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法講義 · 第七章 紀敘文
第二十四節 紀敘文底旨趣
紀敘文,也稱敘事文。這也是一種記錄事物的文章,正和上述的記載文一樣。不過記載文以記載人物底形狀、性質為旨趣,紀敘文卻以紀敘人物與物體底動作變化,即事端,為旨趣。記載文底目的,在乎描摹空間的存在的模樣;紀敘文的目的,卻在傳述時間的變化的歷程。這是紀敘文和記載文不同的處所。
但,被稱為紀敘文的,也並不以紀敘實事為限,無論紀敘實有或假設,也都可稱為紀敘文。這一點,卻又和記載文底記載不限於實有一樣。
第二十五節 紀敘文與記載文底糅雜和轉變
紀敘文與記載文,如從嚴格區別起來,原是顯然有別;前者屬於記形狀、性質等靜狀的文章,後者屬於記動作、變化等動狀的文章。如——
葵花是花頭上兼具管狀舌狀兩種花朵的花。
因是記性質,便是記載文。如——
葵花,今晨開了。
因是記變化,便是紀敘文。
但這等純粹的紀敘文或記載文,除極簡短的文章之外,實際上頗不容易尋得;實際上略長的文章中,凡是紀敘文大抵有記載文糅雜在內。如——
兩樹葵花今晨開了。(紀敘)一樹底高度是二公尺,又一樹是三公尺。(記載)
這便是紀敘和記載兩者混雜的了。如改為純粹的記載文,應作:
今晨開的兩樹葵花,一樹底高度是二公尺,又一樹是三公尺。
改為純粹的紀敘文,應作:
一樹二公尺高和一樹三公尺高的葵花,今晨開了。
因為改成這樣,前者目的才全在記葵花底性質,後者目的才全在記葵花底變化,而是嚴格意義的紀敘文或記載文。
紀敘文既常有記載文糅雜在內,同時也頗有許多是記載文底轉變。例如第十八節中所舉「濃霧……」的一段,形式雖記變化,實質卻記黃昏情狀的,便是一個適當的例。這等轉變,頗可增進文章底生氣。所以特需生氣的文章如文學的記載文中,這轉變的例就特別地多。
紀敘文和記載文既時常交相糅雜,又不免有交相轉變的事實,所以我們對於任何篇記錄事物的文章,倘照嚴格意義,逐部考察彼是記載或紀敘,必至於大半不能決定究竟屬於這種或那種。我們考察彼底所屬,是不能用這嚴格的意義的。我們只能考查那文章全體底目的、旨趣,從這目的、旨趣上來定文章底所屬。這目的、旨趣,在乎記情態的,便是記載文,記變化的,便是紀敘文。我們上文只說「記載文底旨趣」,「紀敘文底旨趣」,卻不曾說「記載文底界說」,「紀敘文底界說」,便是因為這個緣故。
紀敘和記載底辨別,既然只是文章旨趣上的區別,自然不容易使幼年人了解。所以小學校底教科書或教學法中,現今都將這紀敘和記載兩種文,混稱作「紀敘文」。
第二十六節 紀敘文底要素及問題
紀敘文共有四項不可或缺的要素:
一、人物
二、事跡
三、處所
四、時分
因為紀敘文,必有這四要素,所以每一篇紀敘文簡直就是回答——甚麼人?什麼事?在何處?於何時?——四個疑問的答案。
我們回答這四個答案時,有兩個問題應該注意:
(一)剪裁——天地間的事端,大抵紛然雜陳,而每一人物所顯現的事象,大抵又不止一面,內中關係大概很是繁複。在這繁複的關係中,所關係的人物事端也必很多,我們將怎樣去取寫的材料呢?
(二)整理——天地間的事端,並不止是異時迭起,有些實是同時並呈;但我們寫的卻不能同時寫,讀的也不能同時讀,無論怎樣只有一步步地寫去,使人一步步地讀去。在這一步步地寫的時候,我們將怎樣決定寫的程序呢?
