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論 · 第三章 自殺和自然因素[1]
如果個體因素本身不是自殺決定因素,可能它們和其他自然因素一起發揮作用。正如物質環境有時導致疾病出現,離開相應物質環境,疾病處於休眠狀態。物質環境可能激發個體某種自殺潛質,使個體做出自殺行為。如此說來,不能僅把自殺看成一種全部或主要由不正常心理狀態引發的,物質因素和機體—心理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社會現象。有時難以解釋,為什麼國與國間自然環境差別不大,而自殺率差別很大。但要注意:和這種現象相關的眾多因素中,不包括社會因素。
影響自殺率的因素可以歸結為兩個:氣候和季節氣溫。
一
從歐洲地圖上看,在不同緯度,自殺如是分布:
北緯36° —43° 每百萬居民中有21.1人自殺
北緯43° —50° 每百萬居民中有93.3人自殺
北緯50° —55° 每百萬居民中有172.5人自殺
北緯55°以上 每百萬居民中有88.1人自殺
因此,在歐洲南部和北部,自殺率最低;在歐洲中部,自殺率最高。莫塞利詳細地說明,緯度47°—57°,經度20°—40°之間,自殺率較高。而這部分地區大約和歐洲氣候最溫和的地區重合。這種重合是否暗示著自殺受氣候因素影響呢?
莫塞利朝著這個方向研究,雖然偶爾有些猶豫。的確,不能立馬說出溫和的氣候和自殺傾向之間的關係。各種事實必須非常一致,假設才能成立。今天,我們知道自殺在任何一種氣候條件下都可能發生,而不只和某一種氣候有聯繫。如今義大利自殺率低,可是在羅馬帝國時期,當義大利是歐洲某種文明的首都之時,自殺常常發生。在印度烈日之下,有一段時期,自殺率也很高。[2]
這個地區自殺分布圖本身表明,氣候並不是該地自殺頻發的原因。地圖上這部分地區的眾多國家並非擁有相同氣候,分布在單線上,呈現一致的條形。而出現兩個明顯分區:一個地區以法蘭西島和周圍島嶼為中心,另一個地區為薩克森和普魯士。這兩個地區並非和氣候分區重合,而恰好和歐洲文明兩大主要中心重合。因此,我們應該從不同國家的人們生活習慣和文明本質上來探究人們不同的自殺傾向,而不是氣候的神秘效果。蓋里曾談過的另一個普遍事實,同時莫塞利的發現也證實了這一事實。雖然並不是找不到反例,但是兩位學者對這一事實做出了類似的解釋。中心以外的國家,無論在北部還是南部,領土離這些中心越近,越易沾染自殺傾向。因此,在義大利北部自殺人數較多,英國和比利時南部自殺人數較多。可是沒有理由將這些因素大致歸於氣候環境。不是更有可能認為,鄰國思想和情感雖沒那麼強烈,但對該國臨近地區的人們生活方式產生作用?也就是說,強烈的社會風潮影響法國北部和德國北部地區的人們,導致自殺現象。自殺的這種分布顯示出另外一個社會因素的影響。1870年以前,義大利北部省自殺率居高,接下來中部最高,後來南部最高。北部和中部的差距逐漸減少,並最終從自殺率排名上看,打了個顛倒(見表10)。然而這三個地區氣候差不多。1870年羅馬征服義大利後,這種改變隨著義大利首都變更到中部而改變。科技、藝術和經濟活動中心也發生了類似的改變,自殺率隨之改變。
表10 義大利自殺地區分布
人們不能採納未經證實卻存在眾多反例的假設。
二
似乎容易認識季節氣溫對自殺的影響。即使人們以不同的方式解讀事實,事實本身並不會改變。
