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宗教對話錄 · 第九篇
第美亞說,但假如後天的論證有這麼多的困難,那麼我們還是守住那簡單而崇高的先天的論證,這種論證,因其能給予我們絕無謬誤的理證,可以一下子除去一切懷疑與困難,不是更好嗎?用這個論證,我們也可以證明神性的「無限性」,這種無限性,恐怕不是能根據其他任何論點所能確實肯定的。因為一個有限的結果,或者就我們所知,一個可能是有限的結果;一個這樣的結果,我說,怎能證明一個無限的原因呢?還有,神性的統一性,即使不是絕對不可能從對於自然的作品的審察而推得,至少是非常困難;而且單是計劃的統一性,即使是被承認了,也不能為我們對於那種屬性作任何保證,而先天的論證則..
克里安提斯插進來說,第美亞,你的推理,似乎以為這個抽象的論證中的那些優越性與便利條件就是這個論證的確實性的充分證明。但照我的意見,第一步應該決定你所採用的究竟是這種性質的論證的那一種;然後我們再從論證自身,而不從它的有用的後果,來設法決定我們所應給予它的評價。
第美亞答道,我所要主張的論證是那個普通的論證。任何存在必須有一個它存在的原因或理由;任何事物都絕對不可能自己產生自己,或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因此,從果上溯到因,我們必須或者是追溯一個無窮的連續,而竟沒有最後的因,或者是最後必須歸到某個必然地存在的最後因;而第一個假設之謬誤,我們可以證明如下。在因與果的連鎖或連續之中,每一個單獨的果的存在都為密接著前在的因的力量和效能所決定;但是整個永恆的連鎖或連續,就全部說,卻不為任何事物所決定,或有任何事物為其原因;不過,顯然的,它也跟開始存在於時間中的任何個別物體一樣,需要一個原因或理由。為什麼獨有這一個諸因的連續,自永恆以來就存在著,而不是任何其他的連續,或竟根本沒有連續;這個問題仍然是合理的。假若沒有必然存在的「存在」,那麼,凡是所能設立的假設都同樣是可能的;那麼,說並無事物自永恆起就存在著,比之於說宇宙構成的諸因的連續是自永恆起就存在著亦並非更為荒謬。那麼,究竟是什麼東西決定某些事物的存在而不是無物,並且將存在性加於一個特定的可能性之上,而不加於其他可能性之上呢?外在的因嗎,那是已經假定沒有的了。偶然性嗎,那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名詞。是無物嗎?但是無物不能產生任何事物。因此,我們必須歸到一個必然存在的「存在」,他自身包含著他存在的理由;並且要假定他的不存在,必定會蘊涵一個顯然的矛盾。所以,這樣一個「存在」是有的,即是說,神是有的。
克里安提斯說,我不必讓斐羅(雖然我知道他是非常喜歡提出反駁的)來指出這個形上學的推論的弱點。在我看來,這個推論的根據如此顯然的薄弱,同時對於真正虔誠或宗教事業又如此的沒有用處,所以我自己就敢於指出其中的謬誤。
我開首就要指出,擅自理證或用先天的論證來證明一個事實,是一個明顯的謬誤。除非那個事物的反面就蘊涵著一個矛盾,那個事物是不能用理證來證明的。凡是能被清晰地設想的事物不會蘊涵矛盾的。凡是我們設想它是存在的事物,我們也能設想它是不存在的。所以,「存在」的不存在並不蘊涵矛盾。因此,「存在」的存在是不能用理證來證明的。我認為這個論證是完全有決定性的,並願意把全部的爭論放在這個根據之上。
神被認為是一個必然存在的「存在」;而他存在的必然性又是企圖以這種說法來解釋,即是,假若我們知道他的全部本質或本性,我們會看出,說他的不存在,就如同說二乘二不等於四一樣的不可能。但是顯而易見,只要當我們仍然只具有象現在這樣的能力,這種情形是決不會發生的。以前我們設想為存在的,如今設想為不存在,對於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仍然是可能的;我們的心靈也決沒有假設任何物體有永遠存在的必要性,猶如我們有設想二乘二永遠等於四的必要性。因此,必然的存在,這些字樣是沒有意義的;或者說,沒有什麼東西是永恆一貫的,亦是一樣。
