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要經驗錄 · 第六篇 經驗陰證似陽案證

廖誠庵 《纂要經驗錄》
余治一肖姓者,患者氣痛甚急,汗出不止,煩燥不安,氣脹異常,延余診視,脈沉細無力,此是氣虛脹滿,陰病似陽病之證也。方用: 蜜芪 二兩五錢 ,自製附子 乚兩 ,焦術 乚兩 ,炮姜 乚兩 ,炙草 三錢 ,花椒 五十粒,炒去汗 ,姜棗引。 另用安桂、胡椒 各三錢 ,為末,糖和分九次,合水藥服。 服二劑,稍減。另延醫治,認作癉 腹脹,用大黃下之,病勢愈增,嘔吐不止,下身肉色青至心胸,肌肉俱硬,叫苦更甚,以為不治之證。復請余治,仍用前方,加白蔻、丁香 各二錢 ,同肉桂、胡椒,和水藥服,內加生附子 二錢 ,隨時當作茶吃,服二劑病勢已松,去生附子,仍用前方,久服自愈。 蓋此證,他醫以為不治,余為可治,何也?陰證似陽,陽氣還在,此是陽虛,並非陽絕。有陽才能叫苦,有陽才有知識,故知不死,即舌卷、耳聾,尚在可治之例。惟更目不識人,方為不治之證。蓋陽症似陰 ,如人在外一般,呼之即去,招之即回,有何難哉? 按: 從誤治的結果可以看出,患者起病時,尚屬較輕之真寒假熱之證,所以藥用附子、肉桂、花椒、胡椒、炮姜助陽溫中散寒,黃芪、白朮益氣。待至誤治,下後陽氣愈損,則改用生附子回陽救逆,獲效後即改為制附子溫中,以圖緩求。此證確診,求之在脈,脈沉細無力,即為陽氣內虛之象。不得此脈,多致誤診,案中誤治,大約因此而致。由此可見,臨證之時,切不可據經驗以一症一象而魯莽行事。 治一徐姓者,患耳聾舌卷,舌胎乾渴,黃黑起刺,不欲飲水,煩燥不安,晝夜不寧,欲寐不寐,諸醫以為死證。請余診視,此是少陰真寒於內,虛陽於外,余此證閱歷最多。方用: 黃芪 二兩五錢,蜜炙 ,白朮 土炒一兩 ,自製附子 乚兩 ,蜜泡參 五錢 ,炮姜 乚兩 ,熟地 乚兩 ,甘杞 乚兩 ,安桂 六錢 ,澤瀉 三錢 ,炙草 三錢 ,鮮牛膝 三錢 ,姜棗引。 服至二劑,則耳不聾,舌不捲,胎不黃,口不干,去熟地、澤瀉、牛膝,久服而愈。 按: 從述中可知時醫常以耳聾、舌卷、苔黑之症一概為熱盛所致,而多不顧舌質及脈象,作者本身的記錄亦是如此(當然可能是有脈診而未記錄)。但即使無舌脈,如果細究其症,亦可辨其真寒,「不欲飲水」就是寒盛於內的表現。至於煩躁之症,則為虛陽外浮的表現,煩躁確實為熱,但有虛實之分,不可不知。案中治法,仍以附、桂回陽,芪、術、參、姜、棗以溫健中焦,熟地黃、甘杞養陰,以助寒凝而致陰液不潤之渴,牛膝引藥下行,澤瀉利水以去附、桂之火。待陽復、虛熱已退,則熟地黃、澤瀉、牛膝之屬不用。再圖中焦之氣,助後天之本,緩建中陽,久則陽復而愈。 治一孔姓者,患兩脅疼痛,臉色微紅,大熱大渴,渴不欲飲,晝夜呻吟,欲寐不寐,煩燥不安,大汗不止,醫作陽證治之,不效,請余診視,此是陰證似陽,非陽證也,方用: 大熟地 乚兩 ,泡參 五錢,蜜炙 ,焦術 五錢 ,安桂 四錢 ,秦歸 四錢 ,炮姜 乚兩 ,炒芍 三錢 ,寸冬 四錢 ,法夏 四錢 ,自製附片 乚兩 ,北味 二錢 ,炙草 三錢 ,姜棗引。 服至三劑,病減一半,即去熟地、秦歸、白芍、寸冬、五味,再加黃芪,久服而愈。 按: 此案亦無舌脈可循,只能從諸症中琢磨其理。