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研究 · 六、《資本論》第三卷的系統理解

《資本論》第三卷,也如第二卷一樣,是由恩格斯根據馬克思遺留下來的手稿整理出版的。它出版於一八九四年,比第二卷遲了9年,比第一卷遲了28年。距離馬克思寫好這個草稿的一八六五年,是整整30年了。這已夠說明這部偉大著作,是多麼難產。 當這一卷尚未問世的時候,資產階級經濟學界,在以「等著瞧」的態度,看馬克思究將怎樣完成他的資本剝削學說,有的人甚至懷疑誹謗:馬克思、恩格斯一再預約的第三卷,是不是空頭支票。等到第三卷出版了,他們中間的卑鄙狂妄之輩,竟說那可能是恩格斯臨時寫出來搪塞的,而別有用心地認為它沒有把第一卷、第二卷的理論貫徹下來,甚至說,這個第三卷恰好是對前兩卷的反論,其間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作為資產階級經濟學者,他們對於《資本論》這樣一部揭露資本剝削本質、論證資本制度必然滅亡的論著,從階級本能上抱著反感,是不難理解的,但他們那種受到了立場、觀點、方法限制的「全部智慧」,要在理論體系上,把第三卷和第一、第二卷統一起來加以理解,卻也是很難辦到的。這個第三卷的內容,確實對前兩卷表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不同的特點,如果我們對此沒有初步理解,就會增加許多困難。那些特點是什麼呢? 第一,前兩卷所分析討論的,是一些本質的東西,價值、剩餘價值、勞動力價值、剩餘價值率等等,都是我們看不見,感觸不到的,而我們日常感觸到的,則是象價格、利潤、利潤率等等經濟現象。這個第三卷,主要就是把這些經濟現象,作為討論分析的內容。 第二,前兩卷,由於要從資本主義制度的內在聯繫中去揭露它的剝削本質,所以必須就資本的生產過程和流通過程這些主要的、基本的方面下手,但把資本運動當作一個全體來看,不論是在資本的直接生產過程講到的各種經濟形態,還是它在流通過程講到的各種經濟形態,都只表現為總過程的特別的要素或局部的方面。也就是說,第三卷是在第一、第二兩卷的基礎上,從裡到外,從本質到現象,從局部到全體,把整個資本主義運動總過程作為對象,來加以較全面的綜合的研究。 現在且來看看馬克思在第三卷,是怎樣展開他的由本質到現象的科學的說明的。這個第三卷共分七篇,即第一篇「剩餘價值到利潤的轉化和剩餘價值率到利潤率的轉化」,第二篇「利潤到平均利潤的轉化」,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第四篇「商品資本和貨幣資本到商品經營資本和貨幣經營資本(商人資本)的轉化」,第五篇「利潤分為利息和企業利潤的分割。生息資本」,第六篇「由剩餘利潤到地租的轉化」,第七篇「各種收入和它們的源泉」。前三篇講到利潤作為整體來看所表現的各種基本規律,接下去三篇講利潤的各種具體形式,而最後一篇,乃是綜合這一卷,乃至綜合全三卷,說明整個資產階級的全部收入,都是來自勞動階級一個階級所提供的剩餘勞動。在下面,我們將就這三個方面來分別加以考察,最後再講到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有關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及利潤平均化和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 1.剩餘價值到利潤的轉化和剩餘價值率到利潤率的轉化 開頭一篇所講的,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和剩餘價值率轉化為利潤率,不只是在理論上是由本質到現象的轉變的樞紐點,也是由第一卷、第二卷到第三卷的一個承上啟下的樞紐點。我們在前兩卷還只看到剩餘價值、剩餘價值率。剩餘價值是怎樣轉化為利潤,剩餘價值率是怎樣轉化為利潤率的呢?馬克思是就成本價格與利潤,利潤率,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的關係,資本周轉對於利潤率的影響,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以及價格變動的影響各章,來分別說明的。他首先指出:商品的價值,包括三個組成部分,即不變資本、可變資本和剩餘價值。在商品價值中,除去剩餘價值,就是在生產上耗費的資本價值,也就是生產一個商品實際所費於資本家的價值,我們把它叫做成本價格。但商品自身所費的,比它所費於資本家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量。「商品價值中由剩餘價值構成的部分,無所費於資本家,因為它所費的,只是勞動者的沒有報酬的勞動。」[142]資本家在生產過程中,儘管由於占有了無償勞動,把價值增加了,但卻以為「這個價值增加額是由這個用資本進行的生產過程生出來的,也就是,是由資本自身生出來的;……先說生產上所費的資本,那麼剩餘價值本來就象是同樣由所費資本不同的各個價值要素,即那些由生產資料和勞動構成的價值要素髮生,因為這些要素本來就會同樣參加到成本價格的形成中去」[143]。當剩餘價值象這樣不被看作是可變資本的產兒,卻被看作是墊付總資本的產兒,於是,在把墊付總資本看成是成本價格的同時,剩餘價值就被看成是利潤;於是,商品價值等於不變資本+可變資本+剩餘價值,即W=c+v+m這個公式,就變成了商品價值等於成本價格+利潤,即W=K+P這個公式。成本價格K,也還是等於c+v。剩餘價值也好,利潤也好,同樣是對於資本價值的增加額,不過,前者是表現為c+(v+m),後者卻是表現為(c+v)+P,前者把剩餘價值出自可變資本的關係明白顯示出來,後者卻把它完全掩蓋了,從而,把資本主義的剝削關係弄得神秘化了。 事實上,從資本家的立場說,他所關心的,是墊付下去的資本,除資本價值得到補償外,還有一個超過額,至於這個超過額是出自哪個資本價值成分(是不變資本還是可變資本),它們的內在關係怎樣,他是不能確切知道的,也是不想知道的。「他的利益,還正是要在這個確定關係和內部聯繫上蓋上一層藍色的煙霧。」[144]把超過額對可變資本之比,轉化成為它對總資本之比,就是把剩餘價值率轉化成利潤率。在這一轉化中,我們看到:「按可變資本計算的剩餘價值率,叫做剩餘價值率;按總資本計算的剩餘價值率,叫做利潤率。它們是同一個數量的不同的計算方法,因為計算的標準不同,所以表示著同一個數量的不同的比率或關係。」[145] 由於剩餘價值率是可變資本除剩餘價值的結果,其公式是,而利潤率則是包括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總資本(C)除剩餘價值的結果,其公式是或。利潤率自始就比剩餘價值率表現為更小得多的剝削程度,這也是資產階級學者,樂於用利潤率來代替剩餘價值率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由於一方面,利潤是剩餘價值的一個轉化了的現象形態,它始終在受著剩餘價值的限制,同時利潤率,又是依總資本計算的結果,所以,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間就表現了極其複雜的關係。利潤率可以在剩餘價值率提高或下降時,提高、下降或不變;也可以在剩餘價值率不變時,提高或下降。因為利潤率不僅取決於剩餘價值率,還取決於資本的有機構成和資本的周轉。 關於資本的周轉對於利潤率的影響,馬克思指出,《資本論》第二卷第二篇關於剩餘價值量得由資本周轉的時間(生產時間與流通時間)的縮短而增加的說明,都可以適用到利潤和利潤率上來,雖然利潤率只表示所生產的剩餘價值對總資本的關係。在後面第八章「不同生產部門的資本的不同構成及由此引起的利潤率的差異」中,他還對此作了較詳細的說明。 由於利潤率是就剩餘價值對總資本的比例關係而言,總資本中的不變資本在使用上的經濟,便成為提高利潤率的一個方法。「象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一方面促進了社會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一樣,另一方面它也促進了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146]任何一種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歸根到底,不外是使勞動者對於勞動條件之經濟使用,或者說合理的節省地使用。在資本家與勞動者處在對立的社會關係下,資本家的經營技巧與合理打算,都無非是以犧牲勞動者為條件,「把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的浪費,勞動者的生存條件的壓縮,算在不變資本使用的經濟中,並且把它當作利潤率提高的手段來看」[147]。 上述的不變資本的經濟使用原則,適用於其中的固定資本,也適用於其中的流動資本,適用於原料和輔助材料。但由於原料和固定資本不同,會全部加到生產物中去;還由於勞動生產力的增加,是用每一小時內製造一定生產物所需原料量的增加來表示。結果,原料的價格就比例於勞動生產力的發展,而在商品價值中愈益成為不斷增加的部分,原料價格的變動,就愈來愈對利潤率的變動,有了較大的影響。當原料價格漲落,而製造品價格不會依相同的比例漲落時,利潤率的差別,就會明顯表示出來。當然,這不僅關係到剩餘價值在資產階級間的分配問題,還關係到誰占有或沒有占有可提供原料的殖民地的問題。馬克思由此說明了棉花價格波動和棉業危機的癥結。 2.利潤到平均利潤的轉化 這是在前一篇研究的結果上展開說明的。既然「在勞動剝削程度不變時,利潤率會隨不變資本各構成部分的價值變化或資本周轉時間的變化而變化,所以由此自然會得到結論說,當其他事情不變,不過不同生產部門所用資本的周轉時間有差別,或不同生產部門這些資本的有機構成部分的價值比率有差別時,同時並存的各不同生產部門的利潤率就會有差別」[148]。如何把這不同各部門的不同利潤率,均衡化為一般的利潤率,並由此論證勞動價值理論與平均利潤率的矛盾的統一,就是「利潤到平均利潤的轉化」這一篇所要討論的中心內容。這一篇包括:「不同生產部門的資本的不同構成及由此引起的利潤率的差異」、「一般利潤率(平均利潤率)的形成及商品價值到生產價格的轉化」、「一般利潤率通過競爭而平均化。市場價格和市場價值。剩餘利潤」以及「工資一般變動所及於生產價格的影響」各章,其中著重地闡明了資本構成,平均利潤,生產價格這一些基本範疇及其關係,而對於供給需要在價格形成方面的作用影響問題,也第一次作了科學的說明。 如上面指出的,勞動的剝削程度不變,利潤率會因資本的有機構成的差別和資本周轉時間上的差別,發生變化。在第一卷第七篇,馬克思已就資本的有機構成有所說明了,這裡更表示:「各資本的不同有機構成,並不是以它們的絕對量為轉移。問題總只是,在每100中有多少是可變資本,有多少是不變資本。」[149]由於可變資本所推動的活勞動,總是比它作為資本投在工資上所包含的勞動更大,所以,就不同部門的資本構成來說,它們的「用百分數計算的資本——或等量的資本——是按不等比率分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會推動不是一樣多的活的勞動,會創造不是一樣多的剩餘價值,也就是會創造不是一樣多的利潤,所以,利潤率,那個正好是由剩餘價值對總資本用百分數計算求得的利潤率,對它們來說也就不等了。」[150]如果不同構成的同量資本,有著不等的利潤率,有不等的利潤,那麼,資本主義生產的全部體系就都會被破壞。如果不問構成如何,同量資本,都有均等的利潤率,同樣多的利潤,那麼,整個價值理論體系,就要因此受到破壞。現在看馬克思是怎樣解決勞動價值理論和平均利潤率之間的矛盾的。 前面講到,從資本家的角度看,商品所費於他的,只是成本價格,他不要問可變資本與不變資本的區別,「不管所生產的價值和剩餘價值如何有差別,成本價格對不同部門投下的等量資本說總是一樣。成本價格的這種均等性,形成不同投資的競爭的基礎。並且,平均利潤也就是通過這種競爭生出的」[151]。就各部門有不同構成的等量資本來說,由於可變資本在一個定量總資本中所占的百分率不同,等量資本就會推動極不相等的勞動量,占有極不相等的剩餘勞動量或剩餘價值量,因而,在各不同生產部門內支配的利潤率,也極不相等。「這些不同的利潤率,會由競爭,平均化為一個一般的利潤率。所以,一般利潤率不過是這一切不同利潤率的平均。按這個一般利潤率應歸一定量資本(不管它有什麼樣的有機構成)的利潤,就是平均利潤。」[152]如把不同各生產部門的不同的利潤率加以平均的結果(平均利潤),加入不同各生產部門的成本價格內,而由此形成的價格,就是生產價格。所以,相當於生產價格的商品價格,包含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用來補償商品生產上消費掉的資本價值部分的成本價格,它完全是由各不同生產部門在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上的支出額決定。「商品價格的另一個部分,即加入到成本價格中去的利潤,卻不是由這個定額資本在一定生產部門一定時間內生產的利潤量決定,而是由每個所用資本當作總生產所用社會總資本的一個可除部分在一定時間內平均應得的利潤量決定。」[153]馬克思前面所講的成本價格的等一性,是就這種意義上講的,雖然他已明確指出,對各不同的生產部門的資本家來說,他要由出售商品收回的成本價格,只是按照所消費的資本價值,而不是按照所使用的資本價值。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商品的生產價格,是以一般利潤率的存在為前提,而一般利潤率又是由以下兩個因素決定的: 「(1)是不同生產部門的資本的有機構成,也就是各個部門的不同的利潤率; (2)是社會總資本在不同各部門之間的分配,即每個特殊部門按特殊利潤率投下的資本的相對量;也就是,每個特殊生產部門在社會總資本中吸收的比例部分。」[154] 為什麼一般利潤率不單是由各特殊生產部門的不同利潤率所決定,同時還取決於各特殊生產部門資本在社會總資本中所占的相對量呢?因為總資本分配在特殊利潤率高低不同的各生產部門的比例不同,當然要影響到一般利潤率的大小。我們知道,「勞動社會生產力在每個特殊生產部門的特殊發展是程度上不同的,有的更高,有的更低,要看一定量勞動,從而一定數勞動者在一定勞動日內推動的生產資料量怎麼大,也就是,要看推動一定量生產資料必需的勞動量怎麼小而定」[155]。勞動生產力發展不同,投用在勞動力上和投用在生產資料上的資本比例就不一樣,與社會平均資本比較,不變資本百分比較大的資本,稱為高位構成資本;可變資本百分比較大的資本,稱為低位構成資本;恰好與社會平均資本有同樣構成的資本,稱為平均構成資本。這各種不同構成的資本,有各種不同的利潤率:在勞動剝削程度相等限內,高位構成資本的利潤率,就比低位構成資本的利潤率低,如果社會資本更多地集中在高位構成資本方面了,一般利潤率顯然就會偏低,反之,它更多地集中在低位構成資本方面了,一般利潤率顯然就會偏高。 我們還由此看到了,把各不同生產部門的特殊利潤率加以平均,並以此平均數加入它們各別的成本價格,而形成的生產價格,在中位構成資本,大致與價值相等;在高位構成資本,生產價格高於價值;而在低位構成資本,則生產價格低於價值。這也就是說,在一般利潤率形成以前,在生產價格形成以前,剩餘價值與利潤,在量上還是同一的,只不過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不同罷了,而在這以後,如果一個特殊生產部門實際生出的剩餘價值,從而,實際生出的利潤,與商品售賣價格中包含的利潤相一致,那就只是偶然的了。「現在,按通例來說,利潤和剩餘價值已經是現實上不同的量,而不只就它們的比率說是這樣。」[156]這是因為在依據生產價格售賣的價格中,包含的利潤,已經不是原來的和剩餘價值有聯繫的個別特殊利潤,而是平均利潤了。 不過,商品依據生產價格而出售,仍是在價值的基礎上,在勞動的基礎上進行的。商品的成本價格,它的價值,它的生產價格的區別,歸根到底,無非是對於勞動的不同的關係的表現罷了。「商品成本價格所涉及的問題,不過是商品包含的有酬勞動的量;價值所涉及的問題,是其中包含的有酬勞動和無酬勞動的總量;生產價格所涉及的問題,則是有酬勞動加無酬勞動的一個對特殊生產部門說本來不是由它本身決定的量的總和。」[157]從這裡,我們一方面看到了商品價值與生產價格的差別,同時也看到了,生產價格不同於價值的地方,只不過在於:商品價值中關於無酬勞動那一部分,即關於代表著無酬勞動的剩餘價值部分,是由不同各特殊生產部門自身的資本決定;而在生產價格中,這一部分,卻是由包括各不同特殊生產部門的資本的社會總資本決定。所以,當剩餘價值通過上述均衡化過程,轉化為平均利潤,商品價值就轉化為生產價格;就個別資本講,它的生產物的價格(生產價格),是和價值背離了,利潤和剩餘價值背離了;但就社會總資本講,因為其中有的資本屬於中位構成,其生產價格與價值一致或接近一致,而在中位構成以上或以下的資本,又會分別因其生產價格高於價值或低於價值,而趨於平衡。結局,社會總生產價格與總價值一致,總利潤與總剩餘價值一致。我們由此清楚地看到,平均利潤率並沒有同勞動價值理論有什麼矛盾,恰好相反,所有從表面現象和複雜轉化過程中表現的矛盾,到頭來都要在勞動價值理論基礎上得到解決。資產階級經濟學者說馬克思在第一卷中提出的勞動價值理論,到了第三卷講平均利潤率,全給自己否定了。這說明,他們那種停留在形式上的膚淺理解,多麼難於接觸到問題的實質與其內在聯繫中去啊!李嘉圖雖然無力克服這個矛盾,但他畢竟提出了這個矛盾,並試為解決這個矛盾作過一些努力,至於後來的庸俗經濟學者,他們是連什麼也說不上的。 在各不同生產部門的不同特殊利潤率均衡化為一般利潤率的過程中,競爭及和競爭密切相關的需要與供給的關係,在其間所發生的作用和影響,究竟是怎樣,那是庸俗經濟學者最感興趣的地方,也是他們對勞動價值理論與平均利潤率理論不能有統一理解的關鍵所在。馬克思指出:「在這裡,真正困難的問題是:利潤到一般利潤率的平均化過程是怎麼進行的,因為利潤的平均化分明是一個結果,而不能是一個起點。」[158]它的起點是什麼呢?是商品交換。是依照它生產所費的價值,或是不完全依照它生產所費的價值所進行的商品交換。依照它生產所費的價值,那一般是簡單商品生產階段的事,到了簡單商品交換轉變到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階段,商品就成為資本的生產物,其交換就不止於要補償資本價值,還要實現一個價值超過額或剩餘價值,或其轉化形態利潤。由於在資本較發展的階段,作為資本家的商品所有者,大家都要求按照其生產所費的價值獲得同樣多或較多的利潤,於是這個競爭場面,就使得它們只能按照所投資本在社會總資本中所占的比例,而獲得一份相應的均等利潤,或即前面講到的平均利潤。個別資本所費的資本價值加大家所投資本均衡分得的平均利潤,就是生產價格,就是這個經濟較發展階段商品交換的依據。它不等於價值,但卻是由競爭引起的價值的轉化物。