這就是我們所謂應該注意的兩個問題。第一個剪裁問題,與紀敘底主旨和停留點極有關係;第二個整理問題,和紀敘底流動極有關係。
第二十七節 紀敘文底主旨
要使紀敘材料剪裁得宜,第一,應該先定紀敘底旨趣。旨趣底種類很多,約略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以開人知識為主——例如普通的歷史,教科書之類。
第二,以動人觀感為主——例如中國「勸善懲惡」的舊小說,及紀敘戰爭底慘澹,引人非戰,紀敘思想家道德家宗教家底軼事,導人為善之類。
第三,以給人興趣為主——例如滑稽小說之類。這三類旨趣,在任何紀敘文中至少必有一類含藏在內。旨趣如果決定,這就可以搜集切合紀敘旨趣的事實,選定紀敘底中心事實。那被選定的中心事實,在紀敘文中就是紀敘文底主旨。例如《儒林外史》,旨趣是屬乎動人觀感的第二類,主旨就是要寫出「把那文行出處都看得輕了」的中心事實。
主旨既定,對於材料就可以看與主旨關係底淺深決定去取;我們可以拋了一切關係淺的事實,將關係深的取來作紀敘底材料。例如要寫一篇第三類旨趣的西湖遊記,主旨如在西湖風景底美妙,那與鳳林寺寺僧談話等等的閒事,便可按下不提,免致文章凌雜。
與主旨無甚關係的事實,即被記入文中,也只可算作文章底旁枝。這等旁枝,名為「插話」(Episode),應該使彼和本文獨立成段。
第二十八節 紀敘底停留點
第二,應該確定了紀敘底停留點。紀敘底停留點,就是紀敘文中所設定的作者底立腳點。確定了立腳點,然後可以將一切事情盡如作者親身停留在那立腳點上觀察著一般地寫出來,使文章首尾一貫,毫沒有凌雜的毛病。例如《水滸》第三十三回:
……秦明上了馬,拿著狼牙棒,趁天色大明,離了清風山,取路飛奔青州來。到得十里路頭,恰好巳牌前後。遠遠地望見煙塵亂起,並無一個人來往,秦明見了,心中自有八分疑忌。到得城外看時,原來舊有數百人家,卻都被燒做白地,一片瓦礫場上,橫七豎八,燒死的男子婦人不知其數。秦明看了大驚,打那匹馬在瓦礫場上跑到城邊,大叫開門時,只見城邊吊橋高拽起來,都擺列著軍士、旌旗、擂木、炮石。秦明勒著馬大叫:「城上放下吊橋,度我入城!」城上早有人看見是秦明,便擂起鼓來,吶著喊。秦明叫道:「我是秦總管,如何不放我入城?」只見慕容知府立在城上女牆邊,大喝道:「反賊,你如何不識羞恥!昨晚引人馬來打城子,把許多好百姓殺了,又把許多房屋燒了,今日兀自又來賺哄城門!……早晚拿住你時,把你這廝碎屍萬段!」
如將圓點標出的一句改為「忽聽得城上有人擂起鼓來,吶著喊」,便可以成了首尾一貫,停留點在秦明方面的純淨的紀敘文。
紀敘文底停留點也如記載文底停留點一樣,是點是線,可由作者自由想定。但既想定,卻該時時留心自己假定站在何處。不然,就易寫出想定的停留點上看不見聽不見的事實出來。例如上述的一例。如所謂「望見」,所謂「到得城外看時」,所謂「只見城邊吊橋高拽起來」,所謂「只見慕容……」,都以秦明所在為紀敘底停留點;而圓點標出的一句卻是一個例外。因為在秦明的立腳點,怎能知道城上早有人看見是秦明呢?如真知道「早有人看見是秦明」,秦明還會叫道「我是秦總管」麼?所以在停留點不變更的範圍內,城上人早知道是秦明的一點事實只有拋下不提,改作「忽聽得城上有人擂……」。
紀敘文底停留點原不是絕對不得變更,卻絕對不可輕易變更。如輕易變更著停留點,將一段簡單的事實,剛從這面說一句,就又從那面說一句,實容易寫成亂麻似地使人找不著頭緒。我們最該注意。
第二十九節 主旨和停留點底關係
上文是說,要講剪裁,當先決定了主旨和停留點。定了主旨,自會將主旨切近的事跡曲折描繪,略了其餘的事實,或將其餘事跡為附庸、為映襯、為插話,不致有輕重易位、詳略失宜等疵病。定了停留點,自可覺悟作者官能所及的是什麼,作者底口吻該怎樣,不致有明暗模糊、位置顛倒等欠缺。(注)但這兩事,卻並不能各各獨立決定。
據我們看,這須分出一個先後底順序:就是先立定了主旨,然後再去決定停留點。定了主旨再去決定停留點,這就可以選得一個最適宜於表現主旨的地點,假定作停留點來紀敘彼。結果,紀敘主旨所在應該詳寫的事跡,必就是停留點上作者官能所能涉及的領域,而停留點上作者官能所不及的範圍,也必就是紀敘主旨所輕視可以不寫的事跡。這樣,遠近必然可以分明,詳略也必可以得宜,所謂輕重易位、詳略失宜及明暗模糊、位置顛倒等疵病,也必可以同時避免。
