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本我 · 附言

弗洛伊德 《自我與本我》
在探尋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們偶然發現了最初不敢行走的一些小道,這些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觀察潛力。我們現在打算用這種方法去探討之前被漏掉的一些觀點。 1.自我對對象的認同與自我理想被對象取代之間的差別,在我們剛剛研究的兩種偽集體中得到了有趣的詮釋,這兩種集體就是軍隊和基督教會。 很明顯,士兵將他的上級,也就是軍隊的實際領導,當作他的理想,而他則對他的同伴產生了認同,然後從這個集體裡發展出他們的自我,這種自我就是互相幫助和同伴之間互相分享的義務。但如果他嘗試將自己與將軍劃為一等,那他將會顯得無比可笑。在《華倫斯坦營》(Wallensteins Lager)中,士兵嘲笑中士就是出於這個原因。 另外在基督教會中,每一個信教徒都愛耶穌,並將他當作自己的理想,通過認同紐帶感覺自己與其他所有的信教徒團結在一起。但教派更需要個體。他也必須對耶穌產生認同,並且要像耶穌一樣愛著其他所有的基督徒。因此,在這兩點上,教派需要集體所給予的欲望的地位在這裡得到補充。在對象選擇發生的地方,必須要有認同的參與,哪裡有認同,哪裡便有對象之愛。這種加入很明顯已經超出了集體構成。一個人可以成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但卻遠遠無法取代耶穌,也無法像耶穌一樣擁有對世人包容一切的愛。如他那樣的柔弱凡人,不要去妄想能夠擁有救世主的博大靈魂和愛的力量。但是,欲望在集體中的分布後來的發展很可能是基督教聲稱自己具有更高道德素質的原因。 2.我們已經說過,在人類的心理發展中,我們可以詳細解釋出集體心理學是在哪個階段在個體成員的影響下發展為個體心理學的。(1) 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我們必須暫時回到原群祖輩的科學謎團之中。他後來被奉為了造世主,公正地說,因為他使組成第一個集體的所有兒子來到了這個世上。他是他們每一個人的理想,他們又害怕他又尊敬他,這也是後來禁忌產生的原因。這許許多多的個體最終終於團結了起來,他們殺了他並對他進行了徹底的粉碎。這個集體中沒有任何一個勝利者可以取代他的位置,或者,如果有人取代了,戰爭又會重新開始,直到他們認識到他們所有的人都必須放棄繼承權。隨後,他們組成了圖騰兄弟部落,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權利,通過圖騰禁忌聯結在一起,這些禁忌是為了保存謀殺的記憶,和向它贖罪。但是對於已經實現的一切,仍然有人感到不滿意,於是它變成了新一輪發展的源泉。在這個兄弟集體裡,互相團結的人們漸漸地走向了對舊事物的復興,將它們提到一個新的水平上。男性又變成了一家之主,打破了剛剛在無父統治時期建立起來的婦女當政的特權。作為補償,他也許在那個時候認可了母性神靈,在看到原群的祖輩所受的教訓之後,他們的教士為了得到母性的庇佑都將自己閹割了。然而,新的家庭只是舊式家庭的一個縮影;在這個家庭中,有無數的祖祖輩輩,每一個的權利都被其他人限制著。 也許,就是在那個時候,某個個體出於極度的渴望,從集體裡解放了出來,並取代了祖輩的角色。這就是第一個史詩詩人,發展在他的想像中實現了。這個詩人會依照他的渴望用謊言去充當事實。他創造了英雄神話。這個英雄便是弒父的自己——而他的父親也出現在了神話里,不過被刻畫成了一個圖騰怪物。正如父親是男孩的第一個理想一樣,因此在渴望取代父親的英雄身上,詩人現在將這種現象創新地稱為第一自我理想。英雄很可能就是最小的兒子演變而來的,他是母親的最愛,被母親保護著,免遭父親的嫉妒,在原群時代他同時也是父親的繼承者。在史前時代虛假的詩意幻想裡面,先前作為戰爭的獎品和謀殺的誘物的女性,很可能被變成了主動的誘惑者和罪惡的煽動者。 