事實上,在我們說明這個轉化過程時,還認定各不同生產部門不同資本構成,有同一的剝削程度或剩餘價值率。這個同一的剝削程度或剩餘價值率,已經是「把勞動者間的競爭,把勞動者會不斷由一個生產部門轉移到另一個生產部門,並由此引起平衡的事實假定作為前提」[159]。在這個前提下,在同一生產部門不同構成各資本間的競爭,開始總是以價值為中心,使其所生產的商品的價格,圍繞著它上下波動,這就是所謂市場價值。「市場價值,一方面,要視為是一個部門所生產的商品的平均價值,另一方面,又要視為是按這個部門的平均條件進行生產,並且在該部門的產品中占有顯著大量的商品的個別價值。只有在異常的組合下面,才會由那種在最不利條件或最有利條件下生產的商品,來規定那種為市場價格形成變動中心的市場價值」[160]。由於同種商品,只有同一的價格,「個別價值在市場價值以下的商品,就會實現一個額外剩餘價值或剩餘利潤,個別價值在市場價值以上的商品,卻會讓它們裡面本來包含的剩餘價值一部分不能實現」[161]。大家競爭使不利的地位變得有利,使有利的地位變得更有利,就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但在這當中,供給對需要的反應,又會使得決定市場價值的商品,有所改變,因而使它們的競爭活動,變得非常錯綜複雜。就一個生產部門來說,由競爭形成市場價值這個中心;就各不同生產部門來說,就是由競爭形成生產價格這個中心。馬克思說:「競爭首先在一個部門內完成的,是由商品的各種不同的個別價值,形成一個相等的市場價值和市場價格。不同部門的資本的競爭,才引起生產價格,使不同部門的利潤率均等起來。」[162]這裡需要交代清楚的是,由競爭引起的供給與需要的變動,究竟和價值、市場價值、生產價格有怎樣的影響。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在這個問題上,始終沒有一個清晰的觀念,因而發生一系列的混亂:「價格由需要和供給決定,同時需要和供給也由價格決定。這是一種混亂。除了這種混亂,又還要把這一點加進來:需要決定供給,反過來供給也決定需要,生產決定市場,並且市場也決定生產。」[163]象是循環無端,不可究詰。到了晚近,他們索性丟開因果關係論,而採取函數關係論,說不是什麼決定什麼,而是彼此同時相互決定。事實上,馬克思早就對此做了科學的說明。他指出:首先,供給也好,需要也好,都是在價值基礎上提出的;為了價值,為了剩餘價值的資本主義商品生產,不獨它的供給要有利可圖,它的需要也是賺取利潤的需要,商品買賣的價格,一直在和價值和成本價格作比較。其次,供需始終在受著價值或市場價值的調節,供需所調節的是價格與市場價格,而不是市場價值。市場價值的變動,總是取決於那些個別價值因生產條件、勞動時間的變動而有所改變。供需比例關係改變或競爭,總只是作為促使生產條件、勞動時間變動的外在條件而作用著。「在市場現有商品的量和它的市場價值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164]最後,供需不平衡,使得商品不能按照價值或市場價值買賣;商品的價格與價值或市場價值一致或接近一致,就表明,供給與需要已大體上趨於一致,就表明,供給與需要不發生作用。 如果說供需不平衡,使價格對價值發生偏差,也同樣是供需不平衡,使不同生產部門間的資本「會從利潤率較低的部門撤出,轉而投到有較高利潤率的其他部門。由於這種不斷的移出和移入,也就是,由於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的分配(這種分配要由利潤率那裡下降這裡提高的情況而定)供給和需要將會形成這樣一種比率,以致不同生產部門各有相等的平均利潤,因而使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165]。 由是我們知道,什麼是能由供需變動、由競爭說明的,什麼是它們不能說明的。「競爭所沒有告訴給我們的事情,正好是那個支配著生產運動的價值決定;而站在生產價格後面、最後決定生產價格的,就是價值。」[166]而它們可以說明的,不過是平均利潤,是因工資變動引起生產價格的漲落,是市場價格變動。並且,最後都還要由價值的規定來說明。所以馬克思就社會需要這一概念,來進一步予以科學的說明:「『社會需要』或規定需要原則的東西,本質上要由不同階級的相互關係和他們各自的經濟地位來規定。如果一個一個列舉出來,那首先就是由總剩餘價值對工資的比率,其次是由剩餘價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潤,利息,地租,賦稅等等)的比率來規定。並且這裡所說,還再一次說明了,為什麼在供求關係藉以發生作用的基礎得到說明以前,絕對沒有什麼能夠由供求的關係來得到說明。」[167] 3.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 在第一卷第七篇和本卷前一篇,關於資本有機構成不斷提高的原則的說明,事實上,已經提示了這個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這一篇只包括三章,先講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本身,其次講作用相反的各種原因,最後講這個規律的內部矛盾的展開。資本主義生產的性質,使得它的發展,在各方面展開了錯綜複雜的矛盾,而那些矛盾現象,又只有依據它的本質關係,才能有所理解。 我們知道,剩餘價值是來自總資本中的可變資本。它與可變資本之比,稱為剩餘價值率;它與包括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總資本之比,稱為利潤率。如果一個社會的總資本的平均有機構成不斷提高,即總資本中的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的比,逐漸提高,反過來說,其中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比,逐漸降低,那麼,即使勞動的剝削程度、剩餘價值率不變,由於剩餘價值因可變資本的相對減少而減少了,依總資本來計算的利潤率,就必然降低。如果說,勞動的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就是表現在一般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上,表現在總資本中的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不斷減少上,那就說明,剩餘價值率不只是在它不變時,會表現為一個不斷下降的一般利潤率;就是在它增進時(即剝削程度增大時),也會表現為一個不斷下降的一般利潤率。由此可見:「一般利潤率愈益下降的趨勢,不過是勞動社會生產力愈益發展這個事實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一個特有的表現。」[168]不待說,一切資產階級經濟學者,都是非常關心利潤問題的。愈是能從資本主義生產內在有機聯繫中看出這種趨勢的人,就愈加對此表示不安。但是由於搞清這個問題,要明確認識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區別;要明確認識剩餘價值與利潤的區別,利潤一般和它的各種具體形式的區別,以及有機構成的差別等等,所以,就是象亞當·斯密、李嘉圖那樣的古典學者,由於他們對這些前提認識,只是作了一些摸索的嘗試,當然不可能提出正確的說明。 他們是怎樣去說明的呢?他們對於愈努力增加勞動生產力,會愈益降低利潤率這一趨勢,只是從利潤率儘管降低,利潤量卻仍可增加這一事實,去求得安慰。且先看看這個事實是怎樣表現著的:「利潤率愈益下降,或所占剩餘勞動和活勞動所推動的物質化勞動的量相比而言相對減少的規律,並不排斥社會資本所推動所剝削的勞動的絕對量的增大,不排斥社會資本所占有的剩餘勞動的絕對量的增大。這個規律也不排斥如下的事實:資本家個人支配下的資本,將會支配一個增加量的勞動,一個增加量的剩餘勞動,甚至在它們所支配的勞動者的人數並不增加的時候,也是這樣。」[169]這就是說,無論從社會資本方面講,還是從個別資本方面講,活勞動的減少,從而剩餘勞動的減少,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一定量的總資本中,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比例相對地減少了,那不只說明,同量可變資本,能推動更大量的不變資本;還說明,不變資本的絕對量,有更大更多的增加,與它相適應的可變資本的絕對量,也有更大更多的增加,雖然在增加的比例上,後者是不如前者那樣快、那樣大的。因此,就一定量的資本說,儘管利潤率會隨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相對減少,而累進地減少;就社會總資本講,或就個別資本家所使用的總資本講,由於它「所用的勞動者的人數,它所推動的勞動的絕對量,因此,它所吸收的剩餘勞動的絕對量,因此,它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因此,它所生產的利潤的絕對量,仍然能夠增加並且累進地增加。」[170]而就資本主義生產的性質說,還必須累進地增加。利潤率的累進地減少,和利潤絕對量的累進增加,同是社會勞動生產力不斷發展,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不斷提高的結果。這同一規律的二重表現的基礎,是建立在這個事實上:在一定條件下,在資本有機構成提高,一方面會引起利潤率降低,同時又會引起勞動人口過剩,而過剩的,從而是低廉的勞動力人口,又會由擴大生產規模所吸收的條件下,「所占有的剩餘勞動量,從而所占有的剩餘價值量將會增加,並且,在我們是說總資本時,或把個別資本當作總資本的單純部分來看時,利潤和剩餘價值又是相同的量」[171]。這即是說,所占有的剩餘勞動量的增加,就是利潤量的增加。這就是這個規律的內在必然聯繫。如果只看到它的表面上的兩個相互矛盾的現象,就一定要發生一些錯覺。有的資產階級經濟學者以為這種二重表現其所以發生,就是出於資本家的精明打算。羅雪爾就認為,利潤率這樣下降,「是一種聰明的,人道的行為」。這樣,利潤率的下降好象是資本增加的結果,好象是資本家關於這件事所做的打算的結果——利潤率較低時,他們賺到的利潤量將會較大。馬克思指出,這種看法,是由於對一般利潤率缺乏理解,還由於對價格抱有一個糊塗觀念,以為「價格實際是因為有一個多少帶有任意性質的利潤量加到商品的現實價值中去而定」[172]。正因為這種關於價格的糊塗觀念,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內在規律,在競爭中的一種顛倒的表現,就似乎更把他們的那種主觀決定客觀規律的錯覺加強了。而事實則是這樣的:「因生產力發展而起的利潤率下降,會陪伴有利潤量的增加這樣一個規律,也表現在這個事實上:資本所產商品的價格的下降,會陪伴有其中包含的並由商品售賣而實現的利潤量的相對增加。」[173]很顯然,勞動生產力發展了,資本有機構成相應提高了,較小量的勞動,就會推動較大量的生產資料。每一個商品或特定數量商品中所包含的不變的物化勞動減少了,所追加的活勞動也減少了,結果,價格降低了。新追加的活勞動雖然減少了,如果用增加絕對剩餘價值和相對剩餘價值的比例的方法,使得活勞動中的無酬勞動部分對有酬勞動部分之比有所增加,個別商品中包含的利潤率,就還會增加(雖然這只限於無酬勞動部分的相對增加,能抵償總追加勞動中無酬勞動絕對減少而有餘的限度內,才是這樣)。不過,就這個問題來說,還必須注意這件事:「在資本主義的生產中,不要把單個商品或某一期間的商品產物孤立起來,就它本身,當作單純的商品來進行考察,而是要把它當作墊付資本的產物,就它和生產這個商品的總資本的關係來進行考察。」[174]個別商品因勞動生產力提高,降低其價格;因所包含的勞動減少了,有酬勞動與無酬勞動都減少了,其利潤量也必然會減少,甚至在剩餘價值率有一定提高的場合,也是如此。可是,就總生產物說,在任何場合,只要資本所使用的勞動人數和以前相等,剝削程度也相等,其利潤量就不會降低到生產力未提高以前的利潤量以下。這是因為個別生產物的利潤量減少了,生產物的數量依比例增加起來了。可見利潤量的相對增加,是以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相比的增大和所用總資本的增加為前提,而不帶有任何任意性質。「商品價格下降但就這個便宜商品的已經增大的總量計算的利潤量將會增加這一件事,實際不過是利潤率下降但利潤量同時增加這樣一個規律的另一個樣子的表現。」[175] 從實際狀況看來,利潤率的下降,似乎並沒有完全和社會勞動生產力不斷發展,社會平均有機構成不斷提高相適應,以致這個規律,只表現為下降傾向的規律。其原因就在於有些作用相反的因素,在「同這個一般規律的作用相交錯,並且把它抵消,使它只有傾向的性質」[176]。那些具有相反作用的原因是什麼呢?首先當然要講到勞動剝削程度的增進。在第一卷論述絕對剩餘價值到相對剩餘價值轉變時,已把這種從外延上(延長勞動日)內延上(強度化勞動)增進勞動剝削程度的各種詳細情況指出了。增進勞動剝削程度,就是提高剩餘價值率,利潤率的下降是會由此有所緩和的。馬克思把生產相對剩餘價值的方法,看為是利潤率下降的秘密所在。因為這種方法,「一方面,使一定量勞動儘可能多地轉化為剩餘價值,另一方面,和墊付資本相比而言,又儘可能少地使用勞動一般」[177]。儘可能少地使用勞動,就要在總資本中減少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比例,從而減少剩餘價值,降低利潤率;儘可能多地使一定量勞動轉化為剩餘價值,就要增進可變資本部分增殖價值的比例,提高剩餘價值率,而由是緩和利潤率的下降。使用婦女兒童勞動,增進剝削程度,以及利用特殊發明在普及化以前獲得額外利潤方法等等,都對利潤率的下降,表現了一定的反作用。至於在競爭範圍內,把工資壓到勞動力價值以下的各種做法,當然會發生妨礙利潤率下降的結果。就總資本中的不變資本說,無論是原料或固定資本,它的價值,都不會與其物質數量依同一比例增加。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一定量勞動所推動的不變資本量,是更大更多的了,但所推動的不變資本要素的價值量,卻是相對減少了。這種不變資本要素低廉化現象不斷發生,也成為阻止利潤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同時,由於勞動生產力的發展,由於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而不斷形成的相對過剩人口,不但會因過多的、過於低廉的勞動力的存在,延遲一些生產部門的機械化過程,或者使另一些生產部門,把它的重點,由不變資本占優勢方面,移到可變資本占優勢方面,雖然這都只能是總的發展趨勢中的一些曲折的插曲,但顯然會在阻止利潤下降方面發生作用。以對外貿易而論,它在使不變資本要素低廉化,使一部分會轉化為可變資本要素的生活資料低廉化的限內,無疑會把利潤率提高起來;但馬克思在這裡特別指出了,一個發達的國家同不發達的殖民地國家進行貿易,或在那裡進行投資所獲得並送回本國的較高利潤率,「在沒有壟斷從中妨礙時,又為什麼不會參加一般利潤率的平均化,因此也不會相應地把一般利潤率提高呢」[178]。此外,馬克思還講到了股份資本的增加對於利潤率的影響。但當時的股份公司所經營的企業,如象鐵道之類,還只提供比平均利潤率還低的利潤率,如果這種利潤率也參加到均衡過程中來,那末,一般利潤率就不是更高,而是更低了。 馬克思在分別講述了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和作用相反的各種原因之後,又綜合起來,說明所有阻止利潤率下降的做法,幾乎都有進一步加強利潤率下降的作用,這就是這個規律的內部矛盾的展開。正因這樣,利潤率就不僅是如上面第一篇講到的,會不斷把剩餘價值率表現得更低,甚至一個增進的剩餘價值率,也有一種趨勢,要表現為一個下降的利潤率。不斷增進的剩餘價值率,無非是說明積累的不斷增加。但積累的加速增加和利潤率的下降,「在二者都不過表現生產力發展的限度內,不過是同一個過程的不同表現。積累,在有大規模的勞動集中,因而有高位的資本構成同它在一起發生的時候,會加速利潤率的下降。另一方面,利潤率的下降又會加速資本的積聚,……加速資本的集中。所以,積累率雖然會跟利潤率一同下降,但就總量來說,積累還是會由此加速」[179]。關於這個矛盾,馬克思指出,只能由資本主義生產的特殊性質及其特殊的生產方法來說明。資本主義生產的直接目的是為了剩餘價值,為了剝削剩餘勞動,而它的直接剝削條件又和它的實現剝削成果的條件是分開的。「一個只受限制於社會的生產力,另一個卻要受限制於不同生產部門的比例性和社會的消費力。但後者既非由絕對的生產力,也非由絕對的消費力決定,而是由那種建立在對抗性分配關係基礎上的消費力決定。」[180]這種對抗性的分配關係,已經把廣大勞動人民的消費力,限制在極窄狹的限度內了;而剩餘價值資本化的積累衝動,和在競爭戰中為了避免淘汰,要求不斷改良生產,擴大生產規模,也使資本家階級的不斷增加的消費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們由此看到了,利潤率下降與積累增進的矛盾,剩餘價值的生產條件與它的實現條件的矛盾,以及與此相伴發生的一系列的矛盾,歸根到底,無非是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係與生產力之間的總矛盾,在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的不同的特殊的表現。對於這個總矛盾,馬克思曾分別就生產擴大與價值增殖的衝突,就人口過剩時的資本過剩,以及就勞動生產力在不同生產部門的不同發展與競爭,來展開說明。他首先指出,勞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自始就表現為是二重的:「第一,是表示在各種已經生產出來的生產力的大小上,表示在新的生產藉以進行的各種生產條件的價值範圍和數量範圍上,表示在已經積累的生產資本的絕對量上。第二,是表示在這一點上:同總資本相比而言,投在工資上面的資本部分相對地變得微小,也就是說,為定量資本的再生產和價值增殖所必要、為大量生產所必要的活的勞動相對地變得微小。」[181]從這裡,已經明白顯示了生產擴大與價值增殖的衝突。進一步「和所用勞動力相關而言,生產力的發展也是二重地表示著的:第一,是表示在剩餘勞動的增加上,也就是說,表示在再生產勞動力所必要的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上。第二,是表示在推動一定量資本一般需用的勞動力的數量(即勞動者的人數)的減少上」[182]。這兩方面的運動是相互聯繫,互為條件,作為同一規律的不同表現現象而發生的。