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志林譯註 · 卷二
祭祀
本篇導讀
本節兩篇。首篇談年終祭禮,包含慶豐收、感天地之恩與農閒嬉戲休息之義。次篇記道士祭北斗,天氣配合人事,在作者眼中屬靈異之事。
八蜡三代之戲禮
八蜡1,三代之戲禮也。歲終聚戲,此人情之所不免也,因附以禮義。亦曰:『不徒戲而已矣。祭必有屍,無屍曰「奠」2,始死之奠與釋奠是也3。今蠟謂之「祭」,蓋有屍也。』貓虎之屍4,誰當為之?置鹿與女5,誰當為之?非倡優而誰!葛帶榛杖,以喪老物,黃冠草笠,以尊野服6,皆戲之道也。子貢觀蠟而不悅7,孔子譬之曰:『一張一弛,文、武之道。』蓋為是也。
1 八蜡:語出《禮記·郊特牲》:「八蜡以記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也。」按:八者,所祭有八神:先嗇一,司嗇二,百種三,農四,郵表畷五,禽獸六,坊七,水庸八。依鄭玄說法,無百種,以農為三,郵表畷四,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蟲八。祭禮中出現的神祇,包括后稷、神農、田官、郊野郵亭屋宇棚井之神、貓虎(驅趕野豬、田鼠)、坊神(固堤壩)、土地城隍、治昆蟲神,無非祈求天賜豐年。
2 奠:始死至葬之時祭名,以其時無屍,奠置於地,故謂之奠。
3 釋奠:置酒饌以祭。釋,設置。
4 貓虎之屍:貓食田鼠,虎食野豬,使人蒙其皮為屍,迎祭其神以報其功。
5 置鹿與女:語出《禮記·郊特牲》:「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羅氏致鹿與女,而詔客告也。以戒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國。……』」按:大羅氏掌管鳥獸,諸侯進貢鳥獸,歸其所管,而鹿為畋獵所獲,女為征戰所俘,因祭禮本於嬉戲,儀式中大羅氏乃轉達天子告誡之語,希望諸侯行事謹慎。
6 「黃冠草笠」兩句:《禮記·郊特牲》:「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草笠而至,尊野服也。」祭禮中穿著黃色衣冠,提示農人秋天休息,頭戴草笠,則昭顯農夫的生活特性。
7 子貢觀蠟而不悅:《禮記·雜記》下:「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貢不明白農耕收成之後慶祝的意義,以為舉國醉飲若狂,不符常態。
譯文
八蜡,是夏商周三代的祭禮遊戲。一年將盡則聚集嬉戲,這是人之常情、難免的事。先賢藉此而賦之以禮義,於是說:「這非單純的遊戲。凡祭祀必有屍位之制,沒有屍位則稱為『奠』,這就是人剛死之祭奠與下葬後釋奠之儀式。現在把『蠟』謂之『祭』,想來是應設置屍位的。」但祭貓和祭虎所立屍位,找誰來充當呢?又如設置鹿與女俘,由誰來充當呢?不找歌伎優伶,還能找誰呢?以腰中束著葛麻作衣帶,及以榛棍作哀杖,以此物品送別喪者老者,而穿戴黃冠草笠,用作尊敬野民之服,均屬遊戲策略。子貢觀看蠟禮而不開心,孔子啟導他,說:「一緊一松,是治理邦國的文、武策略。」大概就是這道理了。
賞析與點評
與民同樂、與民休息,是文略;以法治民、以武服人,屬霸略,即武略,此自古而然。蘇軾以為蠟禮本於歲終嬉戲,其論斷乃民俗學觀點,很有見地。
記朝斗
紹聖二年五月望日,敬造真一法酒成,請羅浮道士鄧守安拜奠北斗真君1。將奠,雨作,已而清風肅然,雲氣解駁,月星皆見,魁標皆爽2。徹奠,陰雨如初。謹拜首稽首而記其事3。
1 羅浮:羅浮山,在廣東增城與博羅之間,上有九觀十八寺,中國道教十大洞天之一。鄧守安:字道立。羅浮山朝斗壇道士。按:朝斗壇原在羅浮山朱明洞。該洞門外右側有一巨石,傳說蘇軾曾於此獲得六條銅魚、一條銅龍。朝斗即朝拜北斗之意。北斗真君:道教神名,又稱北斗星君,掌管生死禍福、弭災求福的權責。
2 魁標:北斗七星,一至四星,即天樞、天璇、天璣、天權為斗,稱為魁;五至七星,即玉衡、開陽、搖光為柄,稱杓。標與杓同音假借。
3 拜首:拜首,雙膝跪地,拱手與心齊平,俯首至手即止。稽首:雙腳跪地,拱手與頭至地多時,稽首乃拜中最重,屬臣拜君之拜。
譯文
紹聖二年(一○九五)五月十五日,我釀製真一法酒完成,請羅浮道士鄧守安主持拜奠北斗真君儀式。即將拜祭,天開始下雨。不久,清風蕭索,雲氣散去,月星都出現在天空,北斗七星清楚可見。祭奠結束,又再陰雨如初。蘇軾謹向真君叩頭拜禮,並記下此事。
兵略
本篇導讀
一為史籍所載「匈奴全兵」一語作辨正詮釋,一記親眼所見八陣圖形勢,可供後人研究參考。
匈奴全兵
匈奴圍漢平城,群臣上言:『胡者全兵,請令強弩傅兩矢外鄉1,徐行出圍。』李奇注『全兵』云:『惟弓矛,無雜仗也。』此說非是。使胡有雜仗,則傅矢外鄉之策不得行歟?且奇何以知匈奴無雜仗也?匈奴特無弩耳2。全兵者,言匈奴自戰其地,不致死,不得與我行此危事也。
1 弩:在弓上裝機械臂,或加弦,射程更遠,力度強而中的准,殺傷力極大。傅兩矢外鄉:布置強弩,附帶兩枚箭矢,於兩翼向外射擊開路。鄉,向。傅,通附。疑「傅」亦作「布」,蓋分布兩矢於兩邊,向外射擊。
2 匈奴特無弩:《晁錯傳》論匈奴弓箭與漢家弓弩比較,云:「勁弩長戟,射疏及遠,則匈奴之弓弗能格也。」漢兵善用弩,匈奴只懂用弓。
譯文
匈奴圍困漢高祖劉邦於平城,群臣上奏,說:「胡者全兵,請令強弩傅兩矢外鄉(戰鬥力強的弓弩手隨帶兩枚箭矢向外射擊),徐行出圍。」李奇注「全兵」,說:「只用弓矛,沒有其他雜項兵器。」這一說法不對。假使胡人有雜項兵器,則「傅矢外鄉」的策略就行不通了嗎?況且李奇如何得知匈奴沒有雜項兵器呢?匈奴只不過沒有弩而已。所謂全兵,是說匈奴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作戰,不想送死,無意和我們一拼生死。
賞析與點評
兵本指兵器,後世漸漸引申為兵員。何謂「全兵」,古今有歧義。李奇之意,是指「全部為同類兵器」,即矛矢,蘇軾以「全」作動詞,意謂「保護其兵員」。
八陣圖
諸葛亮造八陣圖於魚復平沙之上1,壘石為八行,相去二丈。桓溫征譙縱2,見之,曰:『此常山蛇勢也。』文武皆莫識。吾嘗過之,自山上俯視,百餘丈,凡八行,為六十四蕝3,蕝正圜4,不見凹凸處,如日中蓋影。予就視,皆卵石,漫漫不可辨,甚可怪也。
1 八陣圖:據說諸葛亮積細石為壘,方圓數百步。於壘西郭又聚石為八行,相去二丈許,謂之八陣圖。疑皆是模擬練兵之陣勢,且不止一處。魚復:漢代魚復縣,在四川奉節縣東南二里,今稱魚復浦。
2 桓溫征譙縱:桓溫(三一二至三七三),字元子,譙國龍亢(今安徽懷遠)人,東晉將領,官至大司馬、錄尚書事。晉穆帝永和二年(三四六),李勢反,僭稱帝,溫出兵平亂,經魚復見八陣圖。譙縱(?至四一三)初為安西府參軍,至義熙元年(四○五),因侯暉所逼而反,自號梁、秦二州刺史,後自稱成都王,劉裕派朱齡石征討平定之,其時桓溫已卒四十年,乃蘇軾誤記。
3 蕝(jué):樹立束茅以為標誌。
4 圜(yuán):圓。
譯文
諸葛亮在魚復平沙之上造八陣圖,堆壘石頭為八行,每行相距二丈。桓溫出征譙縱,看見其陣,說:「這是常山的蛇勢。」文武官屬都不明白。我經過這裡,從山上俯視,有百餘平方丈,共八行,樹立六十四茅束以為標記,標記之茅束成正圓形,看不出當中有凹凸的地方,猶如正午時分,完全遮蓋其影。我接近觀察,都是卵石,遍布而難以辨別,甚覺奇怪。
時事
本篇導讀
此章志在諷刺王安石變法,《唐村老人言》謂推出青苗錢強行借貸的不合理;《記告訐事》則談朝廷更改宋初不許告訐之傳統,後竟借著鼓勵告訐,來推行手實法、禁鹽法等。兩篇文章的目的是非議朝政。
唐村老人言
儋耳進士黎子云言:城北十五里許有唐村,莊民之老曰允從者,年七十餘,問子云言:『宰相何苦以青苗錢困我1?於官有益乎?』子云言:『官患民貧富不均,富者逐什一益富,貧者取倍稱,至鬻田質口不能償,故為是法以均之。』允從笑曰:『貧富之不齊,自古已然,雖天公不能齊也,子欲齊之乎?民之有貧富,由器用之有厚薄也。子欲磨其厚,等其薄,厚者未動,而薄者先穴矣!』元符三年,子云過予言此。負薪能談王道,正謂允從輩耶?
