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組織 · 第二十五章 林肯與國家統一

西北是美國發展最快的地區,在某些方面也是最具活力的地區,它具有非常明確的經濟利益,這點在很大程度上與聯邦的其他地區不同。南北戰爭之前,對歐洲的小麥出口開始變得重要起來。當時,在公共土地的處置、一系列宅地法和鐵路等方面,西部地區都依賴於聯邦政府或東部資本。在新土地上為白人勞力尋找一塊地的願望,引發了與將奴隸制擴展到堪薩斯以及和西北接壤的其他地區的企圖的衝突。 歷史以及當前的狀況,在西部產生了一種與過去的北方或者南方非常不同的感情,即更忠於聯邦而不是自己的州。歷史更久的一些州先於聯邦政府存在,而西部各州是聯邦政府創建的。那裡的移民有些來自北方,有些來自南方,很多都是新近從歐洲來的,到這片蘊含著希望的土地上尋求自由和成功,但對地區紛爭不感興趣。此外,西部不面海,也無法從海路到達歐洲,與美國公路或河流相隔數百英里。它期待聯邦政府鼓勵道路建設,幫助他們免遭印第安人的攻擊,同時保持水路航線的開放。可見,西北地區尤為依賴國家的統一。公路以及隨後的鐵路,五大湖和伊利運河的水運系統,橫貫東西;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則貫穿南北。除了交通工具外,南方的西班牙人、北方的英國人以及在哪裡都不想見到的印第安人都在提醒西部,它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在這些情況下,在西部產生的對美利堅合眾國的愛國主義精神要遠遠超過東部地區產生的,而後者仍各自忠誠於自己的州,也就不足為奇了。 亞伯拉罕·林肯在青年時代像伊利諾伊州大多數公民一樣受到來自外部環境的影響,通過林肯,西北地區(1)第一次有效地表述了自己的政治訴求。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他出生在肯塔基一個極為貧困的家庭,7歲時全家搬到了印第安納,「肯塔基的社會狀況,」尼古拉和海伊說,「自早年的拓荒時代之後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生活已經更為安定有序,早期的那種野蠻的平等已經消失,階級差異開始出現。擁有奴隸的人比沒有奴隸的人具有明顯的社會優越感。托馬斯·林肯得出結論,肯塔基不適合窮人,於是決定到印第安納碰碰運氣。」但那裡也沒有財富等待他,1830年,亞伯拉罕成年了,他的父親決定再次向西遷移,這次來到了伊利諾伊。 林肯的早年生活鑄就了他的個性。童年時,「他在樹林裡過著孤獨的生活,孤單寂寞地玩著小遊戲,然後回到無趣的家。他從未向自己最親密的朋友談起這段日子……現在每個家庭提供給孩子的用以培養心智的東西,比如書籍、玩具、有趣的遊戲以及父母日常的關愛,對此他一無所知。」艱難的工作,印第安人的傳統,孤獨和寂靜的森林構成了他的生活環境。他熱愛人類,也許部分原因在於森林中人煙稀少。 在伊利諾伊,林肯逐漸走出了自己的路,不是憑藉顯著的成績,而是靠辛勤的工作以及個性和性情,他因此頗受歡迎。1831年,林肯成了店員和店主助手,將貨物經河運送到紐奧良。1832年他參加了黑鷹戰爭,這使他有機會在以後的日子裡(1848年)取笑那些把軍事榮耀當作政治資本的人,比如當卡斯將軍因為他在1812年戰爭中的一些不清不楚的事跡而被讚揚時,林肯這樣說道: 「議長先生,」他說,「你知道我是一位戰鬥英雄嗎?在黑鷹戰爭中,我作戰,負傷流血,然後才離開火線。斯蒂爾曼的那場敗仗我不在場,但我離那裡很近,一如卡斯將軍離赫爾投降的地點很近;像他一樣,我很快就看到了那個地方。