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典 · 第二篇 政治的特別缺點
我們的原則的實驗證明
《公正文庫》的作者對上面提到的《巴齊里阿達》第三首的附註①提出了反對意見,這使我得以藉此機會在這裡詳述一切道德和一切法律的真正本原的新證據,並有分析地論證敗壞原始自然法之精華的謬誤的起源和發展。
下面就是這位學者對我們的詩人的假說所提出的反駁:「人們相當清楚,關於這種秩序的最漂亮的空論同實行這種秩序的可能性之間存在著多麼大的距離。這是因為在理論上拿假想的人為對象,他們順從地接受各種安排,並以同等的熱情支持立法者的看法。然而,一旦人們想要實現什麼事情的時候,就得使用實在的人,亦即使用不順從、懶惰或受某種強烈慾念驅遣的人。平等方案尤其是一個顯得最違反人的個性的方案:人生來不是役人就是被役於人的;中間狀態對他們說來是難於忍受的。」
這種異議出自我們的所有道德家之口;這是其中一條誰也不敢和他們爭論的原理。人人都象我所提到的那位不偏不倚的作者一樣說:最好的道德理論與實踐之間存在距離的原因,在於這種理論用的是假想的人(實際並非如此),而這種人十分恭順地服從立法者們確立的制度。
我的回答是:這正是企圖管教各民族的那些人之中的大多數所做過的事:他們或者以為,人按其本性就象他們在制定方案時所認為的那樣,或者以為人應該成為與我的證明完全不一樣的人:他們根據這種理論建立自己的體系;到了實踐,便發現人們並不願意聽從他們的安排。為了迫使人們服從,他們不得不制定強硬而殘暴的法律,而自然本性則不斷反抗這些法律,因為他們打亂了自然的秩序,或者不讓恢復這種秩序,這些是不足為奇的。
我們的批評家所說的「 一旦人們想要實現什麼事情的時候,就得使用實在的人 」 這句話是模稜兩可的。他所指的是由自然培養出來的那種人呢?
①該附註如下:「此處和本詩其他各處敘述澤因吉敏在其人民中間所建立的制度,令人比較充分地了解到,這種制度的總體系與我們下面作為簡短例子舉出的體系幾乎是一樣的。
「有上千名各行谷業的人,或者隨便有多少人都可以,居住在一塊足以養活他們的土地上。他們彼此約定,一切東西部屬公有。為了使這個大家庭毫不混亂,並使每個人都既無反感、又不厭煩、也不勞累地為創造所需物品作出自己的貢獻,他們這樣商定:
「全體共同耕種,共同收穫穀物和果實,並把它們集中到同一倉庫中去。在這些勞動的間歇期間,每個人從事本行工作。有足夠數量的工人去加工和精製農產品,或製造冬種家具和器皿。工人由公家供給生產工具、材料和衣食,他們只關心所應提供產品的數量,使任何人不缺少任何東西:這些產品也同樣在工人中間進行分配。藝術品也跟其他產品一樣,都存放到公共倉庫,或由專人將其分給需要此種物品的人..。」(《巴齊里阿達》,第1卷,第108頁)。
人們會注意到,這個組織與傅立葉的「法郎斯泰爾」(共同生活閉體)相類似。
還是指在服從法律的民族中自若干世紀以來就已經存在並且還要繼續存在的那種人呢?
能夠接受英明政府法治的野蠻民族的自然狀態 ①
①為了防止大量無謂的和無休止的異議,我在這裡作為一個無可置疑的原理提出:在道德秩序中,正如我前面所說的,自然是一個整體,恆久不變;自然法也是不變的,總的來說,舉凡給有生物帶來和平傾向並決定其活動的東西部屬自然法;相反,一切背離這種溫和傾向的東西部是違反自然的,亦即越出自然的。因此,人們就野蠻人或文明人的種種風俗所能引證的一切,都不能證明自然在變化;這至多表明,由於與自然無關的偶然性,一部分民族脫離了自然法則,另一部分民族純粹出於習慣而在某些方面仍然服從自然法則,還有一部分民族則由於某些並不總與自然牴觸的理性法律而仍遵從自然法則。由此,某些地方,如果自然還沒有被培植並受到輕視,殘暴就取而代之;另一些地方,不良的環境中斷了自然的作用;又一些地方,各種謬誤掩蓋著自然。變質的是民族本身,而不是自然。人離開真理,可真理並不滅亡。因此,能夠提出來反駁我的一切意見都絲毫不能動搖我的總論題。任何野蠻民族和其他民族,只要切實按自然所允許的那樣去做,並拒絕自然所不贊成的一切,那麼他們不論過去和現在都能回復到純自然法之下。這些真理將很快得到闡發。因此,我從現在起可以把它們應用到任何我所願意的特定事例中去。
如果你們想看到處於自然狀態的人,那就讓我們到美洲去吧。我們在那裡將會找到若干部族,其成員都十分虔誠地(至少在他們中間)遵守著人類的共同母親 —— 自然的寶貴法律,我在此要竭盡全力為這些法律辯解。
讓我們帶上某位真正英明的立法者一同去吧。他按照這些已實行過的神聖法律中的各條規定去工作;他不去違背或削弱這些規定,反而專門致力於擴大其效果,並從其豐富的內涵中抽出一切行為的準則。這些準則會令他所要教化的野蠻民族變成世界上最溫和、最人道、最聰明和最幸福的民族。
這位立法者到達目的地時便看到這個小小社會的各家均以打獵和捕魚來滿足他們的共同需要。當他提出有益的建議能象①這個民族的長者和最有經驗的人那樣被聽從的時候,他特別注意不利用所取得的信任去說服他們把打獵和捕魚場地分給各家,以免破壞他們的和諧關係。這位英明的立法者只告訴他們,除了這些他們可能經常感到不足的生存手段之外,還有更可靠、更不費力的辦法,比如種地和養畜。他向他們指出,這既是新的資源,也是新的財富,可以互相彌補不足;他還要教他們實行這些計劃所必需的技術。
①本書原版本作「同」。——法文本注
這個民族由於他的關照已不那麼粗野而更為靈巧了,是不是因而會變壞和變得不那麼勤勞呢?當然不會。各家之間仍舊會充滿著這位改革家已經見到的那種和睦和團結氣氛;他們對長者和最聰明最靈巧的人的尊敬,隨著團結一致的成就和對新方法的實用性的認識而增長。這些印第安人聽從最明智的忠告所表現的那種恭敬會超過我們服從專制老爺的命令的程度。在我們殖民地附近居住的野蠻人那裡,仍然這樣看待榮譽:即只按有益於同胞的程度來衡量自己的高低;一句話,在這些地方,人們只以自己的服務來博得他人的尊敬①。這些真正的美德遠不會因新立法者的措施而削弱,反而會受到這些措施的鼓勵,並且隨著野蠻狀態在立法者法治下消失而放出新的光彩。只要立法者不建立任何瓜分自然產品和人工產品的制度,他就不會碰到不服從他安排的人,而是人人都會歡迎他的調動,一切場合都將有利於他執行計劃:他可以向社會成員分配工作和職業,規定各種普通工作或特殊工作的時間,組織救助,計算各種職業的不同收益,指出每種職業需向共和國提供什麼物品來滿足全體成員的需要。立法者將根據所有這些情況和人員數目來確定各種工作的比例。他將委派最英明的長者去維持秩序和管理經濟,叫最身強力壯的人去實際執行。最後,他還要規定每個人的等級。他做這一工作時,所依據的不是虛構的尊嚴,而是行善事的人在受惠者中間享有的自然的威望,是親屬關係、友誼、經驗、機敏、技巧和積極性的溫和的影響力。
①有一個可靠的人最近從美洲回來,他向我敘述了這些民族無論對自己人還是對我們這些人表現出的某些令人讚嘆的人道主義特點。這方面的例子很多,他們很可以把我們稱為野蠻人。同一個人還對我說,這些民族雖然是我們的朋友,但是他們蔑視我們離奇古怪的風俗習慣;我們的土地越向前推進,他們就離開我們越遠。他們是有道理的!但是,有哪種天真無邪不受壞榜樣腐蝕呢?