英雄聲稱自己獨立完成了行動,這是需要整個原群一起,才敢冒險嘗試的事。但是,正如蘭克所觀察到的,神話故事裡很清楚地存在著被否定的事實的痕跡。因為我們經常在當中發現,執行某種艱巨任務的英雄(通常是最小的兒子,經常將父親繼承者的形象呈現為愚蠢,也就是,無惡意的)——然後,我們經常發現,這個英雄只有在一群小動物,比如蜜蜂或螞蟻的幫助下才能執行他的任務。這些是原群中的兄弟,就像是在夢的象徵里,昆蟲或害蟲代表著兄弟和姐妹(輕蔑的看法是將它們視作嬰兒)。除此之外,神話和神話故事裡的每一個任務都可以很容易地看出是英雄所為。 因而,神話是個體從集體心理學中浮現出來的一個步驟。第一個神話當然是心理學上的英雄神話;解密自然的神話一定是很晚之後才出現的。採取了這一步,並通過這種方式在想像里將自己從集體中解放出來的詩人,然而卻要(正如蘭克後來所觀察到的)在現實里回到集體中去。因為他所創造的英雄事跡來源於集體,與集體息息相關。實際上這個英雄正是他自己。因此他屈尊降貴,回到現實中,將他的聽眾提升到想像裡面。但是他的聽眾了解詩人,而且由於他們對原群的祖輩有著同樣的相關渴望,因此他們能夠與英雄產生認同。(2) 英雄神話的謊言以英雄的神化而告終。也許神化英雄要早於父神,也許是歸還原群祖輩神性的先驅。於是不同的神才可以在不同的時期出現:從母親神到英雄再到父神。但只有在永遠難忘的原群祖輩的高度之上,神性才可以獲得他的特徵,我們今天仍然能在這些特徵之上看到他的影子。(3) 3.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大部分地談到了直接性本能與被抑制的性本能,我們希望這種差別不會招來太多的抵制。但是對此問題做出詳細討論並不會顯得不合適,即使只是重複之前大多談到的東西。 兒童身上欲望的發展讓我們認識到了第一個也是最好的一個性本能受抑制的例子。兒童對其父母和照看他的人的所有情感都經過簡單的轉換變為一種願望,這種願望表達出了兒童的性衝動。兒童將從這些對象身上獲得的,他所知道的所有情感的表現稱作愛;他想親吻他們,撫摸他們,看著他們;他很好奇他們的生殖器長什麼樣子,當他們發生性行為的時候想與他們在一起;他承諾會娶他的母親或保姆——無論他是怎樣理解婚姻的;他想要為自己的父親生一個小孩等。對童年殘留的直接觀察和隨後的分析調查肯定了幼稚的嫉妒之情與性目的的完全融合,同時向我們展示了兒童是用怎樣的基本方式在性取向不明的情況下將自己所愛之人變為對象的。(4) 兒童所產生的第一種愛,通常是典型的戀母情結,眾所周知,從最初的潛在因素髮展到後來的壓抑。剩下的則表現為對同一個人的單純情感紐帶,但不再被描述為「性」。對於闡明了心理生活深度的心理分析學而言,要證明童年早期的性紐帶,儘管是受抑制並且無意識的,但是卻一直存在著,並不難。它讓我們有勇氣去相信,無論我們在哪裡發現了深情的情感,它都是由當事人完全「肉慾的」對象紐帶發展而來或者是當事人的原型(或者無意識的意象)。它實際上並不能向我們揭示,在沒有進行特別調查的情況下,是否先前的這種完整性傾向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仍然存在於抑制之中,或者是否它已經被消耗殆盡了。更準確一點地說:可以確定的是,這種傾向仍然以一種形式和可能性存在著,隨時都可以通過復原被集中起來並且重新發揮作用;唯一的問題是(而且它總是得不到解答)在現在它還具有多少的精力和運轉力。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給予同等的關注,以避免錯誤的兩種源頭——小瞧被抑制無意識的重要性的斯庫拉(Scylla),和完全以病理標準來看待正常人的卡律布狄斯(Charybdis)。 心理學無法也不能看穿情感紐帶中被壓抑的沒有性目的但卻不斷以衝動形式表現出來的是什麼,儘管它們產生於有性目的的衝動之中。(5) 我們可以正確地說它們是從這些性目的中轉移出來的,即使我們很難描述這種目的的轉移是怎麼回事,但它與超心理學的要求差不多。而且,那些被抑制在目的之中的本能保留了一些原有的性目的;即使一個深情者、一個友人或一個愛慕者,也渴望能夠與以「使徒保羅」形式愛著的人有身體上的接觸和目光上的親近。