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基本功 · 第一章 選詞
一 選詞的原則:聽得懂是關鍵
用詞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用哪種類型的詞的問題,也就是用詞的基本原則問題;一個是用哪個詞的問題,也就是基本原則的實際運用問題。
用哪種類型的詞的問題,答案很簡單:要按照大家共同一致的習慣使用大家都懂得的詞。
每個詞表示一定的意義,有一定的用法。這意義和用法都是基於使用同一種語言的人多少年來的共同一致的習慣形成的。按照這種習慣來用詞,大家都懂;不按照這種習慣,大家就不懂,或是不易懂。高爾基說,讀者「有權利要求作家用最豐富的、靈活的語言的普通字眼對他們說話」。這可以說是用詞的基本原則。
怎麼知道某個詞是不是大家都懂得的詞呢?最有效的檢查方法是看一看口語裡和按照口語寫得好的作品裡是否常用這個詞。常用的一定是大家都懂得的詞;不常用的一定是大家不易懂的詞。這也就是說,要儘可能地多用口語裡和好的作品裡常用的詞,避免不常用的詞。趙樹理談他的寫作經驗時說:「『然而』聽不慣,咱就寫成『可是』;『所以』生一點,咱就寫成『因此』,不給他們(按:指農民)換成順當的字眼兒,他們就不願意看。」這句話值得體味。
常用不常用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從前常用的,現在可能不常用了,從前不常用的,現在可能常用了;這個地方常用的,那個地方可能不常用;這些人中間常用的,那些人中間可能不常用。這樣就引出了下面這一連串的問題。
(一)方言土語和普通話
方言土語裡的一些詞,是某個地方常用的,別的地方不用或者不常用的。這種詞在寫作中可以不可以用呢?
總的原則是:寫作應該用普通話,不宜於使用方言土語。方言土語是流行於一個小區域的,寫作中用了方言土語,無異乎替作品劃了一個圈子,使它只能在這個圈子裡產生作用,一跑出圈子去,人家就不懂了。這顯然是削弱作品的力量,不應當的。由於社會發展的需要,我們應當積極大力地推廣普通話。提倡說普通話,提倡用普通話寫作。
然而,這並不等於說方言土語絕對用不得。首先要看作品的性質,其次還要區別方言土語的性質。
文學作品裡,為了特定的目的需要用語言來表現地方色彩,或是用語言來表現人物的特點時,偶然採用些必要的方言土語是許可的。非文學作品,不大有這種需要。
方言土語是服從於民族共同語的,然而民族共同語並不排斥方言土語裡的若干優秀的成分。事實上,民族共同語總是以最有力量的、使用範圍最廣的某一種方言為基礎,吸收了別的一些方言來加強了它自己而形成的。因而,正如魯迅所說,「方言土語裡,很有些意味深長的話,我們那裡叫『煉話』,用起來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聽者也覺得趣味津津。各就各處的方言,將語法和詞彙更加提煉,使他們發達上去的,就是專化。這於文學,是很有益處的,它可以做得比僅用泛泛的話頭的文章更加有意思」。
其次,方言土語裡的有些詞固然是只能用於這個方言區域的,出了這個區域,人家就不懂。但是另外也有些詞,儘管別的地方本來不用或是不常用,可是用起來大家也能懂。像這種詞,如果它們有一定的用處,那就不僅能在寫作中使用,而且很有可能被吸收進民族共同語裡去,成為民族共同語的詞彙的一個構成成分。
(二)文言和白話
「文言」和「白話」是對待著說的,它們指的是寫作中所用的語言。用現代口語或是跟現代口語很接近的語言所寫的文章叫作「白話文」。至於文言,就可以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解釋。廣義地說,凡是跟現代口語不同的,都可以叫作文言。可是,所謂跟現代口語不同,又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古代的口語,比如《水滸傳》的語言,就是跟當時的口語很接近的,雖然跟現代的口語很有些不同的地方;另一種是在寫作的當時,跟口語有很大的距離,比如清朝桐城派、陽湖派那些作者所寫的古文就是跟當時的口語很不相同的。狹義地說,只有這第二種才算是文言,第一種仍算是白話。我們這裡所說的文言是廣義的,也就是說,凡是現代口語裡不用或不常用的字眼,我們都管它叫作文言詞語。
從原則上講,應該儘可能地按照現代口語來寫作,文言詞語應該儘可能地避免。這道理很簡單,不必多講。
然而,文言詞語也並不是絕對用不得。古典作品裡所表現的古人的語言,有許多優美的東西值得我們學習。
魯迅是反對文言、倡導白話的。可是在他的作品裡時常可以發現些文言詞語。下邊這些句子是從他的一篇雜文《怎麼寫》里摘抄下來的,下邊點了黑點兒的都可以算作文言詞語。
(1)有時有一點雜感,仔細一看,覺得沒有什麼大意思,不要去填黑了那麼潔白的紙張,便廢然而 止了。
(2)記得還是去年躲在廈門島上的時候,因為太討人厭了,終於得到「敬鬼神而遠之 」式的待遇,被供在圖書館樓上的一間屋子裡。
(3)寂靜濃到如酒,令人微醺 。
(4)望後窗外骨立 的亂山中許多白點,是叢冢 ;一粒深黃色火,是南普陀寺的琉璃燈。
(5)我靠了石欄遠眺 ……
(6)幾乎就要發見僅只我獨自倚著石欄,此外一無所有 。
(7)腿上鋼針似的一刺,我便不假思索 地用手掌向痛處直拍下去,同時只知道蚊子在咬我。
(8)恰如冢中的白骨 ……
(9)開首的兩句話有些含混,說我都與聞其事 的也可以,說因我「南來」了而別人創辦的也通。
(10)第六期沒有,或者說被禁止,或者說未刊,莫衷一是 ,我便買了一本七八合冊和第五期。
(11)假使說的是張龍趙虎,或是我素昧平生 的偉人,老實說吧,我決不會如此留心。
(12)倘作者如此犧牲了自由,即使極小部分,也無異於削足適履 的。
(13)紀曉嵐攻擊蒲留仙的《聊齋志異》,就在這一點。兩人密語 ,決不肯泄 ,又不為第三人所聞 ,作者何從知之 ?
