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經譯註 · 卷二

僧伽斯那 《百喻經譯註》
22 入海取沉水喻 原典 昔有長者子,入海取沉水①,積有年載,方得一車,持來歸家,詣市賣之。以其貴故,卒無買者。經歷多日,不能得售,心生疲厭,以為苦惱。見人賣炭,時得速售,便生念言:不如燒之作炭,可得速售。即燒為炭,詣市賣之,不得半車炭之價值。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無量方便,勤行精進,仰求佛果。以其難得,便生退心,不如發心求聲聞果,速斷生死,作阿羅漢。 注釋 ①沉水:沉香。欲採取沉香的話,當先將樹斫斷,放著地上,待時日久了,外層開始朽爛,木中的心節,堅硬且黑,置於水中,則沉了下去,所以叫作沉水,也叫水沉。 譯文 過去有位長者的兒子,入大海去採取沉水香,歷經多年,方採得一車,載回家來,拿到市場上去賣。因為昂貴的緣故,一時之間,無人來買。多日過去了,售不出去,內心很是疲厭,苦惱不堪。見人家賣炭,轉眼即成交了,便生出一個念頭:不如把它燒了作炭,便可以快快地賣掉了。遂即將其燒成炭,推至市上賣了,卻不值半車炭的價錢。 世上的愚人也是這樣,藉助於廣大無量的權便的方法,孜孜不倦,專意進取,仰望著求得佛果。因為難以求得,便產生了退轉的念頭,以為不如發心去求聽聞佛的聲教即可悟道的最下根的聲聞果,可以速速出離生死輪迴的苦海,成為永入涅槃的阿羅漢。 解說 力不足者,中道而廢。此則可與第六十二則《病人食雉肉喻》並讀。 23 賊偷錦繡用裹氀褐喻 原典 昔有賊人,入富家舍,偷得錦繡,即持用裹故弊氀褐種種財物,為智人所笑。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既有信心入佛法中,修行善法及諸功德,以貪利故,破於清淨戒及諸功德,為世所笑,亦復如是。 譯文 過去有個賊,入富家屋中,偷得錦繡,就拿來裹破舊的粗毛布衣之類的財物,為智人所笑。 世間的愚人也是如此,既有信心進入佛法之中,去修行善法以及種種功德,因為貪圖私利,破壞了斷離煩惱的清淨的戒行以及種種功德,為世所笑,就如以錦繡裹破衣一般。 24 種熬胡麻子喻 原典 昔有愚人,生食胡麻子,以為不美,熬①而食之為美,便生念言:不如熬而種之,後得美者。便熬而種之,永無生理。 世人亦爾,以菩薩曠劫修行,因難行苦行,以為不樂,便作念言:不如作阿羅漢,速斷生死,其功甚易。後欲求佛果,終不可得。如彼焦種,無復生理。世間愚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熬:炒。 譯文 從前有個愚人,生吃胡麻子,覺得味道不美,炒了吃,味美,便想:不如炒了再種,而後就能得味美的胡麻子了。於是就炒了來種,永遠失掉了生長出來的因。 世人也是這樣,由於菩薩過去時長期修行,專就困難之處做苦行之事,世人以為這不順當怡樂,便想道:不如成為阿羅漢,速速斷離生死之道,永入涅槃,這功效很容易達到。而後來再想求佛果,畢竟是不可能了。就如那焦了的種子,不再有生長的因了。世間的愚人,也是這樣斷滅了精進的因。 源流 《菩提資糧論》卷四:如被燒種子,雖置地中,水澆日暖,終不能生。(《中華大藏經》第二十九冊第四六八頁) 《法苑珠林》卷二十三:事等破瓶,義同焦種,亦如多羅(綿),既斷,寧可重生。析石已離,終無還合。(《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四十五頁) 25 水火喻 原典 昔有一人,事須火用,及以冷水,即便宿①火,以澡盥盛水,置於火上。後欲取火,而火都滅;欲取冷水,而水復熱。火及冷水,二事俱失。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入佛法中,出家求道。既得出家,還復念其妻子眷屬、世間之事、五欲之樂。由是之故,失其功德之火、持戒之水。念欲之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宿:同縮,取。 譯文 往昔有一人做事,需用火和冷水,就取來了火,以澡盥盛水,放在火上。後來想取火用,而火都滅了;要取冷水用,而水又燒熱了。火及冷水,兩樣東西都失卻了。 世上的人也是這般,皈依了佛法,出家求道,既已出家了,又回首懷念妻子、兒女、父母、眷屬,以及俗世的情事,財、色、名、食、睡這五欲的怡樂,因此而失卻了他原有的功德精進的火苗、持受戒律的清淨之水。念戀情慾的人,兩樣都失,也是這般。 解說 進不得邯鄲之步,退又失壽陵之義,俱是兩失之境。 26 人效王眼喻 原典 昔有一人,欲得王意,問餘人言:「云何得之?」有人語言:「若欲得王意者,王之形相,汝當效之。」此人即便往至王所,見王眼,便效王。王問之言:「汝為病耶?為著風耶?何以眼?」其人答王:「我不病眼,亦不著風,欲得王意,見王眼,故效王也。」王聞是語,即大嗔恚,即便使人種種加害,擯令出國。 世人亦爾,於佛法王欲得親近,求其善法,以自增長。既得親近,不解如來法王為眾生故,種種方便,現其闕短,或聞其法,見其字句不正,便生譏毀,效其不是。由是之故,於佛法中永失其善,墮於三惡,如彼愚人,亦復如是。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想討國王的歡喜,就問他人:「如何才能得國王的歡心?」有人說道:「你想討國王的歡喜,他的形相,你應該仿效。」此人這就到國王那兒去,見國王眼皮眨巴眨巴,於是也仿效著眨巴眨巴。國王便問他:「你是病了,還是著了風了?怎麼眼皮眨個不停?」此人答道:「我眼沒病,也沒著風,想要討得大王的歡喜,見大王眼皮眨巴,所以也學著眨巴。」國王聽了這話,就勃然大怒,即刻令人對他施行種種懲罰,並趕出國去。 世人也是這樣,想要親近佛陀,求得順理益己的善法,來使自己的德行增長。