如果我們選擇,我們也許會在這種目的的轉移中發現性本能升華的開始,或者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在更遙遠的情況下修補這些升華的局限。那些抑制在目的中的性本能相對於不受抑制的本能來說,具有更大的功能優勢。由於它們無法實現真正的完全滿足,於是它們尤其適合創造永久性紐帶;而那些直接性本能每次得到滿足後都會失去大量的能量,因此必須等到新一輪性慾的累積才能重新恢復,以至於在那個時候對象也可能發生了改變。受抑制的本能可以隨時與不受抑制本能進行混合;它們可以被還原為它們,正如之前從其中產生出來一樣。我們都知道情色願望是如何輕易地從一種友好性格的情感關係中發展出來的,建立在欣賞與羨慕的基礎之上[見莫里哀(Molière)的「我的希臘愛人,吻我」],介於大師與學徒之間,就像表演者與愉悅的聆聽者的關係,尤其是對於女人來說。事實上,這種情感紐帶的成長,帶著無目的的開端,為性對象選擇提供了一條更慣常的道路。菲斯特在他的一本書中給出了一個極其清晰但絕對不單一的例子,這個例子說明了即使是緊密的宗教紐帶也可以輕而易舉地還原為熱烈的性衝動。另一方面,直接短暫的性衝動變為持久純潔的情感紐帶也很常見;一段熱烈的愛的婚姻的鞏固,很大程度上建立於這個過程之上。 當我們聽到被抑制的性衝動是在內部或外部障礙使性目的無法得到滿足時而從直接性衝動中產生出來時,自然而然並不應該感到驚訝。處於潛伏期中的壓抑便是這種內部障礙——或者已經變成了內部障礙。我們推斷,原群的祖輩正是由於他的性偏執而強迫他的兒子們節慾,於是迫使他們進入了被抑制的紐帶中,而他自己卻保留了享受性的權利,因此不受該紐帶的束縛。所有集體依靠的紐帶都具有被抑制的本能的特徵。但是這裡我們涉及了對一個新話題的討論,這個話題是關於直接性本能與集體形成之間的關係。 4.以上的兩個評論會讓我們做好準備,去發現直接性本能不利於集體的形成。在家庭的發展歷程中,的確存在過集體性的性愛關係(群婚);但是性愛對自我變得越重要,它便越具有愛的品質,越急於只發生於兩人之間——una cum uno——就像生殖目的的本性所規定的那樣。一夫多妻的傾向必須通過連續地更換對象來得到滿足。 兩個人為了性滿足而走到一起,至於他們對單獨空間的尋求,則表明了他們對從眾本能、集體情感的反抗。他們愛得越深,就會越全心全意滿足彼此的需要。他們對集體影響的抵制表現為羞辱感。對極端暴力的戒備感被喚起了,以免對性對象的選擇被集體紐帶奪去。只有當感情,這種愛情中的私人因素向肉慾完全屈服時,兩個人才可能在其他人面前發生性交,或者當集體中有其他性行為同時發生時,就像在狂歡一樣,這種情況也有可能發生。但是在那個時候,一種退化已經發生了,將兩性關係帶回到了早期階段,在那個時候還不存在戀愛,所有的性對象都具有相同的價值,這種情況有一點像蕭伯納(Bernard Shaw)所講的惡意格言,大意是戀愛意味著大大誇大一個女性與其他同胞之間的差別。 有豐富的跡象表明戀愛在男女的兩性關係中是後來才產生的;所以性愛與集體紐帶之間的對立也是後來才產生的。現在看來,這個推斷似乎與我們原始家庭的神話並不相符。因為,畢竟是由於對母親和姐妹的愛,他們這群兄弟才如我們想的那樣,被迫弒父;而且很難想像這種愛不是專一簡單的——即它是感情與肉慾的親密結合。但是進一步的思考讓這種反抗在我們的理論中得到了證實。這個弒父行為帶來的其中一種反應是,最終建立了圖騰部落異族結婚的制度,禁止成員與家族裡的女性發生任何性關係,這些女性自孩童時代起便頗受寵愛。因此一種分裂便在男性的感情與肉慾情感之間產生了,這種分裂至今仍牢牢存在於男性的情色生活里。(6)由於異族婚姻,男性必須通過不愛的陌生女性來滿足肉慾需要。 在大的偽集體教派和軍隊中,女性不能作為性對象。男女之間的情愛必須置於這些組織之外。即使是在男女共同組成的集體中,兩性之間的差別也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對於聯結集體的欲望到底是屬於同性的還是異性的,很少有人會去思考這個問題,因為這無法根據性別區分,而且還極其完全地無視欲望的生殖器組織所產生的目的。 