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組織 · 第六章 鄉村生活
整個拿破崙戰爭期間以及之後的一段時期,鄉紳的生活平靜而富足。那時,戰爭不像以前那樣令他們不安,也很少有鄉紳為公共事務而操心。土地價值增加,租金也隨之上漲,人口的增長導致了農產品需求的增長,而英國仍能滿足其自身幾乎所有的食品消耗。簡·奧斯汀在她的小說里描繪了鄉村小地主的生活狀況,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處暗指了戰爭。小說名為《勸導》,男主人公是位海軍軍官,部隊欠他一份獎金,他打算用這筆錢結婚。小說對他的英勇壯舉隻字未提,顯然這並不會增加他對女主角的吸引力。小說中的報紙也很少提及政治,我記得只有那麼一次,通常情況下報紙只是用來烘托小說中人物的。比如,當達西先生向伊麗莎白·班奈特求婚時,拿起一份報紙來掩飾自己的尷尬。又如,當帕爾默先生在妻子的勸說下不情願地去拜訪他人時,剛一打完招呼,他就拿起一份報紙看,帕爾默太太問「報紙上有什麼消息嗎」,帕爾默答道「什麼也沒有」,然後繼續看報。也許報紙上有關於「諾爾兵變」或威尼斯共和國滅亡的報道。不過即使有,帕爾默先生也不認為這些事件值得一提。
有一段時間,宗教問題鬧得沸沸揚揚。事實上,在簡·奧斯汀寫作的年代,衛理公會的教義導致了中下階層的深刻轉型,但在她的小說中,宗教只在一種情況下出現,即為年輕的上帝子民提供庇護所。她書中那些比較富有的人物都立足於本身的天賦,有時他們被描述為荒謬的傢伙,有時又被描述為有德行之輩,但無論是哪種情況,奧斯汀只對經濟感興趣。
儘管產業較多的農戶對什一稅和濟貧稅有所抱怨,但他們自有生活之道,過得像地主一樣舒適。他們效仿「上流人士」打獵、喝酒和賭博。約翰牛(1)的傳統形象就來自這個時期。奇怪的是,雖然英國現今已經成為一個城市占絕大多數的國家,但「約翰牛」的叫法仍為大家所接受。
1815年,有段時間英國的情況有些糟糕,鄉紳和農民都擔心他們的快樂生活就要戛然而止了,因為戰爭結束了,有可能要從國外進口糧食。當時國內的收成不好,而外國的小麥報價是英國無法與之競爭的。同時,工業區也紛紛出現了嚴重危機,因為外國對英國製造業設置了關稅壁壘。英國議會在聽取了地主和農民的抱怨之後,對國外的糧食徵收了高額關稅。其結果是,鄉村的富人階層仍舊富有,但我們也應看到其他人為此付出的代價。
19世紀早期,英國農村僱傭勞動者的生活和鄉紳的富足生活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照,令人難解的是,上層階級對此的態度還是那麼無動於衷和自鳴得意。歐洲大陸的農民階層,除了法國和德國的一些地方之外,都處於極為悲慘的境地,不過從總體而言,他們長期經受的苦難也在改善之中。然而英國從1760年起,農村貧困階層的狀況卻在持續惡化,儘管這種惡化是悄悄進行的,幾乎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當時失去土地的階層急劇壯大,他們難以在歐洲大陸生存,於是成為英國工業迅速崛起所必需的人力資源。大多數歷史學家沒有充分認識到這種悲慘源自農村僱傭勞動者地位的改變,直到J. L.哈蒙德和芭芭拉·哈蒙德(2)在1911年出版了《鄉村勞動力》一書,才對上層階級的貪婪行徑提出了廣泛而令人驚恐的控訴。
富人掠奪窮人的手段多種多樣,其中最重要的兩種是圈地運動和《濟貧法》。
圈地運動的歷史,除了有其內在的利益驅動之外,很重要的一點體現在政治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上。18世紀上半葉,農村的窮人的生活還算過得去。當時英國大概一半的耕地以傳統的窄條農耕制運作,土地無論大小都條狀分割。農場的大多數勞動者在租下這些土地和農舍後,同時也獲得了在公共土地上放牧和拾取柴禾的權利。在多數情況下,這些公共權利的確存在,或者說這種權利是理所當然的,它獨立於農舍的所有權。如此,勞動者便可在公共土地上得到免費的柴禾,可以養雞、養牛或養豬。如果生活節儉的話,就可以把薪水省下投到一條條的土地上,最終成為富裕的農場主。
