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 · 卷第十一

董仲舒 《春秋繁露》
為人者天第四十一 【題解】 本篇首先說明「人之為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因此人的形體情感都是天的副本,進而提出本篇的主旨為「天生之,地載之,聖人教之。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董仲舒認為這種君民一體的觀念有利於促進聖王的教化遍布天下,而聖王教化的原理又出自聖王內在的「身之天」,這表明天人同類相感。總之,「為人者天」旨在說明天生人之後,聖王繼以教化,以促進人的自我完善,從而使天下吉祥太平。 為生不能為人(1),為人者天也。人之為人本於天(2),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3)。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4);人之血氣,化天志而仁(5);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6);人之好惡,化天之暖凊(7);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8)。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9),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10),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故曰受(11),由天之號也(12)。為人主者(13),道莫明省身之天(14),如天出之也(15)。使其出也,答天之出四時而必忠其受也,則堯、舜之治無以加。是可生可殺,而不可使為亂。故曰(16):「非道不行,非法不言。」此之謂也。 【注釋】 (1) 為生不能為人:人能生育而不能造就人。為生,指人能生育,蘇輿註:「為生者,父母。」 (2) 為:舊本皆脫此字,盧文弨校曰:「人之人,疑當作『人之為人』。」盧校可從,今據補。 (3) 類:類似,像。 (4) 「人之形體」二句:人的身體,是稟受天數變化而成的。如天有四季而人有四肢、每一季有三個月而每一肢有三節等。這樣的說法還可以參看本書《官制象天篇》及《人副天數篇》等的相關論述。 (5) 「人之血氣」二句:人的血氣,是稟受天志的變化而成為仁的。天志,即天心、天意,指天的意志。蘇輿註:「《天地陰陽篇》:『天志仁,其道也義。』案血氣流通,猶天心周溥,故病麻木者謂之不仁。」 (6) 「人之德行」二句:人的德行,是稟受天理的變化而成為義的。蘇輿註:「理,猶『分』也。義以剖析精眇為功,故化天之文理。《基義篇》:『是故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 (7) 暖凊:溫暖和清涼。 (8) 「人之受命」二句:人的稟賦,是稟受天的四季變化而成的。人的一生受命於天,天有四時,春生、夏長、秋成、冬藏,人生也相應地有出生、長養、壯而成、老而死的現象。 (9) 答:反應,對應。 (10) 副:副本。 (11) 受:稟受,接受。 (12) 號:稱謂,叫做。 (13) 者:舊本作「也」,蘇輿註:「『也』疑『者』。」蘇說可從,今據校改。 (14) 道莫明省身之天:治道莫過於明察自身所具有的天。道,治道、政道。省,省察。身之天,董仲舒認為人受命於天,天人相類,因而人身即為一小天地。 (15) 出:產出,施行,治理。 (16) 故曰:下引文見《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董仲舒所引與《孝經》本文語序稍異。 【譯文】 人能生育而不能造就人,能造就人的是天。人所以成為人在於其稟受於天,天是人的始祖,這就是人與天相類似的原因。人的身體,是稟受天數變化而成的;人的血氣,是稟受天志的變化而成為仁的;人的德行,是稟受天理的變化而成為義的;人的喜好和厭惡,是稟受天的溫暖和清涼的變化而成的;人的稟賦,是稟受天的四季變化而成的。人類生來有喜怒哀樂的反應,這是與天有春秋冬夏相對應的。喜悅,是與春天相對應的;憤怒,是與秋天相對應的;快樂,是與夏天相對應的;哀傷,是與冬天相對應的。天的副本體現在人的身上,人的情性是由於秉承天而來的,所以叫做「受」,就是稟受天而來的意思。作君主的,治道莫過於明察自身所具有的天,而順應天去治理國家、施行教化。假使他治理國家、施行教化,而與上天產生四季相對應,就一定能夠忠誠地對待他所稟受於天的性情,那麼即使堯、舜的聖明治教也不能比他更好。這樣可以使人民生,也可以使人民死,而且可以不讓他們犯上作亂。所以說:「不合於正道的事情就不要去做,不合於法度的言語就不要去說。」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傳曰(1):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一國則受命於君。君命順,則民有順命;君命逆,則民有逆命。故曰(2):「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此之謂也。 【注釋】 (1) 傳曰:董仲舒所引或為古代傳記之文,因此稱「傳曰」。下文所述與《禮記·表記》所述意同相近而文辭稍異。《禮記·表記》:「子曰:唯天子受命於天,士受命於君,故君命順,則臣有順命;君命逆,則臣有逆命。」君命順,指君順於天命。君命逆,指君逆於天命,如此則人民就會逆於君命。 (2) 故曰:下引文見《尚書·呂刑》。一人,即天子。慶,善、福。兆民,即萬民,極言數之多。 【譯文】 古書上說:只有天子才能接受天的命令,天下人都接受天子的命令,一國之人都接受君主的命令。君主的命令順應天命,那麼人民就順從他的命令;君主的命令違背天命,那麼人民就違背他的命令。所以說:「天子一個人做了善事,天下億萬民眾都會依賴他。」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傳曰:政有三端(1):父子不親,則致其愛慈;大臣不和,則敬順其禮;百姓不安,則力其孝弟(2)。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力者,勉行之,身以化之(3)。天地之數,不能獨以寒暑成歲,必有春夏秋冬(4);聖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故曰(5):先之以博愛,教以仁也;難得者,君子不貴(6),教以義也;雖天子必有尊也(7),教以孝也;必有先也(8),教以弟也。此威勢之不足獨恃,而教化之功不大乎? 【注釋】 (1) 端:方面。 (2) 弟(tì):通「悌」,弟弟順從兄長。 (3) 「力者」三句:蘇輿註:「『力』字,為董子言學之旨。故曰:『無王教則質樸不能善。』又曰:『事在勉強。』」 (4) 「天地之數」三句:夏與冬對應暑與寒,而春與秋則用以調和夏暑與冬寒,因而蘇輿注曰:「所以調和寒暑者,和也。」 (5) 故曰:下文所述與《孝經·三才章》所述意同相近而文辭稍異。《孝經·三才章》:「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徳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道之以禮樂,而民和睦。」 (6) 「難得者」二句:難以獲得的財貨,君子不加以重視。《老子·第三章》:「不貴難得之貨。」與此所述意同相近。 (7) 尊:這裡指尊敬的父母。 (8) 先:這裡指先出生的兄長。 