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 第一篇 剩餘價值之化為利潤及剩餘價值率之化為利潤率

馬克思 《資本論》
第一章 成本價格與利潤 我們在第一卷,是就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本身加以考察,認其為直接的生產過程,而把外部各種事情所生的間接影響存而不論,這個生產過程所呈現的種種現象,便是第一卷研究的對象。但這個直接的生產過程,還未完結資本的生涯。在現實界內,它還須由流通過程來補足。流通過程便是第二卷研究的對象。但在第二卷,尤其是第二卷的第三篇,我們是把流通過程視為社會再生產過程的媒介,認定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大體不外是生產過程與流通過程的合一。在第三卷,我們不要泛論這個合一了。我們寧要在這一捲髮現並說明,資本一般運動過程所生的諸種具體形態。各種資本,在現實的運動上,便是在這諸種具體形態上對立著的。資本在直接生產過程中的形式及其在流通過程中的形式,都不過是這諸種具體形態的特別的要素而已。所以,這第三卷所指示的諸種資本形態,對於各種資本在社會表面上,在相互的行動及競爭中,在生產當事人習常的意識中,所由而表現的形態,是一步一步更加接近了。 在資本主義下生產的每一個商品W的價值,都由W=c+v+m公式表示。我們若在生產物價值中減去剩餘價值m,便只留下c+v的等價或代置價值,那是在生產要素上支出了的資本價值。 假設某商品的生產須支出資本500鎊,20鎊代表勞動手段磨損,380鎊代表生產材料,100鎊代表勞動力。又假定剩餘價值率為100%。如是,生產物的價值=400鎊(c)+100鎊(v)+100鎊(m)=600鎊。 把100鎊剩餘價值減去,仍有500鎊的商品價值。這500鎊不過補還已支出的資本500鎊。商品價值的這一部分,僅補還所消費的生產手段的價格和所使用的勞動力的價格,它所補還的,不過是該商品所費於資本家自己的;所以,對於資本家這就是商品的成本價格(Kostpreis)。 但商品所費於資本家自己的東西,和商品生產自身所費的東西,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量。商品價值中由剩餘價值構成的部分,是無所費於資本家的,因為它所費的,是勞動者的無給勞動。但因在資本主義生產的基礎上,勞動者在加入生產過程後,也在發生作用的屬於資本家的生產資本中,成為一個成分,所以,資本家成了現實的商品生產者;在他看來,商品的成本價格,必然會表現為商品自身的現實的費用。命成本價格為k,則W=c+v+m的公式,便轉成為W=k+m的公式,那就是:商品價值=成本價格+剩餘價值。 商品價值中有幾個部分僅用來代置生產中支出的資本價值。把這幾個部分歸納在成本價格這個範疇里,從一方面說,適足表示資本主義生產的特殊性質。商品之資本主義的費用,是由資本的支出來秤量;商品的現實的費用,卻是由勞動的支出來秤量。所以,商品的資本主義的成本價格,和商品的價值(即商品的現實成本價格),是不同的量。明白說,它比商品價值小。因為W=k+m,所以k=W-m。但從他方面說,商品成本價格這個項目,決不是僅僅在資本家賬簿上存在。這個價值部分的獨立,對於現實的商品生產,會繼續發生實際的影響。那就是,這個價值部分,必須由商品形態,經流通過程,不絕地,再轉為生產資本的形態。換言之,商品的成本價格,須不絕購回各種在生產上消費掉的生產要素。 但成本價格的範疇,與商品的價值形成毫無關係,也與資本的價值增殖過程毫無關係。雖知道商品價值600鎊的六分之五或500鎊,只是500鎊支出資本的等價或代位價值。從而,僅足購回資本的各種物質要素,我們仍不知道,商品價值的這六分之五(即商品的成本價格)是怎樣生產出來的,也不知道其餘六分之一(即商品的剩餘價值)是怎樣生產出來的。但我們的研究會指出,在資本經濟上,成本價格,是錯誤地,表現為價值生產上的一個範疇[1]。 再用我們前面講過的例。假定一個勞動者,在一平均社會勞動日內生產的價值,由6先令的貨幣額表示。這樣,500鎊(即10000先令)的墊支資本(即400 c+100 v),便是1666 2/3個十小時勞動日的價值生產物。在此額中,有1333 1/3勞動日結晶化在等於400c的生產手段的價值中,有333 1/3勞動日結晶化在等於100v的勞動力的價值中。假定剩餘價值率為100%,則新形成的商品的生產,即100v+100m,須費666 2/3個十小時勞動日的勞動力的支出。 但如第一卷第七章所示,我們知道,600鎊新形成的生產物的價值,是由兩個部分構成的。第一個部分,是在生產手段上支出的400鎊不變資本的再現價值;第二個部分,是200鎊新生產的價值。所以,商品的500鎊成本價格,包含再現的400c,和新生產的200鎊價值的半數(即100v);換言之,包含商品價值的兩個要素,就二者的發生方法言,這兩個要素是全然不同的。 因在666 2/3十小時勞動日內支出的勞動,具有合目的的性質,故被消費的生產手段的400鎊價值,是由生產手段移轉到生產物去了。這種舊價值,是再現為生產物價值的成分,不是在這個商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它是商品價值的成分,僅因為它原先是墊支資本的成分。支出的不變資本,是由它自身附加在商品價值中的商品價值部分代置的。所以,成本價格的這個要素,有兩重的意義:從一方面說,因為它是代置支出資本的商品價值部分,所以它是商品成本價格的成分;從他方面說,它所以是商品價值的成分,僅因為它是支出資本的價值,換言之,僅因為生產手段費了這樣多。 成本價格的別一個成分,是全然不同的。在商品生產上支出的666 2/3日勞動,形成200鎊的新價值。這新價值的一部分,只代置100鎊墊支的可變資本,換言之,只代置所使用的勞動力的價格。但這個墊支的資本價值,在新價值的形成上,是絕不參加的。