一切事情既已如此安排,有誰會想到要在一個不存在那種能夠激起奴役他人慾望的私有制的社會裡實行統治呢?在這種社會裡不可能有暴君,因為執政者恰恰承擔著最繁重的義務和工作,他除了與其他公民共享的以外,不獨享其他生活用品或娛樂品,除了得到自己的同儕的尊敬和愛戴外,別無其他利益和獎賞。
如果說在這個共和國中存在著某種奢望,這一奢望也只能以贏得這種尊敬為目的,它所追求的只能是真正有益於其他人的卓越的功績;其他人並不因而對此產生忌妒,反之,如果他們得不到自己所欽佩和尊敬的幾個有才華的同胞的幫助,他們還會感到不幸。
我再重複一遍,這種奢望不會有、也不可能有我們那種奢望所追求的目標;實際上,我們的奢望所追求的只是貪婪的目的,只是追求的手段有所不同而已。
我們的立法者正象人們實際見到的那樣,也在野蠻人那裡發現人們十分勤勞並能勝任最艱苦的勞作,而懶惰在那裡則是一種可恥的行為;他們生活在善意和柔情之中,這種善意和柔情遠遠超過我們當中那些最遊手好閒和最殘酷無情的人所鼓吹而卻不大實行的道德。如果上述這一切都符合事實,那麼我就要問:據此實例,難道真的可以說這些民族生來就傾向於象我們的阿里斯達克斯①所列舉的惡習嗎?難道發揚這些美洲人②的可貴素質要比使那裡某個民族養成服從嚴酷法律的習慣還困難?這種法律早晚要迫使民族中的一部分人忍受卑微的處境和屈辱性的貧賤以獲得生活的必需,並不得不為本民族的另一部分人服務,而這後一部分人由於占有最好的漁獵場所和耕地而變得遊手好閒和高傲自大。這些平民會用什麼眼光去看他們同胞中的某些人在令人憎惡的清閒中坐享他們最美最好的勞動果實,而只偶爾把自己的剩餘之物留給他人使用呢?
①阿里斯達克斯(Aristarchus,約公元前217—145年),希臘語言學家,由於注釋希臘作家(尤其是荷馬的)作品而聞名。——譯者
②我所說的這些人都是心靈手巧和通情達理的人,他們在成功地仿效著他們看到我們所做的一切有益事情。他們儘可能避免採用的,只是我們的法規;他們憎惡我們財產和地位的不平等,尤其憎惡我們的貪婪。這都是上面已提到的那個人向我證實的。
通行的政治觀念以及對其準則的簡短批駁
然而,讓我們聽一聽我們的哲學家在這個問題上是如何爭辯的吧。他們說,在任何社會裡,要把世界的物質財產平均分配和維持這種分配,這從道德上來說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富人和窮人之分,是絕對必要的。但是,當這種財產上的不平等一旦被明智的法律所調節和彌補,就會由此產生出極其美妙的和諧。恐懼感和希望感幾乎同樣地占據著每個人的心靈,並幾乎同樣地使他們變得靈巧和勤快。富人注意保管財產,這些財產隨時可能從他們手中跑掉;實際上,他們只是財產的保管者和守衛人;這些強烈的感情刺激和鼓勵窮人去勞動,勞動可以使他們擺脫苦難。這兩種動力除了產生幾乎無數的種種良好效果以外,還能促使一部分收益最少的人聽命和服從於他人,無論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都要求他們這樣做。社會賴以維持的這兩個基礎使得那些其需要似乎同財富一起增加的人必須依靠他人的幫助;由於這種幫助,他們變得溫和而善良。由此可見,人類的兩個不平等部分由於各自的地位而處於相互依存的狀態,這種依存關係又使他們趨於平等和協作。我們不深談這個作為通行道德之基礎的推理了,按此道德人們已熟悉這一推理的結果。我用一句話就可以推翻這個基礎:它是建立在所謂必須瓜分那些根本不該瓜分的東西這一謬論之上的。既然自然界已提供了許多其它如此簡單和奇妙的辦法,難道還需要靠財富不均這樣有害的下策去求得人們的相互依存和互助關係嗎?
通行的政治準則多麼違反情理
讓我們看一看我們歐洲一位學者給上述某個美洲民族所作的演說受到怎樣的對待吧!這位有學問的人說: 「 我的朋友們,我讚揚和欽佩你們在互助方面表現的仁愛精神,以及你們為滿足共同需要而共同勞動的不倦熱情。但是,請你們相信我,你們擁有無人與你們爭奪的廣闊原野,請你們去開墾這些荒野吧!它的土地會成為肥沃的良田。然後,請你們分配這些田地,但要遵守一個條件,那就是不得平均分配,甚至也不得人人有份兒;因為這樣一來,每個人都要在自己的田裡勞動,靠從自己田裡獲得的產品生活,那就沒有人再想幫助自己的鄰居了。再說,承繼、聯姻和戶數增加也很快會引起重新分配,從而打破最初的平等。因此,在進行土地分配時,必須遵守一定的比例。少數公民要比其他公民多得一些,這些人將是共和國的第一等級,成為這些財產的保管人。
你們從他們中間推選出你們的領袖和你們要聽從其忠告的人。你們的糾紛將由他們裁決,而為了報答他們的這些服務,讓他們比別人生活得舒適一些也是合適的。其餘的人將被分成若干等級,其財產依次遞減。最後一個等級由只靠自己的勞動為生的人和各行各業的手藝人組成,其他公民以按日付酬的方式雇用他們從事一切繁重的勞動。因此,這些人將成為社會的體力勞動者。」
我們的現代梭倫①為了增加其演說的說服力,並沒有忘記梅涅尼烏斯的寓言②;這類故事對於頭腦簡單的人很有影響力。然後,他又對現在和將來如何維持這種秩序的手段作了長時間的敘述。在論述了所有這些問題之後,我們這位政綱的製造者便為此美妙發明而自鳴得意起來。
①梭倫(Solon,約紀元前640—558 年),古代雅典的政治活動家和詩人。在紀元前594
年進行了重大改革,廢除了阿提喀農民的債務,並禁止終身奴隸制。——譯註
②系指人體四肢向胃造反的寓言,它是道德家們向我們吹噓的出奇謬論的令人難忘的例子。(據傳說,梅涅尼烏斯·阿格里帕正是藉助於這個寓言成功地說服了造貴族的反的庶民返回羅馬。)——譯註
一位年老的野蠻人回答他說:「 你這個人簡直失去了理智。你向我們提供的真是些好主意!你說你讚賞我們這裡的同心協力,而你卻竭力向我們灌輸所有破壞這種同心協力關係的東西。你認為我們的生活方式過於粗野和艱苦,你建議我們種地,以更好地保證我們生活富裕。這個意見很好。但是你那分配土地的建議卻損害了你的這個忠告。你想讓我們領略秩序井然的社會的好處,而你卻向我們提供使我們永遠不會和睦相處的真正手段。你想叫我們當中的一部分人維持和平和同心協力的關係,可是你卻在設法破壞它。這樣一來,我們的長者和做父親的就要把自己的一切心思和智慧用來解決爭吵。我們的一部分兄弟和朋友連同他們的後代一起,將不得不過著不幸的生活,無可奈何地看著一些蠻橫無理的懶漢坐享他們的勞動果實。你對我們說,有一族人曾經離開這類懶漢,後來聽信與你所說的幾乎相似的話而又回來了。你這番話是胡說八道,跟那個安撫不滿者的人所用的比喻如出一轍。我們身體的四肢確實有所分工,每一部分都發揮自己特有的功能,但是全部共同享受著維持生命的營養。作為你所說的那個民族領袖的胃,它可並沒有把四肢供給它的任何東西據為己有;它沒有使四肢餓得筋疲力竭;恰恰相反,它向四肢分配營養物,而它自己只是貯存這些營養物的公共倉庫而已。這就是善良的人們要對那位愚蠢的饒舌家,即你向我們轉述其寓言的那個作者所作的回答。可是,如果我們聽了你的話,那會出現什麼情況呢?一個今天比別人生活得富裕的人,不久就會由另一個竭力取代他的地位的人把他排擠出去,而後者本人或他的子女也有可能淪落到死於貧困的地步。