非常肯定的是,我的劍沒有折斷,因為我沒有劍,但我的步槍在那次彎得非常嚴重。如果卡斯將軍在採摘越橘時領先於我,那麼我想在採摘野洋蔥時我會超過他。如果他看到過活生生的打仗的印第安人,那他比我強,但我和蚊子之間也展開過多次血戰,雖然我從沒因為失血而暈倒,但我肯定我經常感覺很餓。如果我們的民主黨朋友猜測我的帽子上帶有黑色的聯邦帽徽,而我最後只有脫下這頂帽子,他們才把我當作他們的總統候選人,我抗議他們不該試圖把我描繪成一個戰鬥英雄,然後取笑我,就像他們取笑卡斯將軍那樣。」 在採取這些軍事行動時,林肯是伊利諾伊州議會的候選人。他站在輝格黨人立場上,是亨利·克萊的支持者。他說:「我支持國家銀行,贊同內部改良和保護性高關稅。這是我的一些感受和政治原則。」在任何時候,林肯都沒有試圖通過模稜兩可的意見表述來贏得選票。伊利諾伊州是支持傑克遜的,而林肯反對傑克遜,在這種情況下林肯敗北。 政治上失意後,他想做鐵匠,但或多或少由於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獲得了一家雜貨店的股份。然而結局很慘,讓他負債纍纍。有段時間他擔任郵政局長,然後是土地測量員。據說,無論他走到哪裡都很受歡迎,有時候其中原因出人意料,比如「他是縣裡賽馬比賽的最佳裁判」,「他可以從地上舉起一桶威士忌,就著桶口喝酒」。無論是否因為這些或者其他的優點,後來他在1834年的議會選舉中獲得了最多的選票。 林肯在這一時期的政治行動是正確的,但並不引人注目,除了1837年他對的斯通議員的抗議。這是他第一次公開表達對奴隸制的個人看法,經過一段時間的睜隻眼閉隻眼之後,伊利諾伊在1832年舉行公眾投票,最終在該州排除廢了奴隸制。儘管投了票,但仍然對廢奴主義者存在強烈的仇恨,並將其擴展到所有新英格蘭人身上。公開承認自己反對奴隸制是危險的,而且嚴酷的法律阻止自由的黑人進入伊利諾伊。我們已經看到,在伊利諾伊的奧爾頓,1837年,一群暴徒殺害了以利亞·P.洛夫喬伊牧師,因為他主張廢奴,也就在這一年林肯和斯通提出了抗議。他們抗議在州議會通過的一項決議,該決議支持南方關於奴隸制的看法,當時它在參議院一致通過,在眾議院只有5人反對。他們的抗議表明了他們的信仰,即「奴隸制是建立在非正義和錯誤政策之上的,而傳播廢奴主張往往只會增加而不是減少奴隸制的罪惡」。他們繼續指出,根據憲法,國會無權干涉各州的奴隸制。這表明,在1837年,人們的意見變化之快,即使是一個溫和的抗議也需要極大的勇氣。林肯在這一時期已經表明了一種兼而有之的觀點,以後也一直堅持這一立場:他厭惡奴隸制,同時也尊重憲法。 1841年,他開始進行法律實踐,多年來他一直抽出時間研究法律。作為一名律師,他是成功的、受人歡迎的,雖然收入始終不多。「他收到的最大一筆費用是來自伊利諾伊中央鐵路公司的5000美元,還是他提起訴訟迫使他們支付的。」(2)1846年,他進入國會,是伊利諾伊唯一一位成功當選的輝格黨人。他認為墨西哥戰爭毫無道理,但又主張,一旦戰爭打響,就應該支持它並促成勝利。在國會的一次演講中,他說:「如果因為總統的反對而認為開戰是不必要的和違憲的行為,那麼輝格黨會一致反對這場戰爭……但是如果戰爭已經開始,並成為國家行為,為支持戰爭你們和我們都付出了金錢和熱血,那麼此時還反對戰爭就是不正確的。」他的立場始終是:除了在辯論中,一個公民不應反對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他是有史以來為數不多的堅定的民主信徒之一。他不僅像傑斐遜一樣相信政府是民治的,而且相信人民的政府;他從未忽視對權威的需要和對法律的服從。 