(14)萬一變戲法的定要做得真實,買了小棺材,裝進孩子去,哭著抬走,倒反索然無味 了。
不僅在這類帶有議論性的文章里用得著文言詞語,文藝作品裡有時也用得著。
(15)他真是一個巧言令色 的小人。
(郭沫若:《屈原》)
(16)就連我現在都還聽得毛骨悚然 呢。
(同上)
(17)那似乎有些高興的眼光,正眺望 著四周,跟著爸爸回娘家,是一年中難逢到 的好運氣。
(丁玲:《太陽照在桑乾河上》)
這裡舉這些例子,只是要說明一點:寫作中在必要的地方適當地運用一些文言詞語是可以的,有時並且是有好處的。就拿前面舉的例子來看,有的是口語裡沒有相當的說法的,有的是比口語的說法簡潔有力的。毛澤東同志說:「我們還要學習古人語言中生命的東西。由於我們沒有努力學習語言,古人語言中有的許多還有生氣的東西我們就沒有充分地合理地利用。當然我們堅決反對去用已經死了的語彙和典故,這是確定了的,但是好的仍然有用的東西還是應該繼承。」
毛澤東同志這段話肯定了學習古人的語言的必要,同時也指出了學習的原則:第一,要吸收的是那些「有生氣的東西」「好的仍然有用的東西」;第二,「已經死了的語彙和典故」是要「堅決反對」的。
就是那些有生氣的文言詞語,也還要運用得當。在不必要或不適當的地方生硬地搬弄上一些文言詞語,不但於文章無益,反而會損害了它的風格。至於自己亂造些文言腔調的字眼,那當然更是不好的。下邊是幾個在期刊上發現的運用不得當的文言詞:
(18)夜班工人在深夜或清早下班後,最好在室外或空氣新鮮的室內做幾節體操,散步片刻後再入睡 ,這樣可以使因勞動而疲勞的大腦得到調節,使我們更快入睡 和睡得更甜。但應注意運動量不要過大,以免引起大腦神經細胞的強烈興奮而影響入睡 。
「入睡」是個文言詞,口語說「睡著」。這一句用了三個「入睡」,只有第二個還過得去,雖然也不如說「睡著得快些」自然。第一個根本用錯了,那裡說的是「散步片刻再去睡」,不是說「散步片刻再睡著」。第三個前頭來了個「影響」,兩個詞這樣一配搭,使意思晦澀,不如照口語的習慣說成「……興奮,以致睡不著」;否則也得把「影響」改成「不能」。
(19)這個寓言,對於我們很有教益 。
「教益」原來就是文言尺牘里用得很濫的一個字眼,這裡實在不如說成「很有啟發的作用」「很有教育的意義」等,比較自然、明白。
(20)這誠然是科學上的奇蹟。然而現在這樣的「奇蹟」卻已經司空見慣 了。
「司空見慣」是個文言的典故,用在這兒雖然不能算錯,但從修辭的效果上看,就不大好。首先,「司空見慣」往往是指常常看見不大好的現象,至少也是指常常看見一般的、無所謂好壞的現象,某種好現象時常發現,我們不大用這個字眼。其次,「司空見慣」的下文是「不以為意」,就是說,因為很常見,所以不在乎了。科學上的重大成就,現在確是很常見的,可是我們絕不因為常見而不在意。正相反,對於那些偉大成就——那些「奇蹟」——我們經常是極端重視的。從這兩方面看,在這裡用了「司空見慣」這麼個文言字眼,不但不能加強語言的表現力量,反而是減弱了力量。
(21)有計劃地發展兒童的舉動行為及運動技術以使 從多方面發展腦髓的反射機能是具有特殊意義的。
「以使」是生造的文言虛詞。文言裡有「以便」「使」「使之」「使能」等,沒有「以使」。這裡可以用「以便」。
運用文言詞不妥當的例子可以說是舉不勝舉的。這裡把用錯的,不當用的,用得不是地方的,生造的,每樣舉了一個,無非提醒讀者一聲,指出應當注意的問題而已。
(三)模糊和明確
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詞,有些含義是相當模糊的。使用的範圍最廣、使用的頻率最高的詞,含義往往也最模糊。像「打」「搞」之類的詞,離開了上下文真不知道它是什麼意思。詞義模糊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它本來就是只表示一個模糊概念的。比如「這個疑問長時間沒有弄清楚」。「長時間」是多少時候?幾十年?幾年?幾個月?「長」是和「短」比較而言的,它並不表示確切的數量。另一種情況是,能夠表示很多意義的詞,往往成為含義模糊的詞,如上邊舉的「打」「搞」之類。說話寫文章,有時候可以甚至需要使用模糊一些的詞,有時候就要求儘可能得明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不應當由於濫用把一個含義本來明確的詞弄得模糊起來。下邊舉幾個例子。
1.基本上
「基本上」是用得很廣泛的一個詞。這個詞很好,很有用,可是用得有點濫,一濫就會掩蔽了它的特點,反而使它不能充分地發揮作用了。
「基本上」和「大部分」不同。十個人開會,到了七個,我們只能說「大部分到會」,不能說「基本上到會」。同理,領導上交給我十項工作,我做完了七項,也只能說「我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不宜於說「我基本上完成了工作(任務)」。「基本上」雖然也兼指數量,但是不僅僅指數量,而「大部分」是只指數量的。做完了工作的大部分,而且一般都還合乎要求、合乎標準,所完成的這一部分又包括工作中最主要的部分,完成了這一部分,工作上的根本問題已經解決,這才算是「基本上完成了工作」。儘管做完了十項工作中的九項,可是每項工作做得不完善,而且漏掉的一項偏偏是頂重要的有關鍵性的一項,仍然不算是「基本上完成了工作」。所以,意思是指數量的時候,最好就用表示數量的詞,如「大部分」「絕大部分」等,不要隨便用「基本上」。
「基本上」和「大體上」不同。「大體上」只是「毛估」的說法,「基本上」是一個更認真、更嚴肅的說法。一篇通順明白、內容沒有什麼錯誤的文章,就可以說「這篇文章大體上還好」,可是不能說「這篇文章基本上是好的(或:基本上還好)」。說「這篇文章基本上是好的」,到底是「這篇文章一共十段,有八段寫得不錯」呢,還是「這篇文章還算通順曉暢、沒有什麼毛病」呢,還是「這是篇好文章,只有個別的小地方還得斟酌斟酌」呢?一篇「基本上還好」的文章,應該是一篇好文章,只是有些枝節的不太重要的地方還不夠好。一篇「大體上還好」的文章,沒有這麼肯定的意思,它所能肯定的只是這篇文章沒有什麼大毛病。「他的病大體上好轉了」,這只是個普通的說法,病會不會好,還在兩可之間;「他的病基本上好轉了」,這是比較認真的說法,是醫生的口吻,既能這麼說,大概他好起來的可能就很大很大了。如果我們的意思只是毛估一下,並沒有意思要表示已經經過周密的考察,已經認識了事物的本質或重要方面,那麼還是用「大體上」好,在這種場合用「基本上」是很不合適的。
「基本上」是個好詞,簡單明了而內容豐富。一個好詞要好好地用,所謂好好地用,主要的就是維持並且發揮它的特點,不讓它擔任過分龐雜的任務。要是「大部分」「大體上」這一類的意思都讓「基本上」去表示,這個詞豈不就成為一個模模糊糊沒有明確意義的詞了嗎?
