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八六 山東巡撫長麟奏查繳《通鑑綱目續編》情形折
一二八六 山東巡撫長麟奏查繳《通鑑綱目續編》情形折
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山東巡撫臣覺羅長麟跪奏,為查繳《通鑑綱目續編》,遵例具奏事。
恭照乾隆四十八年欽奉上諭:《御批通鑑綱目續編》內《發明》、《廣義》各條,於遼、金、元三朝時事,多有議論偏謬及肆行詆毀之處,量為刪潤改補,黏簽發交直省督撫,令其照本抽改,務須實力妥辦,不動聲色,使外間流傳之本一體更正,不致遺漏。至各該省自接奉頒發原書後抽改若干部,著於年終匯奏一次。欽此。又於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奉上諭:劉峩奏有《續通鑑綱目》一部,無御批字樣,系民間售賣之本,應一體送局抽改等語。此種翻刻書籍、版片,自當一體抽改鏟削,務須全行查出,一律改正。其挖出正本、翻本書內違悖字樣,均匯齊送京銷毀,不致外間稍有流傳,方為妥善。欽此。欽遵。各在案。
臣於本年抵任後,遵奉節次諭旨,通飭各屬實力查繳去後。茲據藩司繆其吉詳稱:乾隆五十二年分據武定府屬之惠民縣、青州府屬之臨淄縣,並濟南府學訓導孫汝彥各收繳《通鑑綱目續編》一部,俱發交在局委員詳細抽改,並聲明山東省並無翻刻板片等情。詳請核奏前來。臣覆查無異。
除將挖出違悖字樣匯送軍機處銷毀,仍督飭各地方官廣為曉諭,務期不動聲色,繳收淨盡,不使稍有存留外,今屆歲底,合將本年收繳部數,遵例奏聞,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奉朱批:覽。欽此。(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