如果不查閱資料,僅從邏輯上看,天色昏暗、氣候濕冷時,人最易自殺。難道自然蕭條之景催人不快,激發愁思,削減人活下去的欲望?再加上,這段時期,生命存活最為困難,動植物失去大地的溫暖,更需要大量食物支持,而食物在這個季節更難獲取了。正因為如此,孟德斯鳩認為,寒冷多霧的國家,自殺頻繁。人們長期認同這個觀點。說到季節,人們或許認為自殺在秋季為最甚。儘管埃斯基羅爾對這個理論生疑,法爾列特仍然認可這個準則。[3]如今這一原則已經為統計數據所駁斥。自殺的高峰,並非在冬天或者秋天,而是大自然明媚迷人、氣候溫和的時候。在活著最容易的時候,人卻更易自殺。一年可以分為兩個半年,分別是最暖和的6個月(3—8月),和剩下的6個最冷的月份。最暖和的季節里,自殺更多。沒有一個國家不遵循這個法則。兩個半年度的自殺比例似乎各地一致。在每年1 000例自殺中,590—600例發生在溫暖的季節,400例發生在寒冷的季節。
人們可以更加精確地認識氣溫變化對自殺的影響。
如果認為12—2月是冬天,春天包括3—5月,夏天6—8月,秋天9—11月,那麼根據自殺多少排序,夏天居首。莫塞利從這個觀點出發,對歐洲18個國家,在4個不同季節自殺進行研究,發現夏季自殺最多,有30例自殺,占88%,而春天僅有三例,秋天僅有一例。發生在秋天的那個例外意義不大,都發生在巴登大公國歷史的某一個時期。後來,再沒有發生過。其餘三個例外情況,也不怎麼重要。它們發生在荷蘭、愛爾蘭和瑞典。荷蘭和愛爾蘭提供的關於季節平均自殺的統計數據確定性差,不能總結出什麼確切的東西。荷蘭只有387個自殺案例,愛爾蘭僅有755個。大體上來說,這兩個民族的統計數據權威性不足。對瑞典來說,例外的情況僅僅發生在1835—1851年這段時間。如果只參考可信度高的統計數據,這個原則可能具有絕對意義和普遍意義。
自殺最少的季節也呈現規律分布:在34次自殺統計中,冬季占了30次,或者說占88%。另外四次發生在秋天。四次例外發生在愛爾蘭、荷蘭(和上個例子一樣),伯爾尼州和挪威。我們知道前兩個例外的重要程度,對第三個知道得較少,因為我們總共僅觀察了97例自殺。簡而言之,這個順序在總共34次統計中,出現了26次,即夏天、春天、秋天和冬天。
除了丹麥、比利時、法國、普魯士、薩克森、巴伐利亞、符騰堡、奧地利、瑞士、義大利和西班牙,其他國家都是這個規律分布。
每個季節不僅排名一致,而且所占比例在不同國家也相同。我們在表11列舉了每個季節主要歐洲國家每年1000人中自殺人數。可以看到,每行數字幾乎相同。根據這些無可辯駁的數據,費里和莫塞利總結出,氣溫對自殺傾向起直接作用;氣溫對大腦的機械作用促使人做出自殺行為。費里甚至試圖解釋溫度如何對大腦起作用。費里認為,一方面熱量增加了神經系統的興奮性;另一方面,溫暖季節,機體不需要消耗一定物質以維持體溫。由於這兩方面原因,在夏季,活動很多,生命大量的能量渴望通過活動力量消耗,自殺便是其中一種消耗方式,殺人也是。因此,在這個季節自殺和暴力殺人案件都增加了。此外,各種類型的精神衰弱在這個季節發展。因此,費里認為,自殺和精神錯亂有某種聯繫,也以同樣方式發展開來。
表11 每年各國各季所占自殺比例
三
初看上去,這個理論簡單清晰,和事實相符。甚至於,這個理論就是夏季自殺的直接表達。事實上,要證實這個理論不容易。