在資本墊支之內,勞動力是當作價值被計算的,但在生產過程內,它卻會發揮價值形成者(Wertbildner)的機能。在資本墊支內,是勞動力的價值,占有位置;在現實的機能的生產資本中,則是由活的形成價值的勞動,代有其位置。 成本價格是由商品價值諸不同的成分合成的。這諸種成分之間的區別,只要我們比較支出不變資本部分價值量發生變化時的情形,和支出可變資本價值量發生變化時的情形,便會一目了然。假設同一生產手段的價格或不變資本部分由400鎊增至600鎊,或由400鎊減至200鎊。在前一場合,不僅商品的成本價格,要由500鎊增加到600c+100v=700鎊,商品價值也會由600鎊增加到600c+100v+100m=800鎊。在後一場合,不僅成本價格會由500鎊減為200c+100v=300鎊,商品價值也會由600鎊減為200c+100v+100m=400鎊。因為,所支出的不變資本,將以其自身價值移轉到生產物去,所以在其他一切事情相等的情形下,生產物價值將與資本價值的絕對量,同增同減。反之,我們假設其他一切事情相等,但同量勞動力的價值,由100鎊增至150鎊或減至50鎊。在前一場合,成本價格由500鎊增加到400c+150v=550鎊;在後一場合,成本價格由500鎊減為400c+50v=450鎊;但在這二場合,商品價值都不會變化,仍舊等於600鎊;前一場合,是=400c+150v+50m;在後一場合是=400c+50v+150m。墊支的可變資本,不把自身的價值,移轉到生產物中去。在生產物中,可變資本的價值,被一個由勞動創造的新價值所代替了。可變資本絕對價值量上的變化,若僅表現勞動力的價格的變化,它就不會改變商品價值的絕對量;由活勞動力創造的新價值的絕對量,是絕不會因此發生變化的。這種變化,只影響新價值二成分間的量的比例。這二成分,一個構成剩餘價值,另一個代置可變資本,加入商品成本價格裡面。 成本價格的這二部分,就我們的例400c+100v說,只有一個同點:即,它們是商品價值的二部分,都是代置墊支資本的。 但這個現實的事態,從資本主義生產的觀點看,卻必然要以倒轉的方法,表現的。 資本主義生產方法,和以奴隸制度為基礎的生產方法,除有其他各種異點外,還有一個異點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表現為勞動本身的價值或價格,即表現為勞動工資(第一卷第十七章)。所以,墊支資本的可變價值部分,是表現為墊支工資的資本,或表現為一個資本價值而被用以支付生產上所消費的一切勞動的價值或價格。假設一平均社會的十小時勞動日,實現為6先令的貨幣額,在此場合,100鎊可變的資本墊支,便是333 1/3十小時勞動日所生產的價值的貨幣表現。但這個在資本墊支上占有位置的所購勞動力的價值,不是現實的機能的資本之部分。在生產過程中,它的位置,是被活勞動力所代替了。拿我們以上的例來說,假設勞動力的榨取程度為100%,勞動力便須支出666 2/3十小時勞動日,從而,把200鎊新價值加到生產物中去。但在資本墊支上,這100鎊可變資本,是當作支付工資的資本,或當作在666 2/3十小時勞動日內實行的勞動的價格。以666 2/3除100鎊,得3先令,這就是一個十小時勞動日的價格,與五小時勞動的價值生產物相等。 一方面是資本墊支,他方面是商品價值,試比較之,即得: (1)500鎊的資本墊支,等於400鎊在生產手段上支出的資本(即生產手段的價格)加100鎊在勞動上支出的資本(即666 2/3勞動日的價格或其工資)。 (2)600鎊的商品價值等於500鎊的成本價格(400鎊已支出的生產手段的價格,加100鎊已支出的666 2/3勞動日的價格),加100鎊剩餘價值。 在這個公式內,投在勞動上的資本部分,僅在這一點,與投在生產手段(如棉花石炭)的資本部分相區別;即,它用以支付一種在實質上不同的生產要素。但未在下述一點表示它們的區別:即在商品價值形成過程上,從而在資本價值增殖過程上,它們還演著機能上不同的節目。生產手段的價格,當作資本墊支的一個要素,會再現在商品的成本價格中,而所以會如此,正因為這種生產手段已經合目的的被利用。在生產上消費掉的666 2/3勞動日的價格或工資,當作資本墊支的一個要素,也會再現在商品的成本價格中,而所以會如此,也正因此量勞動,已在合目的的形態上被支出。在此,我們只看見完成的既存的價值,參加在生產價值形成過程中的墊支資本的諸價值部分,但不見新價值的創造要素。因此,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區別,消滅了。500鎊的成本價格,現在含有二重意義。第一,它是600鎊商品價值的成分,它適足代置在商品生產上支出的500鎊資本。第二,商品價值的這個成分所以存在,只因為它原來就當作所用諸生產要素(即生產手段與勞動)的成本價格,原來就當作資本墊支,存在的。資本價值,就因為(且以此為限)它是曾當作資本價值被支出,所以會當作商品的成本價格,再現出來。 墊支資本的各價值部分,投在各種在實質上不同的生產要素上,即投在勞動手段,原料,補助材料,和勞動上。但這個事情,只規定一點:即,商品的成本價格,必須再購回這種種在實質上不同的生產要素。所以,就成本價格的形成來說,我們只見到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的區別。在上例,我們假定有20鎊是勞動手段的磨損。(400c等於20鎊勞動手段的磨損加380鎊生產材料)。假設在商品生產之前,勞動手段的價值為1200鎊,所以,在商品生產之後,它將在兩種形態上存在,其中20鎊當作商品價值的部分,而1200-20或1180鎊,則成為依然為資本家所有的勞動手段的殘餘價值,換言之,這1180鎊,不當作他的商品資本的價值要素,僅當作他的生產資本的價值要素。與勞動手段相反,生產材料與勞動工資,卻會在商品生產中全部移轉,以其全部價值,參加所產商品的價值。我們講過,墊支資本諸不同成分,會視周轉速度如何,而取得固定資本或流動資本的形態(參看第二卷第二篇第八章以下)。 