就其對利潤率的影響來說,勞動生產力的發展,把推動一定量資本一般需用的勞動力的量或勞動人數減少了,當然要相應減少剩餘價值,從而降低利潤率;同時由於同一的發展把再生產勞動力所必需的必要勞動時間縮短了,把剩餘勞動時間增加了,即把剝削率增加了,剩餘價值會相應增加,利潤率因此有所提高。不過,要由剝削程度的提高來補償勞動人數的減少,畢竟不能不受到自然的、生理的、社會的限制,「所以,它能夠阻礙利潤率的下降,但不能取消它」[183]。我們知道,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隨著勞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利潤率會下降,利潤量卻會因所使用的資本量的增加而增加。而在資本量增加的同時,現有資本會減少價值,以致妨礙利潤率下降,而由是使資本價值的積累,受到一種加速的刺激,同時又使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比例的減少,進一步有所發展。結果,生產擴大與價值增殖間的衝突,就在空間上並行的或時間上繼起的各種相互矛盾因素的作用下,周期地以這樣那樣的形式的危機暴發出來。那些矛盾的形成,一般地可以說是由於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和它達成目的所能採取的手段,具有不可調和的性質。它的生產目的,是要儘可能最大地增殖價值,同時為了達到那個目的,又是傾向於儘可能最大地發展生產力,而發展生產力,又必然要降低利潤率,減少現有資本價值,使已經生產出來的各種生產要素,受到犧牲。現在資本價值的不斷減少,現有勞動人口因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相對減少,而顯得過剩,就成為資本主義生產不斷要克服的固有的限制;「但它用來克服這各種限制的手段,不過使這各種限制,按照一種新的更為激烈的程度擺在它的面前」[184]。為什麼它只能在這個圈圈裡打轉呢?因為「資本主義生產的真正限制,是資本自身,是這個事實:資本和它的價值增殖,表現為生產的始點和終點,表現為生產的動機和目的;……建立在生產者大眾被剝奪,陷於貧困這一個事實基礎上的資本價值的保存和增殖,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以內運動」[185]。 從這裡,我們也可看到資本過剩時的人口過剩的內情。「所謂資本過多本質上總是指那種對利潤率的下降沒有利潤量的增大可以作為補償的資本——並且新形成的資本嫩芽,總是有這種情況——的過多,或是指這種過多,它在信用形式上把那種不能自己獨立行動的資本交給大產業部門的指揮人去支配。」[186]前面講到,由勞動生產力提高引起利潤率下降,同時會因所使用的資本增加,而使利潤量增加。如果利潤量的增加,夠補償利潤率的下降,資本就還會繼續投用下去,否則就要成為過剩而不被使用。很顯然,資本成為過剩,勞動人口也要相對過剩,資本與勞動人口「二者是發生在對立的二極上:一方面是失業的資本,另一方面是失業的勞動人口」[187]。這表明,資本也好,勞動人口也好,只有在它能夠滿足增殖剩餘價值,提供利潤的要求的條件下,才是生產的,有用的。而不能滿足這個要求的剩餘資本,在現實上,是這樣表現著的:「資本的一部分將會全部或部分地歇閒下來(因為它要增殖它的價值,就得把那種已經在功能中的資本從它的位置上擠出去),另一部分由於失業的或半失業的資本的壓迫,也只好按較低的利潤率來增殖它的價值。」[188]不論是已經在機能中的舊資本,還是追加資本,在價值減少過程中,會發生強烈的競爭戰。是哪一部分擠上來,是哪一部分完全陷在休止狀態中,那是由你死我活的競爭戰來決定。資產階級在相互間比較順利的情況下表現的「階級友愛」,一臨到這種關頭,就拚命把困難、損失和犧牲,推給對方。資本的生產過剩,原包含著商品的生產過剩。「市場上現有商品的一部分,只是因為它的價格驚人縮小,也就是,因為它所代表的資本減值,方才能夠完成它的流通過程和再生產過程。固定資本的各種要素,也會大小不等地按同樣的方式發生減值。並且,因為一定的當作前提的價格關係本來是再生產過程的條件,所以,由於價格的一般下降,再生產過程就陷入停滯和混亂中了。這種停滯和混亂,將會削弱貨幣的支付手段功能,……破壞那種要在一定期限內實行的支付義務的連鎖。而在那種和資本一同發展起來的信用制度因此崩潰時,更加尖銳起來,由此引起激烈的急性的危機,……。」[189]在這樣情況下,商品的生產過剩,已經深刻地反映了資本的生產過剩(雖然那仍然不是絕對的,只不過是沒有增殖價值功能的相對的過剩罷了)。價值價格關係的一般下降,把整個流通過程再生產過程給全面破壞了。這時,機器,工廠,原料……等等資材,能不能當作不變資本來吸收活勞動,要看競爭的情況決定,同時,勞動人口能不能當作可變資本來推動物化勞動,也要靠競爭狀況決定。「生產的停滯,會使工人階級的一部分歇閒,並由此使其中就業的部分,陷在這樣一種情況中,以致他們只好讓工資下降,甚至下降到平均以下。」[190]雖然過剩的資本,從破壞性的危機中,逐漸恢復它的增殖價值功能的時候,也是過剩的勞動人口,得到被使用的機會的時候,但在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資本是否過剩決定於:它能否發生增殖價值的功能和勞動人口能否以較機器為低廉的條件被使用。這就表明,勞動人口的相對過剩,是歷史地決定的,儘管它在一定場合,同時反映著資本的生產過剩。資本的生產過剩,並不是所生產的生活資料與全部人口的消費相比而顯得太多,也不是生產資料與勞動力相比而顯得過多,它僅僅是為了把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當作對勞動者進行剝削的手段,依照一定的利潤率來發生功能,它們是周期地被生產得過多了。正如馬克思所說:「不是已經有過多的財富生產出來。而是已經有過多的財富,在它的資本主義的對抗性的形式上,周期地生產出來了。」[191] 最後還須指出,勞動生產力發展,同時引起利潤率下降和利潤量增加的規律,不只表現為生產擴大與價值增殖的衝突,不只表現為勞動人口過剩與資本過剩的矛盾,並且這些衝突與矛盾,在不同的生產部門,不同的生產領域間,還有極其不同的反應。在一些與各種自然條件有較密切聯繫的生產部門,例如在森林業,採礦業方面,勞動生產力增進時,它們的自然條件,往往依相同的比例,變得豐度更小;一般生產部門的「不變資本的流動部分,原料等等,按數量來說,會比例於勞動生產力而不斷增加,固定資本,建築物,機器,照明設備,取暖設備等等,卻不是這樣。機器雖然會在它的體量增大時絕對地說變得更貴,相對地說卻會變得便宜」[192]。「關於在利潤率下降上表示出來的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比率,和勞動生產率發展時在個別商品及其價格上表示出來的同一個比率之間的差別」[193],那在前面有關章節中,已經一再說明了;此外,我們還知道,勞動生產力發展了,「儘管投在工資上面的可變資本已經相對減少,勞動者的絕對人數仍然會增加這一件事,並不是在一切生產部門都會發生,也不是在一切生產部門都按相等的程度發生。在農業上面,活勞動要素的減少,便可以是絕對的」[194]。所有這些參差不齊的條件,會使各種資本在改進生產技術的競爭戰,變得非常錯綜複雜,但下面這幾點情況,卻是非常明白的:(1)新的生產方法要證示它的生產率有現實的增進,必須減少商品價值,「因活勞動減少引起的價值減少,必須抵消一切的價值增加而有餘」[195]。這就是說,勞動生產率的增進,表現在商品價值的減少上,表現在商品中包含的總勞動的減少上,但要以總勞動中的活勞動的減少,超過物化勞動的增加為條件。如果活勞動減少了,但其中無酬勞動部分對有酬勞動部分的比例卻增大,則剩餘價值率還會有所提高。(2)資本家對於改進新生產方式,採用新發明,其所以感到興趣,只是因為在所採用的發明沒有普及以前,他會在生產價格乃至價值以上售賣商品,由此得到額外利潤。這已把資本主義的局限性,全暴露出來了。結果,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愈向前發展,就愈顯得接近了它的可能極限;不論是就社會化了的龐大生產規模說也好,是就集中了愈多勞動人口的勞動組織形式說也好,還是就已經形成起來的跨越五大洲的世界市場說也好,都愈來愈和私有資本制不相容了。龐大的社會生產力是被喚起了,而狹隘的生產關係,卻容納不了它。——這是探討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提出的結論,也可以看作是這一卷前三篇全面系統說明利潤一般的總結。 接下去,就要講由利潤一般轉化的各種具體形式了。 (二)有關企業利潤、利息以及剩餘利潤轉化為地租的說明 1.商業利潤 這裡是就商業資本或商人資本講商業利潤的。必須指出:前面講剩餘價值,講利潤一般時,主要是就產業資本立論,這裡才開始把商業資本當作一個獨立形式,來說明它的特殊的利潤形式。馬克思一再講到,庸俗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幾乎從來沒有在這方面作過嘗試性的考察,原因之一,是他們沒有能力這樣做;又一個原因,是他們力圖把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引起的商品資本形式與貨幣資本形式,以及進一步引起的商品經營形式與貨幣經營形式,說成是由生產過程本身必然會引起的一般形式,藉以抹煞資本主義的特質[196]。就是近代經濟學方面的「最好的代表,都直接把商業資本和產業資本混在一起,實際完全忽視了商業資本的表示特徵的性質」[197]。 要把商人資本或商業資本從產業資本分開,必須弄清它們的聯繫。我們已知道產業資本的運動,要通過三個資本變形,即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商品資本。由貨幣到商品的轉化,和由商品到貨幣的轉化,都有一系列工作或技術手續要完成;這個轉化工作,分別要經歷一定的時間,要付出一定的勞動和資本。這個工作全部或一部分,由產業資本家自己來做,他得墊出資本,並由此得到相應的利潤。儘管在這種限度內,商業資本似乎沒有從產業資本分出來,商業利潤也沒有從產業利潤分出來,可是從資本能否增殖價值的功能上去看,它們畢竟是不能混同的。事實上,由於分工與市場關係的發展,產業資本家(即生產資本家)自始就感到由他們自己兼作商品貨幣的經營活動,不如把這些工作分出來,分別委託專人去擔任,要對他們更有利些。結果就分出了專門經營商品的商品經營資本和專門經營貨幣的貨幣經營資本。兩者都是商人資本或商業資本的亞種。 這種由商人掌握的商業資本與由產業資本家(生產資本家)掌握的資本的根本不同之點,就在於後者的功能在創造剩餘價值,而前者的功能則不過是幫助剩餘價值的實現。可是,功能儘管不同,在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用來幫助剩餘價值實現的資本,要求和創造剩餘價值的同額資本,獲有同樣多的利潤。因為商人可以把他的資本用在商業上,也同樣可以用在產業上;商人不把他的資本用在商業上,產業資本家就需自己為流通墊付追加資本。因此,原來以產業資本家為代表通過產業資本的三種變形——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商品資本——而創造並實現的剩餘價值(就社會總資本講就是利潤),就要按照這種為流通而投下的資本比例,分割去剩餘價值或利潤一部分。由於商業資本原來就是不創造剩餘價值的,就是不參加利潤的生產而分取利潤的,而「平均利潤,從而一般利潤率,首先必須當作不同生產部門的產業資本所實際生出的利潤或剩餘價值的平均化來說明」[198]。所以,它在流通中,通過流通賺取的利潤,並不曾參加一般利潤率的形成,卻會把一般利潤率壓下。當作不同生產部門實際生產的利潤或剩餘價值的均衡來看的一個平均利潤,或一般利潤率,原來是較高的,由於產業資本家必須藉助於商人資本來實現他的剩餘價值,他就不能不在生產價格以下把商品售給商人,後者再按生產價格把商品售給消費者,使商人由買價同賣價之間的差額,得到比例於他的墊付資本在總資本中所占有的部分的相應利潤即商業利潤,這一來,原來的一般利潤率,就因商人資本參加進來,而被壓低下來。馬克思把這個稱之為「因為有商人資本介入而補充起來的利潤的平均化」[199]。這個平均利潤率,就把直接從事剝削的資本家的利潤率,表現得更小了。 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者也認定流通過程為純粹形式變化,不增殖價值,但他們不僅沒有說明不創造剩餘價值卻必須參加剩餘價值分配的過程,尤其完全沒有觸到當作資本來看的商人資本、當作資本家的商人是如何進行剝削的。馬克思講到了商人資本的構成,他指出了在購買費用和銷售費用中,一些是不變資本成分,如事務所,簿記用紙張,通信郵票等等;還有可變資本成分,如對商業上的工資勞動者的墊付。「這全部費用都不是在商品使用價值的生產上發生的,而是在商品價值的實現上發生的;它們是純粹的流通費用。它們不會加入到直接的生產過程中去,但會加入到流通過程中去,因此會加入到再生產的總過程中去。」[200]在它們中間,不變資本費用是容易交代的,「當這個成本要素是由流動資本構成時,它會全部當作追加的要素加入到商品的售賣價格中去;當這個成本要素是由固定資本構成時,它就會比例於固定資本的磨損,當作追加要素加入到商品的售賣價格中去」[201]。但在可變資本方面,問題就不簡單了。只存在於流通過程中的這種可變資本,如何適用由生產上所費必要勞動決定商品價值的規律呢?在商人資本上,積累是怎樣表現的呢?而在社會的現實再生產過程內,商人資本又是怎樣發生功能的呢?所有這些問題,需要有所說明。如何進行說明,馬克思給予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指示:「因為商人資本絕對不外是在流通過程中發生功能的產業資本一部分的獨立化的形式,所以一切與此有關的問題,都必須用這個方法去解決。」[202]也就是說,考察商人的可變資本,必須把僱傭商業勞動者的商業事務所,看作是產業資本的與工場有別的商業事務所。一個產業資本家,「必須有這種操作,以便賣掉那種處在商品資本形式上的產品,然後把由此得到的貨幣再轉化為生產資料,並為整個過程實行計算」。因此,「就有雇用那種真正形成商業事務所的商業工資僱傭勞動者的必要」[203]。但由於這種僱傭,只是用在一個已經創造出來的價值的實現上,不會直接增加剩餘價值,只有在減少實現剩餘價值的費用的限度內,才有利於產業資本家。所以,產業資本家對於這種工資勞動者的看法,就和對於他在生產上使用的工資勞動者的看法,不是一個態度;對於前者,在剩餘價值率不變的條件下,他認為僱傭人數越多越好,而對於後者,則認為僱傭人數愈少愈好。要怎樣才好節省這種會限制利潤率的墊付呢?當然最好是把他的業務的商業部分,交給商人,讓商人去僱傭工資勞動者,集中經營,藉此大大節省費用。商人支配下的商業事務所的工資勞動者,不直接生產剩餘價值,「但他的勞動的價格是由他的勞動力的價值決定,所以是由他的勞動力的生產費用決定,而這個勞動力的應用,當作體力的一種發揮,一種支出,一種消耗,卻和任何其他一個工資僱傭勞動者的情況一樣,不為他的勞動力的價值所限制」[204]。因此,他有益於資本家的,是因為他在他完成那一部分沒有報酬勞動的時候,使實現剩餘價值的費用減少。商業工資勞動者,他所提供的無償勞動,就象是商業資本家的利潤的源泉。所以,對於產業資本說來,包括商業工資支出的全部流通費用,儘管成為破費,而對商業資本說來,投在流通費用上的支出,卻是「一種生產的投資。所以,它所購買的商業勞動,對它來說,也是一種直接生產的勞動」[205]。 至於商業利潤,如何受到商人資本周轉的影響的問題,馬克思在「商人資本的周轉。價格」這一章(即第十八章),就以次諸點加以解析:(1)商人資本的周轉和產業資本的周轉有何不同,它們的關係怎樣?(2)商人資本的周轉速度對商品價格,從而對商業利潤,有什麼影響?(3)商品價格是不是可以由商人隨心所欲地自由決定,或只是聽憑競爭去決定,而不受到價值——剩餘價值關係的限制?第一點是容易說明的,「產業資本的周轉,是它的生產時間和流通時間的統一,所以包括著整個生產過程。與此相反,商人資本的周轉,因為事實上不過是商品資本的一個獨立分離的運動」[206]。這個商人資本或就這裡所說的「商品經營資本的反覆周轉,永遠不外表示購買和售賣的反覆;產業資本的反覆周轉,卻表示著總再生產過程(其中包括消費過程)的周期性和更新」[207]。但很顯然,購買與售賣的反覆,要受到生產和消費兩方面的限制:「商人墊付的貨幣資本的流通速度,取決於:(1)生產過程更新和不同生產過程互相銜接的速度;(2)消費的速度。」[208]正是由於商人所墊付的貨幣資本的流通,與貨幣當作單純的流通手段的流通,有本質的不同,它不能是單純的買進賣出,在反覆買賣與其價值額相當的商品資本中,要有一個價值加額,連同原來的貨幣資本額,流回到出發點。它的特徵,就在於不斷從流通中取出比原來投入流通中還多的貨幣。也就是說,這裡存在著商人資本利潤問題以及與利潤有關的價格問題。在產業資本的周轉上,我們已經知道,同額資本在一切條件相等的情況下,周轉得快,就有更多的可變資本實際發生作用,就有更多的年剩餘價值,從而有更多的利潤。商人資本是不創造剩餘價值的,它的利潤,是取決於購買價格與出賣價格之差,這就給人們一個印象,好象商人的利潤的大小,全由賤買貴賣或薄利多賣、高利少賣的經營技巧決定,沒有什麼限制。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者們從這些表象發生了形形色色的幻想。其實「他的售賣價格本來有兩個極限:一方面是商品的生產價格,那是他無力支配的;另一方面是平均利潤率,那也是他無力支配的。他可以決定的唯一的事情,是他情願用更貴的還是用更便宜的商品來做買賣;可是甚至在這件事情上面,他可以支配的資本量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也會有同樣的發言權。所以,他會怎麼辦,完全要取決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程度,而不是取決於商人的好惡」[209]。這就是說,對於商品的售賣價格來說,生產價格已經是一個被確定了的外部前提;對於商人資本,我們由上面的說明,已經知道平均利潤率是一個已經給予的量,商人資本對於利潤或剩餘價值的創造,不直接發生作用,它不過會「比例於它在總資本中所占的部分,從產業資本所生產的利潤總量中,取得它份內應得的部分」[210]。這說明,商人資本的利潤率,「一方面由產業資本所生產的利潤量決定,另一方面由總商業資本的相對量,由總商業資本對生產過程和流通過程中墊付的資本總額的數量關係決定」[211]。而在事實上,這個商業資本總量對墊付在生產過程與流通過程的資本總額的數量關係,還要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達到了怎樣的階段。