首先,這個理論暗示著自殺的概念存在爭議。這種定義假定,自殺是過度興奮前的連續心理狀態,有強大能量支撐,伴有暴力行為。然而,自殺常常由極度抑鬱導致。雖然興奮和激怒後的自殺時有發生,然而不快樂引發的自殺頻繁出現。我們有機會證明這個問題。氣溫並不能同時對二者起作用;如果促發前者,依然抑制後者。氣溫對某些人影響很大,可是對另一些人的影響很小,因此二者相互抵消,並不能在統計數據中有所反映。因此,統計數據中顯示的自殺率季節性變化一定還有別的原因。為了接受把自殺看成某種類似的同時發生的,一種精神錯亂的後果,得忽略自殺和精神錯亂之間直接和親近的關係。此外,季節是否同時影響兩種現象,尚未證實。[4]即使這種聯繫得到確認,仍然不能確定氣溫、季節的改變是否會引起精神錯亂曲線的升降。有不同原因可能產生這個結果。
不論如何解釋和氣溫有關的事實,我們來看看現實情況。
一些觀察表明,熱量過多,個體過於激動而自殺。埃及競選期間,法國軍隊中自殺人數隨著氣溫上升,有所增加。熱帶地區,人們常常突然暴露在灼熱的陽光之下。迪特里希大夫敘述了1844—1847年,環球旅行到夏爾·德·戈爾茨伯爵(Count Charles de Gortz),發現當地海員中存在一種難以抑制的衝動。迪特里希大夫稱之為譫妄,描述如下:「冬天,海員們經歷了漫長的旅程登陸後,這種情感出現。海員們隨意地圍著火爐坐下,和往常一樣飲酒作樂。回到甲板上的時候,可怕的譫妄症狀出現。患譫妄症狀的船員受到一種無法抵制的衝動驅使,跳入水中。可能在桅杆頂部工作久了的,或睡夢中的眩暈感讓船員呼喊著做出暴力行為。據觀察,熱風帶來令人窒息的巨熱,對自殺有類似影響。[5]
不只高溫,嚴寒也對自殺傾向有類似推動作用。因此,在從莫斯科撤退回來的路上,很多我們的戰士自殺了。這些事實就不能用以解釋,為什麼自殺事件夏季多於秋季,而秋季自殺多於冬季。我們可以總結出,人們在極端氣溫下易於自殺。可以清楚地說,各種形式的過量行為,物質環境內突然和暴力的改變,搗亂機體規律,擾亂機體正常功能運轉,使個體出現某種譫妄,從而產生自殺傾向和自殺行為。但是這些反常現象,和每天氣溫逐漸變化聯繫不大。這個問題還沒有解答,只能用統計數據分析來回答這個問題。
氣溫是自殺率變化的基本原因之一,自殺隨氣溫變化,有規律地發生變化。這種說法並不正確。雖然春季比秋季冷一些,但是自殺更多發生在春季而不是秋季。
因此,當法國氣溫上升0.9℃,自殺人數減少35%;當義大利氣溫上升0.2℃,自殺人數減少21%。同樣,義大利冬季氣溫(2.3℃)比秋季氣溫(13.1℃)低很多,但是自殺率在兩個季節差不多(冬季196例,秋季194例)。在每個地方,春季和夏季氣溫變化大,可是自殺率變化小。在法國,氣溫差別78%,而自殺率差別僅8%;在普魯士,氣溫差別121%,而自殺率差別4%。
如果按月份,而不是按季節,觀察自殺率變化,氣溫對自殺的影響更加顯而易見。事實上,在所有歐洲國家中,這些月份間的改變遵從一定規律:從1月開始,自殺率每月按規律增長,直到大約6月,然後逐漸下降。通常情況下,62%自殺高峰值出現在6月,25%自殺高峰值出現在5月,12%自殺高峰值出現在7月。60%自殺低峰值出現在12月,22%自殺低峰值出現在1月,3%自殺低峰值出現在10月。例外情況所占比例太小,因此意義不大。在法國,自殺率的增長和減少,費時更長。直到6月,增長勢頭不減。峰值之間差距不少於90%—100%。因此自殺並不是在8月或7月這些最熱的月份達到高峰。相反,從8月開始,可以感覺到自殺率的下降。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自殺率並沒有在1月這個最冷的月份達到最低值,而是在12月。表12展示了每個月份自殺隨氣溫變化規律的無常性和間歇性。