既已親近了佛陀,卻不懂得如來法王為了大眾的緣故,佛陀用種種善巧權便的方法來引導世人進入佛法之中,不免顯出一些缺失短處來,或是聽到佛法有字句不正的地方,就譏諷、毀謗起來,學它的不是之處。這個緣故,便永遠在佛法中失掉了修行的順益,墮落於地獄、餓鬼、畜生三惡之中,如那個愚人一樣。 解說 此則可與第五十七則《蹋長者口喻》比看。《雜阿含經》卷十四:如賣針人,至針師門,欲求賣針,終不可售。(《中華大藏經》第三十三冊第一三九頁) 27 治鞭瘡喻 原典 昔有一人,為王所鞭。既被鞭已,以馬屎傅之,欲令速差。有愚人見之,心生歡喜,便作是言:「我快得是治瘡方法。」即便歸家,語其兒言:「汝鞭我背,我得好法,今欲試之。」兒為鞭背,以馬屎傅之,以為善巧。 世人亦爾,聞有人言,修不淨觀①即得除去五陰身瘡②,便作是言:「我欲觀於女色及以五欲③。」未見不淨,反為女色之所惑亂,流轉生死,墮於地獄。世間愚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不淨觀:為了治貪心而觀身體的不淨,一是觀自身的不淨,二是觀他身的不淨,人的一切,無一淨相。 ②五陰身瘡:色、受、想、行、識這五陰的色身,有著眼、耳、鼻、舌、口、大小便道之類泄漏不淨的瘡門,故名五陰身瘡。 ③五欲:指財欲、色慾、飲食慾、名欲、睡眠欲。 譯文 從前有個人被國王鞭打了,之後,便用馬屎敷在傷口上,想讓它快快彌合。有位愚人見了,心中大為歡喜,說道:「我一轉眼就學到了這個治瘡方法。」即刻歸家去,對兒子說:「你鞭打我的背脊,我得了一個妙法,現今想試一下。」兒子就為他鞭打脊背,而後用馬屎敷在傷口上,覺得很是巧妙有效。 世人也是這樣,聽有人說修不淨觀即可除去五陰身瘡,便說:「我想觀女色和五欲。」沒有看到不淨,反而受了女色的惑亂,流轉於生死輪迴之中,墮於地獄。世間的愚人,也如那特意打背而治瘡的人那樣。 28 為婦貿鼻喻 原典 昔有一人,其婦端正,唯有鼻丑。其人外出,見他婦面貌端正,其鼻甚好,便作是言:「我今寧可截取其鼻著我婦面上,不亦好乎?」即截他婦鼻,持來歸家,急喚其婦:「汝速出來,與汝好鼻。」其婦出來,即割其鼻,尋以他鼻著婦面上。既不相著,復失其鼻,唐①使其婦受大苦痛。 世間愚人亦復如是,聞他宿舊沙門、婆羅門有大名德,而為世人之所恭敬,得大利養,便作是念言:我今與彼便為不異。虛自假稱,妄言有德,既失其利,復傷其行,如截他鼻,徒自傷損。世間愚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唐:徒然、空。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他的妻子長得端正,只是鼻子難看。這人外出之際,見別人的妻子面貌端正,鼻子長得很好,便說:「我現今可把她的鼻截取下來安著到我妻子面孔上去,不是很好嗎?」隨即將別人妻子的鼻子截下來,拿回家去,急急地叫妻子:「你快出來,給你好鼻。」他妻子一出來,就割了她的鼻子,旋而將他人的鼻子安著在妻子面孔上。既安不上去,又失了她原先的鼻子,空佬佬地使她受了大苦痛。 世間的愚人也是這樣,聽聞那些年高的沙門、婆羅門有大名德,因而受到世人的敬重,獲得豐富的供養,便想:現今我與他們便是一樣的了。就虛假地自稱有德,既失掉了修證的功德,又損及了自身的品行,如截來他人的鼻子,徒然使自己受到損傷一般。世間的愚人,也是這般。 29 貧人燒粗褐衣喻 原典 昔有一人,貧窮睏乏,與他客作,得粗褐衣,而被著之。有人見之,而語之言:「汝種姓端正,貴人之子,云何著此粗弊衣褐?我今教汝,當使汝得上妙衣服。當隨我語,終不欺汝。」貧人歡喜,敬從其言。其人即便在前然火,語貧人言:「今可脫汝粗褐衣著於火中,於此燒處,當使汝得上妙欽服。」貧人即便脫著火中。既燒之後,於此火處求覓欽服,都無所得。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從過去身修諸善法,得此人身,應當保護,進德修業,乃①為外道邪惡妖女之所欺誑:「汝今當信我語,修諸苦行,投岩赴火,舍是身已,當生梵天,長受快樂。」便用其語,即捨身命。身死之後,墮於地獄,備受諸苦。既失人身,空無所獲,如彼貧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乃:卻。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貧窮睏乏,給人家做活,得了一件粗布衣,就穿上了。有人見了,對他說:「你是上等種姓,貴人的後代,如何穿著這般破舊的粗布衣?我現在教你一下,可以使你得到一件上乘的漂亮衣裳。應聽我的話,終究是不騙你的。」貧人聽了,很是歡喜,願意遵循他的話。那人就在面前燃起火來,對貧人說:「如今可把你的粗布衣脫下,放在火中,在這焚燒之處,會使你得到一件上乘的漂亮衣服。」貧人即便脫下,扔入火中。燒完之後,在這燃火之處覓求好衣服,一無所得。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過去生修行種種善法,由此才得了這人身,應當保護它,進一步修行自己的德業,卻受了外道及邪惡的妖女的欺誑:「你如今應當信從我的話,修習種種苦行,投入到岩崖下去,跳進火坑裡去,將這身體捨棄了,便可生到梵天上去,長遠地得到快樂。」世上的人就依從了他們的話,遂即捨棄了肉體的生命。身體死去之後,就墮入到地獄裡,備受了種種痛苦。既失了人身,又空無所獲,像那個貧人,也是這樣。 解說 關於投岩赴火可生梵天的學說,《雜寶藏經》卷十以譬喻形式做了嘲諷性駁斥,現今譯如下: 往昔有一個婆羅門,妻子年輕壯實,姿容艷美,欲情深重,常有著淫蕩的意念。因有婆婆在,不得遂意,便在心中想了一個奸詐的計策,欲除去婆婆。 自此之後,她很是孝養婆婆,朝夕供給沒有一絲一毫的短乏。丈夫很歡喜,道:「你真是個孝婦。