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論 · 第二章 利己型自殺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不同宗教形式如何影響自殺。
如果看一下歐洲自殺地圖,會發現在純粹天主教國家中,如西班牙、葡萄牙和義大利,自殺發展甚微;而在新教國家中,發展達到高峰,如普魯士、薩克森和丹麥。以下為莫塞利首先總結的結論:
平均每百萬人口中自殺人數
清教國家 190
多宗教國家 96
天主教國家 58
希臘正教會國家 40
希臘正教會國家低自殺率不能完全歸因於宗教。由於這些國家的文明和歐洲其他國家的文明很不一樣,文化的差異可能導致其自殺傾向偏低。但是,大部分天主教和新教社會就不是這個原因了。確切地說,它們在知識水平和道德層面存在很大差異。然而,它們的相同之處變得很重要,使之可能和宗教在自殺方面的顯著不同聯繫起來。
但是,第一種比較仍然顯得太過概括。先不說無法否認的相似性,就連不同國家居民居住的社會環境也不盡相同。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文明和德意志的文明相比差得太遠,這種差距可能是剛才提到過這些國家自殺率更低的原因。如果人們想要避免類似錯誤,更加確切地研究天主教和清教的影響,就要把這兩種宗教放在同一社會中研究。
在德國各州中,巴伐利亞州目前自殺人數最少。從1874年以來,每年巴伐利亞州每百萬人口中僅有90人自殺,而普魯士133人(1871—1875年),巴登公國156人,符騰堡162人,薩克森300人。目前,巴伐利亞州天主教教徒也最多,每1 000居民中713.2人為天主教教徒。另一個方面,如果和巴伐利亞不同省相比,信仰新教的省比信仰天主教的省自殺人數明顯提升(見下表)。不僅平均人數比印證了這一法則,而且毫無例外第一縱列數字高於第二縱列,第二縱列數字高於第三縱列。
普魯士也是如此:
普魯士諸省(1883—1890年)
清教徒超過90%的省 每百萬人口總自殺人數 清教徒占68%—89%的省 每百萬人口總自殺人數
薩克森 309.4 漢諾威 212.3
什勒斯維希 321.9 黑森 200.3
波美拉尼亞 171.5 布蘭登堡和柏林 290.3
東普魯士 171.3
平均數 264.6 平均數 220.0
清教徒占40%—50%的省 每百萬人口總自殺人數 清教徒占28%—32%的省 每百萬人口總自殺人數
西普魯士 123.0 波森 96.4
西里西亞 260.2 萊茵地區 100.3
威斯特伐利亞 107.5 霍亨索倫 90.1
平均數 163.6 平均數 95.6
通過比較已有詳細情況,在14個省份中,僅有兩個微小的不同之處。本應把西里西亞放在第二個範疇里,由於其自殺數量相對較高,只放在了第三個範疇里。相反,波美拉尼亞放在第二個範疇里比第一個範疇更好。
瑞士用一種有趣的方式研究過這個問題。由於那兒有一些法國人和德國人,在每個種族中,懺悔都具有可觀察性。如今,懺悔對於兩個種族具有相同的影響。無論哪個國家,信天主教的州的自殺率是信新教的州的4—5倍。
於是,懺悔的力量如此強大,能影響一切因素。
此外,在很多例子中,每個宗教信仰下,每百萬人口自殺的數量是固定的。很多觀察者看到了以下數據:
表18 不同國家每百萬人口不同宗教信仰人數
因此,每個地方都不例外,[1]清教徒比其他宗教信仰者自殺率更高。自殺率差距小至20%—30%,大至300%。挪威和瑞典雖然是清教國家,自殺率僅是平均水平。邁爾運用少量的事實反對這種一致認同的情況,是沒有用的。首先,正如我們本章所說,不過在一定國家基數上進行比較,這種國際間比較意義不大。即使進行了比較,結論概括性也不強。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和歐洲中部,地區自殺率差距也很大。歐洲中部自殺率差距大的原因是清教在不同地區施加的影響不一致。但是,如果在這兩個國家中自殺率本身就不是很高,人們也不會在歐洲文明人口自殺率中排名時,把它們排在較高位置。和義大利相比,這些國家沒有理由達到了一種更高的智力水平。至少可以說,自殺率和平常相比,兩倍或三倍多發(每百萬人口中90—100人自殺,而不是40人自殺)。難道信仰清教不是自殺率相對高的原因嗎?因此,事實無法分辨在多項觀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事實,反而傾向於證實它。[2]
大體上說,猶太人自殺傾向雖略小於天主教教徒,卻總是少於清教徒的。然而,偶爾天主教自殺傾向高於猶太教,特別是近些日子。到本世紀中葉,除了巴伐利亞[3],在其他所有國家中,猶太教教徒自殺不及天主教教徒自殺頻繁。到1870年,猶太人逐漸失去自殺較少的天賦。但在少數情況下也超過天主教自殺人數。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和其他宗教團體相比,猶太教更集中於城市,並且更集中分布於對知識智力要求高的職業團體中。因此,除了宗教因素還有其他原因,導致猶太教教徒比其他宗教信仰者容易自殺。即使這樣,猶太教教徒自殺率都很低,那麼排除使猶太教教徒自殺加重的生活環境,使之和其他宗教環境一樣,也能推斷出,猶太教教徒在所有教徒中,自殺率最低。
事實已擺在眼前,那麼怎麼解釋它們呢?
