責任的地步嗎?從中他能學到一些建設性的東西嗎? 我們知道,兒童和成人在應對困難時有多麼不同。在我們試圖重塑一個孩子的生活模式時,我們必須以一種最謹慎的態度對待這件事,同時,還要確保這件事有一個正確良好的結果。只有那些對孩子的教育和再教育深思熟慮、進行過客觀判斷的人才能夠更確定地預測出教育努力的結果。在教育工作中,實踐和勇氣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一種不可動搖的信念。即相信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我們總能找到防止孩子們走向崩潰的方法。首先,我們絕不要因為這些古老、公認的準則其年代太久遠就放棄使用。那些已經習慣把一個人看作是一個整體、把單個現象作為整體的一部分的人,將比那些習慣於抓住一個症狀並且根據一些僵硬的思想來治療它的人更能理解和幫助孩子。例如,一個老師因為孩子沒有做家庭作業,就立即就此事寫了一個便箋給孩子的父母。 我們正在進入一個為兒童教育帶來新思想、新方法和新理解的嶄新時代。而科學也正在擺脫那些教育舊習和傳統。我們獲取的新知識給了老師更多的責任,但是作為補償,這也給了老師對於兒童的問題的更多認識,運用這些認識,老師有更大的能力幫助那些由他照料的小孩。重點是要記住,那些脫離了人格統一性的單一行為表現並沒有意義,只有當我們將它與人格整體性聯繫起來研究時,才可以真正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