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 資政院第一次常年會第十五號議場速記錄
內容提示:本次會議因資政院具奏湘撫侵權違法而上諭無任何處分,導致彈劾軍機案之發生。有議員指出,國家法律可以隨意變更,則本院議決之件毫無效力。既毫無效力,則資政院可以不開,凡屬立憲應辦的事,各省諮議局皆可以不議,就是天天說立憲,亦是假立憲,何救於亡?更有議員沉痛指出,資政院為遵守法律的地方,若是督撫與政府不守法律,便可以通融辦理,這就是本院人目無法律,這就是亡國之漸。本來議員請軍機大臣就湘撫案來院答辯,但軍機大臣不來,雙方遂陷入僵局,導致彈劾案發生。議事日表所列之事全部擱下未議。
宣統二年十月初八日下午二點鐘開議。
議事日表第十三號:
第一、《著作權律》議案,再讀;
第二、地方學務章程議案,三讀;
第三、修正報律條文議案,股員長報告,續初讀;
第四、湖南禁菸會議案,股員長報告,會議;
第五、廣西限制外籍學生核議案,股員長報告,會議;
第六、江西統稅徵收洋碼核議案,股員長報告,會議;
第七、雲南鹽斤加價核議案,股員長報告,會議。
秘書長承議長命報告:今天議長因病不能到會,請副議長照章代理。
副議長:今天議員到會者共一百三十二人。
副議長出臨議台宣告:本院具奏湖南巡撫發行公債一拆,現在已奉上諭,請議員起立靜聽。
副議長宣讀上諭。
眾議員起立靜聽。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有倡議事件。
副議長:請發言。156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這回湖南公債事體請旨裁奪,現在已經奉旨,一點處分都沒有。既有軍機大臣署名,應該處分而不加處分,我們須請軍機大臣出席說明理由。就是一個御史參一個督撫,亦不至如此無效。資政院全體議決之件如此無效,何必設立資政院?(拍手)並且這件事體是侵權違法的事體,一點處分沒有,以後侵權違法的事更多。若是無處分,將來資政院就可以不核辦這種事體了。(拍手)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不但沒有一點處分,並且不提及應交諮議局議決,試問這個章程應否實行?(拍手)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既然如此,資政院何必設立,諮議局又何必設立?
一四九號(羅議員傑):這個公債案不但關係湖南一省,是關係全國。上諭既斷定督撫是疏漏,向例官吏疏漏有疏漏處分,即照「疏漏「二字,亦應該有處分,何以獨無處分?(拍手拍手)立憲國精神全在法律,督撫違背法律而不予處分,則資政院可以不必設,諮議局亦可以不必辦,憲亦可以不立。(拍手拍手)
九三號(席議員綬):楊撫侵奪權限違背法律,只以「疏漏「二字了之,未免不成事體,請議長諮詢本院議決,再行具奏請旨裁奪。
一零七號(李議員榘):湖南發行公債案,湖南巡撫處分不處分.本出自君王大權,資政院不能過問。不過這件事當初湘撫不交諮議局議,以具奏鉗制人口,是湘撫蔑視《諮議局章程》,欺罔朝廷。至於度支部,就應據《諮議局章程>議駁,度支部率為議准,是度支部蔑視《諮議局章程》,欺罔朝廷。我皇上、我攝政王遇事取決廷議,此次諭旨確是軍機大臣所主持,然度支部核議奉旨允准,試問《資政院章程》、《諮議局章程》是否奉旨依議?推其原因,各省督撫辦事不過信用一二幕府,[幕府]欺罔督撫,督撫即以之欺罔朝廷,行政大臣不過信任一二部員,部員欺罔行政大臣,行政大臣即以之欺罔朝廷。(拍手拍手)如果朝廷可以欺罔,不但我們資政院議決之案都可取消,近今朝廷所定新法律都可以取消。此次督撫侵權違法只以「疏漏」二字了之,沒有處分,將來資政院所議決之事件皆失效力,所以本議員對於軍機大臣署名甚不滿意,須請軍機大臣出席說明理由。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按各國雖有法律、命令二者,若非緊急時候,則命令(不)不能變更法律,此各國立法之通例。試問《諮議局章程》能變更不能?能以命令變更不能?據本議員意見,一定不能以命令變更的。