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皇帝:袁世凱傳 · 第二十章總統殺人
1913年3月21日,宋教仁由上海啟程往北京,參加國會的開幕典禮。剛上火車的時候,突然有人對準他放了一槍,擊中了腰部。宋大叫一聲,「有人刺我!」隨即倒在地下。出事時間是晚10時左右。兇手在夜幕沉沉中向車站外逃走,因為剛下過一陣毛毛雨,兇手在濕漉漉的瀝青馬路上一腳滑倒,巡捕追蹤趕來,他飛快地爬起來開槍拒捕,一霎眼不知去向。巡捕認得出逃犯是個穿黑呢子軍服個子很矮的人。
到車站送行的國民黨人黃興、陳英士、廖仲愷、于右任等急忙把宋扶上汽車,送往附近靶子路滬寧鐵路醫院急治。當晚動手術,在宋的右腰鉗出子彈一顆,發現彈頭有毒,傷勢十分嚴重。半夜裡宋從昏迷中醒轉來,睜開眼睛問道:「我的朋友呢?」留在醫院的黃興搶步上前餵了他一口開水,連聲問道:「怎麼樣,怎麼樣?」他一面喘著氣一面斷斷續續地說:「現在外患日深,庫倫形勢險惡。我本來打算到北京和其他地方去,調和南北意見,以便一致對外。可是……」他說到這裡,感到傷口劇痛難忍,他勉力支撐著喊道:「快拿筆墨來,替我寫上,我要發一個電報給袁世凱!」
黃興急忙拿過紙筆來,照他口中所念的詞句寫道:「望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俾國會確立不拔之憲法,則仁雖死猶生。」
此後宋又陷入昏迷狀態,延至22日上午4時身亡,年僅32歲。他是國民黨的代理理事長,所以國民黨上海交通部發出緊急通告,叫全體黨員「一律臂纏黑紗為宋先生服喪」。孫中山在東京接到噩耗,於25日匆匆趕回上海,參加治喪典禮,並親筆撰寫輓聯如下:「作民權保障,誰非後死者!為憲法流血,公真第一人!」
這是民國成立以來第一次發生的政治大血案。過去彭家珍刺死良弼,周符麟暗殺吳祿貞,黎元洪勾結袁世凱殺害張振武,都曾震動一時,但都不及這次血案影響之大。這是因為,這次血案的被害人是國民黨的領袖之一,此時國民黨與北洋派明爭暗鬥,「武力統一」與「二次革命」之說甚囂塵上,而這位國民黨領袖又是一個主張調和南北的溫和派,此番被人暗殺,可能引起又一次南北戰爭。因此全國人心惶惶,預感大禍將臨。
此案發生後,全國各方面紛紛揣測,這件政治謀殺案究竟是誰主使的呢?袁世凱是慣於用暗殺手段對付政敵的老手,可能是他主使的。但是,國民黨已經公開表示擁護他為正式總統,宋教仁又是主張與他繼續合作的中堅分子,殺一宋教仁而與國民黨破裂,南北統一之局也將不保,對袁有何好處?從這一點看來,此案又不像是袁所主使的。
僅僅隔了一天,這個問題的答案就非常清楚地擺出來了。
3月23日,有一個做古董生意的河南人王阿發,跑到四馬路中央巡捕房自行投案。他說:「十天以前,我在文元坊應桂馨的家裡兜售古董。他給我一張照片,叫我下手暗殺此人,許我事成之後酬洋一千元。我是一個安分守己的生意人,沒有干過殺人勾當,所以一口拒絕了。今天看見報上登出來的宋先生的照片,正是應桂馨叫我暗殺的人,所以特來投案說明。」
捕房根據報告,立即派眼線去跟蹤應桂馨,當天在湖北路迎春坊二十八號妓女胡翡雲家找到,當場予以逮捕。第二天,捕房派人搜查文元坊應宅,又在那裡捉到了一個形跡可疑的矮子,並搜出五響手槍一支,應桂馨與現任內閣總理趙秉鈞、內務部秘書洪述祖二人電報往來的密電碼以及其他有關證件多起。這些證件充分說明:行兇的主謀犯不是別人,正是現任大總統袁世凱、現任內閣總理趙秉鈞;教唆犯是內務部秘書洪述祖,組織行兇者是上海大流氓應桂馨,直接殺人者是失業軍人武士英。
證件的主要部分有下面幾個文件:
(1)民國二年(1913年)1月14日趙秉鈞致應桂馨密函一件,上面寫著:「密電碼送請檢收。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可也。」外附密電碼一本,上注「國務院應密,民國二年一月十四日」。
