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皇帝:袁世凱傳 · 第二十四章總統變皇帝
袁世凱有兩個姓楊的謀士:楊士琦和楊度。國民黨二次革命前,楊士琦曾向楊度談論今後政局的趨勢。他說:「辛亥年南方鬧革命,項城(袁)不便直接取天下於大清朝之手,當時最好的辦法,是利用同盟會和南方革命軍的力量去推翻大清朝;大清朝被推翻了,項城必將排斥同盟會而獨霸天下。現在這個時期就要到來。將來國民黨(同盟會的後身)被他打倒了,他必將廢止以內閣制為基礎的《臨時約法》,代之以以總統制為基礎的新憲章。到了那時候,政治趨勢不外乎維新和守舊的兩途,維新就要起用新人才辦新政,守舊就要找出舊官僚恢復一切舊規章、舊制度。項城夾袋中的新人才,足下首屈一指。你的前程非常遠大,必須作好準備。」
楊士琦是清朝末年繼袁之後做北洋大臣的楊士驤的親兄弟,而他本人也隨袁最久,對袁的陰謀詭計懂得最多。但從這一席話看來,他對袁的認識也還是很膚淺的,他沒有看清楚像袁這樣一個代表封建勢力的舊人物,不可能走向所謂維新的道路,而當時楊度是個政客,也不是推行新政的人才。
國民黨「二次革命」時,北方一度有楊度或楊士琦組閣的呼聲。但是,1913年7月30日,被袁挑選出來組閣的,卻是與袁關係並不怎樣深的熊希齡,這是兩楊所沒有預料到的。全國各方面也因熊內閣的突然出現而感到驚奇。
在提出熊內閣之前,袁派吳笈孫秘密到青島迎接徐世昌來京。這是楊士琦所講的延攬舊官僚的一個朕兆。徐是個不甘寂寞的老官僚,他在青島鬧了一個笑話[1],頗有遷居他地之意,對於老朋友的邀請,自不能無動於衷。當時都下盛傳,這位前清閣老將受命為民國總理。但徐經常自我標榜,他生前孤忠耿耿,死後不入「二臣之傳」。此時他卻感到進退兩難了,去北京呢,對不起清朝皇帝;不去呢,又對不起少年患難之交。正在打不定主意之際,忽聞熊希齡出來組閣,他好像冷水澆背一樣,就決定不去北京了。
[1] 德國膠州總督借青島大學宴客,徐世昌也是座上客。他把一口釅痰吐在華貴的地衣上,有人著《桃園夢》小說以嘲之。
袁的初意確實想請徐組閣。繼而轉念一想,戲法不宜變得太快,在打垮國民黨以後,利用自稱為中間派的進步黨,為他的政治利益服務,比自己出面組班子好。因此他舍徐而取熊,改提熊組織內閣。
熊在進步黨中不算頭塊招牌。他一度在唐內閣中任財政總長。唐下台後,熊外放熱河都統(1912年12月12日)。上任不久,就有熱河行宮盜寶案發生,熊身為地方長官,頗有監守自盜之嫌。袁生平最喜利用有弱點的人,凡是有弱點的人,把柄抓在別人的手裡,就不能不讓別人牽著鼻子走。熊正是因有盜寶之嫌而被袁看中了的。
熊被提名組閣後,正在半推半就之際,接到梁啓超幾次電報,催他火速來京。梁生平最恨別人稱他為政論家而非政治家,很想登台表演,擔任財政總長,兼為進步黨開闢黨費來源。他覺得這是千載一時之機,萬萬不可錯過。
這時候,國民黨在軍事上雖然失敗,但在國會中仍是第一大政黨。該黨議員有的被袁收買變節,有的離京南下,有的脫黨而另謀發展,大有風流雲散之勢,而國會中第二政党進步黨的陣容,反而較有生氣。關於熊希齡組閣案,大多數國民黨議員認為,進步黨雖是一個敵對的黨,但是進步黨內閣總比袁黨內閣好,因此投了熊內閣的同意票。
熊在組閣過程中仍然遇到不少困難,這種困難不是來自國會方面,而是來自總統方面。熊打算組織全國第一流的「人才內閣」,把全國的大名流統統網羅進來,當然,這些「大名流」是清一色的進步黨或以前的君主立憲派。這個打算與袁的意圖不相符合。袁要把幾個重要的部門抓在自己的手裡,首先不贊成以梁啓超為財政總長。他交下一張閣員名單:陸軍段祺瑞,海軍劉冠雄[1],內務朱啟鈐[2],財政周自齊[3],外交孫寶琦,交通楊士琦或楊度。留下教育、司法、農商三個部由熊自己支配。這個三部當時被稱為「冷衙門」。以前袁與同盟會合作時期,曾把這些「冷衙門」分配給同盟會員。今天用來分配給手無寸鐵的進步黨人,在他看來,已算很高的代價了。