【譯文】 古書上說:為政有三個方面:父子之間不親密,那麼就盡力激發他們的慈愛之心;大臣之間不和睦,那麼就大力提倡順從禮節;百姓不安定,那麼就勉勵他們盡力踐行孝悌。所謂孝悌,是用來安定百姓的。所謂力,就是盡力實行,用自身的行為去感化別人的意思。天地的定數,不能僅靠寒暑來形成一年,必須要有春夏秋冬四季;聖人治理國家的道理,不能僅靠威勢來達到為政的目的,必須要有教化。所以說:執政者要先施行博愛,即用「仁」來教化人民;難以獲得的財貨,君子不加以重視,而用「義」來教化人民;即使是天子也一定有他所尊敬的父母,就用「孝」來教化人民;一定有比他早出生的兄長,就用「悌」來教化人民。由此可見,為政不能僅靠威勢,而教化的功效難道不是更大嗎? 傳曰:天生之,地載之,聖人教之(1)。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2)。心之所好,體必安之(3);君之所好,民必從之。故君民者,貴孝弟而好禮義,重仁廉而輕財利。躬親職此於上(4),而萬民聽(5),生善於下矣。故曰(6):「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此之謂也。 【注釋】 (1) 「天生之」三句:本書《立元神篇》申其大意云:「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體,不可一無也。」 (2) 「君者」四句:此即董仲舒「君民一體」的觀念。董天工箋註:「此言君民一體,上以德感,下以善應。」 (3) 安:安逸,安適。 (4) 躬親:親自。 (5) 聽:聽從,順從。 (6) 故曰:下引文見《孝經·三才章》。 【譯文】 古書上說:天生育人民,地承載人民,聖人教化人民。君主,是人民的心臟;人民,是君主的身體。心所喜好的,身體一定安適;君主所喜好的,人民一定順從。因此領導人民的君主,一定要重視孝悌而喜好禮義,重視仁義廉恥而輕視財貨利益。居上位的君主如果能夠親自這樣做,那麼千千萬萬的人民都會順從,居下位的人民就會做善事了。所以說:「古代的聖王看出教育可以感化人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衣服容貌者,所以說目也(1);聲音應對者,所以說耳也;好惡去就者(2),所以說心也。故君子衣服中而容貌恭(3),則目說也;言理應對遜(4),則耳說矣;好仁厚而惡淺薄,就善人而遠僻鄙(5),則心說矣。故曰(6):「行思可樂,容止可觀。」此之謂也。 【注釋】 (1) 說(yuè):通「悅」,喜歡、高興。下同。 (2) 去就:疏遠和接近,去與留,進與退。 (3) 中:指衣服得體而合於禮制。 (4) 言理應對遜:說話合理而應對謙遜。遜,謙遜、恭順。 (5) 就善人而遠僻鄙:親近善人而疏遠邪僻卑鄙的人。就,接近、靠近。僻鄙,指邪僻卑鄙的人。 (6) 故曰:下引文源出《孝經·聖治章》:「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行思,行動、做事,「思」為句中語氣詞。容止,容貌舉止。 【譯文】 衣服和容貌,是用來讓人看了感到高興的;言語和應對,是用來讓人聽了感到高興的;喜好、厭惡、疏遠、接近,是用來讓人心裡感到高興的。因此君子衣服得體而容貌恭敬,那麼人們看到了就感到高興;說話合理而應對謙遜,那麼人們聽到了就感到高興;喜好仁厚的人而厭惡淺薄的人,親近善人而疏遠邪僻卑鄙的人,那麼人們心裡就感到高興。所以說:「做事要讓人感到愉快,容貌舉止要讓人樂於觀瞻。」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五行之義第四十二 【題解】 本篇用五行的道理來比附、說明人事。董仲舒認為土為五行之主,土德忠誠,是最為尊貴的,所以「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五行尊土,是董仲舒關於五行思想的一個特色。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1)。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2)。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3)。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4),火樂木而養以陽(5),水克金而喪以陰(6),土之事天竭其忠(7)。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8)。 【注釋】 (1) 此其天次之序也:這裡董仲舒按照五行相生的次序來排列五行,即木、火、土、金、水;而最早提出五行的《尚書·洪範》的次序是:「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天次之序,說是天排的次序,借天說話,也是董仲舒的一大思想特色。 (2) 「木生火」六句:這是在講五行相生,而五行相生又以父子關係來作為比喻。 (3) 「木居左」七句:漢代尚土德,故董仲舒認為君王為土而居中央,其面南而坐,因此東方為木而居左,西方為金而居右,南方為火而居前,北方為水而居後,這是按照父子相承受的次序而進行分布的。 (4) 「是故」二句:董仲舒以父子關係來比喻五行相生,子對於其父應當生養死葬,五行之間亦然。 (5) 火樂木而養以陽:火愛木而用陽氣來奉養它。木生火,火屬陽,故云。樂,喜愛。 (6) 水克金而喪以陰:水勝金而用陰氣來給它送終。金入於水,水屬陰,故云。克,勝。 (7) 土之事天竭其忠:土事奉天以能夠竭盡其忠心。天,蘇本誤作「火」,他本皆作「天」,是,今據正。《白虎通義·五行篇》:「地之承天,猶妻之事天,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親視事,故自同於一行尊於天也。」正相印證。 (8) 「故五行者」二句:本書《五行對篇》:「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其義不可以加矣。」 【譯文】 天有五行:一是木,二是火,三是土,四是金,五是水。木,是五行的開端;水,是五行的終結;土,在五行里居於中間,這是天給它們安排的次序。由木生出火,由火生出土,由土生出金,由金生出水,由水生出木,這就是五行之間的父子關係。木的位置在左邊,金的位置在右邊,火的位置在前邊,水的位置在後邊,土則居於中央的位置,這是按照父子相承受的次序而進行分布的。因此木是承受水的而火是承受木的,土是承受火的,金是承受土的,水是承受金的。凡是授予者,都居於父親的地位;凡是承受者,都居於兒子的地位。常常憑藉父親的地位來支使兒子,這是天道。因此木生出來了而火就奉養它,金死亡了而水就收藏它,火愛木而用陽氣來奉養它,水勝金而用陰氣來給它送終,土事奉天以能夠竭盡其忠心。因此所謂五行,就是指孝子、忠臣的行為。 五行之為言也,猶五行歟?是故以得辭也(1)。聖人知之,故多其愛而少嚴,厚養生而謹送終(2),就天之制也。以子而迎成養(3),如火之樂木也;喪父,如水之克金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謂有行人矣(4)。 【注釋】 (1) 得辭:獲得名稱。辭,名稱。 (2) 厚養生而謹送終:生前的贍養應該豐厚些而死後的送終應該慎重些。養生,生前的贍養。送終,父母喪葬之事。 (3) 成:通「盛」,程度深、充分。 (4) 有行人:有德行的人。 【譯文】 之所以叫做五行,不就是說的五種德行嗎?它的得名也就是由於這個緣故了。聖人知曉這個道理,因此在父子關係的問題上,就父親來說則慈愛的成分應該多一些而威嚴的成分應該少一些,就兒子來說則生前的贍養應該豐厚些而死後的送終應該慎重些,這樣是趨向順應天的法則。