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 · 卷第十二

董仲舒 《春秋繁露》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 【題解】 本篇論述了天道運行的規律。天道的運行,終而復始,陰陽兩氣互為消長,陰盛則陽衰,陽盛則陰衰。陰陽之氣,陰出則陽入,陽出則陰入,它們互濟、互補,保持著一定的平衡。性質相類之氣,如春季少陽之氣和木氣、冬季太陰之氣和水氣,各自呼應而趨向於和自己相類的事物,並各自擔負起自己所主掌的職能,如春生、夏長之類,由此而形成了天道運行的四時更迭、循環不已的變化。董仲舒還從神學目的論的觀點出發,提出了「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的說法。 天之道,終而復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所合別也(1)。冬至之後,陰俛而西入,陽仰而東出(2),出入之處常相反也(3)。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4)。有多而無溢,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少無常(5),未嘗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損益(6),以多少相溉濟也(7)。多勝少者倍入(8),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二(9)。天所起,一動而再倍(10),常乘反衡再登之勢(11),以就同類,與之相報(12)。故其氣相俠(13),而以變化相輸也(14)。春秋之中,陰陽之氣俱相併也(15)。中春以生,中秋以殺(16)。由此見之,天之所起,其氣積;天之所廢,其氣隨(17)。故至春,少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18)?少陽就木,太陽就火,火木相稱(19),各就其正(20),此非正其倫與(21)?至於秋時,少陰興,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22),雖不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東方,俛其處而適其事(23),以成歲功,此非權與(24)?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空虛(25),太陰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26)。是故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 【注釋】 (1) 合別:會合與分別。蘇輿註:「陰陽以中冬相遇於北方,旋復別行,故云『合別』。」 (2) 「陰俛(fǔ)而西入」二句:陰氣居西,運行東轉遇到陽氣,俯而下行,轉入西方;陽氣居東,北轉遇到陰氣,仰而上行,上行之陽氣,本由東方所出。俛,同「俯」,向下。仰,向上。俛、仰對文而言。 (3) 出入之處常相反:陽氣居於東而陰氣居於西,二者居處的位置正相反。 (4) 「多少調和之適」:陰陽之氣的運行,在開始比例多少的調配上卻常常是相互適應的。《淮南子·詮言訓》:「陽氣起於東北,盡於西南;陰氣起於西南,盡於東北。陰陽之始,皆調適相似。」 (5) 無常:不固定而多變動。 (6) 損益:增減,改動。 (7) 溉(ɡài)濟:灌通調劑,即互濟互補之意。 (8) 倍入:陶鴻慶云:「『倍入』上當有『出』字,文義始明。損一益一,則出倍於入。」陶說可從。陰陽之氣運行時,一方損一而一方益一,則所出倍於所入。倍,一倍、加倍。 (9) 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二:陶鴻慶曰:「『益二』,當作『益一』。《天道無二篇》云:『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即其義也。蓋春、秋二分,陰、陽相半,損一益一,則出倍於入,故曰『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一』也。後人見上有『倍入』之文,臆改為『益二』,則不可通也。」陶說可從。 (10) 「天所起」二句:蘇輿註:「凡天之所起,一動而再倍其氣,以助發生。」天道運行之時,陰陽二氣中的一方減一,另一方則加倍。 (11) 反衡再登之勢:從反方向而來的不斷上升的力量。橫,古代馬車前面的橫木。反衡,即指與馬車前面的橫木相反的方向。 (12) 相報:相互呼應。報,呼應。 (13) 相俠:相互和洽。俠,通「浹(jiā)」,和洽、通透。 (14) 輸:流轉貫通。 (15) 並:合併。 (16) 「中春以生」二句:中春、中秋,即指仲春、仲秋。 (17) 隨:陶鴻慶云:「『隨』讀為『墮』。」其說可從。墮,委頓散逸之意。 (18) 相起:共同興起。起,興起、生起。董仲舒有「同類相動」之說。 (19) 相稱(chèn):相互配稱。 (20) 各就其正:各自發揮本身所主掌的職能。 (21) 正其倫:使陰陽之氣各歸其類。倫,倫類。 (22) 「至於秋時」四句:五行學說以四季配五行,春為木,夏為火,秋為金,冬為水。