[1] 袁世凱指定劉冠雄為海軍總長,劉推薦其師嚴復為代而自願副之。袁批:「斷不准行。」
[2] 朱啟鈐字桂辛,貴州開縣人,曾拜徐世昌為義父。
[3] 周自齊字子廙,山東單縣人,副貢出身,生於廣東,與粵系財閥接近。
但是進步黨不肯放棄財政一席,而袁又認為梁啓超非理財能手,後來採取折中辦法,由熊自兼財政總長,而將周自齊改任交通總長。這樣一來,楊度的交通總長就被擠掉了。熊與楊本是多年的老朋友,請楊「幫忙」改任教育總長。楊冷言冷語地說:「我幫忙不幫閒。」
熊內閣的全體閣員,除袁所指定的人照單全收而外,由熊自己支配的是:梁啓超司法,汪大燮[1]教育,張謇農商。這三位「名流」加上熊本人,也就夠得上稱為「名流內閣」了。這個「名流內閣」除了某些「冷衙門」的看守人由同盟會會員換了進步黨黨員外,實質上與唐紹儀的「混合內閣」並無區別。
班子既已組成,好戲就要登場。這齣連台大戲名叫「總統變皇帝」,分作幾個場次排演。
第一幕:臨時總統變為正式總統。
《臨時約法》具有代憲法的作用。根據《臨時約法》,只能產生臨時政府和臨時總統,由臨時總統根據臨時參議院(代國會)所制定的國會選舉法與組織法,於十個月內完成正式國會的選舉與召集,再由正式國會制定憲法,然後根據憲法產生正式政府和正式總統。這是臨時政府賴以產生和行使職權的法律根據。
袁早已不滿《臨時約法》,更不滿臨時總統之名。他打垮國民黨的軍事力量後,就迫切地要改臨時總統為正式總統。問題在於產生正式總統沒有法律根據。國會雖已開幕,制憲尚未完成,選舉總統必須根據總統選舉法,而總統選舉法為憲法之一部分,在憲法未制定和公布以前,不能進行正式總統的選舉。
袁終於找到一個藉口來策動先選總統。他叫他的黨徒提出所謂「正名論」,在京內外散布空氣說:「名不正則言不順。」由於民國沒有正式總統,世界各國不肯承認;而由於民國未被承認,隨時存在清朝復辟和列強瓜分的危險。因此,先選總統乃是鞏固民國國基,擁護共和政體的必要措施。
1913年8月5日,就有全國十九省區的軍事長官聯名通電,主張先選總統,後制憲法。誰都知道,北洋派從來就是袁的政治資本,每逢重要關頭,袁總要搬出這件法寶來賣弄一番。這次也非例外。但有一點不同,這次領銜通電的不是北洋派軍人,而是地方軍閥黎元洪。這個地方軍閥正是辛亥革命時他的正面敵人。用過去的敵人代替他的心腹大將馮國璋、段祺瑞之流來做頭名吹鼓手,就顯得並非一黨一派之私,場面就更加「熱鬧」了。
[1] 汪大燮字伯唐,浙江杭縣人,君主立憲派。
這個電報叫作「先選後憲論」,是個倒裝戲法。光靠這個戲法,在法律上還是站不住腳的。於是他們又想出來一個挖心戰術,這就是:把總統選舉法從憲法中抽出來,由國會中的憲法起草委員會提前制定,交國會提前通過,咨交政府提前公布,然後提前進行總統的選舉。
此時國會中又產生了一個新黨,名叫公民黨,其幕後人為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關於提前制定總統選舉法的問題,公民黨當然舉起雙手贊成,進步黨也不會反對。可能反對的只有國民黨。但是,國民黨議員已經成了袁手中的政治俘虜,只能讓別人牽著鼻子走。「先選後憲論」出籠後,有些國民黨議員認為,正式憲法比《臨時約法》更莊嚴,有更大的約束力,還痴心妄想地想在選舉總統後,迅速制定一部憲法,用以引導袁走上法治的軌道。這種想法,正如把頭埋在沙漠裡的鴕鳥一樣,自己欺騙自己。十分明顯,先選總統,後制憲法,所關者不僅是變更法律程序的問題,更嚴重的是獨裁者在憲法未產生以前,隨心所欲地玩弄國家大法。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憲法,只能是掛羊頭賣狗肉的騙局,哪裡談得上什麼莊嚴性和約束力呢!