1 青苗錢:王安石為相,設青苗法,基本原則是政府於青黃不接之時貸款給農民,利息二分,春季放款、秋季收回,以阻止農夫向高利貸者借錢。但下級官吏或強迫農民借錢,以致出現偏差。
譯文
儋耳進士黎子云告訴我,城北大約十五里,有一個唐村,村莊一位老民叫作允從,七十多歲,問子云說:「宰相(指王安石)為什麼要以青苗錢來使我困苦?這對於官方有益嗎?」子云答他:「官府憂慮百姓貧富不均,富人追逐十分之一的利潤即更加富有,窮人借高利貸,出加倍之息,即使鬻賣田地、典質家口也無法清償,因此用這方法來均平社會貧富。」允從笑著說:「貧富不均一,自古以來如此,即使天公也不能使之均齊,你想使貧富平均嗎?百姓分貧富,猶如器物有厚薄。你想把厚的物品磨為薄,使之與薄相等,可是厚的未變薄,薄的卻出現破洞了!」元符三年(一一○○),子云來探訪我,談及此事。背負木柴的樵夫能談王道,就是指允從這類人吧。
賞析與點評
「欲磨其厚,等其薄,厚者未動,而薄者先穴。」此語似雲揠苗助長,發人深省。
記告訐事
元豐初,白馬縣民有被殺者1,畏賊不敢告,投匿名書於縣。弓手甲得之而不識字,以示門子乙。乙為讀之,甲以其言捕獲賊,而乙爭其功。吏以為法禁匿名書,而賊以此發,不敢處之死,而投匿名者當流,為情輕法重,皆當奏。蘇子容為開封尹2,方廢滑州3,白馬為畿邑,上殿論奏:『賊可減死,而投匿名者可免罪。』上曰:『此情雖極輕,而告訐之風不可長。』乃杖而撫之。子容以謂賊不干己者告捕,而變主匿名,本不足深過,然先帝猶恐長告訐之風,此所謂忠厚之至。然熙寧、元豐之間每立一法,如手實、禁鹽、牛皮之類4,皆立重賞以勸告訐者,皆當時小人所為,非先帝本意。時范祖禹在坐5,曰:『當書之《實錄》6。』
1 白馬縣:秦時置縣,蓋以白馬津而名,在今洛陽東北三十里。至明朝始廢縣。
2 蘇子容:蘇頌(一○二○-一一○一),字子容,泉州同安人,慶曆二年(一○四二)進士,熙寧初權知開封府。晚年拜相。
3 滑州:今河南滑縣。
4 手實:熙、豐變法,呂惠卿推行手實法,即根據人民的田地屋宇價值及其是否可以營利來計量賦稅。禁鹽:熙寧九年(一○七六)二月,在開封府至河中府等州縣出賣解鹽,因官增重其價,民不肯買,則課民日買之,隨其貧富作業為多少之差;有買賣私鹽者,重賞募人告,以犯人家財充賞。牛皮:牛皮屬軍用物資,牛皮錢乃宋代雜稅名。宋承五代弊政,令民田七頃,納牛皮一張、角一對、筋四兩。後改令折錢繳納,每七頃納錢一貫五百文。賦稅增加收入,亦阻止宰牛。
5 范祖禹:范祖禹(一○四一至一○九八),字淳夫(一作淳父、純父、純甫),一字夢得,成都華陽人。仁宗嘉祐八年(一○六三)進士。哲宗繼位,范祖禹擢任右正言。岳父呂公著執政,范祖禹避嫌改任祠部員外郎,不久又辭職而除任著作郎、修《神宗實錄》檢討,後遷任著作郎兼侍講。
6 《實錄》:《神宗實錄》,范祖禹主持編修。封建君主在生前死後皆有史官負責記其一生言行政績,《實錄》乃在君主死後委任官員編修的。
譯文
元豐初年,白馬縣有人被殺,縣民畏懼賊人不敢告發,遂向縣府投匿名書。弓手某甲取得匿名書,但不識字,以示門子某乙。乙為甲解讀,甲根據匿名書所言捕獲賊人,而乙爭奪功勞。官吏認為法令禁止寄匿名書,而賊人由於匿名書之告發被捕,不敢將之處死,但投匿名書者依法應當流放,屬於情節輕而量刑重,合當上奏。蘇頌暫代開封府尹,其時正廢滑州,白馬成為京畿屬邑,乃上殿論奏:「賊可以減免死刑,而匿名投書者應可免罪。」皇上說:「案情雖極輕微,但不可助長告訐之風。」乃下令杖打告發者之後給予安撫。蘇頌認為殺人事件本不干己而告發才使賊人被捕,告發者要替事主出頭而匿名,本來不宜以深罪嚴加責罰,但先帝仍恐怕會形成鼓勵告訐之風,這真稱得上是忠厚之至。到了熙寧、元豐之間,每立一法,如手實法、禁鹽法、牛皮法之類,朝廷皆立下重賞,以勸勵告訐者,這都是當時小人所做的事,並非先帝之本意。其時范祖禹在座,說:「應當寫在《實錄》裡面。」
賞析與點評
法律常有所謂的灰色地帶,關鍵在於如何處理。中國傳統強調法、理、情兼顧,有其優點。一切依法,有時會誤傷好人、縱容壞人。蘇軾所記,就是一個好例子,值得後人深思。
官職
本篇導讀
《記講筵》以講筵事例,記真宗仁心,以鼓勵仁宗行仁政,蘇軾大概想仿效孟子之所為。《禁同省往來》談制度之不合理。《記盛度誥詞》讚賞盛度重視客觀事理,不因親戚關係扭曲是非。《張平叔制詞》則辨正二事,一是唐時官員乃坐著論事,非站著;二是張平叔為人剝割,非良吏。
記講筵
秘書監侍講傅堯俞始召赴資善堂,對邇英閣。堯俞致謝,上遣人宣召答曰:『卿以博學參預經筵,宜尊所聞,以輔不逮。』堯俞講畢曲謝,上復遣人宣諭:『卿講義淵博,多所發揮,良嘉深嘆。』是日,上讀《三朝寶訓》1,至天禧中,有二人犯罪,法當死,真宗皇帝惻然憐之,曰:『此等安知法,殺之則不忍,舍之無以勵眾。』乃使人持去,笞而遣之,以斬訖奏。又祀汾陰日,見一羊自擲道左,怪問之,曰:『今日尚食殺其羔2。』真宗慘然不樂,自是不殺羊羔。資政殿學士韓維讀畢,因奏言:『此特真宗皇帝小善耳,然推其心以及天下,則仁不可勝用也。真宗自澶淵之役卻狄之後,十九年不言兵而天下富,其源蓋出於此。昔孟子論齊王不忍殺觳觫之牛,以為是心足以王。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及於百姓,豈不能哉?蓋不為耳!外人皆雲皇帝陛下仁孝發於天性,每行見昆蟲螻蟻,違而過之,且敕左右勿踐履,此亦仁術也。臣願陛下推此心以及百姓,則天下幸甚!』軾時為右史,奏曰:『臣今月十五日侍邇英閣,切見資政殿學士韓維因讀《三朝寶訓》至真宗皇帝好生惡殺3,因論皇帝陛下在宮中不忍踐履蟲蟻,其言深切,可以推明聖德,益增福壽。臣忝備位右史,謹書其事於冊,又錄一本上進,意望陛下采覽,無忘此心,以廣好生之德,臣不勝大願!』
1 《三朝寶訓》:宋仁宗十歲登位,劉太后臨朝,命大臣編選歷代君臣事跡為《觀文覽古》、編集祖宗故事為《三朝寶訓》,鏤版于禁中,以教導幼君。
2 尚食:掌膳饈之官,宋制屬殿中省。
3 韓維:字持國,父韓億。英宗時修起居注、侍邇英閣;哲宗時任資政殿學士,拜門下侍郎。
譯文
秘書監侍講傅堯俞初被召赴資善堂,應對於邇英閣。堯俞致謝,皇上遣人宣召說:「卿因博學而參預經筵,理宜重視所聞,以輔助我的不足。」堯俞講畢後,多方感謝。皇上再次遣人宣諭:「卿講義淵博,多所發揮,實可嘉許,令人深嘆。」這天,皇上讀《三朝寶訓》,至天禧中期,有二人犯罪,依法當處死,真宗皇帝惻然憐憫,說:「這種人怎知法律,殺死他們實在不忍心,但若放棄追究,卻無以激勵民眾。」於是叫人帶走,命笞打後遣送他們,不料官員回頭卻上奏報稱已經處斬了。又祭祀汾陰之日,看見一頭羊自己摔倒在道路左旁,感到疑惑而問之,臣下回答:「今日尚食官烹御膳,要殺其子羔。」真宗憂傷不樂,從此不再殺羊羔。資政殿學士韓維知道後,即上奏說:「這不過是真宗皇帝的小善而已,能推其愛心遍及天下,則其仁德不可勝用。真宗自澶淵之役打退北狄契丹後,十九年不談軍事,而天下富足,其根源大概緣於此。從前,孟子論齊宣王不忍心殺戰慄的牛,以為這種愛心足以統治天下。現在恩惠足以遍及禽獸,但作用卻無法到達百姓身上,難道是無法做到嗎?相信是不為而已!外人都說皇帝陛下仁孝出自天性,每次走路,看見昆蟲螻蟻,就轉過身跨過它們,又命令左右不要踐踏它們,這也是仁的行為。臣願陛下發揮這種愛心,使百姓受益,則天下人民無限幸福!」我(蘇軾)當時任右史,上奏說:「臣今月十五日在邇英閣侍講,清楚看見資政殿學士韓維讀《三朝寶訓》,至真宗皇帝重視百姓生命、厭惡濫殺,而講到皇帝陛下在宮中不忍心踐踏蟲蟻,其言深刻明確,可以將皇上英明聖德發揮出去,增加福壽。臣以不才擔任右史官職,謹記下此事於典冊,又抄錄一本呈上,心中盼望陛下翻閱,不要忘記這種善心,以擴大愛好生命的德義。這是臣的宏願!」
賞析與點評
現代以法律制度規範領袖,古代以教導及開講激勵聖君賢臣,實各有所長。但聽與不聽,最終取決於人的良心。不要忘記,希特勒也是由選舉產生的。
禁同省往來