所以,資本墊支1680鎊:其中,固定資本1200鎊,加流動資本480鎊(380鎊生產材料加100鎊工資)。 但商品的成本價格只為500鎊,其中20鎊是固定資本的磨損,480鎊是流動資本。 商品成本價格與資本墊支的差別,不過證明這一點:商品成本價格,僅由實際在生產上支出的資本構成。 在商品的生產上,有價值1200鎊的勞動手段被使用,但在此墊支資本價值中,僅有20鎊在生產上消費掉。是以,所用固定資本只有一部分,參加商品的成本價格;它在生產中也只支出一部分。但所用流動資本,卻全部參加商品的成本價格:它在生產中也是全部支出的。這不證明了如下的事情麼?所消費的固定資本部分與流動資本部分,將比例於其價值量,同樣參加商品的成本價格,而商品的這個價值部分,也僅起源於在商品生產上支出的資本。若不是這樣,我們就無從解釋,為什麼已墊支的1200鎊固定資本,僅把在生產過程中喪失的20鎊,不把未在生產過程中喪失的1180鎊,附加到生產物價值中去了。 在成本價格的計算上,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有這樣的差別。這種差別,不過是確切證明了成本價格顯然是由支出的資本價值,或支出的諸生產要素(那包括勞動)所費於資本家的價格構成的。而就別一方面說,在價值形成上,可變資本部分,即投在勞動力上的資本部分,又在流動資本這個名稱下,被視為與不變資本的一部分(即由生產材料構成的資本部分)相同。資本價值增殖過程就這樣完全神秘化了[2]。 以上我們只考察了商品價值的一個要素,即成本價格。現在我們還要考察商品價值的別一個成分,即成本價格以上的超過額或剩餘價值。一看就知道,剩餘價值是商品價值超過商品成本價格的剩餘。但因為成本價格等於支出資本的價值,成本價格須不斷再轉化為支出資本的物質要素;所以,這個價值超過額,也就是在商品生產上支出的又從商品流通內歸來的資本之價值增加額。 我們已在以前講過,剩餘價值m,只是由可變資本v的價值變化,發生的;所以,它原來只是可變資本的加量(Inkrement)。但它又同樣是支出總資本c+v在生產過程終了後的價值增加額。c+(v+m)公式(那表示m的生產,是因為確定的墊支在勞動力上的資本價值轉化為一個流動量,那就是由一個不變量轉化為可變量),還可表現為(c+v)+m。在生產之前,我們有一個500鎊資本。在生產之後,我們有一個500鎊的資本,加一個100鎊的價值增加額[3]。 但剩餘價值,不僅對於參加價值增殖過程的墊支資本部分,為增加額;對於不參加價值增殖過程的墊支資本部分,也為增加額;從而,不僅對於由商品成本價格代置的支出資本,為增加額;對於生產上一般使用的資本,也為增加額。在生產過程之前,我們有一個1680鎊的資本價值:1200鎊投在勞動手段上的固定資本(其中只有20鎊的磨損,參加入商品價值內),加480鎊投在生產材料和工資上的流動資本。在生產過程之後,我們有1180鎊的生產資本的價值成分,加600鎊的商品資本。這兩個價值額相加,資本家現在有了1780鎊的價值。減1680鎊墊支的總資本,仍有100鎊的價值增加額。總之,100鎊的剩餘價值,對於500鎊在生產上支出的資本部分,為價值增加額;同樣,對於1680鎊所用資本,也為價值增加額。 由資本家的觀點來看。依他看,這個價值增加額,很明白是由用資本進行的生產行為(Produktiven Vorgängen)發生出來的。因為這個價值增加額要在生產過程之後才存在,在生產過程之前是不存在的。先就在生產上已經支出的資本說,剩餘價值就像是同樣地由資本諸價值要素(由生產手段及勞動構成的要素)發生的。這各種要素,是同樣參加成本價格的形成。它們都以它們所已有的當作墊支資本的價值,附加到生產物價值中去,不復有不變價值量與可變價值量的區別。只要暫時設想一切支出的資本,是全由工資構成,或全由生產手段的價值構成,這一點便會非常明白的。在第一場合,我們將不復有商品價值400c+100v+100m,卻將有商品價值500v+100m。投在工資上的500鎊資本,是600鎊商品價值生產上所使用的全部勞動的價值,故也構成全部生產物的成本價格。但在這裡,我們在商品價值形成上,只認識了一個過程,那便是成本價格的形成;支出資本的價值,當作生產物的價值部分,就是由此再現的。至若100鎊剩餘價值部分是如何發生,我們就不知道了。在商品價值等於500c+100m的第二場合,情形也是這樣。在這二場合,我們都知道,剩餘價值是由一定的價值發生出來的;因為,這個價值無論是墊支在勞動的形態上,抑是墊支在生產手段的形態上,它總歸是墊支在生產資本的形態上的。但從別一方面說,這個墊支的資本價值卻不能因為它支出了,因為它構成商品的成本價格,便以比為理由,而形成剩餘價值。且就因為它形成商品的成本價格,所以,它不形成剩餘價值,只形成支出資本的等價或代置價值。如果它也形成剩餘價值,它當然不是以支出資本的特殊性質,來形成剩餘價值,乃是以墊支資本,從而以所用資本一般的資格,形成剩餘價值。總之,剩餘價值不僅由墊支資本中那參加商品成本價格的部分發生,且也因墊支資本中那不參加商品成本價格的部分發生。一句話,剩餘價值是由所用資本的固定部分和流動部分發生的。總資本,無論是勞動手段,是生產材料,抑是勞動,都會在實質上,當作生產物形成者(Produktbildner)。在價值增殖過程上雖只有一部分資本參加,但在現實的勞動過程上,卻是資本全部在實質上參加的。或也就為了這個理由,所以它雖僅以一部分貢獻於成本價格的形成,但卻以全部貢獻於剩餘價值的形成。無論如何,剩餘價值總是同時由所用資本的一切部分發生的。若像馬爾薩斯那樣說:「資本家對於其所投資本的一切部分會期待均等的利益[4],這個結論還可以更簡潔的敘述下來。」 因此,剩餘價值,若當作墊支總資本的觀念上的產兒,便取得了一個轉化的形態,成為利潤(Profit)了。所以一個價值額是資本,乃因它為生產利潤而投下[5],或者說,利潤的生出,因為有一個價值額當作資本被使用。假令利潤為p,公式W=c+v+m=k+m就變成了公式W=k+p即商品價值=成本價格+利潤。 如上所述,利潤依然和剩餘價值是一樣的東西,不過是在一個神秘化的形態上罷了。