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 附錄

馬克思 《資本論》
《資本論》通信十篇 Ⅰ 馬給恩 (一八五一年一月七日) 親愛的Engels, 我今天寫這封信給你,要向你提出一個理論的問題,那當然是屬於自然經濟學的問題。 你知道,依照里嘉圖的地租學說,地租不外是生產成本和土地生產物價格間的一額,或如他所說,是最劣等地所必須賣到方才能得回成本(Kosten,租地農業家的利潤和利息,常常包括在成本之內)的價格和最良地所能賣到的價格之差額。 照他說來,地租的增進,證明以下諸事。他自己也是這樣展開他的理論。 (一)益益劣的土地有漸漸採用的必要,或者說,連續投在同一土地上的諸等量資本,將不能提供等量的生產物。換言之,人口對於土地所必須課加的要求益益大,土地就會以相同的比例益益變得劣。它會相對的,變成更不生產的。馬爾薩斯就在這裡找他的人口理論的實在基礎。並且到現在,他的學徒也還在這裡找尋這個理論的最後的註解。 (二)地租只能在穀物價格提高的時候提高,(至少就經濟法上說是如此。)反之,如果穀物價格下落,地租也須下落。 (三)如全國的地租增進,那是只能由這個事實說明,即,有極大量的相對惡劣的土地,加入了耕作。 但歷史卻到處和這三個命題相矛盾。 (一)這是沒有疑問的:即,文明進步,會有益益劣的土地加入耕作。但這是同樣沒有疑問的:即,因科學和產業進步之故,這些較劣的土地,比以前的良地,還要更好。 (二)自一八一五年以來,至穀物條例撤廢時,穀物價格由90先令跌至50先令以下。它的下落雖是不規則的,但卻是不斷的。反之,地租卻是增進了。英國是這樣。把必要的變例除開不說,在大陸也是這樣。 (三)在一切國家,我們都發覺,當穀物價格下落時,土地的地租總額就會增進。這一層,也是庇特(Pitt)早經說過的。 無論如何,主要點仍然在,地租法則怎樣與農業一般的豐度的進步相調和。由此,歷史的事實既可以解釋,馬爾薩斯的退化理論也能夠排除,並且永遠地排除。 我相信,待要說明的問題不過是像下面那樣: 假設在農業的一定狀態下,一卡德小麥的價格=7先令,一英畝最良土地支付地租10先令,生產20布奚。每英畝的收益=20×7=140先令。在這場合,生產成本=130先令。所以130先令便是最劣等耕作地的生產物的價格。 假設農業一般改良了。我們以此為前提。同時又假設,科學產業和人口都在增進。一個由改良而起的土地一般豐度的增加,必須以這些條件作前提,要和那種由偶然豐年齎來的豐度,相區別的。 小麥價格由每卡德7先令跌至5先令。最良地第一級,原來生產20布奚的,現在生產30布奚了。所以現在的收益不是20×7=140先令,而是30×5=150先令。那就是,以前付地租10先令,現在要付地租20先令。最劣等地即不付租地,必須生產26布奚,因為依照我們上面的假設,必要價格依然是130先令。26×5=130。如果改良不是這樣普及的,換言之,如果與社會人口等等的進步相併而進的科學的進步,不是這樣普及,以致必須耕作的最劣等地,不能生產26布奚,穀物價格就不會跌到每卡德5先令的程度。 這20先令地租,依然是出自生產成本和最良地穀物價格之間的差額,或出自最劣等地的生產成本和最良地的生產成本之間的差額。一個土地,和別一個土地比較而言,依然是豐度較小的。但一般的豐度已經提高了。 在穀物價格由7先令落到5先令的時候,假設,消費即需要以相同的比例增加,或者說,生產力並不超過價格5先令時可望有的需要。如果價格是因一個例外的豐收,由7先令跌到5先令,這個假設固然是極背謬的,但若豐度的增進是漸漸的,是由生產者自身引起的,這個假設卻是必然的。總之,這裡考察的,只是這個假設之經濟的可能性。 結果會是這樣: (一)雖然土地生產物的價格下落了,里嘉圖的法則也還保持正確,但地租仍會增加。 (二)里嘉圖在一個極單純的命題上,提出他的地租法則。在這裡,我們且不說他的發揮。像里嘉圖這樣提出的地租法則,不是以土地豐度的減少為前提,它寧可是以這個事實為前提:即,社會雖然發展了,土地豐度也一般增加了。