我母親日漸老了,全靠著你了。」妻子答道:「如今我這般只是人世間的供養罷了,資養實在不多;倘若得了天的供養,我們孝順的意願便達到了。頗有生天的妙法嗎?」丈夫說道:「依婆羅門的學說,投岩赴火,五熱炙身,便可以生天。」妻子忙道:「倘若有這等妙法,婆婆即可生天,受自然的供養,就不必這般孜孜地受人世的供養了。」丈夫信了她的話,便在田野中做了大火坑,積了許多柴薪,就在火坑邊上設宴會,扶將老母而來,招集親黨和眾婆羅門,鼓樂弦歌,竟日盡歡。待賓客散了,夫婦將老母帶至火坑邊,推了下去,不顧而走。 當時,火坑中有一塊小石級,老母墮在石級上,最終沒有跌入火中,便很快爬出坑來。見日已逼暗了,就按來時路徑回家去。途經叢林,四面陰黑,老母畏懼虎、狼、羅剎鬼等,便攀上矮樹。恰值賊人偷了眾多財寶,群黨相隨,到樹下來休息。老母很是害怕,不敢動一動,卻自制不住,在樹上咳了一下。賊聽到這咳聲,以為是惡鬼,便捨棄財物,四散而走。到得天明,老母無所畏懼了,便泰然下樹,選取財寶,將香瓔珠璣、金釧耳鐺、珍奇雜物滿負著,向家行去。 夫婦見了老母,愕然驚懼,以為是起屍鬼,不敢走上前來。老母便說道:「我死後生了天,獲得了很多財寶。」順手將它們放了下來,「喏,香瓔珠璣、金釧耳鐺,是你父母、姑姨、姊妹叫我帶來與你的,我老弱了,不能多負,他們讓我來叫你去,便恣意與你」。 那女人聽罷,早已欣喜不耐,奔去對丈夫講:「婆婆今日因投火坑,得了財寶,卻由於力弱,不能多負,倘若我去的話,必定多帶些來。」丈夫便依照她的話,做了火坑,妻子容光閃爍著,縱身投入。未久,焦爛。(原文參見《大正藏》第四冊第四九八頁) 30 牧羊人喻 原典 昔有一人,巧於牧羊,其羊滋多,乃有千萬。極大慳貪,不肯外用。時有一人,善於巧詐,便作方便,往共親友,而語之言:「我今共汝極成親愛,便為一體,更無有異。我知彼家有一好女,當為汝求,可用為婦。」牧羊之人,聞之歡喜,便大與羊及諸財物。其人復言:「汝婦今日已生一子。」牧羊之人,未見於婦,聞其已生,心大歡喜,重與彼物。其人後復而與之言:「汝兒已生,今死矣!」牧羊之人,聞此人語,便大啼泣,噓欷不已。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既修多聞,為其名利,秘惜其法,不肯為人教化演說,為此漏身之所誑惑,妄期世樂,如己妻息①,為其所欺,喪失善法。後失身命並及財物,便大悲泣,生其憂苦。如彼牧羊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息:子女。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善於牧羊,羊越來越多,乃至於成千上萬,卻很是慳貪,不肯讓外人沾點兒光。這時有一個人精於詭計,就找機會,去與他交朋友,對他說:「如今我與你最為要好了,已經成了一體,再沒分異之處了。我知道某家有一個好姑娘,我會替你去說媒,可讓她來做你的妻子。」牧羊人聽了歡喜,便給了他許多羊和財物。這人又對他說:「你妻子今日生了一個兒子。」牧羊人還沒見到妻子,聽見已生了兒子,心中大歡喜,又給了他財物。這人後來又對他說:「你兒子生了之後,於今日死了。」牧羊人聽了這話,便大哭起來,噓欷不已。 世上的人也是如此,既修習經文了,出於名利的考慮,保守住記憶和理解的方法,不肯為眾人教化演說,受了這有漏身體的迷惑,妄求世間的歡樂,譬如自己的妻子兒女之類,受了這些歡樂的欺誑,從而喪失了善法。後來就喪失了身體的生命以及財物,便悲泣起來,產生了憂苦。如那個牧羊人,也是這樣。 源流 燕人生於燕而長於楚,及老而還本國。過晉國,同行者誑之,指城曰:「此燕國之城。」其人愀然變容。指社曰:「此若里之社。」乃喟然而嘆。指舍曰:「此若先人之廬。」乃涓然而泣。指壟曰:「此若先人之冢。」其人哭不自禁。同行者啞然大笑,曰:「予昔紿若,此晉國耳。」其人大慚。及至燕,真見燕國之城社,真見先人之廬冢,悲心更微。(《列子·周穆王》) 31 雇倩瓦師喻 原典 昔有婆羅門師,欲作大會①,語弟子言:「我須瓦器以供會用。汝可為我雇倩②瓦師,詣市覓之。」時彼弟子往瓦師家。時有一人,驢負瓦器,至市欲賣。須臾之間,驢盡破之。還來家中,啼哭懊惱。弟子見已,而問之言:「何以悲嘆懊惱如是?」其人答言:「我為方便③,勤苦積年,始得成器。詣市欲賣,此弊惡驢,須臾之頃,盡破我器,是故懊惱。」爾時弟子見聞是已,歡喜而言:「此驢乃是佳物,久時所作,須臾能破。我今當買此驢。」瓦師歡喜,即便賣與。乘來歸家,師問之言:「汝何以不得瓦師將來,用是驢為?」弟子答言:「此驢勝於瓦師。瓦師久時所作瓦器,少時能破。」時師語言:「汝大愚痴,無有智慧。此驢今者適可能破,假使百年,不能成一。」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雖千百年受人供養,都無報償,常為損害,終不為益。背恩之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大會:盛大的法會。 ②倩:請。 ③方便:善巧。 譯文 過去有位婆羅門師,想舉辦一場隆重的法會,對弟子說:「我需要一批瓦器,以供法會使用。你去替我僱請一位瓦師來,這可到市集上去尋覓。」那弟子即前往瓦師家去。這時有一人趕著驢負著瓦器到市場上去賣掉,那頭驢才一會兒的工夫就把瓦器都打破了。此人回到家中,心裡懊惱,就啼哭起來。婆羅門弟子見了,便問:「為何這般悲嘆懊惱?」此人答道:「我用了種種善巧的方法,經過許多年的勤苦,方做成了瓦器。拉到市場上想賣,這頭破驢子頃刻之間都把瓦器打砸了,所以我懊惱。」弟子聽了,心中欣喜,想道:「這頭驢真是好東西,歷經久時做成的東西,頃刻之間就能把它破掉。如今我應把這頭驢買下來。」瓦師很高興,立即就把驢賣給他。弟子乘著回家來,師父問道:「你為什麼不把瓦師帶來,這驢子能派上什麼用場?」弟子答道:「這頭驢子勝過瓦師呢!