土王四季,置於夏秋之交,所以農曆七月初雖為秋季,少陰之氣興起,但不能將此少陰之氣趨從於金,因為金氣主肅殺,金氣早至就會損傷夏季之火的溫暖長養之功。 (23) 俛其處而適其事:居於下位而成就自己應該成就的事業。張之純《春秋繁露評註》曰:「秋氣本出於西方,而秋三月太白星則先日出於東方,既昏而西,西而墜,故曰『俛其處』也。」 (24) 權:權變。這裡以五行配四時,將土置於夏秋之交,以此成歲,這正是權變的表現。 (25) 至於冬而止空虛:到了冬季而止息在空虛之位。陽實陰虛,夏陽冬陰,因此說「至於冬而止空虛」。 (26) 「太陰乃得北就其類」二句:太陰之氣才能往北運行而趨向於和它同類的事物,與水一起興起寒冷。太陰,舊本均作「太陽」,蘇輿註:「太陽,當為『太陰』。《白虎通義·五行篇》:『火者盛陽,水者盛陰。』又云:『水,太陰也。』」蘇說是,今據改。 【譯文】 天道的運行,終結之後又開始。因此北方是天道運行的終結和開始之處,也是陰陽二氣會合與分別之處。冬至以後,陰氣運行東轉遇到陽氣,俯而下行,轉入西方,陽氣運行北轉遇到陰氣,仰而上行,上行的陽氣本來由東方所出,陰陽之氣出入的位置常常是相反的。陰陽之氣的運行,在開始比例多少的調配上卻常常是相互適應的。勢力增長之氣不至於盈滿過度,勢力消減之氣也不會滅絕殆盡。春夏兩季陽氣勢力大而陰氣勢力小,秋冬兩季陽氣勢力小而陰氣勢力大。陰陽之氣勢力的大小並不固定而是經常變動,它們不會長久地混處在一起而是會相互分散開。它們此出彼入而互相損益,在比例多少的調配上互濟互補。當勢力大的一方勝過勢力小的一方時,所出一方的勢力相對於所入一方的勢力來說則增益一倍,所入一方的勢力減損一分,則所出一方的勢力就會增益一倍。天道運行之時,陰陽二氣一方發動而另一方則加倍回應,常常是乘著從反方向而來的不斷上升的力量,以趨向於同類的事物,並與之相互呼應。因此陰陽之氣是相互和洽的,它們在變化中相互流轉貫通。春秋兩季所包含的月份中,陰陽二氣相互合併在一起。仲春的時候生長,仲秋的時候退藏。由此可見,天道運行至某氣應該強盛時,這種氣就積聚起來;天道運行至某氣應該消減時,這種氣就委頓散逸了。所以到了春季,少陽之氣出現在東方而趨向於木,與木一起生長萬物;到了夏季,太陽之氣出現在南方而趨向於火,與火一起溫暖萬物。這難道不是同類之氣相互吸引而又共同生起嗎?少陽之氣趨向於木,太陽之氣趨向於火,火與木各自互相配稱,各自發揮著本身所主掌的職能。這難道不是使陰陽之氣各歸其類嗎?到了秋季,少陰之氣興起,但是它不能在秋季趨從於金,如果它趨從於金則會損傷火的溫暖長養之功。雖然它不能趨從於金,卻也仍然在秋季出現在東方,居於下位而成就自己應該成就的事業,以完成天道一年的運行之功,這難道不是權變嗎?陰氣的運行,本來應當是常處於虛位而不居於實位,到了冬季而止息在空虛之位,這樣太陰之氣才能往北運行而趨向於和它同類的事物,與水一起興起寒冷。因此天道的運行有倫類、有常道、有權變。 陰陽義第四十九 【題解】 本篇通過對天人之間的比附,申述了天人合一與天人感應的理論,提出君主在施政時應該尚德緩刑、喜怒必合於義以與天道相應的觀點。用陰陽之氣的變化來講政治,是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漢代新儒家的說法。陰陽與四季的關係,春為少陽,夏為太陽,秋為少陰,冬為太陰。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陽為德,陰為刑,春夏生長為德,秋冬嚴殺為刑。太陰、冬季,萬物都枯萎,這時是「空」,天入冬為殺。這叫「太陰用於空」。喪也是空,所以「太陰用於喪」,殺的成分就減少了。 天道之常(1),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2)。跡陰陽終歲之行(3),以觀天之所親而任(4)。成天之功,猶謂之空,空者之實也。故清溧之於歲也(5),若酸咸之於味也,僅有而已矣。聖人之治,亦從而然。天之少陰用於功(6),太陰用於空(7)。人之少陰用於嚴(8),而太陰用於喪(9)。喪亦空,空亦喪也。是故天之道以三時成生(10),以一時喪死(11)。死之者,謂百物枯落也;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養;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12)。與天同者大治(13),與天異者大亂。故為人主之道,莫明於在身之與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而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於刑也,如陽之多於陰也。是故天之行陰氣也(14),少取以成秋,其餘以歸之冬;聖人之行陰氣也,少取以立嚴,其餘以歸之喪。喪亦人之冬氣,故人之太陰不用於刑而用於喪,天之太陰不用於物而用於空。空亦為喪,喪亦為空,其實一也,皆喪死亡之心也(15)。 【注釋】 (1) 天道:盧本、蘇本作「天地」,鍾肇鵬注曰:「仲舒言天人相與、天人合一之道,皆以天與人相類為說。天道有陰陽,故君主治道有刑德。《五行大義》第七《論合德》引《繁露》正作『天道之常』,知古本作『天道』。盧本、蘇本臆改為『天地』,無據。」鍾說是,今據正。 (2) 「陽者」四句:以陰陽比附德刑,這是將陰陽政治化的基礎。 (3) 跡陰陽終歲之行:探索、考察陰陽之氣在一年中的運行情況。跡,探索、考察之意。陰陽終歲之行,在一年中陰陽的運行情況。 (4) 觀天之所親而任:觀察天親的是什麼、任用的是什麼。 (5) 清溧(lì):即清涼寒冷之意。溧,通「洌」。《說文解字》:「洌,寒也。」 (6) 天之少陰用於功:天的少陰之氣用來佐助陽氣以成就秋季萬物的成熟之功。功,指秋天莊稼成熟。少陰之秋氣,佐助陽氣成熟萬物,故曰「用於功」。 (7) 太陰用於空:太陰之氣用來形成冬季萬物的蕭條、空寂。太陰之冬氣,用來蓄藏、喪亡萬物,故曰「用於空」。 (8) 人之少陰用於嚴:人的少陰之氣,用於威嚴、肅殺之時。嚴,行刑、肅殺之意。少陰之氣屬秋,秋主肅殺。以人法天,人之少陰在秋,所以秋日行刑罰、肅殺之事。 (9) 喪:喪亡。《說文解字》:「喪,亡也。」亡,即「空」意,所以下文「喪」、「空」互訓。 (10) 三時:指春、夏、秋三季。下文的「一時」指冬季。 (11) 喪死:在人事中為「悲哀」之事,萬物「喪死」在冬季,而冬季為太陰之氣主事,所以說:「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 (12) 有其理而一用之:它們的道理相同而作用也是一樣的。有其理,承上句,指天、人有相同之理。一用之,指它們的作用也是相同的。 (13) 與天同者:一方面指君主的喜、樂、怒、哀與天的春、夏、秋、冬四季相同;一方面指君主的仁德、刑罰和天的陽氣、陰氣相一致而成比例。 (14) 行:運行,運用。 (15) 心:劉師培云:「『心』疑『意』脫。」劉說可從。 【譯文】 天道運行的常規,就是一陰一陽。陽氣,是天的仁德;陰氣,是天的刑罰。探索、考察陰陽之氣終年的運行,以觀察天所親近和任用的,由此可見天的刑罰和仁德的施用。陰氣佐助陽氣來成就天的職能和功用,仍然還稱之為空虛,因為空虛是陰氣的實質。所以清涼寒冷相對於年歲而言,就和酸、咸相對於味道一樣,僅僅是作為陪襯而存在。聖人治理天下,也是遵循這樣的天道原則來進行的。天的少陰之氣用來佐助陽氣以成就秋季萬物的成熟之功,太陰之氣用來形成冬季萬物的蕭條、空寂。人的少陰之氣用於威嚴、肅殺之時,而太陰之氣用於喪亡之事。喪亡即空虛,空虛即喪亡。所以天道的運行,以春、夏、秋三個季節來生長、成熟事物,以冬季一個季節來喪死事物。所謂死,是指百物的枯落、凋零;所謂喪,是指陰氣悲哀的意思。天也有喜悅、憤怒之氣,悲哀、快樂之心,和人相一致。從類的角度相比,天和人是合一的。春季,為喜氣,所以生長萬物;秋季,為怒氣,所以肅殺萬物;夏季,為樂氣,所以養育萬物;冬季,為哀氣,所以儲藏萬物。這四類氣,天和人共同具有,它們的道理相同而作用也是一樣的。跟天道相吻合就會天下大治,與天道相悖逆就會天下大亂。所以作君主的道理,就是要明察自身與天相同的方面並運用它,使喜悅、憤怒必定符合義理才表現出來,就像寒暑必定符合於時節才發生一樣;使仁德比刑罰深厚,就像陽氣多於陰氣一樣。所以天對陰氣的使用,取一小部分以成秋季,其餘的歸屬於冬季;聖人對陰氣的使用,取一小部分以成威嚴,其餘的都歸於喪事。喪亡也是人的冬氣,所以人的太陰之氣不用於刑罰而用於喪亡之事,天的太陰之氣不用於萬物而用於空虛。空也就是喪,喪也就是空,其實質是相同的,都是指的喪失、死亡的意思。 陰陽出入上下第五十 【題解】 本篇認為,天道運行的常規,表現為作為「相反之物」的陰陽二氣不能同時、同地一起出現。如春季,陽氣出現而陰氣退入;秋季,陰氣出現而陽氣退入;夏季,陽氣在右邊而陰氣在左邊;冬季,陰氣在右邊而陽氣在左邊。右為上,左為下,所以冬季下暖而上寒,夏季上暑而下寒。春分、秋分時,陰陽二氣分別相會於南方和北方,晝夜長短平均而且氣溫寒暖適宜。此後陰陽之氣各自向自己相反的方向運行,勢力彼此相互損益,形成了一年的春、夏、秋、冬四季和農曆的二十四節氣,完成了天地一歲的運行之功。本篇從神學目的論的觀點出發,試圖說明天道的運行是在天的意志支配下進行的,是天的意志的表現。 天道大數(1),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陰陽是也。春,出陽而入陰;秋,出陰而入陽;夏,右陽而左陰;冬,右陰而左陽。陰出則陽入,陽出則陰入,陰右則陽左,陰左則陽右。是故春俱南,秋俱北,而不同道(2);夏交於前,冬交於後,而不同理(3)。並行而不相亂,澆滑而各持分(4),此之謂天之意。而何以從事?天之道,初薄大冬(5),陰陽各從一方來而移於後(6)。陰由東方來西,陽由西方來東,至於中冬之月(7),相遇北方,合而為一,謂之日至(8)。別而相去,陰適右,陽適左。適左者,其道順;適右者,其道逆。逆氣左上,順氣右下,故下暖而上寒(9)。以此見天之冬,右陰而左陽也,上所右而下所左也(10)。冬月盡,而陰陽俱南還。陽南還出於寅,陰南還入於戌(11),此陰陽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於中春之月,陽在正東,陰在正西,謂之春分。春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陰日損而隨陽(12),陽日益而鴻(13),故為暖熱。初得大夏之月,相遇南方,合而為一,謂之日至(14)。別而相去,陽適右,陰適左,適左由下,適右由上,上暑而下寒。以此見天之夏,右陽而左陰也,上其所右,下其所左。夏月盡,而陰陽俱北還。陽北還而入於申,陰北還而入於辰(15),此陰陽之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於中秋之月,陽在正西,陰在正東,謂之秋分。