「我們進行戰爭,扯掉敵人的頭髮,燒死他們,吃掉他們。
這些敵人是不同我們住在一起的、與我們爭奪漁獵場所的家族。而你想做的是使我們自己的家庭也互相屠殺。
「 要是我們赦免幾個俘虜,要是我們收容他們來補充我們的死者,我們絕不許他們參加我們的工作,我們只是養活他們,就象養活我們的妻子兒女一樣,什麼事也不讓他們做。而你卻想讓我們民族的一部分屈從於那種可恥的奴役,並要我們勇敢勤勞的獵手任他們來擺布。去你的吧,你一定喪失了理智。 」
我預料會有反對意見,會不同意我方才所作的關於我們通行的政治的有害制度與明智的規則之間的比較。後者不過是對自然法的準確運用,只是仿效自然界為使人真正具有社會性所做的一切。
對在尚未接受法律的民族中建立我們的制度的可能性提出異議
有人會對我說,如果你在某些國家裡發現確實願意服從這些法律的人,即發現你希望把他們作為你的共和國的公民的那些人,我們也要你和我們一樣地把他們看成是不符合一般規則的例外,這並不能使你得出結論說:自然界同樣把這種人安排到了世界各地。
我們還要說:
第一,還不能完全肯定這些順從的民族生來就具有你在他們身上看到的那些質。因為正如《論法的精神》的作者①所十分明智地觀察到的那樣,由於氣候酷烈,美洲北部的居民具有強悍的體質,這種體質加上他們所住地區的貧瘠,促使他們勤勞好動。
①孟德斯鳩(1689—1755年),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和法學家。——譯註
第二,由於要滿足迫切的需要,幾個家庭很容易結合起來,它們分別形成數個小小的部族。
第三,即使我們同意你的看法,認為你的制度在這些居民當中是可行的,這也只是由於某些條件在其它地方根本不具備的緣故。比如在氣候炎熱的國家,根據我們的旅行家報道,那裡的居民無憂無慮,非常懶惰;遷居那裡的移民的勇敢和力量也失去作用而且減弱下來;在那裡,每一個人好象只是為了自己而生活,並不關心他人。在大多數最不兇猛的非洲野蠻人當中,你的說教不會有什麼人聽從。
第四,儘管你那樣說,但是經驗表明,在世界各地,一般說來人們都有喜愛清閒和安寧的稟性,他們總是力圖靠損害他人來達到這一點;這種習性的強弱程度雖然各處有所不同,但都使人對最合理的建議幾乎充耳不聞。
最後,不管你的制度表面看來怎樣合乎真理,但它基本上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任何文明民族從未服從過象你的政治所定的那樣的基本法制。
從所有這些意見中,該可以得出結論說:為了使人們彼此接近,並使他們相互援助,就必須具備比你主張使用的手段更為強有力的手段。儘管你的辦法在某些情況下足以應付,但它並非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時間都有足夠的力量的。
回答;或以自然為基礎的法律在不帶我們的偏見的民族中可能獲得成功的新證明
我來駁斥這些反對意見的入題話。我所提出的社會性手段十分可靠,尤其因為如我所證明的那樣,這些手段幾乎沒有任何妨礙成功或削弱通常政治的強暴手段的權力之弊端。
我在這裡還要補充說明,由於我們的制度受周密的考慮和令人鼓舞的動機所支持,它會對設想為不帶偏見的民族產生巨大影響;這種偏見來自真正不順從和懶惰的心靈,來自私有制和個人利益;而那種心靈只是出於恐懼才會變得具有社會性。
撇開這一切,就不存在人總是毫無反感地一致聽從最合理的忠告和警告的情況,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的假說也並不排除嚴厲的權力;這種權力控制最初的不滿情緒,並首先強令人們履行義務;這些義務,人們一經實踐就會變得容易履行,隨後更由於產生明顯的功用而樂於履行了。
我已經說過,我們這種法律所要壓制的只有一種罪過,即遊手好閒;那些用以防止一切其它罪惡的條文還要定得使公民不能有任何藉口來逃避為社會公共福利而勞動。
有人說,氣候炎熱的國家中的野蠻民族體質較弱,更傾向於遊手好閒,比其他民族更難於服從我的政治秩序。為了著重解答這個問題,我要說的是,由於這些民族若不是同時擁有更為豐富的生活必需品,便是在生活上較為節制,因而他們會自願接受這樣一種政府形式:這種政府按一定比例向民族成員分配各種社會勞動,並大大減輕勞動的負擔。簡而言之,這種在許多方面均有助於人們的休息和安寧的制度,難道不能通過某些微小的改動而使之適用於一切民族嗎(不管它們是新生的,還是仍然處於純自然狀態的,也不管它們的個性有什麼不同)?
愛好休息也是人的活動的本原
如果有人仍然堅持認為地球上各地的人自然都是喜歡遊手好閒和懶惰的話,那末就應當從其根源上來說明這種傾向。
對於有理性的創造物來說,愛休息和喜歡寧靜是朝著一定的幸福之點前進的趨向;但是,由於這個支點本身容易變動(就象我們的自然感情的周期循一定的對象範圍而變化那樣),人也就不得不改變自己的位置:同一種休息狀態會令人難受,要作出努力取得另一種休息狀態。我們的軟弱無力經常阻礙或延緩我們為使自己處於新狀態而作的努力;因此,要勸告人們求助於別人,去尋找能夠給予援助的人,勸告要配得上這種援肋;勸告要人們在為自己的舒服而行動的同時,也要為他人的舒服作出應有的貢獻;勸告要進行分工,以便減輕勞動的繁重程度。最後,正如我已說過的,合乎這些勸告精神的法律的威力可以增強這些勸告的力量。
懶惰的真正原因
如果有什麼東西破壞這種有益的勸告的話,那正是某些專橫的制度。這類制度主張只為少數人確立一種名為繁華富貴的恆久的安逸狀態,而把勞動和艱辛留給他人:這樣的區分使一部分人無所事事、悠閒自在,而使另一部分人厭煩和憎惡強加在他們身上的義務。總之,這種被人們稱之為懶惰的惡習,同我們的各種狂暴的慾念一樣,起源於許許多多的偏見,這些偏見是我們大多數為自然所厭棄的社會的不良法制的必然產物。
人是生來就要活動的創造物,確實如此;如果沒有任何東西使他背離自己真正的使命,那麼他會進行有益的活動。的確,我們看到被稱為富貴而有權勢的人物在追求令人疲倦而狂亂的尋歡作樂活動,以擺脫難受的清閒。
由此可見,人就其本性來說並不是懶惰的,而是後來變懶的,或者換句話說,是後來他對一切真正有益的活動產生了厭惡。
現在,讓我們離開美洲野蠻人的地方回到我們大陸的文明民族這裡來吧!我承認,正是在這些文明民族中,我們才真正看到了象我們有學問的評論家所描寫的那種懶惰、任性和暴烈的人。我還要承認,我們的制度在這些人中間影響很小,因為,要使單純的理性明確認識這種制度,我必須作出很大努力。但是,由於我已經證明任何民族都不會從自然界中沾上這種任性的習氣,也不會沾上其它任何惡習,我還要溯本求源,從歷史上證明這些弊端怎樣一步步地發展,以及最初的立法者為了防止它們本來應該做些什麼。與此同時,大家也就可以弄明白人們對我提出來的異議,即:不管我的原理如何可靠和明確,地球上卻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智者或任何一個民族想到運用這些原理,這是為什麼呢?