元祐元年,余為中書舍人1,時執政患本省事多漏泄2,欲於舍人廳後作露籬,禁同省往來。余曰:『諸公應須簡要清通3,何必栽籬插棘4!』諸公笑而止。明年竟作之。暇日讀樂天集5,有云:『西省北院,新構小亭,種竹開窗,東通騎省6,與李常侍窗下飲酒作詩。』乃知唐時得西掖作窗以通東省7,而今日本省不得往來,可嘆也。
1 中書舍人:原來職責為起草詔令,宋代官、職分開,另有知制誥或直舍人院等起草詔令。
2 本省:指中書省。
3 簡要清通:雙關語,意指做人應簡樸率直,反面譏笑有人處事以繁雜、扭曲事端來牟取利益。
4 栽籬插棘:語帶雙關,意謂心中不應夾雜橫七豎八之思想。
5 樂天集:指白居易之《白氏長慶集》。白居易,字樂天。
6 騎省:散騎常侍;門下有散騎常侍,稱騎省。
7 西掖:中書省,亦作西台。東省:指門下省,亦稱東掖。簡單而言,中書省起草詔令,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
譯文
元祐元年(一○八六),我出任中書舍人,當時的執政大臣以中書省事情多泄漏,想在舍人廳後面設置一排露天籬笆,以禁止同省人員來往。我說:「諸公內心應該簡樸率直、清真通達,何必栽籬插棘製造繁亂!」諸公笑而停止設置籬笆。但第二年卻終於設置了籬笆。閒日讀白居易的《樂天集》,有文字云:「西省北院,新建小亭,種竹開窗,東通散騎常侍辦公室,與李常侍在窗下飲酒作詩。」才知道唐時得從中書省開窗以通門下省,而今日連自己本省都不能來往,實在令人慨嘆。
賞析與點評
蘇軾所歌頌的是君子無私心、坦蕩蕩的胸懷,但政治事務每多詭詐,謹守機密,在制度上也是必要的。關鍵在於人的操守,而不是打開信道與否。
記盛度誥詞
盛度1,錢氏婿2,而不喜惟演3,蓋邪正不相入也。惟演建言二後並配,御史中丞范諷發其奸4,落平章事,以節度使知隨州。時度幾七十,為知制誥,責詞云:『三星之媾5,多戚里之家;百兩所迎6,皆權要之子。』蓋惟演之姑嫁劉氏7,而其子娶於丁謂也8。人怪度老而筆力不衰,或曰:『度作此詞久矣。』元祐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講筵,上未出,立延龢殿中,時軾方論周穜擅議宗廟9,蘇子容因道此。
1 盛度:九六三至一○四一,字公量,祖籍河南銅陵,徙居餘杭。曾祖父盛璫曾為吳越國餘杭縣令。父盛豫隨吳越王錢俶降宋,官至尚書度支郎中。度自幼好學,端拱二年(九八九)中進士。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
2 錢氏:吳越王錢俶宗族。
3 惟演:臨安人,字希聖,錢俶次子,隨父降宋,為右神武軍將軍。仁宗時拜樞密使。初附丁謂,逐寇準,丁謂敗,即擠謂,後出為崇信軍節度使,卒。
4 范諷:字補之,登進士第。仁宗時龍圖閣學士。
5 三星之媾:《詩經·綢繆》:「三星在天。」鄭玄注云:「三星在天,可以嫁娶矣。」
6 百兩所迎:《詩經·召南·鵲巢》:「之子于歸,百兩御之。」百兩即百乘,「兩」通「輛」。諸侯嫁娶,動輒百輛香車迎送。
7 惟演之姑嫁劉氏:錢惟演以妹妻劉美,劉美乃明肅太后外家子侄。此處以妹誤作姑。
8 其子娶於丁謂:史載錢惟演有三子曖、晦、暄,錢曖娶郭后妹,錢晦娶獻穆大長公主女,錢暄之子景臻,尚秦、魯國大長公主。其子似未娶於丁謂。
9 周穜(tónɡ)擅議宗廟:鄆州之州學教授上疏,言朝廷應當以故相王安石配享神宗皇帝,當時舊黨正欲清算熙寧變法,周穜上疏引起軒然大波。
譯文
盛度是吳越後人錢氏的女婿,但他不喜歡錢惟演,大約是兩人邪正不相為謀。錢惟演建言二後並配,御史中丞范諷揭發其奸,降落平章事,以節度使身份在隨州任職。此時盛度幾近七十歲,身為知制誥,代皇上撰寫責詞,說:「子侄婚媾,多屬貴戚身份之家庭;百輛香車所迎接的,都是權貴的女兒。」所言當指錢惟演之姑媽嫁劉氏,而其子娶了丁謂的女兒。世人奇怪盛度年老而筆力不衰,有人說:「盛度很久以前就事先寫下這篇責詞了。」元祐三年(一○八八)十二月二十一日講筵,皇上未出來,站立延龢殿中等待,這時我正要討論周穜擅自議論宗廟之事,蘇頌遂趁機講這件事。
張平叔制詞
樂天行張平叔戶部侍郎判度支制誥1,云:『吾坐而決事,丞相以下不過四五,而主計之臣在焉2。』以此知唐制,主計蓋坐而論事也,不知四五者悉何人?平叔議鹽法至為割剝3,事見退之集4;今樂天制誥亦云『計能析秋毫,吏畏如夏日』,其人必小人也。
1 樂天:白居易(七七二至八四六),字樂天,祖籍山西太原,曾祖時遷居下邽(今陝西渭南),晚年官至太子少傅、刑部尚書。唐代著名詩人。行:起草、撰寫。行有執行、踐行、履行之義。張平叔:據白居易《張平叔可戶部侍郎判度支制》,張平叔當時身份是「朝議大夫、守鴻臚卿兼御史大夫、判度支、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前面是官銜,具體任務是判(兼任)度支;「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是一種榮譽,類似後世授勳虛銜。制誥:詔令之一種,屬重要委任之命令書函。
2 主計:官名,主管財務、計算收支,類似後世之財政大臣。
3 議鹽法至為割剝:割剝,搜割、剝削之意。韓愈《論變鹽法事宜狀》提及戶部侍郎張平叔上疏建議官員賣鹽以富國,詔下公卿詳議,結果遭韓愈、韋處厚詰駁而不行。
4 退之:韓愈,字退之。
譯文
白居易執行撰寫張平叔戶部侍郎判度支的制誥,說:「我坐下來即可決定政務,丞相以下的官員不過四五人,主計官就在其中。」以此知道唐朝制度,主計官是坐下來討論政事的,不知道所提到的四五個人到底是哪些人?平叔議論鹽法,剝削極為厲害,其事見之於韓愈的文集;現在白居易所寫的制誥亦稱他「計算能分析至秋毫無差,吏員畏懼他如害怕酷暑」,可見他必定是個小人。
賞析與點評
精明則善於算計。儒家之徒提倡律己嚴、待人寬,反之則屬苛刻酷剝之類。
致仕
本篇導讀
官員正式退休稱致仕。蘇軾寫這幾則文章時,處境不好,心事重重。故其退與不退,竟把持不定。既嘲人,亦自嘲。
請廣陵
今年吾當請廣陵1,暫與子由相別2。至廣陵逾月,遂往南郡3,自南郡詣梓州4,溯流歸鄉,盡載家書而行,迤邐致仕5,築室種果於眉,以須子由之歸而老焉。不知此願遂否?言之悵然也。
1 今年:元祐六年(一○九一)八月,蘇軾以龍圖閣學士知潁州,元祐七年(一○九二)正月廿四日除知鄆州,廿八日除知揚州。按:時間所指「是年」疑為元祐六年,蘇軾在往潁州前後所作盤算。當時蘇轍在朝為尚書右丞,乃有「暫與子由相別」之言。廣陵:揚州。
2 子由:蘇轍,字子由,蘇軾弟。
3 南郡:湖北江陵。
4 梓州:在今四川三台。
5 迤邐(yǐlǐ)致仕:官員正式退休稱致仕;迤邐本曲折相繼之意,此指走迂迴之路退休回鄉。
譯文
今年我應該請求調往揚州,暫時與弟弟子由告別。至揚州超過一個月,跟著往南郡,自南郡到梓州,溯長江水流回鄉,盡載家書而行,走迂迴的路回鄉退休,建築一所小屋,在眉州種植果樹,等待子由返回家鄉一起養老。不知道這一願望能否達成?說起來令人惆悵不已。
賞析與點評
靈澈詩《東林寺酬韋丹刺史》云:「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退與不退,在乎自己。蘇軾此時身在貶所,可能身不由己。但到了有轉機晉身時,卻又忘記告退之念了。蘇軾正式告老致仕,是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一一○一)六月,距元祐六年(一○九一)有十年之久。真是人生一大諷刺。
買田求歸
浮玉老師元公欲為吾買田京口1,要與浮玉之田相近者,此意殆不可忘。吾昔有詩云:『江山如此不歸山,江神見怪驚我頑。我謝江神豈得已,有田不歸如江水!』今有田矣,不歸無乃食言於神也耶?
1 浮玉老師:浮玉老禪師,本名蔡了元,父蔡奴,出家後法號佛印。元豐五年(一○八二)住廬山歸宗寺,後往金山。
譯文
浮玉老禪師了元公想幫我在京口買田,所購置的要與浮玉的田地相近,此好意是不應該忘記的。我從前有詩句說:「有如此江山麗景而不回歸山林隱居,江神見了也會責怪驚異我的頑固偏執。我向江神謝罪,我實在不得已,若果有田而不歸隱,我必如江水滔滔逝去!」現今我真的有田,若不歸隱,莫非我真的要對神靈食言?