既然不能變更法律,我皇上尚在沖齡,我監國攝政王虛心採納各事,多注重於軍機大臣,而軍機大臣何以烈命令變更法律,致乖我皇上、我監國攝政王法治之盛意?前日國會的事情亦並非允准本院之陳請,既然如此,應請議長請軍機大臣到會,由本院質問,資政院是否還要設立?諮議局是否還要設立?督撫侵權違法,資政院議決可以無效,則諮議局一方之無效亦不言而知。我們議員二百人畢竟為何事而來,請該大臣答辯。(拍手)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敬(譯)[繹]上諭「疏漏」二字也,是怪湘撫不曾先交局議的意思,即隱認不交局議便是侵權違法的意思,我們要求一面以為既屬侵權違法,就應加以相當的處分。不處分出自聖裁,非人民所得置喙,惟副署之軍機大臣處於可以力諍之地位,而不力諍,殊為失望。蓋力諍之點,不在必予以處分,而在仍飭其交議。公債事件必交諮議局議決,此種法律,朝廷既確定於前,而此次上諭謂自後應交諮議局議決者仍飭交議,復斤斤申明於後,何以單單獨全湘撫楊文鼎一人逃出法律以外?本員之意,上諭既斥為「疏漏」,應再行具奏,請飭湘撫仍交局議,補其疏漏,庶可以保圓法律。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中國就是被「疏漏」二字所貽誤的。(拍手)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試問《諮議局章程》應否實行?應否去年實行?如系去年實行,就不應不交諮議局議決,此湘撫不加處分,猶可謂賞罰為皇上大權,資政院不能干預;若不交議,則諮議局可以不設,資政院亦可以不開。以無法律芝可守,雖日日開議,亦終(無於)[於無]效也。
九三號(席議員綬):《諮議局章程>原是法律,楊撫不應變更法律。
一五六號(彭議員占元):湖南發行公債有何效力先不必說,我們資政院議了四十餘日,僅僅議了三案,而三案又全失效力。第一廣西巡撫侵權違法我們議決失了效力,第二請速開國會亦失了效力,第三湖南巡撫侵權違法又失了效力。試問資政院還有效力沒有?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彭議員所說本員很贊成的,資政院一點效力沒有,第一次議決的廣西巡撫案,第二次議決速開國會案,第三次議決湖南巡撫應加處分案,都沒有一點效力。既然無此,我們資政院可以不議。(拍手拍手)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諮議局章程》為先朝所定之法律,人人所當遵守,斷(以不能)[不能以]命令變更先朝之法律。且先朝立憲諭旨,一則日庶政公諸輿論,再則日好惡同民,今政府處處不顧輿論,是好民之所惡,惡民之所好,究竟國家要立憲不要立憲?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政府純是不採輿論的,既然不採輿論,資政院就可以不開,亦可以不必立憲。(拍手拍手)
一五一號(黎議員尚雯):本議員剛從湖南來,昨天才到,湖南公債事件諮議局很憤激的,各省諮議局很注目的。因為督撫目無朝廷的法律,歷以呈請我們資158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政院核辦。本議員在湖南(起)[啟]程的時候,一般人民對於此事以為既交資政院議,必有效力,不料此案僅以「疏漏」二字了之,此系軍機大臣袒護督撫之所致。國家法律可以隨意變更,則本院議決之件毫無效力。既毫無效力,則資政院可以不開,凡屬立憲應辦的事,各省諮議局皆可以不議,就是天天說立憲,亦是假立憲,何救於亡?(拍手)最可恨者,行政大臣任意蹂躪資政院、諮議局章程,萬一人心解體,何以立國?現在國家救亡之法,好在人心未死,不避刀斧,敢於直言。今本院議決之案既無效力,是軍機大臣有意隔閡上下,危害國家,豈是朝廷立憲之初心?豈是實行立憲之辦法?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今天總要請議長請軍機大臣出席答辯,別項事情暫刻可以不議,就議決也是無效。
