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 資政院第一次常年會第二十二號議場速記錄

內容提示:本次會議經議員倡議更動議事日表,主要是完成統一國庫章程議案初讀和修正《報律》條文議案再讀。資政院議員議事的時候,往往不能按時開議,且一到天晚,((議事日表))所列議案尚未議完之時,即有不少議員自行離開,導致人數不足,無法會議。這是資政院本次常年會不容諱言的缺點。本次會議即因人數不足只好散會。這與懲戒股和《院章》關於懲戒的規定形同虛設頗有關係。 宣統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一點三十分鐘開議。 議事日表第二十號: 第一、修正《報律》條文議案,再讀; 第二、《著作權律》議案,三讀; 第三、統一國庫章程議案,議員提出,初讀; 第四、提議陳請全國禁菸辦法議案,股員長報告,會議: 第五、修正禁菸條例縮短期限議案,股員長報告,會議; 第六、確定義務教育以謀教育普及議案,議員提出,初讀; 第七、修正優待小學教員章程議案,議員提出,初讀; 第八、推廣私立法政學堂變通辦法議案,議員提出,會議; 第九、提議陳請全國中學堂改習兵式體操議案,會議; 第十、請速編定單級合級教科書建議案,議員提出,會議。 議長:今日議員到會一百二十七人,現在由秘書官報告文件。 秘書官(張祖廉)承命報告文件。 議長:覡在陳議員樹楷有質問海軍處說帖一件,又質問民政部關於警察說帖一件,又質問農工商部說帖一件,又質問民政部自治權限說帖一件,均已刷印分給諸位議員,贊成各項說帖者請起立。 各議員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282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議長:張議員政質問民政部說帖一件,諸位議員如(於)贊成者,請起立。 各議員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易議員宗夔質問陸軍部、學部、海軍處說帖各一件,諸位議員贊成者請起立。 各議員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康議員詠質問法部說帖一件,諸位議員贊成者請起立。 各議員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秘書官(張祖廉)接續報告。 議長:現在收到預算股股員長劉議員澤熙、副股員長許議員鼎霖報告,預算股員會原定十月二十九日為截止之期,現在預算案尚未審查完竣,擬再展限十天。諸位議員贊成者請起立。 各議員起立贊成。 議長:既經多數贊成,可以展限十天。 秘書官(張祖廉)逐件朗讀陳請股報告書至審查剪髮易服無庸會議之件。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剪髮易服一案,前天倡議已經多數贊成,請議長仍將此案交議。 議長:現在朗讀報告書,請緩發言。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照章得三十人以上之贊成,就可作為議題。 議長:剪髮易服,還有一件議案是羅議員提議的。 一四八號(陶議員峻):應當合併一起審查。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可以合併羅議員提出議案審查。 議長:可以歸併一起審查,不過易議員倡議,仍須諮詢各位議員。如得三十人以上之贊成,即可熙辦。 眾起立呼「贊成」。 議長:已有多數贊成,可以歸併審查。 秘書官(張祖廉)接續代理股員長陳寶琛報告。 一八四號(周議員廷勵):方才報告陳請廣東禁賭議案,請議長諮詢本院作為議題。 議長:廣東禁賭案日前有交旨一道,擬朗讀一遍,使眾位議員知道。 一八七號(劉議員述堯):廣東禁賭案經陳請股審查以為無庸會議,這個事情關係緊要,還是請議長作為議案。 議長:陳請股認為應請諮詢本院,故作為議題與否,自可取決於眾,惟先須朗讀交旨。 秘書官(曾彝進)承命朗讀交旨。 一八七號(劉議員述堯):請議長付表決。 議長:現在劉議員倡議將廣東禁賭一案作為議案,還有一件是各省諮議局關係事件,與此案性質相同也,是廣東諮議局為禁賭的事情,可否一同付表決? 一二一號(方議員還):陳請股審查廣東禁賭事件,以為無庸會議。若經全院提出,可付表決;若是廣東議員當場倡議,不能即付表決。 一八四號(周議員廷勵):這雖是廣東的禁賭案,而影響及於全國,請議長作為議案列入議事日表。 一二一號(方議員還):廣東電文廖廖數字,所以陳請股未能遽認為議案。 議長:現在不止是廣東議員提出,還有廣東諮議局電及廣東總督電,都是為禁賭事情,俟秘書官讀畢,大家再行討論。 秘書官(曾彝進)接續報告朗讀審查各省諮議局關係事件特任股員長報告書畢。 議長請審查各省諮議局關係事件特任股員長說明理由。 