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名义标释

四分律名义标释,四十卷,明弘赞辑并序,弘丽跋。

四分律拾毗尼义钞

四卷。唐代释道宣撰。《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作于贞观元年 (627),古本作三卷,唐末已散佚,上下两卷,宋时复失下卷。大中三年 (849),新罗《朝鲜古国之一) 沙门自相玄将所拾佚文重写校寄给大唐国。天津刻经处据此上下两卷开为四卷。该义钞是集诸师章疏而成,并引师说而作新解。在所引诸师中,尤尊智首大师,引其所解称为首解。对其他诸师则从简,师承关系从中可见。主要内容有:统分为十六段,一,毗尼藏大纲有六门;...

资持记立题拾义

资持记立题拾义,一卷,宋道标出。

行事钞诸家记标目

行事钞诸家记标目,一卷,宋慧显集,日本戒月改录。

资持记序解并五例讲义

资持记序解并五例讲义,一卷,宋则安述,日本戒月序。

四分律行事钞科

四分律行事钞科,十二卷,宋元照录,上中下各分四卷。

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

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十七卷,后唐景霄纂,靖安题记,志贞题记,志端题记,皓光题记,志谦题记,释安题记。

毗尼讨要

亦称《四分律讨要》。律学著述。唐道世纂。三卷(或各分“本”、“末”作六卷)。系《四分律》的论释书。据作者自序称,其时解释《四分律》虽有百家之说,但律之宗旨尚待阐扬。为了不使习者劳而少功,学者博而寡要,故精心研讨,博采经律,兼收众记之长,存律之简要。《法苑珠林》、《大唐内典录》均载为五卷,然现行本为三卷。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四分律行事钞批

四分律行事钞批。二十八卷。唐大觉撰并题记(在卷七末),日本良秀题记,慧海题记。第一卷首题作四分律钞讲前加行方便,余作四分律抄批。

四分律开宗记

亦称《开四分律宗记》、《四分律东塔疏》等,简称《开宗记》。律学著述。唐永淳元年(682)怀素撰。十卷(或各分“本”、“末”作二十卷)。系《四分律》的论释书。其注依说一切有部《大毗婆沙》、《俱舍》等论。本书玄谈部分包括“总简藏别”、“别藏宗归”、“释藏题目”等三方面。“别藏宗归”中列举并批驳了古来诸师关于《四分律》宗旨的诸多观点,认为应以戒行为宗。据《宋高僧传》卷一四《怀素传》载,怀素从法砺研习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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