對喋喋不休的大量無聊的反對意見講幾句離題話
但是,首先請讀者允許我談談與我的研究題目沒有絕對關係的某些想法。讀者會說,竟然花費這麼大力起來證明明白不過的東西!我承認,如果我還得清除那許多蒙蔽真理的政治觀點和道德觀點,花費這些力氣是沒有用處的。對這些觀點的不斷抨擊幾乎總是以同樣的方式進行,這就導致經常的重複。某些根深蒂固的謬見的頑固性和固執性是很強的,如果給它保留一條小小的根,它的枝幹就會活下來;如果忽視對它進行最輕微的打擊,那些有偏見的人就會認為有某種不可克服的困難在打消你的努力。難道人們不是天天看到,在宗教問題或哲學問題的爭論中,被推翻了一千次的反對意見又以新的形式上千次的捲土重來嗎?如果你錯過對某一真理進行小小的闡發工作,如果你不公開地還擊某一反駁意見,那些騙子和頑固的人就會利用這一點來蒙蔽無知的大眾;他們會把你給他們留下的那堆破爛堆積起來作為戰利品:他們的荒謬主張已遭到成千次推翻,但是,如果你忘記給它們以最後打擊,那些人還會把它們當作完美無缺的東西重新抬出來,並向所有的人宣揚。
比如,請看看那些所謂的宗教論證者吧。他們提出的證明或則無力,或則可笑,因而敗壞了宗教的名譽;他們的大多數既不知道自己在保衛什麼,也不知道自己所攻擊的主張的實質;他們隨意杜撰,發表通常有利於他們要顯示自己是勝利者的意圖的那種觀念。我讚揚他們的熱情,但是,他們的狂妄愚蠢、不學無術或居心不良難道在智者眼中是可以原諒的嗎?請原諒我這段離題話;我現在回到我的本題上來。
民族的真正起源和社會感情衰落的原因
首先,讓我們來尋找民族墮落的物質原因。我認為,我們不會從民族的起源中找到這個原因。任何民族,不管它的人數有多少,也不管它所占的領土有多大,都必然起源於單一或數個聯合起來的家庭。不能把人們以為由從前分散各地的一些偶然形成的群體看成是民族的真正起源:這種聚集只是他們的社會的起源。也不能把由於遷徙或征服而形成的定居稱為民族的起源:這一切偶然的變化恰恰是人們的原始狀態遭到破壞的結果;這些事件又轉過來成了更大的新的動亂原因。
既然任何民族總是必然起源於一個或數個家庭,那末,它至少要在一定時間內保持家長制政體形式,並且只服從於以友善和慈愛的情感為基礎的法律,而家長的榜樣又在兄弟和親戚中間激發和促進這種情感;這種溫和的政權使所有財產成為公有,其自身也不占有任何財產。
因此,世界上的每個民族,起碼在其形成的時候,在它的本土受到如現在我們看到的美洲小部落那樣的管理,或如傳說的古代西徐亞人那樣的治理;古代西徐亞人①曾被看作其它民族的搖籃。然而,隨著這些民族的人數和戶數的增多,兄弟般團結一致的感情淡薄了,已經十分衰微的父權也減弱了。
①西徐亞人:是希臘人對公元前八至二世紀居住在黑海北岸、第聶伯河和頓河流域的居民的總稱。實際上,達些居民是由不同種族集團組成的。西徐亞人也曾生活在中亞細亞。現在還能在哈薩克斯坦見到四徐亞人。黑海北方墳墓和城市遺址的發掘提供了有關西徐亞人文化的豐富而有特色的材料。羅馬尼亞、匈牙利和保加利亞都發現過他們的一些古蹟。希羅多德(Herodote)曾留下有關西徐亞人的詳細材料。
在這些民族中,有的由於某些特殊原因,人數一直很少並長期生活在自己的故鄉,它們一直保持著最初的十分純樸而又自然的管理形式。甚至那些人數大增但沒有改變居住地點的民族,也會保持著始終具有家長制性質的管理形式,儘管人們的感情淡薄了,這種感情似乎只能在大致都有血緣關係的少數人中間才占主導地位。
那些在自己本土人口過密而不得不向外遷移的民族,由於長途跋涉,遇到重重困難,或者由於所到達的定居地方的情況和性質,而不得不作出違反家長制管理法規的安排;這是對於作為家長制之基礎的情感的一次新的損害。
因此,我看出家長制的衰落有三個物質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戶數的增加;被我稱為血緣之愛的那種情感,與公有精神一樣,隨著戶數的增加而在家庭之間逐漸減弱。
第二個原因是遷徙,它迫使每個家庭打破公有關係,因為每個家庭都要負擔一部分行李和食品。
最後,第三個原因來自建立新住所時遇到的障礙和困難。
我從這些使血緣感情減弱或消失並使幾乎所有的公有關係遭到破壞的原因中,找到了個人之間、家庭之間或民族之間發生糾紛的根源,這也就是一切內訌、戰爭和掠奪的不幸根源。由於每個部落最終的分化和部落之間彼此遠離,時間、地點的距離以及語言和風俗的差異便把出自同一地方,也可以說出於同一種族的各民族之間的血緣觀念幾乎完全破壞了。因此,當他們在另外地方相遇時,彼此都只把對方看成是另一種類的生物;於是,那怕是最小的爭論,最輕的口角,都會很容易地導致他們幾乎肆無忌憚地互相廝殺。
立法者沒有糾正任何混亂
那麼,繼所有血緣情感的減弱或消失而來的一切紛爭,不管是以什麼形式出現的,都導致人民厭倦這種暴力狀態,而同意置於法律的管轄之下。但是,那些受人民委託去整頓引進的習俗或建立新制度的大部分人,或者更正確地說,所有的人,既不去糾正流弊,也不去廢除惡習以及支持惡習的偏見,更沒有去尋求接近或恢復自然原始法制的方法;他們不去這樣做,而只就他們所見的那樣去看待人和物。這些改革家,這些共和國的締造者,只是在這裡使用幾個平衡錘,那裡運用幾根支柱,好歹維持快要解體的社會性。
在追溯血緣感情減弱的根由和物質原因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切混亂的起源。同樣,在追溯一切社會的起源、即追溯賦予社會以某種形式的制度的時候,人們就會發現,那些只給人類的病患以治標藥物的法律,可以被視為拙劣療法之惡果的始因。人們也可以把這些法律指責為禍害的第二原因,由於其草率而致釀成禍害或無法預防禍害。這些法律的制定者常常把真正的弊端當作好事,可以說致力於給缺陷本身、給與良好秩序不相容的事物以完美的形式,並使其制度化。
為什麼要制定法律
只是為了恢復和重新實行最初的社會性的自然法律,才要定出人為的法律。後者應從這總的法律中汲取自己的所有特別條款,將這樣的結果用於擴展和解釋總法律;應當預見和防止可能損害自然法的權威或試圖使其意願落空的各種情況。而這些人為的暫時性的法律完全不是這樣,一開始就直接與它們應從中汲取全部力量的、應該成為永恆性的法律背道而馳。因此,看到這些法律的不穩定、混亂和重複繁多,那就不足為奇了。
《論法的精神》的著名作者十分靈巧地在這一片混亂中馳騁。他通過研究這些變化無常的法律的歷史及對其進行剖析,指出了法的精神的易變性。這就是他的目的。而我在本文中的目的是要說明人類的法律為什麼如此頻繁變化並經受許多危險的障礙。
我不斷地重複說(而這種重複不會是多餘的):這些法律,由於規定對自然產品及自然界的成分本身實行駭人聽聞的分割,由於對本應保持完整、或者因某種偶然原因被分開、但仍應恢復原狀的東西進行瓜分,這就助長和促進了整個社會性的破壞。我認為,這些法律不該破壞不動產的完整性,不該使私有財產制度化,而只應致力於規定如何使用和分配非固定資財。為此,只需要分配社會成員的工作職位和互助任務。如果公民之間需要保持某種和諧的不平等,那是通過對整體的每個部分的力量的考查來定出這種比例的,但這並不觸動支撐整個社會機構的根基。資產多的富人也只能讓其考慮使用自己的收入,這是經濟上明智的準則。
一切政治或道德論證的真正論據和一切混亂的始因
我剛剛努力從好比一堆廢墟的東西中得出一些原理。正是依據這些明顯的原理,我才敢於在此下結論說:可以幾乎象數學那樣精確地證明,任何財產分配(無論是平等的還是不平等的)和任何對所得部分的私有權,在任何社會中,都是賀拉斯(Horace)所稱的sunmmi
materiam mali①。一切政治現象和道德現象都是這個十分有害的原因所造成的結果。
①萬惡之源。
由此可以說明和解答有關下列各點的全部定理和問題:美德與邪惡、混亂與罪行的起源和發展之間的相互關係和聯繫;善行和惡行的真正緣由;人的意志的一切堅定性或搖擺性的表現;慾念的放縱變質,抑制慾念的戒規及法律的無效和無力;這些訓誡的技術性缺陷,最後還有頭腦和心靈的迷誤所產生的各種奇怪謬見。我認為,所有這些結果的原因都可以從立法者的頑固性中找到,他們固執地通過侵占本應不可分地屬於全人類所有的財富的辦法,破壞或任人破壞維繫一切社會公益的最初環節。
最初的立法者要認識自然的意圖並使自己的制度符合這種意圖多麼容易
但是,有人會反問,我們大陸上最初的立法者象你認為他們本應該做的那樣去管理人民,這是可能的嗎?即使能夠那樣做,他們的法律、他們的制度難道不也象現在一樣容易腐敗和起變化嗎?
我首先要回答的是:就我們所知,最初受法律管轄的大多數人民,那時人數並不象現在這樣多。因此,就按你們前面對我提出的反駁意見來看,也正是這一點方便了立法工作,並有利於定出好法律。再者,這些當地人或移民①也該接近於北美各民族許多世紀以來所處的狀態。因此,他們中的智者不難按自然的真正基礎制定出自己的法律。這些堅實基礎當時幾乎完全外露,並且沒有裂痕;而今天,則需要用很大氣力去挖掘它。當立法者發現這些基礎由於受到能摧殘社會之愛的偶然原因而有被破壞的地方,他們就該通過恢復這種社會之愛來積極修復基礎。立法者要精確觀察這種感情要求什麼,併合乎邏輯地解釋自己最初的法律;他們可以把法律加以擴充,但要保持法律文本的純潔性。
①所謂當地人在這裡系指自古以來就居住在某地的人民,所謂移民,系指通過移民途徑而定居下來的人民。
有人還會問:立法者在步步遵循自然的明智意圖的情況下,儘管人民都很服從,難道他們把法律分別運用到分配各種職業方面、滿足公私需要的手段方面,以及使廣大公民既不混亂又無糾紛地平等生存下去的手段等方面都不會遇到具體困難(這其中的任何微小困難都常常使最好的法案遭到失敗)嗎?