瓦師歷經久時做成的瓦器,它轉眼就能打破。」這時師父呵責道:「你這愚痴之人,沒有智慧。這驢的確是能一下子打破的,然而即使給它一百年辰光,也不能做出一個瓦器來。」 世間的人也是這樣,雖則千百年來,一直受到人家的供養,卻毫無報償,專做損害他人的事情,從來沒有行過一點善。背恩的人也正是這樣。 解說 破而不能成、不能立,則只有負面的意義。 32 估客偷金喻 原典 昔有二估客,共行商賈。一賣真金,其第二者賣兜羅綿①。有他買真金者,燒而試之。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燒之金,用兜羅綿裹。時金熱故,燒綿都盡。情事既露,二事俱失。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著己法中,妄稱己有,非是佛法。由是之故,燒滅外典,不行於世。如彼偷金,事情都現,亦復如是。 注釋 ①兜羅綿:兜羅,梵文Tūla,是樹的名稱,綿從樹果中生出來,亦即木棉。另外野蠶繭也叫兜羅綿。 譯文 從前有兩個商人一起做買賣。一個是賣真金,另一個是賣兜羅綿。有位顧客來買真金,放在火上燒了,來試測金子的純度。那另一個商人就立即偷了這塊試燒的金子,拿兜羅綿裹著。當時金子熾熱的緣故,綿都燒盡了。事情敗露,兩樣東西都失卻了。 這就好像那些外道,偷取了佛教的學說,安裝進自己的學說中,謊說是自己原本就有的,並不是佛教的學說。不相融合的緣故,反而毀滅燒壞了外道的典籍,使它湮沒於世,沒有流傳下來。就如那個偷金的人,事情全敗露了,金綿都失卻一樣。 解說 外道的典籍,從現存情況來看,確是不流傳於世,許多材料由於佛典對之作述評而留存著。如《長阿含經》的引述即為一例。 33 斫樹取果喻 原典 昔有國王,有一好樹,高廣極大,當生勝果,香而甜美。時有一人來至王所。王語之言:「此之樹上將生美果,汝能食不?」即答王言:「此樹高廣,雖欲食之,何由能得?」即便斷樹,望得其果。既無所獲,徒自勞苦。後還欲豎,樹已枯死,都無生理。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如來法王有持戒樹,能生勝果。心生願樂,欲得果食,應當持戒,修諸功德。不解方便,反毀其禁,如彼伐樹,復欲還活,都不可得。破戒之人,亦復如是。 譯文 從前有位國王,擁有一棵好樹,長得高大,樹冠寬廣,將要結出香而甜美的好果子來。這時有一個人來到了國王居住的地方。國王對他說:「這棵樹上將結美果了,你想吃嗎?」這人就答道:「這棵樹高大寬廣,雖然想吃,怎麼才能夠摘得到呢?」於是就斫斷了樹,期望摘到果子。卻一無所獲,徒然地勞苦了一番。後來想栽回去,樹已枯死,毫無生機。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如來法王有一棵持戒樹,能結出好果子來。心內湧出了渴求滿足的快樂來,想要得到那果子,那麼,就應當持受戒律,修行種種功德。世上的人不會運用權便的智慧,反而破了戒,如那個伐了樹還想種活的人一樣,什麼都得不到。破戒的人,也是這樣。 解說 持受禁戒,修行功德,都是趣向於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的津梁,雖則不是最終的目標,卻是通向最終目標不可或缺的方法,因而必須固守,且日日精進,以求獲得勝果。 34 送美水喻 原典 昔有一聚落,去王城五由旬①。村中有好美水。王敕村人,常使日日送其美水。村人疲苦,悉欲移避,遠此村去。時彼村主語諸人言:「汝等莫去,我當為汝白王,改五由旬作三由旬,使汝得近,往來不疲。」即往白王。王為改之,作三由旬。眾人聞已,便大歡喜。有人語言:「此故是本五由旬,更無有異。」雖聞此語,信王語故,終不肯去。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修行正法,度於五道,向涅槃城,心生厭倦,便欲舍離,頓駕生死,不能復進。如來法王有大方便,於一乘法分別說三。小乘之人,聞之歡喜,以為易行,修善進德,求度生死。後聞人說,無有三乘,故是一道。以信佛語,終不肯舍。如彼村人,亦復如是。 注釋 ①由旬:印度古代計程單位,是梵文Yojana的音譯。此詞的原初含義是套一次牛所行的路程,只是一個大致的界定而已,約三十里。 譯文 從前有個村落,距王城五由旬路程。村中有好美水。國王命令村里人日日給他送美水去。村里人疲苦不堪,全都想移居到別處去,遠離這個村落。這時村主對眾人說:「請大家不要離開,我會替你們去跟國王講,把五由旬的路程改稱三由旬,使距離短些,你們往來就不疲苦了。」村主即去對國王講了。國王同意改為三由旬。眾人聽了,就很是歡喜。有人說道:「這依舊是原先的五由旬,一點也沒有變。」村民們雖是聽了這話,然而相信國王的言語的緣故,終究不肯搬走。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修行著大乘正法,度過地獄、餓鬼、畜生、人、天這五道,向泯滅了生死因果的涅槃城走去,卻產生了厭倦的心情,就想避開這條漫長的路途,祈望頓時凌越出生死的輪迴,不想再進一步地修行正法了。如來法王就用權便的方法,把純粹一乘的正法分開來說成聲聞、緣覺、菩薩三乘。具有小乘根性的人聽了,很是歡喜,以為容易實行,便繼續修行善德,以求渡過生死苦海。後來又聽人說沒有三乘,原本就是同一條道路,就是菩薩乘這一乘。信奉佛說法的緣故,終究不肯捨去成見的執著。像那些村民一樣,信奉國王的言語。 源流 《莊子·齊物論》:狙公賦(分配)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 《列子·黃帝》:宋有狙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耳匱焉,將限其食,恐眾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眾狙皆伏而喜。