如果兒子好好地迎養父親,能夠像火愛木一樣;兒子給父親送終,能夠像水勝金一樣;臣下事奉君主,能夠像土敬天一樣,這樣就可以叫做有德行的人了。 五行之隨(1),各如其序(2);五行之官(3),各致其能(4)。是故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殺(5),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6),天之數也(7)。 【注釋】 (1) 隨:運行。 (2) 如:按照。 (3) 官:職責,任務。 (4) 致:盡,發揮。 (5) 殺:衰退,殘敗。 (6) 官人:授人以官職,即任用人。 (7) 數:蘇輿註:「數,猶『道』也。」蘇說可從。天之數,即天之道。 【譯文】 五行的運行,是各自按照本身的順序;五行的任務,是各自發揮本身的職能。因此木居於東方而主管春氣,火居於南方而主管夏氣,金居於西方而主管秋氣,水居於北方而主管冬氣。所以木主掌「生」而金主掌「殺」,火主掌「暑」而水主掌「寒」。使用人要按照一定的順序,任用人要依據各自的才能,這是天道。 土居中央,為之天潤(1)。土者,天之股肱也(2),其德茂美(3),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4)。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5),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6)。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7)。五行之主土氣也,猶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職,相其是矣;天官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8)。 【注釋】 (1) 為之天潤:叫做天潤。為,同「謂」。天潤,天的潤澤。 (2) 股肱:輔佐。 (3) 茂美:豐盛完美。 (4) 「故五行而四時者」二句:關於五行與四時的搭配問題,董仲舒是將土與四時配對而突出土的地位。兼,兼管。 (5) 「金、木、水、火雖各職」三句:木對應東方,火對應南方,金對應西方,水對應北方。土居中央,所有方位離開土地,就不存在了。 (6) 甘肥:香甜味濃的食品。 (7) 主:主導,主位。 (8) 「人官之大者」六句:人事中最大的官職,沒有專管的具體職務,宰相就是這樣的;上天最大的官職,沒有專管的具體事項,土就是這樣的。土不主管四季中的任何一季,也不主管四方中的任何一方,它就像人官的宰相那樣是最大的、最根本的主角。生,蘇輿註:「生,疑『主』之誤。」蘇說可從。 【譯文】 土居於中央,叫做天潤。土,是天的輔佐,它的德性豐盛完美,並不具體主管任何一個季節的事務,所以有木、火、土、金、水五行而卻只有春、夏、秋、冬四季,就是因為土兼管四季的緣故。金、木、水、火雖然各有自己的職務,但不依靠居於中央的土,它們各自的方位就不能確立,這就好像酸、咸、辣、苦不依靠香甜味濃的食品就不能形成味道一樣。甜,是五味的根本;土,是五行的主導。五行以土氣作主導,就好像五味中之有甘甜,離開它就不能形成味道一樣。因此聖人的德行,沒有比「忠」更尊貴的,這就是土德。人事中最大的官職,沒有專管的具體職務,宰相就是這樣的;上天最大的官職,沒有專管的具體事項,土就是這樣的。 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題解】 本篇闡明了貴陽賤陰、陽尊陰卑之義。董仲舒提出「陽尊陰卑」的觀念,旨在強調:第一,君主為陽而臣子為陰,因此君、父尊而臣、子卑,臣、子必須竭盡忠誠地事奉君、父;第二,德為陽而刑為陰,因此德政為主而刑罰為輔,否則「為政而任刑,謂為逆天,非王道也」。 天之大數,畢於十(1)。旬天地之間(2),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十者,天數之所止也。古之聖人,因天數之所止以為數,紀十如更始(3)。民世世傳之,而不知省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則見天數之所始(4);見天數之所始,則知貴賤逆順所在(5);知貴賤逆順所在,則天地之情著,聖人之寶出矣(6)。 【注釋】 (1) 「天之大數」二句:「十」下,舊本皆有「旬」字,俞樾云:「上『旬』字衍文。《天地陰陽篇》云:『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者,天之數畢也。』是天之數非以旬計,安得言『十旬』乎?」俞說可從,今據刪。畢,結束。 (2) 旬:周遍。《詩經·大雅·江漢》:「王命召虎,來旬來宣。」《說文解字》:「旬,遍也。」 (3) 如:同「而」。《鹽鐵論·世務篇》:「今匈奴……見利如前,乘便而起。」 (4) 「知省其所起」二句:蘇輿註:「人生而十指,上古簡樸,紀數以手,故止於十。天數實原於人。」 (5) 「見天數之所始」二句:蘇輿註:「天數始於一,天上地下,貴賤判矣;地代天終,順逆見矣。」 (6) 「知貴賤逆順所在」三句:蘇輿註:「聖人治天下,莫大於懍名分而安秩序。《易》一畫而始《乾》,《春秋》開章變一而書元,胥此意也,而禮由是立矣。」情,真實情況。寶,視……為寶、珍視、看重。 【譯文】 天的大數,終結於十。天地間所有的事物,用十這個數就可以完全列舉出來;所有事物生育長養的功夫,到十這個數就完成了。十這個數,是天數的終止。古時候的聖人,依據天數的終止作為數字,記錄到十這個數而後再從頭開始。人民世世代代這樣傳承下去,而不知道去省察它是怎樣產生的。知道去省察它是怎樣產生的,就可以看出天數的端始;看出了天數的端始,就知道貴賤逆順在哪裡了;知道了貴賤逆順在哪裡,那麼天地的真實情況就顯著了,聖人所珍視的道理也就顯示出來了。 是故陽氣以正月始出於地,生育長養於上,至其功必成也(1),而積十月(2)。人亦十月而生,合於天數也(3)。是故天道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生(4),合於天道也。故陽氣出於東北,入於西北(5),發於孟春,畢於孟冬(6),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7)。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8)。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9),據晝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陰不得達之義(10)。 【注釋】 (1) 必:通「畢」,全部。 (2) 積十月:蘇輿註:「歲十二月,而雲十月功成者,十一月、十二月皆陽氣萌芽之時,助陽非成物也。」 (3) 「人亦十月而生」二句:《大戴禮記·易本命篇》:「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數十,故人十月而生。」 (4) 生:蘇本作「成」,宋本作「生」。依上之文例,宋本作「生」是,今據改。 (5) 「故陽氣出於東北」二句:所謂「東北」即一歲十二月中正月所配之方位,「西北」則為十月所配之方位。 (6) 「發於孟春」二句:《禮記·月令篇》鄭玄注曰:「孟,長也。日月之行,一歲十二會,聖王因其會而分之,以為大數焉。觀斗所建,命在四時。此雲『孟春』者,日月會於娵訾(jū zī),而斗建寅之辰也。」又曰:「孟冬者,日月會於析木之津,而斗建亥之辰也。」孟春,指春季的第一個月,即陰曆正月。孟冬,指冬季的第一個月,即陰曆十月。 (7) 「陽始出」六句:關於陰陽與事物的盛衰關係,董仲舒認為,每年從春天到夏天,白晝越來越長,天氣也越來越熱,這就是陽氣越來越盛的表現,而與之同時,生物也隨之生育養長,因此說陽氣是仁愛的、寬厚的而專主布德施教;從夏天開始以至冬天,白晝越來越短,天氣也越來越冷,這表明陽氣在逐漸衰退而陰氣在逐漸強盛,與之同時的是,生物開始凋落、死亡,因此說陰氣是暴戾的、肅殺的而專主任用刑罰。 (8) 「物隨陽而出入」三句:《白虎通義·五行篇》:「《月令》十一月律謂之黃鐘何?黃者,中和之色。鍾者,動也。言陽氣於黃泉之下動,養萬物也……九月謂之無射何?射者,終也。言萬物隨陽而終,當復隨陰而起,無有終已也。」《白虎通義·三正篇》:「天有三統,謂三微之月也。明王者當奉順而成之,故受命各統一正也,敬始重本也。三微者何謂也?陽氣始施黃泉,動微而未著也。」三王,即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正,正月,一年之中的第一個月。夏朝以孟春月為正月,商朝以季冬月為正月,周朝以仲冬月為正月。 (9) 數日:計算日子。 (10) 「數歲者」三句:《漢書·董仲舒傳》引董仲舒《對策》云:「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終,陽以成歲為名,此天意也。」這裡所表明的亦是陽尊陰卑、貴陽賤陰的意思。 【譯文】 因此陽氣從正月開始出現於地上,生育長養地上的萬物,到它的功效全部完成時,就已經積累了十個月了。人也是要懷胎十個月才出生的,這跟天數是相合的。所以天道要經過十個月而生成,人也是要經過十個月而出生,這跟天道是相合的。陽氣從東北方向出來,進入西北方向,從孟春月開始,到孟冬月結束,萬物沒有跟它不相應的。陽開始出來時,萬物也開始出來;陽正旺盛時,萬物也正旺盛生長;陽開始衰微時,萬物也開始衰微。萬物隨著陽的出入而出入,數目也隨著陽的終始而終始,夏、商、周三代帝王訂立正月是隨著陽的變化而進行變更的。由此可見,天是重視陽而輕視陰的。因此計算日子,是根據白天而不是根據夜晚;計算年歲,是根據陽而不根據陰,這就是陰不能夠通達的道理。 是故《春秋》之於昏禮也(1),達宋公而不達紀侯之母(2)。紀侯之母宜稱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制之也(3)。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陰之中亦相為陰,陽之中亦相為陽。諸在上者皆為其下陽,諸在下者皆為其上陰(4)。陰猶沈也(5),何名何有?皆並一於陽(6),昌力而辭功(7)。故出雲起雨,必令從天下(8),命之曰天雨。不敢有其所出,上善而下惡,惡者受之,善者不受。土若地(9),義之至也。 【注釋】 (1) 昏:同「婚」。 (2) 達:指通達、記載。 (3) 「紀侯之母」四句:《公羊傳》隱公二年:「紀履緰(tóu)者何?紀大夫也。何以不稱使?婚禮不稱主人。然則曷稱?稱諸父兄師友。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然則紀有母乎?曰有。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何休註:「禮,婦人無外事,但得命諸父兄師友,稱諸父兄師友以行耳。母命不得達,故不得稱母通使文,所以遠別也。」古代婚禮,要由父親或兄長來主持。春秋魯成公八年,是時宋共公的父親已經去世,因此可由宋公主持,所以《春秋》記載:「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春秋隱公二年,紀侯結婚,儘管他的母親還活著,但是由於子女屬於陰而不能跟外界交通,因此不能稱呼他的母親,所以《春秋》記載:「紀履緰來逆女。」董仲舒認為陽尊陰卑,聖人貴陽而賤陰,婚禮亦是如此,故云:「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制之也。」 (4) 「諸在上者」二句:這是在說陰陽是相對的,如父為陽而子為陰,但是子相對於孫而言則又為陽,父對於祖父而言則又為陰。又如夫為陽而妻為陰,但妻相對於妾而言則為陽,妾相對於僕婢而言則亦為陽。 (5) 沈(chén):通「沉」,沉沒、隱藏。 (6) 並一:合併統一。 (7) 昌力而辭功:竭盡全力而卻推辭功勞。昌,盛大的樣子。 (8) 天:舊本皆作「之」,蘇輿註:「之,當為『天』。」蘇說可從,今據改。 (9) 若:猶「乃」,是、就是。 【譯文】 因此《春秋》對於婚禮,記載宋共公派人來魯國納幣的事而不記載紀侯母親派人來魯國迎親的事。紀侯的母親應該被稱舉而《春秋》卻不記載她派人來迎親的事,宋共公不應該被稱舉而《春秋》卻記載他派人來納幣的事,這種通達陽而不通達陰的禮制,是根據天道而制定的。男人即使地位低賤而都屬於陽,婦人即使地位高貴而都屬於陰。陰的內部也互相為陰,陽的內部也互相為陽。所有在上位的都是在他下位的陽,所有在下位的都是在他上位的陰。陰就好像是隱藏的意思,哪裡有它的名稱和它所擁有的東西呢?它的名稱和所擁有的東西都合併統一於陽,竭盡全力而卻推辭功勞。因此它產生雲、興起雨,一定使它們從天而降,取名為天雨。不敢占有它所產生的東西,在上位的為善而在下位的為惡,惡的就接受,善的就不接受。土就是地,它行義到了最高的境地。 是故《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1)。臣之義比於地,故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雖居中央,亦歲七十二日之王(2),傅於火以調和養長(3),然而弗名者,皆並功於火,火得以盛,不敢與父分功(4),美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於地也。地事天也,猶下之事上也(5)。地,天之合也,物無合會之義(6)。 【注釋】 (1) 「是故《春秋》君不名惡」四句:《白虎通義·五行篇》:「善稱君,過稱己,何法?法陰陽共敘、共生,陽名生,陰名煞。臣有功,歸功於君,何法?法歸明於日也。」本書《保位權篇》:「是以群臣分職而治,各敬而事,爭進其功,顯廣其名,而人君得載其中,此自然致力之術也。聖人由之,故功出於臣,名歸於君也。」 (2) 歲七十二日之王:在一年當中主管七十二天。一年按照三百六十天計算的話,五行分別主管七十二天,其中由木、火、金、水主管四季,而土則在每一季中主管十八天,四季合為七十二天。《白虎通義·五行篇》:「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合九十日為一時,王九十日。土所以王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歷成其道,故五行更王,亦須土也。王四季,居中央,不名時。」 (3) 傅:輔佐、輔助。 (4) 不敢與父分功:按照五行相生之說,火生土,火和土之間就如同父和子的關係一樣,因此土不敢與其「父」(火)分有功勞。 (5) 「地事天也」二句:《白虎通義·五行篇》:「地之承天,猶妻之事天,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親視事,故自同於一行尊於天也……子順父,妻順夫,臣順君,何法?法地順天也。」 (6) 「地天之合也」三句:蘇輿註:「地雖為天之合,而不敢不事天,故曰『物無合會』。句例與『陰不得達』之義同。」蘇說可從。 【譯文】 所以《春秋》對君主不指稱他惡的地方,對臣子不指稱他善的地方,善的方面都歸屬於君主,惡的方面都歸屬於臣子。做臣子的道理與地相同,因此做別人臣子的要參看地是怎樣事奉天的,做別人兒子的要參看土是怎樣事奉火的。