我答道:這一切不過是物和人的簡單的列舉,是簡單的運算和綜合,因而是能安排得秩序井然的。我們古代和近代法案的作者都設想和實行過一些困難得多的計劃,因為除了意外的偶然因素,還有自然的理性和無數障礙在對抗這些計劃,障礙來自於謬誤,而謬誤又糾纏於障礙之中。最後,如果有什麼值得驚奇的話,那就是這些無知的人竟然也做了一點事。
比我們的法律還完善的法律會有多大力量
我也要問一下:既然梭倫和萊喀古士的法律,克里特人、印度人、波斯人、迦勒底人、埃及人等的法律,儘管都有缺點和不完善,但仍完整地保存那麼長時間,既然這些法律後來經合併匯編而變成了世界性法律,既然可以說希臘人象羅馬人用武力征服其它民族一樣,他們能用自己的法律制服了羅馬人,既然這些羅馬人看到大量湧進帝國並瓜分了帝國的野蠻人也採用了自己的法律,既然幾乎整個歐洲今天都服從這種法律,那末,肯定能夠防止這個世界發生悲慘流血變革的那種法律的持久性和穩定性又會怎樣呢?和平的法律本來可以日益加強仁愛而又善良的人民的社會聯繫,成為其它民族的強有力的榜樣;這種明智法制本來會逐步把自己的溫和的權威伸展到整個世界,會使最兇狠的民族放下手中武器。正因為這種法律當初就被人忽視,今天才好象行不通。但是,難道由此能原諒我們的民法和國際公法所依據的原理的虛偽性嗎?
民法和國際公法之原理的虛偽性
當我談論我們這兩種法典的原理的虛偽性的時候,我指的是它們總是以人身上並不存在的邪惡本性為前提的。這些原理中的第一條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原理認為人們能夠認真地想辦法去互相傷害,這是司空見慣的平常事。但是,如果法律本身並不經常促使人們有這種害人的殘酷需要,如果自然法得到切實的遵守,這種情況就永遠不會發生。自然對於不想讓人知道的事情不作任何規定;它不說:不要去加害於人,它只使人免於這種危險;但是它說:己之所欲的好事,要去施行。
由此可見,你們的第一條法典的原理只是在一定條件下才是真實的,這條原理並不是非遵守不可,可以說只是偶爾才有必要。
拋開你的和我的這兩個必然造成糾紛的概念。要作這樣規定:不管在分配中存在怎樣的不平等,都不許少得的人去擾亂多得的人;還應促使不幸者、甚至倒運的人以這麼一種不能給人多大安慰的推論去服從人類的法律安排,這種推論就是:倘若你是好處的第一個享有者,難道你能忍受別人將你這些好處奪走嗎?這就是你們的第一條公正格言的真義。但是,人們在完全平等地享用生活必需品的條件下,難道還想彼此爭奪什麼東西嗎?這種平等難道不能排除損害他人的任何想法和慾念嗎?
從你們的第一條公理所得的一切結論象公理本身一樣站不住腳。比如,允許以暴力對抗暴力。我要問,是誰誘使人們去走這種殘酷的極端呢?兩個熱衷於相互殘殺的民族都很善於利用這種允許;到後來,他們不得不暫息自己的狂怒,以進行談判;他們短時間內遵守你們的第一條忠告:alteri
nefeceris,etc①。然而還是請你們預防一切戰爭的起因吧!停戰法,能派什麼用場?
①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
有人會說:什麼!在人們之間建立十全十美的和諧,使他們永遠不試圖相互損害,這不是幾乎永遠不可能辦得到的事嗎?因此,應當給他們以教訓,使他們感到相互損害是多麼不智。我同意這一點。但是,應當做到使這種情況極少發生而且程度儘可能輕微,同時絕對要排除凌辱他人的任何依據和藉口,並不得讓關係到我們的福利和自我保全的物品成為幾個人爭奪之物,而被最強者所奪走。這些明智的預防措施,本來會使可能發生的一切小小分歧成為象在熟人、朋友或親屬之間所見的那種輕微的激動和心情不快,而這種一時的口角並不致引起他們完全決裂。那時,凡是己之所欲的好事就去施行這樣的正面督促,會很容易平息這些小小的紛爭,同時也就不需要制定無益的消極制止的法典。
基督教精神使人們接近自然法
最初的基督教徒正是用這種無力的消極制止 —— 己所不欲等等作為防衛手段來反對自己的迫害者的:他們無論在自己人中間,還是在對待自己的最殘酷敵人方面,都不需要這種督促;他們遠離一切暴力。他們的若干主要教義使他們意識到所有人的自然平等;這些教義取消了主人的權勢的全部威嚴,緩和奴役的關係,使受勞役變成自願服從。他們的教規由於只允許暫時使用現世的財富,因而勸富人捨棄財產,並把財產分發給窮人。他們還同樣強烈地被要求以溫和、謙遜、克制和耐心的態度對待一切人。對真正仁慈的人許以無限的獎賞,鼓勵他們履行這些義務,而以可怕的威脅阻止他們背離義務。因此,信徒們早期令人欽佩地嚴格遵守這種完美的道德:他們吃的是同樣的飯菜,富人在飲食方面向窮人供應大量必需品,並跟窮人同桌用餐;一些人把大筆金錢交給牧師管理,放棄自己的財產,參加行乞者的行列:凡此種種行為顯然是要人們接近真正的自然法律。由此可見,如果只把基督教看成人類的一種制度,那麼,它是最完美不過的。對基督教的迫害,反而支持了信徒們的英雄主義;他們的堅定性,他們的純潔品行,使他們贏得更多的新的信徒,這比他們的神秘教義更有說服力。他們那種不怕艱苦的精神,使荒無人煙的地方也住上了共享勞動果實的居民。如果他們不是以不留後代為榮,本來會變成人數眾多的人民;他們的後代也會繼承他們的美德。
為什麼基督教精神維持不下來
但是,基督教里有一些早晚要削弱它的道德準則的清規戒律和習慣做法。那種全然擺脫塵世之愛而沉迷於靜觀瞑想的生活會蛻變得對社會毫無用處,而且常常成為懶惰的藉口: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勝利了的基督教推倒了偶像;但是它保護自己的神秘性甚於保護自己的道德:為了照顧其神秘性,基督教的道德不敢以其攻擊異教時所用的那種強大的力量去反對背離自然意向的偏見、習俗和民法。這種道德在不違背其所依據的高尚思想的一切方面,是與政治制度相符合的。因此,這種道德必然帶上它所無力改變的弊端,因為儘管最優秀的榜樣有其作用,但道德畢竟不具備法律的力量。這種榜樣不知不覺地改變了民族的信仰,而沒有改變其政治制度,也沒有改變它們的習俗,也就是說,人們之所以認為自己是基督教徒,是因為他們不再崇拜大理石像和銅像,而遵守這一新宗教的一切儀式罷了。這種宗教本身完全是精神性的,它向粗俗平民的弱點讓步,尊崇自己的某些陳舊的迷信活動,並容忍野蠻人的更為荒謬的習慣。大大增多的儀式只能使人們忽視這種禮拜的主要對象;附帶的東西占了宗教的主要位置。
當人們在某些日子或某些時候參加了這些儀式的場面,就以為履行了全部宗教義務,這種豪華的儀式在主要表演者的心中喚起或產生虛榮心和高傲感。人就是這麼樣的,當他看到自己要受勛的時候,就自以為偉大、了不起和應當受尊敬;這是一頭負載聖物的騾子。宗教的富麗堂皇很快就變成了神職人員的奢侈和豪華。對於他們來說,虔誠的教徒只不過與朝臣相似;而平民中最按時參加禮拜的人,還自以為是最完美的人呢。
那種真正的血緣之愛,那種似乎該會改變各民族面貌的最初的自然法,究竟發生了什麼變化呢?由於缺乏政治措施,缺少能使慈善事業的管理具有穩定形式的安排,這種受到如此誇獎的慈善於是被無數滑稽可笑的儀式所代替;慈善跟私有制和私利荒唐地結合以後,便染上了這二者的弊病,或者更準確地說,它僅僅成了賦予富人浮華而短暫的慷慨的空洞名稱,這種慷慨並沒有改變窮人的命運,而只是維護了他們的遊手好閒。於是人們看到,神職人員把窮人的遺產據為己有,以此作為自己所做的虛偽祈願的報酬;人們還看到,這些所謂的神與人之間的中介人如何與臨終的愚蠢的富人討價還價,以贖他的生前罪惡;人們也看到驕傲的大祭司把修改過的兄弟般的勸戒變成了蠻橫無理的統治,而這種統治的表面卻以使徒的虔誠為裝飾①;歸根結底,普通平民雖然改變了迷信,但卻和從前一樣,仍然受著通常的政治和欺騙的繼續驅使。
①耶穌基督當年對法利賽人所作的無情責備,今天正好能夠用在什麼人身上呢?「你們取消了法律中最重要的東西,……你們內心充滿掠奪和污穢……。他們所作的一切,都為了要叫人看見;他們加大自己的經匣,裝飾衣服上的繐子,喜歡筵席上的首座和會堂里的首席……又喜歡別人在公共場所向他請安,並稱呼他為