但各種土地仍有各種不同的豐度,連續投在同一土地的諸資本,也仍有各種不同的結果。 (三)土地的改良越是普及,它所包括的土地種類越是多,從而,穀物價格雖會一般下落,但全國的地租總額仍能增加。再舉上例來說。極有關係的一件事是:有多少的土地,在價格為5先令時,能生產26布奚以上的穀物(這時候,已經不一定要生產30布奚了);那就是,論品質而言,在最良地和最劣地之間,有怎樣多種的土地介在中間。這和最良地地租的起源,是毫無關係的。這和地租一般的起源,也沒有關係。 你知道,關於地租,主要的命題是,地租是由價格與不同諸生產成本的結果相比較,發生的;但市場價格的法則,不外就是資產階級競爭的法則。但就在資產階級生產方法廢止以後,這個難點依然存在:即,土地將會相對地變為更不生產的,並且投下同量的勞動,將遞次生產更少的東西,雖然在這個時候,最良地所提供的生產物,無須像在資本主義支配下那樣,必須和最劣地所提供的生產物,一樣昂貴。以上就是我的意見。 請你告訴我,你對於這個問題,是抱什麼見解。〔……〕 你的K. M.一八五一年一月七日,倫敦。 Ⅱ 恩給馬 (一八五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親愛的Marx, 〔……〕無論如何,你關於地租提出的新事實,是完全正確的。說到那種與人口增加不斷並進的土地不生產性的增加,里嘉圖的意見,我是全然不懂;他說穀物價格益益提高,我也不能為這種說法找到證據。但在理論的工作上,我是有名的懶的,所以我一向在這種生來的遲鈍中,總是得過且過,從不會在這個問題上,有徹底的研究。沒有疑問,你的解答是正確的。你已經在地租經濟學者的權利以上,取得一個新的權利。如果地上還有什麼權利和特權,那至少該有一年的地租全部,應屬於你,你所能要求的地租額,無論如何,不能更少於此罷! 里嘉圖在他的單純的命題上,把地租當作不同諸種土地的生產力的差額來說明。在這個命題的證明上,(一)他除認識益益劣的土地有加入耕作的必要這一點外,不認識有別的要素;(二)他完全忽略農業的進步;(三)他此後幾乎完全不說較劣土地的加入,只不斷運用這個主張,即連續投在某一塊土地上的資本所提供的收穫加額,會益益減少。這種種,我決不以為然。這個待要證明的命題,是這樣明白的,但為這個命題尋找證明的動機,卻是這樣淡漠。不過,你大概還記得,關於土地豐度益益減退的理論,我曾經在《德法年報》上,提到科學的農業之進步——那當然是極草率,也沒有在有關的各方面詳細引伸。你現今特別把這個問題提出來,這又是你應當趕緊把你的經濟學完成和發表的一個理由。如果有人能夠把你論述地租的文章,在英國雜誌上翻譯出來,那將會引起異常的注意。或者,就由我來擔任翻譯罷。〔……〕 你的F. E. 一八五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孟徹斯德 Ⅲ 馬給恩 (一八六二年八月二日) 親愛的Frederick, ……現在我要在這一卷,加入地租學說,當作插入的一章,那就是當作一個已經成立的命題的「說明」。這種說明,充分引伸起來,是很冗長的,曲折的。我要告訴你一個大概,希望你也把你的意見告訴我。 你知道,我把資本分成二部分,即不變資本(原料,補助材料,機械等等,它的價值不過再現在生產物的價值上)和可變資本(即投在勞動工資上的資本,那和勞動者由此帶回來的勞動比較,是更小的對象化的勞動。例如,如果每日的勞動工資=10小時,勞動者勞動12小時,他就代置了可變資本,並追加提出可變資本的1/5,即2小時。後面這個剩餘額,我叫它做剩餘價值。) 假設已知剩餘價值率(即已知勞動日的長度,並已知必要勞動以上的剩餘勞動餘額,必要勞動便是勞動者再生產工資所必須操作的勞動),比方說,=50%。在這場合,勞動者在一個12小時的勞動日,將有8小時為自己勞動,4小時(8/2)為僱主勞動。假設在一切產業部門都是如此。因為,平均勞動時間的常差,不過是勞動難易程度不變的補償。 