在國會任職期間,他對政治的興趣並沒有增加,1849年他返回伊利諾伊,繼續從事律師工作。「從1849年到1854年,包括開始和結束的兩年,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勤奮地投入法律工作,」他說,「當我一再想起《密蘇里協議》的廢止,我對政治漸漸失去了興趣。」值得注意的是,在退隱的那幾年裡,他潛心學習,包括邏輯和歐幾里德的前六本書。在他的一些演講中可能會察覺到學習帶來的影響,例如:「人們會極有把握地說,他可以說服任何心智健全的孩子相信歐氏幾何的簡單命題是真的;但是,儘管如此,他還是完全無法說服一個拒絕定義和公理的人。傑斐遜的原則是自由社會的定義和公理。」毫無疑問,傑斐遜自己接受了這一觀點,並在政治思想上直接或間接地受到歐幾里德的影響。歸納法取代演繹法是一個緩慢漸進的過程,在知識的發展中有時包含著政治上的倒退。也許我們應該高興地看到,儘管林肯密切接觸人類經驗,但在某些方面還是進行思想演繹,因為通過這樣他獲得了確定性和說服力。 林肯對奴隸制的憎恨,深深地受制並服從於他對憲法的尊重。當他看到奴隸制似乎有蔓延之虞時,他重返政治。以《內布拉斯加法案》廢除《密蘇里協議》的是伊利諾伊州參議員道格拉斯。1854年10月,在斯普林菲爾德舉辦的州農業博覽會上,道格拉斯和林肯首次在公開辯論中談及了道格拉斯的行為所引起的尖銳問題。道格拉斯為自己的人民主權理論辯護,他說自己對新劃入的領土在奴隸制問題上是投贊成票或者反對票這一點並不關心,情願把這個問題留給定居者們自己去決定。林肯在一次4小時的演講中,詳盡闡述了指導其日後行為的一系列思想: 我不得不這樣想,這表明了一種冷漠但暗藏著對奴隸制蔓延的熱切之情,對此除了痛恨我無話可說。我憎惡它,因為奴隸制本身包含著極大的不公;我憎惡它,因為它使我們喪失了作為共和國的榜樣對世界公正產生影響的機會;使自由制度的敵人嘲笑我們是偽善之徒;讓真正的自由之友懷疑我們的誠意;尤其是因為它迫使我們當中很多真正的好人為了公民自由這一基本原則而介入公然的戰爭,還抨擊《獨立宣言》並固執地認為除了自利,沒有什麼對的行動準則。 自治原則是對的——絕對且永遠是對的——但它並沒有像這裡所嘗試的那樣被公正地運用。或許我應該說,這一原則是否得到公正地運用取決於是否將黑人當作人。如果不把黑人當作人,在這種情況下,被當作人的那些人就可以按照自治原則做他們喜歡做的事。但如果把黑人當作人,到時候再說他們也不應該自己管理自己,不是完全破壞了自治嗎?白人管理自己,那是自治;但當他管理自己的同時,也統治著其他人,那就不僅僅是自治了——那是專制。 有段話特別能代表林肯後來的演說所蘊含的東西: 我們一步一步地不斷走向毀滅,為了新的信仰,我們放棄了舊的。近80年前我們宣稱所有人生而平等,但現在我們從那裡開始走下坡路,並做了另一個聲明,即一些人奴役另一些人是「神聖的自治權利」。這兩個原則不能站在一起,它們就像上帝和財神一樣是對立的。 林肯對道格拉斯的批評在伊利諾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許多民主黨人加入「反內布拉斯加」陣營,反對奴隸制的擴展。道格拉斯對公眾輿論的動向很敏感,對南方朋友的熱情開始有所降溫。1858年,他和林肯為競選參議員而展開競爭,林肯迫使他作出進一步的讓步,這樣在1860年道格拉斯失去了蓄奴州的支持,從而導致民主黨的分裂,林肯在總統選舉中獲勝。南方是在北方選票的幫助下才取得統治地位的,正是林肯對道格拉斯的責難使這一過程不可能再延續。 林肯比其他公眾人物更早意識到在奴隸制問題上暴力衝突已不可避免。