副議長:今天軍機大臣不能到院,我們一面開議罷。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軍機大臣不出席答辨,我們靜坐以待。
一六七號(王議員用霖):侵權違法本是一個大罪名,有此罪名即應有處分,《院章》二十四條規定只有審查屬實照第二十一條辦理之文,並無作何處分之文,亦無不得有處分之文。但就事實上論,既有此罪名,即當規定此項條律。所謂請旨裁奪者,不過謂交議處、不交議處,是由自皇上大權,並非謂有裁奪之文即可不定此項條律也。若不定此項條律,以後督撫侵權違法亦不懼怕,議員所議決之事終歸無效,請議長交法典股員起草,趕緊規定此項法律議決上奏,以後對於侵權違法之案方有所依據。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方才王議員說的話是很好的,但是第一層就是廣西議決案,該撫沒有加出處分;第二層請速開國會,因各省督撫上奏方縮短三年,我們資政院的原案一點效力沒有。今天議到湖南公債事情,又並未加以處分。本院以後議事實在很難,所以要請軍機大臣到會說明,到底是否違背法律,我們當坐以待之。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待軍機大臣說明資政院還要不要,諮議局還要不要,欽定章程要不要,說明之後方好開議。本院議決三案,第一廣西案件,該撫既無處分而日升遷;第二國會具奏,是採取各省督撫之電奏,並沒有聽取資政院代達人民之陳請。此次湖南公債上奏案又如此了結,據本員看,資政院全可不要,且御史以個人之資格隨便上一摺奏或可有效,至於全體議決的事件反為無效,可見中國立憲到底是靠不住的。(拍手)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軍機大臣不到我們不散會,先將此事解決,然後再議他事。
九三號(席議員綬):從速打電請軍機大臣趕緊來院。
一七七號(李議員文熙):各省諮議局所議的事情,因未設立資政院,無主持機關,所以通通沒有效力。現在我們資政院既經成立,當使諮議局通過的事,當稍為伸展其力量,然所伸展的力量,並不是出乎法律之外,仍是就章程規定內求正當之解釋。各省督撫的意思尚不以諮議局為然,每於諮議局範圍內應議事件並不交議,公然實行。若不實加懲處,於立憲前途大有妨礙,將來雖開過會,都是無用的。
百八十號(劉議員緯):方才各議員主張請軍機大臣出席答覆,本員很贊成的。昨日審查湖南巡撫發行公債一案違法侵權毫無疑義,在該省巡撫何嘗不知此案應交諮議局議決,既不交諮議局議而徑請度支部主持者,是只知有度支部而不知有法律也。在度支部亦何嘗不知此案應交諮議局議決,然不飭巡撫先交諮議局議而徑行出奏者,是只知有湖南巡撫,不知有湖南諮議局,不知有湖南諮議局之法律為朝廷所設法律也。既經資政院具奏,何以「疏漏」二字了之,並不加該省巡撫以疏漏之罪?試問軍機大臣是否有署名之責?若以湘撫為是,則不加以「疏漏」二字;既加「疏漏」二字,則巡撫明明違法侵權也可知。明明違法侵權.竟等於無罪,是軍機大臣只知有度支部、有湖南巡撫,不知有湖南諮議局、有湖南諮議局之法律為朝廷所設之法律也。湖南巡撫、度支部、軍機大臣,似此違法侵權,不惟不願速開國會,即此資政院、諮議局之權限,亦必概行破壞而後已。資政院及各省諮議局雖具完全精神,提出各種議案,恐亦終歸無效。此種現象,本員甚為憲政前途危也。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現在政府只知道有督撫,不知道有輿論。然則本院議員都可不要,可以請督撫來議就是。(拍手)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中國不顧輿論,不守法律,就可以不必立憲。
一一二號(陳議員樹楷):請軍機大臣出席答辯,本員是很贊成的。處分湖南巡撫侵權違法,此屬國家大權,我們不必要一定詰問,惟《諮議局章程》亦是國家欽定的。按《諮議局章程》,凡關係公債稅法事件都要交諮議局議決,因為要斟酌地方情形,即是庶政公諸輿論的意思。現在不問其處分不處分,惟問該省公債已否取消,若仍照度支部議准之件辦理,則《諮議局章程》全無效力,所謂公諸輿論亦毫無價值,至於處分其侵權違法還是其次,必須要軍機大臣出席答辯為是。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試問湖南公債發行之後,將來是什麼人還?若是湖南巡撫,還毋須再說。若是歸湖南人,還木應不交諮議局議。(拍手拍手)