在這樣的情形下,那就是,在不同諸產業部門的勞動榨取率互相一致的時候,不同諸資本在不同諸生產部門雖有同樣大的數量,但它們所提供的剩餘價值量卻會彼此互相不等,從而也提供極其相異的利潤率,因為利潤率不外是剩餘價值對墊支資本總額的比例。它依存於資本的有機構成,那就是要看資本是怎樣分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 像上面一樣,假設剩餘勞動=50%。所以,如果1鎊=1勞動日,(就把這一個勞動日,解做一星期長的日子,也沒有關係),勞動日=12小時,必要勞動(再生產工資所必要的勞動)=8小時,所以30個勞動者的工資,(或30個勞動日的工資)=20鎊他們的勞動的價值=30鎊,一個勞動者的可變資本(每日的或每周的)=2/3鎊,他所創造的價值=1鎊。100鎊資本在不同諸產業部門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會因在100鎊資本中,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以極不相同的比例分割,而極不相等。以c指不變資本,v指可變資本。例如,如果在棉工業上,資本的構成為c80,v20,則在剩餘價值或剩餘勞動為50%時,生產物的價值會=110鎊,剩餘價值量=10,利潤率=10%,因為利潤率=10(剩餘價值)對100(所投資本的總價值)的比例。假設在大縫衣業,資本的構成為c50, v50,則在剩餘價值率一樣為50%時,生產物是=125,剩餘價值=25,利潤率=25%。再假設有別一個產業,其比例為c70, v30,則生產物=115,利潤率=15%。最後,一個構成為c90,v10的產業,其生產物將=105,利潤率=5%。 在這裡,勞動的榨取程度雖然相等,但就不同諸產業部門的等量資本說,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卻極不相等,利潤率也極不相等。 把上面四個資本合起來,我們就得: 依此計算,資本100的利潤率是13 3/4%。 把這個總資本(400)當作一個類型來考察,利潤率=13 3/4%。資本家是兄弟。競爭(資本的轉移或資本由一個職業移出而移入別一個職業)會使不同諸職業的等量的資本,不問有機構成的差別,而提供一致的平均利潤率。換言之,這就是100鎊資本在一定產業部門會賺得的平均利潤,但這個平均利潤,不是它當作特殊使用的資本賺到的,也不是依照它生產剩餘價值的比例生產的。這100鎊資本,是當作資本家階級的總資本的可除部分,來生產這種利潤。它好像是一個股份,它的股息是比例於它的數額,而由剩餘價值(或無給勞動)總量支付的。這個總量,是由全體可變資本(即投在工資上面的資本)生產的。 在以上的例解中,1, 2, 3, 4諸資本會賺得相等的平均利潤,要做到這樣,它們各自的商品都須依照113 1/3鎊的價格售賣。因此,第1類和第4類商品,會在價值以上售賣,第2類和第4類商品,會在價值以下售賣。 這樣調節的價格=資本的支出+平均利潤,例如加10%。這個價格,便是斯密所說的自然價格,或成本價格。這是平均價格,不同諸職業間的競爭(即資本的移轉或資本的移出),使不同諸職業的價格,還原成為這個價格。競爭不使商品歸到它的價值,但歸到它的成本價格。(譯者注——這是亞當•斯密所說的成本價格,馬克思稱它作生產價格。)這個成本價格,視資本的有機構成,而高於,或低於,或等於它的價值。 里嘉圖把價值和成本價格混同了。他相信,如果有絕對地租(那就是與土地豐度差別沒有關係的地租)存在,農業生產物等等,便須不斷在價值以上售賣,因為它將在成本價格(即墊支資本+平均利潤)以上售賣。這是和根本法則相牴觸了。所以,他否認有絕對地租,只承認有對差地租。 但他把價值和成本價格混為一談,是根本錯誤了。從亞當•斯密以來,這個錯誤是相沿接受下去的。 事實是這樣。 假設一切非農業資本的平均構成為c80, v20,則生產物(在剩餘價值率為50%時)=110,利潤率為10%。 再假設農業資本的平均構成=c60, v40。(這個數字,在英格蘭,事實上是相當正確的;畜牧地的地租,在這裡可以不管,因為它不是由它本身決定的,乃是由穀物地租決定的。)