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要經驗錄 · 第十三篇 經驗錄實論
夫人之生也,以先天元氣為陽氣,以後天谷氣為陰氣。人藉水谷之氣以養身。而水谷之氣,一行脈中,為營氣,所以榮養一身者也;一行脈外,為衛氣,所以護衛一身者也。當氣利關節,衛氣充皮膚形之立也,全賴精氣神之三者。精者滋於一身也,氣者運行一身也,神者主宰一身也。故人之精,實則氣死 ,氣充則神旺,此相因而永其生也。如精耗則 竭,氣竭則神離,此相因而速其死也。耳乃精竅,故耳之閉塞,精病可知。目乃神竅,而目之昏蒙,神病可知。口鼻乃氣竅,而口之氣喘息,氣病可知。故老子曰:毋搖爾精,爾乃長生 。毋搖者,守之固也。如人肝 精不固,則神氣減少,脾 精不固,則齒折發落,疾病隨生,死亡將至。又曰:心牽於事,火動於心中,心火俱動,其精必搖。( 按: 心火動而搖其精,則精傷無度。一語中的。尤其是當今社會,欲望無窮,心累成了時代的代名詞,保全性命,何其難矣!)人能使其元氣運用,則陽氣自旺,陰氣自消,陰陽調和,則百病不生矣。蓋人之津液化為血,血化為精,精化為髓。如飲食水谷入胃,由脾磨化成液,生血以充精,故必藉谷氣以培後天之精,乃可得生。否則百慮感其心,萬事勞其形,以致內傷七情,外感六欲 。五行之氣,各有勝衰,如陽勝則陰病,陰勝則陽病,而百病從茲生矣。
凡診視,先觀病人形色,以知病情,如人面青黑者,是為陰症。即是氣虛、血旺之故耳,( 按: 血旺者,非血多,當作血之有「余」,為血瘀之證)宜補氣分之藥,當用四君子湯、理中湯、附子理中湯之類治之。若氣旺大 過,是為陽證,即是血虛、氣旺之故耳。宜補血分之藥,當用四物湯。( 按: 此處氣旺當作血虛氣鬱解,否則豈有陽證一說。當然,言此為陽證,卻不十分妥當。)或氣旺過極,是為陽明火證,宜大、小承氣湯,量病之輕重,加減用之。此是氣虛補氣,血虛補血,令其陰陽和平,而病自愈矣。奈今世之醫者,見古書,有氣血兩虛者,宜八珍湯治之。見病皆有氣血兩補之說,每多誤人。何也?古法有不治已病治未病,蓋兩補者,宜於未病之先也。如有病之時,若不察其陰陽盛衰、氣血虛實,則輕病轉重,重則不治矣。余謂不宜兩補者,恐其無憑,請看冬夏二至之氣證之。至冬嚴寒之時,近火則暖,近水則寒;如至夏暑熱之時,近火則燥,近水則安,此證驗也。再以雨暘 證之。如天道久晴不雨,草木萬物焦枯而死,宜陰雨以潤之;如久雨不晴,萬物澇濫而死,宜晴日以暖之,此亦驗也。天道至春分、秋分之候,陰中得陽,陽中得陰,陰陽各半,寒熱均平,無過不及,如人之氣血和平,乃未病之先也,余謂不宜兩補之說,卓然有憑矣。故經云:醫理雖玄,一言以蔽之,曰陰陽而已。