二
如果我們這樣考慮,在大部分之前提到過的社會中,猶太教教徒和天主教教徒都是少數人,我們也許能夠找出為什麼在這兩種信仰中[4],自殺率相對低的原因。我們沒有法國宗教影響的數據,但很明顯,其為數並不多。然而,勒魯瓦在塞納—馬恩省的研究中說:在坎西、楠特伊萊莫、馬勒伊省,每310名清教徒中有1人自殺,每678名天主教教徒中有1人自殺。人數較少不得不和周圍教派敵意鬥爭的宗教,在面臨外界人口敵意包圍之時,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對自身建立嚴格的控制,遵循非常嚴格的宗教準則。他們不得不踐行更大的道德品行,以忍受常常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除了這些考慮,一些事實暗含了必須考慮其特殊影響。在普魯士,由於天主教教徒占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很顯然是少數人。這裡天主教教徒自殺人數僅是清教徒的三分之一。在巴伐利亞,三分之二居民是天主教教徒,自殺率的差距就縮小了。在一段時間裡,這裡275名天主教教徒中100人自殺,而238名清教徒中100人自殺。最後,在整個奧地利天主教帝國中,清教徒和天主教教徒自殺比例僅為155:100。於是可以看出在清教徒為少數人的地方,其自殺率降低。
但首先,自殺並不是一件大事,受到公眾譴責甚少,才形成如此影響。即使少數人由於所處情形所迫,關注這方面事件,自殺影響仍然不大。由於自殺並不對他人造成影響,對自殺者所處群體沒有太大影響,並不易於誇大群體對這種行為的排斥力度,因為這種行為並不會使犯罪和不端行為更加頻繁。此外,如果宗教偏執非常顯著,那麼容易造成相反的效果。宗教偏執不能使反對者更尊重自己的觀點,反而讓他們習慣於將之忽視。如果一個人覺得自己是無法擺脫的敵視之物,便放棄馴服於它,更加堅定地做不受歡迎之事。這樣的事情常發生在猶太人身上。他們超常的豁免能力或許還有別的原因。
不管怎麼樣,這種解釋說明不了新教和天主教分別所處情形的不同之處。在奧地利和巴伐利亞,大多數人信天主教,天主教保護機制更弱,但其影響仍然可觀。因此,天主教並不單單將之歸因於其少數地位。從更宏觀的角度看,不論在總體人口中,這兩種宗教占何種比重,不論從何種角度比較這兩種宗教信徒的自殺,人們發現新教教徒總是比天主教教徒易於自殺。甚至有像上巴拉丁和上巴伐利亞這樣的國家,幾乎全部人口信仰天主教(92%—96%),可是每100名天主教教徒自殺時,與之對應的是300—423名新教教徒自殺。在下巴伐利亞,這個比例甚至高達100:528,而這裡100名居民中新教教徒還不及一個。因此,作為少數派就得更加謹慎,只能作為兩種宗教很大不同的部分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只能在別處尋找。
我們應該在這兩種宗教的本質中尋找別的原因。然而,這兩種宗教都強調阻止自殺發生;他們不僅在道德上加以極力處罰,而且都訓導人們死亡之後新生命開始,人們會因惡行受到懲罰。新教的教規和天主教數量差不多。最後,在兩個教派中,這些懲罰都具有神聖的來源;它們並不是因為正確理由和符合邏輯的總結,而成為典範,而是因為上帝本身就是神聖的來源。因此,如果說新教對於自殺的發展抗拒力量相對較小,並不是由於其對於自殺採取了一種相異與天主教的態度。因此,如果說兩個宗教關於自殺都有某些相同的方面的話,自殺不同的影響一定從二者不同的特點中延伸開來。