土雖然位居中央,同時在一年當中主管七十二天,輔助火來調和長養萬物,但卻不享有名聲,完全把功勞歸併給火,火因此非常旺盛,土不敢跟它的父親——火分有功勞,它的孝德是最美好的。因此孝子的行為、忠臣的義,都是效法地。地事奉天,就好像居於下位的人事奉居於上位的人一樣。地的功勞,是與天相合同的,而萬物卻沒有與天合同會通的道理。 是故推天地之精,運陰陽之類,以別順逆之理,安所加以不在(1)?在上下,在大小,在強弱,在賢不肖,在善惡。惡之屬盡為陰(2),善之屬盡為陽。陽為德,陰為刑(3)。刑反德而順於德,亦權之類也(4)。雖曰權,皆在權成(5)。是故陽行於順,陰行於逆。逆行而順者,陽也(6);順行而逆者,陰也。是故天以陰為權,以陽為經。陽出而南,陰出而北。經用於盛(7),權用於末(8)。以此見天之顯經隱權,前德而後刑也(9)。故曰:陽,天之德;陰,天之刑也。陽氣暖而陰氣寒,陽氣予而陰氣奪,陽氣仁而陰氣戾(10),陽氣寬而陰氣急,陽氣愛而陰氣惡,陽氣生而陰氣殺。是故陽常居實位而行於盛,陰常居空位而行於末。天之好仁而近,惡戾之變而遠(11),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經而後權,貴陽而賤陰也。故陰,夏入居下,不得任歲事(12);冬出居上,置之空處也(13)。養長之時,伏於下,遠去之,弗使得為陽也;無事之時,起之空處,使之備次陳(14)、守閉塞也(15)。此皆天之近陽而遠陰,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遠天之所遠;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數右陽而不右陰(16),務德而不務刑(17)。刑之不可任以治世也(18),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謂之逆天,非王道也。 【注釋】 (1) 安所加以不在:俞樾云:「以,猶『而』也。安所加以不在,猶雲『何所加而不在』。」俞說可從。 (2) 屬:類。 (3) 「陽為德」二句:《淮南子·天文訓》:「日冬至則斗北中繩,陰氣極,陽氣萌,故曰冬至為德;日夏至則斗南中繩,陽氣極,陰氣萌,故曰夏至為刑。」 (4) 權:權變、靈活,與「經」(常道、原則)相對。 (5) 皆在權成:盧文弨曰:「句未詳。」蘇輿註:「疑當作『雖曰權,皆以經成』。」蘇說可從。 (6) 者陽也:舊本皆脫此三字,冒廣生校曰:「當有『者陽也』三字。」冒校是,今據補。 (7) 盛:盛大根本之處。 (8) 末:細枝末節之處。 (9) 前德而後刑:重視德教而輕視刑罰。後文之「大德而小刑」亦是此意。 (10) 戾(lì):凶暴。 (11) 「天之好仁而近」二句:劉師培曰:「『惡戾而遠』與『好仁而近』對文,『之變』二字疑衍。」劉說可從。 (12) 不得任歲事:不得承擔一年的職事。任,承擔、擔任。 (13) 空處:空虛無用的地方。 (14) 備次陳:具備次等職位。次陳,次等職位。陳,列。 (15) 守閉塞:掌管閉塞的職務。守,掌管。 (16) 右:重視,推崇。 (17) 務:致力於,追求。 (18) 治:舊本作「成」,惠棟校作「治」。惠校可從,今據改。《漢書·董仲舒傳》引董仲舒《對策》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正可與此相印證。 【譯文】 因此推究天地的精氣,運用陰陽的規則,來識別順逆的道理,它們什麼地方不存在呢?它們存在於上下,存在於大小,存在於強弱,存在於賢與不肖,存在於善惡。惡這一類的都是陰,善這一類的都是陽。陽是德教,陰是刑罰。刑罰與德教相反而順從於德教,這屬於權變那一類。雖然說是權變,但都是依憑常道而使事物成功。因此陽是順著正道運行,陰是背著正道運行。逆行而能順著正道的是陽,順行而依然背著正道的是陰。所以天以陰為權變,以陽為常道。陽從東北出來而往南運行,陰從東南出來而往北運行。常道是運用在盛大根本之處,權變是運用在細枝末節之處。由此可見天顯揚常道而隱藏權變,重視德教而輕視刑罰。所以說:陽,是天的德教;陰,是天的刑罰。陽氣暖和而陰氣寒冷,陽氣主給予而陰氣主剝奪,陽氣仁愛而陰氣凶暴,陽氣寬厚而陰氣急躁,陽氣主喜愛而陰氣主厭惡,陽氣主生育而陰氣主殺傷。因此陽常常處於實際的職位而在盛大根本的方面執行職務,陰常常處於空虛的地位而在細枝末節的方面執行職務。天喜好仁愛而接近它,厭惡凶暴而疏遠它,這就是重視德教而輕視刑罰的意思。重視常道而輕視權變,也就是重視陽而輕視陰。所以陰到了夏天,隱藏居於下面,不得承擔一年的職事;到了冬天,出現居於上面,被安置在空虛無用的地方。生育養長的時候,陰伏藏在下面,讓它離得很遠,不讓它擔任陽的職務;在沒有事情的時候,陰出現在空虛無用的地方,使它具備次等職位,掌管閉塞的職務。這都是天接近陽而疏遠陰,重視德教而輕視刑罰的意思。因此做君主的接近天所接近的,疏遠天所疏遠的;重視天所重視的,輕視天所輕視的。所以天數推崇陽而不推崇陰,致力於德教而不致力於刑罰。刑罰不能夠用來治理天下,就好像陰不能夠用來形成年歲一樣。君主治理國家而任用刑罰,叫做違背天意,這是不合乎王道的。 王道通三第四十四 【題解】 董仲舒對「王」字作了獨特的解釋:橫的三畫代表天、地、人,中間一豎表示貫通天人之道,也即明了天人關係。但董仲舒並非無的放矢地談天人關係,他所強調的是要求君王必須懂得並效法天道。這是因為君王操縱著生殺予奪的大權,他必須慎重克制自己的喜怒好惡,就如同天地的寒暑冷暖當其時而發一樣。所以董仲舒強調君王效法天道,此即「王道通三」的要旨。 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1),非王者孰能當是?是故王者唯天之施(2),施其時而成之,法其命而循之諸人(3),法其數而以起事(4),治其道而以出法,治其志而歸之於仁(5)。仁之美者在於天。天,仁也。天覆育萬物(6),既化而生之,有養而成之(7),事功無已(8),終而復始,舉凡歸之以奉人(9),察於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10)。人之受命於天也,取仁於天而仁也。是故人之受命天之尊(11),父兄子弟之親,有忠信慈惠之心(12),有禮義廉讓之行,有是非逆順之治。文理燦然而厚(13),知廣大有而博(14),唯人道為可以參天(15)。 【注釋】 (1) 參(sān):通「三」,配合成三的。 (2) 唯天之施:效法天的行為。施,行。下句「施」字表示因循的意思。 (3) 循:安慰,撫慰。 (4) 起事:舉事,辦事。這裡指興起民事。 (5) 「治其道而以出法」二句:蘇輿註:「疑當『法其道而以出治』……治,疑作『法』。《天地陰陽篇》:『天志仁。』」蘇說可從。出法,施行法度。 (6) 覆育:天地的庇護化育。 (7) 有:同「又」。 (8) 事功無已:所做的事業沒有止境。事功,事業、功績。無已,沒有停止、無止境。 (9) 舉凡歸之以奉人:所有的作為都可歸結為奉養人類。舉凡,舊本皆作「凡舉」,惠棟校作「舉凡」,是,今據乙正。奉人,奉養人類。蘇輿註:「聖人奉天,天奉人,相參相互,以成事功,凡一本於仁而已。」本書《服制象篇》:「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即此「奉人」之意也。 (10) 無窮極:沒有窮盡。 (11) 人之受命天之尊:惠棟於「天」字上增一「有」字,其說可從。人之受命有天之尊,即指人接受天命而稟有了天的至尊。 (12) 惠:仁愛,柔順。 (13) 文理燦(càn)然而厚:指文辭華美,義理深厚。文理,文辭義理,或指禮文儀節。燦然,鮮明光亮的樣子。 (14) 有:鍾肇鵬《春秋繁露校釋》曰:「『有』字涉上文衍,本作『知廣大而博』。」鍾說可從。 (15) 參(cān)天:參通天道。 【譯文】 古時候造字的人,先寫三畫然後在中間把它們連接起來,就叫做「王」字。其中的三畫,代表的是天、地和人,而把當中連接起來,就是貫通它們的道理。