這個神秘化的形態,必然會從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發生的。就因為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區別,不能在成本價格之外表的形成上辨認,所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價值變化的起源,也須由可變資本部分,移到總資本上面來。因為在一極端上,勞動力的價格表現在工資這個轉化形態上,所以在對極上,剩餘價值也表現在利潤這個轉化形態上。 我們曾講過,商品的成本價格,比它的價值更小。W=k+m,所以,k=W-m。如m=0,則W=k+m的公式,還原為W=k即商品價值=商品成本價格。在特殊的市場狀況中,商品的售賣價格,可降而與商品的成本價格相等,甚至降落到其下,但在資本主義生產的基礎上,剩餘價值等於零的情形,照理是決不會發生的。 所以,如果商品依照價值售賣,那是會有一個利潤實現的。這個利潤,等於商品價值內包含的剩餘價值全部。不過,資本家在價值以下售賣商品,也仍然是有利潤的。只要商品的售賣價格(Verkaufspreis)超過它的成本價格,那怕售賣價格在其價值以下,其中包含的剩餘價值,仍會有一部分實現出來,從而常常取得一個利潤。就我們的例說,商品價值等於600鎊,成本價格等於500鎊。假令商品是依照510鎊520鎊530鎊560鎊590鎊售賣,那便是在價值90鎊80鎊70鎊40鎊10鎊以下售賣,但從此種售賣,仍可得10鎊20鎊30鎊60鎊90鎊的利潤。在商品價值與其成本價格之間,有一系列的售賣價格是可能的。商品價值中由剩餘價值構成的要素越是大,這種中間價格(Zwischenpreise)的實際作用範圍也越是大。 這樣,若干種日常的競爭現象,——例如在減價求售(underselling)的場合,某一些產業部門的商品價格,便宜得奇怪——是可以說明了[6]。資本主義競爭的基本法則,直到現在尚為經濟學家所不理解。我們以後會知道,這個支配一般利潤率和所謂生產價格(Produktionspreise由一般利潤率決定的生產價格)的法則,便是建立在商品價值與商品成本價格間的差異上;進一步說,便是建立在商品雖在價值以下售賣但仍能獲得利潤的可能性上。 商品售賣價格之最低限,由商品的成本價格而定。若在成本價格以下售賣商品,所支出的生產資本的成分,便不能完全由售賣價格代置了。這種過程如果繼續下去,墊支的資本價值便會消滅。單從這個見地說,資本家已經可以把成本價格認做商品的真正的內在價值了。因為,他如要將他的資本保存,成本價格便是必要的價格。並且,商品的成本價格,還是資本家在生產上支付的,從而是由生產過程決定的購買價格(Kaufpreise)。因之,由商品售賣而實現的價值超過額或剩餘價值,在資本家看來,便像是商品售賣價格超過其價值的超過額,不是其價值超過其成本價格的超過額了。因之,在資本家看來,商品內包含著的剩餘價值,不是由商品售賣而實現,卻是由商品售賣而發生了。這個幻想,我們已在第一卷第四章第二節(資本總公式的矛盾)詳論過了。這個幻想,既為托倫斯等人再主張,被認為是經濟學超過里嘉圖的進步,所以,在這裡,我們且就他們所主張的形式,再討論一下。 「自然價格,由生產成本(Produktionskost)構成,換言之,由商品生產或製造上的資本支出構成。這個價格,不能包含利潤。……當農人為耕作田地而支出100卡德穀物,但在此後收穫120卡德時,這20卡德便是支出以上的生產物的剩餘額,便是他的利潤;若說這個剩餘額或利潤,是他的支出的一部分,那當然是不合理的。……製造家支出一定量原料,工具,與勞動的生活資料,但收回一定量完成品。這一定量完成品,必須比原料,工具,與生活資料(這一定量完成品所以能夠獲得,就因有這種種物品的墊支)包含更大的交換價值。」於是托倫斯結論說:售賣價格超過成本價格的剩餘或利潤,是由這個事實發生的;即,消費者「由直接或間接的交換,會把比生產成本為大的分量」[7]給予資本的各個成分。 事實上,一個定量以上的超過額,不能成為此定量的一部分;所以,利潤(商品價值超過資本家支出的超過額)也不能成為資本家支出的部分。所以假令在資本家的價值墊支之外,不復有任何其他的要素,參加商品的價值形成,我們就無從知道,怎樣從生產過程出來的價值,會比加入生產過程的價值更大,換言之,怎樣能從無生有了。但托倫斯不過由商品生產的領域,逃至商品流通的領域,來逃避這從無生有的創造。托倫斯說,利潤不能由生產而生,否則,它就已經包含在生產成本中,不算是成本以上的超過額了。但蘭塞答說:如果利潤不是在商品交換以前存在,利潤就不能從商品交換生出。生產物相交換了,此諸生產物所代表的價值額,顯然不會因此而改變。它在交換之前,必定和在交換之後一樣。這裡應附註一句:關於商品如何能在價值以上售賣這件事,馬爾薩斯也曾明白援引托倫斯的典據[8],雖然他提出了不同的解釋,或不如說未曾解釋,(因為,這一類的討論,結局,是和燃素有無負重量的討論一樣,這種討論,在某一個時期也是非常有名的)。 在資本主義生產支配著的社會狀態內,非資本主義的生產者,也須受資本主義的觀念支配。對現實關係有深刻理解而著名於世的巴爾扎克(Balzac)就在他最後一篇小說《農民》中,適切地描寫了小農民為保全高利貸業者的善意,不受酬地為他做種種勞動;他們認為這種勞動的供給不能要求任何的給予,因為自己的勞動,對於自己是不要任何現金支出的。由此,高利貸業者是一箭雙鵰了。他既可以節儉勞動工資的支出,又使那不能以勞動耕作自己田地,因而漸漸趨於破滅的農人,益益墮入高利貸的蜘蛛網內。 有一種無思想的觀念,以為商品的成本價格構成商品的現實價值,所以,如果商品的售賣價格等於它的成本價格,換言之,等於所費生產手段的價格加工資,商品便是依照價值售賣。這種無思想的觀念,已經當作社會主義的新發現的秘密,由慣以科學外觀誇人的普魯東,公告於世了。商品價值還原為商品成本價格的觀念,實際也便是他所擬計的人民銀行(Volksbank)的基礎。我們已在前面指示出,生產物各種不同的價值構成部分,可表現為生產物的比例部分。