天主教和新教唯一本質區別在於,新教和天主教相比,能在更深的程度上發起質問。當然,天主教事實上是一種理想主義宗教,和希臘—拉丁多神教以及猶太神教相比,給思想更多發展空間。天主教不受限於呆板的禮節,而試圖尋找意識的控制。因此,天主教訴諸道德,通過理性的語言,向理性盲目屈服。仍然如此,天主教教徒不加仔細審查,便接受這一已經存在的信念。人們甚至不能夠查驗歷史資料,因為人們無權查看作為思想基礎的原始文本。一整套權威分級系統制定出來,奇妙無比,不變的傳統加以沿襲。天主教思想討厭一切變化。《聖經》在手,其他解釋強加,都是徒然。新教結構強調宗教個人主義狀態。只有英國清教神職人員有等級制度之分;對於信眾而言,神父沒有別的宗教原始資料,只有他自己和他的良心。和一般信眾相比,神父是更具啟發性的引導者,但在修改教條這件事情上,沒有特別權威。但是,最能證明質詢自由的是宗教改革的發起者並沒有保持一種柏拉圖式的主張。於是,不同種類的多樣觀點增長,和天主教會無法分離的團結相比,異常突出。
因此,我們先做一個推論,新教教徒自殺傾向一定和這種宗教生機勃勃的自由問詢精神有關。讓我們正確地來理解這種關係。自由問詢原本僅僅是另外一個目標的一種結果。自由問詢精神出現的時候,人們通過傳統長期接受某些制定好的信念,宣稱自己有權為自己修改這些信念。但這並不是出於自由問詢的本能需要出現的現象,因為自由問詢本身包含的痛苦和歡樂一樣多。這是由於人類需要自由精神。這種需要僅有一個原因:推翻傳統信條。如果這對於人們來說,需要同等的能量,人們將不再進行批判。如果傳統信條具有同樣的權威,那麼人們也不會渴望得到修改這些權威的權利了。只有當發展需要規則的時候,沉思才會出現。也就是說,如今,那些曾經充分地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或者本能情緒,失去效用。隨之,沉思填充了出現了的空隙。這些空隙並不是沉思創造出來的。當沉思的力量向前走,達到了思想和行為取代自然而然的習慣的程度,喚醒之力便發揮作用,曾經的習慣變得漫無組織。當公眾言論失去力量時,也就是說,當公眾言論不在某種程度上流行的時候,沉思轉而攻擊公眾言論。如果這些斷言並非偶然發生,並且不在緊要關頭髮生,那麼作用就是慢性的;如果個體意識持續主張自己的自治權利,那麼這是由於個體不斷成為衝突的主體,因為一種新的觀念尚未成形,去完全取代存在已久的觀點。如果一種新的觀念系統建立,對所有人哪怕是老人而言都無爭論餘地,那麼沒有人將再討論它。相關討論也不再獲得允許,因為整個社會都認同的觀點具有一種一致權威,變得神聖不可侵犯,不再受到辯駁。為了使人們更能容忍這些思想,必須首先不讓這些思想成為完全滿意之物,使之受到最原始的爭辯的削弱。
因此,如果可以這麼說,人們曾經公告自由問詢之成立,自由問詢增加了不合的因素。必須說明自由問詢精神以不合為先決條件,並從中發展而來。因為人們宣告這種精神的目的就是構造一種原則,讓潛在的或者將要宣告的不合因素成為可能,並迅速發展。因此,如果說新教教徒和天主教教徒相比,隱藏了更多自由,讓個人思想發展的話,這是由於新教的共同信條與操行更少。如今,一個宗教社會只有有了集體教義才能存在下來。並且社會越同一越強大,需要的教義就越廣泛。因為這樣的社會並不是由交換和服務相互作用而把人們聯繫在一起,而是一個暫時的連接,允許差異的存在並且以差異為先決條件。要不是這樣,便形成不了宗教社會。通過讓人們完全認同遵從教規的人,實現人的社會化。由於教義的實體如此廣泛而堅定,便使人成比例地實現社會化。人們的由自由問詢產生的宗教性格的表現思想與行為越多,上帝的思想以更加豐富的形式得以展示,也使得個人意識聚合於同一個目標。相反,如果一個宗教團體對個人判斷做出的讓步越大,對個體的掌控能力越小,其聚合力和活力也就越小。我們因此得出這個結論,清教徒更易於自殺,是因為和天主教相比,清教整合度較低。