2.結合著
「結合著」也是近些年來廣泛使用開的一個很好的詞,但是也有濫用的現象。
「結合著」跟「一塊兒」或「同時」不同。吃消炎片最好同時吃點小蘇打,不能說成「吃消炎片要結合著吃小蘇打」或「消炎片要和小蘇打結合著吃」。小蘇打和消炎片同時吃下去,當然可以減少消炎片的一些副作用;可是我們說的時候既然只在於說明需要「同時(或:一塊兒)吃」,並沒有意思要指出它們的相互作用,所以平常我們總不用「結合著」。同理,「要注意運動鍛煉,同時也要注意娛樂休息」,這句話里用不上「結合著」,沒有必要說成「要結合著娛樂休息來進行運動鍛煉」之類。只有要側重表現兩種事物的內在聯繫,要把這樣兩種事物貫穿起來看待、糅合起來進行的時候,才用得著「結合著」。比如,「我們得結合著具體的工作來進行業務學習」這句話,就是有意要說明,具體工作和業務學習這兩件事是不可分的,必須注意它們的內在聯繫,簡直得當成一件事情來對待。總之,「結合著」雖然也兼指同時,可是不僅僅指同時;要是我們的意思僅在於指同時,就不要用「結合著」。
「結合著」跟「連帶(的)」或「附帶(的)」更不相同。「結合著」的兩樣事物沒有輕重主從的分別。我們說「甲結合著乙」,並不是說甲是主要的,乙是次要的。「連帶的」或「附帶的」的事物,一定是比較次要的,至少在說話的那個具體情況之下,說話的人是把它當成次要的來說的。此外,說「連帶的」或「附帶的」只是說甲事物跟乙事物有些關係,並不在於指明這兩樣事物有多少不可分離的關係。比如,「今天是討論本單位工作上的問題,也可以附帶的說一說學習上的問題」這句話跟「今天要結合著工作(或:學習)來討論一下學習(或:工作)上的問題」意思就大不相同。用第一種說法,是說主要的要討論工作問題,談一談學習是次要的,如果時間不夠,也可以不談;用第二種說法就完全沒有這樣的意思。第一種說法還是把工作和學習當成兩件事來看待的,它們中間當然有關係,不過這裡並沒從它們的關係上來說;第二種說法就指明了這兩件事的不可分的關係,而且就是要從這關係上去進行討論的。
3.具體
《孟子》上有「具體而微」的話,那個「具體」是「全體具備」之類的意思,跟我們現在用的「具體」含義大不相同。現在用的「具體」是從外國語轉譯而來的,跟「抽象」相對,所以從前也用「具象」。「具體」就是具有形體的意思;可以看得見、聽得見、聞得著、摸得著,換言之,可以由感官感覺接觸得到的事物,就是具體的事物。現實環境裡實實在在地存在著一些具體的事物,這些事物構成一種情況,這情況就可以說是「具體情況」;能夠反映具體情況的一些實實在在的材料,就是「具體材料」。敘述一件事情,說明一種道理,描寫一樣事物,如果用的都是些具體的材料,我們就可以說「敘述得(說明得、描寫得)很具體」,也可以說那些敘述、說明、描寫是「具體的」。
concrete原來有兩個意義:一個跟「抽象」相對,一個跟「一般(general)」相對。「具體」本來只表示它的第一個意義。現在有些地方用起來倒也相當接近它的第二個意義。比如我們問一個朋友:「你在哪裡做事?」他說在中央某部。我們又問:「在哪一部門?」他說在某司。我們可以再問:「你擔任什麼具體工作?」這個「具體」就是「實際的」或「特定的」之類的意思,可以說是跟「一般」相對的那個意義。又如一個工作人員向領導說,他的工作中有困難。領導同志問他:「有什麼具體問題呢?」這個「具體」也是近於第二個意義的,領導同志的意思是問有什麼特殊的實際問題。這個用法可以算是正確的,不過要是索性用成「實際的」「特定的」「特殊的」之類,在表達上講,似乎比用「具體」更明確些。
此外,現在也常常聽見「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方」「具體的人」之類的說法,這大概是從第二個意義引申比附出來的。比如說:「小組會決定在星期六舉行。具體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我們今天只是一般地檢查我們這個單位里工作上的問題,並不是檢查具體的人的工作。」第一句的「具體的」代替了「確實的」,第二句的「具體的」代替了「個別的」或「每個」。(第一句里實際上連「確實的」也不必用,單說「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就很好。)這種用法是不妥當的。讓「具體」兼代了「實際的」「特定的」「特殊的」的任務,已經嫌負擔重了些,要是再讓它兼代「確實的」「個別的」「每個」的任務,它的負擔就要過重了。詞的負擔一過重,就會模糊起來。用這個詞還是嚴謹一點好。
4.問題
「問題」現在用得很廣泛,可以表示好些個意義。除去「提出問題請人家回答」「出幾個問題考一考」之類的比較原始的用法以外,最常見的用法還有這麼幾種:
(1)「有問題」(「沒有問題」「有沒有問題?」),如:「工作上有問題」「時間有問題」「這個句子的語法結構有問題」「他這個人的思想有問題」,等等。這種「問題」所表示的意義是「困難」「不方便」「不合適」「不妥當」「毛病」「缺點」「錯誤」等。因為它表示的意義多,所以往往需要有上下文,意思才清楚。比如「工作上有問題」這句話,可能是「工作上有缺點」的意思,也可能是「工作上有困難」的意思,必須有了上下文,才能推斷。同樣,「這麼做沒有問題」可能是「這麼做沒有困難,一定做得成」的意思,也可能是「這麼做沒有錯,可以這麼做」的意思。
(2)「成問題」(「不成問題」「成不成問題?」),如:「找房子成問題」「幹部的補充成問題」「時間成問題」,等等。這種「問題」所表示的意義比較明確,大體上是「不容易」「沒有把握」之類的意思。
(3)「××(的)問題」,如:「時間問題」「方法問題」「態度問題」「思想問題」「立場問題」,等等。這種「問題」大體上相當於「有關××方面的事」的意思。比如,「方法問題」就可以說是「有關方法方面的事」。這種用法最容易比附,而比附的結果往往會使話的含義不清楚。比如,「要把工作做好,得注意幹部問題」,這句話的含義就模糊些,到底指的是「幹部的補充、配備」,還是「幹部的培養、教育」,還是「幹部的使用」,還是包括這些方面在內?