秋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陽日損而隨陰,陰日益而鴻,故至於季秋而始霜,至於孟冬而始寒,小雪而物咸成(16),大寒而物畢藏,天地之功終矣。 【注釋】 (1) 大數:總的規律。數,規律。 (2) 道:指陰陽之氣運行的軌跡。 (3) 「夏交於前」三句:交,交會、會合。前,指南方。後,指北方。理,代替治理。 (4) 澆滑(ɡǔ)而各持分:互有交錯而各自保持本身的職分。澆滑,交錯、交會之意。澆,通「撓」,攪亂。滑,通「汩」,擾亂。 (5) 初薄大冬:初冬時節。薄,迫近。大冬,嚴冬。 (6) 陰陽各從一方來而移於後:陰陽之氣各自從相反的方向而來又各自運行到對方以前所在的位置。陰氣從東方來,陽氣從西方來,所以說「陰陽各從一方來」;陰氣由東至西運行,陽氣由西至東運行,所以說「而移於後」。 (7) 中冬:指仲冬,冬季的第二個月,即農曆的十一月。中,通「仲」。 (8) 日至:蘇本作「曰至」,盧本、凌本作「日至」,作「日至」是,今據正。二十四節氣中的冬至、夏至都被稱為「日至」,這裡是指冬至。 (9) 「逆氣左上」三句:鍾肇鵬云:「『逆氣』謂陰氣,『順氣』謂陽氣。上文云:『陰適右,陽適左』,是逆氣右上,順氣左下。陰氣在上故寒,陽氣在下故暖,所以說『故下暖而上寒』,則此句當作『逆氣右上,順氣左下』。舊本『左』、『右』二字誤倒,應乙正。」鍾說可從。 (10) 上所右而下所左也:右邊的陰氣在上而左邊的陽氣在下。冬季陰氣在右而陽氣在左,右為上而左為下,所以說「上所右而下所左也」。 (11) 「陽南還出於寅(yín)」二句:董仲舒以十二地支來表示陰陽之氣出入的時間。寅時為凌晨三點至五點,戌(xū)時為晚上七點至九點。 (12) 隨:隨順,從屬。 (13) 鴻:宏大,強盛。 (14) 日至:這裡是指夏至。 (15) 「陽北還而入於申」二句:這裡是說冬季太陽出於辰時而入於申時,陰氣向北運行則是入於辰時而出於申時。辰時指早上五點至七點,申時指下午三點至五點。第二個「入」字,蘇本誤作「出」,殿本、凌本作「入」,是。今據正。 (16) 咸:全,都。 【譯文】 天道運行的總規律,是性質相反的事物,不能一起出現,這就是陰陽二氣。春季,陽氣出現而陰氣退入;秋季,陰氣出現而陽氣退入;夏季,陽氣在右而陰氣在左;冬季,陰氣在右而陽氣在左。陰氣出現則陽氣退入,陽氣出現則陰氣退入,陰氣在右邊則陽氣在左邊,陰氣在左邊則陽氣在右邊。所以春季的時候陰陽之氣都往南運行,秋季的時候都往北運行,但運行的軌跡卻不同。夏季時陰陽之氣會合於南方,冬季時陰陽之氣會合於北方,但它們互相代替治理而並不相同。它們並行但不相互擾亂,互有交錯而各自保持本身的職分,這就是天的意志。那麼天又如何去具體實現自己的意志呢?天的運行,初冬時節,陰陽之氣各自從相反的方向而來又各自運行到對方以前所在的位置。陰氣由東方運行到西方,陽氣由西方運行到東方,到仲冬之月的時候,陰陽之氣在北方相遇,合而為一,稱為冬至。此後陰陽之氣分開而各自離去,陰氣往右邊運行,陽氣往左邊運行,往左邊的陽氣,它運行的道路是順行;往右邊的陰氣,它運行的道路是逆行。逆行的陰氣處於右上方,順行的陽氣處於左下方,所以上方寒涼而下方溫暖。從這裡可以認識天的冬季,右邊為陰氣而左邊為陽氣,右邊的陰氣在上方而左邊的陽氣在下方。冬季結束後,陰陽之氣都向南運行。陽氣向南運行而在寅時出現,陰氣向南運行而在戌時退入,這就是陰陽之氣開始出現在地面或者退入地下時可以看見的時候。到了仲春之月的時候,陽氣在正東方向,陰氣在正西方向,這稱為春分。所謂春分,就是陰陽之氣各占一半,所以白天和夜晚的時間長短平均而氣溫寒暖適宜。此後陰氣日漸減損而從屬於陽氣,陽氣日漸增益而力量強大,因此天氣就暖熱。剛進盛夏的那個月,陰陽之氣相遇於南方,合而為一,稱為夏至。此後陰陽之氣分開而各自離去,陽氣往右邊運行,陰氣往左邊運行,往左去的陰氣從下面運行,往右邊去的陽氣從上面運行,所以上面暑熱而下面寒冷。從這裡可以認識天的夏季,右邊為陽氣而左邊為陰氣,右邊的陽氣在上方而左邊的陰氣在下方。夏季結束後,陰陽之氣都向北運行。陽氣向北運行而在申時退入,陰氣向北運行而在辰時退入,這就是陰陽之氣開始出現在地面或者退入地下時可以看見的時候。到了仲秋之月的時候,陽氣在正西方向,陰氣在正東方向,這稱為秋分。所謂秋分,也是陰陽之氣各占一半,所以白天和夜晚的時間長短平均而氣溫寒暖適宜。此後陽氣日漸減損而從屬於陰氣,陰氣日漸增益而力量強大,因此到了農曆九月季秋時節而開始降霜,到了農曆十月孟冬時節而開始寒冷,到了十一月小雪時節而萬物全都長成,到了十二月大寒時節而萬物都被收藏起來,這樣天地一年運行的歲功也就完成了。 天道無二第五十一 【題解】 本篇由天道比附人事,認為天道和人事都是「貴一賤二」。從天道來看,陰陽之氣作為性質相反之物,或出或入,或處於右,或處於左,不能同時並起,以此說明天道是統一的。且陽氣出現在前,陰氣出現在後,說明天以陽氣而不以陰氣、以仁德而不以刑罰為主宰。在人事中也是如此,如眼睛不能兩視,耳朵不能兩聽,君子只有使自己的心意集中於善行,而不三心二意,才能立足於社會。君子治理國家也需要有一定的常規,才能取得成功。恆常地守一不二,即是天道;事物不論大小和難易,違背了天道,就不會成功。本篇由「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得出「君子賤二而貴一」的結論,其天人比附的理論基礎就是「天道無二」。 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1),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陰與陽,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於前,冬交於後,並行而不同路,交會而各代理(2),此其文與(3)!