按: 此一段文字所及之理,即「氣血不宜雙補」之理,未見於他書。作者立論,未病之時可以兩補,及病則陰陽各有所偏,治之務必針對,氣虛補氣,血虛補血,不可以一概而氣血同調之法,並以二至(冬至、夏至)之氣候特點及久旱久澇植物生長之象證之。此言雖有其理,卻不盡然。如冬季雖近火則暖,無水則易成燥;夏季雖近水則安,水多易成濕,冷水則成寒。久澇亦不耐日曬,久旱又豈能而水浸?陰陽之道,互根互用。非未病之時,需陰陽互生;及生病之時,更宜用陰陽互根互用之理。氣虛者,補氣為先,補血助之,血虛者,補血為主,補氣助之,才能氣血生化,泉源不絕,否則氣充而血滯,血足而氣滯,豈求其效?然作者有此一說,必有其根由,補氣補血,必有主次,不可不變,處方之時,必細心斟酌,此處方是醫家之本意。廖氏回陽之際,亦有加用生地黃之類的用法。因此,其之所以反對氣血兩補,可能主要是針對毫無差異性的益氣補血。補氣補血,必有所重,有所輕,才合陰陽之道。
凡看病人,面紅色是為陽證。如戴陽證,面亦紅,何以辨之?陽證面紅,紅得老蒼色,肌肉壯實,其人平日強健過人,四肢有力,飲食有味,渴欲飲冷,偶得病,必張目不眠,聲音響亮,口臭氣粗,身輕惡熱,或大便燥結不通,脹痛異常,壯熱如火,叫苦不休,宜大、小承氣湯之類加減用之。戴陽證面紅,紅似桃花色,其人平日精神短少,四肢無力,飲食難消。偶得病,面色淡黃,是為戴陽,又為虛陽外越之證。宜用桂附理中湯,或鎮陰煎之類治之。若醫者不明此理,誤認為陽證,用大黃下之,必死。凡業醫者,生死反掌之間,不可忽焉不察也。
按: 此處所議之戴陽證之辨證方法,尤其是強調與陽證相比較,實為臨床特別難以把握之處。一般戴陽證的解釋為陰寒內盛、虛陽浮越之病機,然而其根本是陰寒盛還陽虛盛?可能大多數的理解,此處之陰寒盛為外寒,則失其理,此寒當為內寒,是陽氣虧虛,失其溫煦作用所致,絕非外寒。設若急性之外寒,何以致虛陽上浮?從其症及處方用藥亦可看出端倪:其人平日精神短少,四肢無力,飲食難消,即素有陽虛不及之症,方中重用桂、附助陽,則陽回熱潛,若以寒涼之品去其浮熱,則陽愈傷而熱愈浮,即所謂南轅北轍耳。臨床尚有重感寒邪所致之發熱之證,其病機當為陰寒之邪外襲,陽氣不得外達,郁而發熱,寒愈重則熱愈重,即所謂「厥深熱深」,如平素受寒感冒,受寒越重,發熱越重。
此外,尚有陰虛內熱之虛熱,與戴陽證的熱證極為相似,其必伴見陰虛之症,臨證稍為用心,不難判別,最忌見一症便成一方,號曰經驗使然。臨證者,必四診合參,不可偏廢,更不可以之為炫技之法。
另外,從面色上看,實熱者滿臉通紅,其色不退。而虛熱所致者,其面色紅為陣發性,尤其是外界寒熱交替或變化甚速之時,容易出現。
下面幾段文字,講的都是面色診、舌診。無論何顏色,無非寒熱,然其寒熱則皆有虛實真假之分,臨證時,不可見白色、黑色為寒,黃色、紅色為熱,定當四診合參,綜合分析,方能分清虛實真假。否則,處方用藥便是錯。
凡看病人,面色白者,是為陰證。故經云:面白肺家寒。又曰:寒為陰,熱為陽。此岐軒仲景之言。以古人之法,治之今人之病,無有不愈之理,奈世醫不明斯道,以陽虛認作陰虛,火弱認作水弱。如吐血、咳嗽,乃陽虛火弱之證,而誤作陰虛水虧,治法概用六味地黃湯、清離滋坎湯、天王補心丹之類,加天冬、麥冬、貝母、知母、玄參、丹參滋陰降火之藥,治成壞證,呼為虛勞,百無一生。殊不知陽虛火弱,用仲景回陽之法,理中湯、桂附理中湯治之,有起死回生之妙也。
