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筆記 · 一九二一
哈登·錢伯斯[1]。今天早上我聽說哈登·錢伯斯前天早上死了,我說了一句:「可憐的傢伙,我很難過。」但我立即意識到我說這話完全是照著很蠢的慣例。在哈登·錢伯斯自己看來,他這一輩子過得相當成功。他很好地享受了自己的生活。他大勢已去,除非他那洋洋得意的脾性能給他找到哲思來源,不然這世上也沒什麼東西可以吸引他這種脾氣的人了,他不會有什麼盼頭了。他死得正是時候。如果將來人們還能記得他的話,那不是因為他的戲劇,而是因為他創造的說法:「the long arm of coincidence(無巧不成書)」,很可能英語能存在多久,這句話就能熬多久。他個頭極小,一套時髦的衣服松松垮垮地套在乾癟的身上,好像一片枯葉。而就像落葉一樣,他常常飄進自己常去的地方,停留片刻,你還沒覺得他有一刻的安定,他就又漫無目標地飄走了。他似乎對哪裡都沒有多大的眷戀。他來了,又走了,好像聽命於隨意的機遇。他乍看上去還算年輕,但再仔細看時,就會發現他其實老矣,老得很啦;他的眼睛靜下來便顯得很疲憊,他得拼著意志力才能讓兩眼炯炯有神;他的臉平滑得不自然,像是做了按摩,敷了雪花膏來滋養;他看上去像是個埋在地下多年的人,然後又被挖了出來。這讓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老得多。他從來不說自己的年齡。他生命中的頭等大事就是顯得年輕,對於其他事他從未如此嚴肅對待。他有「情聖」的名聲,且極其看重這一點,遠甚於他看重他的戲給他帶來的聲譽。他無數風流韻事中至少有一件是鬧得盡人皆知,這件事有這麼大的名氣,他一直到死都引以為榮。他總喜歡裝出一副他在和什麼人暗通款曲的樣子,時不時含沙射影一下,給一點暗示,說話只說半截,擠眉弄眼,聳肩擺手,讓你充分了解他仍在追求自己的風流大計。但是當他從俱樂部里出來,穿著對他來說太年輕了的衣服,一副瀟灑派頭,擺出要去約會的架勢時,你會忽然覺得他其實是要去索霍區[2]某個餐館的後屋吃晚飯,在那裡他不會碰上認識的人。既然他是寫劇本的,我想大概得算他是個文人,但真沒有哪個文人這麼不在乎文學的。我不知道他是否讀書,但他和人談話絕對從沒討論過書。他唯一還感點興趣的藝術是音樂。他一點不在乎自己寫的那些劇本,但當有人把他最好的戲劇《霸道的眼淚》當成是奧斯卡·王爾德寫的時候,他卻惱火不已。犯這樣錯誤的居然還大有人在,我實在是想不通。只要稍微對對話有點感覺或是對幽默有點品位的話,就不可能犯這種錯誤。奧斯卡·王爾德的對話簡潔精煉、尖銳率直,而他的幽默則是溫文爾雅、文質彬彬;《霸道的眼淚》里對話鬆散,恰當卻一點都不精彩,一點都沒有警句那樣的精闢透徹;它的幽默像是酒吧而不是沙龍里出來的。它的趣味在於應景,而不是因為它措辭方面有什麼高明之處。它一看就是哈登·錢伯斯寫出來的,具有其鮮明的特質。他是個喜愛交際的傢伙,當我想要總吉他的典型特徵時,我就會看到一個衣冠楚楚的小個子男人,泡在酒吧里,和一個泛泛之交就能愉快地攀談起來,談女人,談馬、談科文加登[3]上演的歌劇,可又一副在等人的架勢,好像隨時可能有人走進門來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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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登·錢伯斯(Haddon Chambers,1860—1921),一位劇作家,出生在澳大利亞,1882年移居英國後一直活躍在當地戲劇界。
[2] 索霍區(Soho)是倫敦的一個區,以餐館多而聞名。
[3] 科文加登(Covent Garden)是英國倫敦的一個廣場,現為皇家歌劇院所在地,是英國國家歌劇和芭蕾舞團的起源地。原為威斯敏斯特的本篤會女修道院花園,1630年規劃為住宅區廣場,在1670—1974年間一直是倫敦主要水果、花卉和蔬菜市場。早先的劇場稱為皇家劇院,建於1732年,上演各種戲劇、啞劇和歌劇。曾被大火焚毀兩次,後又重建,其間先後改為皇家義大利歌劇院(1847)和皇家歌劇院(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