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研究 · 十六、決不能從《資本論》裡面去找利潤是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的理論根據
從一九六一年起,我國國民經濟依據黨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進行全面調整。當調整工作剛剛開始,各方面出現了各種對策和建議。其中要求社會主義企業以利潤指標為中心指標的主張,也由竊竊私議,進而在論壇上拋頭露面了。有的人力言「經濟核算指標體系的中心指標,就是利潤指標」。認為以這個指標為綱,就可以促進企業完成其它各項指標,全面完成國家計劃。有的人卻沒有爽爽快快地把論點講出來,而是轉彎抹角地去找論據,特別是從《資本論》去找那種主張的理論根據。這是可能的嗎?這樣做,究竟是對於《資本論》的尊重,還是對於它的誤解或曲解呢?我在下面,只打算在這個範圍內講講我的看法。
(一)為需要也為利潤的「平行兩可」論,是馬克思主義的語言嗎?
在利潤問題的討論中,始終存在著這樣一種矛盾的現象。哪怕是非常強烈地強調利潤的人,怎麼也不肯承認他們是利潤追求論者;怎麼也不肯承認,他們是把追求利潤作為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可是,他們關於利潤的全部說明,卻又在明確無誤地證明這一點。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利潤與資本主義的關係太密切了,追求利潤與嚮往資本主義已經被理解為是同一含義了;特別是馬克思用他的巨著《資本論》就這一點作了精闢的科學論證,就更使得人們要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強調利潤,不能不感到有些難於啟齒。馬克思反覆論證:資本主義生產的絕對的決定的動機,是增殖價值,是賺錢,是追求利潤。「象自然據說懼怕真空一樣,資本懼怕沒有利潤或利潤過於微小的情況。一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會非常膽壯起來。只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使用;有20%,就會活潑起來;有50%,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有100%,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65]資本主義社會的每一個企業,都在把追求利潤當作他們的經濟活動的決定的目的,這是由這種社會的剝削本質規定了的。整個資本家階級在把整個無產階級提供的無酬勞動或剩餘價值作為競相瓜分的對象,而利潤不過是那種無酬勞動或剩餘價值的現象形態罷了。無怪人們一談到利潤,就聯想到剝削利潤的工具——資本,就聯想到資本主義制度了。
惟其資本主義生產,是如此確定無疑地以追求利潤為目的,要說在本質上與資本主義社會正相反對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也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那就很難自圓其說了。結果,在我們論壇上出現的利潤論者,在講到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時,就不是從正面說明問題,而是釆取一種迂迴的手法。先且看他們是怎樣區別社會主義生產與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的:
「資本主義的生產,就其自體來說,是不問所生產的商品是何種使用價值的,它所追求的是利潤,而不是為了消費和社會需要的滿足。這是事實。……然而另一方面,也還必須看到,『如果它所生產的商品不滿足一種社會需要,就是無目的的。』
「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需要。這是事實。然而在從使用價值上滿足社會需要的同時,也還要取得一定數量的利潤,而利潤也是為了滿足社會需要的。」
這個講法,從一方面看,象是叫我們認識兩種不同社會制度的生產目的的區別;從另一方面看,又更象是叫我們認識它們生產的目的,有區別,也有一致的地方: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利潤,也為了滿足社會需要;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需要,也為了利潤。換一個表現方式,就是說,兩種社會的生產,都是為了滿足社會需要與利潤,只不過是著重點有所不同。一種絕對的本質的區別,被輕易掉換成相對的數量的差異。這樣模稜兩可的筆法,決不是馬克思主義的語言,決不是要提醒人們劃清社會主義生產目的與資本主義生產目的的界線,反而是有意地要人們模糊那個界線。嚴格說來,如其肯定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有計劃地滿足社會需要,滿足社會消費的需要,也滿足社會生產的需要,那末,爭取更多的積累或利潤,就只能是第二義的,就只能看作是有助於滿足那些需要的一種手段,而決不能把它同滿足社會需要並列為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反過來,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怎麼也不能把它為了利潤和為了滿足社會需要,相提並論。資本家所生產的商品,要對購買者成為這樣那樣的有用的使用價值,只不過是因為,不這樣就不能達到他追求利潤的目的。一個社會的生產目的,關係到它的整個國民經濟的運動方向和發展速度,而這些又是取決於特定社會的階級關係。如果把這兩種社會制度的生產目的,說成是為了社會需要,也為了利潤,那就要在社會生產實踐上,迷失方向。就我們社會主義社會來講,如果我們近年的國民經濟調整工作,在要求有計劃地滿足社會消費需要與生產需要的同時,還把哪個部門、哪些企業是否有利,或是否有大利可圖的打算,也同樣優先考慮,那首先在把「工業或其它部門的工作,轉移到以農業為基礎的軌道上來」,就要遇到難於克服的障礙。因為與農業相對地講來,較少受到自然條件限制和影響的工業,特別是輕工業,是較為有利可圖的。為了全面的長遠的打算,把社會很大一部分人力、物力、財力,從工業轉移到農業方面,這在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社會,就是不能設想的。
也許我們強調利潤的人會爭辯說,他們並不曾明白講到,社會主義社會生產的目的,是為了社會需要,也為了利潤,把兩者等量齊觀。但在事實上,他們實際所主張的,還比這裡所說的,走得更遠。
(二)社會主義的利潤與資本主義的利潤,歸根到底說來,「是同一的」嗎?
