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一三 江蘇巡撫楊魁奏遵旨查辦解京書籍應毀應還情形折

四一三 江蘇巡撫楊魁奏遵旨查辦解京書籍應毀應還情形折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初十日 江蘇巡撫臣楊魁謹奏,為遵旨查辦奏覆,仰祈聖鑒事。 竊臣於本年七月二十七日接奉上諭:據巴延三奏晉省所進書籍。云云。欽此。 臣伏查本年五月初九日接奉諭旨:以各省訪進遺書等因。欽此。遵卽行司查辦。因蘇州書局節次采進遺書為數稍多,而各處解送書內,其中或系呈獻,或系購進,從前有未經分晰奏明者,查核需時,以致奉行兩月有餘,始據造報。正在核奏間,仰蒙聖明訓誨周詳,無微不至,感悚彌深。即將藩司造送細冊覆加查核,除江寧所進之書應聽督臣會奏外,臣查蘇州書局先後訪進遺書十一次,統計一千七百四十四種,均經前撫臣薩載開單,會摺奏蒙聖鑒。嗣因接准辦理四庫全書處知照,有扣除重複之書計一十八種,共實解京書一千七百二十六種。今按照原奏,逐加細檢,內有自行購進,應請留貯館閣,毋庸發還者,計書一千七十一部。又紳士呈獻書內,除《月湖草》等書二十三種,查系現繳違礙之書,未便發還,應請一併留館銷毀外,其應行發〔還〕者計書六百三十二部。謹開具各書總數清單,恭呈御覽。並卽備造書目細數清冊,咨送四庫全書處查核。仰祈皇上敕下四庫全書總裁大臣,分別辦理。 所有臣遵旨查辦緣由,理合會同大學士 仍管兩江總督臣高晉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廿四日奉朱批: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