如勞動榨取率和上面一樣,則生產物=120,利潤率=20%。這樣,如果租地農業家照價值售賣生產物,它就須賣得120,不是110(它的成本價格)。但土地所有者會出來攔阻,因此租地農業家和他的資本家兄弟一樣,要把生產物的價值,均衡為成本價格。資本的競爭,不能獲得這個結果。土地所有者會加進來,把價值和成本價格之間的差額沒收了去。一個生產部門如其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的比例留於低位,那就表示在這個特殊的生產部門,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也在低位,或相對地說在低位。所以,如果農業資本的平均構成為c60, v40,非農業資本的構成卻為c80, v20,那就證明,農業的發展還未與工業的發展,達到同一個階段。(這是極明白的,因為不說別種事情,我們也知道,工業的前提是更老的力學,農業的前提卻是全新的化學地質學和生理學)。假如農業資本的比例變為c80, v20,(依照上述的前提),絕對地租就會消滅的。那就是,只會剩下對差地租。但關於對差地租,我也這樣加以展開了,以致里嘉圖的農業不斷趨於退化的理論,像是最可笑最專擅的。 以上說成本價格的決定與價值不同。關於這點,還有一點要說明:即,在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區別之外,還有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區別。前一種區別是由資本的直接生產過程引起的,後一種區別是由資本的流通過程引起的,但若我們把這一點導入,那就會把公式弄得錯亂混雜了。 這裡,是里嘉圖地租學說的批判,——那只是粗枝大葉,因為這個問題非常複雜。這樣,你會知道只要說到有機的資本構成,許多從來的表面上的矛盾和問題,都可以解決了。 你的K. M.一八六二年八月二日。 附啟:你會知道,依照我對於絕對地租所抱的見解,土地所有權在一定的歷史情形下,確乎會使原生產物的價格變貴。從共產主義的立場說,這是極適用的。 假設上述的見解,是正確的,但仍舊不是在一切情形下,也不是在每一種土地上,都必定要支付絕對地租(就假設農業資本的構成是如上面所假設)。在土地所有權事實上或法理上不存在的地方,絕對地租就不會支付的。在這場合,農業對於資本的應用,不能提出任何特別的阻礙。資本在這個範圍內的運動,是和在別的範圍內一樣自由。在這場合,農業生產物會像多種工業生產物一樣,要在價值以下售賣,那就是依照成本價格來售賣。並且,在資本和土地所有者為同一個人的地方,土地所有權也能在事實上廢止的。 不過在這裡,詳細的討論是用不著的。 上述的地租,是由資本投在土地上,不投在任何其他範圍內這個事實生出的。在這種地租之外,還有對差地租。在理論上,對差地租沒有什點難點。那不外是剩餘利潤。這種剩餘利潤,就若干工業的生產部門的資本說,也會存在,如果這個工業生產部門是在比平均條件更好的條件下進行。不過,這種剩餘利潤只會在農業上固定化,因為它在農業上面,是立腳在這樣堅固而又比較確實的基礎上;那就是,不同諸種土地,有不同的自然豐度。 Ⅳ 馬給恩 (一八六二年二月九日) 親愛的Engels, 〔……〕關於地租學說,我當然要等你的來信。但為使「辯論」簡單化起見,那就像亨利•白格斯(Heinrich Bürgers)所說,是如下: (一)在理論上唯一要證明的事情,是絕對地租不違背價值法則也是可能的。自重農主義派一直到現在,理論的論戰,都在這一點上打轉轉。里嘉圖否認這種可能性,我主張有這種可能性。我以為,他的否認,是立腳在一個理論上背謬但自亞當•斯密以來相沿不斷的教義上——那就是,商品的成本價格和價值,被假定為一致的。再者,在里嘉圖舉例來證明的地方,他是不斷假設有這個狀態,在這個狀態下,既沒有資本主義的生產存在,也沒有土地所有權在事實上或在法理上存在。但我們正要在有這些事情的地方,研究這個法則。 (二)關於絕對地租是否存在的問題,在各國,好像都是一個要由事實來解決的問題。但理論的解決所以重要,是因為三十五年來,統計家和實際家都主張有絕對地租,(里嘉圖派)理論家卻由極強但在理論上頗有弱點的抽象,否認絕對地租的存在。一向來,我都覺得,在歷次論爭中,總是理論家失敗。 (三)我以為,即承認絕對地租存在,繼起的結論也不是,最劣等的耕地或最劣等的礦山,在一切情形下,都支付地租。繼起的結論是,它們也許必須依照市場價值,但在它們的個別價值之下,售賣生產物。里嘉圖為要證明相反的主張,曾假定——理論的說,這個假定是錯誤的——在一切的市場條件下,都是那在最不利條件下生產的商品,決定市場價值。但你老早就在《德法年報》上指摘了他的錯誤。 以上都是關於地租的意見。…… 祝好! 你的K. M.一八六二年八月九日。 V 馬給恩 (一八六六年二月十三日) 親愛的Fred, 〔……〕昨天起,我又在休息中,因為左肋下生了一個很厲害的瘡。如果我有充足的錢(那就是說不是全然沒有)留給我的家人,並且我的書也已經完成,我是在今天還是在明天進棺材,在我自己,是毫無所謂的。但現在的情形不是這樣。 說到這一本「該詛咒」的書,情形是這樣:它在十二月底完成了。地租論(最後的前一章)照現在這樣看來,幾乎可以成一部專書。我白天到博物館去,晚上就在家寫作。德意志的新農業化學,尤其是利比居(Liebig)和蕭賓(Schônbein)——他們,和一切經濟學家合起來比較,還要顯得更重要——以及法蘭西人從我研究這個問題以來所供給的巨量材料,必須用功去研究。二年以前我已經把我對於地租的研究結束了。在這個期間之內,曾發生許多事實,可以印證我的理論的研究。甚至,日本的情形,在這裡,也有知道的必要。所以,一八四六年至一八五○年英國工廠主對同一個人所用的「Shifting System」(輪班制度),我不得不用到我自己身上來。 不過,這個草稿雖說完成了,但在它的現在的形態上,它還是極其草率,除我自己,恐怕就連你也認不出。 一月初,我開始注意文筆和體裁的修正。這種工作進行極其隨意,因為,像產婦一樣,我經過了這許多痛苦,摸著嬰兒,自然會感到興趣。但這時候,卻來了一個瘡。所以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進一步寫下去,不過使那些照計劃原來已經完成的部分,實際得到一點點補充。 此外,我想得你的贊同後,第一卷一經弄妥,就送到麥斯納(譯者註:《資本論》的出版者)那裡去。但我至少要等完成以後,方才能夠坐下來。 不要忘記寫信給瓦茲(Watts),因為我現今正在整理論機械的一章。 政治問題(不是為個人著想,是為書著想)總不及經濟狀態那樣叫我不安。已經證明了,經濟狀態是一天比一天更受恐慌威脅了。 祝好 你的K. M.一八六六年二月十三日。 Ⅵ 馬給恩 (一八六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親愛的Fred, 我已再開始工作了,情形一切都好。不過我必須把時間縮短,因為只要大約作三點鐘事,我的頭就會嗡嗡地發響,像針刺一樣。現在我要簡單告訴你一件小事,那是我仔細考慮論利潤率的那一部分原稿時,想起的。由此,最困難諸問題之一,將被化為簡單的。這一點所關係的事情是:在貨幣(或金)價值下落時,利潤率會上騰,在貨幣價值上騰時,利潤率會下落。 假設貨幣價值下落1/10。這樣,商品的價格,在其他一切事情不變的條件下,將會提高1/10。 反之,如果貨幣價值提高1/10,則在其他一切事情不變的條件下,商品的價格會下落1/10。 在貨幣價值下落時,如果勞動價格不以同比例上騰,它就是下落,剩餘價值率就上騰了,從而在其他一切事情不變的場合,利潤率也會上騰。後者的上騰——在貨幣價值繼續其下落運動時——只由於勞動工資的下落,這種下落,又只由於這個事實:即,勞動工資的變動,只能緩緩地與貨幣價值的變動相調整(十六世紀末葉與十七世紀的情形就是這樣)。反之,貨幣價值上騰時,如工資不以同比例下落,剩餘價值率就會下落,從而在其他一切事情不變的場合,利潤率也會下落。 