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籍
  2. 论道德的谱系
  3. 第二章 “罪孽”“内疚”及其他

第二章 “罪孽”“内疚”及其他

驯养一只可以许下诺言的动物——这岂不正是自然在涉及人的方面给自己提出的那种两难的任务吗?这难道不正是人的真正问题之所在吗?……这个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得到解决,必定使这位善于欣赏起对立作用的遗忘性力量的人更加惊奇。遗忘性并不像肤浅的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只是一种惯性,它更是一种积极的、严格意义上的肯定的阻碍力,可以归入这种力量的,只有我们经历过的、体验过的、被我们吸收的、为我们所消化的(可以称这种消化为“潜入灵魂化”),却又不被我们所意识的东西,这就如同我们的肉体吸收营养的所谓“潜入肉体”的那种全部的、千变万化的过程。意识的门窗暂时关闭起来,以免受到由我们的低级器官与之周旋的噪音和纷争的干扰;留些安静,留些空白,让意识还能保留一块地方给新事物,首先给高贵的功能和机制,再给治理、预测、预先规定(因为我们的有机体是寡头政治式的)——这就是所说的积极遗忘性的作用,它就像一个门卫,一个心灵秩序,宁静和规矩的守护神;显而易见,没有遗忘性或许就没有幸福、没有欢乐、没有希望、没有自豪,没有现实存在。一个人的阻碍机制受损或失灵,他就如同一个消化不良的人(还不仅仅是如同……),他将一事无“成”。……遗忘对这种必定会遗忘的动物来说,表现为一种力量,一种强健的形式,他们也培养了一种对立能力——记忆;借助记忆,遗忘性在特定的、应当作出许诺的情况下就被搁置了,于是,这种情况决不只是一种被动的、对深刻印象的无法摆脱,不只是对不可能履行的一次诺言的无法化解,而是一种主动的、不愿意失去印象的意愿,一种对某一次意欲的事情不断延续的意愿,这是一种真正的意志记忆。这样,在原始的“我意欲”“我将要做”与意志的真正爆发、意志行为之间就不可思议地塞进了一个充满陌生事物、环境,甚至意志行为的新世界,而在此时无需挣脱意志的长链。但是,这一切是以什么为前提的呢?为了能提前把握未来,人首先必须学会区分必然事件与偶然事件,思考因果关系,观察遥远与现实,预先认识什么是目的、什么是手段,准确地预计和计算——为了最终能像一个诺言家所许诺的那样,为人类自己许诺美好的未来,人本身必须首先成为可预算的、有规律的和必然的人,以实现人自己独特的想象!

这正是责任起源的漫长历史。如同我们业已认识的那样,那个培养一种可以许诺的动物的任务,在其自身中包含了作为条件和准备的近期任务,即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成为必然的、单纯的、同等的、有规律的,因而也是可以估计的人。我称之为“风俗的德性”的艰巨劳动(参见《曙光》第7、13、16页(1)),是人类漫长历史中有关人自身的真正劳动,人类史前的全部劳动在这里获得了意义,得到了证实,尽管这些劳动包含了许多艰辛、残酷、笨拙和愚蠢;借助于风俗的德性和社会的强制,人被造就为确实可估算的人了。如果我们让自己处在这个艰巨过程的终点,处在这棵树结出硕果的时候和社团以及风俗的德性最终显露出它们仅仅是手段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棵树的最成熟的果实是独立自主的个体,这个个体只与自身相同,是一个重新摆脱风俗德性束缚的、超越习俗的自治个体(因为“自治”与“习俗”相互排斥),简而言之,我们这时就会发现具有独立的、长期意志的人,他可以许下诺言。在他身上有一种自豪的、令全身肌肉都震颤的意识——这是最终获得成功,并且在他身上已经具体化的意识,有一种真正的权力意识和自由意识,还有一种确确实实的人的成就感。这是一个业已成为自由的人,一个确实可以许诺的人;这是一个自由意志的主人,独立自主的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比那些不能许诺、不可以自夸的人具有多大的优越性;他引起了多少信任、多少恐惧、多少尊敬——他“赢得了”这一切。这个驾驭自己的人,怎样使自己必然地去统治环境、统治自然、统治所有意志薄弱和不可信任的人?这个“自由”人,这个具有不可摧毁的长期意志的人,也有自己的价值尺度:他从自己的角度去观察别人,并以此尊敬和蔑视别人;正因为如此,他必然尊敬与他自己相同的人,强壮和可信赖的人(可以许诺的人)——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不是那么轻易、经常、随便许诺的,他不轻信,因为他的信任是一种标志;如果他信任了,他就会许下可以信赖的诺言,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强大到足以对付不测,甚至可以“抵抗命运”;正因为如此,他也必然准备痛揍那些胡乱许诺,却又瘦弱无能的轻浮人,准备惩戒那些巧言多变,却又说话不算数的骗子。非同一般的责任特权的自豪认识,非同寻常的自由意识和支配自己和命运的意识,已经深入他身体的最深刻的部位,并且变成了他的本能,占据主导地位的本能。假如他必须用一个词来称呼这种本能,他将会如何称呼这个占据主导地位的本能呢?毫无疑问,这个独立自主的人会把它叫作他的良心……

他的良心?……可以预料,“良心”概念——我们在这里遇到了它的最高级的、几乎是使人吃惊的形式——业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和形式演变过程。可以自为、自豪地对自己加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成熟的果实,但也是一个迟到的果实——这个果实曾经又涩又酸地挂在树上多久啊!但在更长的时间内,这个果实根本不被人发现——没有人能够预见这种果实,尽管这棵树上的一切都作好准备,并且都是为了这种果实才生长的!“怎样才能使人这种动物有记忆?人如何让这种半是愚钝、半是轻率的片刻知性,这种与生俱有的遗忘性铭记某些事情,并且保留至今?”……正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这个古老的问题不是用温和的回答和方法就可以解决的,恐怕在人类史前时期没有任何东西能比记忆法更让人恐惧生畏了。“为了让某些东西留在记忆中,人们烙印它;只有不断引起疼痛的东西,才能留在记忆中。”——这是地球上心理学的一条最古老(可惜也是最长久)的定律。有人甚至还想说,地球上凡是有庄严、肃穆、机密的地方,凡是有人和民众生活在阴暗的地方,那种以恐惧来许诺、担保和赞扬的东西,在今天还会继续发生恐吓的作用。每当我们“肃穆”的时候,过去——这个最长久、最深刻、最严厉的过去,就会提醒我们,并在我们身上扩大起来。每当人们认为有必要记住某些东西的时候,流血、刑罚、牺牲就总是不可避免。最可怕的供奉和牺牲(供奉初生子就是这类),最可恨的刑罚(比如阉割),一切宗教祭典中的最残酷的礼仪(所有宗教从其根本上说都是残酷的体系)——所有这一切都起源于那种本能,而这样的起源却在痛苦中表明了什么是记忆法的最有效的辅助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禁欲苦行亦属于这个范围,即某些理念应当不可磨灭地、无时不在地、不可忘却地“固定”下来,其目的是通过这些“固定的理念”达到对所有神经系统和智能系统的催眠,而禁欲苦行的程序和生活方式就是使这些理念脱离与所有其他理念的竞争,就是使它们“不再被忘却”。人类的“记忆”越差,禁欲苦行的习俗就越可怕;严酷的刑法曾特别给出一个标准,即人类需要何等努力才能胜利地克服遗忘性,并且为了服从暂时的情感和欲望还要把社会公共生活的一些基本要求保存到今天。我们德国人肯定不会把自己看作一个特别冷酷的民族,更不会把自己看成特别随便和浑浑噩噩的民族,但是,只要看看我们古老的惩罚条例,我们就会发现,为了培养一个“思想家的民族”,人们为此付出了何等的努力(我要说的这个欧洲的民族,它在今天具备最多的仍然是信任、严厉、恬淡寡欲和求实,这个民族以这种特性才享有权利,培养各式各样的欧洲官员)。德国人为了控制粗俗的本能和野蛮的愚笨,曾经用可怕的方法来加强记忆——想一想德国古老的刑罚吧,比如石刑(传说是用石磨砸罪犯的头),比如车刑(这是德国天才在刑罚王国中特有的发明和专长),比如向罪犯投掷梭镖,让马匹拉裂或踏碎犯人(“五马分尸”),把犯人投入油锅或酒桶(甚至在十四和十五世纪还用此刑罚),常用的剥皮(“切皮带”),胸前割肉,还有给罪犯抹上蜂蜜,放在炽热的太阳下让苍蝇叮咬。借助这样的情景和过程,人们终于记住了五六个“我不要”之类的规定,并为此许下诺言,这样才能生活在优越的社会中——确实如此!依靠这种记忆方式,人们最终走向了“理性”!啊!理性,是严厉,是控制感情,是一切叫作反复思考的灰暗的东西,是人的一切特权和珍品,但它们的代价是多么昂贵!在一切“善的事物”的根据上,有多少鲜血和恐怖!……