百五十號(許議員鼎霖):本員系審查股員長,擬俟秘書官報告完畢再行說明。 秘書官(曾彝迸)續行報告畢。 議長:請許議員鼎霖說明理由。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本員按《議事細則》第五十三條委託牟議員琳代為報告,並請擇其扼要簡單報告。 一九六號(牟議員琳):本股於十月二十三日開股員會審查各省諮議局關係事件,現在分類報告。首先關於預算事件,山東巡撫來電一件,因為資政院從前電到各省諮議局,核議歲入有無遺漏,要他調查清楚再送本院查核。山東巡撫來電說議會無干涉行政官廳之權,又說諮議局也不能調查確實,來電就是這兩層意思。查《資政院院章》二十二條內載資政院於各省政治得失、人民利病有所諮詢,得由總裁、副總裁刳行該省諮議局申覆,有這一條,前回我們資政院是向諮議局打電,不是向行政官廳打電,可見不是向行政官廳發命令,如何說得「議會幹涉行政官廳」這句話?至若說諮議局調查不足為憑,獨不思各省歲入均已送交諮議局參考,山東歲入表冊應該在山東諮議局內,若說諮議局調查不足為憑,這句話不知從何而來?本院已經回復一電,大意也差不多。那天審查山東巡撫電文的時候,不知本院已有電報去了,所以報告書上請本院電復山東284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巡撫。現在既有這個電報去了,本員意見還是用個咨文送山東巡撫較為詳細。還有一件,安徽諮議局來電一件,報告該局於地方行政費內酌量緩急增減。因為地方行政經費,諮議局本可議增議減,不必研究。又四川諮議局來電說,歲入全冊沒有劃分,是否暫時辦法?又前次本院復電說本年歲入總冊應由本院斟酌核減,現在四川諮議局來電說,資政院將歲入全冊核減,歲入全冊有國家行政經費與地方行政經費,既由資政院核減,又歸諮議局核減,難免不兩相衝突。查本年預算沒有歲入,本是暫時辦法,應由本院咨催度支部,將國家稅、地方稅劃分,明年地方歲入,仍須交議。至本院所謂核減國家行政經費,並不是核減地方行政經費,應請本院電復四川諮議局。還有關於禁賭的事件。兩廣總督來電說廣東諮議局為禁賭事,議長、議員均已辭職,幾同解散,請示辦法;又廣東諮議局議長來電說,禁賭事情,因多數議員反對,所以未能通過,全體議員因此辭職。本議員看廣東諮議局禁賭的議案發生在什麼地方。因為廣東禁賭有山票、鋪票,都是開賭的名目,向例由本省官吏認可,才能開賭。從前紹榮公司承辦山票,因收入太少,改托安榮公司改辦鋪票。因為有違章影射的事情,廣東諮議局所以提由這個禁賭的議案。在諮議局反對議員以為,現在既沒有定期禁賭,山票、票鋪也沒有分別出來,如何即行禁止?然要禁賭,就當定個期限,一律禁止,不可單禁鋪票。那天只有六十五人到會,所以只有三十五人反對,當時就沒有通過了。於是提議議員有三十幾人辭職,後來又有幾人辭職。計共辭職的約有四十餘人,而反對議員亦以廣東未定期禁賭同時辭職。兩廣總督看得這個樣子,也將安榮公司鋪票禁止。由兩面看起來,似乎所爭的各有不同,然都為沒有定期禁賭的緣故。我們資政院應將禁賭的議案早日提出,議決後,他們自然沒有話說。本股審查的情形,就是把前次所提禁賭的事情早交會議,一面電知兩廣總督,要諮議局仍舊開議,不必各存意見。還有幾件電文,就是廣東本地紳士說議員反對禁賭,要將議員懲罰。諮議局議員有無受賄情節,本院也不能知道,且《資政院章程》沒有懲戒諮議局議員的條件。這幾條,據本股審查,可以無(容)[庸]會議。但是二十三日審查禁賭之後,旋於二十四日看得上諭,因度支部定期禁賭已奉上諭依議,但只看得上諭,而原來奏摺《政治官報》上也沒有載明,這個情形尚不知道。若將來本院提出議案,所議者究竟與度支部奏摺的意思相合否,不可得而知。本員意思,應由本院備個文書,請度支部將奏摺稿送來看明後再議。還有關係館咨的事情,本年《憲政編查館咨各省督撫章程》內,凡關於諮議局有五條辦法。前天四川諮議局來電說,憲政編查館五條內,第一條系督撫答覆諮議局質問,少則十日,多則二十五日。而諮議局常年會每年只有四十天,若一個質問遲至二十五日答覆,諮議局已經閉會了,是明有期限,實啟留難。若不早先答覆,以後議決均為無效。還有一件是問憲政編查館定督撫答覆諮議局的日子,如果督撫逾限答覆,諮議局承認不承認?如諮議局不承認,則督撫有制裁沒有?若督撫答覆過了期限,應作如何辦法?查前次廣西諮議局也來一電,說憲政編查館所定官制五條於諮議局不利,應請本院咨催憲政編查館將官制五條送交本院會議。從前已咨問憲政編查館,現在尚未接到答覆,應由本院再各咨文,催速交出為要。還有關於展會的事情,浙江諮議局來電報告展會五日,這是照章於四十日外展會五日,無庸電復。以上系各種電報,還有幾種文件有關於預算事情。浙江諮議局呈一個咨文說本年預算有歲出無歲入,且歲出表冊許多不合,因將原案退交浙撫,請改好後再交諮議局議,浙撫仍將原案交回。又諮議局因停會太久,瞬時又將閉會,日子已過,不及審查。查今年預算沒有歲入,各省大概如此。本院已電知各省,將歲入作為參考。查本院前曾電復奉天、四川照章程開臨時會,本員意見,應請議長電知浙江諮議局,再開臨時會接續會議。