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书大法

述神霄派符箓法及雷法,包括宗派、神谱及养生内容。神霄派创于北宋王文卿。书中有宋徽宗道号。本书当撰于南宋。

洞玄灵宝天尊说十戒经

洞玄灵宝天尊说十戒经,撰人不详。约成书于南北朝后期,现存敦煌唐抄本八件,题作《十戒经》。另有《正统道藏》本,收入洞玄部戒律类。经文乃元始天尊讲说十戒、十四持身之品。其内容已见于《太上洞玄灵宝智慧上品大戒》、《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盖系南北朝末道士节录古灵宝经中有关戒律而成。隋唐时此经颇为流行,凡初入道之清信男女皆须盟誓受此戒。

上清骨髓灵文鬼律

上清骨髓灵文鬼律,原题饶洞天定正,邓有功重编。二人皆为北宋天心派道士。原书三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全书收载上天「驱邪院」法律科仪一百二十余条,据称皆仿「国家法律」而定。三卷内容概略如下:上卷载「鬼律」六十三条,皆为约束神兵将吏、城隍社令、龙神树神,亡魂妖祟等鬼神之法律。凡有徇私失职,传奏误时,危害人民者,皆按律处罚,轻则杖徙流放,重则灭形处死。 卷中载「玉格」十六条,乃上天驱邪院法官受...

上清众真教戒德行经

辑诸仙人教戒,引《真诰》,当出自《真诰》之后。劝人悔过从善、断情守静、去三毒、纳气惜气、叩拜仙灵、凝心虚玄、积善等。

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

尊称陆修静为“陆先生”,并曰“既远近亲闻德音,亦宜共禀规诲”,似陆修静同时之人所言。所训导之对象称为箓生、学士,皆六朝时教阶。本论盖作于六朝宋齐之时,主要内客为戒律八条。禁忿争 禁饮酒 禁恶言绮语 禁预期罗捕放生 禁违犯斋戒威仪厨福科令 禁食五辛畜肉 禁恼怒斋主 禁淫乐胡舞,每条禁戒皆有犯戒处罚条例,轻则禁锢百日,重则治罪削名。

太上洞玄灵宝三元品戒功德轻重经

《灵宝中盟经目》第十七种著录《太上洞玄灵宝三元品戒经》1卷,为六朝灵宝经。敦煌遗经有本经残卷。吉冈义丰、大渊忍尔均认为第三部分为后人增入。吉冈还认为本经出自萧梁初年。述考校功曹及三元品戒罪目。

太上洞玄灵宝上品戒经

《灵宝中盟经目》第八种著录《太上洞玄灵宝智慧上品大戒经》1卷,为六朝灵宝经。本经述十愿、十劝戒、六情戒、十病本、十妙药。

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

《灵宝中盟经目》第九种著录《太上洞玄灵宝上品大戒罪根经》1卷,为六朝灵宝经。敦煌遗经引本经。本经述十善因缘上戒、上品十戒、十恶戒和十二可从戒,又述十方飞天神人说诸罪根及拔度之法。

要修科仪戒律钞

唐朱法满撰。十六卷。全书采引《九天生神章》、《太真科》、《本相经》、《真藏经》等五十余种道书。卷一述道经传授的各种规定。卷二叙持诵和讲经的仪式及对经文的领悟、修习。卷三写弟子奉师的科仪。卷四至卷六记录“众戒及愿念合一千一百条”。卷七标列“三元罪戒品目”凡一百八十条。卷八、九记斋醮的科仪。卷十记“治屋”、“治名”、“治所属”、“治室”、“章表”、“治病忌日”等。卷十一列叙除罪求子、治病、请雨等章醮所...

斋戒箓

《云笈七签》卷37录引。吉冈义丰《三洞奉道科诫仪范の成立について》认为本箓出自中唐。述诸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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