表12[6]
在同一國家,不同的月份,即使氣溫一致,自殺率也不一樣。(比如法國的5月和9月,4月和10月正是如此,義大利的6月和9月也是如此。)顛倒過來的情況也不少見。在法國,1月、10月、2月和8月自殺人數差不多,然而這些月份氣溫差異巨大。義大利和普魯士的4月和7月亦是如此。此外,在這些不同國家,雖然每個月份氣溫各異,其自殺人數占總自殺人數比例幾乎一致。5月,普魯士氣溫10.47℃,自殺人數104人;法國氣溫14.2℃,自殺人數105人;義大利氣溫18℃,自殺人數103人。[7]其他所有月份幾乎如此。11月的案例特別重要。對比三個社會後發現,11月自殺的人數幾乎一致(每千人61名),羅馬這個季節的氣溫為7.9℃,那不勒斯這個季節氣溫為9.5℃,普魯士這個季節氣溫從未超過0.67℃。在不同國家中,每月氣溫並不一致,並且遵從各國不同規則而發生變化。因此,在法國,1月到4月的氣溫比從4月到6月上升得更快。在義大利能找到相反的變化規律。氣溫變化和自殺變化毫無關係。
此外,如果氣溫具有如前所述的影響力,那麼不同地理位置,同樣也能感受到這種影響。最熱的國家,自殺人數應該最多。這種推論底氣十足。義大利學派用這種方法展示了自殺如何隨著氣溫的增長而增加。隆布羅索和費里試圖證明,由於夏天謀殺案件比冬天多,那麼南部謀殺案件一定多於北部。不幸在於,自殺事例和這些義大利犯罪學家的推理背道而馳:歐洲南部國家,謀殺案件較少。義大利謀殺案件僅為法國的五分之一;西班牙和普魯士鮮有謀殺發生。在法國的自殺地圖上可以看到,唯一白色的一片區域包含了羅亞爾河以南的幾個省。當然,我們並不是說,這種分布情況因氣溫而起。不論什麼原因,至少可以說氣溫是一個促進自殺的因素,這種理論和觀察到的事實並不矛盾。[8]
意識到這些困難和矛盾之處,隆布羅索和費里在不改變原則問題的情況下,對義大利學派的理論稍作修改。隆布羅索認為,和與寒冷作別,炎熱季節伊始的溫暖氣候中的自殺事件一樣,氣溫並沒有過分導致自殺。炎熱的天氣給還不適應新環境的機體猛烈一擊。看看錶12,就會發現這種解釋毫無根據。假設這種解釋正確,那麼代表每月自殺人數變化的曲線在秋季和冬季應該在同一水平線上,並且在遭遇第一個溫暖天氣時,突然微微上升。就是這樣,在人體還沒來得及適應環境的時候,給人類帶來麻煩,卻又突然消失。與之相反,自殺的發生極富規律性。每月之間,自殺人數的上漲相差不多。12—1月,1—2月,2—3月,都呈差不多的上漲趨勢。也就是說,在第一個炎熱的氣候到來之前,每月都如此上漲,9—11月,氣溫卻穩步下降。可是氣溫開始下降的時候,溫暖的季節早已過去,因此自殺人數下降,不能歸結於溫暖氣候不再。那麼,溫暖的氣候從什麼時候開始呢?大體從4月開始。事實上,3—4月,氣溫自6.4℃上升到10.1℃,上升了57%;4—5月,氣溫上升了40%;5—6月,氣溫上升了21%。在4月觀察到,自殺反常增長。實際上,4月自殺率並不高於1月和2月(18%)。簡而言之,氣溫上升趨勢並非恆定不變,而是緩慢增長,一直增長到6月甚至7月。看上去很難把這種增長原因歸於春季,除非說春季已經延長了,成為8月以外的夏季的一個部分。