還有關於鐵路事情,浙江諮議局來文駁「鐵路公司與普通公司不同」這句話。浙江鐵路本是商辦,後來郵傳部因革湯總理說「鐵路公司與普通公司不同」。諮議局呈文辯馭,請本院核議。這是關係陳請的事情,應交陳請股審查。還有關於核議事件,直隸諮議局呈文說,津浦鐵路增加鹽稅,應將收入鹽稅作為津浦鐵路的款,鹽斤加價本算是本省的公款,諮議局有查核之權。而鐵路公司徑提五十萬兩入灤州煤礦公司,又提三十萬元入豆腐公司,在諮議[局]以為,局章二十一條各項所載,諮議局有議決之權。監斤加價就算是本省增加義務的事情,應該交諮議局議的,本省人民應有監督之權。於是乎要求直隸總督要交諮議局議決施行,陳督以為鐵路公司的款與諮議局不相干,且鐵路公司在諮議局成立之前,不必交議,而直隸諮議局不肯承認,以為本省稅法、公債,應由本省諮議局議決,才可以施行。還有浙江諮議局為州縣錢(收糧征)[糧徵收]信錄一件,謂浙江徵收錢糧,諮議局已經議決,浙撫已經公布,公布後應當施行,後來浙撫上奏,上諭交度支部核議,而度支部核議下來說,從前直隸已經辦過,沒有效驗,現在已經停止。而浙江諮議局以為既經議決,又經浙撫公布,若全無效力,以後諮議局全不必議決了。這是督撫與諮議局異議的事情,本股員會審查的電文如此。 一八三號(劉議員曜垣):請議長將兩廣總督來電交特任股員審查。 一三七號(邵議員羲):浙江鐵路議案應交特任股負審查,不是法典股的事情,不應當交法典股審查。 議長:這兩件事可歸併一起審查,現在可以開議。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浙江鐵路的事情,已經付陳請股作為議案,可以無庸會議。286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請發言。 議長:八十一號先請發言。 八一號(章議員宗元):今天統一國庫章程議案已經列入議事日表五次,尚未會議,請議長諮詢本院,如沒有反對的,就付法典股審查。本員倡議更動議事日表,將此案提前會議。 議長:章議員倡議更動議事日表,諸位是否贊成? 議員多數呼「贊成」。 議長:如此可以更動議事日表。 一八七號(劉議員述堯):廣東禁賭的事情應先付表決。 議長:現在已經開議,還有許多議案,此事俟稍緩再行表決。議事日表第三是統一國庫章程議案改列第一,請章議員說明提出議案之主旨。 八一號(章議員宗元):統一國庫章程議案發起的原因,因為不統一,就有四種的弊病。第一,國庫不統一,如度支部與外務部各有各的庫,所以有一切弊端,生出許多穆藕。至於外省有藩庫,又有監庫,仍是各歸各用,不能調動。這許多弊病,本員也不能盡舉。章程上第一、第二、第三、第七條就是救國庫不統一之弊。第一條各處國庫應與京城國庫統系相承;第二條是統歸大清銀行經理;第三條各處統歸度支部管理;第七條各處的官款也要統歸國庫;第二種弊病就是收支出納的機關混合。譬如厘金局收十萬銀子,至厘金局用款的時候,就在十萬上扣除,收昀人就是用的人,弊病很多。照外國的法子,凡收款的人將款收到後,必須交國庫存儲,到用時再向國庫支領。收支出納不能混而為一。第八條就是收支出納機關混合之弊,厘金、關稅的存款,總要歸銀行管理,用時再支領。由相當的官吏出個憑據,始准支用。中國向來收款之後,到用時就隨便用也,不必領憑據,所以必須規定一個機關,用款時候,先由上級機關發個命令。有此命令,然後能向國庫支領。第三層弊病是庫吏的弊病,不用商家的法子,所以辦事的時候就有許多需索。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都是救這種弊病。若把國庫歸國家銀行管理,則從前所有的庫吏一定可以去掉了。第四種是普通財政的關係,現在中國財政有什麼弊病呢?比方那個衙門用銀子用一百萬兩,用八十萬,用了之後就作一個報銷,開銷多少就是多少。究竟報銷是真是假,無從去查。如同用八萬銀子,他可以隨便用,只要開了八萬銀子報銷就是了。將來要辦決算,就憑這個報銷去辦。他的報銷作的很好,款子雖然用的不當,而決算的機關也不能知道的。但是這個弊病在外國是沒有的。草案第九條就是救這弊病,這一條雖不在外國金庫規定之內,但是現在會計法都沒有,這也是很重要的事體。所以本員意思,先定在金庫章程上邊。這一條是用支票的方法,京城有幾個學堂就用支票的法子。比方一個學堂要領十萬銀子,都放在國家銀行里,先立一個支票給他,比方一個總辦是一百兩銀子,薪水必須拿一百兩銀子支票,去領銀子。這個支票,學堂自己留有個存根,把這個支票交存銀行作為憑據。照如此辦法,有一個款子,總得有一個支票,就是會計的根據,將來報銷。若沒有支票的存根,那就不對了。所以第九條的意思是很要緊的。其餘也沒有什麼聲明的理由,就是刷印的裡頭,案語中第一篇第五行「處」字應改作「起」字。 百四十號(康議員詠):本員有疑問,還請章議員說明。第一、大清銀行是否國家銀行? 八一號(章議員宗元):大清銀行的章程是國家銀行的章程,現在所以不成為國家銀行的緣故,就因為國家的款子,並不都存在這個銀行裡邊。從前叫作戶部銀行,專管戶部裡頭的事,後來改為大清銀行,所定章程就是國家銀行辦法。