這兩個運動(貨幣價值下落,則利潤率上提;貨幣價值上提,則利潤率下落),在這個情形下,都只由於這個事實:即,勞動價格尚未與新的貨幣價值相配合。只要勞動價格與貨幣價值一經歸於平衡,這諸種現象就會歸於消滅。它們的說明,也是早就有人知道的。 困難是從這裡開始。所謂理論家是說:勞動價格一經和新的貨幣價值相配合,(例如在貨幣價值下落時,工資以同比例上騰,)二者(利潤和工資)都會在這程度內,表現為更多的貨幣。所以,它們的比例還是照舊。所以利潤率不會發生什麼變化。但研究物價史並從事實出發的專家卻持異論。不過他們的說明,也是空談。實則,全部的困難,是立腳在剩餘價值率和利潤率的混淆上。假定剩餘價值率不變,那就是仍舊是100%,所以在貨幣價值下落1/10時,工資(100人的工資,比方說)100鎊會升到110鎊,剩餘價值也會升到110鎊。以前表現為200鎊的勞動,現在要表現為220鎊。所以,如果勞動價格與貨幣價值相配合,剩餘價值率是不會由貨幣價值的變動而增加,也不會由此而下落。但假設不變資本部分的要素或某一些要素,因生產它們的勞動的生產力增進,而在價值上低落下來。如果它們的價值的下落程度,比貨幣價值的下落程度更大,它的價格就會下落,那怕貨幣的價值也下落。如果它們的價值的下落程度,只和貨幣價值的下落程度相應,它們的價格就會依然不變。我們且拿後一種情形來說。 例如,一個500鎊的資本,投在一個特殊的產業部門,其構成為400c+100v(在第二卷,我不寫等等,只寫作400c等等,因為這樣比較簡明,你的意思怎樣)。這樣,在剩餘價值率為10%時,我們得下式:400c+100v=+100m。利潤率是100/500=20%。如果貨幣價值下落1/10,工資增至110,剩餘價值也增至110。不變資本的貨幣價格依然不變,因為它的構成要素的價值,因勞動生產力增加之故,已經下落了1/10。所以,現在是400c+110v=+110m,即110/510。利潤率為21 29/50%。差不多增進了1 1/2%,而剩餘價值率依然是。 在不變資本價值下落較貨幣價值下落為速時,利潤率的增進會更大;比較更緩時,利潤率的增進會更小。但只要不變資本的價值下落,那就是只要同量生產手段以前費400鎊的,現在仍然用不到440鎊,這種現象就會不斷發生的。 但勞動的生產力,會由下落的貨幣價值,貨幣價格的膨脹,與國際上一般獵取追加貨幣量的情形,受到刺激。而在狹義的工業上,更加是這樣。這是一個歷史的事實,並且特別可由一八五○年至一八六○年的情形來證明。 相反的情形,可以由類似的方法來說明。 至若貨幣價值下落利潤率上騰的情形,和貨幣價值上騰,利潤率下落的情形,究竟會怎樣影響於一般利潤率,那一方面要看,發生這種變動的特殊諸生產部門,占有怎樣大的相對的範圍,一方面要看,這種變動是怎樣持久因為利潤率在特殊產業部門的漲落,要經過一個時間,才會影響到 別的產業部門。如果相對地說,變動只是暫時的,它也就依然是局部的。〔……〕 祝好! 你的K. M.一八六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倫敦。 Ⅶ 恩給丹尼爾孫 (一八八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丹尼爾孫閣下: 上月9. /21.惠函,現已接到。謝謝你來信中給了我許多極有意思的報道。工資與勞動時間成反比例的法則在俄國也真實,這件事,確實是極有趣味的。同樣,村落共同體因近代工業和貨幣經濟進步之故,已迅速趨於崩潰的事實,(多數農民已無農田這一點,指示了這個事實),也是極有趣味的。這一切事實,對於我,都非常最要。閣下對貴國的經濟狀態和發展有什麼見解時,望隨時通知我。但不幸,目下我的時間已完全為發表遺稿這一件事占去了,所以我不但中斷了我自己的工作,並且中斷了我的研究,甚至連寫信的時間也不多。所以,閣下送來的關於經濟問題的俄文原作,我暫時還沒有時間去仔細研究,因為我實在沒有時間來欣賞它們。我希望,閣下不會因此生嫌忌的意思,只要後來一有機會,我就會記起閣下的至可感謝的贈賜。