這同樣解釋了猶太教的處境。事實上,猶太教教徒長時間暴露於基督教徒之中,創造出超常的團結力量。對抗外界敵意的需要,以及缺乏和其他人群自由交流的可能性,猶太人嚴格地讓自己人聯結起來。那麼結果看來,每個社區變成了小型的、以契約聯結的緊密團結的社會,有一種強烈的自我意識和團結的感情。每個人用類似的方式思考和生活。由於社區的存在以及人們之間相互監督頻繁,社區中幾乎不存在個人分歧。猶太社區只有靠自己,而得不到他人的憐憫,因此比其他任何社區聯繫得緊密。我們用類似的方法觀察新教,關於猶太教教徒在任何情況下自殺率低的原因假設,相反可能適用於新教。毫無疑問,猶太教教徒把對於自殺的免疫能力歸功於周圍的敵意。如果這就是環境的影響,那麼並不意味著將一種更高尚的道德強加給人,而是迫使人們更加團結。猶太教宗教社會團結度很高,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對自殺有了一種免疫。此外,只是產生這種結果的一個原因。猶太教的信仰本質一定才是最大的原因。事實上,和所有早期宗教一樣,猶太教基本上由詳細涵蓋生活細節的一系列操行組成,幾乎不留餘地於個人判斷。
三
很多事實證實這種解釋。
首先,在所有新教國家中,英國是自殺率最低的國家。
這個國家實際上每百萬人口中僅80人自殺。而在德國新教社會,思想活動和商業活動不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區少[5],但400人中有140人自殺。現在我們正好發現,英國國教教會比任何清教教會整合力度更大。可以確切地說,人們雖然習慣上稱英國是典型的個人自由之地,然而實際上很多事實表明,英國由個人自由問詢來的共同的強制性的信仰和行為,比德國多很多。首先,這項法則仍然制裁了很多宗教要求:比如遵循周日舉行儀式,禁止部分解釋《聖經》任何章節,以及最近才廢除的要求每位政治代表成員信仰新教等。其次,眾所周知,在英國,尊重傳統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這可能出於宗教和其他原因。但是傳統的力量極度發達,或多或少限制個人的行動。最終,英國國教神職人員成為官僚組織中唯一新教神職人員。這種外部組織清晰地為我們呈現出與顯著宗教個人主義不相符合的內部團結。
此外,在所有新教國家中,英國牧師最多。1876年,平均每908個去教堂的人對應一位牧師,與之對應,匈牙利932人,荷蘭1 100人,丹麥1 300人,瑞士1 440人而德國1 600人。[6]牧師的數量並不是一個重要細節,也不是一個表淺特點,但是和宗教本質相關。有證據表明,在每個地方,天主教神職人員都多於新教。在義大利,每267名天主教教徒中有一名牧師,西班牙419名,葡萄牙536名,瑞士540名,法國823名,比利時1 050名。這是由於,牧師是信仰和傳統的自然組織。牧師這一結構因此和宗教的功能成比例發展。宗教生活集中程度越高,需要更多人來指導。留給個人意識解讀的教條和戒律的數目越大,越需要更多權威要素要求他們這些教條和戒律的意義。再加上,這些權威組織越多,和個體距離越近,對個體的控制力度越大。因此,英國的案例不僅沒有弱化我們的理論,反而證實了它。如果說在英國,新教的影響和其在大路上的影響並不一致,這是由於英國宗教社會更加強烈地聯繫在一起,並在一定程度上和天主教堂類似。
然而,要證明我們的理論,需要更多證據。只有人們想求知的時候,才會產生自由問詢之精神。只是便是自由思想唯一追尋的目標。一旦荒謬的思想和行為失去掌控,便開始尋求其他以知識作為最高形式的意識啟迪。從根本上來說,這兩種趨勢其實只是一種,並且發源於同源。大體上來說,如果人們能從傳統的束縛中脫離出來,獲得自由,便會產生自殺的欲望。一旦傳統戰勝智力,便足以厭惡一切反抗的對手。另外一個方面,如果傳統習俗的本意淪於模糊之中,跟不上新環境的需要,人們便求助於光明。這就是為什麼當哲學最初從知識綜合而來,在宗教失去統治地位不久便出現了。隨著哲學發展的需要,不同科學相繼產生。如果我們沒說錯的話,集體和傳統偏見不斷削弱將產生自殺的傾向。如果新教從這種特殊的情形下產生而來,那麼以下兩件事情值得注意:1.新教教徒學習的欲望強於天主教教徒;2.目前為止,通常這意味著信仰的衰弱,大致說來,自殺也將隨之改變。有沒有事實能證明這兩種假設呢?
