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 · 第五章 格萊斯頓
【1】 和密爾 【2】
從19世紀中期起,英國自由主義史上閃耀著兩個偉大的名字:行為界的格萊斯頓和思想界的密爾。他們兩人有很大不同,但有一點相同。他們都具有使他們的頭腦對新的思想觀念保持清醒和開放這一莫大優點,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兩人最後都進一步對社會生活有更深刻的理解。1846年,格萊斯頓當時還是保守黨員,但是他在自由貿易問題上接受庇爾 【3】 的領導,擺脫了老的傳統,在此後許多年內,他最顯著的政績是完成了科布登的財政解放政策。在實行這一項政策的過程中,他同上院發生衝突,1859年—1860年由於他的積極斡旋,才使下院免於屈辱的投降,並使下院的經濟優勢一直保持到1909年為止。在1860年以後的10年中,他力主擴大選舉權,1884年是他的政府把代議制原則擴大到27年後所處的程度。在經濟領域裡,格萊斯頓總的來說,一直恪守他從中年開始所信奉的科布登原則。對於80年代末出現的「新聯合主義」以及半社會主義的思想觀念,他並沒有好感,事實上,兩者對他正在進行的政治工作形成了一股強有力的逆流。然而,在愛爾蘭土地法案上,他開始了一項新的政策,在一個雙方條件相差懸殊的典型事件中拋棄了契約自由。他不是一個抽象的思想家,對具體的正義富有熱情,這就足以使他勇往直前。他疾惡如仇,從多方面對暴政發動無情的戰爭。
但是,他最有創見的工作是在帝國關係領域內完成的。被惡意誣衊的馬朱巴協議 【4】 是一個正義行為,但為時過晚,未能永久性地消除禍害。最了不起的是政治家的勇氣,他在那個時候能夠完全依靠民族自由和國際公平交易的固有力量。在愛爾蘭事件中,格萊斯頓又一次依靠同一些原則,但是需要有另一種力量來取得成功,這種力量是任何人都指揮不了的,亦即時間的力量。在國際事務中,格萊斯頓是個開路先鋒。他的原則和科布登不盡相同。他不是一個不干涉主義者。他代表希臘採取了行動,也差點代表亞美尼亞人採取行動,他這樣做是為了維護國家榮譽,並防止一個可怕的錯誤。格萊斯頓的原則可以說是與馬基雅維里、俾斯麥以及每一個外交部的實踐相對立的。外交部的辦事原則是:國家的理由證明一切事情都是正當的,格萊斯頓的辦事原則是:除了已經被人類良知證明是正當的事情以外,任何事情都不能被國家的理由證明是正當的。在他看來,政治家不僅要維護他的國家的物質利益,而且還要維護國家的榮譽。政治家是世界的公民,因為他代表他的國家,而國家是世界大家庭的成員之一。他必須承認權利和義務,正如任何其他人類組織的代表必須承認權利和義務一樣。從未劃定過一條線,越過這條線,人類的責任就告終止。從未有過一個鴻溝,跨過這個鴻溝,人類受苦受難的呼聲就聽不見,屠殺和酷刑就不再可惡。還有,人應該像愛國者一樣承認:一個國家要變得偉大,不僅可以通過把地圖繪成紅色,或者把其貿易擴大到前所未有的地步,而且也可以通過作為正義的先鋒、被壓迫者的救星、自由的老根據地,使國家變得偉大。從譴責鴉片戰爭,揭露那不勒斯監獄黑幕,直到在君士坦丁堡大屠殺次日最後一次露面,這就是格萊斯頓力求傳達的信息。他走在時間前面。他並不總是能在他自己的內閣里維持他的原則,他一隱退,世界似乎又回到了老路上。他自己的黨在很大程度上向對立觀點屈膝投降了。另一方面,細心而不抱偏見的批評家會承認他老年時的主要對手索爾茲伯里勳爵吸收了他思想的某些精華,在其影響下盡力使國家免於帝國主義的極端行為,而他的信徒亨利·坎貝爾·班納曼爵士則利用其短期執政的權力改變了在南非的種族統治政策,並證明了格萊斯頓對政治自由復原力量的信任的價值。還可以補充說,如果從那時以來,犬儒主義一直在國際政治中守住陣地,這與其說是野心的犬儒主義,不如說是恐怖的犬儒主義。在我們的對外關係中,恐懼已代替想像作為動力;跡象表明,目前恐懼已用盡了力量,終於正在讓位給理智。