老爺』!……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們的肩上,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肯動。」(《馬太福音》第23章)
修道精神與自然法完全對立
請人們不要對我說:真正的基督教精神,即我所讚揚的共同占有自然財富、互相幫助和地位平等,仍然在那些忠實地遵守完美的自然法律的團體裡存在著。把這些偶然集合在一起的人群,把這些散處於社會衰弱機體上的結節拿來同使共和國貧困化的富戶人家相比,那對於他們是一種榮譽:因為那些使共和國破產的人家有時也能對國家做些好事。不,這些由遊手好閒的人組成的怪異的團體不過象寄生植物一樣依附於樹上,它們還不如一根最壞的樹枝。在受到最好管理的民族的目前狀況下,這些孤立的團體會是這麼一些人的真正幫派;他們好象串通一氣以千百種無聊的藉口來逃避公民的一切義務,卻要享受最高的特權。我還要再說一次,不,自然法律的精神不能把自己關閉在這種黑暗的隱蔽所里。我認為,就這種精神的本質來說,它應當均等地傳給全體人民,應當使全體成員進行同樣的活動,具有同樣的傾向,並以同一紐帶把他們聯結在一起。因此,自然法律不允許這些搗亂的團體造成斷斷續續的空白。
我剛說明了習俗、舊觀念和根深蒂固的偏見給予通行法律的推動和影響,這種法律的原理充滿缺陷,後果十分惡劣。
我指出了這種法律與自然法律是多麼的不相容,一句話,指出了政治謬誤和道德謬誤怎樣一步步增加,以致幾乎無法挽回地僭越了真理的名義、威信和權利。
我還要回答《公正文庫》(Bibliothèque impartiale) 反駁意見中的最後幾個命題。那就是:平等方案尤其是一個顯得最違反人的個性的方案;人生來不是役人就是被役於人的;中間狀態對他們說來難於忍受。
我已經解釋過:人在哪些方面是完全平等的,而且應該一直都是平等的;自然怎樣賦予每個人不同的才能以表明其身分,並據此安排每個社會成員的地位及其有益的關係,而並不擾亂這種基本平等的水準。
什麼是自由和依存
現在讓我們來研究什麼是人的真正政治自由或公民自由。道德家們對這種自由始終沒有正確的觀念,他們對道德的善惡也同樣如此。
我首先要說的是,人們的真正的政治自由,在於沒有阻礙和無須擔心地享用一切能夠滿足自身的自然願望—— 因而也是十分合理的願望 —— 的一切東西。但是,這種美好的自由是以某些匯聚一起的原因為轉移的;如果享受自由的手段未受破壞和擾亂,這些原因會使享受自由成為十分可能的事。
如果把自由理解成絕對排除人與人之間的任何關係的一種完全的獨立,那末,我要說這種自由就會成為完全放任自流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就會象草木一樣孤獨地生活著;這樣,也就不再會有社會。
人類各個成員的這種依存關係及其各種各樣的自然關係既不意味著缺乏自由,也不意味著過份拘束,這正如生物體的各種器官相互聯結和依存並不意味缺乏力量一樣。恰恰相反,這種結合,這種聯繫,增加並促進公民自由的力量,而且還排除障礙;如果我們的軟弱無力和我們的自然弱點得不到援助,那就會不斷遇到這種障礙。簡而言之,這種依存關係有助於一切能促進我們的自我保全、福利和自由的東西。
《公正文庫》的作者說:「 人生來不是役人就是被役於人的。 」 我們的所有哲學家也都象他一樣說。如果不是因為我們的偏見、我們的習俗賦予這句話以令人憎惡的含義,我是不會去挑剔它的。讓我們來恢復這句話的真正意思吧!人生下來就需要相互依存,這種依存關係使他們輪流地役人和被役於人,即得到他人的援助和去援助他人;但是,在這種含義中,並根據真正的自然權利,是沒有而且也不應當有主人與奴隸之分的;或者更準確地說,象我所指的那種自由會受到一致的支持。
我說既沒有主人,也沒有奴隸,是因為依賴關係是相互的。兒子依賴父親,並不甚於父親依賴兒女:一個有樂於助人的和善良的慈愛的自然感情,另一個則荏弱而期待幫助,這兩方面使他們同樣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共和國的公民單個地和集體地都處於相互依存的關係之中。
一般說來,在社會中,有些人生來嬌弱無力,卻才華橫溢,心靈手巧;而另一些人身強力壯,卻需要智慧。兒童要由成年人來幫助;當成年人漸漸衰老,則由前者接替他們的位置和職務。最後,中年人幫助老年人,同時也接受同輩人的幫助。
我們絕對統治者的政權的弱點
讓我們即便就各民族的現狀來考察一下人們的行為吧!有多少高傲的凡人徒有主人的空頭銜呀!人人表面上對他們卑躬屈膝,而暗中卻在對抗他們獨斷專橫的意志,大家都串通起來,要迫使這種意志屈服或避開它的支配。可怕的君主們,最下賤的奴隸和卑鄙的女人一經察覺你們的弱點,他們一發現你們的任性的脾氣和行為時,他們操縱你們就會比熟練的騎手駕馭最不馴服的馬匹還要自如。
強大的君主們,你們願意告訴我誰是你們的寵臣和誰是你們的愛妃嗎?那我就能對你們說明誰在代替你們執政。你們不會猜疑他們忘恩負義;實際上,他們並非常常有此罪過。不,他們沒有僭奪你們的威望;是他們的僕人,他們的丫環,或許是他們的馬夫,我也搞不清楚,也許甚至於什麼更卑賤的東西—— 某一妖僧、怪道或和尚在統治著你們的國家。這些人常常把受你們寵愛的人安插在你們的身旁,並且借他們的人,也是為他們的人而掌握權勢和地位,你們會相信嗎?
但是,請你們仔細考察一下吧,看看你們的專制政權多麼虛無縹緲!蘇丹①,你不久前曾需要向你的人民增課新稅;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你不想免除你的政府中任何一個高官和你的帝國中任何一個蒂馬爾主②的納稅義務;人人都服從了你的命令。
① 系指穆罕默德蘇丹一世,1730年—1754年在君士坦丁堡執政。——譯註
②
蒂馬爾主:即被授予蒂馬爾的軍人。在奧斯曼帝國時期,蒂馬爾是次要的軍事采邑的名稱。領受軍事采邑的軍人徵收該采邑的捐稅,但在戰時應按其采邑的大小提供相應數量的騎士。——譯註
你以為能從你的穆夫蒂③、你的伊馬目④那裡得到同樣的服從和看到對國家財富表現出同樣的熱情;穆夫蒂和伊馬目在清真寺里不斷地高喊著:「 老百姓呀,請你們聽從自己國君的話吧,他們是神的象徵。請你們放棄塵世的暫時幸福,只使用自然需要所要求的少量財富就行了,把其餘的財富交給窮人吧:如果不施捨、不行善,天堂的大門將永遠對你們關閉著。 」 我說,你以為這些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心裡也跟說的一樣,只需稍加暗示,他們就會把財富送到你的國庫來,讓那些可憐的人少流一些汗水,減輕一些痛苦,這些汗水和痛苦是國家的需求造成的。你要求這些先知的代言人給你一份清單,開列由於你的先人和整個民族的慷慨而賜給了他們的巨額財富。
③穆夫蒂:古蘭經的解釋者,負責闡明宗教和法律問題。——譯註
④伊馬目:即領導作禮拜的人。——譯註
這時,你便看到偽善的假面具怎樣從他們的臉上掉下來;你看到這類無恥之徒違犯宗教的首要戒規,竟然以宗教為自己的抗拒辯解。你的最高政權又變成什麼樣子了呢?據說,你害怕起來,為你自己的生命擔憂;你的迪萬①之一想制服這群叛亂分子,而你卻要他保持沉默。
①迪萬:蘇丹的國務會議。——譯註
過了一些時候,這些剛剛使你的權威受到明顯損害的叛亂分子,幾乎就象那些對自己的偶像時而虐待、時而愛撫的印第安人一樣,利用這同一政權來恢復自己的昔日統治,連那些被死神快要置於君主的高位上的人們都得受他們的統治。
你們這些世間的暫時統治者,當公民一旦對你們和對國家盡了自己的義務,你們至少要讓人們的心智得到安寧吧;人正是由於其心智而感受自由並應該以此感受自由的,即使身上帶著最殘酷的奴隸制鐐銬的時候,也是如此。但是,那個沒有後代的永存的民族②不就通過許多方面,以許多空洞的藉口,並且在對於心靈毫無益處的情況下,主張壓制理性嗎?