然而,那些其他的“灰暗的东西”,犯罪的意识,全部“内疚”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的?现在我们回到我们的道德谱系学家这个题目上。是再唠叨一遍,还是我根本没有说过?他们毫无用处。他们目光短浅,有的只是“现代的”经验;他们没有知识,没有认识历史的意愿;他们还缺少历史的本能,这是这里必备的“第二种洞察力”,尽管如此,他们还研究道德史,其结果必然是廉价的,并与真实不相符合。迄今为止的道德谱系学家甚至还未做过这样的梦?比如,那个主要的道德概念“罪孽”起源于“欠债”这个非常物质的概念;惩罚作为报应已经完全脱离意志自由或非意志自由这个前提——这点是到了需要高级阶段的人性化程度时才发展起来的。这时“人”这个动物开始区分“故意的”“过失的”“偶然的”“负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等概念及其对立面,并且在量刑时考虑这些区别。那个现在非常普遍却又似乎非常自然、非常必然的想法,“罪犯理应受到惩罚,因为他原本可以不犯罪”的想法,不得不承担了对地球上是如何形成公正这个问题的解释,它在事实上是一个迟到的却又是人的判断和推理的精致的形式;谁把这个想法推前到人类之初,谁就粗暴地歪曲了古人的心理。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并没有刑罚,也就是说,因为人让肇事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不只是在惩罚罪人的前提下让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更像现在的家长教训自己的孩子,这是因为遭受损失而恼怒于闯祸者,但是,这种恼怒是受到限制的,并且由于这种想法而得到缓解,即任何损失都可以在某个地方有其等价物,而且确实会得到补偿,甚至闯祸者的疼痛也可以当作补偿。这种古老的、根深蒂固的、今天或许无法铲除的损失与疼痛相等的想法是如何获得其权威的?我已经猜到了:它来自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与一般的“权利主体”的存在同样的古老,而且还可以把它追溯到买、卖、交换、商业和交通的基本形式那里。

如同人们在经过先前的观察以后所期待的那样,提起这些契约关系总会引起对创造和认可这些契约关系的古人的各式各样的质疑和抵触情绪。正是在这里发生许诺;正是在这里涉及让许诺者记住诺言的问题;正是在这里允许人们猜疑,发现了严厉、残酷和痛苦。债务人为了让人相信自己还债的许诺,为了保证自己许诺的诚恳和神圣,为了使自己牢记还债是自己的职责、是对自己良心的责任,在自己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契约把自己尚且“占有”的其他东西,还能支配的物品抵押给债权人,比如,他的身体、他的妻子、他的自由,或者他的生命(在某些宗教虔诚的前提下,债务人甚至还抵押他的极乐、他的灵魂拯救,乃至他在墓地的安宁——在埃及就是这样,债权人甚至不让债务人在墓地得到安宁,而埃及人无论如何是注重自己的安宁的)。具体地说,债权人可以任意侮辱和折磨债务人的躯体。比如,从债务人身上割下与债务数额大致相等的肉——从前到处都有产生于这种观点并对人体四肢和各个部位加以精确的、可怕的却又合法的估价。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中无论割下多少肉,都是一样的,“si plus minnsre secuerunl,ne frande esto”[无论割多割少,都无异于欺诈],我认为这已经是一个进步,是更自由、更大度、更罗马化的法律的证明。现在,让我们弄清这种全部补偿形式的逻辑,这个逻辑是很古怪的。等价偿还的实现,不是用财物直接赔偿损失(不是用金钱、地产或其他财产来偿还),而是让债权人得到一种愉悦来作为还债和弥补——这种愉悦就是债权人可以肆无忌惮地向无权的人行使权威,就是“从作恶中得到享乐”的纵欲放荡,就是在强暴中获得的满足,债权人的社会地位越是低下和卑贱,他就越是过高地看待这样的满足,他很容易把它看作最可口的食物,甚至把它看作预先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由于如此“惩罚”债务人,债权人就分享了主人权利;他终于体验了这种崇高的感觉:可以蔑视和虐待一个“低于自己”的存在者,如果真正的刑事权利、刑罚执行业已转交给“上级部门”,他至少可以目睹对债务人的蔑视和虐待。这就是说,偿还就存在于有残酷性要求的禁令和权利之中。

在义务与权利这个领域,产生了道德概念的世界,“罪孽”“良心”“职责”“职责的神圣性”等,它们的萌芽与地球上所有大的事件一样,完全是用鲜血长时间浇灌而促成的。难道人们不可以补充说,那个道德概念世界根本上就从未失去过血腥和迫害的气味?(甚至老康德也不例外,他的“绝对命令”就散发着残酷的味道……)正是在这里,那个可怕的或许已经变得无法解决的“罪孽与苦难”的思想结第一次缠绕在一起。再问一遍:在何种情况下苦难可以弥补“罪孽”?如果制造苦难能产生最大的快乐,如果遭受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快可以与相对立的特别享受相交换,那么苦难就可以弥补“罪孽”,制造苦难就是一种真正的欢乐。正如所说,债权人对他的等级和社会地位越是不满,这种欢乐的价值就越高。上面所说是一种推测,因为这种隐秘的事情很难刨根问底,更何况这也是很尴尬的事;谁在这里唐突地塞进“复仇”的概念,谁就不是使这个观察简单易行,而是蒙蔽和遮挡了视线(复仇本身也正是追寻同一个问题:“制造苦难怎么可能是一种赔偿呢?”)。我觉得,使人反感的是驯服的家畜(我说的是现代人,我们自己)竭尽全力表现出来的谨慎乃至伪善,这要到何等程度才使这种残酷性等同于古人的狂欢,以至于他们的所有欢乐几乎都掺杂了药物;另一方面,古人产生的对残酷性的需求是多么幼稚,多么无辜,他们的“无关紧要的恶毒”(或者用斯宾诺莎的话说,是“妒忌的同情”)基本上被他们当作人的正常的特性。于是,它成了良心所真诚肯定的东西!对一个观察敏锐的人来说,他或许现在仍能感受许多这样的最古老、最彻底的人的欢乐。在《善与恶的彼岸》第117页及后页(更早一些的是在《曙光》第17、68和102页上),我就小心翼翼地指出,这种残酷性在不断地精神化和“神圣化”,并且贯穿了全部高等文明史(从某种重要意义上说,它甚至构成了高等文明史)。无论怎么说,人们都明白,在庆祝王侯的婚礼和大规模民间节日时不考虑处决、行刑或火刑,并非遥远的往事,那时所有上等人家都有供人任意发泄歹毒和残酷戏弄的存在者。(我们回想一下女公爵府邸中的唐·吉诃德的遭遇吧。我们今天读《唐·吉诃德》仍会感到舌头上的辛苦,甚至还有忍受折磨的感觉,因此,我们觉得这本书的作者及其同时代人是很陌生、很模糊不清的。而那个时代的人却把它当作最令人愉快的书,带着最好的心情去读它,甚至笑得无比开心。)目睹苦难令人快乐,制造苦难更让人快乐——这是一个严酷的命题,却又是一个古老的、有权威的、人性的——太人性的主题,或许猴子们也会赞同这个主题。因为有人说,猴子在设想这些奇特的残酷手法方面业已向人作了充分的预告,并且进行了“表演”。没有残酷性就没有节日,这就是最古老、最长久的人类史给出的教诲——就是在刑罚方面也有如此之多的喜庆!

