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筆記 · 一八九四

毛姆 《作家筆記》
最近這幾天,大家都興奮無比,因為英法兩國可能要開戰了。 一周前還沒什麼動靜,沒有人料到會發生這樣一件大事。但自上周六開始,報紙紛紛提到兩國關係緊張。就是在那個時候,報上也隻字未提開戰的事兒。當有人提出可能要打仗了,大家就都嘲笑說荒唐。第二天報道又詳細了些:麻煩的根源是馬達加斯加,法國人想吞併它。報紙提到了嚴重的糾紛,暗示大概是非打一仗不可了,但私下裡人們還是覺得這是沒憑沒據地自己嚇唬自己,他們指出,法國人再也不會蠢到去挑起戰爭的。而今天,10月3日星期三,一份通告震驚了倫敦:緊急召開內閣會議,內閣大臣們原本都不在城裡,現在也都被緊急召回。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人們越來越亢奮:都在談論著法國人對英國日益增長的妒意,還有在暹羅和剛果實施的陰謀。他們爭相購買報紙,閱讀相關報道,那些報道後還附有馬達加斯加地圖。證券交易市場上出現恐慌,股價下跌,每個人都在談論著戰爭,城裡人在討論去當志願兵。走到哪兒,人們都在互相打聽消息。大家都焦躁不安。他們對法國人倒沒什麼敵意,但是如果需要,他們將堅決參戰。大家對政府都沒多少信心,因為誰都知道政府內部向來不和。儘管大家信任羅斯伯里伯爵[1],但也都清楚內閣其他成員與他意見不一致,覺得他若有什麼舉措定會受到阻撓。一般認為,如果英國再一次對法國的怠慢忍氣吞聲的話,人們就會起來推翻政府。對戰爭的焦慮和恐懼情緒十分強烈,大家普遍認為,雖然兩國可能推遲戰爭,但法國人如此貪婪、自大、善妒,這仗遲早要打起來。但如果戰爭真爆發了,不會有幾個人能搞清開戰的原因;至於到底為什麼馬達加斯加會引起爭端,大家壓根就不知道。 今天晚上我去看望幾個朋友,路上遇到兩個郵遞員,他們也在談論這個全民話題。到了朋友那兒,我發現他們也和其他人一樣激動不安。我們的談話中除了戰爭還是戰爭。我們比較了1870年普法戰爭前夕德法兩國人民之間的情緒和目前英國人民的情緒。我們談到克雷西戰役和阿讓庫爾戰役,聊到了皮特和威靈頓。我們討論了很久第一步會怎麼走:假如法國派軍隊在英國海岸登陸會怎樣,他們會選擇在哪裡登陸,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還有我們如何阻止他們攻占倫敦。 10月4號。恐慌結束了。我們得知政府緊急召開內閣會議的原因,是討論如何為在北京的英國公民提供人身安全保障。於是一切又恢復原樣了。不過,對於被如此誤導,民眾多少有些憤慨。他們質問有什麼必要非得隱瞞召開緊急會議的原因,尤其是完全可以預見到這會引起恐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整個事件里推波助瀾的原本主要是記者,現在他們也表示自己受到了愚弄,感到異常氣憤。 安南戴爾。我發現他把自己房間裡的兩個塑像轉過去,臉衝著牆,於是問這是為什麼。他說事物的背面總是更有千秋。 安南戴爾:「我常常想,一個人姓史密斯,他的生活一定與眾不同,既不可能有什麼詩意,也沒什麼特點。」 他很喜歡讀《聖經》。「我總覺得那裡面有些人物真是法國味兒十足。」 昨天晚上,他講了個老掉牙的笑話,我告訴他在這之前我已經聽過好多次了。安南戴爾:「根本沒必要編新笑話。實際上,我很鄙視編新笑話的人。他們像挖鑽石的礦工,而我則是技藝高超的藝術家,將鑽石切割和拋光,讓女人們對它愛不釋手。」 後來,他又說:「我不懂為什麼人們不該自我表揚。我知道自己很聰明,我為什麼要不承認這點呢?」 我在聖·托馬斯醫院的時候,住的是威斯敏斯特區文森特廣場11號一所帶家具的出租屋。女房東是個妙人。