關於這點,他們是引用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文句,來加以說明的。他們所引的是這樣兩段:「如果我們把工資和剩餘價值、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的獨特的資本主義性質去掉,留下來的,就再也不是這各種形式,而只是它們的為一切社會生產方式所共有的基礎。」[66]「把任何一種社會生產……假定作為前提,我們都能區分出勞動的兩個部分,一個部分的產品直接由生產者及其家屬用在個人的消費上,另一個部分——那總是剩餘勞動——的產品總是用來滿足一般的社會的需要,而不問這個剩餘產品是怎麼分配,也不問是誰當作這種社會需要的代表來盡他的職責。……所以,不同分配方式的同一性,總是歸結到這樣一點:如果我們把它們的區別性和特殊形式抽象掉,單只把它們的和區別性相反的同一性記在心裡,它們就是同一的。」[67]據此,他們認為,「顯然,這個原理不僅對利潤是適用的,對生產價格也是適用的。」
上述兩段話的前一段,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論述「競爭的假象」那一章談到的。資產階級經濟學者總愛把資本主義的分配關係,把利潤、工資、地租三種分配形態,說成是「每一種生產方式的自然關係」;馬克思表示,這是一種假象,雖然把工資和剩餘價值……的資本主義性質抽象掉,它的一般基礎,是一切社會化的生產方式所共有的;即把勞動生產物中,歸到個人消費的部分作為工資,其餘則用以滿足社會需要。後一段引文,是在緊接著「競爭的假象」,講「分配關係與生產關係」那一章論到的。章法也和前一段相同。馬克思指出:「按照普通的見解來看,這些分配關係好象就是自然的關係,好象這些關係本來就是由一切社會生產的性質,由人類生產本身的各種規律生出。」[68]雖然我們把它們的區別性與特殊形態抽掉,還原到最後的一般基礎,它們也就是同一的,也即是把勞動生產物中,歸到個人及其家屬消費的部分作為工資,其餘則用其他的名義滿足一般社會需要。可見馬克思講這兩段話的著眼點,都是在批判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們把一些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性質的範疇,看作是永恆的自然關係,而其唯一的根據,又不過是因為把那些範疇還原到一般的基礎,表現出某種共同點。馬克思的說明,原是非常明確的,他的出發點是強調區別。從反面把它們還原到一般的基礎所指出的一致的地方,只是一個陪襯。而我們強調利潤的人,卻斷章取義,反其道而行之,以「求同存異」的精神,來強調它們的一致性,並含糊籠統地說:「這個原理,不僅對利潤是適用的,對生產價格也是適用的。」怎樣適用呢?是不是就利潤,就生產價格,抽去它們的資本主義性質,也抽去它們的社會主義性質,說它們的最後的一般基礎是同一的呢?經過這樣那樣的抽象,剩下來的將是什麼呢?當我們看到,他們把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價格範疇,完全適用到社會主義經濟中,就不難理解,他們是要把資本主義社會的利潤範疇,也完全適用到社會主義經濟中。儘管他們分別在這樣那樣的場合,也講到了社會主義的利潤和資本主義的利潤有何本質的不同;可是,他們的整個理論系統,卻不是要論證它們的本質區別,而是要強調它們的一致性和共同點。
還有與此相類似的論點,值得在這裡提到的就是,他們甚至對社會主義經濟中的利潤與剩餘產品價值,也認為那與資本主義經濟中的利潤與剩餘價值一樣,是表示兩種不同的關係,一樣可以用兩個不同的公式,來表示它們在商品(或產品)價值構成中的不同地位。就資本主義經濟而論,他們引了馬克思這樣的話:「剩餘價值,作為墊付總資本這樣一種觀念上的產物,便取得了利潤這樣一個轉化形式。」[69]接著說,