賞析與點評
人生最貴能自省,自省才能遷善改過。儒家良心要靠這點。「今有田矣,不歸無乃食言於神也耶?」蘇軾撫心自問,我要對神靈食言嗎?其實是良心譴責。
賀下不賀上
賀下不賀上,此天下通語。士人歷官一任,得外無官謗,中無所愧於心,釋肩而去,如大熱遠行,雖未到家,得清涼館舍,一解衣漱濯,已足樂矣。況於致仕而歸,脫冠佩,訪林泉,顧平生一無可恨者,其樂豈可勝言哉!余出入文忠門最久,故見其欲釋位歸田,可謂切矣。他人或苟以藉口,公發於至情,如飢者之念食也,顧勢有未可者耳。觀與仲儀書,論可退之節三,至欲以得罪、病而去。君子之欲退,其難如此,可以為進者之戒。
譯文
祝賀退職不祝賀升遷,這是天下通行的說法。士人經歷一任官職,得以對外沒有遭到官場毀謗,心中無所愧疚,如肩上放下重擔而去,此刻猶如大熱天遠行,雖然未到家裡,得到清涼的館舍,能夠除下衣裳及漱口洗臉,已有心滿意足之樂。何況退休而歸,脫去冠冕及佩戴之物品,造訪林泉,省視平生無絲毫之遺憾,這種樂趣,怎說得完呢!我出入歐陽文忠之門最久,因此能夠了解他一直想退下崗位,回歸故鄉,可說態度非常懇切。他人或意圖苟且,藉故拖延,歐陽公卻是從真情出發,猶如飢餓的人渴想食物,只是形勢未能許可而已。看他與王素仲儀的書信,多次論及可退之情節,甚至想以得罪、得病之理由告歸而去。君子之心切切於退隱,其難度至此,這可以讓一心進取的人有所警惕。
隱逸
本篇導讀
古來農桑不易,因溫飽之事不易解決,欲真正隱逸,談何容易。楊朴是真正無意於做官,可能因為他家裡有幾畝田。張愈本有經世之志,卻是沒有機會晉升。蘇軾有大好機會,自然不輕易退隱。
書楊朴事
昔年過洛,見李公簡,言:『真宗既東封,訪天下隱者,得杞人楊朴,能詩。及召對,自言不能。上問:「臨行有人作詩送卿否?」朴曰:「惟臣妾有一首云:更休落魄耽杯酒,且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上大笑,放還山。』余在湖州,坐作詩追赴詔獄,妻子送余出門,皆哭。無以語之,顧語妻曰:『獨不能如楊處士妻作詩送我乎?』妻子不覺失笑,余乃出。
譯文
往年過洛陽,見李公簡,他說:「真宗皇帝完成東封泰山之事,尋訪天下隱逸之士,獲得杞縣人楊朴,能作詩。等到召見面談,楊朴自言不能寫詩。皇上問他:『臨行,有人作詩送你嗎?』楊朴答:『我妻子有一首詩相送:不要豪邁迷飲酒,且莫放肆愛寫詩。今日捉你進官府,這回斷送老頭皮。』皇上大笑,放歸還山。」我在湖州,因為作詩的緣故,命我赴朝廷審訊,妻子孩子送我出門,都在大哭。我無它話可說,只好對妻子說:「難道不能像楊處士的妻子那樣,作一首詩送我嗎?」妻子不覺失笑,我於是出門。
賞析與點評
面對困境,常人總是憂愁悲苦,蘇軾能坦然面對,固屬不易,並且以幽默態度故作輕鬆,似欲誤導妻子,使之感覺若無其事,也真難為其人。楊朴之得見真宗,是別人推薦,不能不去,免得皇帝老子面上無光,見了而不用,正中其下懷,所謂不才明主棄,省卻日後是非多。所謂伴君如伴虎,楊朴比起蘇軾,高明得多了。
白雲居士
張愈,西蜀隱君子也,與予先君游,居岷山下白雲溪,自號白雲居士。本有經世志,特以自重難合,故老死草野,非槁項黃馘盜名者也1。偶至西湖靜軒,見其遺句,懷仰其人,命寺僧刻之石。
1 槁(ɡǎo)項黃馘(xù):語出《莊子·列禦寇》:「夫處窮閭阨巷,困窘織屨,槁項黃馘者,商之所短也。」槁項,頸項看起來枯乾;黃馘,臉色蒼黃,意謂營養不良、皮黃骨瘦。
譯文
張愈是西蜀一位有才德的隱士,和我父親交遊,就居住在岷山下的白雲溪,自己號稱白雲居士。他本來有經世致用的志向,只因為太潔身自好,難以與人融合,所以最後只能老死於鄉郊,但他肯定不是一個無以為生而欺名盜世的人。我偶然到西湖靜軒走走,看見他遺留下的文句,因懷念及仰慕其人,遂命寺僧把遺句刻在石上。
賞析與點評
生活不宜存持宿命論,但現實確有運氣影響。「寧為太平犬,莫為亂離人。」生活在戰爭或和平時代,大部分人的命途已截然不同。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真是千古智慧。蘇軾所記,不外恆河沙數中萬千億古人、今人之一員而已。
佛教
本篇導讀
蘇軾對宗教問題有深入研究,有演繹,亦有批判,非止於佞佛而已。
讀《壇經》
近讀六祖《壇經》1,指說法、報、化三身,使人心開目明。然尚少一喻;試以眼喻:見是法身,能見是報身,所見是化身。何謂見是法身?眼之見性,非有非無,無眼之人,不免見黑,眼枯睛亡,見性不滅,故云見是法身。何謂能見是報身?見性雖存,眼根不具2,則不能見,若能贍養其根,不為物障,常使光明洞徹,見性乃全,故云能見是報身。何謂所見是化身?根性既全,一彈指頃,所見千萬,縱橫變化,俱是妙用,故云所見是化身。此喻既立,三身愈明。如此是否?
1 六祖:惠能禪師(六三八至七一三),俗家姓盧,唐代新州(今廣東新興)人。以「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一詩,獲黃梅五祖弘忍賞識,秘密傳授衣缽為禪宗第六祖,潛返嶺南隱居十餘年後,成為南宗頓教之始。《壇經》:全稱《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乃六祖惠能講經記錄,由其弟子法海輯錄,其間經多次增訂。
2 眼根:佛者求六根清淨,六根指眼(視)、耳(聽)、鼻(嗅)、舌(味)、身(觸)、意(知),原是六種感覺的器官,在佛家來看,這些都是導引罪孽的根源。眼根即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
譯文
最近閱讀六祖惠能的《壇經》,指明及解說何謂法身、報身及化身,真使人心明眼亮。但當中還缺少一個解說;試以眼睛為例:見之本質(視覺)是法身,能夠看見(視覺神經正常/視力正常)是報身,所看到的(入眼的花花世界)是化身。何以說「見」是法身?眼睛具有見物之性質(視覺),此性(視覺)並非實有,亦並非實無,那些沒有眼睛的人,不免所見為全黑,即使眼睛失明,其存在可見之本性(視覺)並不消滅,所以說「見」是法身。何以說能見是報身?見之性質雖存在,但視力不利不全,則不能見,若能安心保養其視覺神經,不為凡物所阻礙,常使光明洞徹,視覺之本質即得以完全,所以說能見是報身。何以說所見是化身呢?視覺特質既保全,一彈指之間,所見萬千事物縱橫變化,全屬微妙作用,所以說看到的是化身。此解說既得以確立,三身之說就更加清楚。如此解釋,是否恰當?
賞析與點評
世上存在視覺這一概念,但能夠看見物象,人必須具備正常的視覺神經、眼球及視力正常、還有最低限度的視力及環境光亮等客觀條件。推而言之,人生種種成功,皆所謂因緣和合,實質就是結合多種條件,缺一不可。
改觀音咒
《觀音經》雲1:『咒咀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東坡居士曰:『觀音,慈悲者也。今人遭咒咀,念觀音之力而使還著於本人,則豈觀音之心哉?』今改之曰:『咒咀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兩家總沒事。』
1 《觀音經》:原屬《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析出而單行。
譯文
《觀音經》說:「詛咒如種種毒藥,本欲戕害別人身體的,盼望觀音大士借其神力,把傷害送回給發咒語者。」東坡居士說:「觀音,是慈悲的神靈。現在有人遭到咒詛,卻盼望借觀音神力而送還給發咒語者,這難道是慈悲為懷的觀音的用心?」今且修改其文為:「詛咒如種種毒藥,本欲戕害別人身體的,盼望觀音大士借其神力,讓兩家都沒事。」
賞析與點評
以和為貴,神話本於人話。
誦經帖
東坡食肉誦經,或云:『不可誦。』坡取水漱口,或云:『一碗水如何漱得!』坡云:『慚愧,闍黎會得1!』
1 闍(shé)黎:梵語音譯,本意是僧徒之師,以高僧而作眾僧之軌範。亦作阿闍梨、阿遮梨耶、闍梨等。
譯文
東坡食肉而誦念佛經,有人說:「不可誦經。」東坡取水漱口,有人說:「一碗水,怎麼能洗漱得乾淨!」東坡說:「真慚愧,但佛教徒做得到!」
誦《金剛經》帖
蔣仲甫聞之孫景修言:近歲有人鑿山取銀礦至深處,聞有人誦經聲。發之,得一人,云:『吾亦取礦者,以窟壞不能出,居此不知幾年。平生誦《金剛經》自隨,每有饑渴之念,即若有人自腋下以餅餌遺之。』殆此經變現也。道家言『守一』1,若飢,『一』與之糧;若渴,『一』與之漿。此人於經中,豈所謂得『一』者乎?