但是章程如此,而事實上不是國家銀行,各處款子都不給他,所以大清銀行不能成為國家銀行了。 百四十號(康議員詠):第一條國庫種類,是否以大清銀行為國庫? 八一號(章議員宗元):國庫,如有大清銀行的地方,就有這個國庫。 百四十號(康議員詠):窠內雖有「由大清銀行專設一庫」之語,是即以專設庫為國庫矣。照銀行通例,皆有年期。若國庫則與國並存,倘銀行還有危險,是否國庫亦同時消滅,抑或另行組織? 八十一號(章議員宗元):國家銀行管理國庫有兩個法子:一個是存放法;一個是保管法。現在採用的是保管(理)[法]。 一四零號(康議員詠):還是大清銀行管理的,還是另外(的)組織的? 八一號(章議員宗元):是由大清銀行管理的,並非國庫就是大清銀行。 五五號(崇議員芳):說是交於大清銀行一節,似乎不妥當。本院陶議員質問度支部的說帖可為憑證,至今度支部尚未答覆。本員看來,大清銀行辦法未必十分完善,也把國庫交他代管,恐怕不大妥當。 一三四號(余議員鏡清):依《議事細則》第二十七、二十八兩條之規定,討論大體在股員審查報告之後,今互相討論,如最可寶貴之光陰何? 議長:此是法典案,初讀既畢,應當付法典股審查。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上次開會,易議員對於已經通過之十一條提起倡議,本議員對於二十四條也有個倡議。前會本議員對於此條謂損害名譽是關於個人之事,不能與違背十二條波漏秘密政策關於國家之事同一罰則,易議員謂違背第十288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二條者不刪去監禁,殊不知罰金與監禁,罰其一不罰其二,報館自然不願監禁,只願罰金,豈不仍是落到平等?況後來雷議員倡議,將監禁刪去更分明。第二十四條與二十五條是個同罰,本員以為第十條第一項是關於朝廷之事;第二項、三項與第十二條是關於國家之事;第十條第四項所謂敗壞風俗者是關於社會之事;第十一條所謂損害他人名譽者是關於個人之事,而且第十一條載有「專為公益起見者不在此限」。凡官場士紳名譽,無一不與公益有關,報紙例得登載。其禁止不許登載者的是無關公益之名譽,亦的是無足輕重之人。為這個無足輕重之人而議與波漏外交海陸軍秘密政策同一罰則,毋乃太不倫類,且違背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以為關於朝廷與國家定罰從重,則對於個人之罰自當從輕。本員不是為報館說法,是為我們資政院,應當慎重立法,不可魯莽。從前法律不能周密,猶謂是出於少數人之見,今經本院二百人通過,仍與人以訾議,似乎不可。 議長:汪議員系對於報律案第二十四條而言,此第二十四條已經表決,似可不必再行討論。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本員提起倡議是援易議員的成例。 議長:第十一條是後來改正的。 一四八號(陶議員峻):按照《議事細則》三+一條,再讀之際,議員可以提起修正之倡議。 議長:已經表決過了,如有修正字句者,俟三讀時再說。 一三七號(邵議員羲):易議員提起倡議,是因為那天沒有三分之二不能表決的,所以才提起倡議。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總是有個輕重為好,對於國家宜從重,對於個人宜從輕。 議長:這個第二十四條是已經表決過了,按照本院《議事細則》第八十一條,不得聲請更正表決。 一零九號(籍議員忠寅):對《議事細則》三十一條規定是再讀之際,並非再讀之後。當再讀之際,已經表決過了,對於表決之結果,若再提起異議,這非《議事細則》所規定。本員不贊成汪議員所說。 一三七號(邵議員羲):本員以為那天人數不到三分之二,不得表決,所以才提起異議。現在已經通過,到二十五條之後,似乎不能再提起異議。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已經通過條件便不能提起倡議,從前易議員也是已經通過條件,何以獨能提起異議?本員所爭,自謂持論不謬。《新刑律》凡妨害個人與妨害社會,處罰亦有分別,豈有個人名譽與國家政策無分別輕重之理?本員見到之處,例可自由發表,通得過、通不過在所不問。本員個人意見以為,經二百人議決,仍是不能衡量輕重,期期以為不可。 一零九號(籍議員忠寅):前天第十一條通過以後,意在更正,不是易議員倡議,是邵議員倡議。因為不到三分之二不能表決,所以再表決一次。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議長既然許我們三讀再說,我們就三讀再說亦可。 議長:議事日表原列第一改列第二修正《報律》條文議案,此次應自第二十五條起,逐條討論。現在第二十五條有易議員修正案,由秘書官朗讀。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易議員第二十五條修正案。 憲政編查館特派員(顧蘸):《報律》第二十五條那天有雷議員的修正案,並有易議員的修正案。