一零八號(劉議員春霖):湖南公債一案,巡撫之侵權違法,已經議場公決。160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既系侵權違法,而只以「疏漏」二字了之,我呈上、攝政王對於臣民一視同仁,毫無成見,所以「庶政公諸輿論」一語屢見於上諭,今資政院所議決的,不能不算輿論,現在何以忽然不公諸輿論呢?本議員想,造成這個原因的,就在軍機大臣。(拍手拍手)軍機大臣所以要使資政院議決的事無效力,因為軍機大臣有意侵資政院權,違資政院法。(拍手拍手)藉此議案以為嘗試,看這個核議案上奏無效,我們資政院議員之核議案以後更無希望的。(拍手拍手)推原軍機大臣的本意,不過藉此稍示其端,且看資政院(政)[之]權之可以侵不可以侵,資政院之法可以違不可以違。若本院不復質問,便是默示承認。默示承認之後,恐軍機大臣對於資政院侵權違法之事必相逼而來,所以今天休會,要求軍機大臣出席答辯。這是正當辦法,請議長諮詢本院公決,但得大家贊成,就可無庸討論。
九五號(宋議員振聲):請議長速用電話請軍機大臣來。
副議長:軍機大臣今天恐怕一定不能到,似乎還是一面開議的好。
一八九號(馮議員汝梅):湖南事情經資政院議決無效,可見軍機大臣是侵奪資政院權限了。
九三號(席議員綬):楊撫侵奪權限違背法律,諭旨責以「疏漏」二字,即疏漏亦有應得之處分,查御史江春霖奏參江西撫台馮汝驥、安徽撫台朱家寶,一因疏忽,一因漏未聲明,均奉旨交部議處。今湘撫兼二撫之罪,諭旨未交部議處。請議長諮詢本院議決,再行具奏,請旨裁奪。
九三號(席議員綬):易議員的話本議員很贊成的,請議長打電話請軍機大臣來質問,這質問原是法律上的事,如果不來,我們即照《院章》可由總裁、副總裁請旨裁奪。各省督撫違背法律,應定以相當之處分,然後法律方可實行。
一四八號(陶議員峻):資政院的章程、諮議局的章程就是朝廷的法律,這個法律也不是軍機大臣的法律,也不是督撫的法律,也不是百姓的法律,是皇上的法律,所以無論何人都當遵守。若不遵守法律,就是藐視朝廷。資政院之保護法律,就是尊崇皇上。若不能遵守法律,就是無以對皇上。本院議員應當遵守秩序,靜候軍機大臣到院,以便質問,本院不可自己違背法律。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請軍機大臣出席答辯是人人贊成的,但是軍機到與不到,不能必定。即是到了,與他辯論一場,也沒有什麼效力。本員意思,還是一面用質問書請他答覆,一面出奏,請朝廷仍飭湘撫交議。若再無效力,是朝廷知有督撫不知有人民,這資政院就可以不開了。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我們總要問明政府對於資政院、耐於諮議局到底如何。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資政院是議院的基礎,在外國也有這個事體者,如俄國第一次開會,對於國家有關係的事情,要求政府甚為激烈。本院因為國家的事情要緊,如果一事無效,以後的事就全然無效,所以請軍機大臣來院質問明白,然後開議,議出一件,才有一件之效力。
一四九號(羅議員傑):自開會以來,花錢數十萬,全院議員共費了多(小)[少]日子,所議決之案不過數檔,光陰、金錢可惜。外間責備甚重,今日軍機大臣不來答辯,所議的事都無效力,請議長速催來院,免費時日。
三五號(議員曾侯爵):請軍機大臣答辯,本議員是很贊成的。督撫侵權違法,就可以「疏漏」二字了之,若是人民違背法律當如何?我們資政院合王公世爵士庶官紳將近二百人議決出奏,當不及一御史之權力,不知是何意見?所以總要軍機大臣來院說明,俾各議員可以明白。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今天不必討論,但問議長能請軍機大臣到院不能?