如果將法國天主教和德國新教最高層次的人加以比較,也就是說比較這兩個國家所信仰宗教的最高階層,法國似乎經不起比較。和我們的鄰國相比,在我們國家的中心地區,知識受尊重程度和傳播廣泛程度較低。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甚至於排除了幾個新教國家。如果在兩個社會的高層,學習的欲望相差無幾,那麼在社會較低層次,學習欲望也不一定相同。然而在兩個國家中,學習欲望最強的程度應該是一樣的,而平均強度法國較弱。把所有天主教國家和新教國家相比較,也能得出類似的結論。即使假設天主教和新教最高層文化差不多,大眾教育情形卻很不一樣。在新教國家薩克森、挪威、瑞典、丹麥和普魯士中,1877—1878年,1 000名學齡兒童(6—12歲)中,平均957人上學。而在天主教國家法國、奧地利、匈牙利、西班牙和義大利,僅有667人,比前述新教國家少了31%。兩種信仰國家的學齡兒童比例在1874—1875年以及1860—1861年是一致的。[7]位於以上新教國家排名最低位置的普魯士,也超過了法國,這個位於榜首的天主教國家。前者每1 000人中897人上學,後者僅有766.9人。[8]從整個德國範圍看,巴伐利亞天主教教徒最多,並且文盲也最多。在巴伐利亞省中,上普法爾茨是有名的天主教教徒聚居地,同樣此地應招士兵中,不懂如何閱讀寫字的人數也最多。在普魯士的波森大公國和普魯士省也是同樣的情形。[9]1871年,在全國範圍內,每1 000名新教教徒中66人是文盲,而每1 000名天主教教徒中152人事文盲。[10]對於兩種信仰的女性信徒來說,這種關係仍然成立。
也許人們反對把小學教育作為總體教育水平的評價標準。正如人們常說,人們教育程度並不是極大程度上取決於文盲的數量。和表面情況相比,國民教育的不同維度,更加緊密地相連。國民教育程度的提高離不開各個維度共同提高。[11]在任何情況下,雖然初級教育的水平僅部分反映科學文化,但是反映出人們整體求知水平。一個民族強烈地感受到求知的欲望之後,將求知的元素甚至播撒到了最低的階層。國家讓每一個人都擁有學習的途徑,並且在法律層面禁止愚昧無知,顯示出擴大國民見識、啟迪國民心智責無旁貸的國家意識。事實上,新教國家十分重視初級教育,因為他們認為每個人必須能夠理解《聖經》。我們現在正在研究的是這種需要的平均強度,研究每個人求知的價值,而不是學者們做研究的求知強度和價值。
從這個角度上看,在學術和科學作品生存上做得很好的國家,得分很低。因為在這些層面做得好,僅僅顯示出社會狹隘的一個群人的教育水平。大眾教育才是我們研究更精確的維度。解決了第一個假設,我們來看看第二個。隨著求知慾增強,普遍信仰程度是否減弱了,因而自殺傾向隨之發展?和天主教教徒相比,新教教徒得到更好的教育並且自殺率更高的事實是第一個假設。不過把一種信仰和另一種信仰相比,不能證實我們的結論,還要在每一種宗教信仰中進行觀察才行。
義大利是完全信仰天主教的國家。公共教育和自殺分散地分布(見表19)。
表19 義大利各省自殺與教育關係比較
二者分布不僅在總體層面上呈現一致性,而且在細節層面也一致。只有一個例外,艾米里亞(Emilia)。這裡很多自殺由當地原因造成,和受教育程度沒有關係。在法國也能觀察到類似關聯。以下省文盲夫婦最多(超過20%):科雷茲、科西嘉、北濱海、多爾多涅、菲尼斯泰爾、朗德、莫爾比昂和尚維埃納。而這些省份相對自殺人數較少。具有超過10%的不能讀和寫的夫婦的省份,都不在典型自殺沃土法國北部地區。[12]
