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人 · 3.從蔣復璁之逝談到徐志摩的感情世界

佚名 《自由的人》
(趙家銘) 曾任台北「故宮博物院」院長的宋史學者蔣復璁(字慰堂)先生,最近以九三高齡(一八九八—一九九〇)逝世於台北。慰堂先生浙江海寧硤石人,早歲留德,為兵學家蔣百里之從侄。蔣百里與梁啓超於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籌設松坡圖書館於北京,任慰堂為編輯,助理其事,是其與圖書館工作發生淵源之始,此後六十年未曾離開圖書文物工作崗位,真可謂從一而終。 慰堂先生生前最喜歡談起的,也是與他關係最密切的三個人,除了蔣百里、梁啓超外,另一人是徐志摩。梁啓超、蔣百里是師生關係,蔣徐兩家是至親,慰堂稱徐志摩父親為「申如七叔」。徐志摩短短的一生(一八九六—一九三一)慰堂先生了如指掌,到他九十高齡時還津津樂道。不過,慰堂先生是謙謙君子,又篤信天主,對志摩私生活往往點到為止,為親者諱、為賢者諱,講出來的與寫出來的,不及事實的十分之一。今慰堂先生不幸辭世,此實為研究徐志摩者及新文學史料者最大而不可彌補之損失。 關於詩人徐志摩,慰堂先生欲言又止者,多與志摩一生中所結識的四個女性有關,四位女士是張幼儀、凌叔華、林徽因、陸小曼(張於去歲、凌於今歲去世,均享高齡)。 張幼儀(一九〇一—一九八九),是徐志摩的原配,江蘇寶山望族,張君勱與張公權胞妹。見於慰堂文字者有:「徐志摩於杭州第一中學畢業後,在北京借住在我百里先叔家,百里先叔是梁任公(啟超)的弟子,所來往的如張君勱、張公權昆仲都與梁任公有師友的關係。志摩的尊人(徐申如)因百里先叔及經濟商業的關係,認識了張公權這家人,申如七叔因此也結成了徐張這門親事。張幼儀嫁到徐家,只有十六歲,志摩年二十,伉儷情篤。」「民國十一年志摩向幼儀提出離婚,但幼儀被志摩雙親認為寄女。」 張幼儀一九五三年再嫁香港蘇醫生,蘇一九七六年逝世後,幼儀乃移民美國依獨子徐積鍇,以迄逝世。 林徽因(一九〇四—一九五五),福建閩侯人,為曾任司法總長林長民之女公子。志摩與她父女的關係見於慰堂文字者:「志摩到英,初進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其後思想大變,愛好文學。其時,梁任公的政治夥伴林長民(字宗孟)及其女公子林徽因亦在倫敦。林宗孟與志摩頗為相得,時相往還,志摩實心戀徽因,然年齡及父執的地位,不敢出諸於口。」「志摩改習文學後,又轉學牛津大學,於是徐、張婚姻,乃告破裂。」「民國十四年,泰戈爾由華經日本返印,志摩送至東京,實則是送林徽因,因為任公之子梁思成遭受車禍,梁林兩家因門當戶對促成了婚姻。梁林的戀愛,志摩卻完全不知,此時甚為痛苦,有以身殉情之意。據說,泰戈爾為愛護志摩,曾暗中勸徽因嫁予志摩不果。志摩失戀,惘惘回北平。」(另關志昌先生《林徽因小傳》有云:「十年初,林氏父女結識在劍橋大學之徐志摩,是年林長民四十五,徐志摩二十六,林徽因十八。林長民、徐志摩成為忘年交,徐志摩、林徽因因日久生情,為林長民察覺,以徐志摩使君有婦,且有一子,畸戀難結愛果……林長民攜女離歐歸國,以隔絕兩人之來往。」)林徽因後留美學建築,嫁梁啓超子梁思成,思成亦習建築,後成建築名家。一九三一年徐志摩在濟南飛機遇難身亡後,「梁思成從濟南回北京,撿了志摩乘的飛機殘骸木板一塊,林徽因掛在居中作為紀念品,直到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林死去為止」(見陳從周《記徐志摩》)。「林徽因至北平北海參加志摩追悼會時,全身素服,左右有兩名健婦攙扶,這希臘雕刻型的美婦人,哭得成了個淚人兒,直往地下倒去,亂碰亂撞,恨不得立刻死了就好的。」(程靖宇《詩人最多未亡人》) 凌叔華(一九〇〇—一九九〇),廣東番禺人。生於北京,死於北京,大半生在英倫。為二十年代新文學女作家,嫁予與魯迅打筆仗的陳源(字通伯,著有《西瀅閒話》)教授。見於蔣慰堂文中者有:「志摩自印度回國,就住在上海新新旅館,接到兩信,一為凌叔華,一為陸小曼。晨間申如七叔往看志摩,王受慶(名賡,時陸小曼丈夫)亦同時往候。志摩深知其父喜歡凌叔華,希望志摩與叔華聯姻,故見申如七叔到來,即說:叔華有信。在枕邊取信交與父閱,王受慶跟著同看,志摩看王受慶臉色大變,於是在枕邊一看,叔華的信仍在,他給父親看的是小曼的信,他知闖了禍了,因為小曼寫得情意綿綿,無怪王受慶臉色變了,趕快起來,將叔華的來信送與父親,將小曼的信取回,王受慶信已看完,出門走了。