(2)2月2日應桂馨致趙秉鈞「應密冬電」一件,內稱:「民黨(國民黨)主宋(教仁)任總理……已由日本購孫、黃、宋劣史,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
(3)2月1日、2日洪述祖致應桂馨密函兩件,上面寫著:「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價值。」「緊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說必有激烈舉動[1]。」「弟[2](洪稱應)應於題前徑電老趙,索一數目[3]。」
(4)2月4日洪述祖致應桂馨密函一件,上面寫著:「冬電(2月2日應的電報)到趙處,即交兄(洪自稱)手,面呈總統。閱後頗色喜,說弟頗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進行。」
(5)2月22日洪述祖致應桂馨密函一件,上面寫著:「來函(應的函件)已面呈總統、總理閱過。以後勿通電國務院,因智(智庵,趙秉鈞號)已將應密本交來,純歸兄一人經理。」
(6)3月13日洪述祖致應桂馨密電,內稱:「毀宋酬勛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
(7)3月14日應桂馨致洪述祖密電,內稱:「梁山匪魁四出擾亂[4],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之。」
(8)3月21日應桂馨致洪述祖密電,內稱:「匪魁已滅,我軍無一傷亡。」
證據確鑿不移地說明:袁世凱決定要暗殺他的政敵宋教仁,叫特務頭子趙秉鈞去執行。趙手下有個秘書叫洪述祖,跟上海流氓幫會有往來,趙叫他物色一個流氓去辦這件事情。洪找到了大流氓應桂馨,許以厚利,叫他執行暗殺任務。通過洪的介紹,趙發下密電碼一本,與應直接通電聯繫。隨後趙察覺到直接通電容易暴露,便又叫洪到上海向應說明,以後由洪居間聯繫。洪回到北京後,一面寫信催應從速動手,這就是密函中所講的要「做一篇激烈文章」,一面向袁匯報情況,袁許以事成之後以勛位為酬。
洪述祖並非無名之輩。清朝末年,他做過直隸候補道,跟唐紹儀拉上了交情。袁任內閣總理大臣時,通過唐的介紹,他上了一道秘密條陳,主張袁在清政府與革命軍之間玩弄兩面手法,以便從中取利。袁雖沒有直接表示,可是心中暗暗讚許。後來唐組織內閣時,派他為內務部秘書,此後他便成為內務總長趙秉鈞身邊的一個謀士,有時也能直接跟袁交談。
[1] 此處是指袁世凱作出的指示。
[2] 應桂馨以晚輩自居,稱洪述祖為「蔭之(洪字)老伯」,洪則稱應為「老弟」。
[3] 洪述祖叫應桂馨預先提出酬金數目。
[4] 應桂馨以「梁山宋江」影射宋教仁,「四出擾亂」是指宋在長江各省鼓吹政黨內閣。
應桂馨又名夔丞,是上海流氓幫會的大頭目之一。辛亥革命初期,中部同盟會聯絡會黨軍警起義,他投機混進了革命陣營,陳其美任為滬軍都督府諜報處處長。滬軍都督府撤銷後,轉入江蘇都督府任江蘇巡查長。他自稱「中國共進會會長」,吹噓全國共進會會員在1億人以上,占總人口的四分之一。
武士英是山西人,年22歲,就是在應桂馨家中被捕的那個矮子。他在雲南當過營長,因軍隊被裁流浪到上海來,加入了共進會,成了應桂馨的門下食客。
此案發生後,只有一兩天工夫,就把全部內幕揭穿,人證俱獲,鐵案如山,全國人民無不為之駭然。原來當今大總統是這樣一個貨色,他手中持有兩件法寶:一件是黃金,一件是白刃。他對付一切政治敵人總不離乎這兩手:要麼用金錢收買過來,要麼用武器暗殺掉。他曾經用金錢和高官厚祿收買宋教仁而無效,就決定用另一手來對付他。