在其他方面,格萊斯頓與其說是一種知識力量,不如說是一種道德力量。他提高了整個公共生活的水平。通過習慣性地動員人們最優秀的品質,他加強了公共責任感,半無意識地為更充分運用社會良知鋪平了道路。密爾也是一種道德力量,他的著作的最持久的影響更多地是一種性格的結果而不是智力的結果。但是,代替格萊斯頓的活力和實幹能力,密爾具有一個終身學習者的品質,他獨自一人將新老自由主義之間的空隙連接起來。他雖然是喝邊沁主義乳汁長大的,但是從未真正放棄他父親的基本原理 【5】 。他堅持不懈地使這些原理同新的經驗和新的思想結合起來,研究它們如何發揮作用,為了保持它們內容中真正健康和寶貴的東西應如何把它們加以修正。正因為如此,密爾是世界上最容易被判定為不一致、不完整、缺乏全面系統的人。也正因為如此,許多一致的、完整的、全面的系統都消聲匿跡了,他的著作卻長存不朽。
作為一個功利主義者,密爾不能求助於任何可使之與公共利益對立的個人權利。他的方法是說明公眾的永久利益是同個人權利結合在一起的。當然,在某些情況下,公眾的當前利益會通過忽視個人權利來實現。但如果一切都照當前利益來辦,那就既不會有權利,也不會有法律。社會生活中將沒有固定規則,也沒有任何人們可賴以指引其行為的東西。因此,對一個功利主義者來說,權利問題轉化為這樣一個問題,即哪一種作為原則問題提出的要求值得社會承認?什麼是社會興旺發達的永久性條件?關於自由,密爾的回答對準決定社會生命的道德力量或精神力量。第一,尤其是關於思想和言論自由,社會需要光明。真理具有一種社會價值,我們決不可以自以為已經擁有完全的和決定性的真理。但是真理只能根據經驗在思想界和行為界予以追求。在實驗過程中,有無窮犯錯誤的可能,因此自由追求真理必然產生摩擦和浪費。傳播錯誤是有害的,如果糾正錯誤,這種害處就可避免。但是只能用合理說服的方法來糾正錯誤,任何其他方法都是通過殺死病人來治病。它麻痹追求真理的自由。不僅如此,誠實的錯誤還含有一種積極的價值,使它高於勉強接受的真理。就錯誤是誠實的而言,它產生於心靈在局部的、不完全的經驗基礎上的自發活動。它是經驗的解釋,儘管是一種錯誤的解釋,而權威強加於人的信條卻根本不是經驗的解釋。它不包含個人的努力。它的盲目接受說明意志退避三舍,智力黯然失色,變得遲鈍。
這番道理並不以人容易犯錯誤為依據。它以全部力量向那些確信自己擁有決定性的、完全的真理的人呼籲,要求他們認識到,要把這種真理傳播給他人,不能藉助物質手段,而只能依靠精神手段,如果他們把肉體威脅作為一種威懾力量,或者把名利作為一種勸誘手段,那末,他們不僅毀壞了真理的成果,而且還毀壞了產生於人們內心的真理的根源。但是,當我們考慮到人類信念的實際歷史,這個論據就有了更多的力量。一個懂得思想發展過程的正直的人會承認:甚至對他最重要的信條也是一樣在許多世代里發展起來的東西,如果他通情達理,他會推斷說,由於這樣東西是過去所產生的,因此,如果它裡面含有富有生命力的種子,將來就會生根開花。它的外形可能是永久不變的,但是內容卻會改變。但是,如果真理本身是一個不斷擴大的觀念圈子,通過批評並藉助修正而獲得發展,那末,在任何特定時間構成社會主要觀念的對真理的理解,當然就是粗糙和不完善的。集體意志的機關是法律也好,是輿論的壓制力量也好,如果限制人們進一步探索,這裡面所包含的危險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自由在這方面的基礎是把思想看作一種依靠精神上的法則而生長的東西,隨著各種受經驗、思考和感覺引導的觀念的運轉而欣欣向榮,受到物質考慮的干擾就敗壞,一旦被認為是終極性的就死亡。同一個概念擴大到把整個個性觀念也包括在內。社會利益不能與個人利益相矛盾。但是個人利益必須以理性的人的負責任生活為基礎。男性,密爾還會著重加上女性,是以官能的自動發展為基礎的。為感覺、感情、思想、行為等智能找出路,就是尋找自我。其結果並不是混亂。這樣找到的自我具有作為其生命中樞的控制力。在生活中輸入一些團結,在思想、行為和感情中輸入一些和諧,是自我的主要成就,實現自我同他人的關係,從而指引自己的生活,是它的最崇高原則。但是控制的要素是它必須是自我控制。為了實現外部秩序,強迫也許是必要的,但是強迫對於個人作為人的真正存在的內部生命毫無作用,甚至有失去權威和侵犯責任範圍的危險。強迫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這種手段很容易變成對極其重要的目的的威脅。在自我的指引下,每個人會有很大不同,他們的怪異有些是無用的,有些是浪費的,有些甚至是惱人的,不堪入目。但是,總的來說,人彼此不同是件好事。個性是安樂的一個重要因素,這不僅因為個性是自製的必然結果,而且也是因為在考慮到一切浪費以後,共同生活由於包含著多種多樣的類型,變得更加完全和充實,這就有助於擴大集體經驗的範圍。壓制婦女造成的更大弊害並非是構成社會半數的婦女本身的損失,而是整個社會的貧困,是婦女自由發揮智慧能夠促進的共同福利的損失。