他不希望發生衝突,他願意讓南方不受干擾地繼續擁有奴隸,但是又感到不可能達成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和平結果。1855年他寫信給朋友說:「我想經驗已經證明,在我們未來的道路上不可能和平地消滅奴隸制。」他接著說:「就和平、自願的解放而言,在美國,黑人奴隸的狀況——對於那些具有自由思想的人沒那麼可怕——現在就像那些失去靈魂最終不知悔改的人一樣,已經定型了,沒有好轉的希望。即使讓所有俄國獨裁者放棄王位、宣布其臣民為自由的共和國公民,也比讓我們的美國主人自願放棄他們的奴隸來得快。 「我們現在的政治問題是,『我們的國家能否繼續長期地——永遠——保持一半奴隸制,一半自由制?』這個問題對我來說太大了。願上帝仁慈地指引我們的解決之道。」(3) 這是他在1858年與道格拉斯競選參議員時,首次公開提出闡述這一思想。談到內布拉斯加的政策,他就接受提名一事說道: 我們的政策已經實施到第五個年頭了,這項政策的目標是公開的,並且有信心承諾結束對奴隸制的煽動。然而這一政策的實施,煽動不僅沒有停止,而且不斷加劇。在我看來,在危機得到解決前,它不會停止。「一個家庭如果內部四分五裂是長不了的。」我相信這個政府不能永遠忍受一半奴隸制一半自由制,我不希望聯邦分崩離析——我不希望這個家庭破碎——但我確實希望它停止分裂。它要麼統一為這種狀態,要麼統一為另一種狀態。要麼反對奴隸制的人阻止它進一步蔓延,把它放到公眾認為這一制度正走向滅亡的地方;要麼擁護奴隸制的人繼續推動奴隸制,直到它在所有州合法化,無論是舊州還是新州,無論是北方還是南方。 當時,這一思想似乎令人震驚,並且毫無根據。這場競選最有趣的部分是林肯和道格拉斯之間的辯論,而道格拉斯在這一點上找到了攻擊林肯的最有效的論據。他以為,林肯不僅喪失了他那奇怪的、不近人情的睿智,去感知未來必將發生什麼,而且還把暴力衝突作為一種可取的手段。他指責林肯挑起內戰,一場南北之戰,一場滅國之戰,直至其中一方被制服。人們普遍認為道格拉斯是其中的佼佼者,甚至東部的共和黨人也對他遭到的反對感到遺憾。在某種程度上,道格拉斯已經在事後改變了立場,比如堪薩斯的事態。由此人們認為他理應得到支持。 道格拉斯儘管是個聰明的辯論家,但處境非常艱難。如果他令南方滿意,就會失去伊利諾伊州,如果他不能讓南方滿意,他就沒指望在1861年當上總統。在弗里波特那場辯論中,林肯迫使道格拉斯對他想迴避的一個問題做出明確表態。至於其他問題,林肯問:「在國家憲法形成之前,生活在美國領土上的人是否可以違背任何美國公民的意願,將奴隸制排除在其領土範圍之外?」道格拉斯回答說,儘管有德瑞德·斯科特案的判決,他們還是可以這樣做,他們可以通過「不友好的立法」這樣做,因為「如果沒有當地治安法規的支持,奴隸制不可能在任何地方存在一天或一小時」。這一想法讓伊利諾伊滿意,使道格拉斯在參議員競選中獲勝。但他得罪了南方,也分裂了民主黨。 1860年林肯被共和黨提名時,有些議題與奴隸制並沒有直接關係。有改善河流和港口的議題,有關稅方面的問題,林肯一直贊成高關稅,當時仍然如此。另一個會影響選票的問題是免費宅基地的問題。林肯的支持者在遊行時提出「為所有真正的移民提供宅基地」「支持林肯和免費宅基地」「通過宅基地法案,這將解決奴隸制問題」「我們必須擁有160英畝土地」「美國足夠富裕,可以給我們所有人一個農場」(4)。解放奴隸不是1860年時林肯計劃的一部分。他了解西部人和俄亥俄山谷的人的感受;他知道伊利諾伊、印第安納、俄亥俄甚至肯塔基和東田納西的人們會為維護聯邦而戰,但不會為廢除奴隸制而戰。(5)甚至到了1864年,據估計「在北方10人中沒有一人在乎一個黑人是奴隸還是自由人」(6)。 反對奴隸制的蔓延不能與反對奴隸制相混淆,但這種混淆一直存在。