即使對於一個在其他方面很迷戀集體的人來說,直接性衝動也保存了一些他的個人活動。如果這些衝動變得太強烈,它們便會解體每一種集體形式。天主教會有最好的動機建議它們的追隨者保持未婚,以給神父帶來貞潔;但是陷入愛情之中甚至通常使神父被迫離開教會。同樣,對女性的愛掙脫了種族、國家部門和社會階層體系的集體紐帶,因此對文明產生了巨大影響。同性之愛看起來似乎更適合集體紐帶,即使是在當它以不受抑制的性衝動的形式出現的時候——這是個很值得注意的事實,弄明白了它,我們可能會走得越來越遠。 關於精神神經機能病的心理分析調查告訴我們,它們的症狀源自受抑制但仍舊處於活躍狀態的直接性衝動。我們可以通過增加——「或者,對受抑制的衝動來講,它並不是完全被壓抑了,又或者它還會變回受抑制的性目的」來完善這個公式。正是由於這種情況,神經症應該使它的患者遠離社交,應該讓他從一般的集體中脫離出來。據說,神經症具有與戀愛一樣分解集體的效果。另外,好像當一種強大的衝動進入集體的時候,神經症可能會減弱,不管怎樣,都將暫時地消失。為了將神經症與集體之間的這種敵對緩和下來,我們也用到了一些合理的嘗試。即使是那些來自當今文明世界,並不後悔宗教幻想消失的人,也將會承認只要他們還有生命力,他們便會為那些與他們相連的人提供最強有力的保護,以抵制神經症所帶來的危害。不難看出,所有那些把人們捆綁在神秘宗教或哲學宗教中的紐帶和集體,都是治療各種神經症的扭曲方法。這些都與直接性衝動和被抑制的性衝動之間的差別有關。 他創造屬於自己的想像世界,創造屬於自己的宗教,創造自己的幻想體系,於是用一種歪曲的方式重現人類體系,這一歪曲方式清楚地說明了直接性衝動的主導地位。(7) 5.最後,我們會從欲望理論的角度,對我們已經談到的戀愛、催眠、集體和神經症的觀點添加一個相對評估。 戀愛是建立在直接性衝動與被抑制的性衝動的共同基礎之上,而對象會將一部分主體的自戀自我欲望吸收到自己身上。在這裡面,只有自我和對象存在。 催眠與戀愛的相似之處在於,它們都局限於兩人之間,但是催眠卻完全建立在受抑制的性衝動之上,並且用對象取代了自我理想。 集體則複雜化了這個過程,它與催眠的相似之處在於兩者聯結整體的本能的性質相同,還有在用對象取代自我理想這一點上也類似;但是在這一方面,集體還產生了對其他個體的認同,產生這種現象的初始原因可能是因為它們與對象具有相同的關係。 關於催眠和集體的這兩種說明,都來自對人類性慾系統發育的沉澱物的繼承——催眠以一種傾向的形式存在,而集體,則以直接生存的形式存在著。受抑制的性衝動對直接性衝動的取代,推動了兩種說法中自我與自我理想的分離,這種分離在戀愛中便初見端倪。 而神經症則不在這一系列之中。它同樣也是建立於人類性慾發展史的特殊性之上——兩次重複的開端都是由直接性功能造成的,並且帶有潛伏的中間期。在這種情況中,它與催眠和集體在具有復原性這一方面相似,這點在戀愛中是不存在的。無論在哪個地方,只要直接性本能沒有完全成功地發展為受抑制的性本能,它便會出現;它代表著經歷了這個發展之後已經被自我接受的那部分本能,與從抑制的無意識中發展出來的,與其他完全被壓抑的本能衝動一樣努力去獲得直接滿足的那部分本能之間的衝突。神經症的內容異常豐富,因為它們包含了自我與對象之間的所有可能關係——包括對象被保留、被遺棄或在自我中塑造自己的關係——當然還有自我與自我理想之間的對立關係。 ———————————————————— (1) 該觀點之後所寫的一些東西,是我在與奧托·蘭克(Otto Rank)交流了觀點之後想到的。同見蘭克(1922)。 (2) 看漢斯·薩克斯(1920年e)。 (3) 在這段簡短的說明中,我無意提起任何傳說、神話、童話故事和風俗史等中現存的材料來支撐內容。 (4) 參看我的《性學三論》(1905年d)。 (5) 在它們的結構中,敵對情緒無疑變得更為複雜了。 (6) 見弗洛伊德(1912年d)。 (7) 見《圖騰與禁忌》第二篇論文的最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