9月5日,參眾兩院通過了先選總統案。10月4日,國會憲法會議公布了開快車製成的總統選舉法。選舉總統是國家的一件大事,理應留有充足的時間,由選舉人醞釀一下,大體上取得一致,然後著手進行。但袁暗示一定要在民國的第二屆雙十節就任正式總統,遲一天不行。兩院只得遵照辦理,於10月6日進行總統的選舉。
這時候,全國沒有一個人競選總統。進步黨全力擁護,國民黨不敢反對,袁當選總統是沒有問題的。但袁放心不下,又一次使用他的威脅議會的慣技,派出幾千名便衣軍警,收買大批兵痞、流氓,組成了所謂「公民團」,在選舉的一天,把國會前前後後包圍得水泄不通,議員們只許進不許出。這些匪徒在院門外大聲叫嚷:今天不選出我們中意的大總統,你們休想出院!
這天兩院議員共到759人。根據新出籠的總統選舉法:「總統選舉以選舉人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列席,用無記名投票行之;得票滿投票人數四分之三者為當選。但兩次投票無人當選時,就第二次得票較多者二人決選之,以得票過投票人之半者為當選。」第一次投票選舉後,開票結果,袁世凱得471票,黎元洪得154票,此外孫文、伍廷芳各得幾票,沒有人達到投票人四分之三的規定數,因此又進行第二次的投票選舉。第二次開票結果,袁的票數增加到497,黎的票數也增加到162,仍然沒有人當選。直到第三次投票,就袁、黎二人決選時,袁才以507票對黎的179票當選。
這次選舉是在以武力威脅國會和沒有競選對象的情況下進行的,為什麼連投三次袁世凱才能勉強當選?這是因為,由於「公民團」包圍國會,激怒了若干議員,不肯投袁的票。可惜有骨氣有膽量的議員太少了,不然的話,可能造成選舉會流產,國會被搗毀,壞事變成好事。這次選舉結果,比之上年南京臨時參議院全場一致選舉袁為臨時大總統,並且稱之為「中國之華盛頓」,就顯得冷暖大不相同了。
當議場上宣布袁當選大總統時,門外匪徒在袁黨的指揮下,高呼「大總統萬歲」,才亂鬨鬨地解圍而去。可是,從上午8時進場投票起,到晚上10時恢復自由,足足14個鐘頭,兩院議員擔驚受怕,挨餓忍飢,大家出場時都弄得神情憔悴,疲憊不堪。
第二天選舉副總統,門前一片冷落,黎元洪在719票中以610票順利當選。
10月10日,袁在前清皇帝登極的太和殿就職,接著又在天安門舉行閱兵典禮。即日發表國慶日授勳令,得到勛一位的是清室總管世續,前清太傅徐世昌,袁的特務頭子趙秉鈞。這些傢伙對民主共和有何貢獻,為什麼能夠取得民國的最高榮典,只有天曉得!在同一天的授勳令中,各省都督大多得到勛二位,各省民政長得到勛三位或勛四位不等,這是袁重武輕文的一種表現。
袁就職的一天,俄、法、英、德、奧、意、日、比、丹、葡、荷、瑞、挪等國政府發出照會,承認中華民國,證實了袁黨所散布的「民國有了正式總統,各國才肯承認」的鬼話。可是,誰都知道,這是帝國主義和封建政權預先講好的一套政治雙簧。
第二幕:立法機關變為御用機關。
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後,國民黨領袖亡命東京,獨立各省國民黨軍人紛紛逃散,但是國民黨仍能合法存在,國民黨議員仍能照常出席國會,這在當時是一個很難理解的問題。這個問題在總統選舉時才得到了明確的回答,原來袁要利用國會選舉正式總統,如果過早地解散國民黨,以國民黨為多數黨的國會就將因人數不足而瓦解,而推遲在選舉總統後解散國民黨,然後再使國會「無疾而終」,這是最能適應袁的需要的一個如意算盤。