在這種情況下,利潤是反映資本家的經濟關係的。因此,商品價值構成可以用兩個公式來表示:當我們要表示m是由墊支在勞動力上的資本價值v的轉化而產生的增加額時,用c+(v+m)這個公式;而當表示在生產前有一個資本總額,而在生產後有一個價值增加額時,用(c+v)+m這個公式。這兩個公式是各自表示不同的經濟關係的。……在社會主義經濟中,剩餘產品價值和利潤究竟是不是一個經濟範疇。」他們認為這「是有聯繫而又有區別的兩個經濟範疇,它們是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不同的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就是說,剩餘產品價值是反映勞動者個人和企業(或集體生產單位)、國家之間的分配關係的;而利潤則是反映剩餘勞動在社會與部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分配關係的。這兩種不同的經濟關係,應該用兩個經濟範疇來反映。所以,社會主義的產品價值構成也要用兩個公式來表示:當計量墊支工資基金和剩餘產品價值的關係時,用c+(v+m)這個公式;而當計量墊支資金總額和剩餘產品價值的關係時,用(c+v)+m這個公式。
這些講法,這裡不用深入分析,我只想先指出這幾點:第一,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利潤與剩餘價值這兩個不同範疇所反映的是不同的經濟關係;從價值的生產或增殖的角度看來,它們是不是分別反映著現象與本質、假象與真實的關係呢?他們所引的馬克思的話無非是要表明,利潤從資本家方面看來是剩餘價值的一種虛偽的假象。剩餘價值本來是由墊付在勞動力上的資本價值轉化的產物,卻被資本家看作是由墊付總資本的產物。結果,利潤便神秘化了。我們能夠把這兩個範疇等量齊觀嗎?第二,由於利潤對剩餘價值有這樣一種神秘化的非常曖昧的關係,分別表示它們在商品價值構成中的關係的公式(c+v)+m和c+(v+m),也相應變得有了實質上的差別了。如果說,c+(v+m)指示著現實運動,(c+v)+m恰好是要在這個公式中,把可變資本產生剩餘價值這個現實運動,用墊付總資本產生的剩餘價值的假象掩蓋起來。這是在論述利潤與剩餘價值的關係時,必須指明出來的,而我們強調利潤的人,卻似有意地把這一點略過不提。為什麼呢?第三,因為他們在把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的有關利潤與剩餘價值這兩個範疇及其公式,完全套用到社會主義經濟中來,如果把發生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的利潤對剩餘價值的神秘關係和盤托出,就難免有些講不過去。馬克思曾說:「……利潤原來和剩餘價值是一回事,不過是處在一個神秘化的形式上,並且這個神秘化的形式還必然會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生出。因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區別在成本價格這樣一個虛有其表的形成上已經辨認不出,所以那個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價值變化就只好把它的起源由可變資本部分轉移到總資本上面來。因為在一極上勞動力的價格會表現在工資這個轉化形式上,所以在對極上剩餘價值也要表現在利潤這個轉化形式上。」[70]問題是交待得再清楚沒有了,在我們社會主義的生產方式下,是否還存在、還允許墊付總資本產生利潤這個事實,是否還用得著(c+v)+m這個產品價值構成的公式呢?從誰的觀點或角度看來,我們社會的那個表示剩餘產品價值的m,是由墊付總資本(c+v)共同增殖出來的呢?
(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也是同多的資金要求同多的利潤,因而形成了生產價格嗎?
對於上面提到的這些問題,我們強調利潤的人,都不能有明確的說明,或者,說起來總是非常彆扭的。看下面這一段話吧!
資本是剝削剩餘價值的價值,社會主義社會已經消滅了資本剝削。據此,說社會主義產品不是資本的生產物,無疑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必須看到,社會主義社會也還存在著為社會謀福利的「資金」這個經濟範疇。資金是什麼呢?它不過是墊支於社會再生產的那部分利潤,……實際上,社會主義社會再生產的進行,從來是首先把固定資金、流動物質資金和工資基金墊支出去……既然沒有相應的墊支資金,就不可能進行相應的生產,而生產的規模和效率,又和資金的多少及其如何使用分不開,那麼,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說,社會主義產品是社會資金的生產物,但是,是否可以說,社會主義產品是社會主義社會資金所發生的經濟效益的具體表現呢?