(第一卷第七章第二節)。假設二十磅棉紗的價值是30先令,(其中24先令生產手段,3先令勞動力,3先令剩餘價值),所以剩餘價值可表現為生產物的十分之一,即棉紗二磅。假設棉紗二十磅現今是照成本價格售賣,即依照二十七先令的價格售賣。買者即可白得二磅棉紗,換言之,商品是以低於價值十分之一的價格售賣了。但勞動者依然要負擔剩餘勞動,不過從前是為資本家棉紗生產者負擔,現在是為棉紗購買者負擔。設想一切商品依成本價格售賣,和一切商品皆依價值而在成本價格以上售賣,有相同的結果,那是一個謬誤。因為,就令勞動力的價值,勞動日的長度,勞動的榨取程度到處是相等的;各種商品價值內包含的剩餘價值量,仍會因生產上墊支的資本的有機構成之不同而極不相等[9]。 * * * [1]譯者註:馬恩研究院版,價值生產誤為世界生產Weltproduktion。 [2]這個事實,會在經濟學者頭腦內引起怎樣的混亂,我們已經在第一卷第七章第三節以西尼爾氏為例,加以說明了。 [3]「在實際上,我們已經知道,剩餘價值純然是v(即化為勞動力的資本部分)發生價值變化的結果;所以,v+m=v+Δv(即v加v的加量)。然現實的價值變化和價值變化的比例,曾因有這個事實而被蒙蔽:即,因可變資本部分增加之故,墊支總資本也會增加。它原來是500磅,現在是590磅。」(第一卷第七章第一節)。 [4]馬爾薩斯《經濟學原理》第二版倫敦1836年第267頁268頁。 [5]「資本:那是以利潤為目的而投下的」。馬爾薩斯《經濟學定義》倫敦1827年第86頁。 [6]參照第一卷第十八章。 [7]托倫斯《財富生產論》倫敦1821年第51頁——53頁,及349頁。 [8]馬爾薩斯《經濟學定義》倫敦1853年第70頁71頁。 [9]「不同諸資本所生產的價值量和剩餘價值量,——假設勞動力的價值是已定的,勞動力的榨取程度是一樣大的——與這諸資本的可變成分的量,即轉化為活勞動力的成分的量,成正比例」。(第一卷第九章)。 第二章 利潤率 資本的總公式是G——W——G;那就是,一個價值量,投在流通中,為要取出一個較大的價值量。生出這個較大價值量的過程,是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實現這個較大價值量的過程,是資本的流通過程。資本家生產商品,不是為商品本身,不是為商品的使用價值,不是為自己個人的消費。資本家實際關心的生產物,不是可以觸知的生產物,只是所費資本價值以上的生產物的價值超過額。資本家在投下總資本時,絕不顧慮,資本各個成分。在剩餘價值的生產上,是負著不同的任務。他是不分彼此地把這各個成分墊支出去的。他的目的,不僅是再生產墊支的資本,而且是生產墊支資本以上的價值超過額。但他要把自己墊支的可變資本的價值,化為更大的價值,那只有把它用來交換活的勞動,只有把它用來榨取活的勞動。但他要榨取勞動,又必須同時墊支實現勞動所必需的條件(即勞動手段與勞動對象,機械和原料),換言之,必須同時把一個屬於他所有的價值額,轉化為生產條件的形態。他所以是資本家,所以能實行勞動的榨取過程,就因為他以勞動條件所有者的資格,和那只有勞動力的勞動者相對立。我們已在前面(第一卷)說過,正因為生產手段為非勞動者所有,所以勞動者變為工資勞動者,非勞動者則變為資本家。 資本家究竟是為要從可變資本抽出利得,所以墊支不變資本呢,還是為要使不變資本的價值增殖,所以墊支可變資本呢?換言之,資本家究竟是為要使機械與原料有較大的價值,所以把貨幣投作工資呢,還是為要榨取勞動,所以把貨幣投作機械和原料呢?這件事的解釋,對於資本家是沒有多大關係的。當然,只有可變資本部分創造剩餘價值,但它只在一定條件下,創造剩餘價值;即,還有別的資本部分(即勞動的生產條件)墊支。就因為資本家要榨取勞動必須墊支不變資本,所以他就在想像中,把它們不分彼此地混合起來了。在這情形下,無怪他覺得,他的利益的實際程度,非由利益對可變資本的比例決定,乃由利益對總資本的比例決定,非由剩餘價值率決定,乃由利潤率決定。我們以後會知道,不變的利潤率,會表示種種不同的剩餘價值率。 資本家所支付的價值成分,換言之,資本家投在生產中而有等價物可以獲得的價值成分,都包含在生產物的成本中。這種成本是必須代置,然後資本才可以照原量保存,其原量才可以再生產出來。 商品中包含的價值,等於其生產所費的勞動時間,而此勞動總和,則由有給勞動與無給勞動二者合成。但商品所費於資本家的成本,卻只是對象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一部分,即有給的一部分。商品中包含的剩餘勞動對於勞動者,雖然是和有給勞動一樣要費勞動,一樣會創造價值,一樣會當作價值形成要素,參加到商品內去,但不費資本家一文。所以,資本家的利潤是怎樣發生的呢;這是因為他不支付一文已經可以得到一種可以賣的東西。剩餘價值或利潤,不外是商品價值超過其成本價格的超過額,即,商品內含勞動總額超過其所含有給勞動額的超過額。不問剩餘價值是從那裡發生的,剩餘價值總歸是墊支總資本以上的超過額。所以,這種超過額,也與總資本保持一個比例,這比例可由m/c分數式表示。這分數式內之C即總資本。所以,剩餘價值率用m/v代表,與剩餘價值率不同的利潤率,則用m/c=m/c+v代表。 依可變資本計算的剩餘價值率,稱剩餘價值率;依總資本計算的剩餘價值率,稱為利潤率(Profitrate)。此二者,實系同一數量的不同的計算方法;因計算標準不同,相同的量,會表示出不同的比例或關係來。 應由剩餘價值率的利潤率化,推論剩餘價值的利潤化。不能反過來。但在事實上卻須以利潤率為歷史方面的起點。剩餘價值與剩餘價值率,相對的說,乃是不可目見的待探究的本體;利潤率及剩餘價值之利潤形態,卻表示在現象的表面。 很明白,個別資本家所關心的唯一的事,是剩餘價值(即他售賣商品所得的價值超過額)與商品生產上墊支的總資本,保持怎樣的比例。他不關心這個超過額與資本某部分的確定比例及內部關係;他所關心的,寧可說是掩蔽這種確定比例和內部關係的朦朧的煙幕。 