②Gens (terna in qua nermo nascitur(一個在其中不誕生任何人的永存的民族)。Val.Max。
你的迪萬識破了這些小暴君的野心勃勃的詭計;它想告訴你,這些先知的所謂寵愛者曾不只一次地充當宮廷陰謀的主謀者:它向你提醒說,人們經常見到不可一世的穆夫蒂自認為凌駕於蘇丹之上,就象天使超越於凡人一樣;人們還眼見他們竊取支配帝國的大權。它希望你考慮,儘管他們的邪惡和搗亂已使人民有所醒悟,但是,應該擔心的是這些危險人物利用他們在民眾心靈中所散布的觀點和格言來恢復他們已被摧毀的駭人聽聞的權力。這賢明的迪萬試圖向你指出,這一切陰謀詭計給法律、安寧、甚至你的政權帶來多麼大的損害。但是,這一切都徒勞無益:陰謀家們以奇妙的魔法使你的王座遠離真理;他們導致人們把這個可尊敬的團體的熱情視作對君主的冒犯,於是你驅逐了它。 ①
①摩萊里在這裡暗指1753年5月議會被逐事件。該議會曾拒絕通過關於准予冉森派教徒行最後聖禮的法令。——譯註
強大的君主們,現在請允許我再問你們:你們如此熱中的這個政權是怎麼樣的呢?它常常是那些善於蒙蔽你們的騙子或諂媚分子的玩意兒。壞人把你們的權杖變成了施於忠實臣民的笞杖。
可見,這些例子證明:在由凡人的雙手創造的道德世界裡,既沒有真正的服從,也沒有真正的自由。
最興盛的國家的衰落和變動的真正原因
從國王的權杖到牧羊人的棍子,從教皇的三重冠到修士的長披巾,如果有人問究竟是什麼支配著人,答案很簡單,那就是個人利益,或是虛榮心使之接納的並永遠服從於個人利益的他人利益。然而,這些妖怪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從私有制而來的。
因此,人世間的智者們,你們要在這類暴君統治的地方尋找完美的自由,那是徒勞無益的。只要你們高興,你們儘管大談最完美的政體,儘管去尋求創立最明智的共和國的手段,儘管促使人口眾多的民族從遵守你們的法律中得到幸福吧。你們沒有根除私有制,你們就什麼都沒有做。你們的共和國終有一天會陷入最可憐的境地。你們把這些可悲的變革歸諸於偶然,歸諸於盲目的天命,這是無濟於事的;你們認為由此引起帝國的不穩定,如同引起個人命運的不穩定一樣。
這是毫無意義的空話。
道德秩序中的偶然性是什麼
這種偶然,這種所謂的道德天命,只是你們所預料的意願的不一致的結果,因為你們忽視了按照自然的意向把這些意願結合起來的真正手段:在自然的計劃中,不存在偶然;在自然的運行和變革中,也沒有異常突兀的變化;自然的發展進程是穩定的、一致的;我再重複一遍,這種使共和國變成君主國又使君主國變成暴君政體的偶然,根本不是真正的天命;這其中沒有任何出乎意料的東西;原因是十分明顯的,是私有制和私利,它們時而把人們聯合起來,時而又役使和控制他們。
你們說,民主政體的原則是正直和美德;貴族政體依靠克制來維持;君主政體以榮譽為基礎;專制政體的殘酷統治靠恐怖來鞏固①。我的天哪!這是些多麼脆弱的支柱啊!這一切政體都或多或少以私有制和私利為基礎,那是一切基礎中最不穩固的基礎。
①《論法的精神》,第3卷。
在共和國中,個人私利,由於受著財產和地位的某種平等所制約,在若干時間內仍可與社會的共同利益保持均衡狀態:離開自然狀態不太遠的人,也就不太邪惡;這個「 不太 」 就成為他們的美德。但是,任何均衡都處於劇烈對峙的狀態,最輕微的負荷都會把這種狀態破壞。為什麼要把可以在牢固而平穩的基礎上保持水平狀態的東西懸空起來呢?為什麼要用最能破壞公共福利的東西,用如此容易使人傾向於據為己有的私有制,來限制公共福利呢?你們以什麼來反對這種貪婪傾向呢?你們要用軟弱無力的德行,可是貪婪傾向會巧妙地以這種德行為自己的目的服務,很快就使幾個家庭成了社會和政府財產的主宰者:於是整個民族的公共利益變成了聯合起來奴役大多數人的幾個人的利益;這就形成了貴族政體;貴族政體的成員需要克制,以防止他們之間的一切猜忌,或者以此向人民掩飾會引起其憎惡的統治:這就是大人物在這個政體中給人民留下的自由的影子。然而,一旦貴族們越出這種克制的範圍,他們之中的某個人就會巧妙地利用他們的糾紛,或利用全體人民對於與他同一階層的人的憎恨情緒。他博取眾望,人們將他擁上王位,或者他通過那些被他貶於次要地位的家族所走過的同樣的階梯,來達到此點:於是建立了君主政體。這個政體幾乎不把任何社會財產占為己有;它維持實行財產分配的法律;但它隨意支配政治機構的所有成員。人們不再是為祖國服務,而是為君主本人服務;人們出於愛戴君主的心情去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人們期待的晉官受祿只有從君主那裡才能得到。為了取得官和祿,就得以能引起君主賞識的豐功偉績超越眾人。如果那是有德行的人,那末,他博取君主的尊重、寵愛和近乎王位般的顯赫地位的熱忱,一句話,榮譽 —— 這種與一切優越感相連的觀念,就成為君主政權的最堅實的支柱。然而遺憾得很,多少偶因使得這種榮譽變成奴顏婢膝!羅馬人呀,你們在頭兩代皇帝統治時期何等榮耀,而在其他皇帝的治理下,你們卻成了凡人中最卑賤的人!
阿諛奉承很快就腐蝕了最偉大的國王;他們的宮廷侍者、他們的臣民都成了諂媚者。為了得到國王的恩寵,幾乎不再有什麼人不竭力使國王相信:人民對於自己的君主來說,就象整個自然界對於它的創造者的關係一樣。我能說什麼呢?他們使君主不知不覺地以為:人民之對於君主,猶如家畜之對於人。於是,人們只能看到代表暴君意志的可恥的大臣。某個卑鄙的陰謀集團掌管著王位繼承人的教育;這個下賤的宦官①集團,以對他們有用的愚昧或邪惡手段,使極為有害的戒規在當政的家族中長存下去;由於受到阿諛奉承,當政的家族已對這種戒規產生了好感。
①在拜占庭帝國時期,統稱宮內僕人為宦官。——譯註
老百姓們呀,你們盡情歡樂吧!你們出了一個王子!自然賜予他有一天會給你們帶來極大快樂的品質:問題只在於幫助這種品質發展…… 。唉!遺憾的是結果並非如此!你們呻吟去吧,你們的希望快要無情地落空;一群怪物要扼殺這朵鮮花;他們散發的毒品即將籠罩、壓迫和窒息這個天才的才華,以便隨意操縱他:他的腦袋裡將充滿最粗野無知的人的一切謬誤和偏見。他們將使他屈從於懦弱女子的迷信的恐懼;此外,這群敗類要使這個溫馴的後代染上支配著他們的那種吝嗇和統治欲。
所有這些頭等奴隸都力圖建立專制政權,這種政權很快便使民族陷入野蠻狀態,並由此導致徹底毀滅;從而使民族陷入毀滅深淵的沉重枷鎖也將隨著民族一同沉沒。
那些最興盛的帝國總是這樣逐步衰亡的。除了私有制和私利這種殘酷精神以外,還有什麼其它東西能引起這類可悲的變革呢!