附带地说,我阐述这些思想绝没有想帮助我们的悲观主义者,重新往他们那架跑调的、嘎吱作响的、厌倦生命的磨盘里加水的意思;恰恰相反,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在人类还不知对他们的残酷性感到羞愧的时代,地球上的生活要比存在着悲观主义者的现代愉快一些。人在他人面前的羞愧感业已成长起来,与之相伴的是人类头上的天空越来越阴暗。疲倦的悲凉目光,对生命之谜的怀疑,对厌恶人生的坚决否定——这些都不是人类最凶恶时代的标志,确切地说,它们是新近才出现的沼泽地植物,如果存在沼泽的话,它们属于沼泽——我指的是病态的温情化和道德化,因此之故,“人”这种动物最终学会了对自己的所有本能感到羞耻。在成为“天使”的道路上(为的是在这里不用一个更严酷的字眼),人补益了自己败坏的胃和厚舌苔的舌头,他由此不仅厌恶这种动物的快乐和单纯,而且对生命本身也无兴致。有时他独自一人还捂住鼻子,对依诺森三世教皇不加赞同地开列他所厌恶物品的目录(“不洁的生育,让人恶心的母体内的养育,业已坏了的人的生长所需的物品,可恨的恶臭,还有唾沫、小便、大便等分泌物”)。现在,苦难总是被当作反对存在的首要理由,是对存在提出的最大的疑问。这时我们最好回忆人们作出相反判断的时代,因为那时候的人不愿意因为没有制造苦难而感到遗憾,并且在苦难中看到了特殊的魔力和一种向往生活的真正诱惑。或许那个时候的疼痛不像现在这样厉害——这样说是为了安慰柔弱者,但是,一个给黑人(黑人在这里被当作史前人的代表)治疗过严重内脏疾病的医生至少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这种炎症会使身体最好的欧洲人几乎感到绝望,而对黑人来说却无所谓。(事实上,一俟有成千上万的人过分文明,人的忍痛能力的曲线就显得很特别,好像会突然下降。我个人毫不怀疑,与一个歇斯底里的、受过教育的女子在一夜间所受的疼痛相比,迄今为止为了获得科学答案而用仪器测量过的一切动物的痛苦,简直可以不屑一顾。)也许还允许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那种渴求残酷性的乐趣在根本上不需要完全消失,就如疼痛在今天越来越剧烈一样,它只需要某种细微化和敏感化,它在出台时必须用虚构的和心灵的语言加以演绎,并且用所谓无法想象的名称点缀一番,以使最温和伪善的良心不加怀疑(一个名称是“悲剧式的同情”,另一个名称是“怀旧的情绪”)。真正反对苦难的,并不是苦难本身,而是苦难的荒谬;但是,无论是把苦难诠释为一种完全秘密的拯救手段的耶稣,还是善于从旁观者或者苦难制造者方面去解说一切苦难的幼稚的古人,他们根本就不认为存在着这种荒谬的苦难。为了能够从世界中创造,或者确切地说,否定这种隐蔽的、尚未发现的、缺少证据的苦难,那时的人们几乎是被迫去发明诸神和处在高贵与低贱之间的存在者。简言之,这样的存在者在隐蔽中游荡,并在阴暗中观望,他们不会轻易地摆脱一场有趣的、痛苦的游戏。借助于这些发明,生命在那时和以后的年代总是被理解为创造物,被理解为证明自身和证明自己的“恶”的创造物;现在或许为此需要其他的辅助发明(譬如,把生命看作一个谜,看作认识论的问题)。“神所乐于见到的任何恶,都是被证明为有理由的”,史前的感情逻辑如是说。这仅仅是史前的逻辑?把诸神想象为残酷游戏的朋友——啊,这种亘古的表象在我们欧洲的人格化中延伸得有多久远!人们在这方面考虑一下加尔文和路德就足矣。除此之外,希腊人那时知道的只是把残酷的快乐敬奉给他们的诸神,而不是裨益于他们福祉的其他愉悦的供品,这点无论如何是肯定的。那么,你们如何相信荷马让他的诸神蔑视人的命运呢?特洛伊战争和类似的悲剧式的恐怖究竟有什么终极意义呢?毫无疑问,它们都被看作诸神的节日欢乐了,而这位诗人在这方面比其他人更像“神”,想必他也认为,这些都是节日欢乐了……后来的希腊道德哲学家所思考的,无非是上帝也注意道德的斗争、英雄主义和品德高尚者的自我修行:“赫拉克勒斯的职责”登台亮相,他本人知道自己负有这方面的职责;对这个善于表演的民族来说,没有目睹者的道德品行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个如此大胆、如此至关紧要的关于“自由意志”、关于人在善与恶中的绝对自发性的哲学发明,当时首先是针对欧洲的。它难道主要是为了这个表象创造理由吗,诸神对人、对人的道德品行的兴趣是永无完结的吗?在这个地球舞台上,理应从不缺少真正的新生事物和前所未闻的对立、纠纷和灾难;一个完全按照决定论所设想的世界或许对神是可以想象的,因而也很快让神感到厌倦了——作为诸神的朋友的哲学家,有充分的理由期望诸神不创造一个决定论的世界!全部古人类世界是一个在本质上公开的、一目了然的世界,它对“观众”满怀温情的眷顾;如果没有戏剧和节日,它就无法想象它的喜庆。正如所说,即使在实施重大刑罚时,也同样有许多节日的庆贺!……

现在继续进行我们的研究。正如我们业已看到的那样,罪孽感和个人责任感起源于最古老的最原始的人际关系,起源于买主和卖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这方面首先是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与人相比较的关系。人们尚未发现根本不存在这种关系的低级文明。制定价格、衡量价值、设想和交换等价物——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最先占据了人的原始思维,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思维。最古老的敏锐观察力就是在这里培养起来的,人的自豪的最初萌芽、人优越于其他动物的感觉,或许也同样诞生于此。我们的称谓“人”(manus)或许表达的正是这种自我感觉:人把自己称为衡量价值、评估和确认价值的存在物,是“自身就会计算的动物”。买与卖以及其心理活动,要比任何一种原始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团都古老,或者更确切地说,最初萌生的交换、契约、债务、权利、责任、协调等感觉由最不发达的个人权利的形式演变为最简单和最原始的公共社团(从与它相类似的社团而言),与此同时还形成了比较、衡量和计算权力的习惯。人们的目光业已注视了这一景观,他们坚持这种笨拙的、既步履蹒跚却又坚持与古人思维相同方向发展下去的特有的连续性,立即获得了这一伟大的普遍结论,“任何事物都有其价格;一切东西都可以买断”——这是正义的最古老、最纯朴的道德标准,是地球上一切“善良”“公道”“善的意志”“客观性”的开端。最初阶段的正义,就是在力量大致均等者中间通行的善的意志,他们相互容忍,通过协调又相互“理解”;而在涉及弱者时,他们之间则会在强迫弱者方面达到协调。

还是用史前时代的大量事实来比较(史前时代对所有时代都是存在的,或者有可能得到重演):社团与其成员也处于那种重要的基本关系之中,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人们生活在一个社团中,享受着这个社团的优越性(啊,这是什么样的优越性!我们今天还常常低估它),人们得到保护和防卫,生活在和平和信任之中,而且还无需担心遭受某些伤害和敌意,而社团以外的人,“不和平的人”,却要遭受伤害和敌意。一个德国人懂得,“Elend”(痛苦)的原始意义是什么——人们正是鉴于这些伤害和敌意才把自己抵押给社团,并且承担有关义务。在其他情况下将会怎样呢?人们可以预料,社团如果是受骗的债权人,它将尽自己的可能使自己得到回报。这里至少是指肇事者造成的直接损失;即使不计较这些损失,这个肇事者首先是一个“毁约者”,一个反对集体的毁约者和不守诺言的家伙,这还涉及他迄今一直分享的集体的财产和安闲。这个肇事者不仅没有偿还他所得到的优惠和预支,他还向他的债权人逞凶,因此,从现在起他不仅理所当然地失去了所有财产和优惠,而且他还更应该记住,这些财产的重要含义是什么。受到伤害的债权人,即社团,将会恼怒地把他推到蛮荒的、不受法律保护的状态中,而他在此以前一直得到庇护;他被放逐了,从此有可能受到任何方式的侵犯。这种“惩罚”不过是反映和表现了这一文明阶段对所憎恨的、不受保护的、被唾弃的敌人的正常态度,这样的敌人既失去了所有权利和保护,也失去了一切宽宥,这就是适用于不幸的被征服者(vae victis)的战争法和胜利庆贺!它是极其无情和残酷的——由此还解释了,战争本身(包括战争的祭礼)奉献的是各种形式的历史性的惩罚。