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然而不同意(4)。陽之出,常縣於前,而任歲事(5);陰之出,常縣於後,而守空虛(6)。陽之休也,功已成於上,而伏於下;陰之伏也,不得近義,而遠其處也(7)。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陽出而前,陰出而後,尊德而卑刑之心見矣。陽出而積於夏,任德以歲事也;陰出而積於冬,錯刑於空處也(8),必以此察之。天無常於物,而一於時,時之所宜,而一為之。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9)。終有復始於一,一者,一也。是於天凡在陰位者,皆惡亂善,不得主名(10),天之道也。故常一而不滅,天之道(11)。事無大小,物無難易,反天之道無成者。是以目不能二視,耳不能二聽,手不能二事。一手畫方,一手畫圓,莫能成。人為小易之物,而終不能成,反天之不可行,如是。是故古之人物而書文(12),心止於一中者,謂之忠;持二中者(13),謂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賤二而貴一。人孰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治孰無常?常不一,故不足以致功。《詩》雲(14):「上帝臨汝,無二爾心。」知天道者之言也! 【注釋】 (1) 兩起:指兩者同時並起。 (2) 「陰與陽」十句:這裡講的陰陽,指的是天氣,即氣候變化。用陰陽解釋四季變化。陰陽出入,就是寒暑變化。陰出陽入,就是秋冬季節;陽出陰入,就是春夏季節。四季畫一圓圈,春季,陽氣從東方(左)向南,陰氣從西方(右)向南,這就是「春俱南」;秋季,陽氣從西方(右)向北,陰氣從東方(左)向北,這就是「秋俱北」;夏季,陰陽之氣在南方(前)相交,就是「夏交於前」;冬季,陰陽之氣相交於北方(後),就是「冬交於後」。一齊運行,但左右不同路。相交在南北時,陰陽互相代理。冬至日,陽氣初生,漸長,陰氣由盛轉衰;夏至日,陽氣開始轉衰,陰氣初生,漸長。這種交替,叫「代理」。 (3) 文:指天文。 (4) 「天之道」五句:陰陽出入就是休伏。這是一樣的,但意義不同。度,規律。意,意義。 (5) 「陽之出」三句:陽氣在夏季主管自然界。縣(xuán),同「懸」,懸掛,這裡引申為出現之意。歲事,指一年的任務,主管生長。 (6) 「陰之出」三句:陰氣主秋冬,為肅殺之氣,冬季萬物藏起來,表現空虛。 (7) 「陰之伏也」三句:春、夏二季,萬物生長,陰氣主肅殺,所以相對於春、夏二季來說,陰氣是不適宜的,因此陰氣遠離其所處的位置而休伏。義,指適宜。 (8) 「陰出而積於冬」二句:陰氣放在冬季,沒有什麼可殺的。錯,同「措」,放置。 (9) 至畢時而止:指到年終歲末為止。 (10) 不得主名:指陰不得居於主宰、主導的地位。 (11) 「故常一而不滅」二句:常一而不滅,蘇輿註:「『滅』疑作『二』。」鍾肇鵬校作『二』,並注曰:「宋本、明抄本『二』均作『貳』,脫爛誤抄為『滅』,其義難通。『常一而不二』,正本篇《天道無二》之義。」鍾說可通。天,蘇輿註:「『天』上疑脫『法』字。」蘇說可從。 (12) 物而書文:即因物而書文。謂根據事物的品性而創製文字。 (13) 二中:有二心,指不能一心一意。 (14) 《詩》云:下引文見《詩經·大雅·大明》,意思是說上帝監視著你,你不可以存有二心。 【譯文】 天道運行的不變法則,就是性質相反的事物,不能兩者同時並起,所以稱之為一。一而不二,就是天道的運行。陰氣與陽氣,是性質相反的事物,所以它們一個出現,另一個則退入,一個在右邊,另一個則在左邊。春季,它們都往南運行;秋季,都往北運行;夏季,在前方交會;冬季,在後方交會,它們並行而道路不同,交會時各自一長一消,互相代替治理,這就是它們運行中的條理啊!天道的運行,一個出現則另一個就退入,一個在位則另一個就隱伏,其規律是一樣的,但二者的意義並不相同。陽氣的出現,常常在陰氣之前,而主宰完成一年的任務;陰氣的出現,常常在陽氣之後,它沒有什麼實際任務而只是處於空位。冬季時陽氣退藏而休伏於地下,表示其主宰歲事的任務和功能已經完成,因而退伏於下;夏季時陰氣退藏而休伏於地下,是因為陰氣在春夏之際為不適宜,所以遠離它的位置而退伏於地下。天就是這個樣子,以陽氣作為主宰而不用陰氣作為主宰,以仁德為主而不以刑罰為主。所以陽氣出現在前而陰氣出現在後,天重仁德而不重刑罰的意思就表現出來了。陽氣出現並在夏季積聚而達到頂點,這表示天重仁德以成就一年的歲事;陰氣出現並在冬季積聚而達到頂點,這表示天安置刑罰於空虛無用之處,必須這樣來加以明察。天對於萬事萬物並沒有固定不變的態度,可是對於四時陰陽的消長卻有不變的規定,某個季節適宜於哪一種性質的氣,就由哪一種性質的氣在那個季節專一地行使自己的職能。所以放開一個同時也就關閉一個,興起一個同時也就廢止一個,一直到年終歲末為止。終結之後又重新出現,還是從專一開始,一指的就是專一。因此對於天來說,凡是處在陰位的事物,都唯恐其擾亂善事,而使它不能處於主導和主宰的地位,這就是天道。因此恆常地守一不二,就是效法天道。事物不論大小和難易,違背了天道就不會成功。因此眼睛不能同時觀看兩種東西,耳朵不能同時傾聽兩種聲音,一雙手不能同時去做二件不同的事情。