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本我 · 第十章 自我的不同等級

弗洛伊德 《自我與本我》
如果我們深入一個現代人的生活,牢記當局給予我們的集體心理學的互補性,在面對出現的各種複雜時,我們可能會沒有勇氣去嘗試做出一個綜合的陳述。每一個個體都是無數集體的一部分,他通過許多方面的認同與它們聯繫起來,他通過各種各樣的模範來樹立自己的自我理想。因此每個個體都為無數的集體心理做出了貢獻——在種族方面、階級方面、信仰方面還有國家方面等——他同時也可以超越於集體之上,擁有一定的獨立性和創造力。這種穩定長久的集體,通過統一持續的效果,相比於古斯塔夫·勒龐規劃出集體心理特點梗概的快速短暫的集體而言,對觀察者的震撼不是那麼大。正是在這些嘈雜短暫的集體中,看起來似乎重疊在其他之上的這種,我們看見了完整集體的奇蹟,儘管它只是短暫的,但它消失的東西正是我們所認識的個體需要的。 我們將這種奇蹟解釋為個體放棄了自己的自我理想,取而代之的是領導身上體現出來的集體理想。但我們必須再糾正一點,這種奇蹟並不是在每種情況中都同樣明顯。在許多個體身上,自我和自我理想分離得並不是那麼遠;這兩者還是隨時會站在同一戰線上;自我經常保留著它早期的自戀自滿。對領導的選擇很可能就是由這種情況促成的。他通常只需要具備個體身上非常明顯和純粹的典型特質,只需要展現出自己擁有更大的力量,能給欲望更多的空間;這樣的話他便會輕而易舉地成為強大的領導,並讓自己獲得在其他情況下無權獲得的一種主導權。除此之外,集體其他成員的自我理想都需要經過修正才會從他們身上體現出來,然後與剩下的一起被「暗示」帶走,也就是說,被認同。 我們意識到,我們可以回到自我和自我理想之間的差別以及讓這個產生的兩面性紐帶——即認同和用對象取代自我理想,來解釋集體的欲望結構。對自我這種不同等級的假設是分析自我的第一步,它必須漸漸地在心理學最多元化的領域中得到承認。在論自戀中,我將所有現在可以用來說明這種不同的病理材料都收集在了一起。但我們仍然期望,當我們在深入精神病心理學時,發現的意義能比想像中的更重大。讓我們現在思考,自我現在進入了對象與自我理想的關係之中,這種關係是從它自身發展而來的,外部對象與自我之間的所有相互作用都是整體性的,這一點我們在神經症的研究中已經了解到,也許會在自我的新作用中再次重複。 在這裡我只會追蹤從此觀點發展而來的一種可能性,也就是繼續討論我在別處不應該解開的一個問題。(1)我們所熟悉的每一種心理差別,都出現了心理功能日益惡化的窘境,變得越來越不穩定,也許會成為心理崩潰的導火索,也就是說,引發某種疾病。因此,為了生存,我們已經將完全的自負自戀轉變為了改變外部世界的認知和發現對象的開始。這又與另外一種情況有關,我們無法長時間地接受事物的新狀態,我們偶爾會在睡夢中恢復原態,回到沒有刺激和對象的時候。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在這種情況中我們是在跟隨外部世界的引導,通過日夜的周期變化,暫時將影響我們的大部分刺激從身上移除。第二個這種嘗試的例子從病理學上來說,更重要一點,它沒有這些限制。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對我們的心理存在產生了分離,使它變成了清晰的自我,變成了無意識,抑制了遺漏的一部分;我們也知道,這種新獲得的穩定性將要受到不斷的衝擊。在睡夢中和神經症中,那些被阻擋在大門外的東西,儘管被阻攔了,但仍處於監視之下;當我們十分清醒的時候,我們用特殊的方法將陷入包圍之中的抵抗釋放出來,暫時讓它進入我們的自我,以得片刻歡愉。笑話和幽默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大眾的笑料,在這裡也許會得到重視。每一個熟知神經症心理學的人將會想到一些不太起眼的類似例子,但我卻堅信我所研究的目標,並且加快它的應用。 可以想像得到的是自我理想與自我之間的這種分離也不會太久,並且暫時還無法實現。在所有對自我的離棄和限制中,時不時地違反一下禁令是一種常規;這實際上是通過節日習俗表現出來的,起源就是法律所提供的一種額外補貼,可以讓他們歡樂的性格得到盡情的釋放。