此外,除了第一個炎熱的氣候如此不利於生存,第一個寒冷的氣候也好不到哪兒去。在人體重新適應新的環境之前,寒冷的氣候給機體一擊。可是在秋季,自殺完全沒有春季一樣的上漲趨勢。因此並不清楚,為什麼莫塞利的理論認為,從炎熱氣候到寒冷氣候變化的過程中,也應該有相反卻又對應的變化規則:從統計表格中,第一個寒冷氣候的影響形式得以證實。甚至在10月和11月,在秋天的第二次數字上升中,得到了更好的體現。正是這個時候,人類器官特別是神經系統猛然發現了由熱轉冷的變化。[9]看看錶13,會發現莫塞利的這個觀點和事實恰恰相反。從莫塞利自己給出的統計數據中看出,幾乎每個國家裡,從10月到11月自殺數量並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僅僅丹麥、愛爾蘭和奧地利在1851—1854年間是例外,然而這三個國家自殺人數的增長微不足道。[10]在丹麥,自殺人數從每千人68人上升到71人;愛爾蘭由62人上升到66人;奧地利由65人上升到68人。同樣,10月的時候,31個國家案例中,只有8個案例有增長跡象,即挪威、瑞典、薩克森、巴伐利亞、奧地利、巴登公國(Duchyof Baden)的某個時期以及符騰堡某兩個時期。在其餘國家中,均有所減少或者沒有變化。總之,31個案例中自殺人數有下降的占了21個,從9—12月,仍有規律地減少。
曲線平穩地延伸和退後,證明了每個月自殺數量變動並非源於每年機體突然經歷的危險時期,暫時打破往日機體的平衡。它們有自己的變化原因,用同樣的方式保持著這種變化。
四
現在我們可以來理解這些原因的本質。
如果把各月份自殺人數占每年自殺總數的比值,和當時白晝時間相比,會發現兩組數據以同樣的方式變化(見表13)。
表13 法國各月自殺人數和平均白晝[11]時間變化比較
二者的對應近乎完美。二者最大值和最小值都同時出現,並且在兩組事實發展過程中,也呈現出同一步調。當白晝迅速變長,自殺迅速增加(1—4月);當白晝增長變緩,自殺增長速度也變緩了(4—6月)。當二者減少時,也存在同樣變化規律。即使在不同月份里,在白晝時間大致相同的日子裡,自殺人數也相同(7月和5月,8月和4月)。
如此精準而規則的對應絕非偶然,白晝和自殺人數的變化一定有某種聯繫。這個假設不僅直接由表13反映,並且得到了我們之前提到過的一個事例的印證。我們知道,在主要歐洲國家,年復一年,季復一季,月復一月,自殺嚴格地按一定規律分布。[12]費里和隆布羅索的力量不足以解釋這一奇妙的規則,因為在不同歐洲國家氣溫變化差異很大,並且有不同的變化規律。相反,晝長在所有對比的歐洲國家中,顯然一致。
在每個季節,大部分自殺發生在白天。這一事實顯然有力地證明了自殺和晝長存在聯繫。布里埃爾·德·波斯蒙特分析了1834—1843年發生在巴黎的4 595例自殺事件。在3 518例自殺事件中,2 094例發生在白天,766例在傍晚,658例在夜晚。發生在白天和傍晚的自殺案例,占總自殺案例的五分之四。僅僅發生在白天的自殺案例占總自殺案例的五分之三。
關於這個問題,普魯士有更加詳細的統計數據。這些是1869—1872年間,11 822例自殺案件的統計。僅僅證實了布里埃爾·德·波斯蒙特的結論。由於白晝時間和自殺數量之間關係幾乎每年一致,為了簡明起見,我們只給出了1871—1872年的統計數據:
很明顯,多數人在白天自殺。因此,如果說在白天自殺比晚上多,那麼自然而然,隨著白晝時間增長,自殺人數增多。
是什麼導致了這些因素每天都施加影響呢?