按: 此處舉吐血、咳嗽為陽虛火弱之例,可能是因為陽虛之吐血、咳嗽容易誤診為熱,故特彆強調其有虛寒一證,如不仔細辨證,則造成誤治。但是臨床上吐血、咳嗽之病,應該也有陰虛火旺的證型的,不可一概而論,一病一證的情況,在臨床上幾乎沒有。廖氏之所以如此強調,可能是因為陰虛火旺的證型相對比較容易判斷,而虛陽上擾所致的證型容易混淆,引起誤治後果相對比較嚴重,所以才一遍遍地強調。
凡病人面黃色者,亦有陰陽之分。陰病面黃,其人必反飽作脹,飲食難消,精神短少,腹痛作泄,及生諸蟲,喜熱惡寒,宜四君子湯加減治之。或偶得病,身目俱黃者,用五苓散治之:
白朮 五錢,土炒 ,茯苓 三錢 ,豬苓 三錢 ,肉桂 三錢 ,澤瀉 三錢 ,姜棗引。隨證加減用之。
或人平日不黃,偶得病現黃色。黃者是為陰黃,宜附子理中湯加減用之。
熟附子 乚兩 ,炮姜 乚兩 ,焦術 乚兩 ,茯苓 三錢 ,茵陳 三錢 ,姜棗引,如服至黃退,即去茯苓、茵陳。
按: 陰黃,據病情可以分為脾虛濕困之黃,以及濕盛之黃、寒濕外浸之黃三種。脾虛濕困以四君子湯緩調之,濕盛則以五苓散化濕利水,寒濕外浸則需溫陽化濕,附子理中丸類主之。
陽證面黃者,身目俱黃,或起斑發狂,飲冷,或大便燥結不通,是為陽黃,宜大、小承氣湯加減用之:
大黃 四錢 ,芒硝 四錢 ,炒枳殼 四錢,炒 ,生甘草 三錢 ,姜棗引。
按: 陽證面黃者,病機為濕機壅積,甚或有血熱發斑之象,須以通腑瀉熱之法,以瀉熱為主。
凡看病人,舌胎黃色,亦有陰陽之分。陽證者,其人張目不眠,口臭氣粗,大便燥結,壯熱如火,宜大、小承氣湯治之。余用承氣之法,四物加減之:
當歸 乚兩 ,川芎 四錢 ,生地 乚兩 ,白朮 六錢 ,白芍 四錢 ,大黃 三錢 ,姜棗引。
陰證舌胎黃者,乃脾虛氣弱之人,必四肢無力,少氣懶言,飲食難消,喜熱惡寒,舌常發黃,是為陰證。宜附子理中湯加減之:
人參 乚兩 ,焦術 乚兩 ,炮姜 乚兩 ,附子 乚兩 ,炙草 三錢 ,姜棗引。
按: 黃苔為臨床常見苔象,其所示病機與面色黃相同,治法亦基本相當。其中陽證苔黃者舌必紅,陰證苔黃者舌必淡。
凡病人舌胎 紅色,亦有陰陽之分。陰證者,舌紅似桃花,又如茨梨花 ,紅得細嫩。其人必精神短少,身重懶言,四肢無力,飲食難消,喜飲熱湯,時時畏寒,宜用附子理中湯、四味回陽飲之類治之。陽證舌胎紅,紅得老蒼,或起芒刺,有黃光黑焰之形。其人精神強健,渴欲飲冷,偶得病則發渴不止,大便結燥不通,宜四物加減服之:
當歸 乚兩 ,川芎 五錢 ,生地 乚兩 ,白朮 六錢 ,如大便不通加枳殼 四錢,麩炒 ,水煎服。
按: 紅舌亦分陰陽。陰者多為陽虛而浮,故其色雖紅而質地細嫩,為水氣不化之徵。陽者多為實熱內蘊,舌紅而必有津傷之象,故舌形蒼老,或起芒刺,方用四物,則需斟酌一番。下文苔黑屬陽證者,雖說用四物加減,其加減之法,亦是用了承氣之方,依作者言,此為用承氣之法,不用承氣之方。上方用生地黃量大,故推測此類實證當屬血熱證,如果是氣分當用大承氣湯。