我在我的小說《尋歡作樂》[2]中曾對她略有描述,不過我只提到了她的諸多優點。她很善良,廚藝很棒。她通情達理,很有些倫敦佬的幽默。她從房客們身上找到不少樂趣。下面記的是她的一些話。 福爾曼太太昨晚和布朗小姐(她住在14號)一起去教區禮堂聽了一場音樂會。在街角開小酒館的哈里斯先生也在:「『哎喲,那不是哈里斯先生嗎?』我說,『肯定是他,要不是他我就見了鬼了。』布朗小姐戴上眼鏡兒,眯起眼睛看一看說:『果然不錯,真是哈里斯先生本人。』『他穿戴得挺像樣,是吧?』我說。『豈止挺像樣!要我說,簡直帥呆了,超級時尚!』她說。『而且你看,他的衣服不是借來的,多麼合身,』我說。『可不是人人都能有那麼一套漂亮衣服的,是吧?』她說。」 然後對我說:「我跟你講哦,他看起來真滑稽透啦。他在紐扣眼裡別了好大一朵白花。戴那麼朵白花,再加上他那張大紅臉,他看上去真真古怪吶。」 「啊,是的,我想要一個小男孩,上帝他就滿足了我的願望,不過我現在倒希望他沒這樣做,要是我有個小姑娘,我會很開心的。我會教她洗鍋擦地,教她彈鋼琴,教她用黑鉛爐箅,好多好多,我沒法一一細說。」 她向我描述某人用過的一個長單詞:「你知道麼,那真是個貴氣逼人的詞。哎呀,聽上去,要把它從嘴裡吐出來,下巴都得整脫臼。」 「噢,等一便士能買四坨精紡羊毛的時候,天下就太平了。」 「他看起來真糟:我想他快要回老家了。」 我回屋的時候壁爐里沒了火,福爾曼太太來把它又生上了。「我走了以後,你就請火自己燒旺,知道不?而且千萬不要去看它,知道不?只要你不瞪著它,就會發現它燒得旺旺的!」 「我不覺得我們的兒子有多任性:他從來都不任性,連小時候也一樣。但是他知道我為什麼寵他,會耍些花樣,調皮搗蛋。我們真是愛他!噢,他就像一塊果醬!我餓的時候覺得自己都可以吃了他,他身上有些地方嬌嫩可愛,我真想咬上一口。」 世上有兩種友誼。一種友誼源於肉體本能的相吸,你喜歡你的朋友不是因為他有什麼特別的品質或稟賦,而僅僅是由於你被他所吸引。「C'est mon ami parce que je l'aime parce que c'est mon ami.(法語:這是我的朋友因為我愛他因為這是我的朋友。)」這是不講理也無法講理的。而世事多具諷刺意味,很可能你會對某人產生這樣的感覺,可這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喜歡。儘管這類友誼與性無關,但它的確與愛情很相似:它以同樣的方式產生,很可能也會以同樣的方式消退。 第二種友誼是知性的。吸引你的是新相識的才華稟賦。他有你不曾有過的觀點想法,他見過生活中你未曾見過的東西,他的經歷豐富,讓人嘆為觀止。但是每一口井都有底,你朋友也會有一天不再有新東西傳授給你:這便是決定你們的友誼能否繼續的關鍵時刻。如果他只有些從書本和經歷中得到的東西,他就沒法兒再叫你感興趣了。這口井已經空了,你把桶放下去,卻什麼也打不上來。這就是為什麼人們會迅速發展起火熱的友誼,又同樣迅速地終結交往。這也揭示了為什麼後來他會厭惡這些人,因為在發現這些人其實不值得自己欣賞欽佩後,最初的失望會進而轉變成鄙視和憎恨。不過有時,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你依然與這些人保持不時的交往。如果是這樣,想要從與他們的交往中獲益,應該在兩次會面之間留足時間,讓他們來得及去獲得新經驗、新思想,使他們又能像新交朋友一樣給你以好處。慢慢地,當初發現他們淺薄時的失望漸漸消失,由於習慣了他們,你也就能容忍他們的缺點,於是你們便能長期保持關係融洽。但是,如果你發現朋友後天習得的知識雖到了頭,他身上卻還有其他的東西:個性、情感,還有活躍的思想,那麼你們的友誼將益發牢固。這段友誼將令人無比愉悅,完全比得上肉體相吸產生的那種友誼。 