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七七八 軍機大臣奏查核正月至三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七七八 軍機大臣奏查核正月至三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五日*
查四庫全書館進過書籍,前經奉旨:將指出錯誤記過之處,每三月查核一次,其總裁錯至三次,分校、覆校錯至兩次者,均著交部察議;其餘未及次數者,著加恩寬免,毋庸於下次積算。欽此。又奉旨:現已添設總校,其總裁等不過從中抽閱,伊等所閱之書既少,則處分不應仍照向例。嗣後書內每錯一次,卽將簽貼之總裁交部察議。欽此。又奉旨:此後書內錯誤,總裁、總校記過一次者,分校著記過二次。欽此。又總校張能照等檢閱書籍較多,前經奏明,請照三次議處之例辦理。奉旨允行。又奉旨:阿桂、和珅派閱書籍內簽出錯誤之處,一併照例議處。欽此。各在案。
上年十二月以前,所進書籍,錯誤次數業經按季查核。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進過全書九次。臣等詳加查核,除總裁記過一次之程景伊,分校記過五十次之高中、記過二十五次之陳文樞、記過十八次之沈清藻、記過十六次之盧遂,已經病故,毋庸議外,查總裁曹文埴記過一次,臣董誥記過十六次;總閱周煌記過三次;覆校裘行簡記過八次;總校何思鈞記過五十三次,王燕緒記過三十九次,楊懋珩、朱鈐各記過三十五次,倉聖脈記過十四次,繆琪記過七次;分校陸湘記過二十次,徐步雲、胡予襄各記過十八次,卜維吉記過十六次,葉蘭、勵守謙各記過十二次,潘奕雋記過十次,張燾、戴衢亨、施培應各記過八次,吳裕德、趙秉淵、李荃、賈錟、范鏊、徐秉敬各記過六次,溫汝適、石鴻翥、李斯詠、錢世錫各記過四次,孫梅、潘庭筠、劉景岳、孫玉庭、王家賓、胡士震、湯垣、李岩、潘曾起、吳俊各記過二次。應交吏部,照例分別察議。謹奏。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五日奉旨:著交部。欽此。(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