用一隻手畫方形,另一隻手畫圓形,沒有能夠成功的。人們做那些特別容易成功的小事情,但卻因為違背了天道而最終不能夠做成功,說明了天道是如此地不可背逆。所以古時候的人根據事物的品類來創製文字,專心於一處、一心一意者,稱之為「忠」;持有二心者,稱為「患」。患,就是指人心中不專一,不專一,所以就產生「患」。因此君子貶抑三心二意而提倡一心一意。人怎麼會不善呢?主要問題在於不能堅持善,所以不能夠立身;治理怎麼會沒有常規呢?主要問題在於不能堅持常規,因此不能成功。《詩經》說:「上帝在看著你,你不要有二心啊!」這是懂得天道的人說的話! 暖燠常多第五十二 【題解】 「暖燠(yù)常多」,指溫暖的時日常常多於寒冷的日子。本篇即由天道運行中的溫暖之日多於寒涼之日來比附人事,認為人事應該效法天道,統治者要多施仁政而不是刑罰於民。因為上天的法則,既出溫暖之陽氣以生育萬物,又出寒涼之陰氣以幫助萬物成熟。所以溫暖與寒涼是年歲流轉運行中的精華。但更為重要的是必須分清溫暖與寒涼在年歲中誰占的份額更大,不了解溫暖之日多於寒涼之日,就會違背上天的法則,做事情再勞苦也不會成功。為此,君王應該多行仁政而不是暴政,才會使天地正道更為彰明。至於「禹水湯旱」,並不是正常的、必然會發生的事情,而只是碰巧世運更迭變化、陰陽之氣失去平衡所導致的,不能以偶然發生的這種變化來懷疑天道運行中陽氣盛於陰氣、仁政勝於暴政的正常觀點。 天之道,出陽為暖以生之,出陰為凊以成之。是故非薰也不能有育(1),非凓也不能有熟(2),歲之精也(3)。知心而不省薰與凓孰多者(4),用之必與天戾(5)。與天戾,雖勞不成。是自正月至於十月,而天之功畢。計其間,陰與陽各居幾何?薰與凓其日孰多?距物之初生,至其畢成,露與霜其下孰倍?故從中春至於秋,氣溫柔和調。及季秋九月,陰乃始多於陽,天於是時出凓下霜。出凓下霜,而天降物固已皆成矣。故九月者,天之功大究於是月也(6),十月而悉畢。故案其跡(7),數其實,凊凓之日少少耳(8)。功已畢成之後,陰乃大出。天之成功也,少陰與而太陰不與(9),少陰在內而太陰在外,故霜加於物,而雪加於空。空者,亶地而已(10),不逮物也(11)。功已畢成之後,物未復生之前,太陰之所當出也。雖曰陰,亦以太陽資化其位(12),而不知所受之。故聖王在上位,天覆地載,風令雨施。雨施者,布德均也;風令者,言令直也。《詩》雲(13):「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言弗能知識,而效天之所為云爾。禹水湯旱,非常經也,適遭世氣之變,而陰陽失平(14)。堯視民如子,民視堯如父母。《尚書》曰(15):「二十有八載,放勛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四海之內,閼密八音三年。」三年陽氣厭於陰(16),陰氣大興,此禹所以有水名也。桀,天下之殘賊也(17);湯,天下之盛德也。天下除殘賊而得盛德大善者再,是重陽也(18),故湯有旱之名。皆適遭之變,非禹、湯之過。毋以適遭之變疑平生之常,則所守不失,則正道益明。 【注釋】 (1) 薰:溫和,溫暖。 (2) 凓:寒冷。 (3) 精:精華。 (4) 知心而不省薰與凓孰多者:知道溫暖和寒涼是年歲自然的精華而不省察溫暖和寒涼誰占的份額更多。知心,蘇輿註:「知心,疑作『治心』。」董天工箋注本作「知精」。鍾肇鵬云:「『知心』二字有誤,董疑『心』為『精』,因上句有『歲之精也』,以陰陽暖凊二氣皆為自然之精華,但更進一步應知精華中『薰與凓孰多』,方能不違背自然規律,『與天戾』。此同治心無關,董說為長。」鍾說可從。省,省察。 (5) 戾:乖張,違背。 (6) 大究:大功告成,大部分完成。究,終極、完成。 (7) 案:考察,核實。 (8) 少少:即稍少。 (9) 與:參與。 (10) 亶(dàn):通「但」,只、僅僅。 (11) 逮(dài):及,達到。 (12) 資:幫助,資助。 (13) 《詩》云:下引文出自《詩經·大雅·皇矣》。意思是:不用知識也不用學習,而自然合於道。 (14) 「禹水湯旱」四句:《白虎通義·災變篇》:「堯遭洪水,湯遭大旱,亦有譴告乎?堯遭洪水,湯遭大旱,命運時然。」《論衡·明雩篇》:「堯湯水旱,天之運氣,非政所致。」堯時洪災,命禹治水,十三年而洪水平。商湯伐夏桀後,大旱七年。故曰「禹水湯旱」。常經,常規。適遭,恰好遭遇到。 (15) 《尚書》曰:下引文出自《尚書·堯典》。放勛,堯的名字。殂(cú)落,死亡。如喪考妣(bǐ),就像親生父母去世一樣。考,父親。妣,母親。閼(è),通「遏」,阻塞、禁絕。密,靜。八音,指金、石、絲、竹、匏(páo)、土、革、木八種樂器,在這裡泛指一切音樂。 (16) 厭(yā):通「壓」,壓制、壓住。 (17) 殘賊:兇殘害人的人。賊,害人的人。 (18) 重陽:陽氣重複聚積。 【譯文】 上天的法則,生出陽氣而產生溫暖以使萬物生長,生出陰氣而產生寒涼以使萬物成熟。因此沒有溫暖便不能生育萬物,沒有寒涼便不能成熟萬物,溫暖和寒涼是年歲自然形成的精華。知道溫暖和寒涼是年歲自然的精華而不省察溫暖和寒涼誰占的份額更多,在應用時必然與上天的法則相違背。與上天的法則相違背,即使勞苦也不會成功。因此從正月一直到十月,上天使萬物生育、成熟的職責和功能便完成了。計算一下在此期間,陰氣和陽氣各占的份額是多少呢?溫暖和寒涼的日子誰更多一些呢?從萬物剛發生,到它們完全成熟,露水與冰霜誰降下的更多一些呢?因此從仲春二月一直到秋季,氣候都溫暖、調和。到了季秋九月,陰氣才開始多於陽氣,上天在這時才生出寒涼而開始下霜。