1 守一:「一」指意志,即專心一意,特別用於修鍊氣功。《莊子·在宥》:「我守其一以處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歲矣。吾形未嘗衰。」
譯文
蔣仲甫聞孫景修這樣說:近年有人鑿山,挖掘銀礦至深層之處,聽到有人誦讀佛經。發掘出來,找到一個人,說:「我也是來開採銀礦的,因為洞窟崩壞,不能出來,住在這裡面不知道多少年。我平生把《金剛經》帶在身邊誦讀,每有饑渴念頭,就好像有人從我腋下拿餅餌送給我。」大概是《金剛經》變化顯現的吧。道家所謂「守一」,即守持一念,若遇飢餓,「一」能供給糧食;若遇口渴,「一」能供給水漿。此人於經而言,難道就是所謂得「一」的人?
賞析與點評
現代地震經驗發現,災民能抗拒饑渴,數十日不死。若謂數年,恐是誇張的神話。能堅持數十日的,也必須結合先天體質、環境條件等因素,單憑意志,亦未必成功。
僧伽何國人
泗州大聖《僧伽傳》雲1:『和尚何國人也。又世雲莫知其所從來,云:「不知何國人也。」』近讀《隋史·西域傳》,乃有何國2。余在惠州,忽被命責儋耳3。太守方子容自攜告身來,且吊余曰:『此固前定,可無恨。吾妻沈素事僧伽謹甚,一夕夢和尚告別,沈問所往,答云:「當與蘇子瞻同行。後七十二日,當有命。」今適七十二日矣,豈非前定乎!』余以謂事之前定者,不待夢而知。然余何人也,而和尚辱與同行,得非夙世有少緣契乎?
1 僧伽:唐僧伽大師,據《太平廣記》記載,本西域人,俗姓何氏,唐龍朔(六六一至六六三)初來游北土,隸名於楚州山陽龍興寺。後於泗州臨淮縣乞地建寺。景龍二年(七○八),中宗遣使迎入內道場,尊為國師,並為臨淮寺御書「普先王寺」額賜之。景龍四年(七一○),於長安薦福寺圓寂。
2 何國:《隋史·西域傳》:「何國,都那密水南數里,舊是康居之地也。……東去瓜州六千七百五十里。大業中,遣使貢方物。」
3 被命責儋耳:紹聖四年(一○九七)四月十七日,惠州太守方子容攜誥命而來,軾得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
譯文
泗州大聖《僧伽傳》說:「和尚,本是何國人。又世間都說不知道他從哪裡來,說:『不知道是何國人。』」最近讀《隋史·西域傳》,才發現有一個「何國」。我在惠州,忽然接到命令,被責罰遣派往儋耳。惠州太守方子容親自攜帶委任文書來此,而且安慰我說:「這都是宿世所定,大可不必遺憾。我妻子沈素一向小心侍奉僧徒,有一晚夢見和尚告別,沈素問他往哪裡去,和尚回答說:『應當與蘇子瞻同行。此後七十二日,會接到命令。』今天剛巧七十二日,難道不是前定!」我認為事情有前定者,無須從夢境得知。然而,我是什麼人呢?竟辱大和尚與我同行,豈非前世與之有多少因緣關係?
賞析與點評
「何國」本來應該是源於音譯,但漢字包含形音義,閱者至此易產生誤會,以為是「哪個國家」。
人無法改變當前困境,便會信宿命、信宗教,智者有時也會尋求此種解脫辦法。
袁宏論佛說
袁宏《漢紀》曰1:『浮屠,佛也,西域天竺國有佛道焉2。佛者,漢言覺也,將以覺悟群生也。其教也,以修善慈心為主,不殺生,專務清淨,其精者為沙門3。沙門,漢言息也,蓋息意去欲,歸於無為。又以為人死精神不滅,隨復受形,生時善惡皆有報應,故貴行修善道以煉精神,以至無生,而得為佛也。』東坡居士曰:此殆中國始知有佛時語也,雖淺近,大略具足矣。野人得鹿,正爾煮食之耳,其後賣與市人,遂入公庖中,饌之百方。然鹿之所以美,未有絲毫加於煮食時也。
1 《漢紀》:東晉袁宏(三二八至三七六),字彥伯,陽夏(今河南太康)人,撰《後漢紀》三十卷。
2 天竺:歷史上有關印度之譯名,有身毒(Sindu)、天竺(Hindu)、印度(Indu)等異名。
3 沙門:漢譯名詞,亦稱桑門、舍摩那弩等,僧徒。原意是勤息、止息之出家、苦行、禁慾者。
譯文
袁宏《漢紀》說:「浮屠,就是佛,西域天竺國有佛法。所謂『佛』,漢語說來是覺悟之『覺』,道理將以讓眾生覺悟。這一宗教以修善慈心為主,不殺生,專心求清淨,能精解的人可作沙門。所謂沙門,漢語即止息之『息』,大概就是息止意念、除去人慾,歸結於人生無所追求。該教又認為人死後精神不消滅,隨即再次投胎受孕獲受形軀;而在生時的所作所為,善惡都有報應,故重視踐行修習向善之功德以提煉精神,以至到了無生無死的境界,從而涅槃成佛。」東坡居士說:這大約就是中國開始知道佛法存在時的文字記錄,語言雖然顯淺,大略情形卻具體充足。猶如鄉野之人捕獲一隻鹿,唯一的做法不過是煮來吃,後來把它賣給商販,遂送進公眾的廚房中,食用的方法有百種。但鹿之所以美好,在於煮食時不加入其他東西。
賞析與點評
佛教傳入中國,發展出禪宗一派,支流眾多。但原始佛教仍有其魅力,無論如何發展,其基本精神仍然存在。
道釋
本篇導讀
此節談僧、道人物的言行。宋代的僧人、道士,很多都具備文學才華。方外交往,既有宗教討論,亦有文學交流。蘇軾的文字之中,常常蘊含情趣或哲理,愛憎色彩鮮明。大家閱讀其文,不妨略停,思考一下其哲理意趣。
贈邵道士
耳如芭蕉,心如蓮花,百節疏通,萬竅玲瓏。來時一,去時八萬四千。此義出《楞嚴》,世未有知之者也。元符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書贈都嶠邵道士1。
1 都嶠(qiáo):山名,在廣西梧州容縣南,其中八疊峰,道教視為天下第二十洞天。邵道士:名彥肅。
譯文
耳朵形狀像芭蕉,心如蓮花般潔淨,全身關節疏通暢達,心靈與經絡流通身體各竅,精神玲瓏剔透。生下來時僅一赤子之軀,離去世間時卻有八萬四千化身。這一觀念出自《楞嚴經》,世上還沒有人能深刻了解它的。元符三年(一一○○)九月二十一日,我書寫後贈送都嶠山邵道士。
賞析與點評
蘇軾書寫佛教經義贈道士,雙方固皆有襟懷,亦唐宋以來佛道合流之跡證。不知是補其不足,抑或交流修煉心得。
書李若之事
《晉·方技傳》有幸靈者1,父母使守稻,牛食之,靈見而不驅。牛去,乃理其殘亂者。父母怒之,靈曰:『物各欲食,牛方食,奈何驅之?』父母愈怒,曰:『即如此,何用理亂者為?』靈曰:『此稻又欲得生。』此言有理,靈固有道者耶?呂猗母足得痿痹病十餘年,靈療之,去母數步坐,瞑目寂然。有頃,曰:『扶起夫人坐。』猗曰:『夫人得疾十年,豈可倉卒令起耶?』靈曰:『且試扶起。』兩人夾扶而立,少頃,去夾者,遂能行。學道養氣者2,至足之餘,能以氣與人,都下道士李若之能之,謂之『布氣』。吾中子迨少羸多疾,若之相對坐為布氣,迨聞腹中如初日所照,溫溫也。蓋若之曾遇得道異人於華岳下雲。
1 幸靈:人名,豫章建昌(今江西南昌)人。其事跡記載在《晉書》卷九十五,屬《藝術傳》,非《方技傳》,為蘇軾誤記。
2 學道養氣:修煉道家氣功,即煉內丹。
譯文
《晉書·方技傳》有幸靈這個人,父母叫他看守稻穀,牛吃水稻,幸靈看見了,卻不驅趕牛。牛離開了,才去梳理殘亂的水稻。父母怒罵他,幸靈說:「生物各自都想進食,牛正在吃,怎能把它驅走?」父母更加憤怒,說:「就算你說得對,那麼事後還去梳理殘亂的水稻做什麼?」幸靈回答:「這水稻也還想生長下去。」這句話講得有道理,幸靈應該是一個有道之士吧?呂猗的母親,足部患了痿痹病有十多年,幸靈給她治療,離開呂母幾步遠而坐下,閉著雙眼,靜寂不語。過了一會兒,說:「把夫人從座位扶起來。」呂猗說:「夫人患病十年,怎麼能夠在一剎那間請她起身?」幸靈說:「姑且試試扶她起來。」兩人從兩旁架著將她扶起站立,一會兒,去掉扶持的人,終於能走。學道養氣的人,功力修養到達富足之後,能夠把真氣輸送給人,汴京一位道士名李若之,就能這樣做,稱作「布氣」。我的次子蘇迨,自少羸弱多病,李若之和他面對面坐,為他布氣,蘇迨感到腹中好像得到初升的太陽照耀,暖暖的。聽說李若之曾經在華山下遇到得道的異人。
賞析與點評
將同情心延伸至一切生物,可謂大愛無量無邊。然而推延開去,竟是氣功治病,莫非氣功亦從熱愛別人、熱愛生命開始?