商品價值在成本價格以上的超過額,雖生於直接的生產過程,但它到流通過程中才實現。並且在競爭內,在現實市場上,這個超過額實際是否實現,又依何程度實現,那要取決於市場狀況。因之,這個超過額,表面上,很容易被認為是由流通過程發生的。在此,我們不必費詞說明,當商品在價值以上或價值以下售賣時,那不過表示剩餘價值的分配方法不同;這各種人分配剩餘價值的方法和比例雖有不同,剩餘價值的分量和性質,卻是一點不會變化的。不僅我們第二卷所討論的各種轉化,將在實際的流通過程中進行;這種種轉化,還會與現實的競爭,與商品在價值以上或在價值以下的買賣相伴而起,以致個別資本家所實現的剩餘價值,既取決於直接的勞動榨取,還須取決於相互的欺騙行為(Wechseeitigen Uebervorteilung)。 除勞動時間外,尚有流通時間會在流通過程中,發生影響,並限制一定時間內實現的剩餘價值量。但此外還有一些在流通過程中發生的因素,會對直接的生產過程,發生決定的影響。二者(直接的生產過程與流通過程)是不絕交錯著,浸潤著,並由此不斷使二者的區別特徵,晦而不顯。剩餘價值的生產與價值一般的生產,如前所述,都會在流通過程內,取得諸種新的性質。資本會經過諸種轉化的循環,最後,它會從其內部有機的生命出來,加入外部的生活關係中。在這關係中,互相對立的,不是資本與勞動,卻就一方面說,是資本與資本,就他方面說,是單純當作買者與賣者的個人。流通時間與勞動時間,在進路上互相交錯著。好像二者同樣可以決定剩餘價值一般。資本與工資勞動互相對立的原形態,遂因貌似獨立的諸種關係的加入,被掩蔽了。剩餘價值好像不是搶奪勞動時間的產物,而是商品售賣價格超過其成本價格的超過額了。成本價格,表現為商品的固有價值,利潤則表現為商品售賣價格超過其固有價值的超過額。 剩餘價值的性質,在直接生產過程的持續中,也會印到資本家意識上來。此可取證於他貪求別人勞動時間的事實。那是我們考察剩餘價值時敘述過了的。但(1)直接的生產過程,只是一個轉瞬即行消滅的階段,它會不斷推移到流通過程中去;因此,利得的源泉及剩餘價值的性質,雖也在生產過程中多少被感覺到,但這種感覺,至多不過當作一個等格的要素,和這樣一個觀念相併存:即,實現的超過價值額,是由這一種運動引起的,這種運動,是與生產過程相獨立的,由流通發生出來的,從而是屬於和勞動完全沒有關係的資本的。流通上的這種現象,曾為近代經濟學者蘭塞,馬爾薩斯,西尼爾,托倫斯等人所舉述,以證明資本在其單純的物質存在上,不與勞動發生社會關係,(實則,使資本成為資本的,就是這種社會關係),也是剩餘價值的源泉。這個源泉,與勞動相併而存,且不依存於勞動,(2)工資,是和原料價格,機械磨損等等,同被列在成本項下:無給勞動的榨取,被表現為一項開支的節省,表現為一定量勞動的給付的減少,表現得完全和原料買價便宜,或機械磨損減少相同。因此,剩餘勞動的榨取,便把它的特別性質喪失了;它與剩餘價值的特別關係,就弄得含糊了;如第一卷第六篇所說,勞動力價值是表現在工資形態上的,也就因此:這個傾向是更被促進,更被助長了。 因資本各部同樣表現為超過價值(利潤)的源泉,資本關係就神秘化了。 剩餘價值經利潤率轉化為利潤形態。惟這種轉化的方法,不外是已經在生產過程中進行的主客顛倒(Verkehrung von Subjekt und Objekt)之進一步的發展。我們講過,在生產過程中,勞動之主觀的生產力,表現為資本的生產力。從一方面說,過去勞動(那支配活的勞動)的價值,人格化為資本家;從他方面說,勞動者則表現為對象化的勞動力,表現為商品。從這種顛倒的關係出發,那怕在單純的生產關係內,也必然會引起相應的顛倒的概念,引起倒轉的意識。這種意識,因流通過程有種種轉化和變形之故,是進一步發展了。 把利潤率的法則,直接當作剩餘價值率的法則來表現,或反過來表現,那是一種完全顛倒的嘗試。此可由里嘉圖學派而知。在資本家的頭腦中,這兩種法則,當然是不加區別的。在m/v這個表現中,剩餘價值是由總資本價值(在生產上墊支的總資本價值)計算的,但在生產上,這個墊支的價值,只有一部分完全消費掉,別一部分僅只被使用。在事實上m/c的比例只表示全部墊支資本的價值增殖程度;由剩餘價值之概念的內部的關係及其性質來立論,這個比例所表示的,不過是可變資本變化量與墊支總資本量的比例。 總資本的價值量,就其自身說,與剩餘價值量,沒有任何內部的關係,至少,沒有直接的內部的關係。就物質的要素說,減去可變資本後的總資本,即不變資本,是由實現勞動的物質要件(勞動手段與勞動材料)構成的。要使一定量勞動實現在商品中,並由此形成價值,是必須有一定量勞動材料和勞動手段的。按照所附加的勞動的特殊性質,在勞動量與生產手段(活的勞動便是附加到這上面的)量之間,有一定的技術關係;從而,在這限度內,剩餘價值量(或剩餘勞動量)也與生產手段量,保有一定的關係。例如,假設生產工資的必要勞動,等於每日六小時;這樣,勞動者要作六小時剩餘勞動,要生出100%的剩餘價值,他便須勞動十二小時。他十二小時用去的生產手段,會倍於六小時所用去的生產手段。但他六小時附加的剩餘價值,卻和六小時或十二小時用去的生產手段的價值,不保持任何直接的比例。在這裡,用去多少的生產手段的價值,全沒有關係;成為問題的,只是技術上必要的數量。又,原料或勞動手段是便宜抑是昂貴,也全然沒有關係;只要有必要的使用價值,能與被吸收的活的勞動,保持技術上必要的比例。如果我知道,一小時要紡去棉花x磅,費a先令,我當然知道,在十二小時內要紡去12x磅棉花,費12a先令;於是,我們能夠計算剩餘價值與六小時內用去的棉花的價值,成什麼比例;也能計算,剩餘價值與十二小時內用去的棉花的價值,成什麼比例。但活勞動與生產手段價值的比例,在a先令為x磅棉花的名稱的限度內,才與我們有關係。一定量棉花既有一定的價格,所以,反過來,在棉花價格不變的限度內,一個一定的價格,也可以作一定量棉花的指標。如我已知道,要榨取六小時剩餘勞動,必須使勞動者勞動十二小時;又,知道準備此量棉花必須有十二小時,且知道必需十二小時的棉花量的價格,我自然可以迂迴曲折地,知道棉花價格(當作必需量的指標)與剩餘價值的比例。