生出寒涼而開始下霜,那麼上天所降生的萬物在這時就都已經成熟了。所以九月時,上天的職責和功能就已經大部分完成了,十月時則全部完成了。因此考察上天化育萬物的蹤跡,計算它的實際情況,清涼、寒冷的日子是很少的。化育萬物的職責和功能完成之後,陰氣才大量出現。上天完成化育萬物的職責和功能,少陰之氣參與了此項工作而太陰之氣則沒有參與其中,少陰之氣包括在內而太陰之氣則不包括在裡面,所以霜可以降落在萬物之上,而雪只能降落在萬物收藏之後的空虛之處。所謂空虛,僅僅就是指地面而已,而不能降落於萬物之上。上天化育萬物的職責和功能完成之後,在萬物還沒有再次生出來之前,此時太陰之氣應當出來用事而履行自身的職責。雖說是太陰之氣主事,太陽之氣也幫助它主事,只是太陰之氣不知道它受到了太陽之氣的幫助。因此聖明的君主居於高位,就像天一樣地庇護百姓,像地一樣地承載百姓,像風一樣地發布命令,像雨一樣地布施仁德於百姓。「雨施」,是指均勻地向百姓布施仁德;「風令」,是指正直地向百姓發布命令。《詩經》上說:「不用知識也不用學習,而自然合於道。」這是說不用知覺、識別,而自然地效法上天的所作所為的意思。大禹所治理的水災以及商湯時發生的旱災,這並不是正常情況下會必然發生的事情,而是恰好遭遇到世道運氣發生了大的變化,陰陽之氣因此而失去了平衡所導致的。帝堯對待百姓如同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百姓也將帝堯看作自己的父母一樣來對待。《尚書》上說:「在位二十八年,放勛才去世,百姓就像親生父母去世一樣。全天下都停止音樂演奏三年。」這三年的時間陽氣被陰氣所壓倒,陰氣勢力大增,這就是大禹治理洪水的原因所在。夏桀,是天下兇殘害人的君主;商湯,是天下有大德的君主。天下除去兇殘害人的君主而重新獲得有大德仁心的君主,這使得陽氣重複聚積,所以商湯時發生了旱災。這些都是恰好遭遇到了大的變化,不是大禹、商湯的過錯。不能用碰巧發生的變化來懷疑正常發生的情況,那麼所堅持的原則就不會喪失,而正道就會更加彰明。 基義第五十三 【題解】 基義,即事物的基本含義、基本原理。本篇認為天地萬物之道都是陰陽相對、彼此配合的。任何一個事物都有與之相匹配的另一個事物,且這種配合中,對應的雙方有陰有陽。正如自然的事物中有上下、左右、寒暑、晝夜等配合一樣,在人事中也有君臣、父子、夫婦之對,它們都源於天的陰陽之對,所以說:「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陰陽二物的出現,其意義不同,陽氣在前,承擔主要的工作和任務,陰氣在後,不承擔實際的工作,所以天親近陽氣而疏遠陰氣。而人事效法天道,也應該重德政而輕刑罰。且上天之氣的變化,是慢慢進行的,不會突然地發生,那麼人事中有什麼新事物要確立、興起,也應該逐步進行。因此聖人治理天下的法則和天地萬物的法則應該是一致的。 凡物必有合(1)。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後,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惡,有順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晝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陽兼於陰(2),陰兼於陽;夫兼於妻,妻兼於夫;父兼於子,子兼於父;君兼於臣,臣兼於君。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陰陽無所獨行(3),其始也不得專起(4),其終也不得分功(5),有所兼之義。是故臣兼功於君,子兼功於父,妻兼功於夫,陰兼功於陽,地兼功於天。舉而上者,抑而下也(6),有屏而左也(7),有引而右也,有親而任也,有疏而遠也,有欲日益也,有欲日損也。益其用而損其妨,有時損少而益多,有時損多而益少。少而不至絕,多而不至溢。陰陽二物,終歲各壹出,壹其出,遠近同度而不同意。陽之出也,常縣於前而任事;陰之出也,常縣於後而守空處。此見天之親陽而疏陰、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天為君而覆露之(8),地為臣而持載之(9)。陽為夫而生之,陰為婦而助之;春為父而生之,夏為子而養之,秋為死而棺之,冬為痛而喪之(10)。王道之三綱(11),可求於天。天出陽為暖以生之,地出陰為凊以成之。不暖不生,不凊不成。然而計其多少之分,則暖暑居百而凊寒居一(12),德教之與刑罰猶此也。故聖人多其愛而少其嚴,厚其德而簡其刑,以此配天。天之大數必有十(13)。旬天地之數(14),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天之氣徐(15),不乍寒乍暑(16),故寒不凍,暑不暍(17),以其徐來(18),不暴卒也(19)。《易》曰(20):「『履霜堅冰。』蓋言遜也。」然則上堅不逾等(21),果是天之所為,弗乍而成也(22)。人之所為,亦當弗乍而極也(23)。凡有興者(24),稍稍上之,以遜順往(25),使人心說而安之(26),無使人心恐。故曰君子以人治人,慬能願(27),此之謂也。聖人之道,同諸天地,盪諸四海(28),變易習俗。 【注釋】 (1) 合:指配合,匹配。 (2) 兼:有合併、配合等意思。 (3) 陰陽無所獨行:陰陽總是並行的,沒有單獨運行的。 (4) 專起:指單獨發起、興起。 (5) 分功:指平分功勞。 (6) 「舉而上者」二句:陶鴻慶云:「此當云:『有舉而上也,有抑而下也。』與下文『有屏而左也,有引而右也』以下六句,文義一律。」陶說可從。 (7) 屏(bǐnɡ):摒棄,排斥。 (8) 覆露:籠罩、潤澤萬物。覆,被覆、籠罩。露,指像雨露一般地潤澤。 (9) 持載:支持、承載。 (10) 「秋為死而棺之」二句:蘇輿註:「二語疑衍。下雲『三綱可求於天』,不當有此。後人因春、夏二語妄加。」蘇說可從,故此兩句暫不出譯。 (11) 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以此來配天之陰陽。 (12) 暖暑居百而凊寒居一:溫暖、暑熱占有百份而清涼、寒冷只占有一份。這是從農作物的生長、成熟時間的角度來論說「暖燠常多」的主旨。 (13) 十:舊本「十」下衍「旬」字,俞樾曰:「『旬』字衍,天之數,非以旬計,安得言十旬乎?」俞說可從,今據刪。 (14) 旬:周遍。 (15) 徐:緩慢,舒緩。 (16) 不:舊本皆脫此字,盧文弨云:「句上當有『不』字。」盧說是,今據補。乍,突然。 (17) 暍(yè):傷暑,中暑。 (18) 以其徐來:「以其」下,舊本均衍「有餘」二字,俞樾云:「『有餘』二字衍文。『余』即『徐』之誤而衍者,既衍『余』字,因又增入『有』字耳。」俞說是,今據刪。 (19) 卒(cù):通「猝」,突然、急速、倉促。 (20) 《易》曰:下引文源出《易·文言》:「『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文辭稍異。遜,通「順」,順序,指自然秩序而言。 (21) 上堅不逾等:冰從上面逐漸凍結堅硬而不會逾越等級。蘇輿註:「冰由霜馴至其堅,故云『不逾等』。《易》所謂『由來者漸』。」 (22) 乍:舊本作「作」,盧文弨校作「乍」,盧校是,今據改。下文「乍」字同此。 (23) 極:到達。 (24) 興:創興,改革。 (25) 「稍稍上之」二句:蘇輿註:「一法之興,當有次第,不可過驟,故曰事有漸則民不驚。」董仲舒與蘇輿之說皆是主張漸進式的改良而不推崇驟變式的革命。 (26) 說(yuè):同「悅」,高興。 (27) 慬(jìn)能願:僅僅是要求人們行善。慬,通「僅」,僅僅。願,善行。 (28) 盪:通行,傳播。 【譯文】 大凡事物必定有互相對應配合的兩個方面。對應中的雙方必定有在上面的,有在下面的,必定有在左邊的,有在右邊的,必定有在前面的,有在後面的,必定有在表面的,有在裡面的。有美好則必定有醜惡,有順從則必定有違逆,有喜悅則必定有憤怒,有寒涼則必定有暑熱,有白晝則必定有黑夜,這些都是事物中互相對應、互相匹配的方面。陰氣和陽氣相匹配;妻子和丈夫相匹配;兒子和父親相匹配;臣下和君王相匹配。事物沒有不相匹配的,而匹配中就分別有陰和陽。陽中兼合有陰,陰中兼合有陽;丈夫與妻子相配合,妻子與丈夫相配合;父親與兒子相配合,兒子與父親相配合;君王和臣下相配合,臣下和君主相配合。君臣、父子、夫婦的道理,都是取自陰陽之道。君王為陽,臣下為陰;父親為陽,兒子為陰;丈夫為陽,妻子為陰。陰與陽不可能單獨地發生作用,它們在開始時不會單獨發起,在結束時也不能平分功勞,就是因為它們之間有相互兼合的道理。所以臣下的功勞和君王合併,兒子的功勞和父親合併,妻子的功勞和丈夫合併,陰氣的功勞和陽氣合併,地的功勞和天合併。有被托舉而往上升的,有被抑制而往下降的;有被排斥、摒棄而往左的,有被引導而往右的;有被親近和信任的,有被疏隔和遠離的;有希望逐日增加的,有希望逐日減損的。增益其用途而減少其妨害,有時候減損少而增益多,有時減損多而增益少。減少但不會讓它到滅絕的地步,增多也不會讓它到滿溢的地步。陰陽兩種事物,一年中各自出現一次,它的出現,在遠近的度數方面是相同的,但意義各不相同。陽氣的出現,常常在前面而承擔歲事的工作和任務;陰氣的出現,常常在後面而守在空虛的地方,不承擔實際的工作任務。由此可以看出,上天親近陽氣而疏遠陰氣,重德政而不重刑罰的態度。因此人事中仁義制度的準則,都是效法上天而來的。上天是君王而籠罩、潤澤萬物,大地是上天的臣下而支持、承載萬物。陽氣猶如丈夫而生長萬物,陰氣猶如妻子而助長萬物;春季猶如父親而生長萬物,夏季猶如兒子而養育萬物。王道的三個綱領,可以從上天那裡得到。上天生出陽氣而產生溫暖以使萬物生長,大地生出陰氣而產生寒涼以使萬物成熟。不溫暖則萬物不會生出,不寒涼則萬物不會成熟。但是計量它們在量上多少的話,那麼溫暖、暑熱占有百份而清涼、寒冷只占有一份,仁德教化相對於刑罰也與這個比例相似。所以聖人執政會多布施仁政而少使用威嚴,加強德教而減少刑罰,用這樣的作為來和天道相配合。天的大數一定會有十個。天地之間的數目,用十這個數就可以全部列舉出來;萬物生長的功效,到十數時就全部完成了。上天之氣變化舒緩,不會突然寒冷、突然暑熱,因此寒冷的天氣里不會凍傷,酷暑的天氣中也不會中暑,就是因為它們是慢慢地到來,而不是突然地、急速地到來的緣故。《周易》上說:「『腳踩著地面上的霜,就知道結堅厚之冰的日子就要來到了。』這是說漸漸凍結的意思。」既然冰是從上面逐漸凍結堅硬而不會逾越等級,這表明上天的所作所為果然是不會突然地形成。那麼人的所作所為,也應當不會突然地形成和達到。凡是有創新的改革之事,慢慢地實施,逐步地推行,使人心中喜悅而安之若素,不使人心生恐懼。所以說,君子用存在於人們之中的道理去管理人,僅僅是要求人們行善,說的就是這個意思。聖人治理天下的法則,和天地的法則相同,傳播、施行於天下四海,可以改變人們的風俗習慣。 闕文第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