當憲法會議公布總統選舉法的時候,袁曾私下表示,法律的公布權應當屬於總統,立法機關怎能直接公布?由於當時他要利用國會選舉總統,還要趕在雙十節那天宣布就職,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爭論。但當總統到了手,他的態度就突然強硬起來,以《臨時約法》第三十條為根據,向憲法會議追查法律公布權的問題。他在致國會的咨文中說「大總統選舉法由憲法會議徑行公布,僅抄錄全案咨達大總統,顯然與《臨時約法》之規定不符,違反國家立法程序……若長此不言,不惟使民國議會蒙破壞《約法》之嫌,抑且恐令全國國民開弁髦《約法》之漸……其蔑視本大總統之職權,關係猶小,其故違民國之根本《約法》,影響實巨。」
好傢夥,這個一貫破壞約法的罪魁禍首,現在搖身一變,變作擁護《約法》的大總統,公然教訓起國會來了。這其中又有什麼奧妙呢?原來,他抓了法律公布權這個雞毛蒜皮的問題,向國會開了一炮,其目的在於打擊憲法會議,破壞國會威信,從而為他本人干涉制憲和解散國會製造藉口。其實,違反立法程序的不是別人,正是他自己。先選總統,後制憲法,這就與《臨時約法》所規定的程序不符。若說公布權的問題不合程序,為什麼當時默而不言,甚至還要利用這個不合程序的選舉法來提前進行總統的選舉,而在事後才提出抗議呢?這只能有一個解釋,就是獨裁者所樂於「遵守」的法律,不是法律的全部,而是某一時期可供利用或者有利於己的某一條文,而遇到法律與他的個人利益相牴觸時,法律就成為一紙具文了。
袁提出上項咨文僅隔兩天,沒有等待回答,他自己出爾反爾公然向《臨時約法》開火,向眾議院提出了「增修約法案」,要把以責任內閣制為基礎的《臨時約法》修改為總統制的約法。他提出《臨時約法》有應修正者三條,應追加者二條。應修正者是,把《臨時約法》所規定的「大總統得制定官制、官規,得任命國務員及外交使節,得宣戰、媾和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均須提交參議院議決或取得參議院之同意」等條文,取消但書,使大總統無須取得國會同意就能行使這些權力。應追加者是:「大總統為保持公安,防禦災患,於國會閉會時,得制定與法律同效之教令。大總統遇有緊急需用,得以教令為臨時財政處分。」這個提案所爭者不是法律的公布權問題,而是要改造《臨時約法》,擴大總統的權力到最大限度,並且假口「緊急措施」,總統有權變更法律或制定另一形式的法律。
此時國會制憲已經進入三讀會,眼見正式憲法即將告成,《臨時約法》即將廢止,國會認為沒有增修《臨時約法》的必要。袁沒有等待國會的回答,突於10月18日派施愚、顧鰲、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焱、余棨昌八人代表他列席憲法會議。他在咨文中強詞奪理地說:「本大總統既為代表政府、總攬政務之國家元首,於關係治亂興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議法者知所折中,則由國家根本大法所發生之危險,勢必醞釀於無形,甚或挽救無術。因此,特飭國務院派遣委員八人列席憲法會議,代達本大總統之意見。」