易議員以此條關係國家政務,主張用監禁或罰金;雷議員主張但用罰金。以中國現在監獄尚未改良,對於報館文人宜取從輕主義。有此兩個問題,那天沒有表決,所以今日始付表決。但政府提出議案,本員有應說明的緣由。因為原案第十二條所謂秘密,專指諭旨、章奏文書、電報之未公布者而言;第十三條所謂外交海陸軍事件,指通常關係(海陸軍)外交、海陸軍事件而言,與刑律上所謂國家應秘密之政務不同。現既設立資政院,亦不能木有維持國家政務機密之責,望請君注意。至漏波機密,既已有《現行刑律》及《新刑律》規定,何以對於《報律》又用這種規定?就表面上言,豈不是限制報館?其實不然。因報館為一種言論機關,凡所登載往往涉及國家政務,即容易犯淺漏之罪,所以當時對於二十七條,陸軍部有修正案提交到館,主張關涉外交、海陸軍事件適用專章。因光緒三十四年奏定有一種《懲治漏波軍事機密章程》,陸軍部以本案二十五條有違第十三條之規定,謂宜刪除第二十七條內之「第十三條」四字。其所以刪除的意見,要主張用如該專例專章辦理。當政府以原案第十三條所稱外交海陸軍事件,並非指外交海陸軍之應秘密者而言。本條事件系通常政務,與刑律上所謂秘密純然不同,這些重大秘密事件,責任雖在行政官吏,然保持秘密,凡屬中國臣民,皆有法律上的義務。如謂官吏不自宣溲,報館哪能知道?這是於法理不合的。總之,十三條之外交海陸軍事件必已經禁止者,報館始不得登載,否則報館有登載之自由。如果確係秘密事件,不必禁止,報館也有保持的責任。譬如現在關於預算事件,生出裁撤防營問題,未解決以前,誠恐各省土匪藉端滋事,故官署認為必要,雖其實無關秘密,然未議定實行時,一經禁止,各報即不得登載。違笫十三條而處罰者,就是對於違背命令的制裁。那天雷議員樣樣不准人家登載,指為限制太嚴。不知原案以經禁止者為限,是出於不得已,並不是無關秘密事件及未經禁止者,也不許登載。所以當時憲政編查館於陸軍部來咨已經復文,應仍照原案辦理。但前天再290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讀時候,十三條[修]正案本為外交海陸軍事件及其他政治上秘密事件,經該管官署禁止者,報紙皆不得登載。雷議員已經倡議將外交海陸軍下之「事件」二字刪除,當時未及答辯,已經表決。就再讀案而言,是外交海陸軍秘密事件尚須官府通同禁止,查與原案主旨通常事件始以必經禁[止]為限者不同,然則尚沒有禁止之時,似只有官府負責,其於刑律上應認為秘密的國家政務,不免有危險之結果,所以要定二十五條的罰則,不能不將十三條斟酌。因陸軍部所指定秘密事件,不必以官廳禁止為限也。《現行刑律》定有淺漏軍情大事專條,有犯者,應照律辦理。至十三條所規定事件,既非《現行刑律》之軍情大事已禁止者,報館始不能犯,因報館本是登載新聞,僅有罰金處分,自然情法兩平。如果要照專章辦理,誠恐對於報館未免太刻,且於本律立法之義亦有未協。若當於《現行刑律》之漏淺軍情大事罪,則無論報館的人或一般人民,均應予以同等之制裁也。現在已經提出《新刑律》草案,第五章就是波漏機密罪,凡知系秘密而波漏者就要處罰。若《報律》所定,則以經禁止者為限,因為未經官署禁止,報館既非違《報律》,違《報律》者僅處罰金,非罰其漏波機密也。又刑律所定關係圉家秘密事件,一般人民都有保守的義務,在領事審判權未收回前,凡本國人,不問何種機密政務,都有保守之義務。在領事審判權收回以後,凡在中國境內,不問何人對於國家之事件,但應認為秘密者,亦均不能不負保持之義務。所以以刑律所定的罰則與報律所定的罰則,純是兩事。漏波機務,如果通用《報律》處分,不但施行上有種種困難,抑且對於一般人民之應適用刑律處分者,未免輕重懸絕。中國現在責任內閣尚未成立,陸軍部已經對於通常軍事之登載,主用《懲治波漏軍事機密章程》。憲政編查館之原案則以禁止為限,凡未經禁止以前,報館得自由登載,惟漏淺秘密者,始用專律專章辦理。意見本屬同一,所定以前次再讀報律的時候,本員沒有說明。現在修正案十三條已經表決,規定為秘密事件漏波者僅止罰金,按諸《現行刑律》,似覺情重法輕,本員不能不特為聲明。現在中國正是預備立憲時代,厲行改革,我們定的《報律》,尤應以國家政務機密為重。在報館中人,故多熱心愛國之士,然《報律》第二條雖有限於本國人之規定,萬一有非本國人而利用本國人之名義開設報館,專以漏波政務機密為事,若僅處罰金,究於改革前途大有妨害。所以本員那天未經說明,以為議員諸君曉得國家機密政務個個都要魚保守責任。本員對於這個報律議案迭次發議,所以不憚煩者,因為各位對於種種議案固有議決之權,然照《院章》及《議事細則》,政府特派員亦有隨時發言之責。若不當面研究,則立法事業未免失於輕率。本員以為責任所在,其應發議者不敢不曉曉,其不應發議者自不妨默默。至於研究二十五條監禁的問題,本員尚應說明。現在新定各項法律,如結社集會律、地方自治選舉各章程都定有監禁處分,不但是辦報館的都是文明人,都是愛國的人,即結社集會之人,亦豈可不良之監獄待之乎?現在中國監獄沒有改良,若隨意以監禁施之報館人,固未免太刻。然而監獄改良究竟是另外一個問題。