三五號(議員曾侯爵):請軍機大臣來是很好的,還有一件事情,我看這個事議長可以諮詢全院的人斟酌~切,詳詳細細發一個摺子,將昨天的事情一併具奏。本院有個摺子,就可以有個根據,不然沒有根據,如何辦法?請議長諮詢本皖的人。(語未畢)席綬、陶鎔、易宗夔數人群起辯駁,議場騷然。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今天的事兩言可決,督撫可以侵權違法,軍機大臣可以侵權違法,我們議員不敢侵權違法,我們靜候軍機大臣來院,不必散會。今日議事日表所列之事,還可以改作第二次開議的。
一二九號(汪議員龍光):請議長即刻請軍機大臣到院,大家可以暫時休息。
副議長:一面開議一面請軍機大臣到院,但軍機大臣能否到院,本議長實不敢說定。
某議員:軍機大臣不到,不能開議。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並不足不開議,我們按照次序先請軍機大臣來答覆,然後再議別事。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我們坐到這裡不要出外休息,督撫侵權違法不要緊的,我們議員若是侵權違法,這就了不得了。
一零八號(劉議員春霖):大家不必多發言,多發言徒耽誤時間,就請議長快由電話請軍機大臣出席罷。
百九十號(吳議員賜齡):請議長不要遲疑,議長應為議員謀利益的,已經大家決定,軍機大臣不出席不要開議。
各議員肅坐約三十分鐘之久。162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副議長:軍機大臣現已散值,我們於下次開議時再請軍機大臣到院何如?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請軍機大臣首座慶親王來院,軍機大臣首座我們認他當作立憲國之內閣總理大臣。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請登台發言。
九三號(席議員綬):現在靜候軍機大臣,請不必發言。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本員言論自由,如果我發言有錯,各位議員盡可辯駁。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我們中國向來無有法律,所以才貧弱到如此。自皇上設立資政院、諮議局,方有個立法機關,我們要再不好好保守法律,危亡就在旦夕了。所以本院議員言語激烈,並不是為一身一家之計,實為中國大局存亡之計。看中國歷史所載,歷代諸侯尾大不掉,都是不遵守法律之故,誠足為前車之鑑。這樣看來,朝廷甚願督撫遵守法律。現在我們中國民不聊生,全由督撫不遵守法律所致。只就兩件事說,一是命案。試問命案一出,哪一個州縣是能為民伸冤的?民冤不伸,勢必上控,而督撫仍批回州縣。或告到都察院,都察院仍是咨回督撫,督撫無非交發審處審訊,發審處都是他的屬員,對於上司的命令誰敢議駁?以致一百條命案,並無一條可以給百姓伸冤。一是盜案。試問盜案一出,被盜之家報案要花錢,出差要花餞,購線要花錢,不知花費多少錢,方能將盜獲捕,獲之後由州縣解送府道臬司,以至於督撫衙門,處處均要花錢。所以州縣不敢捕盜,以致盜賊橫行,所謂養癰遺患,百姓有冤莫(大伸,)[伸,大]約一百條盜案,未報者十居八九,已報者總不到一二。迨至冤氣充塞,一遇強梁之徒,揭竿而起,民皆響應,以至不可收拾。就這個樣子看來,實在可怕。這都是因督撫不守法律,州縣方敢如此。這個情形,朝廷及政府未必盡曉,現在有資政院、諮議局可以稍達地方官吏的情形,想政府也必很願意聽資政院、諮議局的話。但本員還有兩句話,可以表示並不是一味調和,就如日本變法很快,因為他政府大臣全是由外國學習法律回來的,所以議院以法律責政府,政府無不樂行。中國政府未到過外國,不到會場演說,若必請軍機大臣到院答辨,雖是正當要求,但該大臣等因強迫到院,恐其心必很不舒服。如果軍機大臣今日到院,我們可以把督撫違法、百姓吃苦之處一一告訴該大臣,並請該大臣等告訴皇上。萬一他不能到院,本員亦有一個方法,可以再提出議案,請規定督撫違背法律侵奪權限應得如何處分,以昭炯戒,不得以「疏漏」二字了之。還有第二個方法,公債的事,本是中國之大害,本員已經說過,亦可以另外提出議案.自然可以取銷。我國立憲是幼稚時代,所以本員陳說變通辦理之法,固知此說不能人人滿意,然按今日時勢,不得不為此權宜之計,不知大家以為何如?