這時國會已成為袁的附屬品,他欲如何便如何,憲法會議對於擴大總統的權力是可以接受並且正在準備如法炮製的。進步黨以及國民黨的軟骨頭們,所求於袁者,只是維持國會的外貌尊嚴,保全議員的個人地位,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一部可以供袁利用的憲法。但袁公然派人到國會來,直接干涉制憲,這種視國會若無物,視制憲若兒戲的舉動,使國會沒有接受之餘地,因此拒不接待八代表。這樣一來,袁就怒不可遏地採取了向國會猛烈開火的另一步驟。
10月25日,袁出了另一個題目,命令各省軍民長官寫一篇聲討國民黨和國會的「檄文」,限於五日內交卷。電令說:「憲法起草委員會由國民黨議員操縱把持,憲法草案侵犯政府特權,消滅行政獨立,形成國會專制……各該文武長官同為國民一分子,且各負保衛治安之責,對於國家根本大法,利害與共,未便知而不言。務望逐條研究,共抒讜論,於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復,以憑採選。」
此電一出,那些狐群狗黨一聲「得令」,紛紛發表他們的「讜論」。辮子軍大帥張勳痛斥「憲法草案荒謬絕倫」,並自告奮勇說:「勛雖不才,誅鋤叛逆,以身許國,萬死不辭。」淮軍老將薑桂題大罵國會議員為「少年新進」、「國民公敵」,建議「取消黨會,掃除機關」。安徽都督倪嗣沖主張解散國民黨,「凡該黨身居要津者,均驅之回籍」。還有人主張解散國會,而以總統府法制局為制憲機關。這些一竅不通的軍閥們,完全抹煞了這樣一個事實,他們所擁戴的正式大總統,就是由這個以「國民公敵」為多數黨的「叛逆機關」所產生的。
滿天烏雲,一片狂吠。時局發展到這一步,即使甘為工具的進步黨人,也覺得前景有些不妙。雖然進步黨是反對國民黨的,但是此時國民黨已經氣息奄奄,對國民黨議員的過分打擊,不能不引起進步黨議員的「兔死狐悲」。雖然進步黨人是願意擁戴袁為獨裁元首的,但是他們希望袁做得「漂亮」點,希望他能夠保存些民主共和的外殼,保存議會政治的門面,使進步黨人能夠以合法政黨的地位為袁服務。他們眼見得由袁自己策動而有一批嘍囉隨聲附和的宣布國民黨為非法政團的一幕惡劇,即將付諸公演,這樣,國會將因不足法定人數而不能維持生命,進步黨也將失去依託而不能立足於政治舞台。因此,該黨議員忽又與部分國民黨議員聯合起來,組成了一個「擁護民主、擁護憲法草案」的民憲社,對於國會議員除名的問題,堅持應由國會自行決定,不受外力干涉。
11月4日,梁啓超知道解散國民黨的命令即將發表,滿頭大汗地跑到公府,想向袁痛陳利害,竭力勸阻。公府侍衛人員攔阻說:「總統有要緊的公事,請總長明天來見。」梁急得結結巴巴地說:「我正是有最要緊的公事,要和總統商量。」等了好大一陣子,侍衛才放他進去。他緊張地說明了來意,袁卻淡然回答說:「晚了,命令已經發下去了。」
解散國民黨的命令,以完全出自捏造的「亂黨首魁與亂黨議員潛相構煽」的情報為藉口,規定:「自湖口倡亂之日起,凡國會議員之籍隸該黨者,一律追繳議員證書、徽章,一面由內務總長從速行令各該選舉監督暨初選監督,分別查取本屆合法之參眾兩院候選人,如額遞補。」另有一道命令指出:「廣東、湖南為該黨之根據地,暴民專制,土匪橫行……嗣後如再有以黨之名義演說、開會及發布傳單者,均屬亂黨,一律拿辦。」