選取天、地和人的中間而把三者貫通起來,不是王者誰又能做到這種地步呢?所以王者效法天的行為,因循天時而成就人民,效法天命而撫慰人民,效法天數而興起民事,效法天道而施行法度,效法天志而歸向仁德。美好的仁德在天。天,是仁愛的。天庇護化育萬物,既造化而生長它們,又培養而完成它們,所做的事業沒有止境,結束了又再開始,所有的作為都可歸結為奉養人類,明察天的心意,其中包含著無窮的仁愛。人接受天命,從天那裡獲取仁而表現為仁。因此人接受天命而稟有了天的至尊,稟有了父兄子弟的親愛之情,稟有了忠信慈惠的心意,稟有了禮義廉讓的行為,稟有了是非順逆的治理之道。文辭華美而義理深厚,廣見博識,唯有人道可以參通天道。 天常以愛利為意,以養長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以安樂一世為事,好惡喜怒而備用也(1)。然而人主之好惡喜怒(2),乃天之春夏秋冬也,其俱暖凊寒暑而以變化成功也(3)。天出此四者(4),時則歲美(5),不時則歲惡。人主出此四者,義則世治,不義則世亂。是故治世與美歲同數(6),亂世與惡歲同數,以此見人理之副天道也(7)。天有寒有暑。夫喜怒哀樂之發與凊暖寒暑,其實一類也(8)。喜氣為暖而當春,怒氣為凊而當秋,樂氣為太陽而當夏,哀氣為太陰而當冬。四氣者,天與人所同有也,非人所能畜也(9),故可節而不可止也(10)。節之而順,止之而亂。人生於天,而取化於天(11)。喜氣取諸春,樂氣取諸夏,怒氣取諸秋,哀氣取諸冬,四氣之心也(12)。四肢之各有處(13),如四時;寒暑不可移,若肢體。肢體移易其處,謂之夭人(14);寒暑移易其處,謂之敗歲;喜怒移易其處,謂之亂世。明王正喜以當春(15),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當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樂氣以養生,哀氣以喪終,天之志也(16)。是故春氣暖者,天之所以愛而生之;秋氣凊者,天之所以嚴而成之;夏氣溫者,天之所以樂而養之;冬氣寒者,天之所以哀而藏之。春主生,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生溉其樂以養(17),死溉其哀以藏,為人子者也。故四時之行,父子之道也;天地之志,君臣之義也;陰陽之理,聖人之法也。 【注釋】 (1) 而備:蘇輿註:「而備,疑當作『皆其』。」蘇說可從。 (2) 人主之好惡喜怒:蘇本無「人」字,俞樾云:「當作『人主之好惡喜怒』。下文云:『然則人主之好惡喜怒,乃天之暖凊寒暑也。』可證。」俞說是,今據補。 (3) 其俱暖凊(qìnɡ)寒暑而以變化成功也:它具有暖凊寒暑而用來變化事物以成就功業。俱,通「具」,具備、具有。凊,寒冷、涼。蘇本「凊」作「清」,宋本作「凊」,作「凊」是。下文同此。 (4) 四:舊本並作「物」,蘇輿註:「物,疑作『四』。」蘇說可從,今據正。下文「人主出此四者」可證。 (5) 時:適時,合乎時宜。 (6) 同數:指天數相同。 (7) 副:相稱,符合。 (8) 類:蘇本作「貫」,殿本作「類」,紀昀校作「類」,殿本、紀校是,今據改。 (9) 畜(xù):蓄養。 (10) 節:節制。 (11) 取化於天:取法天的化育。 (12) 四氣之心:指四種氣在人心中的表現。 (13) 之:此字下,蘇本有「答」字,董天工箋注本、王謨本無「答」字,蘇輿註:「無『答』字是。因『各』字形近誤衍。」蘇說是,今從董天工箋注本、王謨本刪「答」字。 (14) 夭(yāo):同「妖」,反常的東西或現象。蘇本、盧本「夭」作「壬」,蘇輿註:「壬,疑『夭』之誤。」宋本作「夭」。作「夭「是,今據正。 (15) 正:糾正,使……正。 (16) 「愛氣以生物」五句:蘇輿註:「王者喜怒哀樂之發,即禮樂刑政之用。中庸、中和之效,極之於天地位、萬物育,得此可證其理。」 (17) 溉:俞樾云:「溉,讀為『既』,盡也。」俞說可從。 【譯文】 天常常把愛利萬物作為心意,把養長萬物作為職事,春秋冬夏四季都是上天用作養育萬物的手段。君王也常常把愛利天下之人作為心意,把天下之人一世的安居樂業作為職事,好惡喜怒都是他用作治理天下的手段。然而君主的好惡喜怒,就是上天的春夏秋冬,它具有暖凊寒暑而用來變化事物以成就功業。天呈顯出四季,合乎時宜的年歲就美好,不合乎時宜的年歲就不好。君主呈顯出四種情感,合乎義就天下太平,不合乎義就天下大亂。因此太平的世道和美好的年歲天數相同,不太平的世道與不好的年歲天數相同,由此可見人理和天道是相符合的。天有寒冷、有暑熱。喜怒哀樂的表現與凊暖寒暑,其實是同一類的。喜氣暖和而相當於春天,怒氣寒涼而相當於秋天,樂氣是太陽而相當於夏天,哀氣是太陰而相當於冬天。這四種氣,是天和人共同具有的,不是人自身能夠蓄養的,所以只可以節制而不可以禁止。加以節制就會順利,加以禁止就會紊亂。人是天生出來的,而取法天的化育。喜氣取法於春天而來,樂氣取法於夏天而來,怒氣取法於秋天而來,哀氣取法於冬天而來,這便是四種氣在人心中的表現。人的四肢各有一定的部位,就好像四季一樣;寒冷暑熱不可以變更,就好像肢體一樣。肢體變更了它原來的部位,就叫做妖人;寒暑變更了它本來的時節,就叫做不好的年歲;喜怒變更了它本來的處所,就叫做亂世。聖明的君王應該使自己的喜悅跟春天相當,使自己的憤怒跟秋天相當,使自己的快樂與夏天相當,使自己的悲哀與冬天相當。君臣上下都按照這個道理行事,以此來取法天道。春氣是仁愛的,秋氣是嚴厲的,夏氣是快樂的,冬氣是悲哀的。仁愛的氣用來生長萬物,嚴厲的氣用來成就功業,快樂的氣用來養育萬物,悲哀的氣用來送終,這是天的意志。因此春氣暖和,這是天用仁愛來生長萬物;秋氣寒涼,這是天用嚴厲來促成萬物;夏氣溫和,這是天用快樂來養育萬物;冬氣寒冷,這是天用悲哀來儲藏萬物。春天主管生長,夏天主管養育,秋天主管收穫,冬天主管儲藏。父母在世時竭盡力量奉養他們而使他們快樂,父母去世後竭盡悲哀地去埋葬他們,這是作兒子的職責。因此四季的運行,就是父子之間的道理;天地的意志,就是君臣之間的義理;陰陽的道理,就是聖人的法則。 陰,刑氣也;陽,德氣也。陰始於秋,陽始於春。春之為言,猶偆偆也(1);秋之為言,猶湫湫也(2)。偆偆者,喜樂之貌也;湫湫者,憂悲之狀也。是故春喜、夏樂、秋憂、冬悲,悲死而樂生。以夏養春,以冬藏秋,天之志也(3)。是故先愛而後嚴,樂生而哀終,天之常也(4)。而人資諸天(5),天固有此,然而無所之(6),如其身而已矣(7)。人主立於生殺之位,與天共持變化之勢(8),物莫不應天化。天地之化如四時,所好之風出,則為暖氣,而有生於俗(9);所惡之風出,則為凊氣,而有殺於俗;喜則為暑氣,而有養長也;怒則為寒氣,而有閉塞也。人主以好惡喜怒變習俗,而天以暖凊寒暑化草木。喜怒時而當則歲美,不時而妄則歲惡。天地人主一也。然則人主之好惡喜怒,乃天之暖凊寒暑也,不可不審其處而出也(10)。當暑而寒,當寒而暑,必為惡歲矣;人主當喜而怒,當怒而喜,必為亂世矣。是故人主之大守(11),在於謹藏而禁內(12),使好惡喜怒必當義乃出,若暖凊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人主掌此而無失(13),乃使好惡喜怒未嘗差也(14),如春秋冬夏之未嘗過也,可謂參天矣。深藏此四者而勿使妄發(15),可謂天矣(16)。 【注釋】 (1) 偆偆(chǔn):喜樂貌。 (2) 湫湫(qiū):憂愁悲傷貌。 (3) 天:舊本皆作「大人」,惠棟校作「天」,是。今從惠校。 (4) 常:常道。蘇本作「常」作「當」,紀昀校作「常」,是。今從紀校。 (5) 資:憑藉,依託,資取。 (6) 無所之:蘇輿註:「『無所之』三字,疑有誤。」蘇說是。 (7) 如其身:蘇輿註:「『如其身』者,言天道一同於人身。」此即前文所言「人理之副天道」之意。 (8) 持:掌握。 (9) 俗:習俗。 (10) 審其處:審察清楚它的道理。