記蘇佛兒語
元符三年八月,余在合浦,有老人蘇佛兒來訪,年八十二,不飲酒食肉,兩目爛然,蓋童子也。自言十二歲齋居修行,無妻子。有兄弟三人,皆持戒念道,長者九十二,次者九十。與論生死事,頗有所知。居州城東南六七里。佛兒:『嘗賣菜之東城,見老人言:「即心是佛,不在斷肉。」余言:「勿作此念,眾人難感易流。」老人大喜,曰:「如是,如是。」』
譯文
元符三年(一一○○)八月,我在合浦,有一位老人叫蘇佛兒來我家探訪,他八十二歲,不飲酒、不吃肉,兩目炯炯有神,估計懷童子功。他說十二歲就一人靜居修行,沒有妻子。家裡有兄弟三人,都持戒念道,老大九十二歲,老二九十歲。跟他討論生死問題,頗有見識。他居住在州城東南六七里的地方。佛兒說:「我曾經往東城賣菜,見到一位老人說:『此心是佛,就不必戒斷食肉。』我回答說:『不要秉持這種念頭,普通人很難受感化,卻容易墮入流俗之中。』老人聽了大喜,說:『正是,正是。』」
賞析與點評
「眾人難感易流」,世事往往如此,固無論練功抑或學習。
記道人戲語
紹聖二年五月九日,都下有道人坐相國寺賣諸禁方,緘題其一曰:賣『賭錢不輸方』。少年有博者,以千金得之。歸,發視其方,曰:『但止乞頭1。』道人亦善鬻術矣,戲語得千金,然亦未嘗欺少年也。
1 乞頭:贏錢的人獻納給賭場或莊家的稅錢,古稱乞頭。現代稱抽傭、抽頭。
譯文
紹聖二年(一○九五)五月初九日,汴京有一位道人坐在相國寺賣各種秘方,其中一個封包外題字說:賣「賭錢不會輸的秘方」。一位喜歡賭博的少年,用千錢買去。回家,打開看秘方,說:「停止付賭場所抽佣金」(意指「不賭即不輸」)。這位道人也算精於販賣之術了,用一句戲語就獲得千金,卻也不算欺騙那位少年。
壽禪師放生
錢塘壽禪師,本北郭稅務專知官,每見魚蝦,輒買放生,以是破家。後遂盜官錢為放生之用,事發坐死,領赴市矣。吳越錢王使人視之,若悲懼如常人,即殺之;否,則舍之。禪師淡然無異色,乃舍之。遂出家,得法眼淨1。禪師應以市曹得度2,故菩薩乃現市曹以度之。學出生死法,得向死地走之一遭,抵三十年修行。吾竄逐海上3,去死地稍近,當於此證阿羅漢果4。
1 法眼淨:清淨法眼。佛教有「五眼說」,當中「慧眼」與「法眼」都可以看到實相,僅次於「佛眼」。
2 度:使人離俗出家。
3 海上:指海南島。
4 證阿羅漢果:佛教指長時間修煉及悟道為「證果」。阿羅漢,梵文音譯,簡稱「羅漢」,小乘佛教修行的最高果地。
譯文
杭州壽禪師,本是在城外的北郊負責稅務的官員,每見人賣魚蝦,就買來放生,由此傾家蕩產。後來就偷盜官錢,作為放生之用,因事件被揭發而被判死刑,被帶往刑場準備處決。吳越國王錢俶命人去觀察,假如他悲哀恐懼像普通人,就處斬;否則,就放掉他。禪師面色平淡安寧,便饒他一命。於是他出家,獲得小乘法眼淨道。禪師應該是在市集刑場離俗出家,所以菩薩乃顯現於市集以引導他入佛法,而修習離開生死之法門,得向死亡之地走一趟,可以抵三十年的修行功力。我被驅逐到海南島,與死亡之地比較近,應當在這地方證得阿羅漢果之正智。
僧正兼州博士
杜牧集有《敦煌郡僧正兼州學博士僧慧苑除臨壇大德制詞》,蓋宣宗復河、湟時事也1。蕃僧最貴中國紫衣師號2,種世衡知青澗城3,無以使此等,輒出牒補授4。君子予其權5,不責其專也。
1 宣宗:唐宣宗李忱(八一○至八五九),繼武宗為帝,在位前後十三年(八四七至八五九)。復河、湟:黃河與湟水兩川流域一帶土地,自唐中葉起即陷於吐蕃。至大中五年(八五一)方收復,由漢人統治。
2 紫衣:僧人本樸素,原始佛教以糞掃衣、冢間衣為尚,多屬爛污布;賜僧人紫色袈裟,自武則天始。
3 種(Chónɡ)世衡:字仲平,种放之兄子。少尚氣節,在延安東北故寬州,因其廢壘而築城池以為寇沖,成青澗城。事跡見《宋史》卷三三五本傳。
4 出牒補授:有僧人王光信,驍勇善騎射,習知蕃部山川道路,種世衡出兵,常使為嚮導,數盪族帳,奏以為三班借職,改名嵩。世衡為蠟書,遣嵩遺西夏貴人剛浪,言其下屬浪埋等已至宋地,朝廷知王有向漢心,命為夏州節度使,奉錢月萬緡,旌節已至,趣其歸附,以棗綴畫龜,喻其早歸之意。剛浪得書大懼,自所治執嵩歸元昊,元昊疑剛浪貳己,不得還所治,且錮嵩穽中,元昊使其臣李文貴以剛浪旨報世衡,言不達所遺書意,或許通和,願賜一言。由是雙方打開和談之門。至於出牒補授,事屬細微,史不詳載。
5 君子:此處指在高位之宰相或將帥。
譯文
杜牧文集有一篇《敦煌郡僧正兼州學博士僧慧苑除臨壇大德制詞》,大約是記唐宣宗收復黃河與湟水兩川流域之事。蕃僧以中國賜紫衣袈裟和封號為最貴重,種世衡任青澗城知府時,無法使用這等辦法,就私自發出牒文補授官銜。在朝君子既賦予地方官權力,也就不追究種世衡專權自作主張了。
賞析與點評
事有權宜,人所共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亦古訓所許,但能否實行,端視在上位者心胸如何。喜之則嘉之,罪之則責之,事例多不勝數。
卓契順禪話
蘇台定慧院淨人卓契順1,不遠數千里,陟嶺渡海,候無恙於東坡。東坡問:『將什麼土物來?』順展兩手。坡云:『可惜許數千里空手來。』順作荷擔勢,信步而去。
1 淨人:寺院聘用管事、干雜役的非出家人。
譯文
蘇州姑蘇台定慧院雜役卓契順,不懼數千里之遙遠,攀登南嶺渡海至海南島來問候東坡是否無恙。東坡問他:「帶著什麼土產品來?」契順展開兩手,空空如也。東坡說:「可惜走這數千里遠的路,卻空著手來。」契順作擔著重擔姿勢,然後漫步走開。
賞析與點評
禪宗注重頓悟,不重語言。受此風影響,卓契順扮演負荷重擔之姿勢,乃以身體語言(body language)表示自己有承擔,而且擔子非輕。表面上不帶任何東西,但萬水千山,肩負責任,比實物更重。
僧文葷食名1
僧謂酒為『般若湯2』,謂魚為『水梭花』,雞為『鑽籬菜』3,竟無所益,但自欺而已,世常笑之。人有為不義而文之以美名者,與此何異哉!
1 文:粉飾,文飾。葷食:相對於素食而言,包括肉食、飲酒等。
2 般若:佛教語言,意謂智能。
3 鑽籬菜:雞鑽籬笆,故稱雞為鑽籬菜。
譯文
僧徒稱酒為「般若湯」,把魚叫作「水梭花」,稱雞為「鑽籬菜」,實際上毫無益處,只是自欺而已,世人常常譏笑他們。世人有做不義的事,而用美好的名稱來作文飾的,與此相比,有何不同呢!