如果相互比較新教國家,也能得出類似的結論。薩克森自殺多於普魯士;普魯士文盲多於薩克森(1865年,普魯士5.52%而薩克森1.3%),薩克森獨特之處還在於,學校在讀人數超過法律規定的人數。1877—1878年,1 000名學生到了學齡階段,而1 031人在學校讀書:這意味著很多孩子超過規定年齡後,仍然留在學校讀書。這種現象還從來沒有在其他國家遇到過。[13]最後來說說英國,這個國家據我們所知,是新教國家中自殺率最低的國家,同樣也是在教育方面和天主教國家最像的。1865年,仍然有23%的海軍不會閱讀,27%的海軍不會寫字。
仍然還有其他一些事例能證實政治討論的問題。
自由職業者或從廣義角度講富裕階層必然對知識有強烈的渴望,精神生活十分活躍。如今雖然沒有各階層職業自殺精確統計數據,但也無可否認在社會高層階級中,自殺異常頻繁。1826—1880年,每百萬法國自由職業者中,550人自殺,而用人緊隨其後;義大利僅290.15人。莫塞利計算各組數據,發現在相對比例中,他們遠遠超出了其他職業。事實上,在1868—1876年,莫塞利研究了482.6名軍人之後,估算出每百萬軍人中,僅404.1人自殺,而全國平均自殺人數僅32人。在普魯士(1883—1890年),大部分政府軍隊軍經過精心選拔而來,可謂精英,自殺率高達832人,高於其他任何職業。而健康服務以及公共教育中,雖然說教育度較低,但自殺數字仍然居高(439人和301人)。巴伐利亞顯示出相同的圖景。除了軍人,自殺數目如此之多,稍後會講軍人自殺原因。公務員454人自殺,離自殺榜首不遠了,商務人士有465人自殺,比他們多。藝術類、文學類以及新聞類職業416人自殺。[14]可以確切地說,在比利時和符騰堡受過教育的階級似乎受到的影響較小。但是這些國家中職業專門術語過於精準,不能找出二者間的重要關係。
此外,我們知道在世界所有國家中,女性自殺率高於男性。女性受教育程度也低於男性。根本上說,傳統主義者行為本質上遵循固定信條,求知需求不大。1878—1879年,10 000人中4 808名男性沒有簽婚前契約,10 000名女性中7 029名女性沒有簽。在法國,1879年,沒有簽婚前契約的已婚男女人數比例為1 000對夫婦中,199名男性,310名女性。在普魯士,無論在新教教徒還是天主教教徒之間,兩性存在同樣的差別。英國差別比其他歐洲國家差別更小。1879年,在其他歐洲國家中,每1000人中,138名丈夫是文盲,而185名妻子是文盲。並且從1851年開始,這個比例實際上保持不變。而在英國,就自殺而言,女性自殺人數更接近於男性。1858—1860年,每1 000名女性自殺之時,2 546名男性自殺;1863—1867年,每1 000名女性自殺之時,2 745名男性自殺;1872—1876年,其他地區[15]女性自殺人數比男性少5—6倍。最後,美國情況幾乎完全不同,具有特殊啟迪意義。黑人婦女和她們的丈夫相比,受教育程度相等甚至更高。可是幾個觀察者[16]報道,相比之下她們更傾向於自殺,甚至自殺率時不時超過白人女性,某些地區比例達到了350%。
然而,有一種情況,我們的法卻無法解釋。
在所有宗教中,猶太教自殺人數最少,然而猶太教教徒和其他教徒相比,更普遍地受到教育。在初級教育階段,猶太教教徒至少和新教教徒教育程度一致。事實上,1871年在普魯士,1 000名猶太教教徒中,有66名男性是文盲,而125名女性是文盲;對新教教徒而言,數字實際上差不多,分別為男性66人,女性114人。而猶太教教徒和其他宗教成員相比,更多地參與中等和高等教育,正如以下普魯士統計數據表明(1875—1876年):
天主教 新教 猶太教
100名居民中信仰不同宗教人員比例 33.8 64.9 1.3
100名中等教育學校中信仰不同宗教人員比例 17.3 73.1 9.6