但更進一步來說,根據這個對於必然性的解釋,物質的宇宙為什麼不可以是必然存在的「存在」?我們不敢確定我們知道了物質的所有的性質;就我們所能斷定的來說,物質可能包含某一些性質,這些性質,假若是被我們知道的話,會使物質的不存在顯得是一個大矛盾,就如二乘二得五是一個大矛盾一樣。我所知道用來證明物質的世界不是必然存在的「存在」的論證,只有一種,而這個論證是根據世界的質料和形式雙方面的偶然性的。提出這種論證的人①說「任何一顆物質都可設想會消滅的;任何形式都可設想會改變的。所以這樣的消滅或改變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就我們對於神所能作的設想,假如我們看不到這同一論證就可以同等地推廣而應用到神的身上,那似乎是太不公允了;應該看到,心靈至少能夠想像神的不存在,或者他的屬性是可以改變的。要使他的不存在顯得不可能,或使他的屬性顯得不可改變,必須有某些不知的、不可思議的性質,這些性質為什麼不可以屬於物質,是沒有理由可說的。既然這些性質是全然不知的和不可思議的,那就絕對不能證明它們是與物質相衝突的。
①指克拉克博士(Dr. Clarke)。
此外,在追溯一個永恆的物體的連續之外,還要探索一個總因或第一個造物主,似乎是荒謬的。既然因果關係的含義是,原因是時間上在前又是存在的肇端,那麼自永恆就有存在的任何事物怎會有一個原因呢?
同時,在這樣的一個物體的連鎖或連續之中,每一部分是由前一部分引生,而又引生後來的一部分。那麼,困難是在那裡呢?你說,但是全體卻需要一個原因。我答道,把這些部分統一為全體,如同把各個不同的州郡統一為一個王國,也就象把各個不同的肢體統一為一個身體一樣,完全是靠心靈的一種主觀判斷行為來完成的,對於事物的本性並沒有影響。假若我在一堆二十顆的物質中,把每一顆物質的原因告訴了你,如果你後來問我,這二十顆全體的原因是什麼,我會認為這種問法是不合理的。因為這個問題早在解釋各部分的原因中充分地解釋過了。
斐羅說,克里安堤斯,雖然你所提出的推論,已足以使我不必再提出更多的質難;但我仍不能不主張另外一個論點。算術家觀察到,9的各種乘積的數字總是組成9或者9的某些較小的乘積,如果你把9的各種乘積所藉以組成的所有的數字加起來的話。比方,在18,27,36,等等9的乘積之中,你把1加8,2加7,3加6,可以組成9。比方,369也是9的乘積;假如把3、6和9加起,就得到18,就是9的一個較小的乘積。對於一個膚淺的觀察者,如此奇妙的一種規律性會被推崇為偶然性或設計的結果;但一個精練的代數學家馬上就會推知這個規律性是必然性的結果,並證明這個規律性必然永遠出自這種數的性質。我要問,全體宇宙的法則不也可能是由一個與此相似的必然性所支配的嗎,雖然人間代數學還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困難?我們假如能夠鑽研物體的內層性質,我們會不會就不再讚美自然的存在的秩序,會不會就清楚地看出物體為什麼絕對不可能容有任何其他的安排呢?將這個必然性的觀念引進到目前這個問題中來是如何的危險!而這種觀念又是如何自然地提供一個正與宗教的假設相反的推論!
斐羅接著說,但讓我們撇開所有這些抽象的說法,而把我們限於比較熟悉的論點範圍之內;我將要大膽地再提出一個看法,就是,先天的論證很少能使人非常信服,除非對於那些具有形上學頭腦的人們;他們習慣於抽象的推理,又從數學中發現智力常常可以透過晦暗並與初見的現象相違反,而導致真理,於是他們便將這同一的思想習慣轉而用之於不應該用到的論題上面。其他的人,即使是明智的和最傾心於宗教的人,總覺得這樣的論證具有某種缺陷,雖然他們也許不能明白解釋缺陷之所在。這是一個可靠的證明,證明人們在過去總是根據這種推理之外的其他辦法,來尋找他們的宗教的根據,並且將來也永遠會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