在西北部,只要氣候適於白人勞動,他們很自然地就會反對黑人勞動力與之競爭,無論這些人是奴隸還是自由人。就一部分小農場主而言,他們也不希望被擁有數百名奴隸的富裕種植園主比下去,後者還會吞併原本可作為宅基地的土地。如果沒有反對奴隸制的道德情感,也許這個國家本可以根據《密蘇里協議》和平地維持下去。但是,對廢奴主義的恐懼以及對自己被認為是邪惡勢力的怨恨促使南方更具進攻性,而這反過來又使北方保衛它所認為的自由領土。甚至在林肯當選總統之後,如果南方願意回到1850年以前的狀況,妥協是有可能的。但南方有著長期掌權所滋生的傲慢,它被廢奴主義者激怒,並錯誤地認為林肯就是其中之一。南方脫離聯邦,在薩姆特堡開了第一槍,而林肯作為總統肩負保衛聯邦的職責。奴隸制導致了衝突,但奴隸制不是爭議所在;問題在於脫離聯邦的合法性。 作為一個公民,林肯不喜歡奴隸制,但作為公眾人物,他一貫擁護憲法。1858年,他在與道格拉斯的辯論中說,根據憲法,南方擁有逃亡奴隸法賦予的權力,在第一次就職演說中他又重複了這個觀點,他還說:「對於那些蓄奴州,我無意干涉其奴隸制,直接或間接的都沒有。」 指揮這樣一場大戰,歷經多年艱難險阻,最後堅定地走向勝利,其間始終保持意在和解、鎮靜和開闊的胸襟,這是林肯所取得的成就,據我所知,這是其他歷史人物所沒有的。儘管國家分裂了,但如果南方不攻擊他,他也不會攻擊南方。 「賦予我的權力,」他說,「是讓我用來持有、占有和支配屬於政府的財產和地方,並征繳國稅和關稅的。除非為實現這些目標可能需要,否則不應入侵,也不應在任何地方對與此相關的人使用武力。有些內陸地區對美利堅合眾國的敵意如此強烈和普遍,以致有資格的居民不能擔任聯邦政府職務,當然也不打算讓那些他們討厭的陌生人擔任。」 林肯繼續說道,他不反對憲法修正案規定聯邦政府不得干預各州的內部制度。唯一拒絕南方的事就是擴大蓄奴範圍,這件事南方很難通過脫離聯邦而得到保障。回頭看,分裂似乎是不合邏輯的,除非這是對拉丁美洲進行海外征服的一步。然而,林肯這番安撫的話沒有產生效果,內戰還是爆發了。 雖然林肯這麼做是為了聯邦,而不是為了奴隸制,但戰爭形勢和軍事行動的勢頭還是使奴隸制最終被廢。他相信「漸進的而不是突然的解放,對各方都更好」(7),並且願意採取措施,包括賠償奴隸主,其中一些條款與傑斐遜逐步消除奴隸制的提議非常類似。林肯提出這些措施,先在德拉瓦州實行,然後推廣到所有忠於聯邦的蓄奴州。他指出,不到半天的戰爭開銷,就可以贖買德拉瓦州所有奴隸的奴隸;而贖買南北交界處所有州的奴隸的費用,不會超過87天的打仗開銷。但是,交界各州拒絕了他的提議,它們寧要奴隸制而不是錢。在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政府沒有遇到阻礙,奴隸於1862年初獲得了解放和補償。 眾所周知,林肯於1862年9月22日發布了一個公告,宣布1863年1月1日所有叛亂諸州的奴隸從此以後永遠是自由人。他將向那些忠於聯邦並同意解放奴隸的州提供補償,即使是反叛各州的公民只要忠於聯邦也會在戰爭結束後得到補償。作為北方軍總司令,他發布這一公告是出於軍事原因。他剛剛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告訴格里利,他將以任何有利於維護聯邦的方式處理奴隸制問題,「在這場鬥爭中,我的首要目標是拯救聯邦,而不是維護或摧毀奴隸制」。根據憲法,《解放奴隸宣言》是正當的,這只是作為一項軍事舉措,針對的是聯邦政府的敵人。毫無疑問,林肯希望奴隸獲得自由,並準備為此採取任何合理的措施。但是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願意違反憲法,也不願意讓奴隸制問題凌駕於維護聯邦的問題之上。