(2)羅馬人的農神節和我們現代的嘉年華都與原始人類節慶這一基本特徵相符,通常都是以各種形式的縱酒狂歡和對在其他時間神聖無比的戒律的違反作為結束。但是自我理想卻包含了自我默認的所有限制,因此廢除理想對自我來說一定是一個很重大的節日,也許會使它再次得到自我滿足。(3) 當自我與自我理想產生某種不謀而合時,總會有一種勝利的感覺。罪惡感(自卑感)也可以被理解為是對自我和自我理想之間所產生的緊張的一種表達方式。 眾所周知,在這個世界上有著一些情緒不穩定的人,他們一會兒極度壓抑,一會兒又通過一種中間狀態產生無比的幸福感。這些不穩定出現的程度各不相同,從初見端倪到星火燎原,發展為憂鬱症和狂躁症,給當事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折磨和困擾。在這種長期抑鬱的典型情況中,外部的誘因似乎並不起任何決定作用;至於內部成因,這些病人的病因與其他所有人的並無兩樣。我們現在將要參考長期抑鬱的其他一些類似例子,這些都來自心理創傷。 因此,這些情緒上自發的不穩定產生的原因是什麼,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沒有深刻理解狂躁症取代憂鬱症的原理。所以我們可以自由地猜測,這些病人正是被我們命中的人——在先前受到自我特別嚴格的管束之後,他們的自我理想可能會暫時被歸結到自我之中。 讓我們堅守我們已清楚的一些事實:基於我們對自我的分析,不可否認的是,在狂躁症中,自我和自我理想融為了一體,因此患者處於勝利和自我滿足的氛圍之中,沒有任何的自我批評,享受壓抑被釋放的感覺,不需要關心別人的感受,也不需要自怨自艾。儘管不是很明顯但很有可能的是,憂鬱症患者的痛苦是由於兩種自我之間的激烈衝突而造成的,在衝突中,理想過於敏感,它無情地譴責自我,令它產生自卑和自我貶低的錯覺。唯一的問題在於我們是否應該去追究在周期性的反叛中使自我和自我理想的關係發生改變的原因,對此我們已經假設過,它與新的情況有所不同,或者我們是否應該去創造與它們相關的其他情況。 轉化為狂躁症並不是抑鬱症必不可少的特徵。也有一些簡單的憂鬱症,有的發一次病,有的反覆發作,但都沒有出現過這種轉變。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憂鬱症明顯是由誘因引起的。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失去了至愛之人之後,不管是由死亡引起的,還是由被迫撲滅對被愛之人的欲望所引起的。這種心因性憂鬱症便會轉化為狂躁症,這種情況會被多次循環,就像自發的那樣簡單。因此事物的狀態多多少少會有些模糊,尤其是當只有一些形式和種類的憂鬱症被作為心理分析調查的時候。(4)到目前為止,我們只了解了一些情況,那就是對象被遺棄了是因為它表現出了自己不值得被愛。於是它又深埋於自我之中,以認同的形式存在,被自我理想嚴厲地苛責。這些瞄準對象的譴責和攻擊以憂鬱性自我譴責的形式表現出來。(5) 這種類型的憂鬱症也可能會轉化為狂躁症;因此這種可能性的發生展示了與臨床現象無關的一個特徵。 然而,我認為不難看出,自我與自我理想之間周期性的反叛是導致這兩種憂鬱症的原因,即心因性憂鬱症與自發性憂鬱症。在自發性憂鬱症裡面,自我理想似乎有意表現出罕見的嚴厲;於是自動導致了它的暫停。而在心因性憂鬱症裡面,自我會因為自我理想的虐待而被唆使去進行反叛——這種虐待發生在對一個被拒絕的對象表示認同時。 ———————————————————— (1) 見「哀傷和抑鬱」(1917年e)。 (2) 見《圖騰與禁忌》。 (3) 特羅特將抑制追溯至從眾本能。它是對表達從一種形式到另一種形式的轉換,而不是我在論自戀中所說的「對自我來說,理想的形成是抑制產生的原因」這一矛盾理論。 (4) 參看亞伯拉罕(Abraham,1912)。 (5) 更準確地說,它們隱藏在對主體自我的譴責之後,並使它們產生固定性、韌性和強制性,這些都是憂鬱症患者自我譴責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