随着实力的增强,社团不再把个人的违法行为看得那么严重,因为对社团来说,违法行为不再像从前那样对整体的存在形成危险和颠覆;肇事者不再被当作“不安分分子”而被驱逐,公众的愤怒不允许像从前那样肆无忌惮地倾泻于他——确切地说,肇事者从此得到整体方面谨慎的保护,使他免受这种愤怒,尤其是直接被害人的愤怒的伤害。在这里首先是要缓和受到违法行为所伤害的人的愤怒,努力缩小事态,防止更大范围的乃至全面的参与和骚乱;试图找到相等价的东西,并调解全部交易(结构组合);尤其是要有越来越明确的意愿,即让任何罪行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得到抵偿,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把罪犯与其行为分离开来——这就是刑法在后来的发展中越来越彰显的过程。社团的实力和自我意识越增长,刑法就变得越温和;任何削弱和严重破坏刑法的行为,都会招致更加严厉的刑罚重新出台。“债权人”越是富有,他在一定程度上就越是人性化;他拥有的财富最后使他能承受任何伤害,而不受损失。这样一种社会的实力意识并非不可思议,即这个社会可以享受为了社会而存在的最高贵的奢华——它可以不惩罚它的伤害者。“我身体内的寄生虫与我究竟有什么关系?它或许还可以说话。让它们生活和繁殖吧!我依然是很强壮的!”……由于这种无关痛痒的态度和允许无力偿还者逃之夭夭,“一切都是可以偿还的,一切必须得到偿还”的正义就取消和终止了——如同地球上的一切善事一样,它的结束是自我扬弃。人们知道,这种自我扬弃为自己美其名曰:宽宥。很显然,宽宥已经是最有势力者的特权,或者说得好听一些,是他的权利的彼岸。

十一

这里否定的是在另外的土地上——在怨恨的基础上——新近出现的探讨追寻正义之起源的尝试。假如心理学家有兴趣从近处对怨恨作一番研究,那就先在他们的耳边说,这株植物在目前的无政府主义和反犹太主义的土壤中正长得枝繁叶茂,当然像以前一样,它总是在阴暗中长得茂盛,这就同那些青紫色的植物一样,只是气味不同。正如同物相生一样,看见在同一个范围重新出现以前经常发生的相同企图,是不足为奇的(试比较本书第30页)——这种企图就是在正义的名目下美化复仇,就好像正义基本上只是受害感情的一种延续一样,并且还用复仇使逆反情绪在以后受到完全普遍的尊重。对后一种情况,我似乎最少受到刺激,我甚至觉得,相关的全部生理学问题(与之有关的那种情绪的价值迄今以来被低估了)是一个功绩。我提醒读者注意的唯一情况,是这种怨恨精神本身,以及从这种怨恨中滋生的科学合理性的新的精致之处(它有利于仇恨、嫉妒、忌恨、猜疑、敌意、复仇等)。一俟涉及其他的情绪,这种“科学合理性”就会立即停止,并且发出满怀敌意的腔调,让位于偏见。在我看来,这些其他的情绪比那种逆反情绪具有更高的生理学价值,因而它们理所当然地受到科学的评估和称赞,这些情绪在根本上就是积极主动的情绪,如统治欲、占有欲等(参见欧根·杜林的《生命的价值》《哲学教程》及其他著作)。关于普遍的倾向就讲这些。有关杜林论述在逆反情感的土壤中寻找正义故土的具体言论,人们必须由于热爱真理的缘故采取截然相反的态度,用另外一句话来驳斥他,这句话是:正义精神占领的最后一块土地,就是逆反情感!如果正义的人对伤害他的人确实采取了正义的态度(不仅仅是冰冷、克制、疏远、无所谓的态度,正义始终是一种积极态度),如果高贵、清澈、深邃、温和的目光所具有的公正客观性不受蒙蔽,那么,这就是地球上一件最完美的杰作,它甚至是连聪明的人也不敢奢望的东西,人们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轻信于它。普遍的情况必定是:一定数量的挑衅、恶意、阿谀就足以使人们,甚至是最正直的人们,重视鲜血而忽视合理性。主动的、进攻的、侵犯的人总是比逆反的人大大地接近正义。因此,他完全没有必要以逆反心态的人的行为方式那样错误地、先入为主地评价他的客体。事实上,进攻型的人是更强壮、更勇敢、更高贵的人,因此,他们在任何时代从其自己方面都具有更自由的目光,更友善的良心。与此相反,人们业已猜测到了,真正发明了良心中的“内疚”的人是谁——怀有怨恨的人!最后,让我们回顾一下历史:法律的普遍应用以及地球上对法律的真正需求,究竟是在哪些范围呢?或许是在逆反的人们那里?不,根本不是。确切地说,是在积极的人们、强壮的人们、自发的人们和进攻的人们那里。这样一个说法会让一个所谓的鼓动家感到恼怒(他曾经自我表白说:“复仇学说犹如一根正义的红线贯穿我的一切工作和努力之中。”)——从历史上来看,恰恰是地球上的法律提出了针对逆反情绪的斗争,部分地动用了自己的权力而主动和积极地向它们宣战,从而遏制了逆反情绪的膨胀,强制性地达到一种平衡。凡是在伸张正义和维护正义的地方,人们都可以看到,强大的力量在涉及从属于它的弱小力量(无论它们是团体还是个人)方面,都想方设法地打消荒谬的怨恨怒气,它们或者是从复仇者的手中铲除怨恨的对象,或者是用打击和平与秩序的敌人的斗争来代替复仇,或者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发现和建议实施平衡,或者是把某些损失的等价物当作标准提出来,以使怨恨从此永远只适用于这个标准。然而,最高权威在反对占据优势的逆反而持续的愤恨情绪方面所采取的最关键步骤——一俟最高权威强大得有这种能力时,它在这方面总是一以贯之的——就是制定法律,强制性地解释哪些在它们的眼中是允许的、合法的,哪些是被禁止的、非法的。它在立法以后将把个人的或者全体社团的侵犯和为所欲为的行为视为对法律的亵渎,对最高权威本身的反抗,并对此加以处置,它将使其下属的情绪脱离违法行为最初造成的损失,而且使其长期地转向与一切复仇欲望相反的方向,因为复仇仅仅看见和承认被伤害者的观点。从此以后,眼睛将学会对行为作越来越非人格的评价,即使是被伤害人的眼睛也应如此(这就如前所述,到最后才能实现这点)。与此相应的是,从法律制定之日起就存在“合法”和“非法”(而不是像杜林先生所希望的那样,它们产生于伤害行为)。侈谈合法与非法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生命发生本质的作用而言,也就是说,只要在生命的基本功能中还有伤害、强奸、剥削、毁灭等行为发挥作用,没有这些特性就不可能想象生命,那么,伤害、强奸、剥削、毁灭等行为从其自身而言,自然就不是什么“非法的”。人们甚至还必须承认这样的思想:从最高的生物学观点来看,法律状态始终可能是一种特殊情况——部分原因在于它是对发自力量的真正生命意志的限制,使之把总体目的当作具体手段来服从;也就是说,法律状态是创造更大的力量单位的手段。如果把法律秩序设想为独立的和普遍的,那就不是把它当作力量综合体中的斗争手段,而是把它视为反对一切斗争的手段——这与杜林所宣传的任何意志都是同等的共产党人的论调正相符合,但这或许是一种敌视生命的原则,是对人的一种毁灭和分解,是对人的未来的谋杀,是通往虚无的秘密途径。