同前一案相同,患者自覺大熱大渴,但「渴不欲飲」,即知非熱證,而屬寒郁之證,故前醫以熱證治而不效。從用藥上看,有芍藥、寸冬、熟地黃、當歸、北味等,可知此陰凝而津不布,可有剝苔一類表現,如只與溫熱之品,恐傷陰而不能復。待三劑寒去一半,苔必已復,故去養陰之品,加黃芪以溫補圖中焦之氣。此方極盡陰陽氤氳之用,中病即去,可見辨證用藥之精確。 治一歐姓者,患耳聾舌卷,大熱大渴,渴不欲飲,兩脅疼痛,煩燥不安,細語呢喃,錯亂顛倒,欲寐不寐,呻吟不已,延余診視,方用: 黃芪 二兩五錢,蜜炙 ,焦術 一兩 ,炮姜 乚兩 ,自製附子 乚兩 ,炙草 三錢 ,甘杞 六錢 ,安桂 四錢 ,秦歸 四錢 ,寸冬 四錢 ,法夏 四錢 ,泡參 五錢,蜜炙 ,生地 五錢 ,炒白芍 三錢 ,北味 二錢 ,生知母 二錢 ,姜棗引。 服二劑病減,即去地、歸、芍、冬、味、母,久服而愈。 按: 此一病案,從所列症狀上看,基本上與上几案相似,大法亦相近,其理不用複述。此處但說半夏之用,本案與前案皆用半夏,半夏之成,生於夏至日前後,夏已過半,故名半夏。最早用半夏治療失眠的,當是《黃帝內經》(簡稱《內經》)中的半夏秫米湯,此藥辛苦降,有和陰陽之功。陰陽格拒之際,在溫陽益陰之時,半夏助之,以和陰陽,則陽易溫通,陰易散布,浮陽得潛,凝陰得散,實屬中醫「和」劑之妙。 治一廖姓者,患一身如繩捆之狀,大汗不止,耳聾舌卷,舌胎干黑,煩燥不安,欲寐不寐,渴不欲飲,細語呢喃,飲食不進,盡夜不寧,方用: 黃芪 二兩,蜜炙 ,泡參 蜜炙,五錢 ,焦術 乚兩 ,炮姜 乚兩 ,附片 乚兩 ,安桂 乚兩 ,鮮杞 六錢 ,生地、寸冬 各四錢 ,炒芍 二錢 ,生知母 二錢 ,姜棗引。另用益智淨仁 二錢,鹽炒 ,蔻仁 三錢 ,丁香 二錢 ,為末,和糖分十二次,合水藥服二劑,即去歸、地、寸冬、芍、母,仍用前藥,久服而愈。 按: 此案之理,同前相類,方用蔻仁、丁香,當有厚苔而剝。 治一羅姓者,因軍務逼迫,賊勢猖狂,晝夜饑飽不時,夜則坐臥濕地,患大便不通,不脹不痛,常流鼻血,舌胎干黑,多眠少睡,細語呢喃,錯亂顛倒,飲食不進,諸醫認為火證。治之不效,請余診視,知是陰證似陽,方用: 蜜芪 二兩五錢 ,自製附子 乚兩 ,焦術 乚兩 ,炮姜 乚兩 ,炙草 三錢 ,安桂 三錢 ,姜棗引。 每服藥時,先嚼老蔻仁一粒,每日服一劑,每付八次,服至八日,大便方通,先堅後溏,小便如血,仍服此方,久服而愈。 按: 老蔻仁嚼用,利於化濕之功,再看其成病之因,乃因寒濕困郁所致,故在前法基礎上,用此等化濕之法,以利陽復陰回,陰陽和調。服至八日,陽氣暫復,腸道得通,因大便久不得通,且脾氣尚未全復,故先堅後溏。小便如血,可能是虛熱得以下行而出。病非一日,治需日久。 余初治此證,諸醫雲此是火證,還用熱藥,定要醫死。殊不知,此是陰證似陽,宜用回陽,世之喜涼惡燥,大都如此。 以上案證,皆陰極似陽之證,故宜回陽之劑,服之無不輒效,若認為陽明火證,下之則死,亦或見且聾、脅痛,認為少陽證,用柴胡湯,亦無益也,醫者不可忽焉,不察也。 按: 以上醫者數語,可以看出,遇此等寒熱真假之症,切勿泥於六經之名,但以陰陽寒熱虛實辨之,思路簡單清晰,即可起沉疴於頃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