這篇文章做得如此不乾不淨,鬧得通國皆知,袁做賊心虛,不得不假惺惺地下了一道緝兇命令,講什麼「窮究主名,務得確情,按法嚴辦」;還裝腔作勢地說了些「暗殺之風,萬不可長,尤乖人道」的鬼話。他知道單靠一紙命令不能杜人之口,於是又派工商總長劉揆一以弔喪為名到上海,竭力解釋宋案與他無關,千萬不要誤會。劉與黃興、宋教仁都是華興會的老同志。他到上海後,黃興和國民黨人罵他做官心熱,變節求榮,他只得灰溜溜地回北京去了。
由於全國人民口誅筆伐,袁、趙二人心慌意亂,便又做了一篇空中樓閣的文章,企圖轉移視線。3月26日,國務院通電全國稱:「據應夔丞23日函稱,上海發現一種監督政府、政黨之裁判機關,其宣告文內列有宋教仁、梁啓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罪狀,於3月9日開審,先判處宋教仁以死刑,於20日執行。」這篇文章請出梁啓超、汪榮寶這些不相干的人做陪客,又把殺人主謀犯混在一起,其目的是要使人們相信上海果真有這樣一個殺人機關,這個機關不僅與國民黨為敵,也與其他各政黨為敵,不僅與政黨為敵,也與政府為敵。
這篇文章也仍然無濟於事,反而招來更大的反感。在這種千夫所指的情況下,即使平日殺人不眨眼的大特務趙秉鈞,也不免心驚肉跳,坐立不安。他一面向新聞記者發表談話,說他跟宋教仁如何要好,外間謠言之來,真不知從何說起;一面向袁辭職。畢竟袁比他更加狡獪,認為此時辭職反而證明心中有鬼,因此勸他說:「不妨告個假兒,我叫芝泉[1]代替你的職務。」於是趙改辭職為請假,袁派陸軍總長段祺瑞代理內閣總理。
宋案發生後,國民黨方面當然異常緊張,急需決定對策。3月26日,也就是孫中山由日本趕回上海的第二天,孫中山、陳英士、居正、戴季陶等多人在同孚路[2]21號黃興宅舉行緊急會議。此時上海方面盛傳袁向帝國主義進行一筆大借款,將用以提充軍費,發動內戰。孫中山主張乘借款未成之際,在國民黨勢力所及的南方五省,大興討袁之師,以便先發制人。黃興等人則認為:第一,自袁竊據總統地位以來,大力擴張北洋軍,此時袁的軍事力量已經大為加強,國民黨的勢力僅及江西、湖南、安徽、廣東、福建五省,而在這五省之內,情況也非常複雜,如果不量力而行,南方五省也將保不住。第二,列強迄今尚未承認民國,邊地各省的分裂運動也在日趨惡化,如果發生內戰,列強藉口干涉,中國就有瓜分亡國的危險。第三,國會即將召開,宋案可由法律解決,而不必訴之於武力。總之,他們認為國民黨在政治上處於絕對優勢,而在軍事上則處於劣勢,不宜舍其所長而用其所短。由此可見,宋教仁雖死,宋教仁的精神不死,迷信議會政治者仍然大有人在。
國民黨人對於孫、黃二人一向抱有一種偏見,認為孫是理想家,黃是實行家。關於理論方面,大家願意聽孫的話;關於軍事方面,則唯黃之馬首是瞻。黃既不贊成以武力解決,大家也就相對無言。最後決定宋案依法律程序處理,並建議組織特別法庭專審此案,推黃郛為大主裁,王寵惠、伍廷芳為承審官,以避免北京行政方面的壓力。此議推江蘇都督程德全向北京提出。同時,密令南方五省當局,加強戰備,組織攻守同盟,以防北洋派的突然進攻。
袁對於宋案,曾一再表示認真處理,對於國民黨所提的組織特別法庭專審宋案的建議,表示「完全同意」。可是,司法總長許世英出面來反對,他說特別法庭不合司法系統,此案只能在地方法院內加設特別旁聽席,以接待有關人士。於是袁「無可奈何」地表示說:「我雖贊成組織特別法庭,其如司法總長不贊成何!司法總長不贊成,不肯副署命令,我就不能發布這道命令!」
好一個極端守法的總統!他似乎忘記了十個月以前,未經內閣副署,他曾經發表過派王芝祥為南方宣慰使的命令。
[1] 段祺瑞字芝泉。
[2] 即今上海石門一路。
黃興打電報給袁,說明宋案不能由普通法庭審理的理由,因為本案主使犯為內閣總理趙秉鈞,如果按照普通程序上訴到北京,請問如何執行。他還尖銳地指出,許世英乃是趙內閣的一位閣員,應當連帶辭職,有什麼資格玩弄法律!