在它不發展的階段,商人資本在社會總資本中所占的比例愈大,反之,則愈小,雖然絕對地說,它是愈來愈大了。這是因為「發展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商人資本說,將會發生二重的影響:同量商品將會由一個比較小量的實際發生功能的商人資本來周轉;因為商人資本將會有更快的周轉,作為基礎的再生產過程將會有更大的速度,商人資本對產業資本的比率將會減小。另一方面,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中,一切生產又都會變成商品生產,並且一切產品都會落到流通當事人手裡」[212]。不過,這裡得指出,商人資本在不同的商業部門,有不同的周轉時間,在一年時間內,有不同的周轉次數;就是在同一商業部門,在循環的不同階段,周轉也快慢不等。可是儘管如此,這並不會改變商人資本隨著資本主義發展而有較迅速的周轉這一總的趨勢,也不會因此妨礙我們依據經驗在不同商業部門間找到一個平均的周轉次數。由於商人資本不創造剩餘價值和利潤,它的利潤就不單是看周轉的快慢或周轉次數多少,而同時還要看所購買進來的商品,是以怎樣的價格銷售出去;要賣快一些,就得便宜一點,或者看行情,不妨遲點賣出,把售價提高一點。商人的正常交易,只能在這個範圍內,展開競爭,無論如何,「一個定量商品資本的周轉上獲得的利潤,同周轉這個商品資本的貨幣資本的周轉次數成反比例」[213]。如果周轉得快,利潤就多,那末,商人資本的利潤就要大大超過產業資本利潤,一般利潤率的規律,就被完全破壞了。 我們以上關於商人資本的一個亞種——商品經營資本所講的話,在一定程度上,適用於它的另一個亞種——貨幣經營資本。如果說,商品經營資本是產業資本把它在流通運動中的一部分操作,在商品資本形態上獨立出來,而貨幣經營資本,則是把它在流通運動中的另一部分操作,在貨幣資本形態上獨立出來。只不過,前者是專為產業資本家操作,而後者則是同時為產業資本家與商業資本家操作。所有有關貨幣當作購買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等等所從事的純技術工作,以及由此所需要的勞動,都不創造價值,都是流通費用,最後都要由生產資本所創造的剩餘價值來支付,或者作為那種剩餘價值的一項扣除。貨幣經營業者不是作為產業資本家、商業資本家的雇員,而是作為與他們相同的資本家來分取那個剩餘價值,他就和商業資本家一樣,要有他自己的特殊的勞動者了。 從上面關於商人資本形態的兩個亞種:商品經營資本與貨幣經營資本的說明,使我們清楚看到,資產階級經濟學者把商人資本和投在礦業、農業、畜牧業、製造業上的資本一樣,當作產業資本來考察,該是如何悖理了。不講一般的經濟學者,連亞當·斯密和李嘉圖,也力圖把他們由產業資本家直接引出的價值形成,利潤等等的原則,直接運用到商人資本,這就不僅認不清商業資本,而在商業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繫的說明中,也把產業資本看錯了。 其實,從歷史上來考察,商業資本是先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而老早就存在的自由資本形式。由於它的存在,只需要有簡單商品的和貨幣的流通作為條件。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它就是在貨幣形態上,在生產圈外,作著促進交易的活動,從中取得利益。所以,即使是「在一切以前的生產方式內,商人資本卻是表現為資本的最突出的功能」[214]。商人資本由獨立於生產以外並支配著生產的活動,轉變到受支配於生產,從屬於產業,那是屬於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事。馬克思在這裡指出了幾個非常重要的原則:(1)「說資本作為商人資本有獨立的和優勢的發展,意思就是說生產還沒有從屬於資本,就是說資本還是在一個和資本格格不入、不以它為轉移的社會生產形式的基礎上發展。所以,商人資本的獨立發展,是與社會的一般經濟發展成反比例的」[215],是與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程度成反比例的。 (2)「在資本主義社會以前的各個階段中,商業支配著產業;在近代社會,事情是正好反過來了。」[216] 當商業支配著生產,支配著產業時,產生了近代初期的重商主義學說。等到資本主義逐漸發展起來,考察流通過程的重商主義,就要為考察生產過程的古典政治經濟學所代替了。 2.利潤分為利息與企業利潤 專講企業利潤與生息資本的這一篇,包括十六個章目。乍看起來,象是頭緒紛紜,不易把握,但仔細探索體會,就知道各章大體上是按著相當嚴密的邏輯程序展開的。前四章由「生息資本」(第二十一章)到「資本關係在生息資本形式上的外表化」(第二十四章),一般地論述這種資本形態的特質,它和工商業資本的關係及其所生利息如何從利潤中分割出來,然後再看它儼然脫離工商功能資本而獨立化外表化的現象;這種獨立化外表化,在生息資本的特殊形態銀行信用上,有了充分的發展。緊接著就由「信用和虛擬資本」(第二十五章)到「銀行資本的各個構成部分」(第二十九章),來說明信用的產生,信用在資本主義生產中的作用以及銀行資本如何成為虛擬資本活動的中心;接下去的三章(由第三十到第三十二章),連續講貨幣資本與現實資本,意在反覆說明一切在生息資本形態上的貨幣資本同現實資本(即商品資本與生產資本)的關係;從它們的不同的積累規律中,發現前者如何以後者為犧牲,而到頭仍不能不受到後者的制約。由於生息資本一般是以借貸的形式,表現為貨幣資本,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對於貨幣資本,就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有的只把它看成是流通手段,有的則特彆強調其資本的功能,於是在英國就發生了所謂通貨學派與銀行學派。馬克思在第二十六章、第二十八章中,分別就這兩派的片面性理論進行了批判,而展開他的獨創的貨幣學說。除了最後一章關於生息資本的歷史論述外,自第三十三章「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以下,也都是就上述兩派圍繞著銀行立法、銀行實務的不同的論爭而加以說明的。所以,為了論述的便利,下面就生息資本一般,銀行資本,貨幣資本與現實資本的關係以及通貨學派與銀行學派這幾個方面來概括說明。 關於生息資本的一般論述,首先在揭示作為借貸資本來使用的貨幣,它除了當作貨幣的使用價值外,還有一種當作資本來發生功能的使用價值。這後一使用價值,使它能由借者的生產地使用,把所增殖的價值的一部分,作為報酬,那就是利息。歸根到底地說來,利息的來源,無非是剩餘價值,是利潤的一部分,正如前述的商業利潤一樣。但生息資本不但不同於流通過程內的商品資本,也不同於流通過程內的貨幣資本,從它和資本總運動的聯繫說,我們看到這樣一個公式: 在這裡,始點的G(貨幣)是貸者把它作為生息手段來用的貨幣資本,第二個G,是借者用來作為購買生產資料與勞動力,藉以增殖價值的貨幣資本;後面前一個G′,是墊付資本價值的復歸加剩餘價值的實現,末了一個G′,是原本加利息。這個公式為我們指出了許多有深刻含義的問題:第一,這裡作為借貸資本的貨幣資本,是二重地支出,二重地流回。G—G是「貸者和借者兩方是把同一個貨幣額當作資本支出的。但它只有在後者手裡,方才當作資本來發生功能」[217]。後面第一個G′,乃表明「它已經在再生產過程中流回到功能資本家手裡,但歸流還要重演一次,還要轉移到貸者即貨幣資本家的手裡」[218],那就是最後一個G′。 第二,貸者即貨幣資本家貸給功能資本家或工商業資本家的G,是一宗可能的資本,後者把它拿來轉為各種生產要素,生產並實現比原來資本價值更大的價值,其中包括由貸者借者共同占有的剩餘價值或平均利潤。在這種限度內,貸者給借者的,無非就是生產平均利潤的能力。也就是說,「貨幣資本家在他把借貸資本的支配權交給產業資本家執掌的時間內,就把貨幣作為資本的使用價值——即生產平均利潤的能力——讓與給產業資本家了」[219]。 第三,貨幣資本家把資本的支配權,把它的生產平均利潤的能力讓給了產業資本家,是以分有那種實現了的剩餘價值或平均利潤為條件。儘管那種條件是由借貸當事人按照資本供需情況,按照通行的金融行情,當作法律事務,在法律形式上去規定的,但為一個資本家的使用而支付的額數,總和使用這個資本所生的結果,保有一定的比率,即以貨幣計量的利息率。這個利息率的大小,一般是取決於總利潤在貸者與借者間的分割比例[220]。 第四,由上面的說明,我們已經看到,把總利潤的一部分轉化為利息,是由於資本家分為貨幣資本家與產業資本家,而利息率的大小,則是由於這兩類資本家間有競爭,貨幣資本家傾向於多要,產業資本家則傾向於少給,這是很明顯的。問題在於總利潤分為純利潤或企業利潤與利息,原是一種量的分割,到頭卻表現為一種質的分割。原因是產業資本家對貸者支付的利息,表現為原利潤中屬於資本所有權自身部分,與此相反,屬於產業資本家的利潤部分,即企業利潤,「好象完全是由他運用資本在再生產過程中完成的操作或功能生出,特別是由他當作產業企業家或商業企業家所完成的功能生出」[221]。其結果,儘管來自同一剩餘價值的企業利潤與利息,後者竟表現為資本所有權的單純的結果,前者表現為僅僅用資本發生的功能的結果,這兩者彼此相互獨立化,硬化起來,就不但使得社會全部資本全體資本家階級相應取得一種質的分割的性質;並且使得形成利息的利潤部分,好象只是出自資本單純所有權,出自資本自體,不是與產業資本和商業資本發生聯繫,而是與貨幣資本發生聯繫。 第五,「在再生產過程中,功能資本家作為別人所有的資本的代表,與工資僱傭勞動者相對立;貨幣資本家則以功能資本家為代表,而在勞動的剝削上參預進來。活動的資本家只有作為生產資料的代表,方才面對著勞動者來發揮功能,使他們為他的利益而勞動,或使生產資料當作資本來發揮功能。但是,面對著再生產過程內的資本功能和再生產過程外的單純資本所有權的對立,這個事實就被人忘記掉了」[222]。不但如此,由於這種對立的存在,由於作為企業利潤與利息來源的剩餘價值,總歸是資本自體由再生產過程引出來,還由於前面講到,利息表現為資本所有權自體單純的結果,企業利潤則表現為功能資本家在工商企業上用那種資本來發生功能的單純結果。這樣,就不但利息不與工資勞動相對立,連企業利潤也不與工資勞動相對立,以致獲得企業利潤的產業資本家,就以非資本所有者的身份,只「表現為一個和資本獨立無關的職員,一般地說也就是表現為勞動過程的一個簡單的當事人,表現為一個勞動者,並且恰好是表現為一個工資僱傭勞動者」[223]。於是,把企業利潤看作監督勞動的工資這樣一種觀念,就完成了。只是資本使用者,而非資本所有者的產業資本家,也就這樣被去掉了他當作資本家的特性了。這一奇特的幻想,愈到後來,就愈成為辯護經濟學的理論基礎。這是我們在後面要講到的。 第六,就在作為總利潤的一部分的企業利潤,被看作是勞動工資的同時,它的另一部分即利息,也由它自始就表現是資本自身所有權的單純結果,並由於它的占有者不直接參加剝削,而更加向著脫離現實基礎的外表化與獨立化的形態發展。其結果,「在生息資本的場合,資本的運動被縮短了;作為媒介的過程被省略掉了」[224]。我們在開始看到的的公式,被縮短省略成為G—G′。 「在G—G′中,我們有了資本的沒有概念的形式,有了生產關係的最高程度的顛倒和物化:生息的形式,資本的簡單形式,在其中,資本被認為是先於它本身的再生產過程的東西;貨幣或商品獨立在再生產過程之外,已經有自行增殖價值的能力——資本的神秘化於是取得了它的最為顯眼的形式。」[225] 生息資本由它完全的公式 已經使人看不清利息的來源了。又加上這種資本形態,在近代產業資本發生以前,已經和商業資本一同作為所謂洪水期前的資本形態而存在,這就更加深了人們的幻覺。馬克思所以對於英國經濟學者馬希把利息看成是所藉資本生產的利潤的一部分[226],給以有劃時代意義的發現的評價,其原因就在這裡。可是,事實的真相,儘管在十八世紀中葉,就由馬希揭示出來了,隨著產業資本發展而逐漸發展起來的信用制度,特別是銀行信用制度,卻通過各種虛擬資本形態的活動,使人們對生息資本的本質的認識,又增添了不少障礙。接下去,我們將由生息資本一般,移向它的特殊發展形態的銀行資本。 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章,已經講到了貨幣當作支付手段的功能;在第三卷第四篇第十九章又講到貨幣在產業資本以及商品經營資本的流通過程中,通過各種純技術的運動(如貨幣的支付、保管等),獨立化為一種特殊的資本功能,即貨幣經營資本的功能。不過上面所講的貨幣經營業,在純粹形態上,是只和商品流通的一個要素的技術有關,沒有涉及信用制度,儘管銀行信用制度,在它的起源上,是和貨幣經營業有一定的聯繫的。隨著商業及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逐漸通行於生產者與商人間以及商人與商人間的商業信用,他們的相互墊付或匯票流通,乃一步一步地集中到銀行方面。同時,貨幣經營業者一向為工商業者經營的貨幣業務,也逐漸由生息資本或貨幣資本管理的改進,使他們成為貨幣資本的實際貸者和借者中間的媒介人,而為貨幣經營業發展到銀行業鋪平了道路。這就表明,真正的銀行信用,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而一般的銀行業務,又是原來的貨幣經營業的繼續與發展。銀行首先表現為借貸資本出納的總匯。它所支配的借貸資本,一部分是來自工商業者作為準備基金保存的或他們在收支上收進的貨幣資本,一部分是由貨幣資本家存進來並委託它貸借出去的,還有一部分是由準備漸次消費的各種所得儲存進來的;而它所給予的信用,則是採取匯票貼現,各種形態的墊付(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直接墊付,以有息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作抵押的銀行墊付,特別是以提單、倉庫及其他各種關於商品所有權合法證件作抵押的墊付),存款的透支等等來實行[227]。單就上面這種借入貸出的活動講,一個銀行,「一方面代表貨幣資本的集中,貸者的集中,另一方面又代表借者的集中」[228]。銀行成了貨幣資本的總管理人。由這樣統一發展起來的信用,就在資本主義生產中,從積極消極兩方面來發生作用。從積極方面說,它對於產業各部門間的利潤率的均衡化,對於立腳在整個資本主義生產上的均衡運動,起了媒介的促進的作用;對於各種與貨幣有關的流通費用,被大大縮減了;商品的形態變化,資本的形態變化,從而再生產過程,加速了;那些需要不斷在貨幣形態上存在的準備基金,也相應減少了;尤其是伴隨著銀行信用發展而出現的股份公司,使得以前只能由政府經營的大規模企業,已經可以採取公司的經營形式了,已經在以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組成公司的個人的資本)的形態來與私人企業資本相對立了。在這當中,「信用又為資本家個人或以資本家資格出現的個人,提供在一定限界內絕對支配別人所有的資本、別人所有的財產,並由此支配別人的勞動的權利。對社會資本(不是自有資本)的支配權,使他取得了對社會勞動的支配權。因此,一個人實際擁有或公眾認為他擁有的資本本身,不過還是信用上層建築的基礎。以上所述特別適用於大批發商業」[229]。在這裡,我們已不難看到,信用制度在促進資本主義擴大生產規模和加速流通運動的同時,已經預示了它的反作用或消極破壞的影響。人們早就認識到,在信用的活動上,「一切便利營業的事情都會便利投機,在若干場合,營業和投機緊密結合在一起」[230]。事實上,「銀行家資本的最大部分純粹是虛擬的,是由債務要求權(匯票),國債券(它代表那種已經消滅的資本)和股票(對未來收益的要求權證)構成」[231]。銀行資本就是靠了這些虛擬資本和很少部分代表現實價值的資本的保證,來反覆進行貸款,抵押,貼現等等業務活動,更確切地說,就是來反覆進行投機和欺詐活動。同時,與銀行業打交道的大工商業者,特別在股份制度下,又都是這些資本的非所有者,他們不會象那些用自己私有的資本來發生功能的人,知道小心權衡他的業務的限界。結果,信用制度就表現為生產規模過度擴張,商業過度投機的主要支點,它變成了「把資本主義生產的發條——用剝削別人勞動的辦法來發財致富——發展成為最純粹最巨大的賭博欺騙制度」[232],儘管每一次的過度的信用,以及由此引起的過度生產與過度商業投機,總是以破壞性的危機而告終,但經濟情況一旦好轉,這各方面的過度活動,重又在競相追逐利得的要求下,開展起來。這已經成了一個常規。 現在要進一步說明的問題是,狹義的貨幣資本,即在生息資本形態上的貨幣資本的積累,如果歸根到底,不外是對於生產上的現實資本的要求權的積累,那麼,這裡就有兩個問題被提出來:其一是,看前者的積累,究在何種程度指示資本的現實積累;其二是,看前者的缺少,又在何種程度指示現實資本的缺少,它與貨幣自身的缺少,流通手段的缺少是一致的麼?在答覆這些問題之前,需要進一步明確一下,貨幣資本與現實資本的真正含義。所謂現實資本,就是指著處在再生產過程不同階段的商品資本與生產資本,即一般工商業資本,而這裡的貨幣資本,並不是產業再生產過程中的貨幣資本,而是在生息資本意義上的貨幣資本。我們已經在前面講過,作為生息資本或借貸資本的貨幣資本,在很大程度上是虛擬的、想像的資本。既然如此,這種虛擬的貨幣資本的積累,究與現實的商品資本與生產資本的積累,保持著怎樣的關係呢?那大體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說:首先,前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後者;其次,前者與後者相獨立,由銀行信用的發展而自我擴大;還有就是前者以後者為犧牲。要說明這些關係,需要就銀行信用發生前後的情況,加以比較考察。我們已經知道,銀行信用是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商業信用是從事再生產的資本家相互給予信用,它依賴資本的歸流,清算相互間的債務要求權,而且不排除清算差額的現金支付。這已說明,商業信用的範圍,會與產業資本自身的範圍一同擴大;這種信用的最高限,是產業資本的最充分使用,它的擴張,是以再生產的擴張為基礎。只要歸流遲滯,市場充塞,價格下降,以及巨額產品不能賣出,信用缺乏的現象,就會發生。在這種限度內,商業信用對於產業資本擴大或收縮的反映,是非常明顯的。自銀行信用參加進來以後,工商業者相互間的信用,就變得錯綜複雜,並還逐漸為前者所代替;一切欺詐投機活動就跟著出現了。到了這種場合,借貸資本的積累,就對產業資本的積累,顯示為一個獨立運動。我們由此就理解到,借貸貨幣資本上的積累,會在何種程度與現實資本的積累,即與再生產過程的擴大相一致的問題,要進一步看借貸資本是怎樣由貨幣轉化來的:是單純由貨幣轉化為借貸資本呢?還是由資本或所得轉化為貨幣,再由貨幣轉化為借貸資本呢?