除去以上三種成格式的用法以外,還有些不成格式的用法。比如,「你來,我跟你談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一件事」的意思;「這個問題真不好辦」的「問題」也是「事」(「問題」只能「回答」或「解決」,不能「辦」,能「辦」的是「事情」);「問題很嚴重」的「問題」,往往指的是「情況」(因為,「問題」有「大」有「小」,有「難」有「易」,說不到「好」「壞」或是「嚴重」「不嚴重」)。
為什麼「問題」會用得這麼廣泛呢?大概正是因為它的含義籠統些,也比較含蓄些。說「有問題」似乎比說「有困難」「有錯誤」「沒把握」和緩一點。說「××問題」,比如前面舉過的「幹部問題」,也比列舉「補充、配備」「培養、教育」「使用」等容易一點。可是籠統含蓄的結果,往往會造成含混,而有些地方是不容許含混的。所以,在需要明確而且可以明確的地方,還是用一些更明確的字眼好。無論如何,我們不能用「問題」來偷懶。
除了上面說的方言土語詞、文言詞、模糊詞之外,還有外來語、專門術語、同行語幾個問題,有的在後面各章里會提到,這裡就不一樣一樣地說了。
二 選詞的基礎:甄選最適合的同義詞
辨別詞的異同,是選詞的基礎。特別因為詞彙里有一些所謂「同義詞」,辨析詞的意義和用法,在學習語言、學習寫作中更成為一件極其重要的工作。
(一)什麼是同義詞
「父親」「爸爸」「爹」「爹爹」這些詞的意義完全相同,不過「父親」帶點文言氣,「爸爸」是口語,「爹」「爹爹」是方言。「聰明」「智慧」,意義很相近,但是用法不同,前者是形容詞,後者是名詞。「規則」「規矩」意義和用法都相近,但是都小有區別。這些,習慣上都叫作同義詞。
從構詞上看,同義詞有三種。一種是單音的同義詞,如「蠢」「笨」「傻」「呆」;一種是不包含相同成分的多音同義詞,如「基礎」和「根柢」,「一般腦兒」和「統統(通通)」,「擴音器」和「麥克風」;一種是包含相同成分的多音同義詞,如「特點」「特色」和「特性」,「奇怪」和「古怪」,「涼颼颼的」和「涼涼快快的」。
一個詞不一定只有一種意義和一種用法,因而一個詞可能跟截然不同的好幾個詞是同義詞。比如「好」,作形容詞,即「壞」的對面的意思時,跟「不錯」「美」「要得」是同義詞;作副詞,即「很」或「真」的意思時,跟「很」「真」「非常」「十分」是同義詞。「活動」作形容詞,跟「靈活」是同義詞,作動詞時跟「行動」「運動」構成另一組同義詞。
漢語裡,一個語素往往能夠跟好幾個不同的語素構成不同的詞,包含這同一個語素的好些詞,不見得都是同義詞,往往分屬於不同的幾組。比如包含「成」的詞最常用的有「成功」「成為」「成績」「成果」「成效」「成就」「構成」「組成」「形成」等等。就拿這幾個來說,「成功」作動詞用是單獨的一個。「成就」作動詞用跟「成全」是一組,作名詞用跟「成績」「成果」「成效」是一組;其餘三個「成」在後的又是一組。
任何語言的詞彙里都有同義詞。漢語的方言相當複雜,現在全國統一,交通越來越方便,方言的交流很快,甲方言的某個詞,乙方言可能有跟它相近的詞,兩種方言融合在一塊兒的時候,這相近的詞可能都保留下來;我們有很豐富的文學遺產,裡面保存了古人的語言,其中有許多詞流傳下來,跟現代口語裡的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並存;由於社會的變革,語言裡產生了許多新詞,跟這些新詞的意義相近的舊詞,有的仍舊存在,並沒有根本淘汰;中國是一個有高度文化的國家,人民有多種多樣的生產勞動的方式,不同的行業,往往各有或多或少的同行話,甲行話與乙行話之間也可能有些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翻譯書籍介紹進來不少外國語言的詞,這些詞一方面跟我們原有的詞可能相近而不盡相同,另一方面,外國語言裡的同一個詞可能有不同的譯法:這些因素,加上漢語構詞法的特點,使我們的語言裡有了很豐富的同義詞。
同義詞多,表示語言的豐富嚴密。表達某一個概念,有好幾個詞供我們選擇,這就有可能把意思表達得很確切,很細緻,很妥帖。可是要使同義詞能夠發揮這樣的作用,必得好好地掌握。掌握不好,同義詞反而成了累贅。當用甲詞而用了乙詞,意思就表達得不清楚,人家就有可能誤解我們。因此前邊說,辨別同義詞是學習語言、學習寫作中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辨別同義詞要從它們的來源和用處、它們的意義、它們的用法三方面著眼。下邊分別舉例說明一下。
(二)來源和用處
有的同義詞意義和用法完全相同,只是來源不同,因而使用上也有區別。比如,「玉蜀黍」「(老)玉米」「苞米」「棒子」「苞谷」,指的是同一種東西,用法也相同——都是名詞,不過「玉蜀黍」是個帶文言氣的詞,現在用作學名,「老玉米」是北京口語,其餘幾個是別的方言(「苞米」是東北方言,「棒子」是華北方言,「苞谷」是西南方言)。類似的同義詞很多,如:「甘薯」「番薯」「白(紅)薯」「山芋」「地瓜」,「饅頭」「饃」「餑餑」,「背心」「馬甲」「坎肩兒」,「茶杯」「茶碗」「茶盅」,「看」「瞧」「瞅」「望」「睇」(tei,粵方言),「談談」「聊聊」「嘮嘮」「拉拉」「扯扯」「擺一擺」(四川方言),「美麗」「漂亮」「俊」「標緻」「靚」(liàng,粵方言),「他」「伊」「佢」,等等。