九三號(席議員綬):中國雖然是幼稚時代,然軍機大臣不能說它是幼稚時代,請他來院把這個意思說明就是。
一四八號(陶議員峻):方才許議員所謂督撫的事情,政府未必盡曉,試問政府與督撫是否一樣的人?是否一樣辦事?就本員看來,督撫即將來之政府,政府多半為前日之督撫,且平日大都目無法律,若使稍守法律,何至於有今日?資政院為遵守法律的地方,若是督撫與政府不守法律,便可以通融辦理,這就是本院人目無法律,這就是亡國之漸,區區資政院如何能保全長久?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陶議員所謂政府與督撫不深明法律,本議員不敢謂然。若謂幼稚誠然不錯,但督撫本行政之人,百姓違法就知道處分,自己違法反茫然無知。雖說是幼稚時代,然而法律總不能諉為不知,即不能不遵守。既不知法律,何以能做行政官員?只知責人不知責己,不能以幼稚諒之。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這件事情並不是資政院對於督撫的問題,是對於軍機大臣的問題。因為將來國會開了,軍機大臣要負責任,所以必請他來院質問明白,若此次不能質問,就甚議決之案均屬無效。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請軍機大臣到會把這個問題解決,解決之盾再議他事,他們一天不來一天靜候,兩天不來兩天靜候。
一零八號(劉議員春霖):剛才許議員演說,這一番委曲求全的意思,想為各位議員所深諒。不過本議員還有一點疑惑的地方,因為許議員的意思說我們據法律要求軍機大臣,雖軍機大臣外面不能如何,恐其心裡很不舒服,但是我們資政院必要求著軍機大臣心裡舒服,還成個什麼資政院呢?(拍手拍手)許議員又說應提出處分違法之議案,現在議決的案,軍機大臣就不照行,將來無論再提出何等議案,一定是無效的。就是軍機大臣將來侵權違法,也不過以「疏漏」二字了之。(拍手拍手)還是請軍機大臣來院答辯,問他到底是何意思,將來別項議案才能解決。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請議長再行發電話,總要請四位軍機大臣都要到院更好。
九三號(席議員綬):議長曾否已再打電請軍機大臣?若今天不能來,可用文書去請明天來,若明天還不來,我們就等到後天,總要候四位軍機大臣到院,我們質問後才能開議。
一五一號(黎議員尚雯):這是關係一國的事,實屬重大,軍機大臣更有何要事今天不能來?我們中國內政不修、外患日迫,都是由軍機大臣及各省督撫違背法律所致。就是軍機大臣、各省督撫不怕對先朝不住,我們人民還恐無以對皇上及164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先朝,所以不能任行政大臣違背法律以危國家。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這個問題不能解決,以後資政院所議的事都無效力,就請軍機大臣奏明皇上解散資政院,免得空耽擱我們的時光。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似此無法律可守,不如就請皇上解散資政院,以便我們早早回去。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請諸位想一想,比如御史參一個督撫,也不至於如此無效。我們全院二百人的議決,反不如一個御史的效力,這個資政院盡可以不設了。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請議長不要遲疑,趕緊發電就是了。
九二號(林議員紹箕):現在議場人數不到三分之二,請議長宣告散會。
九三號(席議員綬):現在尚未開議,議員有出場吃茶者,何得便雲散會?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現在靜候軍機大臣,到時開議,何得倡說散會?汝畏軍機大臣嗎?恐怕軍機大臣來時無話可說嗎?