本、秀非浮圖之福
稷下之盛1,胎驪山之禍2;太學三萬人3,噓枯吹生,亦兆黨錮之冤4。今吾聞本、秀二僧,皆以口耳區區奔走王公,洶洶都邑,安得而不敗?殆非浮屠氏之福也。
1 稷下之盛:戰國時齊國都城有稷門,本城門,談說之士聚集於此論學,至宣王時有數百千人,振興學術,世稱「稷下學派」。
2 驪(lí)山之禍:咸陽為秦國都城,驪山在旁,屬借代指稱。指秦始皇在咸陽坑埋儒生四百六十餘人,以其好非議之故。
3 太學三萬人:東漢有太學,類似國家大學,諸生多至三萬餘人。學生領袖郭林宗、賈偉節等議論政治,與名士李膺、陳蕃、王暢等互相褒揚,蔚成風氣。
4 黨錮之冤:東漢後期,貴戚與宦官專權,太學生與朝士結黨論政,指斥是非,漸成勢力,桓帝、靈帝時,宦官借天子名義,將議政的士大夫和太學生列為黨人,予以禁錮,藉此打擊士氣,摧殘人才,影響深遠。史稱「黨錮之禍」。
譯文
齊國稷下學人之盛,成為秦始皇驪山焚書坑儒災禍的根源;漢桓帝時太學三萬人,一律吹噓,可使生者變枯、枯者變生,於是形成黨錮冤獄的端兆。今天我聽聞本、秀二位僧人,皆以口耳傳言之法、盡力奔走出入王公大臣之門,如此則京城人聲鼎沸,怎會不導致禍患發生?這恐怕不是佛家的福事。
賞析與點評
言論自由,可使奸佞無所遁形;但眾口鑠金,三人成虎。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中國文化思想中認為事物往往利害並存,福禍互動,此亦一真理。
異事上
本篇導讀
「異事」若干篇,記載常人覺得奇怪的一些現象。有些怪誕事,隨著科學昌明,以前無法解釋的現象,現今或可以獲得較完滿客觀的答案。人類對客觀世界的了解,至今仍然不多,亦不透徹,諸如宇宙來源、鬼神、氣功之類等,仍然未能找到肯定的答案。世人只好姑妄聽之,姑且信之。保留這些記錄,留待他日找尋更佳答案,應該是較可取的做法。
記道人問真
道人徐問真,自言濰州人,嗜酒狂肆,能啖生蔥鮮魚,以指為針,以土為藥,治病良有驗。歐陽文忠公為青州,問真來從公游,久之乃求去。聞公致仕,復來汝南,公常館之,使伯和父兄弟為之主1。公常有足疾,狀少異,醫莫能喻。問真教公汲引氣血自踵至頂,公用其言,病輒已。忽一日求去甚力,公留之,不可,曰:『我有罪,我與公卿游,我不復留。』公使人送之,果有冠鐵冠丈夫長八尺許,立道周俟之。問真出城,顧村童使持藥笥。行數里,童告之求去。問真於髻中出小瓢如棗大,再三覆之掌中,得酒滿掬者二,以飲童子,良酒也。自爾不復知其存亡,而童子徑發狂,亦莫知其所終。軾過汝陰,公具言如此。其後貶黃州,而黃岡縣令周孝孫暴得重膇疾2,軾試以問真口訣授之,七日而愈。元祐六年十一月二日,與叔弼父、季默父夜坐話其事3,事復有甚異者,不欲盡書,然問真要為異人也。
1 伯和父:歐陽修子歐陽發,字伯和。父亦作甫,古人表示尊敬的一種方法。賜進士出身,累遷殿中丞。四十六歲卒。
2 膇(zhuì)疾:腿病。
3 叔弼父、季默父:歐陽修的兒子,棐字叔弼、辯字季默。
譯文
道人徐問真,自己說是濰州人,嗜好飲酒,狂浪放肆,敢吃生蔥和鮮魚,以手指作灸針,以土為藥,治病頗見靈驗。歐陽修知青州,問真來此與歐公交遊,日子久了,要求回去。後來聽聞歐公退休,再來汝南地區,歐公仍常招待他住宿,命伯和兄弟負責接待。歐公常患足疾,狀態有些異常,大夫無法講清楚。問真教歐公汲引氣血,自腳踵至頭頂,歐公採納其意見,病就好了。忽然,問真有一天請求歸去,甚為堅決,歐公挽留他,問真不肯留下,說:「我有罪,我與公卿交遊,我不再留下。」歐公著人送他走,果然有頭戴鐵冠的丈夫,身長八尺余,站立道旁等候他。問真出城,請村童為他拿著藥箱子。走了數里路,村童告訴他要回去了。問真在髮髻中取出小瓢,大小似棗,多次倒在掌中,得到了滿滿一手掌的酒,如此兩次,給那位童子喝,確是美酒。自此不再知道他是生是死,童子亦立即發狂,不知其下落。我經過汝陰(汝水南面),歐公詳述情形如此。其後我被貶黃州,而黃岡縣令周孝孫突然患了嚴重腿疾,我試用問真的口訣傳授給他,七日便痊癒。元祐六年(一○九一)十一月二日,與(歐陽修的兒子)歐陽棐叔弼甫、歐陽辯季默甫夜間坐談,提及此事,而事情有更奇異的,我不想全部寫下來,然而,問真確實是一個異人。
記羅浮異境
有官吏自羅浮都虛觀游長壽,中路睹見道室數十間,有道士據檻坐,見吏不起。吏大怒,使人詰之,至則人室皆亡矣。乃知羅浮凡聖雜處1,似此等異境,平生修行人有不得見者,吏何人,乃獨見之!正使一凡道士見己不起2,何足怒?吏無狀如此3,得見此者必前緣也。
1 凡聖:凡,凡人;聖,指神仙,道家修煉至精至純時,達到至人、神人、聖人、真人等境界。
2 正使:就算、即使。
3 無狀:行為失檢,此指囂張、放肆。
譯文
有官吏從羅浮都虛觀遊覽長壽院,中途看見道室數十間,有道士倚靠門檻而坐,見官吏也不起身。這官吏大怒,命人去責問他,走到那裡,發覺人與室都不見了。才知道羅浮山凡人與仙人混雜居處。像這等奇異境界,平生修行的人也沒有機會看見,這官吏是何等人,竟然可以見到!即使一個平凡的道士見到自己而不起身行禮,何須震怒?這吏員囂張至此,得獲機會見識此種異境,必因前世宿緣所致。
東坡升仙
吾昔謫黃州,曾子固居憂臨川1,死焉。人有妄傳吾與子固同日化去,且云:『如李長吉時事2,以上帝召他。』時先帝亦聞其語3,以問蜀人蒲宗孟,且有嘆息語。今謫海南,又有傳吾得道,乘小舟入海不復返者,京師皆雲,兒子書來言之。今日有從黃州來者,雲太守何述言吾在儋耳,一日忽失所在,獨道服在耳,蓋上賓也4。吾平生遭口語無數,蓋生時與韓退之相似,吾命在斗間而身宮在焉。故其詩曰:『我生之辰,月宿南斗5。』且曰:『無善聲以聞,無惡聲以揚。』今謗我者,或雲死,或雲仙,退之之言良非虛爾。
1 曾子固:曾鞏(一○一九至一○八三)字子固,南豐(今江西南豐)人,北宋著名古文家。其時遭遇母親喪事。臨川:今江西撫州臨川。
2 李長吉:李賀,字長吉,唐宗室,著名詩人。傳言李賀晝見緋衣人持一板,書云:「帝成白玉樓,立召君作記。」遂卒,年二十七。事見新、舊《唐書》本傳。
3 先帝:指宋神宗(一○六八至一○八五在位)。
4 上賓:死亡,道家謂飛升為上賓。
5 月宿南斗:意指身屬磨蝎宮。按:清李慈銘《越縵堂日記·南濠詩話》:「韓詩曰:『我生之初,月宿南斗。』東坡謂公身坐磨蝎宮,而己命亦居是宮,蓋磨蝎星紀之次為斗宿所纏。星家言身命舍者是,多以文顯。」傳言命屬磨蝎宮者,生平多遇挫折,但多借文學出名。
譯文
從前我謫居黃州,曾子固在臨川遭遇母親喪事,竟然死去。人有謠言妄傳,說我和曾子固同日羽化而去,且說:「如李賀當時情況,因天帝召喚他。」其時先帝亦聽聞傳言,以此問蜀人蒲宗孟,而且有慨嘆的話。現在我謫居海南,又有謠傳說我得道,坐小舟入海,不再回來,京師都這麼傳言,兒子寄信來說了此事。今日有從黃州來的人,說太守何述,謂我在儋耳,有一天忽然失去蹤跡,只有道服留下來,大約是升天去了。我平生遭遇無數謠言,出生時大概跟韓愈一樣,命在鬥牛之間,而干支八字卻屬磨蝎宮。韓愈詩說:「我生之時,月宿南斗。」又說:「沒有好名譽可傳聞,沒有壞名聲足以播揚。」現在毀謗我的人,或者說我死了,或者說我升仙,韓愈的話也句句合我用,確實不虛。
黃僕射
虔州布衣賴仙芝言:連州有黃損僕射者,五代時人。僕射蓋仕南漢官也,未老退歸,一日忽遁去,莫知其存亡。子孫畫像事之,凡三十二年。復歸,坐阼階上,呼家人。其子適不在,孫出見之。索筆書壁云:『一別人間歲月多,歸來人事已消磨。惟有門前鑒池水,春風不改舊時波。』投筆竟去,不可留。子歸,問其狀貌,孫云:『甚似影堂老人也。』連人相傳如此。其後頗有祿仕者。
譯文
虔州平民賴仙芝說:連州有一位叫作黃損僕射的人,是五代時人。僕射應是出任南漢時的官職,未老即退任回家。一日,忽然失蹤而去,人們不知其存亡。其子孫畫畫像拜祭。三十二年後,他卻又回家,坐在大堂前的台階上,呼叫家人。他兒子剛巧不在家,孫兒出來看他。他索取筆硯,在壁上寫道:「塵世稍別,卻已經歷許多歲月,回來發覺人事變遷已極多。只有門前一道如鏡之池水,春風一吹依然似舊日之風波。」放下筆就離去,不肯留下。兒子回家,問起他的樣貌,孫子說:「很像影堂上那位老人家。」連州人如此相傳。其後代頗多出來當官。
賞析與點評
此文可用常理解釋:未老退任,且作四十四歲,遠遊三十二年,不過七十六歲,雖過古稀之年,但當時人張子野七十幾尚納妾,因此七十多歲仍然健在亦不稀奇。
癯仙帖
司馬相如諂事武帝,開西南夷之隙。及病且死,猶草《封禪書》,此所謂死而不已者耶?列仙之隱居山澤間,形容甚癯,此殆『四果』人也1。而相如鄙之,作《大人賦》,不過欲以侈言廣武帝意耳。夫所謂大人者,相如孺子,何足以知之!若賈生《鳥賦》,真大人者也。庚辰八月二十二日,東坡書。
1 四果:佛家聲聞乘聖果有四: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至阿羅漢果,即達極品,享受人天供奉,在涅槃境界,永不再入輪迴。
譯文