「玉蜀黍」雖然用作學名,但是有些地方的口語裡也用。另外有些詞只用為科學上的術語,口語裡另外有相應的詞。比如「三氧化二砷」「砒霜」,「氧化鈣」「石灰」,「顳顬」「鬢角」,「腮下腺炎」「炸腮」,等等。
翻譯的外來詞有些譯音和譯意並行的,也成為同義詞,如:「麥克風」「擴音器」,「米(達)」「公尺」。這類同義詞,雖然意義和用法都一樣,可是由於來源不同,使用起來也得選擇。出於不同方言的同義詞,要按照前章提出的原則,儘量選用普通話里的詞,只有必要的時候才根據使用方言土語的條件來選用方言的詞;一出於文言,一出於口語的同義詞,要按照運用文言詞的原則來選擇;一般的作品裡,不宜多用專門術語,不宜使用行話。
不注意區別這類同義詞,會造成用詞不當的結果。看下面這幾個例子:
(1)在裴加病癒 之後,第一次到花園去的時候,一切都改觀 了。
(2)同學們將公式、原子價表寫成了標語,貼在宿舍的牆上,以便每天早晚都能和它們打交道 。
例(1)是一本少年文藝讀物里的句子,在這樣的作品裡使用「病癒」「改觀」這類文言詞,就不如用「病好了」「變了樣子」合適。例(2)是敘述同學們的學習方法的,在這樣一個句子裡用「打交道」這類帶有方言色彩的俗語,不如用「接觸」妥當。(又,「標語」不妥,該說「像標語似的條子」。)
另一方面,要是充分掌握了這類同義詞,寫作中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老舍《龍鬚溝》里那位趙老拿著刀要殺惡霸的狗腿子馮狗子,可是他不說「殺他」「打死他」,而是說「我宰了這個王八旦!」連和善的程娘子和二春也喊「宰他!宰他!」對,這裡只能用「宰」,不能用別的字眼,只有這個字眼才充分地顯出了人民對惡霸的仇恨和鄙視。從這裡不難看出掌握同義詞的重要。
(三)意義
同義詞在意義上有各種區別,最重要的是下列幾個方面。
(1)範圍大小。比如「房屋」「房子」「屋子」:「房屋」指一切供人居住、使用的建築物;「房子」一般指一所一所的、包括好幾間或好些間屋子、能夠配搭各種用處的建築物;「屋子」指房子裡的一間。再比如「性質」「品質」「品性」:「性質」指人或事物的本性本質,意義的範圍最大;「品質」現在一般只用於人,適用的範圍較「性質」小些;「品性」一般只指人在道德方面的修養,意義的範圍又比「品質」小一點。
(2)語意輕重。比如,說某人學習的成績「不錯」,顯然不如說成績「好」既肯定又鄭重,如果說「優良」,比「好」又重了一點,說「優異」,就更重了。「不好」「壞」「惡劣」,「進退兩難」「尷尬」「狼狽」,「評論」「批評」「批判」,每一組在語意輕重方面的區別都是很顯著的。
(3)具體和概括。比如「樹」指一棵一棵的具體的樹,「樹木」概括的指一切木本植物。「花」和「花卉」,「鳥」和「飛禽」,「紙」和「紙張」,「船」和「船隻」,都有類似的區別。「飯量」是說每頓飯吃的多少,比較具體,「食慾」是說胃口好壞,比較抽象。「長(zhǎng)」指的是生物越過越大,意思上顯然比「發育」具體些。「學」和「學習」,「睡」和「睡眠」,「量」「稱」和「衡量」,每組的區別也屬於這一種。
(4)好意和壞意。比如「堅決」「堅定」「固執」「頑固」,都是說抱著一種信念無論如何不放,或是在一條路上走下去無論如何不改,可是前兩個指的是牢牢地守著正確的信念或道路,始終不變,是好意的,後兩個指的是死抓住錯的信念或道理,不求改進,是壞意的。「讚美」和「奉承」都是「說別人的好處」,一個是別人真有好處,自己誠心誠意地來說,一個是別人不見得有那種好處,自己假情假意地來說,想要討人高興。「謹慎」和「拘謹」,「詳細」和「囉嗦」,「含蓄」和「含糊」,都有好意壞意的區別。
忽略了意義上的區別,也會產生用詞不當的毛病。
(3)我家裡一共有六個人口 。
(4)在劇烈的體力活動以後馬上就吃飯,往往食欲不振 ……
(5)也有一部分人,在體育活動以後雖然也有適當的整理活動和清潔措施 ,卻仍舊要半晌吃不下飯……
(6)各大工程完成以後,對人民生活有很大的影響 。
例(3),「人口」是個所指範圍較大、帶有集體性的名詞,在這裡用不上,說「六口人」就對了;例(4),「食慾」用在這裡嫌抽象,嫌太概括,說「吃不下去」就行;例(5),「措施」太重了,這裡指的無非是揩揩臉、洗洗澡之類,用不著這麼重的字眼;例(6),「有影響」有時指不大好的作用,這裡應該用一個完全好意的詞。
掌握了同義詞在意義上的區別,就能選擇最恰當的詞來用;有時一個詞用得好,就能顯出語言的力量。
(7)從挨打那天起,她看見張木匠好像看見了狼 ,沒有說話先哆嗦。
(趙樹理:《登記》)
(8)金桂平常很大方 ,婆婆說兩句滿不在乎,可是這二次有些不同……
(趙樹理:《傳家寶》)
(9)他一清早就溜 出去,什麼事也不管!