上年本館已經奏明改良監獄,應以籌辦各省審判廳年限為限,同時進行,法部亦復早有規劃。此則政府對於監獄有當盡之責任也。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特派員所說的話甚多,究竟要領在哪個地方? 憲政編查館特派員(顧蘸):其要點因為十三條已經表決,現在規定二十五條,就是關係浪漏國家秘密事件,其處分應該參照新舊刑律,本員不得不說明。至當日提交原案,第十二條是關於文書秘密之規定,第十三條是關於通常外交海陸軍事件之規定。現在兩條並為一條,其事件為有關秘密之範圍與原案條件不同,然已經表決,無庸說了。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特派員所說的意思,國家軍事秘密波漏是有專章,是特別事件,不能以《報律》來處治。現在討論許久了,有雷議員提出修正案,請議長付表決。 一五一號(黎議員尚雯):按照《議事細則》第六十九條,就一議題提出數種修正案,其表決次序以與原案相差最遠者為首,現在雷議員與易議員修正案,雷議員的相差最遠,請先將雷議員修正案付表決。(拍手) 議長:現在朗讀雷議員修正案第二十五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雷議員修正案第二十五條。 議長命秘書官計算在場人數。 秘書官計算畢,報告在場人數一百二十三人。 議長:雷議員修正案由秘書官再讀一遍。 秘書官(曾彝進)再行朗讀雷議員修正案。 議長:現在付表決,有贊成雷議員修正案者請起立。 議員多數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現在朗讀雷議員修正案第二十六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雷議員修正案第二十六條。 議長:現在表決,贊成者請起立。 議員多數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朗讀第二十七條股員會修正案。292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二十七條股員會修正案。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第二十八條股員會修正案。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二十八條股員會修正案。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第二十九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二十九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第三十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三十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第三十一條雷議員有修正案,由秘書官朗讀。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雷議員奮第三十一條修正案。 議長:請雷議員說明理由。 一一七號(雷議員奮):三十一條本議員去了「二十五條」四個字,因為妨害治安、敗壞風俗,二十五條禁止報館登載這個情節,不過對該管官而言,第二十三條就是禁止旁聽的事,要是禁止發行,似乎太重,所以把「二十五條」四個字去了。 議長:贊成雷議員修正案請起立者。 眾議員多數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朗讀第三十二條股員會修正案。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三十二條股員會修正案。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第三十三條股員會修正案。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股員會修正案第三十三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三十四條。 議長:第三十四條有無異議? 七六號(曹議員元忠):本議員為股員會之一人,從前開會時,因討論地方學務章程議案為時過久,於《報律》未能詳細研究,今對於第三十六條所云,凡永遠禁止發行與自行停辦者,俱得將保押費領還,實不敢贊成。蓋保押費原為預備罰金及訟費而設,在自行停辦者,無所謂罰金、訟費,自可將保押費領還;若永遠禁止發行,統觀全律,只第三十二條條文有此。