但是整個18世紀和19世紀上半葉,議會不斷通過法案重新分配和圈占土地,先是公共土塊,然後是荒地,而且速度越來越快。當地的少數地主,有時甚至只要有一個,就可以提請圈地法案,議案提交後便會任命一個委員會。如果議案通過,被任命的委員便可自由地重新分配土地。往往最大最好的份額為那些大地主所擁有,因為這些人通常是議員的朋友或者本身就是議員。議會中形成了互投贊成票的機制,由此一個大人物便可保證將利益輸送到他的朋友那裡。另外,較大規模的農場主也可以獲得相當大的份額,但按慣例,較小規模的農場主和居住在茅屋的農民什麼也得不到,或者即使分到了份額,也會因無錢修建圍欄而無緣擁有。「那些小農民要麼移居到美洲或一個工業化城鎮,要麼打日工。」就這樣貧農常常處於饑饉之中。對此,地主們當然感到非常滿意,因為他們本來就對現在那些半獨立的勞動者心懷不滿,幾個世紀以來他們的祖先就一直享用著這些勞力所提供的一切,但是現在農民的幹勁日漸低落,因而認為是半獨立的狀態使勞動者變得懶惰,農民只有完全依附於他的僱主,並且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依靠的情況下才能為僱主的利益付出自己的全部精力。圈地不僅剝奪了勞動者的土地和他們寶貴的權利,而且還剝奪了他們與農場主和地主討價還價的能力。因此勞動者遭受了雙重的貧困化,首先他們喪失了除工資之外的其他生活來源,其次工資也隨之減少。雖然農產品的總量在增加,但勞動者不得不忍受更少的份額,其絕對收入也隨之縮減。然而接踵而至的是,隨著農業科技的進一步發展,這些人又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其狀況繼續惡化。
第二個使勞動者的處境進一步惡化的機制就是所謂的《濟貧法》,名義上它是為勞動者謀福利的。《濟貧法》始於伊麗莎白女王時代,據說(儘管似乎不太可信)是出於慈善的動機。《濟貧法》規定,每個教區都有責任巡查並保證沒有窮人死於飢餓。任何男人、女人或者孩子如果處於極度貧困之中,那麼他或她所出生的教區就有義務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有人在遠離自己出生地的地方工作,那麼新的教區就要接續這一義務,在必要時給予其幫助,但這一點其實很難做到。如果有人要到另一個教區「定居」,那麼他原本所在的教區其實是不願讓他走的,因為這樣的話,他原本所在的教區就有可能要承擔將他從國內其他地方帶回原籍的費用。即使該教區同意他走,其他教區也可能不予接納,除非他攜帶原來教區願意承擔相關責任的證明,然而教區的官員並沒有義務簽發這樣的證明,事實上也很難獲得這樣的證明。理論上,人們有各種辦法找到一個新的「定居地」,但是,防止窮人移居他地的辦法同樣多種多樣。所以,一個窮人要想離開他的出生地是異常困難的,但是在其出生地他的勞動力又沒什麼用武之地。
《濟貧法》發展史中的重要一頁是1795年實行的所謂「斯賓漢蘭德制度」(3)。當時,到處瀰漫著懼怕革命的氣氛,法國的恐怖統治時期(4)也剛剛結束。這一年的收成非常糟糕,整個英國愁雲密布,食品引發的騷亂在各地層出不窮,而婦女更是其中的中堅力量。情勢給統治階級敲響了警鐘,他們認為不可能單靠鎮壓來確保自己的安全。他們試圖讓窮人至少能吃上黑麵包和土豆,並喝上湯,然而讓這些好心人吃驚的是,窮人要吃最好的小麥麵包。後來的經驗證明,從經濟角度來看窮人是正確的,因為愛爾蘭人被勸說以土豆為食,結果在1845年至1847年的大饑荒中造成大量人口死亡。總有些人要比同時代的其他人更有見識,這些人提議把工資降到最低,惠特布萊德向議會提交了一份相關內容的提案,但遭到首相皮特的反對並被否決。實際上,這個計劃還是被採納了,儘管不是在英國全境實施,只是在英格蘭地區。這個計劃是用濟貧稅的一部分進行工資補償,針對的是那些無力維持其本人及其家庭的生計的人。當時,伯克郡的地方官員聚集在斯賓漢蘭德(那裡是首個實施該制度的地方),他們估算,一個男人每周需要3加侖的麵包,而一個女人或一個孩子需要1加侖半的麵包。如果他的薪水不足以購買這些麵包,他就可以通過濟貧稅得到補償以獲得必要的分量,當然這一標準會隨著麵包價格的波動而變化。
原始方案中對此是這樣表述的:
1加侖二等麵粉製成的麵包重8磅11盎司,價格為1先令,每個貧窮而辛苦工作的男人維持自己生活的標準是每周3先令,這些錢要麼通過他本人或家人的勞動而得到,或者從濟貧稅中獲得,而維持其妻子和每個家庭其他成員的標準為1先令6便士。如果1加侖麵包的價格為1先令4便士,那麼這個男人每周可以得到4先令,而每個家庭其他成員可以得到1先令10便士的補助。所以(也就是說)按麵包價格在1先令以上每上漲或下跌1便士,相應的補助比例為:男人3便士,每個家庭其他成員1便士。(5)