(老舍:《龍鬚溝》)
(10)長脖子一面說,一面把籃子放在地板上,挨近 炕沿站立著。
(周立波:《暴風驟雨》)
例(7),在這裡用「狼」這麼個具體的詞,比較用「野獸」之類的概括的詞要生動有力得多;例(8)的「大方」顯然很恰當,要是用個「隨便」「馬虎」之類的詞,就不合適了;例(9)的「溜」有偷偷摸摸的、連忙躲出去的意思,在這句帶有責備的口氣的話里,只能用這類含有壞意的詞,不能用「跑」「走」之類;例(10),「挨近」足以顯出畏畏葸葸的沒出息勁兒,用在這兒很傳神,要是用「靠近」「走近」之類就差勁了。
(四)用法
有些同義詞,意義上雖然也有區別,但是不大,而用法很不相同。比如前面舉過的「聰明」和「智慧」,講意義,都是指人的某一種品質的,雖然也有輕重之別,究竟這區別不算很大,可是「聰明」是形容詞,能修飾名詞,如「聰明人」,也能作描寫句的謂語,如「他很聰明」,而「智慧」是名詞,不大能作描寫句的謂語。又比如「規則」和「規矩」,意義上當然是有區別的,而用法上的區別也不能忽略:「規則」是名詞,而「規矩」不但可以作名詞,還可以作形容詞,如「這人很規矩」「規規矩矩坐著」。這種用法的不同是語法問題,這裡不多談了。
三 選詞的標準:明晰、確切、簡練
詞有一般通用的,有方言土語的;有口語的,有文言的;有使用的歷史長些的,有比較新起的;有意義相同、用法不同的,有用法相同、意義有分別的;有意義和用法都相近、但是都不完全相同的。所以用詞要選擇。
選詞的標準,第一是明晰,第二是確切,第三是簡練。能夠做到這三點,話必定說得清楚明白,大體上也會生動有力。明晰的對面是晦澀,確切的對面是含糊,簡練的對面是冗贅。所以,從積極的一面說,要選明晰的、確切的、簡練的詞;從消極的一面說,要避免晦澀的、含糊的、冗贅的詞。這是一件事情的兩面:明晰了就一定不晦澀;不晦澀就一定明晰。其餘兩點也是一樣。
每個詞的本身無所謂明晰或晦澀,確切或含糊,簡練或冗贅。只有把詞跟詞組織起來,共同表達某個意思的時候,才發生這些問題。同一個詞用在甲句是明晰的,用在乙句就可能是晦澀的,跟甲詞配搭起來是確切的,跟乙句配搭起來就可能是含糊的,甲處非用它不可,用在乙處就可能是多餘的。所謂明晰、確切、簡練,不是指孤立的一個一個的詞說的,而是指詞跟詞配合起來所表現的意義說的。
(一)明晰
所謂明晰,指的是兩個方面,一是詞義明晰,一是關係明晰。
1.詞義明晰
高爾基說:「用普通的明確的話不能表達的東西是沒有的。這已由列寧無可辯駁地證明過了。」選用明晰的詞,就是要用「普通的明確的話」來表達事物。
照理說,任何事物,只要認識清楚了,想清楚了,就不會說不明白。說不明白,往往是由於沒想好。然而,我們也常常看見一些文章里有些說得不明不白的話,話的內容極簡單,不會想不清楚的,其所以說得不明白,不是由於事理複雜、不易想、不易說,而是由於作者不肯用「普通的明確的話」來說。看下面這幾個例子:
(1)我們很希望讀者能多多注意自己所接觸到的有教育意義的新人新事,並把它反映 出來,或者對於你認為應該批評或改進的事物,提出批評建議,對你不了解或不懂的問題 ,提出疑問 ,寄給我們。
(2)沒有石油工業,交通運輸與各種工業的發展都是不可想像 的。
(3)自從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來,新中國的衛生防疫工作,已經獲得令人難以想像的成績 。
(4)令人興奮的遠景 ,顯明地在人們眼睛看不見的地方存在著 。
(5)許多作者都拋棄 了對落後的生產工具與生產方法取材的角度 。
例(1),在這裡說「反映出來」不如直截了當說「寫出來」明白。「不了解」和「不懂」沒有什麼區別,這樣兩個詞並列在一塊兒,中間用上個「或」字,這含義讓人不了解。「對你不了解或不懂的問題,提出疑問」,也嫌晦澀,不如乾脆說成「對你不懂得的事情,提出問題」。例(2),「不可想像」用在這裡的含義不明白:是說根本不可能呢,還是說很困難,或者是旁的什麼意思?例(3),新中國的各種事業都會有突飛猛進的發展,這是「可以想像」的,說「難以想像」不合適。而且「難以想像」可以指好,也可以指壞,不明確,不如老老實實地說成「已經有了很好的成績」。例(4),「遠景」「顯明地」「在人們眼睛看不見的地方」,這三個說法放在一塊兒,使全句含義晦澀。「遠景」儘管「遠」,應該是看得見的,看不見就不成其為「景」,而且下邊還用了個「顯明地」,自然更表示看得見,可是緊跟著說「在人們眼睛看不見的地方存在著」,顯明地是自相矛盾,一矛盾就讓人家不懂。例(5)可以跟高爾基所批評的「我們應該拋棄使討論非政治化的傾向」那類句子相比。「拋棄……角度」不好懂,「對……取材」也不好懂。
所有這幾個例子,其所以晦澀不明,都是由於作者沒用「普通的明確的話」來說。例(1)是期刊的編者向讀者說的,這種話必須說得明明白白。例(2)是對於某一事物(石油工業)的重要性的估計,說明缺少了它就會怎樣,這種話自然也是說得越明白越好。我們看下邊的例子:
(6)一個報紙既已辦起來,就要當作一件事辦,一定要把它辦好。這不但是辦的人的責任,也是看的人的責任。看的人提出意見,寫簡訊短文寄去,表示歡喜什麼,不歡喜什麼,這是很重要的,這樣才能使這個報辦得好。
(毛澤東:《〈中國工人〉發刊詞》)
這是向「中國工人」的讀者說的。我們看,有多麼明白,多麼動人!其所以明白動人,正是由於用的是「普通的明確的話」。
(7)沒有眼睛向下的興趣和決心,是一輩子也不會真正懂得中國的事情的。
(毛澤東:《〈農村調查〉序言》)
這句話說得很肯定、有力:「沒有」什麼,就「不會」什麼,這裡沒用「真正懂得中國的事情是『不可想像』的」那類曖昧不明的說法。
不耍詞令,不轉彎抹角,不生造字眼兒,是什麼意思就說什麼,是怎麼想的就怎麼說:這是使文章明晰的基本原則。
另外可以提一提的,還有一個參考性的原則:儘可能地運用所指範圍較小的詞。我們在市場裡遇見一位朋友,朋友問:「幹什麼來啦?」如果我們回答:「買點東西。」這只是一句敷衍的話,沒有回答出什麼具體的內容:到市場裡來當然是「買點東西」,這還用說嗎?如果我們說:「買家具。」這句答話就比較明白;要是說:「買張寫字桌。」這話就十分明白了。區別在什麼地方呢?無非是「東西」「家具」「寫字桌」,所指的範圍一個比一個小。根據這個原則再來看(1)(2)(3)三個例句,就不難發現,「反映(出來)」「不可想像」「難以想像」,都是些很概括的、所指範圍很大的字眼兒;改成「寫(出來)」「不可能的」或「很困難的」「很好的」,字眼兒所指的範圍縮小了,句子的意思也就比較明白了。