(注)如《老殘遊記》第一回,從蓬萊閣上用望遠鏡觀看的人底眼中,寫出海中船上人底什麼「又濕又寒,又飢又怕」,又什麼「八扇帆下,各有兩人,專管繩腳的事」來,就是明暗模糊的例,都該略去;如《儒林外史》第二回中寫周進在河沿上觀望的一段,句句都從周進眼中寫出(即以周進所在為停留點),中間卻夾雜著什麼「(王舉人)走到門口,與周進舉一舉手,一直進來」的話,便是位置顛倒的例,「來」字似乎應該改作「去」字。
第三十節 紀敘文底流動
以上都是解決剪裁問題的話,我們如今要解決整理問題了。
整理問題全被一個原則所統治,這原則就是流動。所謂流動,就是文章中事跡時時開展進行、事跡進行沒有停頓的意思。我們整理紀敘的材料,必須使這流動在紀敘文中處處尋覓得出。像現在坊間的舊小說,時時雜了些議論或詩文,最後卻又用「閒話休題」或別的話一撇,使紀敘內容流動時常停滯不進,這就似乎太不明白紀敘文中有所謂流動一件事了。
關於流動,有兩方面應該注意:一是流動底緩急;二是流動底次序。流動急速的紀敘文,總只強有力地寫出最有特色的幾樁事;流動緩慢的紀敘文卻常把事件綿密地記述。流動急速的紀敘文,大抵多記舉動,少寫會話,即寫會話也只借彼敘述舉動,而且少有直接的會話;流動緩慢的紀敘文,直接會話卻占了最重要的位置。如——
到中秋已後,醫家都不下藥了,把管莊的家人都從鄉里叫了上來。病重得一連三天不能說話。晚間擠了一屋的人,桌上點著一盞燈。嚴監生喉嚨里,痰響得一進一出,一聲不住一聲地總不得斷氣,還把手從被單里拿出來,伸著兩個指頭。大侄子上前來問道:「二叔!莫不是還有兩個親人不曾見面?」他就把頭搖了兩三搖。二侄子走上前來問道:「二叔!莫不是還有兩筆銀子在那裡,不曾吩咐明白?」他把兩隻眼睛睜的滴溜圓,又恨恨地搖頭,越發指得緊了。奶媽抱著哥子插口道:「老爺想是因兩位舅爺不在跟前,故此記念。」他聽了這話,把眼睛閉著搖頭,那手只是指著不動。趙氏慌忙揩揩眼淚,走上前來道:「爺!別人都說的不相干,只有我曉得你的意思![你是為那燈盞里點的是兩根燈草不放心,恐費了油,我如今挑掉一根就是了。]」(《儒林外史》第五回)
這就是流動緩慢的一例。如——
嚴監生臨死之際,伸著兩個指頭,總不肯斷氣,幾個侄兒和些家人都來亂問,有說為兩個人的,有說為兩件事的,有說為兩處田地的,紛紛不一,只管搖頭不是。趙氏分開眾人,走上前道:「爺爺,只有我能知道你的心事;你是為那燈盞里點的是兩根燈草不放心,恐費了油,我如今挑掉一根就是了。」(《儒林外史》第六回)
又就是流動急速的一例。這等流動的緩急,可由作者自由決定。只不可緩慢到流動中止。
其次,流動底次序如從紀敘文底四要素上設想,似乎有四宗:
(A)以人物為經其餘為緯,如傳、紀一類。
(B)以事跡為經其餘為緯,如紀事本末一類。
(C)以處所為經其餘為緯,如方誌一類。
(D)以時分為經其餘為緯,如編年一類。
但在紀敘文逐步的作法上觀察,卻不外乎下列兩種次序:
(一)依事跡時間上的關係。
(二)依事跡因果上的關係。
這兩種之中,似乎要算第一種為最自然而又最重要的次序。因為凡事都離不了時間的約束,既然離不了時間的約束,自然以隨著時間寫出為最便。
不過純依時間紀敘,實有兩種困難:一、事跡常有連續的現象,一樁事也許連亘幾年幾十年,如果全然依時間紀敘,必至全像流水帳[1]簿,對於一事,前難知彼來歷,後難知彼究竟。二、事跡常有並呈的現象,一時也許有無數的事件發生;如果全然依時間紀敘,取了這樁便只得拋了那樁。因有這兩種困難,所以紀敘文便不能沒有第二種的方法。那第二種方法就是依事跡因果上的關係紀敘,就是將有前後因果關係的事跡匯成一團紀敘。
但又不能專依因果的次序。因為同時的事跡彼此多少總有一點關係,我們決不能專究一事底後果前因忽略了同時的現象。那嚴格的文學史、哲學史、政治史,固然是失敗的痕跡了,就是紀敘一樁單獨的事也豈能全然忽略了同時的現象?所以正當的流動的次序,只有把兩種方法混合著用。或為避免紀敘底單調,保持流動底急速(注)起見,更參用一種「變體的第一種次序」的「追敘法」。
為避免單調起見,可以先敘出了最有趣味的事跡,再紀敘其餘事實,這種方法在短篇小說中用的很多。為保持流動底急速起見,可以先將幾件事跡暫時略去,等流動較緩時再來追敘。
【注釋】
[1]帳:今寫作「賬」。此類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