十二

关于刑罚的起源和目的,这里还应讲一句话——这是两个有区别或应该有区别的问题。遗憾的是,人们习惯地把它们混为一谈。在这种情况下,迄今为止的道德谱系学家怎样对待这个问题呢?他们的一贯做法是幼稚的。他们在刑罚中找出一个“目的”,比如复仇或者恐吓,然后轻易地把这个目的置于事情的开始,把它当作刑罚的起因……他们所做的就是这些。但是,这个“法律中的目的”最终应当用于法律发生史;确切地说,对各种各样的历史学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是经过努力而获得的,而且确实是理应获得的命题:一个事物的发生原因、功利性、实际上的应用,以及它的诸目的系统的排列是完完全全地区分开来的;有权有势的力量总是用新的观点重新解释某些现存的、通过各种各样方式形成的事物,重新占有它们,并改头换面地加以重新利用。有机世界中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征服和主宰,所有的征服和主宰都是重新解释和更正,这方面的“意义”和“目的”迄今为止必然都是模糊不清的,或者被完全抹掉了。即使有人非常清楚地理解一切生理器官的用处(甚至了解法律机制、社会风俗、政治习性、艺术形式或宗教礼仪的用途),他对有关事物的起源也会一无所知;这一说法对老派的人来说是不中听、不悦耳的,因为自古以来人们就相信自己业已理解的事物、形式、机制的可以证实的目的、用途及其产生原因,人们相信,眼睛生来就是为了观察的,手生来就是为了把握的。同样的,人们设想刑罚就是为了惩罚而发明的。但是,一切目的和一切可用性不过是一个趋向强权的意志战胜弱小力量的标志,而这个意志从其自身中显现了这一种功能的意义;因此,一个“物”、一个机构、一种风俗的全部历史,可能是不断地重新诠释和更正的持续连绵的链条,但这些诠释和更正本身并不需要内在的原因上的联系,它们是在一定情况下偶然形成的相互联结和相互更替。一个物、一种风俗、一个机构的“发展”,并不逊色于向着一个目标前进的过程,但却不是一个逻辑的、最快捷的、花费最少的人力和物力就可以达到目标的前进过程,而是或深或浅,或互相依赖,或互相独立的、自发演绎着的征服过程,其中包括连续不断的反抗,以自卫和逆动为目的的改变形式的企图,以及业已获得成功的逆动行为。形式是多变的,而“意义”的可变性更大。……甚至在一切组织的内部也无例外:伴随着总体的本质增长,各个单个机构的“意义”也在变化——在有些情况下,部分机构的消亡和数量的减少(比如通过消除中间环节)可能是力量增长和完善性的征兆。我要说的是:部分机构的无可用性、萎缩、退化、丧失乃至死亡也属于真正进步过程的条件;这个过程总是表现为向往更强大力量的意志和途径的形态,并且总是以牺牲无数弱小力量而得以实现的。这种“进步”的幅度甚至都是按照为这种进步作出牺牲的量来测量的。作为群体的人类,为了一个更强壮的人种作出牺牲——这或许是一种进步……我特别提出这种史学方法论的主要观点,主要是因为它在本质上比当前占统治地位的本能和时髦走得更远,它宁愿与现存的绝对的偶然性,甚至机械的无意义性协调一致,宁愿与在一切现存事物中发生的强权意志的理论协调一致。反对一切统治者和将会成为统治者的民主主义的特异反应和现代的否定主义(我为一件坏事发明一个坏词),业已逐渐地进入精神领域,最高的精神领域,并且好像一步步地渗透和可以渗透到最严谨、似乎最客观的科学中去;在我们看来,这种民主的特异反应和现代的否定主义战胜了全部生理学和生命学说。很显然,它们是通过偷换真正的主动性这个基本概念而使生理学和生命学说蒙受损失的。与此相反,人们在那种民主的特异反应的压力下,特别重视“适应”,这是一种第二等级的主动性,一种单纯的反应性,有人甚至把生命本身定义为对外在环境的越来越合乎目的的内在适应(赫伯特·斯宾塞)。这样一来,生命的本质——它的趋向强权的意志,就被曲解了;自发的、进攻的、干预的、重新解释、重新调整和塑造的力量——紧随其效用的就是“适应”——所具有的本质上的优越性,就被忽视了;有机体内部的最高级官能——生命的意志就是通过它们得以积极地和创造性地显现——所具有的主导作用,就被否定了。人们还记得赫胥黎批评斯宾塞的“行政虚无主义”的言论,但现在所涉及的问题比“行政问题”更重要……

十三

我们现在回到刑罚这个问题上。关于刑罚,人们必须区分它的双重性:一是刑罚的相对持久性,这就是习俗、法规、“周折”、一系列严格的诉讼程序;另一方面是它的多样性,这就是意义、目的,以及与诉讼程序的实施相联系的等待。依此类推,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进一步的设定,根据刚刚阐明的史学方法论的重要论点,诉讼本身是比它在刑罚方面的应用更为古老、更为早期的东西,后者是被塞给(早已存在,但在另一个意义上是多余的)诉讼程序而被赋予意义的。简而言之,情况并非像我们的幼稚的道德谱系学家和法律谱系学家迄今所认定的那样,他们全都把诉讼程序的发明设想成为了实施刑罚,这就像有人认为手的发明就是为了抓东西。刑罚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多样性和它的“意义”,“刑罚”这个概念在文明的晚期中(比如今天的欧洲),事实上根本不表现一个含义,而是凸显了“多种意义”的综合。迄今为止的一般刑罚史和关于刑罚各种不同用途的历史,最终都是一种统一方式的结晶,它很难被条分缕析。还必须强调的是,它根本不可能被加以定义。(现在不可能确切地说出,刑罚究竟是为了什么;所有以符号形式概括全部过程的概念都没有定义;可以加以定义的,只是没有历史的概念。)与此相反,早期的“多种意义”的综合显得可以分解和可以推演。人们还可以感受到,那时的综合中的各个因素是如何依据这个因素或那个因素压倒其他因素,并占据优势而改变它们的价值,重新调整它们的秩序的;在有些情况下,某一个因素(为了威慑的目的)甚至好像扬弃了所有其他因素。为了至少给出这样一个表象:刑罚的“意义”是多么不确定的、附属的、偶然的,同一个诉讼程序是如何被完全不同的意图所利用、解释和更正的。我在这里列出一个我从比较少的和偶然获得的资料中得到的图示:为了祛除伤害,阻止进一步伤害行动的刑罚;以任何一种形式(甚至是以感情补偿的方式)向受害者赔偿损失的刑罚;用刑罚来隔离破坏平衡的一方,以防止破坏行动的继续扩展;用刑罚来威慑那些决定和实施刑罚的人;用刑罚来抵消犯罪者以前一直所享受的优厚待遇(比如让罪犯做矿山劳役);用刑罚来淘汰蜕化分子(在有些情况下就像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那样,淘汰一个种族的旁系,这是维持一个纯粹种族的手段,或者是保证一种社会模式的方法)。刑罚是一种庆贺,也就是把刑罚当作对终于屈服的敌人的强暴和讥讽;刑罚是一种记忆方法,它对受惩罚的人是一种所谓的“改造”,对刑罚目击者也可加深记忆;刑罚是执政者要求犯人的一种赔偿,它保护肇事者免受过激的复仇行动的攻击;如果强壮的种族坚持复仇的自然状态,并要求把它当作自己的特权,那么,刑罚就是与复仇的自然状态的一种妥协;刑罚是对破坏和平、法律、规则和权威的敌人的宣战和战争规则,这个敌人被视为对社团的威胁,谁背弃了作为社团前提的契约,谁就是一个反叛者、叛徒和破坏和平的人,人们就会用战争交给他们的工具与他作斗争。

十四

这个图示肯定是不全面的,很显然,刑罚已被滥用于各个方面。于是,人们可以从中删除迄今仍被公众意识臆想为刑罚的最主要的用途——如今,由于各种原因,对刑罚的信念已经动摇,但刑罚恰恰在这个臆想的用途方面找到其最有力的支撑。人们称刑罚具有唤醒犯人的罪孽感的价值,并且在刑罚中寻找那种心灵反应的真正功能,这就是所谓“内疚”“良心谴责”。然而,人们却因此之故在今天依然弄错现实,曲解了心理学,将这种臆想用于人类最漫长的历史,即人类史前时期,岂不更荒唐!正是这些犯人和囚徒很少会感到真正的良心谴责,监狱、劳改场并不是这类蛀虫所喜欢的滋生地;所有严谨认真的观察家都同意这个看法,只是他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极不情愿、非常难受地说出这个判断的。总的说来,惩罚会使人坚强和冷酷,使人精力集中,加大了人的异化感受,增强了人的反抗能力。如果出现了刑罚损耗精力、引发可怜的软弱和自卑的情况,那么,这样的结果必定比以枯燥、阴沉的严厉为特征的一般刑罚效果更令人失望。但是,如果我们思考一下人类史前时期的数千年,就会毫不犹豫地得出这一判断:正是惩罚最有效地阻碍了罪孽感的发展,至少可以从受到惩罚施暴的牺牲者的角度来这样说。因此,我们不可以轻视,罪犯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在目睹司法程序以后不再感到他的行为和他的行为方式是耻辱的,因为他正是在司法机构的工作中看到同样的勾当,只不过是冠以美名,让人心安理得地去干,比如,刺探情报、巧设计谋、行贿、陷阱、警察和起诉官的狡猾而精细的工作技巧,以及彻头彻尾的、连情理都不能原谅的抢劫、强暴、辱骂、监禁、拷打、谋杀,这一切在刑罚的各种各样的方式中都表现了出来,但是却从未受到法官的指责和判决,而是具有了一定的意义和用途。“内疚”,我们这个世界上的最神秘、最有趣的植物,并不是从这块土地上生长起来的——事实上,法官们和执法者在漫长的时代里根本就未曾有与“罪犯们”打交道的意识,而是觉得在与一个惹是生非者打交道,在与一个无法推卸的厄运发生关系。而将要受到惩罚的人也觉得刑罚是一种厄运,他在这时只是觉得突然遇到某种无法预想的事件,就像遇到可怕的自然事件,或者像遇到一块从天而降、砸碎一切、无法与之抗争的岩石,他不再会有其他的“内心痛苦”。