這裡需要再一次指出:「反映」「不可想像」等這些字眼兒的本身毫無過失,過失是在作者用這些字眼兒用得不是地方。
(8)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在觀念形態上的反映……
(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
這句話的「反映」就是完全恰當的,因而表達的意思也是十分明晰的。
說到這裡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論:表達你的意思的最普通、最明確的話是怎麼說的就怎麼說,表達你那句話里的概念的最具體的(所指範圍最小的)字眼兒是什麼就用什麼。(除非在特殊情況下有意要把話說得概括、含蓄。)
2.關係明晰
詞跟詞組合在一塊兒,它們的相互關係必須表現清楚,否則也會使全句的含義晦澀。這跟語法和邏輯的關係自然很密切,可是跟選詞也有關係。
詞跟詞的關係最要注意的有三方面:一是結構上的指代關係,一是結構上的修飾關係,一是各種意念關係。
指代詞的所指所代必須明白。下邊是指代不明的例子:
(9)哥哥和弟弟在街上走了個碰頭兒。他 一看見他 ,立刻就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他 。
(10)長沙在衡陽的北邊,漢口在長沙的北邊,這 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商業都市。
(11)我們開始進一步研究用百分之百的竹漿製造道林紙,更希望因此引起同志們對竹料的興趣,以多數人的智力,作精確的試驗與研究,發揮它 在造紙原料上更大的效果。
(12)開始時,我是認為我的血球的數目是正常的,這 對於實驗是絕對必須的。
例(9),引言裡已經說過,不再重複。例(10),前半段有三個地名:「長沙」「衡陽」「漢口」,後半段的「這」不知指的是哪一個。例(11)的毛病很多,這裡所注意的是那個「它」字。「它」前面有六樣東西都可以用「它」來代替:「試驗與研究」「智力」「興趣」「竹料」「道林紙」「竹漿」。有人說「它」指「竹漿」,有人說指「試驗與研究」。不論哪個說法對,反正都是猜的,不是從句子的本身判斷出來的。例(12),「這」的所指不明,從結構上看,可以指「我」的心理基礎,即「我是認為我的血球的數目是正常的」,也可以指「血球的數目是正常的」這一條件。究竟何所指,也得猜。
寫出來的文章,應該一看就明白,不能叫讀者去猜(除非寫的是謎語)。上面這四個句子卻非猜不可。猜出來的未必是作者的原意;縱然是,讀者也難免不放心。這樣就違反了修辭學上明晰的原則了。
這類毛病應該怎樣避免呢?
「他」「這」「它」在語法上都叫作「指代詞」。指代詞所指代的那個詞,叫作這個指代詞的「前詞」(或「前行詞」)。修辭學上有一條原則:指代詞的前詞必須明顯。前面那四個句子所以不清楚,就是因為用了前詞不明顯的指代詞。避免這種錯誤的辦法是:沒有前詞的時候,不要用指代詞;前詞不明顯的時候,寧可把所指代的那個詞重複一下。如果能夠既不重複又不含糊,當然更好。這並不是說,前面有了不止一個詞的時候,後面就絕對不能用指代詞。只要讓人一看就明白,知道這個指代詞指的是誰,也未嘗不可以用。比如,「天上有一架飛機,在白雲的旁邊擦過。它的翅膀上,閃耀著美麗的五星國徽。」「它」字前面雖然有四個名詞(「天」「飛機」「白雲」「旁邊」),但是任何人一看就知道「它」指的是「飛機」(「天」「白雲」「旁邊」都不會有翅膀,更不會有國徽),所以這個「它」可以用。
句子裡修飾語跟被修飾語的關係必須明白。一個詞前頭有個修飾語,修飾語前頭又有修飾語,它們三個的關係究竟是怎樣的呢?是第一個修飾第二個,合成的這個詞組修飾第三個,還是第一個和第二個並列,都是修飾第三個的呢?可能發生這類歧解的時候,必須設法避免。比如:
(13)這些熱烈的友誼的聯歡……
(14)英勇的戰士的朋友……
例(13)有兩種可能的解釋:「熱烈的」和「友誼的」並列,都是修飾「聯歡」的;「熱烈的」修飾「友誼」,「熱烈的友誼」修飾「聯歡」。例(14)也是同樣的情形,可以理解成「英勇的」朋友,「戰士的」朋友,也可以理解成「英勇的戰士」的朋友。遇見這種情形固然可以藉助於頓號,還可以藉助於「的」「底」的區分。不過這都不是頂好的辦法。尤其「的」和「底」,一則現在並不十分通用,再則念在嘴裡聲音一樣。所以要避免誤會,還得從詞句本身去想辦法。比如例(15),如果「英勇的」和「戰士的」都是修飾「朋友」的,應該把它們兩個顛倒一下,說成「戰士的英勇(的)朋友」。[這裡也可以提出一個原則:如果一個詞有好幾個修飾語,其中表示領屬關係的那個不能放在被修飾語的前面。如「我們(的)偉大的祖國」絕不會說成「偉大的我們(的)祖國」。]如果「英勇的」是修飾「戰士」的,就不妨把前面的「的」去掉,說成「英勇戰士的朋友」。(形容詞後面的「的」,並不是絕對需要的,如「紅旗」「偉大祖國」等。)
句子裡有時要用些詞語來表明各種意念關係,如時間、數量、比較等等。這種關係必須交代清楚;否則,讀者看了也要不懂得。
(15)1950年我國對外貿易的總值已超過1931年以後的任何一年……
(16)我國用竹造紙,從後漢蔡倫發明造紙方法後,直到西晉時代,就已逐漸採用。
(17)但就從這些小地方,可看出解放二年後農民思想的變化。
這三個句子都把時間觀念表現得很模糊。例(15),「1931年以後的任何一年」只說明了時間的起點,沒說出止點。從1932年起,一直到無窮的以後,都可以包括在內,「1950年」當然更在裡面了。可是1950年的對外貿易總額顯然是不會「超過」1950年的。例(16),究竟「用竹造紙」是從蔡倫開始的,還是從西晉時代開始的,還是在蔡倫以後、西晉以前開始的,在這個句子裡看不出來。例(17),好像是說「農民思想」在「解放二年後」才開始變化,這顯然是不合事實的。這些,基本上都是邏輯方面的問題。不過,修辭學上同樣要求把時間關係表現清楚。辦法是:注意「以上」「以來」「從」「到」等等這許多表現時間關係的詞。比如,例(15)至少要把「1931年」下面的「以後」改成「到1949年間」。例(16)毛病很大,「從……後」「直到」「就已」「逐漸」這幾個虛詞一用,使全句的意思不明白,得徹底重寫。例(17)的「二年後」應改「兩年來」。