物之以能鄙相籠,皆猶此也。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以智籠眾狙也。名實不虧,使其喜怒哉。 《妙法蓮華經》卷六《譬喻品》:國邑聚落,有大長者,……財富無量,……其家廣大,唯有一門……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是長者作是思維:我身手有力,當以衣裓,若以几案,從捨出之。復更思維:是舍唯有一門,而復狹小,諸子幼稚,未有所識,戀著戲處,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我當為說怖畏之事,此舍已燒,宜時疾出,無令為火之所燒害。作是念已,如所思維,具告諸子:「汝等速出!」父雖憐憫,善言誘喻,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不驚不畏,了無出心,亦復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云何為失,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爾時長者即作是念:……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得免斯害。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種種珍玩奇異之物,情必樂著,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汝等於此火宅宜速出來,隨汝所欲,皆當與汝。」 爾時,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適其願故,心各勇銳,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是時,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皆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無復障礙,其心泰然,歡喜踴躍。時,諸子等各白父言:「父先所許玩好之具,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眾寶莊校。……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 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所畏諸法之藏,能與一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以是因緣,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大正藏》第九冊第十二至十三頁) 解說 方便是相對於真實而言的,根本的旨歸是真實,而藉助於善巧、善權,以便進入到那真實之門去,就是方便了。從根本上來說,方便其實並不存在,只是隨順事物權且顯現而已。 35 寶篋鏡喻 原典 昔有一人,貧窮睏乏,多負人債,無以可償,即便逃避。至空曠處,值得一篋,滿中珍寶。有一明鏡,著珍寶上,以蓋覆之。貧人見已,心大歡喜,即便發之,見鏡中人,便生驚怖,叉手語言:「我謂空篋,都無所有,不知有君在此篋中,莫見嗔也。」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為無量煩惱之所窮困,而為生死、魔王、債主之所纏著,欲避生死,入佛法中,修行善法,作諸功德,如值寶篋,為身見鏡之所惑亂,妄見有我,即便封著,謂是真實。於是墮落,失諸功德,禪定道品,無漏諸善,三乘道果,一切都失。如彼愚人,棄於寶篋,著我見者,亦復如是。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貧窮睏乏,欠了人家許多債,無錢可以償還,就逃走避債去了。到了一處空曠的地方,遇見一隻箱子,內中裝滿了珍寶。有一面明鏡,放在珍寶上,用來蓋覆這些東西。貧人見了,心中異常高興,即刻就打開來,見到鏡中有個人,不勝驚訝,且害怕起來,拱手說道:「我以為是空篋,一無所有的,不知有您在這篋中,請不要生氣。」 世間的人也是這樣,受著無量煩惱的窮迫困擾,又受著生死、魔王、債主的纏著,想要逃避生死,就進入佛法中,修行善法,做種種功德,恰如遇見寶篋一般,受到對身體持真實之我的見解這面鏡子的惑亂,錯誤地以為有真實的我,即刻就封閉起來,與善法無緣了。於是墮落,失掉了種種功德,心體寂靜,止於一境的道法的品類,出離了煩惱的種種善法,歷經三乘由菩提之道證得涅槃之果,所有這一切都失卻了。像那愚人一樣,棄離了寶篋,執著於真實之我的見解的人,也是這樣。 源流 《雜譬喻經》(後漢佚名譯)卷下:昔有長者子新迎(娶)婦,甚相愛敬。夫語婦言:「卿入廚中取蒲桃酒來共飲之。」婦往開瓮,自見身影在此瓮中,謂更有女人,大恚,還語夫言:「汝自有婦藏著瓮中,復迎我為?」夫自入廚視之,開瓮見己身影,逆恚其婦,謂藏男子。二人更相忿恚,各自呼為實。有一梵志與長者子素情親厚,過與相見,夫婦斗,問其所由,復往視之,亦見身影,恚恨長者:「自有親厚藏瓮中,而陽(佯)共斗乎?」即便捨去。復有一比丘尼,長者所奉,聞其所諍如是,便往視瓮中,有比丘尼,亦恚捨去。須臾,有道人亦往視之,知為是影耳,喟然嘆曰:「世人愚惑,以空為實也。」呼婦共入視之,道人曰:「吾當為汝出瓮中人。」取一大石,打壞瓮,酒盡,了無所有。二人意解,知定身影,各懷慚愧。