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

大清律例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清朝初入关时,沿用明律,至顺治三年(1646)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后经康熙、雍正两代屡次增订,乾隆时重修,对原有律令逐条考证,于乾隆五年(1740)编成《大清律例》。该法典从开始修律到最终完成历时近百年,是清朝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篇目分为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7篇,47卷,包括律436条,律后附有例1409条。

清朝通典

《清朝通典》是记清前中期典制沿革的政书,原名《皇朝通典》,简称 《清通典》。清嵇璜、刘墉(均见“清朝文献通考”)等奉敕编纂。书成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有清武英殿本、光绪间浙江书局本、《万有文库》“十通”合刻附索引本等。本书100卷,9典。1、《食货典》,17卷,田制、水利、赋税、户口丁中、钱币、漕运、盐法、轻重、市籴、蠲赈; 2、《选举典》,5卷,选举制、考绩; 3、《职官典》,18卷,历代...

安南奏议

安南奏议,一卷,不着撰者姓氏。所载为嘉靖时兵部尚书张瓒等会题疏稿及前后所奉诏旨。

大明律集解附例

明代人高举撰写。共30卷。汇编《大明律》、《问刑条例》等诸例,并对《大明律》进行了注释。清光绪三十四年法律馆刻本

包孝肃奏议

一题《孝肃包公奏议》。北宋包丞撰。10卷。治平二年(1065)由包拯门人张田编次。分应诏、致君、任相、择官等30门,凡171篇,多是针对时政提出的主张和建议,是包拯思想的集中体现。体现其政治思想的有《仁宗皇帝开天章阁亲制策问》之对策、《七事》、《论大臣形迹》、《论冗官财用》、《论取士》等篇,针对时弊,切中要害。而《论诏令数改易》、《请绝内降》等篇集中反映其法律思想,提出了“法存画一,国有常格”,方...

盖庐

湖北江陵张家山西汉早期墓葬所出竹简中,有一篇题为《盖庐》的古代佚文,原文用隶书抄写,现经整理,可恢复原貌。全文采用问答形式,由“盖庐”提问,“申青”回答,内容属兵阴阳家的学说。“盖庐”即吴王阖间,“申青”即伍子青,楚人,其父兄为楚王所害,投奔吴国,封于申,故称“申青”。《史记·吴太伯世家》云:“王阖庐元年,举伍子青为行人而与谋国事。”吴王阖间正是在伍子青的辅助下,励精图治,称雄一时。《史记·伍子青...

备倭记

明代卜大同撰。全书共2卷。上卷分制置、方画、将领、士卒、烽堠、险要、战舸、边储8篇;下卷分奏牍、策议2篇。作者卜大同,字吉夫,秀水(今嘉兴)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曾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布政司参议、福建巡海副使。此书即其在福建任事讲求备倭之术而作。

孙子略解

一题《魏武帝注孙子》、《曹注孙子》。现存最早的注解《孙子》的书。撰者曹操。此书版本甚多,除单行本、合刻本外,还有曹萧注、曹杜注、五家注、十家注等集注本。存世主要版本有:《平津馆丛书》影宋《孙吴司马法》本,明刊《武经七书》25卷本;《孙子吴子》5卷合刻本,《广汉魏丛书》本,王念孙校抄本,左枢笺注本等。以《平津馆丛书》影宋本最为流行。《十家注》系统各本中亦存其注。曹操“博览群书”,又有“御军三十年”的...

太公兵法

一卷。旧本题周吕望撰。此书首见于《隋书·经籍志》著录,为二卷。考此书内容,首列“天阵”、“地阵”、“人阵”之名,其说出 《六韬》。而“风”、“云”、“日”、“星”等占,皆以七言诗句为歌诀。可知书出《六韬》之后,也不类先秦古书,伪题吕望之名以取重耳。又《隋志》著录《太公三宫兵法》、《太公金匮》、《太公书禁忌立成集》、《太公杂兵书》,两《唐志》著录《太公阴谋三十六用》等等不胜繁举,可为明证。此书出于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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