十五

有一回,斯宾诺莎以一种尴尬的方式谈论意识(他的诠释者对此感到恼火,他们正全力以赴地歪曲他在这里的原意,比如库诺·费舍尔),这一天下午,不知什么样的回忆促使他追忆这个问题:著名的“良心谴责”在他本人身上究竟还有多少?斯宾诺莎把善与恶归为人类的幻想,并且针对那些亵渎者的言论而义愤地捍卫他的“自由的”上帝之尊严,那些亵渎者说什么,上帝是在反复考虑之后对一切发挥效用的(“这就意味着上帝屈服于命运,这确实是天大的荒谬”)。在斯宾诺莎看来,世界业已返回到内疚产生之前的那种纯朴无邪的状况之中。而良心谴责却因此变成了什么呢?他最终自言自语地说:“陪伴欢乐的对立面——悲伤的,是对过去某件事情的表象,这件事情的结局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伦理学》第三卷,Propos 18 Schol第Ⅰ、Ⅱ。)数千年来,受到惩罚的肇事者对他们“劣迹”的感觉与斯宾诺莎的看法完全一样,他们觉得,“这次的事情出乎预料地败露了”,而不是“我真不应该这么做”。他们接受惩罚,就像遇到疾病、不幸事故或者死亡一样,伴随那种虔诚的宿命观,不加任何反抗。比如,由于宿命论的影响,俄国人至今在对待生命方面比我们西方人更聪明。如果那时存在着对行动的一种批评,那就是批评行动的智慧。毫无疑问,我们首先必须在这种智慧的扩大化中,寻找刑罚的真正效用;还应该在记忆的延长化中,在决定今后更加谨慎、更加猜疑、更加诡秘地采取行动的意志中,在洞察人在很多方面经常是无能为力的观点中,在自我判断的逐渐改善中,寻找刑罚的效用。总的说来,惩罚对人和动物所起的作用就是扩大恐惧、促进智慧和抑制欲望。因此,惩罚使人顺从,但却不会使人变得“善良”——人们甚至有更多的理由说出善良的对立面。(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吃亏会让人变得聪明,也会让人变坏。幸运的是,吃亏经常让人变蠢。)

十六

本章我不再拐弯抹角,而是直截了当地论述我的关于“内疚”之起源的假设。这个假设听起来不舒服,将会使人长时间地苦苦思索,以致难以入睡。我认为内疚是一种重病,是人在经历那场最深刻的巨大变革中承受压力时所罹患的重病,这场变革使人最终陷入社会与和平的禁锢。这与水生动物的情况别无二致。当水生动物被迫要么成为陆地动物,要么种族灭绝的时候,这些业已幸运地适应了野蛮、战争、漂游、冒险的半野兽们就遇上如此境地——他们的一切本能一下子就贬值和“公开”了。它们从这时起就必须用脚走路,并且自己“驮着自己”,而在此之前它们的身体一直是由水来承载的。从这时起一个多么可怕的负担压在了它们身上!它们感到自己在最简单的事情上都是迟钝笨拙的,在这个崭新的、陌生的世界里,已经不再有过去的那种下意识的、可靠的制导驱动力——它们已被归结为思维、推演、计算、因果联系,和它们的“意识”及最可怜、最易犯错的器官。这些可怜的生物!我相信,在地球上还从未有过如此痛苦的感觉和如此不堪忍耐的难受——而在此时那些过去的本能仍在持续不断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顺从它们的意愿确实是十分困难和几乎不可能的,它们在关键的事情上必须给自己寻找新的、几乎是暗中的满足。一切不向外在倾泻的本能都转向内在——这就是我所说的人的内在化,于是,在人的身上滋生了后来被称之为人的“灵魂”的东西。全部内在世界本来就如同夹在两张皮之间那样薄,当人向外在倾泻受到阻碍的时候,它就向四面八方伸展,从而具有深度、广度和高度。那些被国家机构用来对付过去自由本能的、可憎的堡垒——刑罚首先就属于这些堡垒——打开了这条道路,使得野性未泯、自由自在的人的一切本能趋向倒退,转而对付人自己。仇恨、残暴、追逐、迫害、突袭、猎奇、毁灭之快感——所有这一切都转向拥有这些本能者自己。这就是“内疚”的起源。由于缺少外在的敌人和反抗,而且自己也被束缚在几近于窒息的狭窄空间和习俗的规矩中,人开始不耐烦地摧残自己、迫害自己、啃噬自己、吓唬自己、虐待自己,这就像一只野兽一样,人们想“驯服”它,而它自己却猛烈撞击着笼子的栏杆。人成了疲惫不堪的家伙,他因苦念自己的荒漠家园而备受折磨,他必须为自己创造冒险和牢房,必须过一种动荡不安、危机四伏的生活。这个傻瓜,这个充满渴望和绝望的囚徒成为“内疚”的发明人。然而,“内疚”带来了最严重、最可怕的疾病,人类至今还患有这种疾病,这就是人因为人而痛苦,人因为自己而痛苦。这是与野兽的过去完全决裂的结果,是突然跃进新的状态和生存条件的结果,也是向迄今一直作为人的力量、乐趣和威严之基础的过去本能进行宣战的结果。我们还应该立即补充一点:另一方面,由于出现了转向自己、反对自己的动物灵魂这个事实,在地球上就产生了崭新、深刻、神秘莫测、充满矛盾和前途无量的东西,地球的面貌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事实上,这里还需要虔诚的观众来为这场戏捧场,而由此开场的戏,其结局完全无法预料。这场戏太精彩、太神奇、太似是而非了,它不会在某一个可笑的星辰上那样微不足道、毫无反响地上演的,从此以后,人就沉迷于这些最没有希望却又最具有刺激的掷骰子的赌博中,这些是赫拉克利特的“大孩子”所玩耍的把戏,无论它叫宙斯还是叫偶然。人为自己制造了一种兴趣、一种紧张、一种期待,甚至是一种信心,就好像用这种游戏可以为自己预示和准备某些东西,就好像人不是目的,而只是一条道路、一个意外事件、一座桥梁、一个大的许诺……

十七

关于内疚起源的假设,首先是这样一个前提:那种变革不是渐进的、自愿的,也不表现为一个有机体的生长适应了新的条件,而是一种决裂、一次飞跃、一种强制、一种无法回避的厄运,既无法与之抗争,也不可能怨恨于它。其次,把与生俱来的无拘无束的民众塞进一个固定的形式之中,其开端是一种暴力行动,其结局也将是所谓的暴力行动。因此,最早的“国家”是作为一种可怕的专制,一架肆无忌惮、残酷镇压的机器而问世和持续下来的,以至于民众和半野兽们最终不仅被彻头彻尾地蹂躏和驯服了,而且被塑造成型了。我使用了“国家”这个字眼,我的意思在这里是不言而喻的:一群黄头发的强盗,一个由征服者和主人构成的种族,为了战争,他们被组织起来,并且有组织的力量;他们不加顾忌地把魔爪伸向那些在数量上或许占有优势,然而却没有组织形态、四处漫游的人民。“国家”就是这样在地球上兴起的。我认为,国家开始于“契约”的幻想业已祛除了。谁能够发号施令,谁就是天生的“主人”,谁就在日常活动和行为举止上是强权的,这样的人要契约作何用处!人们无法预测这样的人,他们的出现就像命运一样,没有原因,没有理性,没有顾虑,没有借口;他们的到来如同闪电一般,太可怕,太突然,太使人信服,太“非同寻常”,甚至于都不能仇恨他们。他们的活动是一种本能的创造形式、推行形式,他们是现存的最不自觉、最无意识的艺术家。简单地说,凡是他们出现的地方,就有新东西,就有一个活生生的统治结构,这个结构中的各个部分和功能相互区分却又相互关联,任何东西首先必须对整体具有一种“意义”,否则就决不会在这个结构中找到自己的位子。这些天生的组织家们,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罪恶,什么是责任,什么是顾忌;驱使他们的,是那种可怕的艺术家的个人主义,它看上去就像矿石一样,善于在“产品”中永恒地证实自己,这就同母亲通过自己的孩子们来证明自身一样。他们当然不是那些滋生“内疚”的人,这点从一开始就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假如没有他们,就不会滋生出这可憎的肿瘤,假如没有他们的铁蹄践踏和艺术家的专制,就可能从这个世界中,至少在我们的视野内创造无限的自由,并使自由能够潜在于世,这样就不会有“内疚”。我们已经明白,这种被迫潜匿的自由本能,这种被挤压回去的、返回内在的、最终只有向自身发泄的自由本能,只有它才是内疚的滋生地。