要解釋這個問題,肯定不能從太陽和氣溫那裡尋找答案。事實上,在每天中午最炎熱的時候的自殺人數,比下午和上午晚些時候要少。正午之後,自殺人數甚至會有一定程度的減少。這種解釋行不通,我們還要另外一種可能的解釋,即自殺易發生在白天,因為白天是多數事物活躍的時候。在白天,人際關係縱橫交織,社會生活壓力巨大。
表14 1 000名自殺者各時段自殺人數
1871年 1872年
早晨 35.9 35.9
上午 158.3 159.7
中午 73.13 71.53
下午 143.6 160.7
傍晚 53.5 61
夜間 212.6 219.3
不明時間 322 219.9
了解了自殺在一天中的不同時段如何分布,在一個星期的不同日子如何分布,就能認識這個問題。基於布里埃爾·德·波斯蒙特對巴黎1893例自殺案例的研究,以及蓋里在法國各地研究的548個案例,如下統計了自殺在一天24小時中的分布規律:
巴黎 法國其他地區
每小時自殺人數 每小時自殺人數
午夜—6點 55 午夜—6點 30
6點—11點 108 6點—正午 81
11點—正午 81 正午—14點 32
正午—16點 105 14點—18點 47
16點—20點 81 18點—午夜 38
20點—午夜 61
自殺在一天中有兩段高峰時期,即早上和下午。在兩段高峰之間,是一天中主要活動停下來的時間段之一,自殺也短暫停歇。巴黎停歇的時間始於11點,而其他省份停歇時間在正午。與巴黎不同,其他省份的人們在正午吃一天的正餐,因此自殺停歇得更長。普魯士的統計數據證實了這個觀點。[13]
表15
每天自殺人數(按每周100人計算) 男女所占比例
男(百分比) 女(百分比)
星期一 15.20 69 31
星期二 15.71 68 32
星期三 14.90 68 32
星期四 15.68 67 33
星期五 13.74 67 33
星期六 11.19 69 31
星期日 13.57 64 36
此外,蓋里統計了每個星期里,自殺發生在星期幾,並繪製了表15。這張表說明了,自殺在從一周的末尾,也就是星期五開始,逐漸減少。人們對星期五存有偏見,因此星期五公眾活動並不多。星期五,鐵路運輸少於平常。在星期五,有預感會生病的人們,猶豫要不要做生意。自殺低潮期開始於星期六下午,在某些地區,懶散之氣開始蔓延;也許星期日的懶散預期,也給心靈帶來鎮定的撫慰。最終,星期日各種經濟活動徹底中止。在星期日,也許另一種方式的活動,代替了暫停的工作活動。正如娛樂場所人滿為患,工作間、辦公室和商店關閉。那麼自殺減少一定顯而易見。值得注意的是,星期日裡女人自殺所占的比例最大。星期日是女性走出室內最頻繁的一天,在這一天,女性走出平日安身之處,和其他人的生活融為一體。[14]
因此,一切證明,如果說白天是24小時中最易發生自殺的時段,那是因為這段時間社會生活達到高潮。我們於是便知道為什麼晝長越長,自殺數量越多。白晝延長,似乎給眾生以更廣闊的活動範圍。休息的時間開始得晚,結束得早,活動的空間更大。因此,伴隨著頻繁的活動,自殺也只能增加。
但這並不是最初的原因,也並不是唯一的原因。如果說夏季社會活動多於春季,春季社會活動多於秋季和冬季,這並不僅僅因為夏季和春季的環境擴大了人們的活動範圍。而還有一些原因直接導致了這些季節活動的增多。
在鄉村,冬季是休息的季節,所有生命似乎中止運動。人類社會聯繫減少,不僅由於自然環境條件限制,也由於人們在大體活動減少的時候,交往動機減少。人們顯得昏昏欲睡。然而,在春天,萬物復甦,活動又多了起來,人們的聯繫也開始增多,人們的互動也增加了。由於務農需要勞動力,全體人口遷移開始。如今,這些鄉村生活的特殊情況一定對每月自殺分布有巨大影響,因為超過一半的自殺出現在鄉村。法國1873—1878年,在全國36 365例自殺中,鄉村占了18 470例。當嚴酷的冬季漸行漸遠,鄉村自殺自然變得多起來。在6月或7月,是鄉村活動最多的時候,自殺也達到高峰。8月,一切事物安排就緒,自殺率也開始下降。從10月開始,特別是11月,自殺人數迅速下降,可能是因為豐收在秋季已經結束。