再考慮猶太人去體育館和中學人數上的差距,發現是天主教教徒的14倍,和新教教徒頻率一致,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數也遵循相同規律。每1 000名在任何機構中學習的天主教教徒中,只有1.3名在大學學習;1 000名新教教徒中,2.5名在大學學習;1 000猶太人中,16人在大學學習。[17]
但是猶太教教徒受到很好教育的同時,自殺率並不隨之增長,是出於對知識的渴望的特殊原因。小眾宗教信徒為更好保護自己免受周圍其他教徒的憎恨所害,或者僅僅為了更好競爭,試圖從知識分子人數上超過周圍的人,這已經是一條普遍法則。當新教教徒自身認為自己是大眾中的少數人時,求知慾望更加強烈。[18]因此,猶太教教徒努力學習,並不是為了用反思性思考取代周圍集體偏見,而僅僅為了鬥爭做好準備。對猶太教教徒來說,這是一種以觀念或者是法則的方式彌補令人不快的地位的方法。由於知識本身並不能全面地對傳統施加影響,猶太教教徒不斷將精神生活疊加與慣習程序之上,毫不顧忌前者對後者的影響施展不開。這就是猶太教教徒表現出的複雜性之癥結所在。單從某些方面來看,猶太教教徒有知識、懂文化。因此將小而古老團隊紀律嚴格的特點和社會中集中文化的好處聯繫在一起。猶太教教徒具備現代人的所有心智能力,只不過少了現代人的絕望。
因此,如果說在這個情況下,智力發展和自殺數目沒有關係,是由於智力發展的原因和重要意義非同尋常。這些特例的原因顯而易見,甚至從某種程度上證實了法則。事實上,這證實了,如果自殺傾向發生在受到良好教育的圈子裡,是由於傳統信條削弱及其造成的道德個人主義削弱。因為當教育因其他原因也能存在的時候,這種現象便消失了,並且對其他需求做出反應。
四
在這一章中,我們將得出兩個重要結論。
第一,一般而言,隨著人掌握的知識增多,自殺傾向隨之增加。並非知識直接導致傾向增加,知識本無罪,將之歸因於知識有失公平。並且猶太人的事例也證明了這一結論。
可是這兩種事實從一種共同的狀態而來,只不過形式不同而已。當社會宗教凝聚力減弱的時候,人們渴望學習並且自殺傾向性增加。人們並非因渴望學習而自殺。當然,並不是學到的知識導致宗教組織渙散,而是由於宗教組織渙散導致求知慾望增強。知識並不是摧毀已有觀念的工具,而是隨著已有觀念離散,知識才開始擴展。當然,一旦人們有了知識,可能以知識的名義掀起一場戰爭,對抗傳統觀念。但是如果對抗戰爭力量不大,傳統力量仍然顯示出活力。或者說戰爭根本沒有打響。傳統信念並不是被辯證的證據所根除的,而早因其他原因而深深地動搖,無法與驚天動地的爭論對抗。
知識並非罪惡的來源,而是罪惡的修正,是我們唯一擁有的修正方式。一旦已有信念受到近期事件摧毀,便無法人為重建。只有思想上的反映能在生活中指引我們。如果社會本能變得愚鈍,知識便是唯一指引我們的力量,我們必須以知識的名義重建道德。這項事業極其危險,但是我們不能遲疑,因為我們沒有選擇。讓那些不安而悲痛地見證傳統信條毀滅,在關鍵的時刻感受到巨大困難的人們,不再把科學看成邪惡之事。科學並非邪惡之源,反而試圖治癒邪惡!小心謹慎地對待科學,別把它當成敵人!科學並非人們所想,具有分解的力量。科學反而是我們對抗分解力量,這種讓科學產生的力量的唯一武器。譴責科學是徒勞的。傳統銷聲匿跡,已無法辯駁,抑制科學之音也無法彌補傳統的地位。取代傳統之後,我們將變得更加無力。我們必須同樣注意避免,對教育過於自信,因為教育僅僅是一種手段而已。如果心智無法以人為奴化自由的方式丟棄對自由的渴望,也不能僅僅通過自由恢復內心平衡的力量。心智必須適當地運用自由的力量。