說社會主義社會進行生產,要有一定的資金,那是容易明白的;但說「社會主義產品是社會主義社會資金所發生的經濟效果的具體表現」,卻就有些叫人摸不著頭腦。為什麼要講得這樣含蓄呢?他們接下去表明,假使直接說社會主義產品是社會資金的產物,就會被人誤認為「價值是由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共同創造的」,那是違反馬克思的只有活勞動才創造價值的原則的。可是在另一方面,如我在上面已經講到的,他們又是極力主張(c+v)+m這個價值構成公式也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似乎一點也沒有感到那正好是用公式來表述對於那個價值生產原則的違反。為什麼會發生這種矛盾呢?就因為他們太強調社會資金在社會主義生產中的作用了,生怕單提出活勞動創造剩餘產品價值或利潤,就要降低物質技術條件或資金占用量的評價,或使物質技術條件或資金占用量的作用「得不到承認」。在他們看來,「物質技術條件,表現在價值形式上,就是產品的資金占用量,或單位產品的資金占用係數。一般說來,物質技術條件的好壞同單位產品資金占用量的大小成正比。」為了要使得物質技術條件或資金占用量的作用得到承認,他們特地把生產價格這個範疇,引進社會主義經濟中來,並還認為這是一個了不起的「發現」。關於生產價格這個範疇,我曾作過較本質的闡述[71],認為那是最能體現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基本特質的東西,在社會主義經濟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著這樣一個範疇所反映的現實。在這裡,我只想就他們為此喋喋不休的幾個論點,提出我的疑問:
第一,為什麼物質技術條件或資金占用量,只有對其產品按照生產價格定價,才得到承認,按價值定價就得不到承認呢?
強調利潤,強調生產價格的人,非常耽心按照價值來定產品的價格,有忽視物質技術條件或其價值形式的資金占用量的作用的危險。我不明白他們這種耽心有多大的根據。在把價值作為問題的時候,誠然只要考慮產品生產所費的勞動,而不一定要去過問它生產所使用的物質技術條件,或社會資金,但如有必要問到這些方面的時候,那也並不是不能由此得到理解。馬克思不是曾就資本的有機構成,這樣告訴過我們嗎?「由資本技術構成決定,並且反映著這種構成的資本價值構成,叫做資本的有機構成。」[72]可是,在這裡,他們又提出另一個難題了,仿佛在同一生產部門內,尚可按價值來規定產品價格,如果在不同生產部門之間,如在工農業間,單根據價值,就不可能把物質技術條件或資金占用量的作用反映出來,甚或引起相反的反映。他們反覆引用這個例子,說是「在按照價值對各種產品進行評價的條件下……比方說,如果因為農業的技術構成較低,農產品的勞動消費較高而規定較高的價格;工業的技術構成較高,工業品的勞動消費較低而規定較低的價格。這樣一來,就可能出現農業用不著改進技術也可以獲得大量利潤,工業則由於利潤少而不能滿足自己擴大再生產的需要的不合理現象。」這個「不合理的現象」,事實上存不存在呢?人們不是在議論著,對比工業品價格,農產品價格一般是較低一些了嗎?為什麼事實竟和他們的顧慮相反呢?當人們規定不同生產部門產品價格的時候,並不會單純就技術構成有高有低,因而引起產品價值有低有高這一個方面著眼。他們還會考慮到,有機構成高的生產部門,由於它的勞動生產率提高了,勞動加強了,在單位產品中的活勞動雖然少了,從而所包含的價值少了,但在同一時間生產的產品數量卻增多了;還會考慮到,技術構成不等,其周轉時間不等,其在一定期間所生產的價值與剩餘產品價值可以大大不等。工業生產部門的技術構成一般高過農業生產部門的技術構成,由於前者不大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周轉時間較快,它在一定期間內,比方說,在一年內可以周轉四五次,而農業部門生產只能周轉一、二次,那末,通算起來,它的等量資金一年所生產的價值與剩餘產品價值,還可能較後者一年生產的為多,這不也是在承認「物質技術條件的經濟效果」或作用嗎?是的,這樣考慮起來,確是不很簡單,幸喜這件事由長期經濟生活的經驗,由每日每時市場利害關係的較量,在各類產品間形成了(並不斷形成)一種可供我們參考的比價,我們因此在考慮根據價值來規定各類產品的價格時,就用不著替它們從頭到尾去算細賬。可見,耽心根據價值規定產品價格,會使物質技術條件作出的貢獻得不到重視的顧慮,全是多餘的。事實上,他們其所以這樣不信任「商品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無非是要用這個做藉口,好拿出便於強調社會資金、便於強調利潤的生產價格。現在且看他們是怎樣從社會主義經濟中「製造出」生產價格這個範疇來的。
第二,在資本主義社會,到底是按生產價格定價,來保證不同部門的等量資金獲得等量利潤,還是客觀存在著等量資金獲得等量利潤這個傾向,才按生產價格定價?