凡舌胎黑色,亦有陰證陽證之分。陽證舌胎黑,芒刺滿口,飲食冷水不休,譫語發狂,大便壯熱如火,脹痛異常,或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是為陽證,宜大、小承氣湯治之。余用承氣之法,不用承氣之方,用四物湯加減用之:
當歸 乚兩 ,川芎 四錢 ,生地 乚兩 ,白芍 六錢 ,枳殼 六錢 ,大黃 五錢,麥麩炒 ,入芒硝 四錢 ,生薑引。
至大便通利,只用人參 二兩 ,生地 二兩 ,水煎服。
又有陰證似陽,芒刺滿口,口乾而不渴,細語呢喃,錯亂顛倒,躁煩不安者,宜附子理中湯加減治之。
少陰證,舌黑有可治不可治之證。舌黑且聾,芒刺滿口,多有可治者。惟舌純黑,如豬腰子,炕炎色,如包子禁皮,手摸光滑無刺者,百中難救一二。醫者此陰證陽證宜明辨之,不可忽略。
按: 黑苔分陰陽,其分辨之法,與如上幾種相似,唯四診合參是從,則不失規矩。此案中四物湯的用意,從其重用生地黃可以看出,此兩證均屬於血熱之證。
按上古之世,草衣木食,無物慾之弊,先天氣足,而壽至數百歲。今世之人飽食暖衣,酒色過度,元氣虧損,七十猶稱古稀,故壽夭者眾。故今人之病,陰證多而陽證少,陽證百中難逢一二,陰證十有八九。今將陰證情形備細言之,令人易知,治而不難也。
按: 「故今人之病,陰證多而陽證少,陽證百中難逢一二,陰證十有八九。」此一句,讀後極有感觸。記得曾經於門診之季,語於學生,不是我喜歡用附、桂,而是今人少陽氣。大概有三至五年時間,確實如廖氏所言,陰證多而陽證少,當時感覺好像少了附、桂竟似無有用之藥。然後時過境遷,近幾年,竟然悄悄地發生變化,臨證之時,附、桂使用的機會少了大半,且用量極少超過27克,反倒是芩、連、柏、梔大量使用,直呼怪事。可能是今人所虛甚多,所欲不能者甚多,至少內熱橫生,寒熱錯雜則為臨床最為常見之象。所以臨證但以辨證為首,不可以所謂經驗而一葉障目。
陰症其人平日精神短少,四肢無力,動則氣喘,身重難行,喜熱惡冷,飲食無味,食則難消,反飽作脹,或餓又餓狠,食又食不得,心腹氣痛,噯氣吞酸,口苦咽干,不渴,及生諸蟲,或飢欲食,食後又飢,或食後睏倦,或煩躁不眠,或心中焦,焦的難當,或口乾舌干,舌燥,欲食生冷,食生冷當下安然,過後仍干噍 ,噍的難當,或熬夜大過,語言過多,小腹作痛者,或飲開水嫌冷者,或飲冷不休者,或睡時舌無津液而不渴者,或喜潤濕口,而不吞咽者,或人暈眩,起則欲倒,心跳心累,起包起塊,或口齒咽喉常痛,牙縫出血,目赤生翳,耳作蟬鳴,太陽經頭常悶痛,怕風,四肢畏寒,喜熱,手足麻木不仁,不能舉動,或吐血衄血,腸風下血,痔瘡痔漏,男子遺精白濁,自汗盜汗,婦女崩漏,赤白帶下,以上等證,皆宜補氣分、固脾胃之藥,宜四君子湯、理中湯之類治之。