在這當中,這些有無上價值的遺稿,對於我,是最高的科學價值的源泉,並且無疑地,還會有一份校樣,送到閣下那裡。在其間,我已在大約三個星期以前(三月二十七日),把第五號至第九號送來給閣下,昨天我又寄出第十號至第十四號。以後再寄,都會掛號的。第二卷全部,大約在三十九大頁以上,在五月底就可以出版。現在我是在整理第三卷,那是最後的最難的部分,甚至與第一卷相比,都要更難。留下的原稿,除了我,恐怕再沒有別個人認識。我要把原稿重抄一遍。在我把原稿抄好可以認識以前,我是不能停下來的。不把全書編好,我是不能休息的。但因原稿這樣不完全,所以這種工作決不容易。這樣之後,就使我對於這個要整理的東西,不再加工上去,它也已經沒有嚴重的錯誤了,並且在必要時,還可以就這樣拿去付印。這個第三卷,是我從來讀過的最可驚的東西。不幸,著者早經去世,不能親自整理它,發表它,也不能親眼見到它必定會發出的影響。經過這樣明白的說明之後,大概不能有什麼有價值的反對意見了。最困難的問題,已經說明得解釋得好像是簡單的瑣事了。全體系包含一個新的單純的容貌。我恐怕,這個第三卷要分二冊出版。此外,我還有一冊舊的原稿,是關於學說史的。那同樣要費很大的工夫。所以,你會知道,我滿手都是等著要做的事。 你的極誠實的友人P. W. Rosher[1]一八八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倫敦。 Ⅷ 恩給丹尼爾孫 (一八八五年六月三日) 丹尼爾孫閣下: 五月24. /6.日閣下的來信,我已經接到了。希望我五月十三日寄給閣下的第二十一號至二十六號校樣,也已經寄到閣下那裡。今天我又寄來第二十七號至三十三號。這一卷完了。我希望,在數日之內,我能夠把序言等等寄來給你。由這篇序言,你會知道,第三卷的原稿已經在一八六四年至一八六六年寫成。所以,閣下承示貴國農業制度時,著者已經把他的原稿寫成了。現在我正在整理論地租的那一篇;一直到現在,我也沒有發現他論到俄國情況的地方。我一經把全部原稿抄完使其可以閱讀,我就會用這個,和著者留下來的別一個資料,(由此我發覺了,關於地租一章,那裡有一個篇幅很大的摘要,是閣下從各種統計摘錄下來,寄給他的),相比較。但現在我還不敢說,在其中有沒有包含批判的註解,可以用在這一卷。如果有,當然要用在這裡。無論如何,我的抄寫工作,恐怕要到秋天才可完了。並且,因為原稿差不多有600對開紙那樣厚,所以必須分作兩冊印。 地租的分析,在理論上已經很完成。閣下會知道,那對於貴國的特殊情況,會有許多意味。不過,原稿並沒有論到前資本主義的土地所有權形態;在原稿上,不過間或參考到它。 你的極誠實的友人P. W. Rosher一八八五年六月三日,倫敦。 Ⅸ 恩給丹尼爾孫 丹尼爾孫閣下: 〔……〕在過去三個月間,這第三卷完全在休止狀態中。這是各種不可避免的事情引起的。並且,因為在這裡夏季是極閒散的一季。我恐怕,在九月或十月以前,在這上面,難望有多少的成就。論銀行和信用的那一篇,頗為困難。指導的原理充分明白指出來了,但全文的脈絡,卻是這一個假定:即,讀者對於論述這個問題的主要文獻,像杜克和富爾吞的著作,已經有相當的認識。但因一般的情形並不是這樣,所以若干說明的註解就不可少了。 附帶說一句,富爾吞的《通貨的管理》(論述這個問題的主要著作),我現有兩冊;假使你手頭沒有這本書,我很高興,把一冊寄來給你。 最後的論地租的那篇,我仿佛記得,只需有形式上的訂正。所以,論 銀行和信用的那一篇一經完成(那等於全卷的1/3)最後的1/3(論地租和不同諸種所得),就不需要怎樣多的時間了。但因這最後的一卷,是一個這樣壯麗而無可指摘的著作,所以我覺得,我應當這樣整理它,使全部的思想進行,表現在極為明晰而透闢的形態下。只要想到這個原稿不過是一個草稿,有很多地方沒有貫串,並且這樣不完全,就覺得這個工作不十分容易。我正想請兩個力量來得及的人,從原稿把第四卷的要義,抄下來。我的目力,已經不許我做這件事了。這個工作一經完成,我就要從事這個原稿的整理。