很顯然,前一轉化,是非常簡單的,是可以依種種方式與現實資本運動相獨立而大大積累起來的;後一種轉化,即由資本或所得到貨幣,再到借貸資本的轉化,包含有積極意義,它的積累,是現實資本積累的結果,是再生產各種要素增加的結果,但不論這兩種轉化及其積累過程如何不同,各種形態的借貸資本的要求權,最後總要取償於現實資本所生產的剩餘價值或利潤,那還可以是以產業資本為犧牲而實行的;在產業資本循環的不同階段,利息率往往竟能夠高到把所有的利潤完全吞併掉。在這裡,我們看到了,隨著資本主義生產與商業的發展,隨著信用制度的發展,站在再生產圈外,與工商業資本家相對立的貨幣資本家、各種證券經紀人、銀行業者階級人數及其所控制的社會物質財富,也會大大增加起來。儘管他們對於剩餘價值的剝削,是通過產業資本家來實行的,是第二次的,但是只要有可能,產業資本家總是會想盡辦法,把他們從各種貨幣資本家那裡受到的「盤剝」,轉嫁到無產階級身上。而且,由過度的信用引起的過度的生產和過度的商業,以及由此造成的危機與禍害,也主要要由無產階級來承當。論到這裡,我們已不難看到,馬克思的貨幣資本理論,不但是完整的透闢的,並還沿著他的勞動價值學說——剩餘價值學說的線索,而把它引到一個全新的境界。 但是必須指出,馬克思在展開他的貨幣資本理論的說明時,一直在對於資產階級經濟學者有關的學說,特別是結合銀行立法、銀行業務,對於有名的通貨學派與銀行學派的學說,進行了非常生動而深入的批判分析。那可以看作是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關於流通手段和貨幣學說的進一步闡述。 從資本主義在十八世紀開始它的新紀元以來,貨幣的問題,就一直在它不同的發展階段,以不同的提法,成為資產階級經濟學者所關心著和爭論著的問題。並由此產生了一些經濟理論和政策上的不同派別。十六、十七世紀是重商主義——貨幣主義盛行的時期,當時國民生產的大部分,還是封建的,工農業產品還基本上沒有變成商品。人們一般只把貨幣(貴金屬)看為絕對財富。因為當時的資本主義活動,還只限於商業資本的流通活動,而獲得貨幣——貴金屬,就成為那種活動的目標。賺錢,是資本主義的本質,重商主義者素樸地,毫無保留地把這個本質給暴露出來了。 當古典經濟學者把考察的對象,由流通方面轉到生產方面,他們對於財富有不同的看法,對於貨幣的評價,大大地打了折扣;而對於重商主義者那樣露骨地暴露資本主義本質,尤其感到不安而厭惡。他們把貨幣只看作是幫助商品流通的媒介,只是流通手段,因而認為,它不但不是商品生產的目的,並還認為流通手段太過充溢,只不過是對同量商品給予相應的多的估價。有名的休謨的貨幣流通的三原則,就是當作所謂通貨學派的最早的教義而確定下來的。那三個原則是:(1)一國中商品價格決定於該國中存在的金銀數量;(2)一國流通中的貨幣,代表著國內存在的一切商品;(3)如果商品增加,商品價格就降落,貨幣價值就高漲,如果貨幣增加,那末相反,商品的價格就高漲,貨幣的價值就降落[233]。他完全是從貨幣數量論出發,認為金銀沒有內在價值,不是商品,商品在進入流通以前,也沒有價格——價值。商品價格的增高或降落,決定於流通中的貨幣的數量。 休謨的通貨理論或貨幣數量理論,是十七、十八世紀貴金屬大量流入,而物價不絕增高的反映。而在這方面作為休謨的繼起者李嘉圖所面對著的事實,卻是紙幣的貶值和商品價格的同時高漲,結果,李嘉圖就有必要提出新的說明了。而他所堅持的商品價值決定於生產所費勞動時間的主張,也不容許他完全承襲休謨的貨幣數量理論。他認為:「貨幣——金屬貨幣——的價值是由其中物質化的勞動時間決定,不過要在貨幣的量和待要交換的商品的量和價格保持恰當比例的時候才是這樣。要是貨幣量超過這個比例,它的價值就會下降,商品價格就會上漲,要是貨幣量下降到這個恰當比例以下,貨幣價值就會上漲,商品價格就會下降——假設其他一切事情仍舊不變。在第一個場合,有過剩的金的國家,將會把它的落在它的價值以下的金輸出,並且把商品輸入;在第二個場合,金就會流往金在它的價值以上被估價的國家,被人估價過低的商品則會由該國輸往商品能夠獲得正常價格的別的市場去。」[234]這說明,貨幣(金屬貨幣)並不象休謨所認定的那樣,在加入流通過程以前無價值,而是它的原來價值,會在流通中遇到商品量有多有少,其價格有大有小,因而成為更小或更大的價值記號。由於流通的銀行券,是可以兌現的,它的實際價值與名義價格是一致的,它就會分享金屬貨幣的同一命運。以致由金和銀行券構成的全部通貨的價值,會同樣受到引起金屬貨幣價值變動的上述法則的支配。這裡且不忙指出李嘉圖這個關於通貨理論的錯誤所在,先要說明的,是這個理論簡直被所謂通貨學派奉為經典,為他們用來與銀行學派作鬥爭的理論武器。作為李嘉圖的大弟子,且是大銀行家的歐維斯坦一流人物,就是把這個理論拿來作為支持庇爾爵士一八四四年和一八四五年銀行立法的基本原則。可以說一八四四年銀行立法,不但是李嘉圖通貨學說的實踐,並還是那個學說的考驗。那個立法的主要內容是:全國的銀行券發行,逐漸集中到英格蘭銀行;英格蘭銀行劃分為一個發行部,一個銀行部,以便相互監督;發行部發行的銀行券,在1400萬鎊以下,以有價證券——其中最大部分為政府債券——為擔保,這以上每發一鎊的銀行券,須有值一鎊的金準備,即要有完全的擔保;銀行部為了信貸業務需要,要在1400萬鎊總額以上從發行部取得一鎊銀行券,就須拿出一鎊與它交換的黃金。據說,這個作法,銀行券的發行將受到限制,由通貨過多過少引起的物價波動,就可以減少,商業循環的危機就可以防止。事實上,除了英格蘭銀行,由壟斷控制發行,得到了大大提高利息率的好處以外,銀行劃分兩個部分,使它不能機動適應客觀需要,正好造成了加速加深危機的結果。一八四四年銀行立法實行不久後的破產,不能不使人聯想到李嘉圖的通貨理論的脆弱點。他按照休謨以來的傳統,只把貨幣看成是流通手段;他把一國所有的黃金(一部分白銀),都看成是鑄幣;他還以為適用於鑄幣的流通規律,完全適用於可以兌現的紙幣,因而,過多的流通手段的減值,「不是紙幣與金相比而言的減值,而是金和紙幣合起來看的減值,是一國流通手段總量的減值」[235]。這就把流通手段以外的一切貨幣機能都抹煞了,把金的現存量與鑄幣的流通量混同了,把鑄幣流通規律與紙幣流通規律混為一談了。 李嘉圖的通貨學說的片面性,早就為反對他們的銀行學派所責難,但由於他們走到另一個片面去了,始終沒有能夠在理論上提出有說服力的論點。銀行學派的代表人物,是杜克和富拉吞等人。他們的代表意見,是把貨幣看成資本,把貨幣區別為流通手段與資本。認為,在商人與消費者間當作所得流通的是貨幣,而在商人與商人間作為支付工具的則是資本。輸出的金,顯然不是作為流通手段,而是作為支付手段,而是資本。他們的這個不同於通貨學派的看法,使得他們在實踐上也有不同的主張。不論是杜克,還是其他銀行學派人物,都把金輸出看成非常值得憂慮的事,他們舉出了許多由金輸出招致危機的例子。在這一點上,他們簡直是重商主義的信徒。但不輸出金是不是要用它作為發行的準備呢?不是的,他們和通貨學派相反,不認為發行要有充分準備;在他們看來,銀行要受到限制的,不是在發行上,而是在信用上,只要沒有過度的信用,就不致要求過度的發行。他們相信「任何一個銀行都不能超過一定的由公眾需要決定的數額來提高它的銀行券的發行額」[236]。單就這方面講,他們還象是比較言之成理的,可是作為他們的理論出發點的流通手段與資本的區別,卻經不起推敲。他們不就貨幣與資本來考慮,而就貨幣的一種功能——流通手段與資本來考慮,而沒有理解到,「把流通作為收入流通和作為資本流通之間的區別,轉化為流通手段和資本之間的區別,是一種完全的顛倒」[237]。事實上,「當作支付手段的貨幣和當作購買手段(流通手段)的貨幣的區別,是一種屬於貨幣本身的區別;不是貨幣和資本的區別」[238]。而且,貨幣並不因為它採取了資本形態,就改變了本身的這樣那樣的功能。當功能資本家把借來的貨幣,當作資本支出,去購買生產資料或支付工資時,人們並不能因為它已採取資本形態,就不再有購買手段支付手段的功能。從這裡,我們看到銀行學派關於資本的概念,是非常混亂的。他們不但沒有把作為貨幣的貨幣和作為資本的貨幣區別開,也沒有把用作功能資本的貨幣資本與作為生息資本的貨幣資本區別開。結果,就認為他們用作生息資本的貨幣資本,和商品資本生產資本是同一性質的東西。金的輸出,作為他們的生息資本的資本輸出,就被看成是資本的輸出。馬克思說:「象啟蒙經濟學頑固地企圖使我們相信貨幣不是資本一樣,這種銀行家的經濟學卻頑固地認為貨幣事實上是最突出意義上的資本。」[239]這裡所謂啟蒙經濟學,是指休謨一流人物的通貨理論。 可是,這種看來象是不易調和的意見,一到危機來臨的金融緊急關頭,就不一樣了,但這時改變主意的,不是銀行學派,而是通貨學派。「啟蒙經濟學在專門考察『資本』的時候,曾以最大的輕蔑的心情來看待金和銀,把它們看作資本事實上最不關緊要和最無用處的形式。但一討論到銀行制度,一切就都倒轉過來了,金和銀成了最突出意義上的資本」[240]。事實上,「杜克和歐維斯坦雙方都承認,必須讓現實財富忍受最大的犧牲,以便在緊急時期維持這個金屬的基礎。爭論的中心不過是多一點還是少一點,不過是這種不可避免的事應該以更合理一點還是更不合理一點的辦法去對付」[241]。這裡所謂不可避免的事,就是指著「一旦信用發生動搖——並且這個階段總是必然會在近代產業的周期中出現——一切現實財富就都會要求現實地、突然地轉化為貨幣,轉化為金和銀」[242]。如果說在資本主義生產的基礎上,由貨幣制度向信用制度發展,是一個必然的趨勢,那麼,只要還是在資本主義生產基礎上,由信用制度幫同造成的周期危機,也就會不斷突然地要使信用制度逆轉到貨幣制度。不論是通貨學派,還是銀行學派,都不能就資本主義生產的特點,去理解貨幣制度與信用制度的本質及其轉變過程,去分辨貨幣與資本的區別及形態的變化。他們要不在理論上留下許多漏洞和矛盾,當然是不可能的。 3.剩餘利潤轉化為地租 馬克思先在剩餘利潤轉化為地租這一篇緒論中,就資本主義地租成立的前提條件,其本質及其產生的原因,作了概括的分析;接下去講級差地租一般,然後分別就它的第一形態與第二形態,進行較詳細的說明。這以後,才論到絕對地租,而以資本主義地租發生的歷史過程作為結束。就全卷而論,關於地租這一篇,還是馬克思已經完全寫好了的[243],雖然上述的研究程序:地租一般——級差地租——絕對地租,是由恩格斯根據馬克思提示的,把原來的計劃:地租一般——絕對地租——級差地租改變過來的結果。這種改變,可能是因為把絕對地租放在級差地租後面敘述,要更便於邏輯程序展開一些。 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一般先在工業方面立定了腳跟,然後才逐漸擴展到農業方面的。而資本主義地租的成立,又必須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已經支配著農業。前面關於產業資本各方面的分析,雖然在農業上同樣有它一定的妥當性,但一般仍是就工業立論的。農業對工業表現了它的很大的特點。地租就表現為「土地所有權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基礎上的獨立的獨特的經濟形式」[244]。所以,不對土地所有權的近代形態,不對資本投在農業上引起的生產關係和交換關係,予以分析考察,就顯得是很不完全的。 資本主義地租是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已經支配著農業這個假設出發。這個假設意味著農業也和製造業一樣,完全由資本家經營,還「包含著這個意思:它已經統治生產和資產階級社會的一切部門,所以它的各種條件,如資本的自由競爭、資本由一個生產部門向其他生產部門轉移的可能、均等的平均利潤水準等等,都已經十分成熟」[245]。農業由資本家經營,說明他是從土地所有者那裡租賃土地,僱傭勞動者來從事耕作。這個生產關係的形成又「把這件事當作前提:直接生產者從土地一個單純附屬物(在隸農、農奴、奴隸等形式上)的地位解放出來,另一方面又把人民群眾土地的剝奪當作前提。在這個程度之內,土地所有權的壟斷,本來就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一個歷史前提」[246]。而就農業方面說,那是使剝奪去土地的農村的勞動者隸屬於一個為利潤而經營農業的資本家的歷史前提。由於土地所有權的獨占,利用土地來經營農業的資本家就必須把僱傭工資勞動者所獲得的剩餘利潤,作為地租轉交給土地所有者。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土地所有者並不直接剝削勞動者,他們是站在生產過程的圈外,通過農業資本家來進行剝削的。 當我們把資本主義地租理解為近代土地所有權獨占的結果時,需要搞清一些混雜在地租概念中,從而混雜在土地所有權認識中的不純要素。首先應指出的是,人們慣於把合併在土地中的資本即所謂土地資本的報酬,說成是地租。其實,為這種合併在土地中的資本成分(無論是屬於暫時性的化學性的改良施肥,還是比較經久性的排水灌溉設備,填平及農業建築物等等),由租地農業家支付給地主的地租的一部分,並不構成單為土地本身的使用而支付的狹義的地租;其次,關於地租存在的合理性問題,在近代前期的資產階級經濟學論著中,有的人企圖把地租說成是和利息一樣的東西,藉以證示地主與資本家間並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有的人又反過來,由地租的存在來推論利息的正當。但是那種類比,對於上述狹義的地租的認識一點也沒有幫助。要明確把握地租的實質,必須知道:「土地所有權,和一切其他和一個確定生產方式相適應的所有權形式都一樣,要由生產方式本身,也就是,要由各種由此生出的生產關係和交換關係具有歷史的暫時的必然性這樣一個事實,來說明它是正當的。」[247]這表明,近代的地租,一方面只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取得其合法存在的社會基礎,但同時也由資本主義生產的立場證示了它是一個無用而有害的負擔。此外,在地租是當作地主把地球的一片段租與別人,而由此每年獲得一定額貨幣來表現的限內,它又在另一個形態上與利息混淆起來。「我們知道,怎麼每一個定額的貨幣收入都可以資本化,那就是,都可以當作一個想像資本的利息來看。」[248]當作地租來支付的一定額貨幣,例如200鎊,就被認為是年利5厘的4000鎊資本的利息。這樣,地租就資本化了,根本沒有價值的土地,就取得了土地的價格的這個不合理的表現了。人們對於土地的購買價格,是高是低,就看要多少年的地租才能把它收回,如前例,以年租200鎊來除土地價格4000鎊,就表明全部收回土地價格,需要20年,或者說地價是20個購買年。可是,從理論上講,地租的資本化,既是以地租為前提,就不能反過來由它自身的資本化來引出地租,並說明地租。地租本身是不能與地租對土地購買者所採取的利息形態相混同的。至於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尚不存在,或者尚不完全的地區,農民付給地主的租金,往往不僅吸去他自己作為工具的所有者的利潤,還會吸去他在其他場合會獲得的普通工資。就是在資本主義生產已很發達的國家,地主仍然不妨利用他在工業區的有利地位,向租賃他的小塊土地搭架小屋庭園的工廠勞動者,榨取到與土地生產物不成比率的高額租金,但這都是可以當作例外來處理的,不在我們這裡考察之列。 當我們已分別排除各種混雜要素,單就近代意義的狹義的地租來進行分析時,又還有幾個重要的錯誤論點需要避免。第一,不要因為不同歷史時期的地租有它的共同性,而忽視了它的差別性。它的共同性是:不論地租釆取何種形態,總歸是土地所有權藉以實現的經濟形態,但建立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基礎上的土地所有權,不但性質不同,它藉以實現的過程也是大不相同的。因此第二,不要以為地租是剩餘價值,是剩餘勞動的生產物,只要把剩餘價值和利潤本身的一般存在條件解釋清楚了,就已經把地租解釋清楚了,事實上,地租是剩餘價值或利潤的一個特殊形態,對於剩餘價值本身的條件的解釋,並不就是對於地租的說明。最後第三,由於「地租的量完全不是由得地租的人的行為決定,而是由他完全沒有參加、完全和他的行為無關的社會勞動的發展決定」[249]。我們很容易把一切生產部門及一切它們的生產物在商品生產的基礎上的所共有的事情,當作地租(農業生產物一般)的特徵來理解。即是說,農產品由生產所費勞動決定它的價值,並通過市場實現它的價值,它和工業品沒有什麼不同。在這裡,看不出地租產生的過程及其特徵。「地租的特徵是:農業產品當作價值(商品)藉以發展的條件和它們的價值藉以實現的條件越是發展,土地所有權在這個它沒有出一點力已經創造出來的價值中占有一個不斷加大的部分的權力,也會跟著越是發展,因此剩餘價值也會有一個不斷加大的部分轉化為地租。」[250]所有以上這些需要分別看待的論點,都是我們在進一步分析地租的各種具體形態(級差地租與絕對地租)時會得到充分論證的。 現在且先來研究級差地租。 馬克思在分析級差地租的兩種具體形態——第一形態和第二形態之前,曾就級差地租的一般概念,作了科學的例解和闡述。但他在這裡不是從農業上入手,而寧是就工業上的例子展開說明,然後引到農業方面來的。不論是工業產品,還是農業產品,只要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生產出來的,總是假定它們的平均售賣價格,是等於它們的生產價格,即「等於它們的成本要素(已經消費的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價值)加一個按一般利潤率決定,並且按墊付總資本(已經消費掉的和沒有消費掉的都包括在內)計算的利潤」[251]。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可以看到某種企業的資本為什麼會產生剩餘利潤,那種剩餘利潤為什麼能轉化為地租,把商品價格的一部分移到那些站在生產圈外的土地所有者手中去。假設一國生產某類商品的工廠,有壓倒的多數是由蒸汽機推動的,但有一個確定的少數,是由自然的瀑布來推動的。依靠瀑布水力推動的工廠產品的成本價格,當然要比依靠蒸汽機推動的工廠的產品的成本價格低。可是由於壓倒的多數的工廠是使用蒸汽機動力,它們的產品的成本價格,從而,它們的個別生產價格,就成為調節市場的生產價格;他們這些工廠家能獲得平均利潤,那些利用自然力,以較低成本生產的廠家,就要獲得平均利潤以上的剩餘利潤。這個剩餘利潤,實即後者的個別生產價格與調節市場的一般生產價格間的差額。這個差額,這個剩餘利潤的產生,應歸功於什麼呢?很顯然,那首先要講到會減少生產成本的自然力,即瀑布的推動力,它不是由資本自身的生產過程形成,但卻是使所投資本有較大生產力的一個條件。並且,它只存在於某一些地方,由於數量和條件的限制,它會在占有者手中形成一種獨占,對它的利用者提出要求。結果,由利用這種被獨占的自然力而產生的剩餘利潤,就要以地租的名義,由工廠經營者轉移到自然力獨占者手中。從這裡我們看到,這樣性質的地租,常常表現為一種級差地租。「因為它不會當作決定的因素加入到商品的一般生產價格中去,而是把這種生產價格當作前提。」[252]它是利用獨占的自然力的資本的個別生產價格和該生產部門一般資本的一般生產價格間的差額。可見這種級差地租的發生,不是由所用資本和所占有勞動的生產力的絕對增加,而是由於投在一個生產部門內的個別資本,對那些不能享有這種例外的、自然創造的、有利的生產力條件的投資,表現為較大的豐度。