可以設想,這兩種友誼的對象若是同一個人,那這個人就一定是最完美的朋友。但想要有這樣的朋友無異於想上天攬月。另一方面,當一對朋友中一方是被肉體吸引,另一方則是被知性吸引,隨之產生的只能是不和。 年輕時,友誼非常重要,每交一個新朋友都是一次激動人心的冒險。我記不得是些什麼人觸發了我這一通稀里糊塗的想法,不過鑒於愣頭青總是善於從個案中總結出普遍規律,我猜當時我是發現自己被誰吸引,但這情感卻只是一頭熱,而另一個人的思想起初引起了我的注意,可最後我卻發現自己高估了他的智力。 我不知道日常生活中,哲學除了能讓我們做一些非做不可的事情以外,還有什麼用處。有些事情若不是迫不得已,我們絕不會主動去做,而哲學告訴我們完成這些事情的好處,我們儘管心裡不快,也算得了一點安慰。哲學讓我們能平靜地做一些我們實在是不想做的事兒。 戀愛時,人們應該控制交往次數。我們誰也沒法永遠愛一個人。如果在嘗到愛情的甜蜜之前有些障礙、挫折的話,愛情將會更加堅不可摧,天長地久。如果一個人要麼因為愛人不在身邊,兩人難以見面,要麼因為所愛之人反覆無常或是冷淡無情,結果沒法享受愛情,他便可以想想自己願望實現之時,收穫的喜悅將會多麼強烈,於是從中獲得一點安慰。愛就那德性,如果在追求愛情的道上一路暢通無阻,他就不會謹慎行事,最終受到的懲罰便是日久生膩。最持久的愛情是永遠得不到回報的愛情。 毫無疑問,基督教的確讓我們擁有了許多美德;但基督教也造成了我們的一些惡習,這同樣毋庸置疑。自愛是每一個人行為的主要動機,是其人格的本質,說它是維持其存在的必需也不為過。但基督教卻把它變成一種惡劣品質。基督教規定一個人不能愛自己,不能在乎自己,也不能為自己著想,而只能愛自己的靈魂,在乎自己的靈魂,為自己的靈魂著想。這樣,基督教要求他不按自然本性行事,結果迫使他變得虛偽。當他順從自己的自然本能時,基督教就會讓他心生愧疚;而當別人這樣做時,即使自己並不因此有什麼損失,他也會忿忿不平。要是不把自私定性為惡劣品質,它也就和萬有引力一樣,妨礙不了我們什麼;大家都料定別人行事一定是為了自己打算,他們會覺得如此自私行事完全合情合理。 一句格言:勞人做事切勿強人所難。 信仰上帝無關常識,不講邏輯,無需理由,它只關乎情感。想要證明上帝存在與想要證明他不存在同樣不可能。我不信仰上帝。我覺得上帝這個概念沒什麼必要。人有來世這種說法在我看來不可思議。我認為死後受罰這想法實在荒謬,而來世受賞這想法則太奢侈。我確信,我死後便徹底不再存在,回歸大地。不過我能想像也許將來哪一天我又信仰上帝了,但我不會像現在一樣,現在我不信上帝是觀察和推理的結果,但到那時我信上帝將完全是出於情感。如果你承認上帝存在,我不明白為什麼你要對復活心存疑慮;如果你承認超自然力量,我不明白為什麼你又要給它設限。天主教宣傳的神跡和《新約全書》中的描述同樣是經過驗證的。 用以證明一種宗教是真理的證據,與用以證明另一種的沒多大差別。我很奇怪,有些問題若是基督徒考慮過,他怎麼還能心安理得:如果他出生在摩洛哥,就會是伊斯蘭教徒;如果生在錫蘭,則會是佛教徒;而在那種情況下,他會認為基督教荒唐,明顯是歪理邪說,就像這些宗教在基督徒眼裡一樣。 婦科學教授。他這樣開始他的課程:「先生們,女人是這樣一種動物,每天排尿一次,每周排便一次,每月排卵一次,每年分娩一次,每當有機會就交媾一次。」 我認為這是個結構相當平衡的句子。 * * * [1] 羅斯伯里伯爵(Lord Rosebery)即阿希巴爾德·菲利普·普利姆羅斯,第五世羅斯伯里伯爵(Archibald Philip Primrose,5th Earl of Rosebery,1847—1929),1894—1895年間任英國首相。 [2] 即Cakes and Ale,1930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