4月16日,上海會審公堂將應桂馨、武士英兩名犯人移交上海地方檢察廳接收看管。
武士英自被捕入獄以來,就受人指使,叫他把殺人動機和一切責任都承擔下來,將來自有解救之法,因此他一口咬定此案無人主使,拒絕吐露實情。在他移解中國法院後的第八天,他突然在獄中暴斃。這樣一個新鮮活跳的人兒,死得不明不白,人們不禁想起中國歷史上所常有的一篇老文章,這篇文章叫作「殺人滅口」,或者叫作「死無對證」。這篇文章使人一望而知,做得也不高明。
4月26日,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通電公布宋案全部證件。這是對袁趙二人的一次公開打擊,因此許世英又以「力爭法權」為名,通電指斥地方行政長官宣布罪證為「違法越權」。
這個時候,應桂馨在獄中瀟灑自如,似乎有所恃而無恐。他公然要求吸食鴉片,而法院也就破例許其公開吸食。
另一要犯洪述祖,自宋案揭露後,安詳自若地從北京跑到青島去避風頭。德國膠州總督不明個中底細,以其為殺人教唆犯而加以逮捕。袁命內務部次長言敦源往青島交涉,表面要求引渡歸案處理,暗中替他說情。德國人當然沒有什麼不可以,於是言敦源回報說,洪述祖已被德國膠州總督釋放,查緝無蹤,就此了事。5月3日,洪述祖公然在青島發出通電,吹噓他過去「協助唐紹儀建立共和有功」,而斥宋教仁「借政黨內閣之名,以遂其植黨營私之計」。他並不諱言曾經說過「毀宋」的話,因為這是白紙黑字寫明,無法抵賴,但他狡辯說:「毀宋僅欲毀其名,並無奪其生命之意。」
由於國民黨公布了宋案證件,袁、趙二人置身無地,於是袁又授意他的爪牙遇有適當的機會,儘可能地為他洗刷罪名。當北京各界人士舉行宋教仁追悼大會的時候,京兆尹王治馨前往致悼詞。他自作聰明地解釋說:「去年應桂馨到北京,向趙總理自告奮勇,要動手殺害宋先生。總理即向總統請示。總統表示,政見雖有異同,暗殺之風究不可長。這些經過情形,可以證明總統、總理與宋案毫無關係。」這種解釋與袁、趙二人抵賴罪行的說法並不合拍,因此成了一篇「欲蓋彌彰」的文章,恰恰反證了袁、趙二人與宋案有關。
此案一步緊似一步,到5月8日,上海地方檢察廳根據原告律師的請求,票傳趙秉鈞、洪述祖到案對質。袁、趙二人知道正面文章已經寫不下去了,不得不動腦筋另寫一篇反面文章。
5月11日,北京方面有一個打扮得妖里妖氣的女學生,名叫周儆予,向京畿軍政執法處自首。她自稱是女子暗殺團團長,奉「血光團團長」黃興之命,在北京、天津一帶組織暗殺機關,企圖顛覆政府,暗殺當權人物。她供出血光團的經濟負責人為謝慧生。此事發生後的第二天,天津軍警捕獲身藏炸彈的「暗殺犯」劉士廷一名,自供為血光團團員,並且供出血光團的財政長為謝慧生。17日,軍政執法處派稽查員郝占元率領憲兵逮捕了謝慧生,原來此人就是參議院川籍議員、國民黨黨員謝持。根據國會組織法,現任國會議員非經國會同意,政府不能擅加拘捕。因此,參議院致函國務院提出質問。國務院回答說,軍警機關事前不知道謝慧生就是謝持,因而誤行拘捕。隨即將謝送回到參議院。