不過,單是根據原料的價格,我們決不能推論一小時(不是六小時)所能紡掉的原料量。所以,在不變資本價值與剩餘價值之間,從而在總資本價值(c+v)與剩餘價值之間,沒有任何內部的必然的關係。 已知剩餘價值率和剩餘價值量,則利潤率所表示的,不外是剩餘價值的別一個計算方法,那就是,用總資本的價值,不用那和勞動交換並直接生出剩餘價值的資本部分的價值,為計算標準。但在現實(即在現象界),事情正好反過來。剩餘價值是已知的,被視為是商品售賣價格超過其成本價格的超過額。於是,這個超過額何由發生的問題,依然是神秘的。因生產過程中的勞動被榨取呢?因買者在流通過程中受騙呢?抑是兼從二者呢?此外,已知的,是這個超過額對總資本價值的比例,或利潤率。依墊支總資本的價值,計算售賣價格超過成本價格的超過額,是極重要極自然的;因為,總資本依何種比率自行增殖其價值,換言之,總資本的價值增殖程度,實際便是由此窺知的。然若從利潤率出發,我們便無從知道,這超過額與投在工資上的資本部分保持什麼特別的比例。在以後的某章(指第四卷),我們會知道,因為要由這條路探尋剩餘價值的秘密及其與可變資本部分的特別的比例,馬爾薩斯曾表演怎樣一種滑稽的跳舞。利潤率當作利潤率,它所指示的,不外是這個超過額對資本各等分持有的均等的比例。從這觀點出發,我們決不能在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間的區別之外,再指出任何內部的區別來。且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的區別所以能夠表示出來,也僅因為這個超過額,有兩種計算方法。第一,是當作一個單純的量,當作成本價格以上的超過額。在這第一種形式上,流動資本是以全部,固定資本卻只以磨損的一部,計入成本價格內。第二,是當作價值超過額對墊支資本總價值的比例。在這場合,全部流動資本的價值固然加入計算,全部固定資本的價值也加入計算。流動資本在這二場合,是以同法計入的;但固定資本在前一場合的計算方法,和流動資本的計算方法不同,而在後一場合卻和流動資本的計算方法相同。但在此,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的區別,像是唯一的區別了。 所以,當此超過額由利潤率再反射(用黑格爾說話的語氣來說)出來時,換言之,由利潤率取得特徵時,它就表現為資本每年(或在一定流通期間內)生出的在其自身價值以上的超過額了。 利潤率雖在數量上與剩餘價值率不同,但剩餘價值與利潤,卻實際是同一的,且在數量上也相等。但利潤是剩餘價值之轉形的形態。剩餘價值的起原及其存在的秘密,就是在這個形態上隱蔽的,消滅的。事實上,利潤只是剩餘價值的現象形態。必須由分析,將這個現象形態剝除,然後才能把剩餘價值認識。在剩餘價值上,資本與勞動的關係就全盤暴露了。而在資本與利潤的關係上,換言之,在資本與剩餘價值這個形態(在這個形態上,剩餘價值,一方面表現為商品在流通過程內實現的商品成本價格以上的超過額,他方面又表現為由它對總資本的比例決定的超過額)的關係上,資本是表示為一種對自的關係(Verhältnis zu sich sebst)。當作一個原價值額的資本,就在這種對自的關係上,與一個由它自身生出的新價值,相區別。這個原價值額,是在它運動中,由生產過程與流通過程,生出這個新價值。這是人們意識到了的。但如何進行的問題,現在卻是神秘化了,好像是由資本內部的秘密性質發生的。 我們越是追索資本的價值增殖過程,資本關係便越是神秘化,資本關係的內部組織的秘密,越是難於暴露。 在這第一篇,我們視利潤率和剩餘價值率,在數量上相異;但視利潤與剩餘價值在數量上相等,不過形態相異罷了。在次篇,我們將會知道,形態的轉化會更進一步。在那裡,在數量上,利潤也被視為與剩餘價值不等了。 第三章 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的比例 如前章末尾所述,我們在這裡,和第一篇全篇,都假定一定額資本所得的利潤額,和以此額資本為媒介而在一定流通階段內生產的剩餘價值總額相等。固然,一方面,剩餘價值,會分成各種下屬形態,即資本利息,地租,賦稅等等;他方面,剩餘價值,在大多數場合,也不與依照一般利潤率所得的利潤相一致,(這一點是要在第二篇討論的)。但我們且把這兩點暫時擱起來不講。 假設利潤在數量上與剩餘價值相等,則利潤及利潤率的大小,依單純的比例來決定。這種數量,在各個場合,都是已定的或可定的。所以,我們的研究,最先便應在純粹數學的範圍內了。 我們仍用第一卷第二卷所用的符號。總資本C分為不變資本c與可變資本v,生產一個剩餘價值m。剩餘價值對墊支可變資本的比率m/v,我們稱之為剩餘價值率,用m′作符號。所以m/v=m′從而m=m′v。設剩餘價值的計算不以可變資本為標準,卻以總資本為標準,那就是利潤p。剩餘價值對總資本C的比率m/c,我們稱之為利潤率p′。於是,我們有下式: 以上得的值m′v代m,則得下式: 這方程式可以表現為如下比例: p′:m′=v:C 換言之,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之比,等於可變資本與總資本之比。 這個比例,表示利潤率p′常較剩餘價值率m′為小,因可變資本v常較C(v+c即可變資本加不變資本之和)為小。唯一的但實際上不可能的例外情形,是v=C,那就是,全不用不變資本,全不用生產手段,資本家只墊支工資的情形。 但有一系列的因素,對於c、v、m的量,有決定的作用。這些因素也會在我們的研究上,加入考慮的。以下,我們且簡略的把這些因素提到。 第一是貨幣的價值。我們可以在全部研究中,假定貨幣的價值是不變的。 第二是周轉。這個因素,在這裡,我們也全未考慮,因為它對利潤率的影響,我們將在以後某章考察。〔在此,我們只要暗示一點。p′=m′ v/v公式只對於可變資本的一個周轉期間才是完全正確的。但若以m′n(年剩餘價值率)m′(單純剩餘價值率),這個公式便也適用於年周轉。在這裡,n代表可變資本一年內的周轉次數。——參看《資本論》第二卷第十六章第一節——F. E.] 