(《大正藏》第四冊第五〇九頁) 《大智度論》卷八十九:如人暗中見似人物,謂是實人,而生畏怖;又如惡狗臨井自吠其影,水中無狗,但有其相,而生噁心,投井而死。(《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第六九一頁) 《維摩詰所說經·觀眾生品》第七「菩薩云何觀於眾生」句下,僧肇撰《注維摩詰經》卷六:「如一痴人行路,遇見遺匣,匣中有大鏡,開匣視鏡,自見其影,謂是匣主,稽首歸謝,舍之而走。」(《大正藏》第三十八冊第三八三頁) 《楞嚴經》卷四:室羅達城演若達多忽於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嗔責己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大正藏》第十九冊第一二一頁) 唐開元敦煌寫本殘卷《啟顏錄》:鄠縣董子尚村,村人並痴。有老父遣子將錢向市買奴,語其子曰:「我聞長安人賣奴,多不使奴預知之,必藏奴於余處,私相平章(洽談),論其價值,如此者是好奴也。」其子至市,於鏡行(hāng)中踱行,人列鏡於市,顧見其影,少而且壯,謂言(以為)市人慾賣好奴,而藏著鏡中,因指麾(指點)鏡曰:「此奴欲得幾錢?」市人知其痴也,誑之曰:「奴值十千。」便付錢買鏡,懷之而去。至家,老父迎門問曰:「買得奴何在?」曰:「在懷中。」父曰:「取看好不?」其父取鏡照之,正見眉須皓白,面目黑皺,乃大嗔,欲打其子,曰:「豈有用十千錢,而貴買如此老奴?」舉杖欲打其子。其子懼而告母,母乃抱一小女走至,語其夫曰:「我請自觀之。」又大嗔曰:「痴老公,我兒止(只)用十千錢,買得子母兩婢,仍自嫌貴?」老公欣然。釋之餘(把它放下之後),於處(放的地方)尚不見奴,俱謂奴藏未肯出。 時東鄰有師婆,村中皆為出言甚中(中的,有效驗),老父往問之。師婆曰:「翁婆老人,鬼神不得食,錢財未聚集,故奴藏未出,可以吉日多辦食求請之。」老父因大設酒食請師婆。師婆至,懸鏡於門,而作歌舞。村中皆共觀之,來窺鏡者,皆云:「此家旺相,買得好奴也。」而懸鏡不牢,鏡落地分為兩片。師婆取照,各見其影,乃大喜曰:「神明與福,令一奴而成兩婢也。」因歌曰:「合家齊拍掌,神明大歆饗(享受祭品)。買奴合(合當)婢來,一個分成兩。」 同上本《啟顏錄》:隋初有同州人負麥飯(炒麥粉)入京糶(賣出)之。至渭水上,時冰正合,欲食麥飯,須得水和,乃穿冰作孔取水,而謂冰孔可就中和飯,傾飯於孔中。傾之總盡,隨傾隨散,其人但知嘆惜,竟不知所以。良久,水清,照見其影,因叫曰:「偷我麥飯者只是此人。此賊猶不知足,故自仰面看我。」遂向水打之,水濁不見,因大嗔而去,云:「此賊始見在此,即向何處?」至岸,見有砂,將去便歸。 《不識鏡》(出《笑林》):有民妻不識鏡,夫市(買)之而歸。妻取照之,驚告其母曰:「某郎又索一婦歸也。」其母亦照,曰:「又領親家母來也。」(《太平廣記》卷二六二,第二〇五一頁,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六一年版) 陳繼儒《晚香堂小品》卷五《贈楊姬》:少婦顏如花,妒心無乃競。忽睹鏡中人,撲碎妝檯鏡。 解說 此則可與第六十三則《伎兒著戲羅剎服共相驚怖喻》並讀。 倡導「有我」之說最力者,是婆羅門教,主張梵與我均為世界的原質,並且梵即我,我即梵,梵我合一。《唱徒集奧義書》六之八載烏德拉克對他的兒子施偉塔克圖詔示梵的密義: 其父曰:「置此鹽於水中,明晨其來見我。」其子奉行。父謂之曰:「趣(去)取置於水中之鹽。」子覓之不得,固已全化矣。父曰:「於水面嘗之若何?」子曰:「鹽。」(咸)父曰:「於中間嘗之,若何?」子曰:「鹽。」父曰:「於水底嘗之,若何?」子曰:「鹽。」父曰:「棄之,再來謁(拜見)我。」子行之,然鹽仍在。父乃曰:「於此身中,汝亦不能覓見實質,但彼固亦存在。彼神秘之原體,世界以之為精魂。彼乃真實,彼乃自我,彼(大梵)乃汝(自我)。」(引自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第二十頁,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八年版) 而佛陀卻以為世界上的種種現象是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因而建立了諸法互為因果的緣起論,認為我只是四大(地、火、水、風)和合的假我,沒有永恆的自性,沒有實在的我體。關於這點,《大智度論》卷十二有一則譬喻故事說得明白,現在將它今譯如下: 從前有一個人出門遠行,獨自宿在空舍之中。夜半時分,有鬼背著一個死人,過來放在他面前。後面另有一鬼追逐而來,怒目而罵:「這死人,是我的物品,你怎麼轉瞬之間背了就走?」先前的那鬼道:「是我的物品,我自然可以拿來。」後來的這鬼道:「這死人,其實是我背來的。」二鬼便各捉住一足一手來爭。先前的那鬼就說:「這兒有人,可問他。」後來的這鬼隨即問道:「這死人,到底是誰背來的?」這人暗想,這兩個鬼力大無比,無論是實告抑或是說謊,都不能免於死,便說:「先前的鬼背來的。」後來的這鬼大怒,捉住這人的手,拔出,扔在地上。先前的那鬼取下死人的一隻手臂,順勢一黏,便牢牢地生住了。如此這般,兩臂兩腳,頭顱肋部,全身都改換了。於是二鬼滋滋有味地共同食下這人的身體,饜足地拭口而去。這人想道:「我父母所給的身體眼睜睜地看著二鬼食盡。如今我的身體全是別人的肉,這算是有身體呢,還是沒有身體?」便走到佛塔前去請教各位比丘,詳盡地訴說了上述事情。各位比丘說道:「開天闢地以來,就沒有什麼『我』,只是把地、水、火、風這四大種元素和合起來,姑且算作我身,譬如你本來的身,與現在的毫無差別。」(參見《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第一四八頁) 36 破五通仙眼喻 原典 昔有一人,入山學道,得五通①仙,天眼徹視,能見地中一切伏藏種種珍寶。