十八

由于这种现象从一开始就是丑陋和痛苦的,所以,人们应当避免自己不假思索地藐视这种整体现象。从根本上说,它甚至是这样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专制的艺术家们和组织家们那里使其工作变得更加伟大,并且建立了国家,但它在这里是内向的、软弱的、渺小的、倒退的,用歌德的话说,是处在“心胸的迷宫”之中。它为自己创造了内疚,建立了否定的理念,这就是那种自由的本能(用我的话说,这是强权意志)。这种力量的造型和施暴的本质所释放的质料,只能是人自己,是人自己的全部的动物过去,而不是在那种更伟大、更引人注意的现象中的其他人。那么,这就不仅仅是隐秘的自我折磨,艺术家们的残忍,并且还是把自己当作一种忍受痛苦、艰苦抗争的质料而用条条框框加以束缚的嗜好,是乐于给自己打上意志、批判、矛盾、蔑视、强制等印记的乐趣,是自愿地把自己的灵魂一分为二的阴森可怕却又饶有兴趣的工作。这个工作只是从制造痛苦的兴趣中给自己制造痛苦。最后,人们业已猜测到了,这样的全部主动的“内疚”是理念和幻想事件的温床,它还孕育了许许多多新奇陌生的美丽和肯定,或许确实首先孕育了美丽……假如美的对立面本身首先不被意识到,假如丑不先对自己说“我是丑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美”呢?根据这个暗示,这个谜至少是可以解开的,因为在这些矛盾的概念中,如无私、否定自我、牺牲自我等,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暗示了一种观念、一种美。我不怀疑,人们从此以后明白了,没有自我、否定自我、牺牲自我的人所感受的嗜好是什么样的。这种嗜好属于残忍。关于“无私”作为一种道德价值的起源和滋生这种价值的土壤之界定,我在本节就讲这些,正是内疚和自我虐待的意志为无私的价值观提供了先决条件。

十九

毋庸置疑,内疚是一种疾病,但是,它又是一种如同妊娠的疾病。现在我们寻找这种疾病到达其最可怕、最极端的条件。我们将会看到,究竟是什么促使其进入这个世界的。这还需要详细的叙述,因此,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我们先前的观点。人们长时间来所津津乐道的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司法关系,现在再一次以一种引起历史性的关注和思考的方式被解释为一种我们现代人或许完全不会理解的关系,即现代人与其祖先的关系。在原始的种族群体内部——我说的是远古时代——每一代人都对其祖先,尤其是最早的种族建立者承担法律责任(这绝对不是一种简单的感情联系,人们不会毫无根据地否认人类长时期存在以来的这种感情联系)。这里主要是这种信仰,人们相信种族只有通过祖先的牺牲和功绩才得以延续,因此人们应当用牺牲和功绩来回报祖先。人们甚至进而承认这样一种仍在持续增长的债务,这就是祖先们在其强大精神的继续存在中,从未停止从自己方面向他们的种族提供新的优惠和作出新的预支。这是无偿的吗?对任何原始的和“灵魂贫困的”时代来说,都不存在“无偿”。人们能够回报给他们什么呢?供奉(刚开始出于最愚蠢的理解,供奉食品)、庆贺、教堂、礼仪,主要是服从,都是对祖先的回报,因为所有习俗都来自祖先的业绩,因而也是祖先的规章和命令。人们能否一次还清这笔债务呢?这个疑问不仅遗留至今,而且还在延续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还强迫人们偿还大批债务,甚至是用巨额代价向“债权人”还债(比如,臭名昭著的供奉初生子,无论怎样,这是鲜血,人的鲜血啊)。按照这种逻辑,对祖先及其权势的畏惧和拖欠祖先的债务之意识就必然随着种族本身权势的增加而增加,种族本身越是获胜、独立、受人尊敬和让人敬仰,这种畏惧和意识就越多。相反的情况却从未有过!种族的每一步减弱,每一次不幸事件,每一个蜕化和即将解体的标志,总是减少对其开创者之精神的畏惧,削弱对其祖先的才智、预见和影响力的想象。如果人们考虑这种粗浅的逻辑,其最后结果就是:不断增长的畏惧最终必将把最强大种族的祖先幻想为巨兽怪物,并把他们推回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不可思议的神化境地;祖先最后就必然地变成了神。这点或许正是诸神的起源,也就是说,神起源于畏惧!……如果有谁认为有必要补充一句,“神也起源于孝敬”,那么,这很难为人类最漫长的时期,即人类的远古时期所证明。这自然更难为人类的中期所证明,高贵的种族正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他们在事实上已经连本带息地还清了他们的创始者、祖先(英雄、诸神)的一切债务,他们的身上在此期间已经彰显了祖先的品质,高贵的品质。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诸神的贵族化和高尚化(这当然绝对不是“神圣化”)。现在,我们要把负债意识的全部过程阐述完毕。

二十

正像历史所教诲的那样,拖欠神灵债务的意识在“部落”这种血缘组织形式衰落以后,也绝对没有结束;正如人类从种族——贵族那里继承了“好与坏”的概念(还包括他们的基本心理倾向和等级秩序观念)一样,人类也以同样的方式在继承了种族上帝和部落上帝观的同时,另外还获得了无法偿还之债务的压力和要求清理偿还债务的遗产。(广大的奴隶和农奴阶层由于受到强制,由于屈服和模仿而适应了其主人们的神灵崇拜;他们打通了渠道,然后,这种遗产从他们那里流向了四面八方。)这种拖欠神灵债务的感觉,数千年来一直在持续不断地增长,并且是随着神灵概念和神灵感受的增长而增长,从而进入了高潮。(部落之间的斗争、胜利、互相和解、互相融合的全部历史,以及一切民族在每一次大的种族融合中的最终秩序排列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全都反映在杂乱无章的诸神起源说之中,反映在有关他们的斗争、胜利、和解的传说之中;向着天下一统帝国的前进,也总是向着宇宙诸神的前进,而专制政体及其独立不羁的贵族的征服活动,又总是为某种一神教开辟道路。)基督教的上帝是迄今为止业已达到的最高神灵,他的出现当然也使负债感情之最出现在地球上。假如我们确实进入了逆向运动之中,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从不可阻挡的基督教信仰的衰退中得出这个结论:人类的负债意识现在已经明显地减弱了。人们不可否认这样一种前景:无神论的全面和最终的胜利或许会把人类从其对祖先、对第一起因(causa prima)的全部负债感情中解脱出来。无神论和第二次无辜的形式是相辅相成的。

二十一

关于“罪孽”“职责”等概念与宗教设定之间的联系,暂且就粗略地讲这些。我在这里有意不提这些概念的道德化问题(这将会把这些概念推入良心领域,确切地说,会使负疚的概念与上帝概念缠绕在一起),而且在上一节结尾时甚至还说,根本就不存在这种道德化。因此,在这些概念的前提,即对我们的“债权人”——上帝的信仰崩溃以后,对这些概念的探讨似乎理所当然地结束了。然而可怕的是,事实与此不相符合。随着罪孽、职责等概念的道德化,随着把它们推入内疚领域,就确实产生了企图逆转上述的发展方向,至少是让它停顿下来的尝试。现在恰恰应当悲观地封闭那种企图一劳永逸地偿还债务的前景,现在应当让那目光无望地反复注视那种绝对不可能性,现在还应当使“罪孽”“职责”等概念转回去。那对准谁呢?毫无疑问,首先应当对准“债务人”,因为在他身上内疚已经根深蒂固,不断扩展,并且伸向一切广度和深度,最终他形成了无法偿还债务、无法赎罪的非偿还性的思想(即“永恒的惩罚”的思想)。不过,矛头最终还是指向了“债权人”,因为人们在这时会联想到人的始因、人类的始初和现在受到诅咒的人类祖先(“亚当”“原罪”“非自由意志”),或许还会联想到曾经孕育了人,而现在却充斥了恶的原则的自然(“诅咒自然”)和毫无价值的一般存在(虚无主义的脱离存在,要求进入虚无,或者要求进入存在的对立面、其他方式的存在、佛教或相类似的境界),以至于我们突然面对既自相矛盾又令人可怕的解决办法,而备受折磨的人类却因此找到了暂时的宽慰,这个解决办法就是基督教的绝招:上帝为了人的债务而牺牲自己,上帝让自身偿还自己的债务,唯有上帝能够偿还人本身无法偿还的债务——债权人为了自己的债务人而牺牲自己,这是出于爱(这令人相信吗?),还是出于爱自己的债务人……