上述事件接連發生後,袁政府立即大肆宣傳,好像北京、天津真有這樣一個殺人機關,其主持人就是國民黨領袖黃興。袁政府將此案移送法庭處理,北京地方檢察廳立即票傳黃興到案對質。這真是「無巧不成書」,上海法院票傳趙秉鈞,北京法院票傳黃興,這齣針鋒相對的鬧戲,把全國觀眾的視線引入五里霧中。
黃興住在上海公共租界內,中國法院不能直接票傳。租界對於政治犯有保護的義務,但是對於殺人犯卻不能置之不理。6月11日,上海會審公堂根據北京地方檢察廳的來文,票傳黃興待質。黃興大笑說:「這個把戲倒也變得好!」他一傳就到,而且保證隨傳隨到。
在此以後,袁政府和國民黨的機關報就公開對罵起來,一邊說「總統殺人」,一邊說「偉人造反」。局勢演變到這一步,全國各方面所關心的倒不是宋案如何處理的問題,而是南北戰爭能否避免的問題。
寫到這裡,應當概括地回顧一下。從臨時政府遷往北京到宋教仁被刺身死,這是同盟會及其後身國民黨與袁世凱「和平合作」的時期。但是,在這不到一年的短短時期內,「和平」經常受到威脅,例如袁世凱製造兵變事件,拒絕到南京就職;隨後又破壞約法上所規定的責任內閣制,逼走了內閣總理唐紹儀;在唐內閣倒台後,他又指使軍警威脅參議院,通過他所提出的補充閣員名單;同一時期,又以軍事審判殺害了同盟會會員張振武等等。國民黨對於這些事件,都採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而國民黨每退一步,袁就進一步。和平之所以未破裂,唯一原因在於國民黨的節節退讓。當初孫中山讓位於袁時,對袁築起了三道防線,即民國定都南京,新總統必須南下就職,必須遵守《臨時約法》。通過北京兵變和唐內閣的倒台,這三道防線都被袁突破了。此後,孫、黃二人到北京參加「建設會議」時,還企圖以自己的人格感化袁,使之改邪歸正,甚至委曲求全地列名於袁所獨自炮製的「四人聯合宣言」。這些善良願望,不但未起保障和平的作用,反使對方認為軟弱,助長了袁的破壞和平和武力統一的野心。由此可見,無原則的妥協換得來的和平,不是真正的和平與持久的和平,而是假和平與短暫的和平。此外,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由於財政困難,黃興大力裁兵節餉,解除了自己的武裝。接著,宋教仁等又主張放棄對袁的武裝鬥爭,企圖在政治上保持國民黨的優勢,繼續與袁合作。他們認為,軍隊不過是政權的附屬物,有了政權就可以指揮軍隊。他們忽視了這樣一件事實:唐內閣不也是責任內閣嗎?唐內閣被迫下台,責任內閣制已經完全破產了,即使宋教仁的政黨內閣能夠實現,不還是一樣可以受到槍桿子的摧殘嗎?他們另有一種天真的看法,認為政黨內閣是由正式國會產生的,而正式國會又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請問,袁不把臨時參議院放在眼下,他能夠尊重國會嗎?直到宋案發生,國民黨人還主張法律解決而反對武力解決。這些事件說明,國民黨對一切事物的發展都寄托在主觀願望上,以幻想代替現實,抓著稻草當作救命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