按: 以上所述諸症,大略已及多數陰證表現,較為詳盡。部分症狀則為虛陽上浮之表現。凡出此類症狀,無論何病,緩圖之,皆可以附子理中湯。
余嘗以上諸證,即用附子理中湯,隨證加減,屢試屢驗也。
蜜泡參 二兩 ,白朮 二兩,土炒 ,炮姜 二兩 ,自製附子 二兩 ,炙草 三錢 ,蜜芪 二兩 ,姜棗引。
或染寒,加生乾薑 五錢 ,麻黃 二錢 ,北辛 一錢 ,另煎水接續服,六次。如胃氣寒涼太甚,另用肉桂 乚兩 ,胡椒 五錢 ,乾薑 二兩 ,為末,黃糖為丸。每用二十丸,合水藥吞服。凡服此藥,恐目熱齒痛,心燒唇腫,不必畏怯,久服自愈。
按: 凡藥必有其毒,惟毒大小而已,溫陽之藥必有熱毒,若忌其熱而躊躇不前,陽氣難復。溫陽之品,初用之時,多易致陽浮,而出現所謂「上火」之症,這種現象本人在臨床上亦常碰到,必久服則陽復而虛火自然而滅。每當此時,醫者必瞭然於胸,方能淡定,否則見「火」而瀉,則前功盡棄。
凡虛陽上浮,患頭面腫,目微赤,或戴陽證,面紅色,心中煩躁不安,此陰盛於內,陽浮於外,或 熱下寒等症。仲景立方,用陽八味,引火歸源,余因見今人秉氣薄弱,仍用附子理中湯加減用之:
泡參 二兩 ,貢術 二兩,土炒 ,自製附子 二兩 ,炙草 三錢 ,炮姜 乚兩 ,加肉桂 三錢 ,生地 一兩 ,甘杞 乚兩 ,澤瀉 三錢,鹽水浸 ,牛膝 五錢 ,車前子 四錢,微炒 ,姜棗引,水煎,候冷服之,一劑加藥盡去,仍服附子理中湯。
凡飲冷水不休者,亦有陰證陽證之分。陽證者,其人平日壯實,二便結燥不通,脹痛異常,是為陽證,急宜下之。陰證者,其人二便清利,不燥不結,是為陰證,亦宜溫之。
按: 觀上方,附子、肉桂、炮姜溫陽回陽,生地黃、澤瀉、牛膝、車前子涼血、利尿,引藥下行以助回陽、清浮陽,參、術、甘草、枸杞子及姜棗健脾補中,以助陰陽升降之機。比之金匱腎氣丸,其優在建中氣,以補腎氣丸之不足。
余用此回陽之藥,見證施治,處處活人,凡用此回陽之法。今時醫者雲,此方宜於西北,不宜東南,此言大謬。經云:東南火炎土燥,西北水冷金寒,無非言東南多薄弱,西北人多剛勁,亦不過言其大概。豈西北專宜燥熱,而東南盡用涼寒乎?決無此理。況西北並無三手之人,而東南亦是兩足之輩。天下手足皆同,則陰陽亦無異。雖地道高低不同,惟寒熱則一也。夫天地之道,陽主氣,先天也,陰主形,後天也。故凡上下之升降、寒熱之往來、晦明之變易、風水之流行,無不因氣以為動靜。而人之於氣,亦由是也。所以病之生也,不離乎氣。醫之治也,亦不離乎氣。觀此可知,天地之道,三才之理,本一氣相通耳,有何分別乎?醫者識此義,醫固精矣,方亦妙矣。
按: 其實中醫之理,明之則極易,無非陰陽,無非寒熱,無非虛實,但能明此六字,於臨證之時,留心細察,必無遺漏,未處方之際,已得三分之功。廖氏認為「所以病之生也,不離乎氣」,身同此氣,病則亦出其氣,而氣分陰陽,需當細辨,勿以東西南北為異,更不欲持偏見,臨證但以辨證為基礎,陰陽為其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