所以,自然力只是剩餘利潤的基礎,是剩餘利潤產生的條件,並不是它的來源。自然力的獨占,或瀑布的所有權,對剩餘利潤的形成,沒有任何關係;瀑布不為人所獨占,那種剩餘利潤同樣會產生。瀑布的獨占權,只不過使既經產生的剩餘利潤,能由工廠主的手中移轉到地主手中罷了。馬克思象這樣以工業方面的例子說明級差地租的性質及其產生的過程以後,接著就歸結到農業方面(至於建築地基的地租、礦地租等等,馬克思大體同意亞當·斯密提出的一切非農業土地的地租,都是由真正的農業地租規定的原則)來分析它的兩個具體形態,即級差地租第一形態和第二形態。由於這兩個級差地租形態,都曾由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者李嘉圖提出初步的見解,馬克思的分析,主要是結合著對李嘉圖的批判展開的。在李嘉圖看來,地租就是級差地租,總是使用兩個等量資本和勞動所得的產量間的差額[253]。馬克思指出,如果補上在同面積的土地上的字句,他的這個命題,就是能夠成立的[254]。李嘉圖還表示:凡屬使那個差額增加的原因,都會使地租提高;凡屬使那個差額減少的原因,則會使地租降低。馬克思又指出,只要是以級差地租為限,他的這個看法,也是對的。雖然對於那些使土地生產物增加或減少的原因中,除了土地豐度和位置以外,還要看賦稅的分配,一國各地區的農業發展程度以及資本在租地農業家間的分配是否均衡。關於同量資本用在等面積,但豐度、位置不同土地上會生出不等結果的問題,馬克思進一步指證了李嘉圖的有關這方面的形上學的看法。李嘉圖認定,一國存在著各種不同豐度的土地,但它們進入耕作的順序,是由優等土地到較劣等土地;由於耕作較劣等土地要費較大的生產費用,社會不斷增大的需要,使得較劣等土地的農業經營,能得到平均利潤,以致原來僅獲得平均利潤的土地,開始有剩餘利潤,開始提供地租,而已經提供地租的土地,進一步增加地租。這裡包含著他的土地收入遞減說的理論根據。馬克思嚴厲批判了他這種在經驗上在歷史上都站不住腳的說法。他認為自然豐度不同土地的開發程序,是和它們所處的位置密切相關的。「級差地租這兩個不同的原因,豐度和位置,能夠按相反的方向發生作用。一塊土地的位置可以是很好的,但豐度很差;相反的情形也是可能的。這件事情,因為可以為我們說明一國土地的開發,為什麼可以由更優良的土地推進到更劣等的土地,也可以循相反的方向前進,所以是重要的。」[255]這不僅駁倒了李嘉圖的由豐沃土地進到更不豐沃的土地的論點,同時也駁倒了反對李嘉圖的其他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如加雷之流的由貧瘠土地進到豐沃土地的論點。至於土地由繼續追投資本而使地力逐漸變成不生產的說法,馬克思是這樣駁斥的:「當人們把這一點當作農業的一種特別的不利來看時,事情的真相是正好相反。因為土地本身在這裡是當作生產工具來發生作用,所以在這裡,各個連續投下的資本總有結果可得。」[256]設把土地進於耕作的程序拋開不講,在一個以農業上的一定發展階段為前提的資本主義國家,總存在著各種不同豐度(不同位置)的土地,投在同面積的那些種類土地上的同量資本和勞力,總會有不同的報酬,如果說,在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假定不納地租的最劣等土地的生產物,也不能不要求得到一個能補償它的資本價值,還加上一個平均利潤的市場價格。那麼,它的生產價格,就要成為調節一般生產價格的市場價格。結果,所有其他各級較優土地的生產物,儘管它們的生產物生產所費,分別以不同的程度低於最劣等地生產物,但由於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通過競爭來貫徹的市場價值規律的作用,由於同種商品的市場價格的同一性,就使得那些沒有費去最劣等地生產物那麼多費用的生產物,也獲得同樣的價格,於是在這裡就生出了一個實際並不存在的虛假的社會價值。這說明,「社會以消費者資格對農業產品支付的過多的東西,這個對社會勞動時間在農業生產上的實現來說原來作為負數的東西,現在竟然對社會一部分人即地主來說成了正數了」[257]。由於這個虛假的社會價值,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發生的,它就只能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消滅的瞬間,方才可以不致於使社會消費者,為土地生產物作這種過分的支出。在級差地租的變動上,馬克思特別要我們注意各級土地在總面積中所占比例和資本在各級土地間的分配問題。他指出:「在不出地租的土地的豐度相等,從而生產價格相等,並且不同各級土地間的差額也相等時,地租總額對耕地總面積的比率,或對投在土地內的總資本的比率,不只是由每英畝的地租決定,也不只是由按資本計算的地租率決定,它還同樣要由各級土地在總耕地面積中所占的比例數決定,那其實就是說,還要由所用總資本在不同各級土地之間的分配決定。」[258]這個精密分析,也是在地租理論上最有成就的李嘉圖所不曾接觸到的。說到級差地租的第二形態,馬克思也提出了一些嶄新的見解。他認為從歷史上來看,級差地租的第二形態,就是把第一形態作為前提,並是從第一形態的基礎上發展過來的。因為資本主義的農業,一般是從舊有的生產方式出發,它必須在廣大生產領域內為集中生產資料與勞動力轉化創造出條件,然後始能在較狹窄範圍內從事集約經營。級差地租第一形態是等量資本投在豐度不同的等面積土地上發生不同生產率的結果,第二形態是等量資本連續投在同一土地上發生不同生產率的結果;這種結果不等的各個等量資本,不論是相併投在同樣大的各塊土地上,還是連續投在同一塊土地上,雖然都會形成剩餘利潤,雖然對於剩餘利潤形成的規律不發生影響,但對於剩餘利潤轉化為地租,卻會引起極大的差別。把等量資本連續投在同一塊土地上,它就不只是在極狹窄的範圍內進行,而且是在極有伸縮的限界內完成那種轉化。租地農業家和地主圍繞著租契有效期間所展開的鬥爭,就因為比較永久性的改良土地的效果,租期長會成為租地農業家的利益,租期短則會變成地主的額外收入。在這裡由人工增進的土地的差額豐度,就要和它的自然豐度合而為一了。其實,這種情況不限於第二形態,在第一形態方面也會發生。它們兩者在實際上是極其複雜地結合著。馬克思曾就第二形態用圖解詳細說明了生產價格不變、下降或上升的三種不同情形,並還由最後一種情形,說明原來假定不發生地租的最劣等土地怎麼也會發生地租。我們知道,不支付地租的最劣等地,是級差地租第一形態的基礎。假定穀物需要增加了,如滿足這個增加的需要,又只有幾個途徑可以採行:一是在僅次於最劣等地的納租土地上連續作生產性低下的投資;一是在不納地租土地上追加同樣生產性低下的投資;一是在比不納地租的最劣等土地還要差的土地上新投資。在這任一場合,要使投資成為可能,都要求所生產的穀物的市場價格,提高到一向起調節作用的生產價格以上。這一來,原來不納地租的最劣等地,就能承擔起地租了。這就是說,即使不把更劣等地拉進來耕作,也可以由最劣等地穀物起調節作用的生產價格和優等地上的低下生產率所提供的穀物的新的更高生產價格相比,有一個差額,而使它也發生地租。 事實上,在分析級差地租時,即使是以最劣等地不支付地租這個假定為出發點,這個假定是否正確,對於級差地租當作級差地租來發生作用,是全不相干的;最劣等地交付地租,也並不妨害級差地租規律的建立。級差地租成立的關鍵點,就在同量資本、勞動投在面積同而土壤力不同的土地上,所生產的穀物,有一個差額;如各級土地所生產的穀物,都為社會所需要,最劣等土地生產的穀物價格,就要夠租地農業家補償資本價值並加一個平均利潤,就是說,由這種農業家的穀物的個別生產價格,起調節市場價格的作用,而處在調節的生產價格之下的土地所生產的穀物的個別生產價格,就會分別生出一個轉化為地租的剩餘利潤。在這裡,我們看到了,級差地租的產生,並不關係最劣等地有沒有地租,如果最劣等地生產的穀物的價格,不只夠補償資本價值加平均利潤,還要加上地租,就是說,調節市場價格的,不只是它的個別生產價格,還加上地租,那一來,「雖然土地產品的一般價格要在本質上起一個變化,不過級差地租規律並不會因此就失去作用」[259]。事實上,土地私有權的獨占,即對於資本的土地所有權的限制,就是使剩餘利潤轉化為地租的前提;在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內,可以有不付地租而把資本投到土地上去的情形發生,那就無異是對於「土地所有權的廢止,縱然不是法律上的廢止,也是事實上的廢止」[260]。如果有這種情形發生,那只能是帶有偶然性的。現在的問題是:最劣等地的地租,不能發生於土地豐度上的差別,是不是土地生產物的價格,會象一種課稅一樣,要當作一個和生產物價值相獨立的要素,加入它的生產物價格裡面去呢?一般說來,商品價格是與它的價值不一致的。它可以在價值以下售賣,也可以在價值以上售賣。土地生產物在它們的生產價格以上售賣這個事實,還是沒有證明它們是在它們的價值以上售賣。因為生產土地生產物的資本與生產工業品的資本相比,它的有機構成一般是較低的。它一般使用了較多的活勞動,在勞動剝削率相等時,將比社會平均資本的一個同樣大的部分,會生產更多的剩餘價值,更多的利潤。因此,它的生產物的價值,就會在生產價格以上。「但是,農業產品的價值高在它們的生產價格以上這樣一個單純的事實本身,卻無論如何不夠說明這樣一種不以不同土地的豐度差別或同一土地上各個連續投資的豐度差別為轉移的地租,簡單地說,也就是不夠說明一種必須在概念上和級差地租相區別、因此可以叫做絕對地租的地租。」[261]至於這個絕對地租,究是等於價值在生產價格以上的全部差額還只是等於其中一部分,那是要看供需狀況和新加入耕作的土地範圍而定。絕對地租既然是產生於農業生產物的價值在生產價格以上的超過額,是產生於農業資本構成低於社會資本構成這個事實,一旦有關農業方面的各種科學技術條件發展起來,使得農業資本構成一般地和工業資本相接近或超過工業資本,它的生產物的價值,就不會在一般生產價格以上有一個差額,在那樣的情況下,絕對地租就要消滅。所以,在這裡,我們看到了:「雖然土地所有權能夠把土地產品的價格提高到它的生產價格以上,但市場價格將會按多大的程度高於生產價格,接近於價值,農業上生產的在一定平均利潤以上的剩餘價值,又會按什麼程度轉化為地租,或按什麼程度參加剩餘價值到平均利潤的一般平均化過程,那並不是取決於土地所有權,而是取決於一般的市場狀況。」[262]取決於農業生產品當作價值,當作商品來發展的條件和它們實現價值的條件的發展。土地所有權,是通過一系列的商品生產交換過程,方才把農業上創造的剩餘價值的一部分,轉化為地租,轉化為級差地租和絕對地租的。土地——地租,或土地所有權——地租這個公式,是一個無概念無內容的東西。正是因為這個公式,把一種自然或超自然的獨占直接看為地租的來源,它就成了一種適用於一切歷史時期的抽象。重農主義者開始把地租看成是剩餘價值一般,但它們是從使用價值出發得出這個結果的。自亞當·斯密和李嘉圖把地租放在價值範圍內來考察,特別是李嘉圖,他不認為地租是價值構成要素,而是農產物漲價的結果,那已經在地租的科學考察上前進了一步,但他們任何人都不曾科學地說明級差地租,更不曾接觸到絕對地租。在妨礙他們的認識的許多困難中,首先要數到歷史觀點的缺乏。地租在最初採取了勞動形態,以後採取了實物形態,再後到近代採取了貨幣形態。「當初只是間或地,此後又多少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從產品地租到貨幣地租的轉化,還要把商業、城市工業、商品生產一般和貨幣流通的顯著發展假定作為前提。」[263]但貨幣地租在它的純粹形態上,還不代表利潤以上的餘額,它會把舊式農民的利潤全吸收掉。只有社會的生產關係有了根本的改變,「資本主義租地農業家一旦置身於地主和實際從事勞動的農民之間,一切從舊有農村生產方式發生的關係就都會消滅。租地農業家成了這種農業勞動者的實際支配者,成了他們的剩餘勞動的實際剝削者,地主卻不過還和這種資本主義租地農業家發生直接關係,並且只和他發生單純的貨幣關係和契約關係」[264]。到這時,地租性質才發生根本變化。「現在,他當作地租交給地主的,已經只是他用他的資本直接從農業勞動者身上榨出的剩餘價值的一個剩餘的部分。要交付給他多少,平均地說,是由資本在非農業生產部門提供的平均利潤,和由此規定的非農業的生產價格,當作限界來決定。」[265]直到這裡,我們才有了真正的資本主義的地租,包含了非常複雜的社會規定性,它當作平均利潤以上的或個別資本在社會總資本所生產的剩餘價值中所占的比例部分以上的超過額這個特點,使得對於它的研究,要處理極其廣闊的媒介過程或中間環節。它是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者無法解決的難題;而馬克思的經濟學說則作了精闢的闡述。 (三)各種所得和它們的來源 這是第三卷最後一篇的內容。它是緊接著上面各種具體分配形態來講的,可以視為是這一卷的綜合的結語。但作者在講述各種所得的來源時,回顧到了第一卷、第二卷的最基本的內容,最後才歸結到整個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關係,歸結到由一個階級的剩餘勞動養活全社會其他一切階級的那種階級關係。所以,這一篇,又可以說是對全書的總結。 這一篇講到:三位一體公式,關於生產過程的分析,競爭的假象,分配關係與生產關係,階級。乍然一看,似乎是一些斷簡殘篇,其內在聯繫,也不大容易把握。但恩格斯曾在編者序言中指出,這一篇的初稿是馬克思完全寫好了的,最後一章只開了一個頭沒有寫下去,乃因馬克思有一個寫作習慣,總希望在最後編好付印時,把最新的最現實的材料加進去[266]。講到這幾章的邏輯程序,大體上是這樣展開的。「三位一體公式」是資產階級經濟學者間最流行的也最庸俗的分配理論;這個分配理論包含著社會生產過程的一切秘密,需要就包括各種分配形態的總生產過程予以揭露和分析;而在進行那種揭露與分析時,又必須根據競爭不可改變的基本事實,以消除由它所產生的各種顛倒錯亂的假象。由是歸結到分配關係受決定於生產關係;到這裡,我們才深切了解,所謂近代社會的三大階級(資本家階級,勞動者階級,地主階級)分別依不同的所有者形式(資本的所有者,單純勞力的所有者,土地所有者),獲得不同所得(利潤,工資,地租),在實質上究是怎麼一回事。 在論到三位一體公式時,馬克思首先就這個公式包含的三個分組,資本——利潤,勞動——工資,土地——地租的來源,資本、勞動、土地三者的不同性質和沒有共同點,來說明它們不可能成為綜合在一起的命題;然後就它們的產物即利潤(或利息)、工資、地租三者屬於同一價值的範圍,來論究資產階級經濟學者是通過怎樣的認識過程,而達到這個最庸俗最荒謬的理解的。他告訴我們,這個公式把社會生產過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裡面了,因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徵,就是表現在剩餘價值形態上,假使把這個公式中的第一個分組資本——利潤,換成資本——利息,那就是我們在前面第五篇談到的生息資本公式G—G′,由貨幣到更多的貨幣,那末,剩餘價值的痕跡,就被消滅得乾乾淨淨了。但首先要問,列在這個公式中的資本、勞動、土地這三個因素,究有什麼共同點呢?資本不是任何物,而是一定的、社會的、屬於一定歷史社會形態的生產關係;勞動就它本身來看,一般地說,是並不存在的一個抽象,如說它是指著人的生產活動,它就不僅脫棄了一切社會形態和性質的規定性,並且只當作單純的自然存在物與社會相獨立;至於土地,它其實就是無機的自然自身,是地球的一個片段。所以,這「逐年可以利用的財富的各種所謂源泉,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彼此間連一個最小的類似點也沒有。它們相互之間的關係,和公證人手續費、胡蘿蔔和音樂相互之間的關係相象」[267]。如果說資本是屬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特有的,勞動與土地則是現實勞動過程的兩個要素,是為一切生產方式所共有的。就是把這個三位一體公式表現為資本——利息,工資僱傭勞動——勞動工資,土地所有權(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相適應的)——地租,那至多也只能使它在社會形態上一致起來,若把它們歸屬到價值的範圍內來說明,就矛盾百出了。資本——利息,是一個消滅了一切中介的無概念無內容的不能理解的公式;勞動——工資(勞動的價格),自始就是在價值概念上相矛盾的;土地(所有權)——地租,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不合理的。一方是一個使用價值,一個物,他方則是一個確定的社會關係,剩餘價值,土地怎樣會創造它自己的生產物中的那個特殊的形成地租的價值部分呢?可是,「不管這些關係會在其他方面表現出怎樣的不同,它們總有這樣一個同點:資本逐年為資本家提供利潤,土地逐年為地主提供地租,勞動力——在正常關係下,並且在它仍舊是可以使用的勞動力的時候——逐年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它們好象是一棵長生樹或三棵長生樹的可以逐年供人消費的果實,它們形成三個階級的常年收入,即資本家、地主和勞動者的常年收入。這各種收入,是由功能資本家,當作剩餘勞動的直接榨取者和勞動一般的使用者來進行分配的」[268]。儘管這種分配,是把年生產物的總價值當作前提,是把對象化的社會勞動作為前提。但在生產的代理人看來,資本、土地所有權和勞動,象是三個不同的互相獨立的源泉;地租、利潤、工資,就好象分別是由土地,由生產資料,由勞動在簡單勞動過程所起的作用發生的。這顯然是一種顛倒。「一切已經有商品生產和貨幣流通的社會形態,都不免有這種顛倒。但是,說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和資本(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統治的範疇,它的決定的生產關係),這個荒唐的顛倒的世界就會更厲害得多地發展起來。當我們開始考察資本,就直接生產過程進行考察,把資本視為是剩餘勞動的吸收器時,這種關係還是非常簡單,現實的聯繫也會深刻地刻印在這個過程的擔負者,資本家的心中,並且留在他們的意識中。關於勞動日限界的激烈鬥爭,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跟著相對剩餘價值在真正的獨特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發展——同時勞動的社會生產力也會發展——這各種生產力以及勞動在直接勞動過程中的社會聯繫,都好象由勞動轉移到資本上面來了。因此,資本已經變成了一種非常神秘的東西,因為勞動所有的社會生產力,都好象不為勞動本身所有,而為資本所有,從資本自己的胎里生出。」[269]講到這裡,馬克思接著就第二卷所講的流通過程如何插進來,還就第三卷所講的資本的均衡化過程,價值到生產價格的轉化過程如何插進來,使得對象化的社會勞動,即社會總價值與各種所得間的關係,顯得非常神秘、疏遠、顛倒錯亂不可理喻的情形作了說明。