二十二

人们或许已经猜到,伴随着这一切和在这一切事情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种自我戕害的意志,那种倒退的残酷性,它来自在内心作祟、恐惧使其返归自身的动物人,它还来自为了驯服的目的而被禁锢在“国家”中的人,这样的人在其制造疼痛的意愿之自然出路被堵塞之后,为了给自身制造疼痛而发明了内疚。这种怀有内疚的人紧紧抓住了宗教的假定,从而使其自我折磨发展到令人发指、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他而言,拖欠上帝的债务之想法已经变成刑具。他在“上帝”身上发现和抓住与他自己真正的、不可消除的动物本能相对立的东西,并且把这种动物本能曲解为拖欠上帝的债务(看作对“主”,对“父”,对造物主和世界始因的敌视、反抗和反叛),他让自己横跨在“上帝”和“魔鬼”的对立之中,他对自己、对自然、对自己本质的质朴性和事实性加以否定,但是对产生于自己的东西却加以肯定,把它们视为存在的、生动的、现实的,视为上帝、上帝的神圣性、上帝的审判、上帝的处决,甚至还视为彼岸、永恒、无休无止的磨难、地狱、无边无际的惩罚和罪孽。这是发生在残酷心灵中的一种绝无仅有的意志错乱。这样一种人的意志,认为人是有罪的和可鄙的,甚至是不可救赎的;这种意志设想人理应受到惩罚,而惩罚决不可能与罪孽相等;这种意志把惩罚与罪孽的问题当作影响和毒化事物的最基本原因,以此来一劳永逸地堵住脱离这个“固执理念”迷宫的出路;这种意志企图建立“神圣上帝”的理念,以便确证人在上帝面前的一文不值。噢,这些神经错乱的可怜虫!如果有人稍稍阻碍他们的野兽行为,稀奇古怪的想法就会纷至沓来,他们的违背本性、他们的荒唐和他们的兽性思想也就立即发作出来!……所有这一切都非常有意思,不过也具有一种黑色的、忧郁的、让人神经紧张的悲哀,以至于人们不得不强制自己不去长时间地观察这些深渊。毋庸置疑,这是一种疾病,是一种迄今还在人身上作祟的最可怕的疾病。谁还能够听见这些东西(人们今天对此也不屑一顾!),这就像在遭受折磨和充斥荒谬的夜里响起的爱情呼叫一样,这是一种极度渴求、心醉神迷的呼叫,是在情爱中寻求解脱的呼叫,但这种呼叫很快就远逝了,人们很快又被一种不可克服的恐惧所控制……在人身上有如此之多的可怕东西!……长期以来,地球就是一座疯人院!

二十三

这一切已经足以说明“神圣上帝”的起源。有关诸神的设想本身并不必然会导致这种幻想的拙劣化。但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无法让自己回忆起这种幻想。在过去的几千年,欧洲人除了熟悉人的自戕自残以外,还有什么更高尚的臆造上帝的方式呢?幸运的是,人们还可以瞥一眼希腊的诸神,他们是高贵和自立人格的反映,在那里,人们心目中的动物也被神圣化了,而不再是自我撕咬、自我发怒了!希腊人在漫长的时间里侍奉他们自己的上帝们,正是为了使自己的身躯离开“内疚”,正是为了能够让自己的自由心灵快乐下去;也就是说,用与基督教相反的知性去利用神。这些出类拔萃、英勇无比的家伙,他们在这方面走得太远了;对他们来说,荷马史诗中的宙斯在这里才是真正的权威,并能使他们明白,他们做得过于轻率了。在谈到埃癸斯托斯(2)事件时——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事件,这位诗人吟诵道:

真奇怪,这些凡人大肆责怪神!

他们误以为,恶只来自我们的神;

然而,正是他们自己的无知;

让他们命运多舛、痛苦不幸。

然而,人们在这里听见和看见的是,这位奥林匹亚的观众和法官并没有因此怨恨人们,也没有把他们想得很恶。他在看到人们的胡作非为时,认为“他们真愚蠢”。“愚蠢”“无理”,少许“神经错乱”,这些都是希腊人在最强盛、最勇敢的时代允许自己所犯的错误,也是许多祸患和厄运的原因。愚蠢,而不是罪孽!你们弄懂了吗?……不过,神经错乱亦是一个问题。“神经错乱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是出身高贵、生活幸福、教育良好、地位显赫、品德高尚的人,怎么会患有神经错乱的毛病呢?”——数百年来,高贵的希腊人一旦遇到他们中的一员用那些无法理解的恐怖和罪孽玷污自己的时候,他们总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最后,他们会摇着头说:“他肯定是受了某个神的迷惑。”这是典型的希腊式的遁辞。那时,诸神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人,甚至为人的恶劣行径作辩护,诸神变成了恶的原因。那时,希腊人不承担惩罚,而是装腔作势承担过失……

二十四

显而易见,我是用三个悬而未决的疑问来结束这一章的。有人或许会问我:“这里究竟是确立了一种理念,还是毁灭了一种理念?”……但是,你们究竟有没有完完全全地问问自己,在地球上建立任何一个理念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歪曲和误解了多少现实?有多少谎言被神圣化?有多少良心被搅乱?又有多少“神”被牺牲?每当建立一个神圣物,就必定会毁灭另一个神圣物,这是一个规律。谁能向我说出这个规律失灵的情况!我们现代人是数千年积淀下来的良心解剖和动物式的庸人自扰的继承者,我们在这方面有着漫长时间的磨炼,或许还有某些艺术才能,至少在这里拥有娴熟的技巧和习惯的口味。人们用“邪恶的目光”来观察自己天然嗜好的时间太久远了,以至于天然嗜好最终与“内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扭转这种趋向的企图,从其自身来看是可能的。但是,谁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去做这件事?这就是说,谁强大到能够把非自然的本性——诸如一切向往彼岸世界的奢望,违背感官知觉,违背本能,违背自然,违背动物本能,一语概之,迄今为止的一切敌视生命、诋毁尘世的理念——与内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呢?今天,这样的期望和要求又可以寄托在谁的身上呢?寄希望于善良的人们?有人正是利用他们来反对人自己,而那些无聊的、散淡的、缺乏斗志的、虚荣的、狂热的、疲惫的人们也同样被人所利用。又有什么东西可以与那种人们对待自身的严厉和尊重相提并论呢?它使人们体悟到,使人受辱越深的东西,人与之相分离得就越彻底。反过来说,一俟我们的行动与整个世界相一致,一俟我们让自己与整个世界“共同行动”,那么,全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真诚友爱!……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一些不可能在这个时代所产生的精神,它们是受到战争和胜利所激励的精神,这种精神需要征服、冒险、危险乃至痛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习惯于凛冽的高山空气、冬日里的漫步、各式各样的严寒和山川;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一种高明的凶狠,一种最自信的认识勇气,而这种认识属于极其健壮的范畴,总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的正是这种伟岸的健壮!……今天,难道还有这样的健壮吗?但是,在某个时候,在一个比我们这个腐朽的、自我怀疑的现代更加强大的时代,这个救世主一定会到来——这是一个拥有博大的爱和气度恢宏的人,这是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刻都在推动前进的创造精神。但是,他的孤寂却被人误解为逃离了现实;他的孤寂只是在现实中的投身、融入、深化,一旦他离开现实,重见光明,他就会把拯救完全彻底地送给现实,就是说,把现实从迄今为止的一切理念对它的诅咒中解救出来。这个未来的人,这个将把我们从先前理念拯救出来的人,将会把我们从这些理念中派生的东西中、从无限的憎恶中、从虚无的意志中、从虚无主义中解救出来。敲响正午的钟声和重大决策的钟声,让意志重新自由,让地球重新拥有自己的目标,让人重新获得希望!这是一位反基督主义者和反虚无主义者,这是一位打败上帝和虚无的胜利者——他必定有一天会到来。

二十五

我还应当说些什么?够了!够了!我在这里应当做的,只是沉默,否则,我就是侵犯了另一个人的权利,这个人比我更年轻、更“未来”、更强壮。这个人只能是查拉图斯特拉,无神论者查拉图斯特拉。

* * *

(1) 尼采在此处所引该书的出版详细信息已不可考,下文同。

(2) 这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人物,请参见《希腊罗马神话词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