另一個類似原因對總體自殺有所影響,雖然說這種影響程度要小一些。城市生活在天氣良好的季節更加活躍。在這樣的季節里,人際交流變得更加容易,人們渴望旅行,社會人際互動增加。以下記錄了我們鐵路幹線收入,只記錄了快速列車:[15]
冬季 71 900 000法郎
春季 86 700 000法郎
夏季 105 100 000法郎
秋季 98 100 000法郎
每個城市居民的生活也經歷了同樣的過程。同年,也就是1887年,1月(655 791)—6月(848 831),從巴黎到其他地方的人數增加。後面一直下降到12月(659 960)。[16]
最後,有一個實例證實了這種解讀。正如剛才提到過的原因,在夏季和春季城市生活比餘下的季節更為緊張,然而不同季節自殺率的變化卻沒有鄉村分明。這是因為,和鄉村農業活動相比,城市商業、工業、藝術、科學和時尚活動,在冬季沒有那麼容易停下來。隨著一年的某種節律,城市居民可能會在冬季繼續自己的職業。在大城市,白晝的長短產生的影響更是有限,因為人造燈光讓黑暗不再。如果每月和每季度自殺率取決於每月規則的集體生活的聚合,那麼在大城市中,應該沒有在鄉村體現得明顯。事實證明,確實如此。表16顯示,無論在法國、普魯士還是奧地利,自殺率最大值比最小值僅增加了52%、45%和68%。在巴黎、柏林以及漢堡(Hamburg)等城市平均波動幅度僅為20%—25%,有的甚至才12%(法蘭克福)。
表16 幾個大城市和全國自殺季節變化比較
續表
此外,我們很清楚地知道,和其他社會不同,大城市自殺率最高峰大體發生在春季。即使在某些地方春季快被夏季取代了(巴黎和法蘭克福),夏季自殺率的增長仍然微弱。這是由於,只有在氣候良好的季節,公共生活的重要人物頻頻外出。因此在這樣的季節里,自殺傾向稍稍下滑。[17]
可以這樣概括:我們最初展示的自然環境的直接要素無法解釋自殺率各月份、各季節的變化。現在我們看到了原因的本質,找到了問題的方向,這樣一來,我們給予抽象分析而得出結論。自殺率從1—7月呈上升趨勢,並不是因為熱量阻礙機體正常運轉,而是社會生活在這些月份更加活躍。確切地說,由於太陽在黃道位置變化,以及大氣狀態等因素,社會活動在夏季比冬季得到更大發展,因而自殺率提升。總的來說,自然環境並不直接刺激自殺行為,對自殺的產生沒有影響。社會環境對自殺人數有決定性影響。
當然,目前我們並不清楚集體生活如何對自殺施加影響。既然集體生活中,存在自殺的原因,那麼社會生活豐富時,自殺率提升;社會生活枯竭時,自殺率下降。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詳細說明這個原因。
* * *
[1]參考書目:隆布羅索(Lombroso):《思想與大氣現象》(Pensiero e Meteore);費里:《溫度計的變化與犯罪行為》(Variations thermométriques et criminalité),載於《犯罪人體測量檔案》(In Archives d'Anth, criminelle),1887年;科爾(Corre):《布雷斯特地方的不法行為和自殺》(Le délit et le suicide à Brest),載於《犯罪人體測量檔案》,1890年,第109頁及後幾頁,第259頁及後幾頁;科爾:《犯罪與自殺》,605—659頁;莫塞利的著作,103—157頁。
[2]見本書第二編第四章。
[3]《論神經衰弱》(De l'hypochondrie),第28頁。