密爾對代議政體的論述也以同樣一些原則為基礎。如果男性或女性公民有選舉權,這種選舉權與其說是公民堅持其對社會的要求的手段,不如說是公民對社會的行為履行自己責任的手段。個性問題是統治問題的決定性因素。如果幸福可以用匙子餵給每一個人,那末,恩賜的專制主義就是理想的制度了。如果人們必須為自己的拯救出一分力,就必須號召他們參與指引共同生活的工作。密爾把這個原則作進一步的發揮,一般人反對在選民的無知和不負責任的基礎上擴大選舉權,而他則弄鈍了這種反對意見的鋒芒。人要學會一件事,就必須實踐。如果要他們有責任感,就必須讓他們負起更多責任。這個過程中有些危險,但如果把大部分人排斥在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圈子外面,危險就更大,希望就更少。密爾認為民主政治最大的危險是多數人實行暴政。他恐怕比他以前的任何一個自由主義導師都更強調多數人的意願與社會的福利之間的差異。他認識到,自由主義者慣常主張的各種權利在實踐中可能是彼此難以調和的,他也認識到,如果個人自由是根本性的,它可能受一種給多數人無制壓制權力的所謂政治自由的威脅。因此,密爾在許多年內一直苦心鑽研如何使少數人享有公正的發言權和代表權,而作為比例代表制運動的先驅,他又力求使議會不僅僅代表一部分人(無論這部分人在數目上占多大優勢),而是要代表全體人民。
在社會生活的經濟方面,密爾原則上承認,在雙方條件不相等情況下訂立的契約必須予以控制,但是他對個人責任的強調使他在把這個原則擴大到成人時小心謹慎,而他對婦女解放運動的特殊感情則促使他抵制一種事實上正在使女工獲得初步解放的思潮。他從事業一開始就認為提高享受水平是改善工人地位的最好方法,在提高過程中把限制家庭人口作為主要條件。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越來越對這種使人民大眾處於靠工資為生的地位,而少數人則靠租金、利潤以及投資利息過活的整個制度結構表示不滿。他開始盼望社會的一種合作性組織,在這種組織中,一個人學會「為他的國家種地和織布」,而剩餘的工業產品則分配給生產者。在中年時,他覺得自願合作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最好手段,但是到晚年時,他認識到,他改變觀點總的來說使他加入了社會主義者的行列,他在自傳中關於社會主義理想的簡短陳述恐怕始終是我們所擁有的關於自由社會主義的最佳總結性說明。
注釋
【1】 格萊斯頓(1809—1898):英國政治家,自由黨領袖和4屆首相,曾多次倡導實行一些改革,如1881年提出愛爾蘭土地法案,使愛爾蘭農民得到好處,1884年提出使農村選區的選舉人數增加一倍的改革法案。——譯者
【2】 約翰·斯圖爾特·密爾(1806—1873)一譯穆勒:英國哲學家、經濟學家和邏輯學家,詹姆斯·密爾之子,實證論者和功利主義者。——譯者
【3】 庇爾(1788—1850):英國首相,保守黨領袖。——譯者
【4】 馬朱巴協議:1881年2月27日,英軍在南非馬朱巴與布爾人交戰,大敗,遂即簽署馬朱巴協議,德蘭士瓦接受英國統治,英國則承認德蘭士瓦獨立。——譯者
【5】 其父名詹姆士·密爾(1773—1836),一譯穆勒,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功利主義代表人物。——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