查第三十二條條文生於第二十四條,而第二十四條條文所定系犯冒乘輿、混亂政體、妨害治安各等罪,故定以二月以上二年以下之監禁,併科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之罰金。再查保押費依第四條規定,則有三百元及一百五十元兩等,股員會修正案為提倡各報起見,於京師省會及商埠以外地方發行者,又減少三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二,則是應繳三百元者有隻繳二百元或一百元矣。應繳一百五十元者,有隻繳一百元或五十元矣。設犯第十條第一、二、三款之罪,倘審判官科罰金至二百元以下之多,又加訟費,恐保押費抵足之外,即不追繳,亦無從領還。是以本議員特倡此論,請諸君注意。 一一七號(雷議員奮):對於曹議員倡議有不費成的地方,因為保押費是教他遵守《報律》的一種保證,比方報館罰金過於保押費,報館還要拿出錢來補助罰金,這是保押費的意思。 七六號(曹議員元忠):本議員請問保押費究因何而設?如謂為罰金及訟費之預備,則應繳罰金及訟費自以保押費抵充,不足追繳,不待言矣。若如貴議員所言,先令繳足罰金訟費,然後再令領還保押費,則保押費一若不為罰金訟費而設,當開辦報館之初,似可不繳矣。又何必一繳一領,多此周折為也?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曹議員是錯解了,將保押費抵充罰金,不知罰金是罰金,保押費是保押費,這是兩種。 一一七號(雷議員奮):曹議員所慮的就是二百元之數,恐怕拿一百五十元,不能交償,但是定法律的時候,就想到將來總有一種事實出來。我們就拿罰金說,如果罰二十元,還可以餘三十元的。 憲政編查館特派員(顧麓):兩位的話原來也各有理由,據原案之意,是將保押費抵充罰金,非沒收其保押費也。 議長:三十四條由秘書官再行朗讀一遍。 秘書官(曾彝進)承命朗讀股員會修正案第三十四條。 議長:現在表決,贊成者請起立。294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眾議員多數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朗讀第三十五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三十五條。口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三十六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三十六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第三十七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三十七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三十八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第三十八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附則第一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附則第一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朗讀附則第二條。 秘書官(曾彝進)朗讀附則第二條。 議長:有無異議? 眾呼「無異議」。 議長:股員會附則第三條修正案,現雷議員主張刪去。 一三七號(邵議員羲):「暫照舊律辦理」何解? 憲政編查館特派員(顧蘸):這是指審判官而言,並非對地方官而言。照新章已設審判廳地方不歸地方官管理。 秘書官(曾彝進):承命朗讀附則第三條。 議長:股員會修正案是否可以刪去?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本議員頗有異議,《報律》是特別律,並不是普通律。既是格外定了特別律,不應該再以《新刑律》辦理。 議長:請雷議員說明刪去之理由。 一一七號(本雷議員奮):本議員把第三條附條刪去之理由,不是不贊成第三條所說的話。因為《新刑律》上已經規定了,《報律》是特別規定的,照國家法律應當如此。但是中國雖有《新刑律》,然而我們資政院沒有通過,不能拿沒有通過的《新刑律》去規定在《報律》上。《新刑律》通過要過二年才能施行,就如須等到宣統三年、宣統四年、宣統五年才能實行。《新刑律》必須要資政院通過之後,過了三年方能實行《新刑律》,並不是今年通過,明年正月初一就可以實行的。在沒有通過以前時候,國家就沒有這一種法律,就不能加諸已經頒行法律之上。現在的《報律》不能加以《新刑律》,這是立法的辦法不同,不大妥當的地方,本議員是主張刪去為妥的。刪去之後,明年還有資政院,這個法律有不妥當的地方,我們還可以隨時提出修正案。《報律》有不完全的地方,我們還可以修正《報律》。