副議長:我們可以暫行休息,候軍機大臣來院,再行開議。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休息多少時間?
副議長:休息二十分鐘。
副議長離席,各議員退出議場。
下午三點三十分鐘議事中止。
下午三點五十五分鐘接續入議場。
九三號(席議員綬):請問議長,方才少數人在樓上開秘密會議,究是何事?請議長宣告多數議員。
副議飫:方才並未開秘密會議,不過本議長請幾位議員說話而已。今天就是軍機大臣來院,也很遲的了,今天不能開議,還有文件可由秘書官報告。
九三號(席議員綬):不必報告。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請問議長,軍機大臣到底來否?如議長擔任來的,大家很願意;如果不來,文件不必報告。
一四八號(陶議員峻):今天軍機大臣能到很好,如果不到,請副議長會同正議長把這個法律不可不守的關係,懇懇切切與軍機大臣說明,以後無論軍機大臣、各省督撫都不可不遵守法律,若不遵守法律,就沒有國家。各議員沒有別的意思,是為尊崇皇上起見,為安靖國家起見。中國所以到此地步,就是種種不遵守法律的緣故。現在資政院是一個保守法律的總匯,不惟議員宜保守法律,即議長亦宜保守法律。議長當以法律關係國家存亡的利害,至誠相告,使彼此意見調和,以保國家的鞏固。若不顧大局商量,政府抵制議員,致生衝突,恐不惟無以對天下人民,亦無以對我皇上也。法律之能守與否,實關係國家之存亡,請議長仔細思量,必不忍視為無關輕重之事也。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我們現在請軍機大臣出席說明湖南巡撫應定處分的理由,我們資政院所議決的事才有效力。軍機大臣今日想可請到,我們暫不開議,就在此默坐以待。
九三號(席議員綬):方才打電話請軍機大臣都靠不住,要請議長指定幾位議員輪流打電話去請軍機大臣,軍機大臣才知道今天情形。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席議員累言在樓上開秘密會,究竟是什麼意思?請報告。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請代報告,方才議長所說不過怕請軍機大臣不到,本員答以不必怕的,議員並沒有激烈的舉動,議員是遵守法律的。若不請到會,則今天開議是萬萬不能的。
一零八號(劉議員春霖):適才並非秘密會議,不過於休息時間議長邀本議員談話而已。無論哪一位議員,於休息時候,亦難免數人聚談,何能皆指為秘密會議?此等屬於私人資格之閒談,議場不能認為有效,即亦不必要求宣布。席、陶兩議員若認為秘密會,便誤會了。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如果軍機大臣不能到會,總耍有個結果的辦法。
一零八號(劉議員春霖):大約這件事體,若不具文書,究屬空言,應請飭秘書廳備文,由議長親持去請為是。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此次質問軍機大臣,據本員意思,不必以少數人表示,眾人的意見仍以全體名義質問為是。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還是請議長打電話問軍機大臣來不來。
副議長:打電話只能略說幾句,不能多說,若多說,恐怕聽不明白。今天何妨先開議,本議長明天當面去請軍機大臣。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本議員很贊成這句話,請議長總要主持,總要向軍機大臣說明這個理由,我們資政院才有效力。不然,則資政院可以不設。
某議員:時候已經不早,並無議過一事,這個光陰甚屬可惜。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光陰並不可惜,這所爭得權限並不是諮議局的權限,是資政院的權限,在外國有因權限停一會期不開議的。