當企業利潤採取工資形態,生息資本變成資本本身,地租成為土地這個自然要素的產物的時候,「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神秘化,社會關係的物化,物質生產關係和它的歷史社會性質直接合而為一的現象是已經完成了」[270]。我們在這三位一體公式中,看到了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的最集中的表現。對於這個被看成是相互獨立而又顛倒錯亂的世界,古典經濟學曾從資產階級社會的內部聯繫,去求得統一的理解。他們把利息還原為利潤的一部分,把地租還原為平均利潤以上的餘額,讓二者在剩餘價值內合而為一,把流通過程當作單純的形態變化來說明,最後並在直接生產過程內把商品的價值和剩餘價值還原為勞動[271]。在這點上,古典經濟學確實有偉大的功績。但當作資產階級經濟學理論,它的說明,是不能不陷於不徹底、矛盾和半途而廢的狀況中的。馬克思接著就通過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價值的分析,來指出它發生錯誤的關鍵所在。 「關於生產過程的分析」那一章,就是對於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價值進行分析。前面第二卷第三篇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與流通,原來也是討論社會總資本的運動問題,但那裡是從流通的角度出發,而這裡則是從分配的角度出發;那裡在論到各種價值成分時止於講剩餘價值,但尚不曾具體地說到剩餘價值的轉化形態——利潤,尤其是沒有涉及它的各種具體形態:企業利潤,利息和地租。在這一卷前面既分別就這些問題作了交代,這裡已經有必要把它們包括在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價值的分析中進一步予以說明。一個商品的價值,包括三個組成部分:不變資本價值,可變資本價值,剩餘價值。其中,剩餘價值又分為它的各種轉化形態:平均利潤加地租或者企業利潤加利息加地租。這就個別商品價值說是如此,就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的價值說,也是如此。但如我們在第二卷第三篇論及前人關於總再生產問題的看法時,曾指出所謂亞當·斯密教條的錯誤。那個教條只承認個別商品價值分解為不變資本加可變資本加剩餘價值,至於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價值,則認為那是等於可變資本加剩餘價值或工資加利潤加地租。而不變資本,只不過是「商品價值的一個表面上的要素,將會在總的聯繫中消失」[272]。這個教條包含著並且會引出一系列的錯誤。並且,「自亞當·斯密以來一直貫穿在全部政治經濟學中的錯誤,包含在分析中」[273]。社會總產品的價值,如果只表現為工資、利潤加地租這三種所得之和,而沒有不變資本價值因素包含在內,那無論從價值補償來講,還是由物質更替來講,都是講不通的,荒謬的。為什麼會產生這種錯誤呢?馬克思曾在第二卷第三篇有關場合予以批判分析,這裡更結合所得問題,綜合地講到了這些原因:首先,那是由於不了解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基本關係,不了解剩餘價值的性質,從而也是不了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全部基礎。資本家對剩餘價值,對剩餘勞動的榨取,就是把不變資本要素或生產資料作為手段;他把貨幣資本多少用在生產資料上,多少用在勞動力上,就是看那種比例是否最大可能地榨取剩餘勞動。怎麼能夠從商品的總價值中,把作為生產資料的不變資本要素除外呢?其次,那是由於不了解勞動的二重作用,不了解它在加入新價值時,怎樣在新價值形態上保存舊價值,而不是把這個價值新生產出來。這一點,可能對於那個錯誤教條的產生,有著決定的意義。再次,那是由於沒有從總資本運動的觀點,去理解再生產過程的聯繫。在總資本的再生產運動中,不只要求各種價值成分得到補償,並還要求各種價值成分所由體現的物質要素在自然形態上進行更替。從社會總產品價值中,排除掉不變資本價值,雖然象是省去了有關這一方面的補償更替的麻煩,但那有什麼實際意義呢?還有,總產品價值只分解為工資、利潤加地租的錯覺,無疑是受到了資本與所得的「曖昧關係」的影響。即這兩個牢固的範疇的規定性會相互交換,並變更它們的位置。比如,資本產生所得,所得沒有消費的部分,又成為資本;又如,有的商品的生產,在一年內要通過一些不同階段,毛線在一個階段,形成不變資本的部分,毛織品則在另一個階段,供個人消費,完全加在所得內;又如,在總再生產過程中,Ⅰ部類的資本家與勞動者的所得,在價值和物質兩方面,補償替換Ⅱ部類資本家的不變資本……。諸如此類的經驗事實,會使得人們有這樣印象:對一個人為所得的東西,對另一個人是資本,資本與所得的區別,從個別資本家觀點看,只是相對的,而從總生產過程的觀點看,則似乎會歸於消滅。最後,由價值到生產價格的轉化,由剩餘價值到各種所得形態的轉化,都在轉化過程中插入一系列的中間環節,極容易使人忘記「商品的價值是基礎。這個商品價值會分成各種特殊的成分,價值的這些成分會進一步發展成各種收入的形式,轉化成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對這些個別的價值成分的關係,並按一定的範疇和名義在這些所有者間進行分配的事實,一點也不會影響價值的決定和價值決定的規律本身」[274]。一個社會的總生產物或馬克思所稱的總收益,就是等於各種形成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物質要素,加利潤和地租藉以表現的剩餘生產物的物質要素。在總生產物價值中,除去墊付的並且在生產上消費掉的不變資本所藉以補償的價值部分,就是總所得,即工資加利潤加地租。而在總所得中除去以可變資本名義支給勞動者的工資,剩下的才是屬於資本家與地主的純所得,即由剩餘價值轉化來的利潤加地租;然而,對於總收益、總所得、純所得的這種科學的區別和理解,在資產階級經濟學者是很難想通的。他們夢寐以求的,是剩餘價值,即利潤加地租,可是,在理論上,他們卻自欺欺人地說政治經濟學的目的,在增進所謂國富或國民所得(工資+利潤+地租)。圍繞著所得問題,在價值論上從而在分配上引起的種種混亂,有許多正是從這裡出發的。由於他們不敢正視這個總所得與純所得的本質關係,遂不惜為逃避困難,而在理論上大兜其圈子,最富有特徵的表現,是一面認定商品價值分解為工資+利潤+地租,一面又象不自覺其矛盾地認定工資+利潤+地租構成商品價值。設把不變資本從商品價值中除去的錯誤做法放在一邊,那就無異是說,價值是各種所得的來源,同時各種所得又是價值的來源。後面這種顛倒,被競爭的過程弄得非常複雜了,所以馬克思接下去再從商品的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出發,來全面清理一下由競爭在其中所造成的假象與混亂。 在「競爭的假象」這一章中,馬克思為商品價值到生產價格的轉化,為剩餘價值到各種所得形態的轉化,按照現實的經濟關係,設定了它們在轉化過程中的不可逾越的科學限界,這就使一切假象與詭辯,沒有逃避躲閃的餘地。就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的價值,除去在轉化中不發生影響的不變資本部分來說,其餘價值部分轉化為各種所得形態,受著下列一系列經濟關係的制約。首先,就總價值(除去不變資本)分解為各種所得而論,馬克思是這樣指示我們的:「逐年由新加勞動新加入到生產資料或不變資本部分中去的價值,會分化並分解為不同的收入形式,即工資、利潤和地租,但這種分化和分解不會改變價值本身的限界,不會改變那個分歸這些不同範疇的價值總和;和這些部分的相互比例的變化不會改變它們的總和,不會改變這個已定的價值量一樣。」[275]那就表明,分為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商品價值額,商品各價值部分的總和的絕對限界,是已經被確定了的;就個別的範疇(工資、利潤或地租)自身說,它們的平均的和起調節作用的限界,也是已經被確定了的。再就剩餘價值與工資的關係說,剩餘價值的正常狀態,自始就是以一個與勞動力價值相當的工資作為前提,「如果勞動者為再生產本人的工資價值而必須用去的勞動日部分,在他的工資的生理最低限度上有它的最後限界,那麼,勞動日的另一個部分,即代表他的剩餘勞動的部分,也即表示剩餘價值的價值部分,就在勞動日的生理最高限度上,也就是,在勞動者在本人勞動力得以維持和再生產的情況下每日一般可以獻出的勞動時間的總量上,有它的限界」[276]。而平均的工資,不過是在這個工資的物理的最低限界與勞動日的物理最高限界之間,由勞動者間,資本家間的競爭所形成並由它來調節一般工資的水平。「對每個國家來說,這個起調節作用的平均工資,在一定時期內都是一個定量。因此,其他各種收入全部的價值,就有了一個限界。」[277]剩餘價值本身的限界,既以工資為基礎,受到工資的制約,它分割成的兩個部分,平均利潤與地租,首先就受到剩餘價值本身大小的制約;「平均利潤加地租的總和,在它的正常形式上,也從來不能比總剩餘價值大,雖然它可以比總剩餘價值小」[278]。並且,「象新加的、一般會分解為收入的商品價值的分割,會在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工資和剩餘價值的比率上,遇到一定的起調節作用的限界一樣,剩餘價值本身分為利潤和地租的分割,也會在那些規定利潤率平均化過程的規律上遇到限界。在利息和企業利潤的分割上,平均利潤本身就是二者合計的限界。它提供一個定額的價值由它們去分割,並且也只有這個能夠由它們去分割」[279]。總起來說,商品價值(舍象去了不變資本)按照下面這樣的序列分解下去: 都一層一層地有它的量的限界與規定,在由價值到生產價格,到它的分解為各種所得的轉化中,由競爭引起的變動,引起的工資價值、利潤率、地租率的變動,總只能在新創造的確定的商品價值所劃定的限界內進行。儘管這些價值分解成的各種成分的確定的比例數,是偶然的,完全由競爭的關係決定[280];儘管其中如地租在以獨占價格為基礎時,還會發生例外,但例外不會改變規律自身,不過使研究更為複雜[281]。事實上,「價值到生產價格的轉化,沒有取消利潤的限界,它不過改變了它在社會資本由以構成的不同各個特殊資本之間的分配,比例於它們各自在這個總資本中所占的價值部分,而把它均等分配在它們之間。市場價格固然會提高到這個起調節作用的生產價格以上,或下降到它以下,但這些變動又會相互抵消。我們只要把一個相當長期間內的物價表拿來考察一下,把商品現實價值因勞動生產力變動而發生變化的情形和生產過程因自然事故或社會事故而受到擾亂的情形拋在一邊不說,我們看見(1)這各種差別的比較狹隘的限界,(2)這各種差別的互相均衡的規律性,就不免會覺得驚異」[282]。市場價格的變動,是和勞動工資、利潤率、地租率的變動有密切關聯的;這個完全受競爭支配的領域,從長期考察起來,其變動的差異既是那樣狹,而其均衡規律性又是那樣強,足見由競爭在各種所得分配方面引起的變動,只要肯從商品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出發,一切呈現在所得問題上的假象和錯覺,是不難得到廓清的。 在所得問題或有關各種所得的分配問題的考察上,貫徹價值——剩餘價值原理,一定要歸結到分配關係從屬於生產關係這個大命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自始就以它具有這樣兩種特徵來和一切其他的生產方式相區別:其一是,它不只是把它的生產物當作商品來生產,並當作資本生產物來生產;其二是,它是把剩餘價值,當作直接的目的和決定的動機。這種商品生產的主體是資本家,他購買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來生產商品,生產資本生產物,就是為了要由此來實現剩餘價值。這樣,所生產的商品的價值就包含生產資料價值或不變資本價值,勞動力價值或可變資本價值,再加剩餘價值。由於剩餘價值是資本家在生產過程中強制工資勞動者在勞動力價值以上支出勞動力的結果,分配的過程,就是二次的,先是年生產物價值分割為工資或勞動力價值與剩餘價值,然後才是剩餘價值分割為利潤(企業利潤和利息)和地租。這也正是馬克思要在第一卷講生產過程時討論工資,而在第三卷講資本主義生產總過程時討論其他分配形態的一個重要原因。從這裡我們也看到了,把各種所得形態不加區別地混同起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掩蓋剝削的實質。事實上,逐年新加勞動新加入到生產資料中的價值在工資、利潤、地租諸所得形態間進行分配以前,已經有表現在土地私有權與勞動手段占有權上的分配作為前提。這說明,資本主義的分配關係,是從屬於生產關係並與生產關係緊密結合在一起的。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儘管一直都強調資本主義是合理的、自然的制度,說它的分配關係和生產關係一樣是合理的、自然的。但等到各種殘存的舊社會遺制,都被迅速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制度所代替和清除以後,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的不合理、不自然的性質,才開始為他們中間的一部分未完全失去「科學研究的良心」的經濟學者所承認。但作為資產階級的經濟學者,他們的觀點,總只能是片面的,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不合理、不自然的地方,只限於分配方面,並且那種「更進一步的、更有批判性質的意識,承認分配關係的歷史發展性質,不過同時更加固執地認為,生產關係本身有不變的、由人類本性生出的,從而與一切歷史發展都獨立無關的性質」[283]。其實,分配關係不過表示為生產關係的一個方面,「只把分配關係看作歷史性的東西但不把生產關係也這樣看的見解,從一方面說,只是一種對資產階級經濟學開始批判,但仍然擺不脫它的限制的見解」[284]。不能從生產關係來看分配關係,就不能正確地由商品價值關係來看各種所得的形態,結果,對於由工資勞動者、資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形成的近代社會的三大階級,就以為他們分別是以單純勞動力、資本與土地,為他們的所得工資、利潤和地租的來源。這一來,「當作這樣的收入,它們不是和那種當作它們的源泉的商品價值相聯繫,而是和那些當作它們的源泉的特別的物質生產要素相聯繫」[285]。其結果,就使得人們在社會各階級的所得的問題上,發生這樣的錯覺:「乍看起來,好象就是收入和收入源泉的同一性。三個大的社會集團,其中包括的成員,即形成這些集團的個人,分別依靠工資、利潤和地租,也就是分別依靠他們的勞動力的利用,他們的資本的利用和他們的土地所有權的利用來生活。」[286] 這就是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心目中的資產階級社會的階級觀。既然資本家階級的所得是靠「資本的價值增殖」;地主階級的所得,是靠「土地所有權的價值增殖」;勞動者階級的所得,是靠「勞動力的價值增殖」,那就是誰也沒有剝削誰,那就和整個資產階級(包括資本家與地主)完全是由勞動者階級的剩餘勞動養活的馬克思主義的剩餘價值理論相反了。 (四)值得提起的若干問題 當我們就這一卷的結構及其主要內容作了上述的概括說明以後,覺得應當提起我們注意的,有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就第三卷對第一卷、第二卷的聯繫及其所表現的特點講,我們慣常在說,那是由本質到現象,由我們不易把握察知的抽象形態到我們熟悉的可以意識到的具體現象形態。但是由本質到現象云云,是不能從字面來了解的,好象第三卷只是談現象。完全不是這樣的。我們在前兩卷,只接觸到價值、剩餘價值、剩餘價值率……這些抽象的概念範疇,舉凡價格、利潤、利潤率、競爭、需要供給、企業利潤、生息資本、地租等等經濟關係及其規律表現,都是到第三卷才正式討論到。馬克思也說,「我們在這個第三卷將要說明的各種資本形式,和資本在社會表面上,在不同資本的相互行動中,在競爭中,在生產當事人自己的普通意識中所藉以出現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更加接近了。」[287]但開始討論這些具體現象形態,並不是說他不再講到它們的本質關係。恰好相反,馬克思正是把前面已經分析過的本質關係,作為他進一步來研究這些具體現象形態的理論基礎。在第一卷講相對剩餘價值概念的那一章,我們看到這樣的文句:「資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趨勢,是要和那些趨勢的現象形式相區別的。 「我們不要在這裡考察,資本主義生產的內在規律如何表現為資本的外部運動,如何當作競爭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並如何在資本家個人的意識中作為發動的動機,不過這自始就是非常明白的:象天體的顯而易見的運動,只有那些已經認識天體的現實運動,即不能由感官直接認識的運動的人方才可以理解一樣,關於競爭的科學分析,也只有在資本的內部性質已經被我們把握之後,方才是可能的。」[288]很顯然,馬克思在研究資本之一般的必然的趨勢時不要考察的那些問題,即資本主義生產的內部規律如何表現為外部運動,如何當作競爭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的問題,卻正好是第三卷所要討論的,並且它們還只是在研究了資本主義生產的內部規律之後,才好討論的。第三卷的每一個論點,每一個理論說明,都是把前兩卷,特別是第一卷關於價值與剩餘價值的基本理論作為依據。也就是說,都在「把可見的僅僅表面上的運動還原為內部的現實的運動」[289];都在把資本家個人意識中由競爭造成的顛倒錯亂的觀念,用價值與剩餘價值設定的限界,來加以解析。競爭「必然會在這些人的頭腦中,起一種完全顛倒的作用。但若已知價值和剩餘價值的限界,要理解資本的競爭怎麼會把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再進一步轉化為商業價格,並且把剩餘價值轉化為平均利潤,那就容易了」[290]。在同卷第七篇「競爭的假象」那一章,馬克思就是根據這個原則,來綜合地概括地說明一切由競爭引起的假象。從這裡,我們就知道,從本質到現象的含義,要比我們一般理解的深刻得多:一方面是透過現象去抓本質,一方面則是把現象還原到本質。只有在前面已經透過外表現象抓住了本質關係,才好在後面把外部運動還原到本質關係。這裡存在著不能逾越的嚴密的邏輯程序。 其次,對於這一卷的結構,也有一些象是疑難之點,需要予以釋明。