司馬相如阿諛奉承漢武帝,開通西南夷,造成華夷之間的嫌隙。等到得病將死,仍在起草《封禪書》,這就是所謂死而不止的人吧?列仙隱居山澤間,外形容貌相當清瘦,這幾乎是「四果」人。而相如鄙視他們,作《大人賦》,不過欲以誇張之語言去增強武帝的野心而已。所謂大人,像司馬相如這等小子,怎有資格去了解!如賈誼撰《鳥賦》,才是真正的大人。庚辰年(一一○○)八月二十二日,東坡書。
賞析與點評
蘇軾卒於建中靖國元年(一一○一),《癯仙帖》是卒前一年所寫的。以大文學家來評大文學家,蘇軾對司馬相如評價甚低,相當有趣。雖然談及作品,如《封禪書》、《大人賦》,實際上卻是評價個人之事功及志向胸襟。這不能不令人注意。
記鬼
秦太虛言1:寶應民有以嫁娶會客者2,酒半,客一人竟起出門。主人追之,客若醉甚將赴水者,主人急持之。客曰:『婦人以詩招我,其辭云:「長橋直下有蘭舟,破月沖煙任意游。金玉滿堂何所用,爭如年少去來休。」倉皇就之,不知其為水也。』然客竟亦無他。夜會說鬼,參寥舉此,聊為之記。
1 秦太虛:秦觀(一○四九至一一○○),字少游、太虛,號淮海居士,高郵(今江蘇高郵)人。任秘書省正字,兼國史院編修官等職。著名詞人,名列「蘇門四學士」。
2 寶應:在今江蘇揚州。
譯文
秦觀說:寶應縣有一個人因嫁娶而會集賓客。筵席舉行中途,一個客人竟然起身出門。主人追趕他,客人好像喝醉了,一心要衝進河水裡,主人急忙拖住他。客人說:「有一位婦女以詩招我去,詩句說:『長橋底下有蘭木之舟,可以衝破月色、撥開煙靄任意暢遊。家裡金玉滿堂有什麼用處,怎比得上年少時期來來去去遊玩。』我於是倉皇之間跟著去,沒有注意到那是河水呀。」然而客人後來也沒有什麼事。我們在夜間聚會談說鬼魅,參寥子舉出此事,我姑且記下來。
李氏子再生說冥間事
戊寅十一月,余在儋耳,聞城西民李氏處子病卒兩日復生。余與進士何旻同往見其父,問死生狀。云:初昏,若有人引去,至官府幕下。有言:『此誤追。』庭下一吏云:『可且寄禁。』又一吏云:『此無罪,當放還。』見獄在地窟中,隧而出入。系者皆儋人,僧居十六七。有一嫗身皆黃毛如驢馬,械而坐,處子識之,蓋儋僧之室也。曰:『吾坐用檀越錢物,已三易毛矣。』又一僧亦處子鄰里,死已二年矣,其家方大祥1,有人持盤及錢數千,云:『付某僧。』僧得錢,分數百遺門者,乃持飯入門去,系者皆爭取其飯。僧飯,所食無幾。又一僧至,見者擎跪作禮。僧曰:『此女可差人速送還。』送者以手擘牆壁使過,復見一河,有舟,使登之。送者以手推舟,舟躍,處子驚而寤。是僧豈所謂地藏菩薩耶?書此為世戒。
1 大祥:父母喪後兩周年的祭禮。《儀禮·士虞禮》:「又朞而大祥,曰薦此祥事。」賈公彥疏:「此謂二十五月大祥祭,故云復朞也。」「朞」同「期」,音jī。
譯文
元符一年(一○九八)戊寅十一月,我在儋耳,聽聞城西居民李家的少女病卒,兩日後又醒過來。我與進士何旻一起去見她父親,問少女的死生情況。他說:「最初昏迷,好像有人帶領她到官府帷幕下面。有人說:『這次是錯誤追捕。』公庭下有一個官吏說:『可暫時拘留。』另一個官吏說:『此人無罪,應當放回去。』她看見牢獄就在地窟中,通過隧道出入。被拘系的都是儋耳人士,僧侶占十分之六七。有個老婦人全身都是黃毛,好像驢馬,被器械關緊而坐著,閨女先前認識她,原來是儋耳一位僧人的妻室。她說:『我犯了用施主錢物的罪,已三次換毛了。』又有一個僧人也是閨女的鄰居,死了兩年,他家正舉行卒後過兩年的大祥祭禮,一個人拿一盤食物及數千錢,說:『交給某位僧人。』僧人得錢,分數百錢給看門的人,就持飯進門。此時被拘禁的人皆爭相取飯。僧人派飯,所食沒有多少。又有一個僧人來,看見他的人都舉手作揖並跪下行禮。僧人說:『此少女,可派人快點兒送她回家。』送者以手掰開牆壁使她走過去,又見一道河流,有小船,送者叫她登船。送者以手推開小船,小船衝浪,閨女驚醒。」這位僧人難道就是所謂地藏菩薩嗎?我記下此事以警戒世人。
賞析與點評
死而復生,可能是一種暫時性的嚴重昏迷,例如現代腦中風病人,每有昏睡數天而甦醒過來的案例。至於昏睡期間所見所聞,人言人殊,各有不同經驗,這些是神學及腦神經科學很好的研究材料。
道士張易簡
吾八歲入小學,以道士張易簡為師。童子幾百人,師獨稱吾與陳太初者。太初,眉山市井人子也。余稍長,學日益,遂第進士制策,而太初乃為郡小吏。其後余謫居黃州,有眉山道士陸惟忠自蜀來,云:『太初已屍解矣1。蜀人吳師道為漢州太守,太初往客焉。正歲日,見師道求衣食錢物,且告別。持所得盡與市人貧者,反坐於戟門下2,遂卒。師道使卒舁往野外焚之,卒罵曰:「何物道士,使吾正旦舁死人!」太初微笑開目曰:「不復煩汝。」步自戟門至金雁橋下,趺坐而逝3。焚之,舉城人見煙焰上眇眇焉有一陳道人也。』
1 屍解:道教徒升仙,留下屍骸,稱屍解。
2 戟門:古代官員衙門,或帝王外巡時止宿之處,有兵士執戟守衛或插戟為門,稱戟門。
3 趺(fū)坐:盤腿端坐。
譯文
我八歲進小學,拜道士張易簡為師。童子幾百人,老師只稱讚我和陳太初。太初生於眉山老百姓家庭。我年紀稍長,學養日增,就參加進士制策考試而登科,而太初仍然在郡中任小吏。後來我被貶謫居住在黃州,有眉山道士陸惟忠從四川來,說:「太初已經升仙了。蜀人吳師道任漢州太守,太初往他家作客。正月初一,太初見師道,求贈衣食錢物,跟著辭別。太初拿所得的東西,全部贈送給市中居民和貧苦之人,回去坐在戟門下,就死了。師道命兵卒把太初抬往野外焚燒,並罵道:『什麼道士,要讓我在元旦抬走死人!』太初張開眼睛微笑說:『不再煩你。』自戟門步行至金雁橋下,盤腿端坐而逝。焚屍時,全城人看見煙霧火焰上渺遠之間好像有一位陳道人。」
辨附語
世有附語者1,多婢妾賤人,否則衰病不久當死者也。其聲音舉止皆類死者,又能知人密事,然皆非也。意有奇鬼能為是耶?昔人有遠行者,欲觀其妻於己厚薄,取金釵藏之壁中,忘以語之。既行而病且死,以告其仆。既而不死。忽聞空中有聲,真其夫也,曰:『吾已死,以為不信,金釵在某處。』妻取得之,遂發喪。其後夫歸,妻乃反以為鬼也。
1 附語:問覡,粵俗稱「問米」,死人附在活人身上講話。據說替身可代死者親述狀況。
譯文
世上有死者附在活人身上講話的事,多屬婢妾等卑賤的人所為,否則就是衰病快要死的人了。其聲音舉止全都類似死者,又能夠知道人的秘密事情,其實都是錯誤的。其意以為有奇鬼能如此做嗎?從前有人遠行,想觀察其妻子對待自己的態度是親厚抑或刻薄,乃取金釵藏入牆壁中,當作忘記告訴她。遠行以後,患病將死,將事情告訴僕人。後來卻沒有死去。一天,妻子忽聞空中有聲,十足是她丈夫的聲音,說:「我已死,你若不信,金釵放在某處。」妻子取得金釵,就為他舉行喪禮。丈夫歸來後,妻子反而以為是個鬼魂。
三老語
嘗有三老人相遇,或問之年。一人曰:『吾年不可記,但憶少年時與盤古有舊。』一人曰:『海水變桑田時,吾輒下一籌,爾來吾籌已滿十間屋。』一人曰:『吾所食蟠桃,棄其核於崑崙山下,今已與崑山齊矣。』以余觀之,三子者與蜉蝣朝菌何以異哉1?
1 蜉蝣(fúyóu):學名Ephemeroptera,幼小昆蟲,其翅不能摺疊;產卵後即逝,俗稱朝生暮死。朝菌:朝生暮死的菌類植物。出自《莊子·逍遙遊》:「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
譯文
曾經有三個老人相遇,有人問他們的年紀。一個人說:「我的年歲無法記得,只是想起少年時,和盤古有交情。」一個人說:「海水變桑田時,我就放下一支簽籌,至此我的簽籌已放滿十間屋子。」一個人說:「我吃掉蟠桃,把桃核丟棄在崑崙山下,現在桃樹已與崑崙山一樣高了。」以我來看,這三個人和朝生夕死的蜉蝣、短暫生命的朝菌,有什麼分別呢?
賞析與點評
中華民族有五千年歷史。遠至北京人、藍田人,也不過七十萬至一百二十萬年的歷史,但恐龍在六千五百萬年前已滅絕。在宇宙長河中,人類自盤古開天以來,也只是一瞬間,何況個人。站在更遠更高的角度去看,任何生命都是蜉蝣朝菌。
桃花悟道
世人有見古德見桃花悟道者,爭頌桃花,便將桃花作飯,五十年轉沒交涉。正如張長史見擔夫與公主爭路而得草書之氣1,欲學長史書,便日就擔夫求之,豈可得哉?
1 張長史:唐代張旭曾任金吾長史,以草書聞名。《新唐書》記載,張旭喜歡醉後寫字,稱「狂草」。顏真卿在《張長史十二意筆法記》中提到自己跟隨張旭學習筆法。見擔夫與公主爭路:事見《新唐書》卷二○二:「旭自言,始見公主擔夫爭道,又聞鼓吹,而得筆法意;觀倡公孫武舞《劍器》,得其神。」
譯文
世人見到古代傳說,說古代有德之士因見桃花而悟道,於是爭相歌頌桃花,即使拿桃花來煮飯,五十年也沒有效用。正如唐代張旭長史,見挑夫與公主爭路而獲得啟發,悟得草書之精神,想學張旭書法,便日日接近挑夫以追求書法精神,難道就可獲得嗎?
賞析與點評
學習須講求科學方法。方法錯,效果就會打折扣。張旭見挑夫與公主爭路而頓悟,後人偶亦因類似經驗而產生另一種頓悟,未必無益。不過,若日日向挑夫下手揣摩,當然是愚蠢透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