審,審察、弄明白。處,常理。 (11) 大守:重大職守。 (12) 謹藏而禁內:謹守機密而禁止內部的奸邪。 (13) 掌:掌握。 (14) 乃使:舊本均誤倒作「使乃」,鍾肇鵬《春秋繁露校釋》作「乃使」,是,今據乙正。 (15) 此四者:指愛、樂、嚴、哀,以此應春、夏、秋、冬。 (16) 天:合於天意。 【譯文】 陰氣,是刑戮之氣;陽氣,是仁德之氣。陰氣從秋天開始旺盛,陽氣從春天開始旺盛。春的意思,就像「偆偆」;秋的意思,就像「湫湫」。「偆偆」,就是高興快樂的樣子;湫湫,就是憂愁悲傷的樣子。因此春天是喜悅的、夏天是快樂的、秋天是憂愁的、冬天是悲傷的,為死去的人悲傷而使活著的人快樂。用夏天來養育春天所生長的萬物,用冬天來儲藏秋天所收穫的萬物,這是天的意志。所以先仁愛而後嚴厲,使活著的人快樂而為已故的人悲傷,這是天的常道。人取法於天的常道,天本來就具有這些,天道的表現跟人身相同。君主擁有生殺臣民的權位,與天共同掌握萬物變化的情勢,而萬物沒有不隨著天的變化而變化的。天地的變化就好像四季一樣,所喜好的風出現,就是暖氣,有利於習俗的生成;所厭惡的風出現,就是涼氣,會使習俗衰退;喜悅就是暑氣,會養長天下之人;憤怒是寒氣,會閉塞天下之人。君主用自己的好惡喜怒來改變習俗,而天用暖凊寒暑來變化草木。喜怒適時而恰當則年歲就美好,喜怒不合時宜則年歲就不好。對於天地和君主二者都是一樣的道理。既然如此,那麼君主的好惡喜怒,就是天的暖凊寒暑,不可以不審察清楚它的道理並謹慎地表現出來。天在應當暑熱的時候而寒冷,在應當寒冷的時候而暑熱,這一定會導致不好的年歲;君主在應當喜悅的時候而憤怒,在應當憤怒的時候而喜悅,這一定會導致社會的動亂。因此君主的重大職守,在於謹守機密而禁止內部的奸邪,使好惡喜怒一定合乎義才表現出來,就好像暖凊寒暑一定是合乎時節才發出來一樣。君主把握這個道理而沒有過失,使好惡喜怒沒有差錯地表現出來,就好像春秋冬夏沒有差錯地運行一樣,這樣就可以說是參通天道了。深藏好惡喜怒這四者的表現,而不讓它們隨意發作,這樣就可以說是合於天意了。 天容第四十五 【題解】 所謂「天容」,即指天的容貌,也即天道運行的規律性,如「有序而時」、「有度而節」、「變而有常」等。董仲舒以天為百神之大君,百神同居天上,故謂之「諸天」。本篇由此引申論述人之為人本於天,君王的政令教化,一切都應該取法於天道,以天為範本,與「諸天」相符合,做到有一定的法度併合乎時宜。 天之道,有序而時(1),有度而節(2),變而有常,反而有相奉(3),微而至遠,踔而致精(4),一而少積蓄(5),廣而實,虛而盈。聖人視天而行,是故其禁而審好惡喜怒之處也(6),欲合諸天之非其時不出暖凊寒暑也;其告之以政令而化風之清微也(7),欲合諸天之顛倒其一不以成歲也(8);其羞淺末華虛而貴敦厚忠信也(9),欲合諸天之默然不言而功德積成也;其不阿黨偏私而美泛愛兼利也(10),欲合諸天之所以成物者少霜而多露也;其內自省以是而外顯,不可以不時。人主有喜怒,不可以不時。可亦為時,時亦為義(11),喜怒以類合,其理一也。故義不義者,時之合類也(12),而喜怒乃寒暑之彆氣也(13)。 【注釋】 (1) 有序而時:有次序而得時。一年春夏秋冬四時按照次序而運行。 (2) 有度而節:有法度而節制。度、節,指天道運行的規律而言。一年有二十四節氣,每月有二,三月為一季,這些都是度、節。 (3) 反而有相奉:彼此相反而又相承。奉,承受、接受。蘇輿註:「春生與冬藏反,然相資以成歲功。」春天生長萬物,冬天儲藏萬物,二者相反而相承。 (4) 踔(chuō):超越,高超。 (5) 一:指陰或陽。蘇輿註:「一,謂陰陽不兩起。」 (6) 禁:蘇輿註:「禁,即上篇『謹藏禁內』之意。」蘇說可從。 (7) 化風之清微:教化風俗清明微妙。化風,教化風俗。清微,清明微妙,即指道的最高境界。 (8) 不:舊本皆作「而」,劉師培曰:「而,疑『不』字之訛。」劉說可從,今據校改。 (9) 淺末華虛:內容淺薄而外表華美。淺末,淺薄而無深意。華虛,浮華而空虛。 (10) 阿(ē)黨:徇私擾法。阿,徇私、偏袒。黨,袒護、偏袒。 (11) 「可亦為時」二句:《禮記·學記》:「當其可之謂時。」合乎時宜則為「義」,故曰「時亦為義」。 (12) 「故義不義者」二句:這裡是說「義」或者「不義」,與「時」或者「不時」相類。 (13) 彆氣:另外一種氣。別,另、另外。 【譯文】 天道有次序而得時,有法度而節制,變化而有常規,彼此相反而又相承,微妙而極深遠,高超而極精微,陰氣或陽氣單獨運行而少有積蓄,廣大而充實,空虛而盈滿。聖人觀察天道而行事,所以他謹守機密、禁止內部的奸邪而審察清楚好惡喜怒表現出來的道理,想與天不當時就不發出暖凊寒暑的道理相符合;他把政令公告天下而教化風俗清明微妙,想與天顛倒暖凊寒暑其中之一就不能成為一年的道理相符合;他以內容淺薄、外表華美為羞恥而重視敦厚忠信,想與天沉默不語而成就功德的道理相符合;他不徇私擾法而讚美博愛、兼利天下,想與天少下霜而多降雨以成就萬物的道理相符合;他自我反省認為是對的而把它表現出來,但是不可以不合時宜。君主有喜有怒,不可以不合時宜地隨意發出。在可以發出時發出就是合乎時宜,合乎時宜就是義,喜怒跟同類的事物是相合的,它們的道理是相同的。所以「義」或者「不義」,與「時」或者「不時」相類,而喜怒就是寒暑的另外一種氣的表現形式。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題解】 本篇論述了天人同氣、天人相應的哲學思想。「辨」與「變」通,所謂「天辨在人」,即指天地四時之變與人相通,「天乃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謂也」。天地之間,陰居於虛位,陽居於實位,表現為「親陽而疏陰」的特點,因而君主效法天地之時,也就必然要求「任德而遠刑」,體現出了一種德主刑輔的政治思想。 難者曰:「陰陽之會,一歲再遇(1),遇於南方者以中夏(2),遇於北方者以中冬(3)。冬喪物之氣也,則其會於是何(4)?」曰(5):「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從陰陽(6),相與一力而並功(7)。其實非獨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陰雖與水並氣而合冬(8),其實不同,故水獨有喪而陰不與焉(9)。是以陰陽會於中冬者,非其喪也。春,愛志也;夏,樂志也;秋,嚴志也;冬,哀志也。故愛而有嚴,樂而有哀,四時之則也。喜怒之情(10),哀樂之義,不獨在人,亦在於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於人。人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人無秋氣,何以立嚴而成功(11)?人無夏氣,何以盛養而樂生?人無冬氣,何以哀死而恤喪(12)?天無喜氣,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無怒氣,亦何以凊而秋殺就(13)?天無樂氣,亦何以疏陽而夏養長(14)?天無哀氣,亦何以激陰而冬閉藏(15)?故曰:天乃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謂也(16)。匹夫雖賤,而可以見德刑之用矣。是故陰陽之行,終歲各六月(17),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18)。陰之行,春居東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19),此陰之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處也。陰終歲四移而陽常居實(20),非親陽而疏陰、任德而遠刑與(21)?」 