我們已經知道,資本主義經濟中的生產價格這個範疇,是在這樣的社會經濟條件和經濟關係下產生的:資產階級社會從事商品生產的每一份等量資本,都依據它支配勞動、剝削勞動的平等法權,要求獲得等量利潤;即使資本的有機構成不等,等量資本中的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比例不等,從而在其所生產的商品中包含的剩餘價值不等、利潤不等,它依然要提出這個要求,並且通過競爭,力求在商品的售價中實現這個要求。其結果,各不同構成的資本的不同利潤率,便均衡化為一般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構成競爭基礎的成本價格(不變資本+可變資本),加上依這種平均利潤率形成的平均利潤,就成為生產價格。資本主義商品不以價值定價,卻以生產價格定價,就是依據這種客觀事實邏輯。從這裡我們看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係,資本對勞動支配與剝削的平等法權,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平均利潤、生產價格……是資產階級社會反映在經濟上的一連串的血肉相關的生理現象,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地自發地表演著的,它不可能在社會主義生產關係下找到任何存在的依據。這是一點。還有,在各種範疇出現的邏輯程序中,是等量資本獲得等量利潤的要求,使得各部門的不同利潤率平均化,於是有平均利潤,於是有生產價格,而不是我們主張生產價格論的人所任意構思的那樣,以生產價格為價格的基礎,來保證等量資金獲得等量利潤,恰好把事物的邏輯順序顛倒過來了。這又是一點。事實上,商品售價不依據價值,而依據生產價格,那是馬克思就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與流通的客觀運行事實,加以科學說明的結果;而我們主張生產價格論的人,卻不管我們社會主義社會,有無客觀事實的根據,硬要「自覺地利用生產價格」,把依據生產價格來制定價格,當作實行保證等量資金獲得等量利潤的經濟政策手段,結果,他們又面對著自己製造出來的另一個矛盾。
第三,在社會主義社會,究竟是企業單位要求等量資金獲得等量利潤,抑還是國家制定價格部門,要求企業單位對他們的等量資金,提供出等量利潤?
在這個問題上,主張生產價格論的人,在不同的論爭場合,有種種不同的講法。當他們強調物質技術條件或其價值形式的資金占用量的作用,怕這些作用在產品估價中得不到承認或受不到重視的時候,就大講特講企業單位的等量資金,必須獲得等量利潤;否則物質技術水平愈高、技術構成愈高,其產品中所包含的活勞動愈少、剩餘產品價值愈小,根據價值來規定的價格就愈低,因而就有妨礙技術改進、鼓勵落後的不合理的現象。但這只是一個方面,雖然是他們強調得特別起勁的一個方面。當他們回答占用資金多,如按照占用資金量來給予其產品的評價,會不會鼓勵各企業單位一味追求高價的技術設備而又不去充分利用的詰難的時候,他們的調子就大大改變了,不是說要使企業單位的等量資金獲得等量利潤,而是說企業單位的每一分等量資金必須提供等量利潤。對企業單位說,前者是拿進去,後者是拿出來;對國家主管單位說,前者是要使企業單位的利潤得到保證,後者是要使國家由企業單位提供的利潤得到保證。不過,強調生產價格論的人,在強調按生產價格定價來保證利潤的時候,又更多的是要保證企業單位獲得的利潤,而不是要保證企業單位向國家提供的利潤。他們有時這樣講,有時又那樣講,仿佛怎麼講都可以。事實上,在我們社會主義社會經濟中,根本就不存在均等的利潤或平均利潤這個由競爭形成的傾向。所有在等量資金、等量利潤上面做的文章,說什麼要「自覺地利用生產價格」,來達到什麼目的云云,都是無中生有的空話。
總的說來,強調生產價格論,說穿了,無非是想利用這個包含有平均利潤概念在內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範疇,來為強調利潤作掩護。但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或《資本論》的強烈階級性和嚴密科學性,決不容許從它裡面找到有助於這種企圖的任何理論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