但這個原稿,在現在這樣的形態下,除我自己以外,任何人也認不出來。我對於這種筆跡和草略的處所,是習慣了的。——並且,這樣整理之後,著者留下的這別一個原稿,就無論我是死是活,都一樣可以利用了。我希望,這種決定,也可以在這個秋天弄妥。 你的極誠實的友人P. W. R. 再者,英譯本第一卷大部分的翻譯者摩亞(Moore)君,到非洲去了。他到那裡去,充當尼格爾公司領土高級裁判官。所以,這個第三卷,——至少有一部分——要在尼德爾河邊進行翻譯! X 恩給丹尼爾孫 (一八九五年三月十六日) 親愛的Viktor! 現在我告訴你一個你所渴望的消息。桑巴特(Sombart)的論文,是很好的,不過為了利潤率問題的解決,他對於價值法則的理解,有些走入迷途。他明白估算了一個奇蹟,把這個奇蹟解為一個一點也不奇怪的合理性。他認價值法則的意義,是在這點:即,勞動生產力,當作決定的經濟力,就是這樣貫徹的。這是太過普遍化,太過廣泛了。小斯密德(Conrad Schmidt)發表在《社會政治中央新聞》的論文,很好。倍倫斯泰因(E Bernstein)的論文,太雜了。這個人常常是神經衰弱的,所以,只要他手邊要做的事太複雜了,他就會覺得工作過度。暫時還是把這個問題擱起來,考茨基(K Kautsky)意外地會送一篇來。 因為你要精細讀《資本論》的第二卷和第三卷,我且給你若干提示,使你比較容易進行。 第二卷第一篇。第一章必須精讀。然後,讀第二章第三章會更容易。第四章可視為是一個摘要。第五章第六章,是容易的;特別是第六章,它所討論的是枝節問題。 第二篇,自第七章至第九章,是重要的。第十章第十一章尤其重要,第十二章,十三章,十四章,也是重要的。但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是只要看過去的。 第三篇是一個非常精粹的說明,它所說明的是最先由重農主義派提出的問題。那就是商品和貨幣在資本主義社會內的總循環——就內容說,它是精粹的,但就形式說,它卻是極難的。第一層,因為那是由兩次修改弄成,這兩次修改又是依照不同的方法進行;第二層,因為第二次修改,是在失眠病狀中,勉強弄完的。那只有等我把第三卷完全編好以後再說,但就你的工作而言,這一篇也可以暫時擱起來,不要過問。 再說到第三卷。 在第一篇,第一章至第四章是重要的;反之,就一般的關聯說,第五,第六,第七諸章,是較不重要的。所以先且無須把許多時間用在這上面。 第二篇,第八,第九,第十諸章極重要。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可以讀過去。 第三篇全部自第十三章至第十五章,都極重要。 第四篇也極重要,但自第十六章至第十九章,都不難讀。 第五篇自第二十章至第二十七章極重要,第二十八章較不重要。第二十九章重要。大體說,為你的目的說,第三十章至第三十二章,是重要的。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在討論紙幣的時候極重要;第三十五章,在討論國際匯兌行市的時候重要;第三十六章,對於你,極有意思,也不難讀。 第六篇地租。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重要。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較不重要,但有密切關係。第四十一章至第四十三章(論對差地租Ⅱ各種情形的地方),可以輕輕讀過去。第四十四章至第四十七章又重要,但大體說也是不難讀的。 第七篇極其精彩,不過是斷簡殘篇,很強烈地反映出著者的失眠症來。 所以,你如果要精研最重要的諸章,對於次要的諸章先只要泛泛讀過去,(最好再把第一卷的要點讀一遍。)你且把全部瀏覽一過,然後,次要諸章的研究,就也更容易了。 祝好 你的F. E.一八九五年三月十六日,倫敦。 * * * [1]譯者註:恩格斯的假名;因為怕俄皇檢查,才化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