數日後,小曼到了上海,住在百里先叔家,夫婦見面,王受慶將其妻與志摩通信事,面予責詢,雙方各不相讓,大吵一場,卒致離婚。慰堂寫凌叔華與志摩僅有這一件關鍵性的事情,因叔華壽長,且曾來台灣領取丈夫的退休金(或撫恤金),同時參加過台北「故宮博物院」會議,與慰堂頗多來往,故慰堂筆下尤有所顧慮。 凌叔華與徐志摩的交往是最缺乏史料的,不像與林徽因、陸小曼那麼鬨動,那麼引人入勝,原因之一是志摩早死,叔華不久即嫁陳通伯;二是志摩許多日記信函(包括凌與志摩、林徽因與志摩、陸小曼婚前與志摩來往的信件)一九二五年去歐時,交凌叔華保管,志摩自謂是「八寶箱」(又自稱「文字因緣箱」),叔華不但全部檢視過,而且始終不肯拿出來(也許部分被銷毀了)。志摩死後,胡適知道此事,一再破除情面追討,她才將「半冊」志摩的日記送給林徽因。胡適對此甚為不滿,曾繼續追討,並用很重的詞句寫信給凌叔華說:「你藏有此兩冊日記,一般朋友都知道。我是知道的,〔葉〕公超與〔陶〕孟和夫婦皆知道,徽因是你親自告訴她的」,最後更不客氣地說「請你把那兩冊日記交給我,我把這幾冊(究竟幾冊胡也不確知)英文日記全付打字人打成三個副本,將來我可以把一份全的留給你做傳記的材料」。胡適的追討顯然沒有結果,所以他為志摩寫傳記、編年譜的宏願也因此擱置;三十年後梁實秋想編志摩全集,胡適曾重提這一段故事,而意興闌珊了。 世間事往往陰錯陽差,志摩一生中所結識的四個女性,張幼儀系奉父親之命而結合,林徽因相見恨晚是一廂情願的愛情,陸小曼則是趁虛而入地造成事實的夫妻。僅有凌叔華本最有資格做徐家的媳婦與志摩的妻子。蔣慰堂在《徐志摩先生軼事》一文中曾指出「志摩深知其父喜歡凌叔華,希望志摩與叔華聯姻」,這句話包含很多意思:一、志摩父親申如老先生雖然固執但並不反對志摩休妻再娶;二、叔華與志摩交往已深,為乃父所承認;三、叔華此時非但未嫁且視志摩為唯一男友;四、申如老先生堅決反對者僅為陸小曼其人。結果志摩偏偏要娶陸小曼,悲劇由此形成。有人說志摩不娶陸小曼也不會乘飛機摔死,這當然是假設的話。但志摩不娶陸小曼,家庭不會對他斷絕經濟關係,害得他到處兼課賺錢供小曼揮霍,志摩死前之到上海,據慰堂說,是為蔣百里在上海的房子買賣做掮客,目的在賺取一筆不小的佣金給小曼,時也命也,豈不悲哉! 還有一件事證明志摩與凌叔華「交非泛泛」,即志摩死後,徐申如老先生要叔華為志摩寫墓碑,而且非常堅持,叔華並非書法名家,徐老先生的用意可知(最後因凌叔華拒寫,乃由書法家張宗祥書「詩人徐志摩之墓」七個大字)。叔華曾為此事就商於胡適,她給胡適的信說:「現在有一件事同你商量:志摩墓碑題字,申如伯曾來信叫我寫,好久未敢下筆。去夏他托吳其昌催我,我至今還未寫。因為我聽了幾個朋友批評所選『往高處走』之句不算志摩的好句。」「我想了差不多一年,總想寫信同你商量商量,請你另找兩句,至今方有暇落筆。寫倒是不成問題的,當然如果你們(主張請凌寫墓碑似不止徐父一人)可以另找一個人寫,我也很願意奉讓,因為我始終都未覺得我的字配刻在石上。」 關於陸小曼(一九〇三—一九六五)與徐志摩的故事,坊間成本大套的書很多,此處不擬再多占篇幅。最近聽說台北將編演《徐志摩與陸小曼》電視連續劇上演,更將是家喻戶曉的才子佳人故事了。如果蔣慰堂先生仍在,必可在內容上多所訂正與補充,希望不至於把一個不世出的大詩人演成電視劇里的小丑。 蔣慰堂先生生前曾熱心志摩的傳記,同時也慨嘆「傳記難為」,為此他曾與志摩好友梁實秋教授及志摩前妻張幼儀女士及獨子徐積鍇先生合作,就已有的或可能找到的文字資料,編了一部《徐志摩全集》(共六冊),這也算對得起死友徐志摩了。 最近看到一篇在大陸上發表的《陸小曼與王賡、徐志摩、翁瑞午》的文章,其中情節雖嫌小說化,因而不免失之於誇張,但主要內容與慰堂先生生前所述志摩與小曼間故事甚為相近,即志摩之施於王賡者,翁瑞午又施之於志摩。特建議《傳記文學》予以轉載。現引慰堂先生在《徐志摩小傳》中一段有感慨,也有論定的話,作為本文的結束: 「志摩之為人也。略無城府,人無賢愚,一視同仁,若不知人間有險惡與可惜可懼者。……志摩重情感,往往不問是非,不計利害,惟以一念真誠,追求神聖之理想世界,因是遂以偶然之誤會,致演王陸之婚變;又因其秉性忠厚,抱伯仁由我之歉情,乃於民國十五年與陸小曼女士結婚於北平,失雙親之歡,卻師友之勸,其一意孤行,有若其離婚時也。」 《傳記文學》第五十七卷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