比方說,第三篇講到剩餘價值利潤化,利潤平均化和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著眼點都是利潤,都還是產業資本所生產的剩餘價值轉化來的利潤,也都還是把利潤當作整體,即到這裡為止,依舊沒有講到它的各種具體形態,如企業利潤、利息等等。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不先分別論到它的各種具體形態之後,再回頭來綜述它作為一個整體所表現的一般趨勢?還有,在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與利息之前就商人資本或商業資本的兩個亞種:商品經營資本與貨幣經營資本,來說明商業利潤,而在企業利潤中,又包含有商業利潤,這個章法和程序,也象頗費揣測。至於在最後一篇各種所得及它們的源泉中,又用生產過程的分析的章目,來考察勞動每年總生產物的價值,考察社會總資本的生產物的價值,這和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與流通,有什麼聯繫呢?為什麼《資本論》的作者沒有象現在一般編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人所做的那樣,索性把那一篇(第二卷第三篇)移到這一卷第七篇來講呢?恩格斯不是表示過,要是他,他就會把第二卷第三篇的內容,保留到最後,保留到第三卷已經有初步鑽研之後再講嗎?[291]我想分別就這幾個有關結構的問題,講講我的學習體會。關於前三篇專門講產業利潤問題,我們只要了解馬克思、恩格斯批評資產階級經濟學者,不曾把利潤當作一個總體來論述,不曾把利潤這個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態,與它的各種具體形態區別開來,就知道這個章法的重要意義。馬克思由第一卷、第二卷的本質探索,到第三卷開始接觸到現象形態,他並不是一下把所有的現象形態全盤托出,而是根據現實的邏輯的要求,一步一步前進的。恩格斯這樣指示我們,到第三卷「將會知道,由剩餘價值的廣泛的理解,進而理解剩餘價值如何轉化為利潤和地租,也就是,進而理解剩餘價值如何在資本家階級內部實行分配的規律,其中還有多少中間的環節必須要抓住」[292]。其間有些什麼中間環節呢?最關重要的就是在講到剩餘價值利潤化的時候,還不能直接轉到各種具體分配形態,而必須有一個把利潤作為一個整體來講述它,如何平均化,如何由剩餘價值到生產價格,然後才好再講到利潤率的一般趨勢。只有這樣,就不但廓清了資產階級經濟學者的把價值與生產價格,把剩餘價值與利潤,把利潤一般與其各種具體形態攪在一起所引起的混亂;同時如象在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中所講到的實際情況,也正好是第一卷第七篇資本主義積累的一般規律的具體化。不管總利潤在資產階級內部如何實行分配,它的榨取過程總要受到上述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的支配。因為資產階級間的第二次分配,總是要從屬於他們與勞動者階級間的第一次分配的。至於接下去先講商業利潤,然後又講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與利息的做法,那應該視為是高度嚴密邏輯程序的貫徹。他首先從商業利潤入手,並不是認為獲得商業利潤的商業資本,比產業或生產資本還重要,而是因為由剩餘價值轉化過來的利潤,自始就是作為產業資本的利潤出現的。產業資本家得不到商業資本家的幫助,就不能獲得他們之間由競爭形成的平均利潤,所以,在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的規律的支配下,他們必須讓商業資本家從那個平均利潤中也取得一個與其資本相應的分額。結果,原來產業上的平均利潤,就因商業利潤參加平均化過程而降低了。但產業資本也好,商業資本也好,都不能希望完全獲有這個降低了的平均利潤,因為它們用以從事工商企業的資本,不論是自備的,還是借入的,都不能不從它們的利潤中,為這宗貨幣資本額,分出一個相應的部分作利息。所以,在商業資本利潤以後,緊接著講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和利息,實在是再恰當再順理成章不過了。至於第三卷第七篇講總生產過程的分析與第二卷第三篇講的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與流通的聯繫以及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內容為什麼不留在第三卷後面一起來說明的問題,我是這樣來理解的:馬克思在第一、二、三三卷的終篇,都歸結到了再生產的論述,但在第一卷在資本積累過程中,講規模擴大的資本主義生產過程,是從生產角度出發;在第二卷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與流通中,講社會產品的價值在簡單再生產與擴大再生產條件下的實現,是從流通角度出發;而第三卷在生產過程的分析中,講勞動者在一年內創造的年生產物價值部分,表現在三種所得——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常年價值額上,則是從分配的角度出發。在這三方面所研究的內容不同,所分別批判了的資產階級經濟學者的錯誤見解,也不一樣。如果說,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社會總資本運動,不妨在講到了資本主義生產總過程中的各種具體資本運動形態以後,再作綜合的敘述,那就不但在講資本的流通過程時,只能論到個別資本的運動,不能使它和社會總資本的運動聯繫起來,而且在第二卷緊接著各種具體分配形態的考察之後,再把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與流通的內容插進去,那就難免要變更第三卷後半部的整個系統,而把有關流通過程與分配過程的問題放在一起來處理,恐怕那也是不無困難的。 再次,第三卷是就資本主義生產的總過程來說明剩餘價值在資產階級間的分配。為什麼分配問題要在資本主義生產的總過程來說明呢?其中的道理,是不是說,第一卷、第二卷分別考察的剩餘價值的生產與流通,需要運用抽象的分析法,暫時設定種種假設,作著本質的探討,而分配則不適於這麼做,必須在資本主義生產的總過程去考察呢?這樣顯然未說明問題。問題的關鍵所在,乃在資本主義社會的主體,是資產階級,是各類資本家和地主,他們分別在工商業、農業、金融業方面從事這樣那樣的投資活動,他們相互進行著你死我活的競爭,就是要從社會總剩餘價值中,從總利潤中,攫取最大可能的分額,或者至少要掙得與其資本成比例的分額。他們不斷把資本從不利的用途移到有利的用途,不斷引起金融市場、勞動市場、商品市場的供需關係的不同反應和波動,而所有這些方面的實際活動,都包括在資本主義生產的總過程中。這就是馬克思為什麼要就資本主義生產的總過程來考察剩餘價值的分配的現實原因。必須在這裡附帶地指出,由於資本主義生產總過程,是包羅萬象的,儘管馬克思自己也說在這個第三卷,不能是對於生產過程與流通過程的統一的廣泛的考察,而寧是要發現並說明,「資本的運動過程當作一個總體來看時所生的各種具體形式」[293]。但就是這個被大大地限制了的考察範圍,也是千頭萬緒,要發現、要說明的問題,要批判分析的論點,都是不勝枚舉。從這一卷前三篇陸續提出來的並作了概括分析的各種範疇及其規律,已夠我們鑽研體會了;接下去三篇所處理的商業利潤,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和利息以及地租,特別是關於後面兩者,都是異常繁雜的問題,都要結合到工商業乃至農業的全面發展關係始能有所理解,並才能對於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在這些方面存在的片面的看法,予以批判和廓清。如果說,象第一卷那樣,透過現象去抓資本主義的內在的本質關係,是困難的,那麼,象第三卷這樣,面對著資本主義運動的各種表象形象形態,而分別把它們還原到那種本質關係,那也是困難的,也許還是更困難的。恩格斯說這一卷把「最困難的問題,已經被說明被解釋得好象簡單的輕而易舉的事了。」[294]他說它「是全書最後的帶著王冠的部分,甚至會使第一卷感到失色」[295]。這無疑是因他深切感到馬克思在這一卷裡面妥善處理了政治經濟學上的一些非常棘手的問題。 還須談到的是,儘管恩格斯對這一卷給予了極高的評價,但我們一般讀者的看法,似乎有些領會不到。有人這樣提問過,第一卷已經把有關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形態的最基本的理論闡述了,那會成為我們鑽研政治經濟學和一般社會科學的基礎;第二卷關於社會總資本運動,關於再生產公式的考察,對於我們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也無疑有提供啟示與參考的極大的價值;至於第三卷的現實意義,似乎有些講不來了。事實上,《資本論》是一個完整的學說,是一個嚴密的科學體系。從整體分割開來,強調其中某一部分對於我們有這樣那樣的用途,就不免失之片面了。比如說,不聯繫到第三卷就資本主義生產總過程講到的那些資本現象形態,我們對於第一卷中的資本理論,顯然會感到抽象;又比如,對於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理論問題,決不能說,只有第二卷第三篇講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部分才有參考價值。事實上,我們的論壇上,不正在辯論社會主義計劃價格,究竟是以商品價值為依據,還是以商品的生產價格為依據麼?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生產價格範疇,為什麼不存在?不讀第三卷第二篇,不了解商品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的經濟條件,誰是誰非能夠分辨得清麼?當然,只要不從整體脫離開,就某些部分的理論,對我們有較大的現實意義,那也是講得通的。我們已經知道,第三卷包羅了非常豐富的內容,其中就有許多特別適用於作為反對當代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者與現代修正主義者、改良主義者抨擊歪曲馬克思經濟學說的理論根據。他們從不同角度把馬克思的經濟學說或《資本論》,當作是只反映十九世紀中葉以前的資本主義經濟現實的,是「過了時」的,從而加以否定。他們講得最得意的論點,就是說馬克思是處在自由資本主義時代,而在馬克思逝世(一八八三年)以後,我們已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代了。我們怎麼可以拿自由資本主義時代的理論,硬套到壟斷資本主義時代的現實上來呢?他們似乎一點也沒有想到,社會科學—經濟學的理論,就是要把社會經濟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發展規律發現和反映出來,而這種發現又必須是從所研究的資產階級社會的內部聯繫中,發現出來的必然的規律貫徹著的基本傾向。十九世紀前期,資本主義已經在西歐許多國家發展成熟了,那就是說,它的內在的必然的發展傾向,已經可以由科學的研究來加以確定了。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七篇「資本積累過程」中指出的資本主義積累的歷史趨勢,即最後「剝奪者被剝奪」的歸宿,不正是這個發展傾向嗎?如果說馬克思在第一卷那裡所講的,太概括了一些,他在第三卷第三篇,已經把它進一步具體化了,特別是在第五篇講「信用在資本主義生產中的作用」那一章,他就股份公司產生所出現的新局面,已經把自由資本主義轉化到壟斷資本主義的各種端緒,明確指出來了。且不講恩格斯後來編訂三卷時附加進去的有關自由競爭已在英國為獨占所代替的按語[296],馬克思自己早已就股份公司出現引起的各個別資本直接結合起來的社會資本與私人資本的對立,社會性企業與私人的企業的對立,而指出了整個資本主義向著獨占、向著金融資本統治發展的必然傾向。他對於由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以驚人比例發展所招致的資本股份化趨勢說:「這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以內的揚棄,因而是一個會自行揚棄的矛盾,那顯然只是作為一個過渡點,以便進入到一個新的生產形式中去。……它在一定部門內形成了壟斷,因而要求國家的干涉。它再生產出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在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的形式上,再生產出了一種新的寄生蟲,並由公司的創立、股票的發行和股票的買賣,引出了一整個體系的欺騙和詐欺。」[297]他並還表示:「股份制度並沒有克服財富當作社會財富和當作私有財富的性質上的對立,卻不過在一個新的形式上發展了它。」[298]事實上,列寧往後在《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中所指出的一些新現象,如生產集中與壟斷、工業與銀行資本相結合、資本輸出……等等,已在《資本論》的第三卷中,已經在個別場合,當作必然要產生的萌芽狀態提示出來了。這說明,《資本論》並不單純是對於十九世紀前期或其中葉前後的資本主義經濟狀況的反映,而更重要的是它從那種經濟狀況的內部聯繫中,發現了此後發展的較具體過程及其必然歸趨。從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的資本主義的現實經濟生活,不完全證實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預見嗎?怎麼說《資本論》過時了呢? 最後還必須講到,由於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特別在第三卷中,論證資本主義由自由趨向獨占或壟斷的過渡趨勢,是結合著對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者單從表面現象觀察事物的批判展開的。所以,他在那裡,就不但指出了資本主義經濟向何處去的問題,同時也預見到了資產階級經濟學進一步庸俗化的途徑。那第一要講到的,就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是以它的勞動生產力不斷提高,是以它的資本構成中的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比例的不斷增大為特徵。這反映在資產階級經濟學者的腦子裡,就會是這樣:「跟著相對剩餘價值在真正的獨特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發展——同時勞動的社會生產力也會發展——這各種生產力以及勞動在直接勞動過程中的社會聯繫,都好象由勞動轉移到資本上面來了。因此,資本已經變成了一種非常神秘的東西,因為勞動所有的社會生產力,都好象不為勞動本身所有,而為資本所有,從資本自己的胎里生出。」[299]當代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強調在十九世紀,特別是同世紀前期的生產條件中,勞動所占的比例,比資本為大,所以資本家剝削了勞動者;在二十世紀,資本在生產條件中所占的比例,比勞動為大,所以勞動者剝削了資本家。這種庸俗透頂的濫調,就是把上述的表面觀察作為基礎。但這裡還有更離奇的引伸。既然資本自身有增殖價值的力量,所增殖的價值要歸功於資本自身,要歸功於資本所有權,那麼,由剩餘價值轉為地租的東西,首先就是對這種資本所有權的支付,再才是對於運用這種資本的企業家的經營活動的功能的支付。這就是說,「利潤的一部分現在要在一個形式上表現為一個自然為資本所有的果實,表現為利息;利潤的別一個部分則在一個相反的形式上表現為資本的特有的果實,表現為企業利潤。一個單純表現為資本所有權的結果,另一個則單純表現為用資本進行操作的結果,表現為資本參加過程或活動資本家發揮功能的結果」[300]。利潤經過這樣的質的分割,從它作為資本所有權的單純結果這一方面來看,我們就有了由奧地利經濟學派以至所謂北歐學派的專為金利生活者辯護的理論體系;從它作為用資本來發生功能的結果這一方面來看,我們又看到了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奧地利學派衣缽的英國馬歇爾教授的謬論了,他毫不覺得羞赧地宣告,資本家的利潤不過是酬報他們管理經營的工資。「企業利潤和監督工資或管理工資的混同,原來是由於利潤在利息以上的餘額和利息相對而言採取的對立的形式。但由於一種辯護的意圖,不要把利潤看為是剩餘價值或無酬的勞動,但把它看為是資本家自己所做的勞動的工資,這種混亂更進一步發展了。」[301]其當然的結果是,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者由勞動來說明價值,由價值論引出分配論的做法,被視為是不合實際情況了,因為利潤中的一部分——利息——既然是由資本自身產生,另一部分企業利潤,又被視為是資本家藉資本來進行活動的機能的結果,這就不但否定了資產階級與勞動階級的分配,為第一次分配;資產階級間的分配,為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從屬於第一次分配的理論,並還根本否定了分配與價值與剩餘價值的聯繫,他們根本把價值看成可有可無的東西。比如晚近最露頭角的凱恩斯一派的經濟學,就在丟開價值理論而大談其國民收入分配的學說,在他們的心目中,第一次的分配,倒反而是從屬於第二次的分配。由英國費邊學派以至凱恩斯,就力言勞動者所得的減少或失業狀況的發生,就是由於地租利息收入者,把生產的重要成果吞食了。這是百分之百的庸俗現象論。馬克思早就把他們這種病根指出來了:「庸俗經濟學所做的事情,實際不過是傳教似地,拿這種生產的囿於資產階級生產關係的代理人的觀念來進行解釋、系統化和辯護。所以,庸俗經濟學對於各種經濟關係的疏遠的現象形態……會特別覺得熟悉,並且這各種經濟關係的內部聯繫越是隱蔽,它們對它來說就會越加象是不說自明(雖然對普通人來說,它們本來也是容易理解的),那是一點也不足為怪的。」[302]這是我們批判當代任何一派資產階級經濟學理論所必須認識的前提。因為所有那些流派的共同特徵,就是丟開社會生產關係本質,去抓那些經濟關係的疏遠的現象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