現在《新刑律》還沒有頒布,所以第三條可以刪去。 議長:雷議員主張刪去附則第三條,贊成者請起立。 焱議員起立贊成。 議長:多數。 議長:附則原有五條,今刪去第三條,就將第四條作為第三條,第五條作為第四條。 秘書官(曾彝進)承命朗讀附則第三條。 眾呼「無異議」。 秘書官(曾彝進)承命朗讀附則第四條。 議長:有無異議? 二七號(雷議員奮):本員對於附則第四條並沒有甚至意見,不過有聲明一句:保押費里,如果小報也要交保押費。請議長交法典股審查,可以刪去。 眾呼「無異議」。 議長:現在交付法典股整理字句。 議長:現在可以休息十五分鐘。 議長:現在還要聲明一句:議場上的鐘太快,現在還沒未到五點鐘,各議員休息十五分鐘後,務請再到議場。 二五號(許議員鼎霖):休息之後讀奏稿時,旁聽者要迴避不要迴避? 議長:臨時再定。296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眾議員:請議長知會城門,宜從緩關閉。 議長退席。 眾議員引出議場。 下午五點五分鐘議事中止。 下午五點二十分鐘續行開議。 一五一號(黎議員尚雯):本員有個倡議,照《議事細則》第十七條,有緊要事情可以改訂議事日表。這個禁菸事情,外務部還沒有與英國交涉。現在英國人民組織國恥會,深以鴉片輸入中國,有失文明體制,趁此時請外務部與英使交涉,收回自由縮短禁菸之權,是絕好機會,最要緊的。請議長將第四、第五兩案提前交議。(拍手) 五十號(於議員邦華):這個事可以歸併一處,並沒有什麼討論。 議長:黎議員倡議,請問各位議員贊成否? 眾議員起立贊成。 秘書官報告議長:現在在場者共一百零八人。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本員有個倡議,現在天氣很冷,時日很短,議員到院者很不整齊,照《院章》非有三分之二以上到會者,不能開議。本院既(沒)[設]懲戒股,就請議長將不到的付懲戒股,以後才可以整齊,不然今天人數不足不能開議,明天人數不足又不能開議,那就只好閉會。但本院各議員所注目者就是八十四號,因為八十四號每次會議不到,到又稍坐即退,宜請議長交懲戒股懲戒為是。本議員與八十四號並沒有別的意見,不過將該員一付懲戒,以做萁余。(拍手)就請議長將八十四號付懲戒股。 議長:此意本議長極以為是,但行之實覺為難。因諸位議員有於休息後散去的,亦有常不到會的,如何能專將一人付懲戒?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並不是與八十四號怎麼樣,不過將他一人付懲戒以後,大家可以早到院了。 一四八號(陶議員峻):照《院章》裡頭是一點三十分鐘開議,現在往往到二點鐘以後才開議。以後總要按章程上所規定的才好。如果開會早,散會亦可以早。 議長:此事本議長亦曾想到,但議員未到三分之二,照章不能開議。當初議事日表本定是一點鐘,並無一點三十分之說。因恐議員有到得晚者或遇大風雪,路上難走,或車馬在路上有所障礙,所以余去半點鐘來略為等候。其如議員到院太晚,望以後要請各股長通知一聲。如實在有要緊事或疾病,自可通融辦理。不過須在秘書廳聲明一句。如果沒有聲明又不到會,只好照章辦理。(拍手) 一四九號(羅議員傑):所有質問各部衙門的說帖尚未回復,請議長用正式公文催他一催。因為說帖有許多要追加質問的,請議長催他答覆。 議長:已經用正式公文催過一次,如再遲延可再催。 一四九號(羅議員傑):我們現在只有一個月就要閉會了,所有質問的說帖總要趕緊答覆才好。 九四號(王議員佐良):本員質問度支部的說帖迄今已有四十天,還沒有答覆。 議長:係為何事? 九十四號(王議員佐良):是為津浦鐵路事。 一六九號(劉議員志詹):禁菸議案為中國近來第一注重的事,亦為中國近來第一[差]強人意的事,似宜切實審查,再付表決。查院章《議事細則》第二十四條,法律案之議決,須經三讀。此項議案,報告書內既附有《禁菸暫行章程》,並修改《禁菸條例》,性質均與法律相符,自應以三讀才好,大家此刻可以不必驟行討論。 議長:方才有兩位倡議說禁菸要緊,應改訂議事日表,現在人數不足,不能開議。今天議事日表第八、第九、第十等案關係教育事件,可否暫不會議,先付審查。 眾議員呼「贊成先付審查」。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本員有個倡議,這三件既然全關係教育,可一併付審查,作一議案。 議長:可以一併付審查。 議長:此三案芙系教育事件,擬仍交付審查關係教育事件特任股員審查。 各議員呼「贊成」。 一四九號(羅議員傑):統一國庫議案非常要緊,請議長趕緊付審查。 議長:現在人數不足,不能提議。還有兩件奏稿擬於此時宣讀,應請旁聽人退出議場。 旁聽人退出議場。 議長:現在由秘書長朗讀奏稿。 秘書長承命朗誦奏稿讀畢。 議長:兩件奏稿已由秘書長朗讀畢,有無討論?請贊成者起立。 全體贊成。 議長:現在可以散會。 下午六點五分鐘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