國王聞之,心大歡喜,便語臣言:「云何得使此人常在我國,不余處去,使我藏中得多珍寶?」有一愚臣,輒便往至,挑仙人雙眼,持來白王:「臣以②挑眼,更不得去,常住是國。」王語臣言:「所以貪得仙人住者,能見地中一切伏藏。汝今毀眼,何所復任?」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見他頭陀苦行,山林曠野,冢間樹下,修四意止③及不淨觀④,便強將來,於其家中,種種供養。毀他善法,使道果不成,喪其道眼,已失其利,空無所獲。如彼愚臣,唐毀他目也。 注釋 ①五通:一般所謂五通,指修四根本靜慮所得五種超自然之能力。又作五神通,即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 ②以:已。 ③四意止:又稱四念住、四念處。即以自相、共相,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以次第對治淨、樂、常、我等四顛倒之觀法。 ④不淨觀:又作不淨想。為五停心觀之一。即觀想自他肉體之污穢,以對治貪慾,煩惱之觀法。人的屍體隨時間而變化為醜陋之形狀等不淨之觀屍法,主要對治貪慾之心。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入山學道,成為得到五種神通的仙人,天眼徹視,能看見地下一切隱伏著的寶藏。國王聽聞了這事,很高興,就對臣下說:「如何才能使這人常留在我國,不到別處去,使我的庫藏中的珍寶源源不斷地增加?」有一位愚臣即刻前往仙人那兒去,把他的雙眼挑了,拿來對國王說:「臣已經挑了他的眼睛,就再也離不開了,常住在這國家了。」國王對大臣說:「所以渴望仙人留住在這兒,只是因為他能見地中一切隱伏著的寶藏。如今你毀了他的眼睛,還有什麼用?」 世人也是這樣,見頭陀在山林曠野、冢間樹下苦行,修習四意止和不淨觀,便強行拉他到家裡來,好生供養起來。結果是毀了他的善法,使道果不能成就,喪失掉他的道眼,已失掉了他的苦行所得,供養他應得的好處也就都一無所獲了。就像那個愚臣,平白地毀掉仙人的眼睛。 37 殺群牛喻 原典 昔有一人,有二百五十頭牛,常驅逐水草,隨時餵食。時有一虎,啖食一牛。爾時牛主即作念言:已失一牛,俱不全足,用是牛為?即便驅至深坑高岸,排著坑底,盡皆殺之。 凡夫愚人,亦復如是,受持如來具足之戒,若犯一戒,不生慚愧,清淨懺悔,便作念言:我已破一戒,既不具足,何用持為?一切都破,無一在者。如彼愚人,盡殺群牛,無一在者。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養著二百五十頭牛,常驅逐它們至水草豐美的地方,讓它們隨時可吃。這時一隻老虎吃掉了一頭牛。牛主人便想:已經去掉了一頭,破了我的整數,還要這牛做什麼呢?就把牛驅趕至深坑的高岸邊,都推排到坑底去殺死了。 世上的愚人也是這樣,受持如來二百五十條具足圓滿的戒律,倘破了其中的一條,沒有產生慚愧之情,去脫掉惡行的垢染,去真誠地懺悔,反而這樣想:我已破了一戒,既已不具足完整了,還要受持下去嗎?就把一切戒都破掉了,無一存留。就像那個愚人,把牛群全殺盡了,無一存留。 源流 《大莊嚴經論》卷六:如人恥白髮,並剃其黑者。剃之未久間,白髮尋還生。(《中華大藏經》第二十九冊第六六〇頁) 《弘明集》卷六道恆法師《釋駁論》:無異人苦頭虱,因欲並首俱焚,患在足刺,遂欲通股全解,不亦濫乎!(《大正藏》第五十二冊第三十五頁) 解說 俗語所謂要麼流芳百世,要麼遺臭萬年,也是追求具足或全然毀壞的心理表現。 38 飲木筒水喻 原典 昔有一人,行來渴乏,見木筒中有清淨流水,就而飲之。飲水已足,即便舉手語木筒言:「我已飲竟,水莫復來。」雖作是語,水流如故,便嗔恚言:「我已飲竟,語汝莫來,何以故來?」有人見之,言:「汝大愚痴,無有智慧。汝何以不去,語言莫來?」即為挽卻,牽余處去。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為生死渴愛,飲五欲①鹹水。既為五欲之所疲厭,如彼飲足,便作是言:「汝色、聲、香、味莫復更來,使我見也。」然此五欲相續不斷。既見之已,便復嗔恚:「語汝速滅,莫復更生,何以故來,使我見之?」時有智人而語之言:「汝欲得離者,當攝汝六情,閉其心意,妄想不生,便得解脫。何必不見,欲使不生?」如彼飲水愚人,等無有異。 注釋 ①五欲:又作五妙欲、妙五欲,指染著色、聲、香、味、觸等五境所起的五種情慾。即色慾、聲欲、香欲、味欲、觸欲。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一路走來,口渴身乏,見木筒中有清淨流水,便就著喝起來。待到喝足了,便舉手指著木筒說:「我已喝夠了,水你不要再流出來了。」雖然說了這話,水依然流個不止,這人就大怒道:「我喝夠了,叫你不要來了,為何依舊來?」有人見了,說:「你這大愚痴,沒有智慧,你為何不離去,卻說水不要再來?」隨即把他拉走了。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出於生死渴愛的緣故,暢飲那色、聲、香、味、觸這五欲鹹水。五欲既已得到了滿足,就如那人飲水飽足了,便疲乏厭倦起來,說:「你們這些色、聲、香、味,不要再來讓我見到了。」然而這五欲相續不斷,綿綿不絕。世上的人見了,便怒道:「叫你們速速滅去,不要再產生,為何依然來,讓我見到呢?」這時有智人對他說:「你想要離卻五欲,應當收攝你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所產生的情識,關閉心中的思量,這樣,妄想就不會出現,便可以得到解脫。何必眼不見,方可不生貪戀呢?」就像那飲水的愚人一樣。 