命令發表的當天,袁政府派出軍警三百餘人包圍了順治門外彰儀門大街國民黨北京支部。第二天,又包圍了參眾兩院,甚至軍警半夜裡跑到國民黨議員的家裡,像捉賊搜贓一樣,共計繳獲國民黨議員的證書、徽章三百餘件。但是,這還不能滿足袁的要求。他的目的不僅要解散國民黨,還要因解散國民黨而附帶消滅國會,這是個一箭雙鵰之計。在收繳國民黨議員三百多證件、徽章之後,兩院議員仍足法定人數,國會仍可繼續存在,因此他不惜違反自己所發布的命令,指使軍警繼續追繳湖口之役以前已經聲明脫黨的議員以及跨黨分子的證書、徽章又有八十多件,合共四百三十八件,這才使國會因不足法定人數而不能繼續開會。
11月5日兩院議員開談話會時,大批軍警把守議場入口,盤查進入會場的議員,就像盤查江洋大盜一樣。當然,被迫繳證書、徽章的議員是不能入場的,有些有資格入場的非國民黨議員,也被這些凶神惡煞嚇跑了。
這種赤裸裸的無法無天的強盜行為,其目的不僅在於消滅國民黨,而且牽涉到進步黨的生死存亡。當國務院舉行秘密會議討論這一大變局時,梁啓超因解散國民黨的命令未經國務會議通過,主張內閣總辭職以示抗議。但是,那個坐在主席位子上的鳳凰總揆[1],卻悶聲不響,大家也就啞口無言了。
進步黨的另一領袖、眾議院議長湯化龍,對此更加著急。他說:「議員除名問題,應由國會本身來解決,外力干涉是不合法的。政府如認為某些議員有附亂嫌疑,可提出確實證據,咨交國會依法處理。」他指示眾議院的工作人員:以後本會的開會通知,不論任何黨派議員,一律照常投送。他自己鼓起勇氣去見袁,請求發還未附亂議員的證書、徽章,以免國會流會。袁向他輕蔑地瞟了一眼,沒說什麼,他只得無精打采地退下來。
進步黨不甘心從此罷手,他們想搬出一個大面子人物來為國會乞命還魂,此人就是名義上為進步黨的理事長,以副總統之尊而兼湖北都督的黎元洪(此時黎尚未內調)。但是,他們沒有得到回電。
11月10日,就是下令解散國民黨的第六天,憲法起草委員會宣布解散。
國會雖已陷於彌留狀態,但是非國民黨議員仍然捨不得這塊冷豬肉,他們不能召開正式會議,就改開兩院聯合談話會,想研究一個起死回生之道。由於他們喋喋不休,熊總理害怕引起大總統赫然震怒,內閣擔當不起,11月12日派員示意請其勿再開會。那些議員正在忿無可泄,就把一口毒氣呵在內閣方面,聯名向熊提出最嚴厲的質問。熊也沉不住氣,公然函達兩院議長說:「大總統於危急存亡之秋,為拯溺救焚之計,是非心跡,昭然天壤。事關國家治亂,何能執常例以相繩!」
11月14日,袁又進一步下令痛斥曾向政府提過質問案的國民黨議員。又公布:被迫繳證書、徽章的議員如欲離京,須覓具五人以上保結,擔保離京後不作反對政府的言論及行動。
此時袁還不敢直截了當地下一道解散國會的命令。根據他的命令,解散國民黨後,議員空缺由各省候選人遞補。這是用以欺騙人民的一個障眼法。他明明知道,第一屆國會議員大選時,國民黨在全國廣大地區占有絕大優勢,該黨黨員不但在當選議員中占有多數,在候選人中也占有多數。如以候選人遞補,國民黨仍將是國會中的多數黨,如取消國民黨候選人的遞補資格,則可造成無人遞補的現象。因此,袁暗中指示各省當局無須完成遞補手續,而使國會無疾而終。到了11月26日,他藉口國會本身無法存在,便召集所謂政治會議、約法會議來篡奪國會的職權。
[1] 用地名作人的代號,是當時的一種敬稱。熊希齡是湖南鳳凰廳人(今改縣),故有「熊鳳凰」之稱。
關於解散國民黨的問題,有一家報紙提出兩個問題:(1)解散國民黨的命令,是根據攻克湖口炮台時所得的證據。事情經過數月,政府為何置而不問,遲至今日始行宣布?(2)現任總統是由這些謀叛議員選舉而產生的。議員資格既被停止,總統資格是否仍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