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二八七 軍機大臣奏遵旨將各省《御批通鑑綱目續編》挖改數目開單進呈片(附清單一)

一二八七 軍機大臣奏遵旨將各省《御批通鑑綱目續編》挖改數目開單進呈片(附清單一) 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遵旨查各省查辦《御批通鑑綱目續編》,自四十八年奉旨以後,據各督撫節次具奏,除在本省按照頒發原本將應改字樣挖改填寫,仍行發還本人收領外,其陸續收繳解京者,共計四百二十三部,又外省坊刻及卷帙不全之本,共一百三十部又一百三十八本。今請將繳到《御批通鑑綱目續編》四百二十三部交武英殿,遵照原改字樣一律挖改存貯外,其外省坊刻批本及缺不全各書,應請一併銷毀。謹將各省挖改數目,開單進呈。謹奏。 附 各省督撫奏到挖改清單: 直隸省挖改過一百七十八部。 山東省挖改過二十二部。 河南省挖改過一百十七部。 山西省挖改過一百二十三部。 江蘇省挖改過二百九十四部。 安徽省挖改過一百八十九部。 浙江省挖改過四百四部。 江西省挖改過三百十四部。 福建省挖改過一百二十四部。 湖北省挖改過三十五部。 湖南省挖改過四十部。 陝西省挖改過五十三部。 甘肅省挖改過二部。 廣東省挖改過二十三部。 廣西省挖改過十一部。 雲南省挖改過十八部。 貴州省挖改過七部。四川省挖改過七十三部。【真按:前各省間都有空格唯此闕如!】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