當他第一次向內閣提出《解放奴隸宣言》時,西沃德明智地建議等打完一場勝仗再說,林肯默認了。在安提塔姆之戰後,他告訴內閣,時機已經到來。他早已下了決心,「如果上帝在即將到來的戰鬥中賜予我們勝利,他將認為這是上帝意志的象徵,他有責任將解放奴隸的事業向前推進……上帝已經做出了有利於奴隸的決定。」(8) 戰爭期間,反奴隸制的情緒大大增強,甚至交界諸州也以多數票贊同廢奴。1865年1月,第十三修正案(廢除奴隸制)第二次提交眾議院,它獲得了德拉瓦州1名議員、馬里蘭州4名議員、西弗吉尼亞州3名議員、肯塔基州4名議員以及密蘇里州7名議員的支持。(9)修正案的批准需要27個州投票同意,在林肯遇刺8個月後,即1865年12月18日,它獲得通過。 有了林肯,再加上消滅了奴隸制,美國的政治制度取得了長足進步。從那時起,最重要的發展是經濟,而不是政治。體現在《獨立宣言》中的民主,是他的指導原則,最終證明它有足夠的力量解放黑人。儘管林肯似乎沒有意識到他的原則和傑斐遜的原則之間的分歧,但事實上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已在不知不覺中發生。聯邦政府對幾個州的權力已經大大超過了憲法通過時的預期。其部分原因在於現實的緊迫性,傑斐遜本人雖然是各州權利的熱心支持者,卻不得不將憲法的適用算到買下路易斯安那之後。還有部分原因是聯邦黨人馬歇爾,他在最高法院站穩了腳跟,即使在普通選民忘記其政黨的存在很久之後,他還是能夠使其觀點發揮效應。當然,主要原因在於美國的西部擴張強化了中央政府。在一個新的州,當地的愛國主義不可能在一夜之間成長起來,而鐵路的延伸使人們自由流動,並對整個國家有了更多的認識。傑斐遜也許會把南方脫離聯邦的權利主張與美國脫離大英帝國的主張放在同一水平上。但林肯不能接受這種觀點,對他和他的大多數同胞而言,美國是一個國家,他們準備為它的統一而戰。 亞伯拉罕·林肯是西部情懷、西部利益和西部希望的化身。他的官方身份幾乎是不近人情的,就像大自然的力量。正是從這種品質中,他獲得了非凡的力量。作為個人,他憎恨奴隸制,但在官方行為中,他反對奴隸制只是因為它是造成分裂的原因。甚至在他得出聯邦不可能維持半奴隸制、半自由制這一結論之後,仍然傾向於溫和而漸進的解放方式,用補償和時間來加以調整。但他反對分裂,絕不妥協。當南方脫離聯邦時,北方有一股強大的輿論支持和平地默默接受,但林肯毫不猶豫地認為有必要維護聯邦的權威。像朱塞佩·馬志尼和俾斯麥一樣,他主張國家統一;也和大多數民族主義者一樣,認為國家與道德觀念的結合是正當的。但與其他大多數人不同的是,他為這種關聯提供了正當理由。美國一直「致力於所有人生而平等」,而奴隸制使它看上去像是一種嘲弄,在南北戰爭中,這種主張再次成為一種創造性的信念,讓現實更接近於理想,並使美國恢復了它的自尊和對其他國家的尊重。 * * * (1) 林肯時代的西北部是現在被稱為中西部的東部。 (2) 前引尼古拉和海伊的著作,第1版,第308頁。 (3) 前引尼古拉和海伊的著作,第1版,第391—392頁。 (4) 前引麥克馬斯特的著作,第8版,第460頁。 (5) 參見前引錢寧的著作,第6版,第388頁。 (6) 同上書,第586頁。 (7) 前引尼古拉和海伊的著作,第5版,第209頁。 (8) 前引尼古拉和海伊的著作,第6版,第160頁。林肯從來沒有承認國會在奴隸制問題上具有立法權。參照他對《韋德-戴維斯法案》所採取的行動,出處同上,第9版,第120頁。 (9) 同上書,第10版,第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