(18)就以今年春天黃河結冰壩的事來說吧。今年黃河結的冰壩最大,長達三百餘里。
這個句子的比較關係不清楚。「最大」,當然是比較著說的。但究竟是和什麼相比呢?是「今年」比「往年」結的大,還是「黃河」比別的河結的大?從「今年黃河結的」這六個字看不出來,也得猜。修辭學上要求把比較的對象說清楚。凡是說「更……」「(比)較……」「最……」的時候,一定得把相比的兩方面或幾方面交代明白,除非由上下文可以很清楚地判斷出來。
(19)……提高工作效率200%。
究竟是工作效率「增加了」200%,還是「提高到」原來的效率的200%?從這個句子裡看不出來。數量關係必須表達清楚,一點都含糊不得,否則說了個數目反而比不說數目更不科學。有些表明數量關係的詞語,現在被大家用得很亂,含義很不明確。比如,有人說「2(或『兩個』)以上」的時候,意思是從2起,即2、3、4……;也有人以為是不包括2的,即3、4……。再如,原來有100個,現在有150個,有人說「增加了一倍半」也有人說「增加了一半」。並不是這些詞語本身有什麼問題,而是大家用得不統一。在這類詞語的含義和用法還沒十分確定之前,只要有被誤解的可能,寧可換一個說法。比方「不止一個」「多於兩個」「(從)滿三個(起)」等等,就都比較明白。
說來說去還是那個老原則:時間、比較等各種關係,都得表達得一目了然,別讓讀者去猜想。
(二)確切
照邏輯學的說法,詞是概念的名稱。一個概念可能只有一個名稱,也可能有好幾個名稱,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概念,就可以說只有這麼一個名稱,「父親」「爸爸」「爹爹」這三個名稱代表的卻是一個概念。只有一個名稱的,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要我們用的是這個概念,就必然是用這個詞,要是用了別的詞,那就表示我們想錯了。有好幾個名稱的概念,用詞來表達的時候需要選擇,不過縱使選擇不好,結果只是不妥帖,表現的概念仍是明確的。比如寫一個3歲的小孩兒跟媽媽說:「父親不給我買糖。」這顯然不像小孩兒的口吻,小孩兒說「爸爸」,不說「父親」,可是這句話的意思是明白的,並不含糊。
最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情形:一個概念跟別的一些概念組織到一塊兒來表達某個意思時,代表這個概念最確切的只有一個詞,可是另外有些詞所代表的概念跟它近似。這時要是我們沒用這最確切的詞而用了別的詞,整個兒的意思就會含糊不明。比如:
(20)我國古代的瓷器在世界上曾獨占 了500年。
(21)華依一看,他面前又從水裡浮起來了那匹巨大的黑色的鯨魚,頭上有梳子似的鯨冠,不是一匹普通的 鯨魚,而是一匹真正的 鯨魚。
(22)機關幹部應該怎樣工作?在機關里工作能不能產生 英雄?這是許多在機關里工作的青年常常提出的問題。
(23)其餘的由於不能暫時 遠離學校,就都到學校附近的工廠和郊區去……
例(20),「獨占」有「壟斷」的意思。我國古代沒有壟斷過世界的瓷器市場,而是那時候別的國家還沒有瓷器,或是沒有和我國的一樣好的瓷器。所以這裡不能用「獨占」。例(21),用「真正的」跟「普通的」對待著說,意思含糊,「真正的」用在這裡不恰當。例(22)的「產生」應該是「成為」。例(23)說「不能暫時遠離學校」,好像是說「能夠永遠遠離學校」,顯然不是這樣的意思,「暫時」應該改為「一時」或「當時」,放在「不能」前頭。我們常常說,一些寫得很好的文章是「一字不易」的,就是說,一個字都改動不得。為什麼一字不易呢?正是因為每個字用在那兒都是最確切的。並不是說除了那個字之外再沒有別的字可用,而是說在那個地方任何別的字都不如它明白、恰當。
看好的作家——不一定是成名的作家,只要是認真負責的作家——修改過的草稿是很有意義的。從草稿上我們可以看出作家怎樣把一個個的字眼兒斟酌了又斟酌,衡量了又衡量,一定要選出在那裡表達意思最確切的才滿意。「僧推月下門」改為「僧敲月下門」的故事——「推敲」這個詞的來源——是大家都知道的。文學創作自然不是只有推敲字眼這麼一件事,可是優秀的作家嚴肅認真地對待詞彙,一個字都不肯隨便用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選擇確切的詞,不是字面上的問題,而是思想上的問題。因為,前邊說過,詞是概念的名稱,用詞恰當不恰當,所表現的是概念明確不明確。用詞草率,說明了作者思維的不周密。
(三)簡練
當用的詞不省,不當用的、不必用的詞不用,這就是用詞簡練的原則。用了多餘的詞有很多壞處,最起碼是多占篇幅,多費人家的時間,有時會使句子含義不明晰,甚至於歪曲了原意,引起人家的誤解。
(24)技巧的不夠當然是一個原因,但創作態度不夠嚴肅 ,潦草 、馬虎 也是一個原因。
(25)我國面積幅員 很大……
(26)要把年畫畫好,就不但要懂得大題目,還得必須 知道小題目……
例(24),「不夠嚴肅」應該可以包括「潦草、馬虎」,「潦草」跟「馬虎」在這裡的區別不明顯。這樣三個詞一齊用,細心的讀者不免要揣測一會兒:作者所說的「不夠嚴肅」,除去「潦草、馬虎」之外,還指些什麼?「潦草」跟「馬虎」有什麼不同?例(25),有了「面積」,不必再用「幅員」。例(26),「得」跟「必須」只能用一個詞。
(27)他們進城以後,由於在 一些非常瑣碎的生活問題上 ,感情發生了破裂。
(28)通過 這次運動會,啟發了我們同學的鍛煉熱情,增強了我們的鍛煉信心……
例(27),「由於」和「在……上」用一個就行;例(28),「通過」多餘。用了這些多餘的詞,把全句的語法關係都弄模糊了,意思自然也就不明白。
簡練不是從詞的數目上看的。不當用而用,一個也是冗贅,應當用的,一連用幾個也不多。
當用而不用非但不算是簡練,而且會造成意義的晦澀。
簡練是跟冗贅相對的,冗贅是寫作上的大毛病。這裡引托爾斯泰的話作個結束:
無憐惜地刪去一切多餘的成分,一個多餘的字也不要,一個形容詞勝於兩個;如果可以的時候,把副詞和連接詞都刪了去。
把一切爛污塵芥都揚出去,把水晶體上的瑕斑磨了去,別怕語言是冰冷的,它發著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