一四九號(羅議員傑):議長請軍機大臣到會質問,議長不必懷疑,現在所爭的是巡撫侵權違法。各省督撫每每侵權違法,憲政不能實行,資政院是一定要爭166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的,何以故?這個權是皇上給我們的權,這個法是皇上欽定的法,這個權限、法律既是皇上給予之權、欽定之法,議員所爭是尊重皇上、尊重民權、尊重法律,就是議長亦應當爭的。這回爭得轉,國家有名譽,議員有名譽,議長亦有名譽;如爭不轉,國家沒有名譽,議員亦沒有名譽,議長亦沒有名譽。議長既代表議員上奏,議長與議員原為一體,盼望力爭。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還要申明一句話,今天如果不屆五點鐘,請議長不必宣告散會。
副議長:不到五點可以不宣告散會。
三七號(議員曾侯爵):方才各議員要請軍機大臣來答辯是很好的,但是本議員有個意見,各議員切不必動氣,若軍機大臣不來,何以處之?但求盡善方法。目前我們所議的事就是無效力,既無效力,就是資政院碰釘子,亦與議長面子下不去。總請議長再行上奏,申明權限,倘日後有行政官違法侵權之事,嚴定處分,使行政官有所遵循,未悉眾議以為何如?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這個摺子應在後辦,此時不必議及。
九三號(席議員綬):本院當問該大臣等是依法律與否,這個摺子總在質問軍機大臣之後。
九三號(席議員綬):請問議長打電話還有消息否?
副議長:那中堂到外務部去了,別位軍機大臣還無消息,
副議長:今天開議不開議,大家表決。
九三號(席議員綬):有何表決?並且人數不到三分之二。(眾頗譁然)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如此討論,則議場秩序大亂,不如靜坐以待為是。
副議長:現在可以報告文件。(眾譁然)
副議長:贊成報告文件者請起立。
眾議員多數起立贊成。
副議長:起立贊成共一百零三位,是多數。
秘書官(張祖廉)承命報告文件共十二件。
副議長:孟議員昭常質問軍機處與學部兩件說帖,可以省略朗讀否?
眾議員請朗讀。
秘書官(張祖廉)接續報告。
易議員宗夔、席議員綬同時起立云:各省核議案不必報告e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在今天議事日表以內的,可以不必報告。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資政院議員違背法律是不行的,現在請軍機大臣出席未到,明日須請議長照《院章》第二十條以文書質問這件事,大家要研究大題目,不要討論小題目。大家要遵守法律,不可以小事相爭,又要拿定一個主義。如今日軍機大臣不到會,時候不早了,就可散會了。
副議長:請具質問說帖,立刻就可以辦文書過去。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不必用說帖,由資政院以文書質問就是。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對於今天的事情有幾句話,這個事體很重大,不但關係諮議局,並且關係資政院,總要請軍機大臣到會,以便質問。
副議長:用說帖質問是正當辦法。
一零八號(劉議員春霖):大約這個事體,是議長親自去請為是。
副議長:質問說帖是總要有的。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這是全院的意思,議長就是代表全院的,可以不用說帖。
一一二號(陳議員樹楷):這個質問是請來的質問,要用口述的答覆,若用文書的答覆甚是不當。還請議長明天當面請他一點鐘到會,總是用口說答覆為好。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用文書答覆是不好的,須請軍機大臣口說答覆方好。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請秘書官可以不必報告該核議案,今日議事日表全未開議,現在已過五點鐘,請議長宣告散會。
副議長:散會。
九三號(席議員綬):明天剄底開議不開議?
副議長:現在不能說定。
副議長離席,各議員退出議場。
下午五點十五分鐘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