【注釋】 (1) 再遇:兩次相遇。再,兩次。 (2) 中夏:指夏季之中。 (3) 中冬:指冬季之中。 (4) 是:指此時。 (5) 曰:舊本皆無此字,劉師培校曰:「『金木水火』二句上應有『曰』字。」劉說可從,今據補。自此一下為答難者之詞。 (6) 所主:掌管的職責。主,掌管。 (7) 相與一力而並功:相互竭盡各自的力量而合作完成共同的功業。一力,集中力量。並功,合作完成共同的功業。 (8) 並氣而合冬:合併為一氣而形成冬天。 (9) 與:參與。 (10) 情:舊本皆作「禍」,蘇輿註:「『禍』字疑誤。」惠棟校作「情」,是。今據改。 (11) 立嚴:建立威嚴。 (12) 恤(xù):體恤,憐憫。 (13) 殺就:使萬物殘敗凋零。殺,衰退、殘敗。就,完成。 (14) 疏:疏通。 (15) 激:激勵,激發。 (16) 合類:天人相合而為一類。 (17) 歲:舊本皆無此字,蘇輿註:「『終』下疑脫『歲』字。下云:『陰陽終歲各一出。』」蘇說可從,今據補。 (18) 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遠近的度數相同而所在方位不同。度,度數。 (19) 「夏居空下」二句:夏季時陽氣極盛,養育萬物,而陰氣隱伏不出,不發生多大作用,因此說陰氣「夏居空下」,即隱伏在空虛無用的下位;冬季時陰氣出來了,居於上位,但此時萬物凋零,不能再生長發育,因而陰氣實際上不能發生多大作用,因此說陰氣「冬居空上」。 (20) 實:實際的地位。 (21) 與(yú):通「歟」,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嘆。 【譯文】 有人提問說:「陰陽交會,一年兩次相遇,在南方相遇時是在夏季之中,在北方相遇時是在冬季之中。冬季充滿著使萬物喪亡之氣,那麼陰陽為什麼在這個時候相遇呢?」回答說:「就像金木水火一樣,它們各自奉行本身的職責而隨順陰陽,相互竭盡各自的力量而合作完成共同的功業。其實不單單是陰陽,但陰陽是因此而興起的,並幫助它們完成各自的職責。因此少陽憑藉木而興起,幫助春天生長萬物;太陽憑藉火而興起,幫助夏天養育萬物;少陰憑藉金而興起,幫助秋天成就萬物;太陰憑藉水而興起,幫助冬天儲藏萬物。陰雖然和水合併為一氣而形成冬天,其實它們並不相同,所以水單獨使萬物喪亡而陰不參與此事。因而陰陽在冬季之中相遇,並不會使萬物喪亡。春天,具有仁愛的心志;夏天,具有快樂的心志;秋天,具有嚴厲的心志;冬天,具有悲哀的心志。所以仁愛而同時嚴厲,快樂而同時悲傷,這是四季的法則。喜怒的情感,哀樂的道理,不獨人具有,天也具有;而春、夏的陽氣,秋、冬的陰氣,不獨天具有,人也具有。人沒有春氣,怎麼能夠廣博愛人而容納大眾呢?人沒有秋氣,怎麼能夠建立威嚴而完成功業呢?人沒有夏氣,怎麼能夠豐厚養人而使生活快樂呢?人沒有冬氣,怎麼能夠哀悼逝者而體恤喪亡呢?天沒有喜氣,又怎麼能夠暖和而在春季生長萬物呢?天沒有怒氣,又怎麼能夠寒涼而在秋季使萬物凋零呢?天沒有樂氣,又怎麼能夠疏通陽氣而在夏季養長萬物呢?天沒有哀氣,又怎麼能夠激發陰氣而在冬季閉藏萬物呢?所以說:天有喜怒哀樂的行為,人也有春秋冬夏四氣,這就是天人相合而為一類的意思。平民庶人雖然地位低賤,但是也可以看到德教和刑罰的用途。因此陰陽的運行,一年之中各有六個月,運行時遠近的度數相同而所在方位不同。陰的運行,春季處於東方,秋季處於西方,夏季處於右邊的空位,冬季處於左邊的空位,夏季處於下邊的空位,冬季處於上邊的空位,這是陰經常居處的位置;陽的運行,春季處於上位,冬季處於下位,這是陽經常居處的位置。陰一年之中四次遷移位置而陽經常處於實際的地位,這不就是親近陽而疏遠陰、施行德政而慎用刑罰嗎?」 「天之志,常置陰空處,稍取之以為助。故刑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陽者,歲之主也,天下之昆蟲隨陽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隨陽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隨陽而改正(1),天下之尊卑隨陽而序位。幼者居陽之所少(2),老者居陽之所老,貴者居陽之所盛,賤者居陽之所衰。藏者(3),言其不得當陽。不當陽者,臣、子是也;當陽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陽為位也。陽貴而陰賤,天之制也。禮之尚右,非尚陰也(4),敬老陽而尊成功也。」 【注釋】 (1) 改正:即指改正朔。 (2) 陽之所少:即少陽之位。 (3) 藏者:即指陰。 (4) 「禮之尚右」二句:殷、漢之制皆尚右,董仲舒承此而言。右為陽,左為陰,因此「尚右」即「尚陽」而非「尚陰」。 【譯文】 「天的意志,經常把陰安置在空虛無用的地方,稍微取來作為輔助。因此刑罰是德政的輔助,陰是陽的輔助。陽,是一年之中的主管,天下的昆蟲隨著陽而出動或蟄伏,天下的草木隨著陽而生長或凋零,天下三代的帝王隨著陽而改訂正朔,天下的尊卑隨著陽而排定位置的次序。年幼的處於少陽的位置,年老的處於老陽的位置,地位高貴的處於盛陽的位置,地位低下的處於衰陽的位置。閉藏,即表示不能面對陽的意思。不能面對陽的是臣下、兒子;面對陽的是君主、父親。因此君主面對南方,坐在陽位。陽是高貴的而陰是低賤的,這是天的制度。禮制崇尚右位,並非是崇尚陰,而是尊敬老陽而推崇成功的意思。」 陰陽位第四十七 【題解】 本篇論述陰陽二氣出入運行的方向和位置,故稱「陰陽位」。陽以南為位,以北為休;陰以北為位,以南為伏。陽出入皆為實位,陰出入皆為空位,董仲舒以此來表明「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並由此得出君主「好德不好刑」的政治主張,因為天與人「合類之謂也」。這成為董仲舒反覆申述的主要政治哲學思想。 陽氣始出東北而南行,就其位也(1);西轉而北入,藏其休也(2)。陰氣始出東南而北行,亦就其位也;西轉而南入,屏其伏也(3)。是故陽以南方為位,以北方為休;陰以北方為位,以南方為伏。陽至其位而大暑熱,陰至其位而大寒凍(4)。陽至其休而入化於地(5),陰至其伏而避德於下。是故夏出長於上(6)、冬入化於下者,陽也;夏入守虛地於下、冬出守虛位於上者,陰也。陽出實入實,陰出空入空,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也。故陰陽終歲各一出。 【注釋】 (1) 就:接近,靠近,趨向。 (2) 休:停止,休息。 (3) 屏(bǐnɡ)其伏:隱退而潛伏起來。屏,退、隱退。其,猶「而」。伏,潛伏、藏匿。 (4) 「陽至其位而大暑熱」二句:《白虎通義·誅伐篇》:「夏至陰始起,反大熱何?陰氣始起,陽氣推而上,故大熱也。冬至陽始起,反大寒何?陰氣推而上,故大寒也。」大,極其、非常。 (5) 化:融化,消除。 (6) 長:長養萬物。 【譯文】 陽氣開始出現在東北方而往南運行,趨向於它的位置;轉向西方而進入北方,就隱藏而休息了。陰氣開始出現在東南方而往北運行,也趨向於它的位置;轉向西方而進入南方,就隱退而潛伏起來了。因此陽氣以南方作為它執行任務的方位,以北方作為它休息的位置;陰氣以北方作為它執行任務的方位,以南方作為它潛伏的位置。陽氣運行到它執行任務的方位時,天氣非常炎熱;陰氣運行到它執行任務的方位時,天氣非常寒冷。陽氣運行到它休息的位置時就融化在地上,陰氣運行到它潛伏的位置時就避開德行而躲在地下。所以在夏季出來長養萬物、在冬季融化於地下,這是陽氣;夏季在地下守著空虛無用的位置、冬季在地上守著空虛無用的位置,這是陰氣。陽氣的出入都處於實際的位置,陰氣的出入都處於空虛的位置,天任用陽而不任用陰、喜好德教而不喜好刑罰,就如同這樣。因此陰陽在一年之中各出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