這一制度後來做過一些無關緊要的修改,一直沿用到1834年,即直到改革後的議會通過了新的《濟貧法》。新的《濟貧法》是否比舊的要好,可能至今存在爭議,但舊法之惡應是無可爭辯的。
斯賓漢蘭德制度的實施,自然導致僱主支付低工資,讓濟貧稅來承擔自己僱傭勞動力的一部分費用。要知道在廣大鄉村教區,大部分僱傭勞動者都屬於要救濟的貧民。在濟貧制度史上曾有一個重大發展,1795年時這種做法其實已經存在,即勞動者的工資完全由教區當局支付,然後勞動者通過教區當局受僱於任何提供工作的人。這樣的勞動者被稱為「輪轉工」(roundsmen),因為他們在教區內轉著圈地受僱工作。
斯賓漢蘭德的生活標準並不高,但它還是比拿破崙戰爭之後其他許多地方的實際標準要高。在舊《濟貧法》存續期間,生活標準似乎在持續下降。到1831年,通常每個家庭的補貼是每人每周一塊麵包,並且每個家庭可額外再得一塊。正如哈蒙德所說:
據麥克洛可(McCulloch)所言,35年來生活水準下降了三分之一之多,這並非由於戰爭或饑荒,因為到1826年為止,英國已經度過了11年的和平歲月,而是由於這個國家的普通環節上出了問題。生活水準如此大幅下降,這在歷史上是否創下紀錄?(6)
從上層階級的角度看,這一制度有諸多優點。他們認為通過濟貧稅來支付實施的救助是一種善舉,並證明了他們的仁慈之心。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看到,他們將工資維持在飢餓線上,不過是為了防止窮人的不滿情緒演變為革命行動。在法國,革命已經極大地惠及農民,後者1815年的生活水平大大高於1789年,儘管其間法國經歷了漫長的戰爭並最後打了敗仗。也許可以確定的是,由於舊的《濟貧法》,教區當局避免了餓死人現象的發生,同時也可以推論當時英格蘭農村的窮人耐心地熬過了這樣悲慘的苦難。其實,要設計一個穩住窮人的代價更低的方案是非常困難的。事實上,騷亂也時有發生,尤其是1830年的「末次農業工人起義」(Last Revolt),但政府沒怎麼費力就把他們鎮壓了,而且藉機對他們施以殘酷刑罰。《濟貧法》使勞動者更加困頓,還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另外,它還教導勞動者要珍惜自己眼下「較好的處境」,將他們創造的超出最低生活標準的所有財富交給地主和農場主去支配。正是在這個時期,地主們紛紛建起了「愚蠢諷刺」的仿哥德式建築,他們自己沉溺於對舊時光的浪漫遐想,卻讓現實生活如此悲慘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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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國的擬人化形象,源自蘇格蘭諷刺小說《約翰牛的生平》,其外表矮胖,愚笨粗暴。——譯註
(2) 他們是夫婦,著有研究勞工的三部曲,其中《鄉村勞動力》最著名。——譯註
(3) 1795年,英國伯克郡斯賓漢蘭德的地方長官制定的濟貧制度,其實施與18世紀末英國工業革命、大規模的圈地運動、與法國的長期戰爭以及糧食歉收等有密切關係。該制度是一種工資補貼制度,其主要內容是將一定重量的麵包價格與家庭規模作為補貼的主要標準,是英國濟貧法史上最著名的一次以傳統道德對抗工業化引發的社會危機的努力,然過分注重公平,忽視了濟貧支出的物質基礎,即經濟發展的效率問題。——譯註
(4) 指法國大革命期間,尤其是1793—1794年間,法國國內貴族、天主教反對革命,民眾也對革命沒有實現社會平等的承諾不滿,同時國外面臨著與周邊國家的戰爭,內外樹敵使得革命當局採取了恐怖政策,其間監禁致死、自殺、被判處死刑、死於國內外戰爭的人數相當多。——譯註
(5) 哈蒙德:《鄉村勞動力》(Village Labourer),第四版,第139頁。
(6) 同上書,第161頁,此書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