第二,我們可以看到,大體上說,宗教對於自殺有一種預防的作用。而這種作用不是人們有時候說的,宗教對自殺的譴責比世俗道德還來得快;也不是由於上帝的意志讓自殺的節律蒙上了特殊權威,因而對自殺具有抑制力量;更不是由於對未來生活的嚮往以及比人類社會法律懲罰力度還大的對罪惡的懲罰。新教教徒和天主教教徒相比,對於上帝和靈魂道德更加信仰。在這個方面,猶太教這個自殺傾向最小的宗教超過了新教,是唯一證實禁止自殺的宗教,也是道德觀念起最小影響的宗教。事實上,《聖經》里沒有禁止人自殺的條款,[19]並且另一個方面,對未來圖景的信仰十分模糊。毫無疑問,在這兩個問題上,希伯來人的教導彌補了《聖經》的不足,但是並不具有權威性。因此,宗教的善行影響不菲源於宗教概念的本質。如果宗教保護人們免於受自殺欲望困擾,並不是用一種特殊的說教方式達成,而是在社會中實現的。構成這個社會的元素,是一定數目的人們信仰的、傳統的和義務的信仰和操行。這些集體心智狀態數目越多越強大,宗教集體的凝聚力就越強大,對自殺的防禦觀念也就越強大。教條和儀式的細節是次要之物。重要的是,它們足以支撐高強度集體生活,並且新教教堂和其他教教堂相比,一致性較低,因此對於減緩自殺的效應相對更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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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科學手冊》,《補遺》第1卷,第702頁。
[2]英國的例子是一個例外,在一個沒有天主教的國家中,自殺罕見。稍後會再作解釋。
[3]巴伐利亞仍然是一個例外:那裡猶太教徒自殺人數是天主教的兩倍。在這個國家裡,猶太教的地位有什麼不一樣嗎?我們不知道。
[4]勒古瓦的著作,第205頁;厄廷根:《道德統計學》,第654頁。
[5]可以肯定,英國自殺統計數據並不準確。由於自殺會受到處罰,很多自殺案件報成了意外死亡。然而,這種不準確性不足以解釋這個國家和德國自殺的不同程度。
[6]厄廷根:《道德統計學》,第626頁。
[7]厄廷根:《道德統計學》,第586頁。
[8]在其中一年(1877—1878)巴伐利亞略超過普魯士;但是僅超過了一次。
[9]厄廷根:《道德統計學》,第582頁。
[10]莫塞利的作品,223頁。
[11]⑤此外,似乎中等和高等教育二者在新教徒中比天主教徒中都發展得更好。
[12]見《法國統計年鑑(1892—1894)》,第50、51頁。
[13]厄廷根:《道德統計學》,第586頁。
[14]值得注意的是,在普魯士新聞和藝術從業人員自殺人數正常(279人自殺)。
[15]除了西班牙,不光是西班牙統計數據的精準程度值得懷疑,也無法將西班牙的數據和歐洲中部和北部的大國相比。
[16]拜利(Baly)和鮑丁(Boudin)。引自莫塞利的作品,225頁。
[17]《普魯士統計局雜誌》(Zeitschr. d. pr. stat. Bureau),1889年。
[18]事實上,如下數據顯示出在普魯士不同省份新教徒參與中等教育的人數變化:
全體人口中新教教徒比例 新教學生占總體學生比例 二者之差
第一組 98.7%—87.2% 平均94.6 90.8 -3.8
第二組 80%—50% 平均76.3 75.3 +5
第三組 50%—40% 平均46.4 56.0 +10.4
第四組 40%以下 平均29.2 61.0 +31.8
[19]為我們熟知的猶太教唯一刑事上的禁令是在《猶太人抗擊羅馬人戰爭史》(the Jews against the Romans)(第3卷,第25頁)中為弗拉維烏斯·約瑟夫斯提到,書中只是說:「雖然在戰役中死去的人的屍骨早埋葬了,自殺人的屍體在日落後還未埋葬。」這甚至不能說是一種刑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