源流 《大正句王經》卷上:往昔有一聚落,其中人民不識螺相,亦復未曾聞其螺聲。忽有一人從外而來,到彼聚落,而便止住。是人常持一螺,以為功業,每日執螺,詣於聖像,鳴螺供養。供養已訖,復還住處。時聚落中一切人民,忽聞螺聲,咸悉驚怪,共往螺處,問彼螺言:「爾從何來?可依實答。若不言實,我當破汝。」螺既無情,豈能言答?(《大正藏》第一冊第八三三頁) 39 見他人塗舍喻 原典 昔有一人,往至他舍。見他屋舍,牆壁塗治,其地平正,清淨甚好,便問之言:「用何塗壁,得如是好?」主人答言:「用稻穀䴬①水浸令熟,和泥塗壁,故得如是。」愚人即便而作念言:若純以稻,不如合稻而用作之,壁可白淨,泥治平好。便用稻穀和泥,用塗其壁,望得平正,反更高下,壁都坼裂,虛棄稻穀,都無利益,不如惠施,可得功德。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聞聖人之說法,修行諸善,舍此身已,可得生天及以解脫,便自殺身,望得生天及以解脫。徒自虛喪,空無所獲,如彼愚人。 注釋 ①䴬:音弋,碎麥殼或稻殼。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到別人家去,見那屋舍的牆壁塗治得平平正正,清淨美觀,便問道:「用什麼和混了塗,竟然這麼好?」主人答道:「將碎稻穀殼浸在水中,使它軟和了,再和泥塗壁,就成這個樣子了。」愚人就想:倘若純粹用稻殼,不如與稻米和合著一起用,壁可白淨,也可塗得平正好看。便用稻穀和著泥來塗壁,祈望著更平正一些,不料反而是高高低低的,牆壁都坼裂開來,白白地耗費了稻穀,一點益處都沒有,還不如惠施,倒是件功德事。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聽聖人說法,講修行種種善業,到這命終了,便可以生到天上去,得到解脫,於是就自殺了,祈望能生到天上,得到解脫。徒然地使自己喪失了生命,一無所獲,就如那愚人一樣。 40 治禿喻 原典 昔有一人,頭上無毛,冬則大寒,夏則患熱,兼為蚊虻之所唼食,晝夜受惱,甚以為苦。有一醫師,多諸方術。時彼禿人往至其所,語其醫言:「唯願大師為我治之。」時彼醫師亦復頭禿,即便脫帽示之,而語之言:「我亦患之,以為痛苦。若令我治能得差者,應先自治,以除其患。」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為生老病死之所侵惱,欲求長生不死之處,聞有沙門、婆羅門等世之良醫善療眾患,便往其所而語之言:「唯願為我除此無常生死之患,常處安樂,長存不變。」時婆羅門等即便報言:「我亦患此無常、生老病死,種種求覓長存之處,終不能得。今我若能使汝得者,我亦應先自得,令汝亦得。」如彼患禿之人,徒自疲勞,不能得差。 譯文 從前有個人,頭上沒有毛髮,冬天則大受寒冷,夏天則患曬熱之苦,加上蚊叮虻咬,晝夜不得安寧,苦惱不堪。有一位醫生,醫道懂得很多。這禿子便到醫生那兒去,說:「希望您替我治好它。」而那醫生也是個禿子,這時就脫下帽來給他看,說:「我也有這個病,痛苦不堪。倘若我能醫得好的話,應先把自己治好了,除去這般苦惱。」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受到了生老病死的侵害,很是苦惱,想要求得長生不死的地方,聽說沙門、婆羅門等是世間的良醫,善於療治種種苦患,就跑到他們那裡,說:「希望能替我除去這生命易逝的憂患,永遠處於安樂的狀態,長存不變。」這時婆羅門等就回答道:「我亦遭受著無常、生老病死的痛苦,到處尋覓著安樂長存的地方,然而終究是得不到的。如今我若是能讓你得到,我自己也是應先得到的,然後令你也得到。」世上的人也像那苦於禿頭的人一樣,徒然地自尋疲勞,卻無法治癒。 41 毗舍闍鬼喻 原典 昔有二毗舍闍鬼①,共有一篋、一杖、一屐。二鬼共諍,各各欲得。二鬼紛紜竟日,不能使平。時有一人來見之已,而問之言:「此篋、杖、屐有何奇異,汝等共諍,嗔恚乃爾?」二鬼答言:「我此篋者,能出一切,衣服、飲食、床褥、臥具資生之物盡從中出;執此杖者,怨敵歸服,無敢與諍;著此屐者,能令人飛行無罣礙。」此人聞已,即語鬼言:「汝等小遠,我當為爾平等分之。」鬼聞其語,尋即遠避。此人即時抱篋、捉杖、躡屐而飛。二鬼愕然,竟無所得。人語鬼言:「爾等所諍,我已得去。今使爾等更無所諍。」 毗舍闍者,喻於眾魔及以外道;布施如篋,人天五道資用之具皆從中出;禪定如杖,消伏魔怨煩惱之賊;持戒如屐,必升人天;諸魔外道諍篋者,喻於有漏中強求果報,空無所得。若能修行善行及以布施、持戒、禪定,便得離苦,獲得道果。 注釋 ①毗舍闍鬼:梵文Piśācā,即餓鬼,又叫作啖精鬼,吸啖人以及五穀的精氣。也譯作癲狂鬼。 譯文 從前有兩個餓鬼,共有著一隻小箱、一根棍杖、一雙木屐。兩個鬼爭執起來,都想各自擁有這三樣東西。吵嚷了整整一天,無法平分。這時有一個人走來,見了這般情形,便問道:「這篋、杖、屐有什麼奇異,你們爭執得這般怒氣沖沖?」二鬼答道:「我這篋嘛,能產生一切東西,衣服、飲食、床褥、臥具之類生活用品,都可從裡面得到;執了這根杖嘛,怨敵就降服,不敢再對抗了;穿上這屐嘛,能令人自在飛行,毫無阻礙。」這人聽罷,便對鬼說道:「你們稍稍退後一點,我會為你們平分的。」鬼聽了這話,便即刻遠遠地避開了。這人說時遲那時快,抱篋、捉杖、躡屐,飛騰而去。二鬼愕然,竟然一無所得。人對鬼說道:「你倆所爭的東西,我拿去了。如今讓你們再沒有什麼好爭的了。」 餓鬼譬喻眾魔及外道;布施就好比是篋,人、天等五道眾生的生活用具都可從這裡面產生;禪定則好比是杖,可以消滅降伏邪魔、煩惱之類的怨賊;持戒就如屐,穿上它,必可以升在人、天之類善道。眾魔及外道爭這個篋,譬喻在煩惱垢染中強求果報,空無所得。若是能修行善行、布施、持戒、禪定,便可以出離苦境,獲得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