[4]這種類型精神錯亂在不同季節的分布可以由精神病院接受人數預測。這種標準並不充分。家庭條件不好的病人並不在發病時來到醫院,而是發病一段時間後。並且,我們擁有的數據離證明季節性精神錯亂和自殺之間的關係,還有很大差距。根據卡佐維耶伊(Cazauvieilh)的統計數據,在夏朗東,每年接受的1 000名精神錯亂病人中,各個季節分別為:冬季,222人;春季,283人;夏季,261人;秋季,231人。對精神錯亂者總數的類似計算,似乎精神錯亂人數高峰在春天,而不是夏天,而且精神錯亂真正高峰期在較早的時候。再說了,每個季節精神錯亂人數差別不大。自殺因季節不同的變化要大一些。
[5]從布里埃爾·德·波斯蒙特的著作60—62頁引證。
[6]不易過分看重這些數字比例的恆定性,我們稍後會再講到其恆定性的重要性(本章第三篇第一節)。
[7]根據這些作者的觀點,自殺只是謀殺的一種類型。很顯然,南部國家由於過高謀殺案的抵消作用,自殺率低。稍後我們會講到到底抵消了多少。但是這些觀點如何與作者相違背,還是不夠清楚。如果過量謀殺案件抵消掉自殺案件的缺口,那麼為什麼同樣的抵消作用在溫暖季節就消失了呢?為什麼溫暖季節里,自殺和謀殺案件都增多了?
[8]表中所有月份縮減為30天。法國氣溫方面的數據摘自《天文學研究所年鑑》,義大利氣溫方面數據摘自《中央氣象年鑑》。
[9]莫塞利的作品,見148頁。
[10]我們忽略了瑞士的統計數字。瑞士只有1876年統計數據,僅從一年看,什麼結論也拿不出來。此外10—11月,該國自殺人數的上升非常微弱,僅從每千人83人,上升到90人。
[11]指每月第一天白晝長度。
[12]由於具有這種一致規律,我們不必把表13做得過於複雜。沒有必要比較除了法國的其他國家每個月晝長和自殺人數變化規律,因為在同一緯度,晝長一樣。
[13]還有一個證據從一天中意外事件發生頻率,說明了在一天不同時段,社會生活經歷著停歇和活躍的節律變化。據普魯士統計局資料,意外事件如下分布:
6點—正午,平均每小時1 011起;
正午—14點,平均每小時686起;
14點—18點,平均每小時1 191起;
18點—19點,平均每小時979起。
[14]值得注意的是,一周內的前半段和後半段的對比區別,布滿了整個月。以下為布里埃爾·德·波斯蒙特的著作424頁中研究的4 595例巴黎自殺案件:
在一個月前10天1 727例;
一個月第二個10天1 488例;
在一個月最後10天1 380例;
最後10天的實際自殺人數比數字展示的還要多。有些月份有31天,因此最後的天數往往有11天,而不是10天。社會生活的節奏似乎決定了日曆上的自殺分布;似乎在剛剛進入一個新階段之後,總會有新鮮的活動,而當這個階段進入尾聲,各種活動也漸漸消減下去。
[15]《公共工程部公報》(the Bulletin du ministére des travaux publics)。
[16]如前所述,以下事實同樣證明了夏季社會活動更多,也就是說,天氣良好的季節比其他時候有更多意外發生。這是義大利的意外分布情況:
1886年 1887年 1888年
春季 1 370 2 582 2 457
夏季 1 823 3 290 3 085
秋季 1 474 2 560 2 780
冬季 1 190 2 748 3 032
冬季有時意外事故發生頻率僅次於夏季。這僅僅由於在結冰的時候,更容易摔倒。寒冷本身容易引發一些特殊事故。如果我們排除寒冷引發的特殊事故,季節排序應該和自殺排序一致。
[17]同樣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季節所占比例在一些大城市幾乎一致,但和其所在國家有些不一樣。因此,在同一社會環境中,自殺率在哪兒都是一樣的。在柏林、維也納、日內瓦和巴黎等城市,一年內自殺率以同樣的方式變化。於是,我們需要了解這些變化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