Eheu quam pereunt brevibus ingentia causis(Claudian)①。
①唉!多麼微不足道的原因竟導致帝國的滅亡!(克勞第阿努斯)
這可以說是國家的命運。
什麼東西可以保證帝國安定
在財產一律公有的地方,帝國的這種不安定狀態、這類周期性的盛衰難道可能發生嗎?請你們提出這一極好的原則,並把榮譽和德行的崇高觀念同能使這條原則持久不變並能促使它產生良好結果的一切東西結合起來;這樣,你們就會使民族的美好命運永遠保持下來;將只有一個憲法,一個政府機構,只不過這個機構的名稱有所不同罷了。
當某一個民族一致同意只服從於我們以上所闡述的那種自然法律、並由此在家長們的領導下活動的時候,這就是民主政體。
如果為了更虔誠地遵守這種神聖的法律,並且更有秩序而又更迅速地執行這種法律,人民把權力交給某些英明人士,就是說由他們負責發號施令來進行自然法律指明和規定的事情,那麼,這種政體就是貴族政體。
如果為了使政治機構的運轉更準確、更精密和更有規律,而只由一個人啟動這個機構的發條時,國家就成為君主政體的國家。如果國中不引進私有制,這個政體就永遠不會變質:這種意外變故能毀掉一切;但是在我們的假說里,有成千種防止這種意外的方法。
政治以什麼藉口為一個人的利益而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
為了顯示自然法律遭到的破壞竟使人把道德觀念和政治觀念顛倒到何等程度,我要指出的是,國家竟被人看成由君主任意撥弄的樂器,君主願意聽什麼音,就叫它的弦發出什麼音;據說,這些弦就是盲從的大眾,他們通常不知道自己希望什麼;他們突然趨向有害於他們的東西正如趨向他們覺得有益的東西一樣;因此,如果他們不服從某種可怕的權威,他們永遠組成不了社會。是啊,人應當受到管理;但是,普通人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盲從的群眾的呢?正如我曾經指出的那樣,還不是從私有制和私利,以及隨之而來並與其相連的謬誤造成意願的分歧的時候開始的嗎?這種分歧是如此繁多複雜,以致在一千個人當中,也很難找出十個人能對某件有益的東西持有相同的看法,或就平等享用這件東西的真正手段取得一致。幾乎沒有任何人對構成社會(哪怕假設是很小的社會)真善的本質的東西抱有正確的觀念。專制制度總是力求窒息這些會使人獲得真正自由的觀念,因為人有了這些觀念就會變成有理性的了。自此之後,全體人民或整個民族變得任性和失去理智,變成無數意願和感情相互對立的混亂的集合體,其騷動比大海的怒濤還要兇猛;最後,全體人民或整個民族變成了一團烈火;如果兇猛的火勢沒有受到制約人民的法律和管理人民的主人的控制,這團烈火就會自我吞噬和焚毀;可是發生這種情況又有什麼可以奇怪呢?由此,在我們的智者看來,這些主人就是為了用力量和權威引導整個人類走向幸福而存在的,而人類自身常常不了解這種幸福:他們是牧人,把愚蠢的畜群趕向水草豐盛的牧場,使它們離開一陷進去就要喪生的泥濘池沼。由此,便產生了一條奇妙的準則,說什麼專制君主是為了給他們的人民造福而生的。我要補充一句:為了在這方面獲得成功,應當消除人們的糊塗觀念,這些糊塗觀念使人們看不見自身的真正利益;然而,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全體人民經常為了幾個凡人享受幸福而犧牲自己的安寧和幸福。凡是主張使人民處於這種卑賤地位的觀點和謬見,都受到鼓勵:如果大多數人在這種奴役性的繁重勞動中得到好處,那當然好得很;反之,如果事情作了這樣的安排,即幾個家族或者僅僅一個家族的富貴榮華有賴於整個民族或大多數人的貧困,那麼,身居高位的人才不管那麼多呢!千百萬人勉強維持自己的生活,各種進貢、捐稅奪去他們的一部分生活必需品:這有什麼關係呢!那個代表全民族的家族、集團或毋寧說是幽靈,他強大而富有,他的權力穩固地存在若干世紀,他的統治伸展到廣大地區,這就行了。人類的其餘部分只不過是一群確實還有點用處的低賤動物而已:如果發生什麼意外,這類動物不能大致保持一定數量的話,主人還會關心保存這些動物呢。馬基雅弗利主義①的可怕準則正是建立在這些卑劣的原則上的;根據這些原則,老百姓與君主的關係,近似希洛特人②與拉棲第蒙人③的關係。
①馬基雅弗利主義——是一種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政策,因義大利的政治家和作家尼古洛·馬基雅弗利(Niccolos
Machlavel,1469—1527 年)的名字得名。他在自己所著的「Le
prince」(《君主論》)中主張,為了在國內建立強大的政權,可以採取各種手段,而不考慮任何道德標準。——譯註
②希洛特人——古斯巴達的下等社會階級,從事農業勞動。希洛特人被認為不是個別家族或某一家庭的私有財產,而是整個斯巴達社會,即構成統治階級的全體全權公民的財產。希洛特人的生命、財產和勞動工具,完全控制在斯巴達人的城市公社手裡。斯巴達人殘酷地虐待希洛特人,引起希洛特人於公元前七肚紀和五世紀發動過數次起義。——譯註
③拉棲第蒙人——古代斯巴達的全權公民。——譯註
君主在自然法中的權力和職責;他們的真正偉大之處
讓我們把前面的對比顛倒過來,使事物重新恢復自然的秩序。整體比部分甚至比最美妙的部分要好,全人類比最出眾的個人重要,民族高於最可尊敬的家族和最受尊敬的公民。
高級官員們、共和國的要員們、君主們,對於你們所管轄的人民來說,你們在自然法中是些什麼人呢?你們只不過是被指派來關心人民幸福的普通的執行代表。如果你們玩忽職守,你們就會失卻一切職位,變成這個社會最微不足道的成員。你們的高度警惕性和一絲不苟,使你們成為人民的最忠實公僕 —— 最受人民愛戴的公僕。當你們變成不忠實的或蠻橫無理的服務者,並且敢於設法壓迫人民的時候,你們還能配得上什麼呢?
一個把自己的某個公民推為首領的民族(特別是遵守樸素的自然法的民族),當然有權對這個人說: 「 我們責成你促使我們遵守我們之間所作的規定;這些規定的目的是在我們中間維持完美的互助關係,從而使任何人非但不缺少必需品和應用品,而且也不缺乏娛樂的東西,正因為如此,我們敦促你一絲不苟地注意保持這種秩序,告知我們維持秩序的有效方法,便利我們接受這些方法,並鼓勵我們去付諸實行。理性給我們規定了這些法律,我們則規定你要經常依據這些法律;我們把這些法律和這種理性對我們每個人所擁有的權力和權威授予你;我們使你成為它們的喉舌和傳令官,我們保證幫助你來約束我們中間任何一個意志比較缺乏以致不服從這些法律和理性的人。你應當明白,如果你自己敢於違犯共同義務或忽視你的職責,如果你想對我們強加某種非法律所規定的義務,那麼,這些法律將立即宣布剝奪你的一切權力:那時,誰都不再聽從你的指揮;人們不准你亂說,你得回到我們中間來,作一個普通老百姓,並且必須服從我們的制度。
「 我們認為你能夠管理我們;我們滿懷信賴的心情聽從你的審慎勸告的指引:這是我們向自然所賦予你的傑出才能表示的崇高敬意。如果你忠於職守,我們就象愛護老天爺的恩賜物那樣愛戴你,我們象尊重父親那樣敬重你:這是對你的獎賞,這是你的光榮,你的偉大。成千上萬的普通人 —— 與你處於平等地位的人,滿懷熱情地關心你的生活和你的生存,能夠配得上這種關心,那該多麼幸福啊!
「 上帝是至善的存在;他使我們成為社會性的人,你要維護我們的這種品質。上帝是整個自然界的動力,他在自然界中維持著令人讚美的秩序,請你也成為我們政治機構的動力吧!在這一方面,你似乎應當仿效上帝。此外,請你記住,對於涉及你個人的東西,你沒有其它任何無可爭議的權利和權力,你只有和普通公民相聯繫的權利和權力,因為你不得有其它需要,你不得嘗試其它的享樂;一句話,你沒有任何更好的東西,也沒有任何能使你比其他人優越的東西。如果我們感到延長你的執政期限有好處,或者認為你的某個親人能夠繼你之後執政,那末,我們會通過自由選擇行事,而不為任何奢求所左右。 」
我現在要問:什麼法令①,什麼封號,什麼古代占有法能夠作出反對這一神聖憲章②的真理之規定,能夠使君主不受憲章真理的約束呢?我說的是,剝奪君主那種使其擁有最高恩惠者的權力並由此變成真正象神一般的人的特權。讓人們根據以上所說的去判斷政府的通常形式吧!
①法令(capitulation)——語源來自拉丁文的caput,是分章分條敘述的決定。——譯註
②憲章——一種永恆不廢的法律文件或法令。——譯註
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禍害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現在我力圖確定不幸和道德之惡的觀念,因為我們的大多數道德家把這些觀念弄得異常複雜。然後,我要研究這些謬見對道德戒律產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