第三,勞動生產力也須加入考慮的。它對於剩餘價值的影響,我們已在第一卷第四篇詳論過了。它對於利潤率,至少對於個別資本的利潤率,也有直接的影響。我們已在第一卷第十章討論,個別資本如能以社會平均生產力以上的生產力發生作用,其生產物所表示的價值,如能較同種商品的社會平均價值為低,他便能實現額外利潤。但這情形,我們不要在這裡考慮,因在這一篇,我們是從這個前提出發:即,商品是在社會標準條件下生產,從而是依照價值售賣的。我們在每個場合都假定勞動生產力保持不變。實際上,投在一產業部門上的資本的價值構成,即可變資本對不變資本的確定出比例,常表示確定的勞動生產力的程度。當這比例不是因不變資本諸物質成分的價值變化而變動,也不是因工資變化而變動時,我們就可斷定,必定是勞動生產力發生了變化。所以,c、v、m這幾個因素上的變化,每每包含勞動主產力的變化。 其餘三因素——勞動日的長度,勞動的強度,勞動的工資——也是這樣。此三者,對於剩餘價值量與剩餘價值率的影響,我們已在第一卷(第十五章)詳細論述過了。為求簡明起見,我們假定這三個因素是不變的,但很明白,v與m的變化,仍可包含決定v與m的諸種因素的量的變化。在這裡我們只要簡單的記著,工資對於剩餘價值量與剩餘價值率的影響,和勞動日長度及勞動強度的影響,正好相反;那就是,工資增加,會減少剩餘價值;勞動日延長及勞動強度增加,會增加剩餘價值。 假定100鎊資本,20個勞動者,每日十小時,可以生產一星期的總工資20鎊,和剩餘價值20鎊。如是,我們得下式: 80c+20v+20m; m′=100%; p′=20% 假設勞動日延長為十五小時,工資不增加;20個勞動者的總價值生產物,將由40增加至60,因10:15=40:60。v(付於勞動者的工資)既保持不變,故剩餘價值由20增加至40。如是,我們得下式: 80c+20v+40m; m′=200%; p′=40% 反之,若勞動仍為每日十小時,但工資由20跌為12,如是,我們仍有總價值生產物40,但其分配方法不同;v減為12,從而,餘下的28為m。在此,我們得下式: 80c+12v+28m; m′=233 1/3%; p′=28/92=30 10/23% 所以我們知道,勞動日的延長(或相應的勞動強度的增加)和工資的跌落,同樣可以增加剩餘價值量和剩餘價值率;反之,在其他情形不變時,工資的增加,則可以把剩餘價值率壓下。是故,倘v因工資增加而增加了,它所表示的,當不是一個增加的勞動量,只是一個給付較高的勞動量。所以,m′與p′不會增加,只會降落。 這件事指示了,勞動日,勞動強度,勞動工資發生變化,一定會同時使v與m變化,使二者的比例變化,並使m與c+v(即總資本)的比例(即p′)變化。很明白,m對v的比例的變化,證明上述三勞動條件中,至少已有一個發生了變化。 可變資本對總資本及其價值增殖運動的有機的關係,以及可變資本與不變資本的區別,都在此顯示了。在所論以價值形成為限時,不變資本所以重要,僅因其自身已有價值。至若1500鎊不變資本是代表1500噸鐵(每噸一鎊)抑是代表500噸鐵(每噸三鎊),那是在價值形成上無關重要的。不變資本價值所代表的現實材料量,在價值形成和利潤率問題上,是全然沒有關係的。無論不變資本的價值的增減,與這個價值所代表的物質的使用價值量,成何種比例,利潤率的變動與不變資本的價值的變動,總採取相反的方面。 可變資本卻完全不是這樣。就可變資本說,最重要的,不是它所有的價值,換言之,不是對象化於其中的勞動,乃是用它的價值作指標而由它推動(但非由它表示)的總勞動。這個總勞動,與表示在可變資本價值中的有給勞動;是有差別的。可變資本內包含的勞動越是小,則其間的差額越是大,換言之,其所包含的形成剩餘價值的部分越是大。假設十小時勞動日一日,等於十先令。如必要勞動,換言之,支付工資或代置可變資本的勞動,等於五小時,等於五先令,則剩餘勞動等於五小時,剩餘價值等於五先令。如等於四小時,等於四先令,則剩餘勞動等於六小時,剩餘價值等於六先令。 所以,當可變資本的價值量,不復為其所推動的勞動量的指標時,或不如說,在這個指標自身的尺度發生變化時,剩餘價值率就會以相反的方向,相反的比率變化的。 現在我們可以把前面定立的利潤率方程式p′=m′,應用到各種可能的情形上來。我們依次把m′ v/c中各個因素的價值變化,來確定這種種變化在利潤率上的影響。由此,我們可以得一序列的情形,我們認這些情形,是同一個資本依次變化的作用狀態,或認它們是諸種相異的資本,它們在不同產業部門或不同國度內同時並存,且可相互比較。當然,我們以下所揭諸例,有若干,當作同一個資本在時間上繼起的狀態,是不合理的,或是實際上不可能的。但這種障礙,只要記著,這些例的目的,僅在比較各種互相獨立的資本,也就可以除去了。 現在我們把m′ v/c這個乘積,分成兩個因素,一個是m′,一個是v/c。我們先認m′為不變數,以探究v/c各種可能變化的結果;次認v/c這個分數為不變數,以窮究m′的可能的變化;最後,假設一切因素都是可變數,例述所有的情形,以推究支配利潤率的諸種法則。 1.m′不變,v/c可變 這一類情形,包含許多附屬的情形,但我們可以為這一類情形,定下一個總公式來。假設我們有兩個資本C與C1,各自的可變部分為v與v1,剩餘價值率同為m′,利潤率為p′與P1′,於是 使C與C1,v與v1互相比例;例如,假設C1/c分數之值為E,v1/v分數之值為e。於是,C1=EC, v1=ev。試以所得之值,在上述方程式中,代C1與v1,即得: 只要把上述二方程式,化作如下的比例:我們又可以得到第二個公式: 以同數乘除其分子或其分母,分數的值依然不變。所以我們可以把v/c和v1/c1,還原為百分數,那就是,使C與C1二者=100。如是,我們得=和。把上述比例中的分母去掉,即得: p′:p′1=v:v1 那就是,任兩個資本,如其以相同的剩餘價值率發生機能,則其利潤率相互的比,與其可變資本部分相互的比相等。惟此所謂可變資本部分,系以各自對總資本的百分比計算者。 這兩個公式,包含各種變化的情形。 在個別的分析這各種情形以前,我們且聲明一點。因為C是c與v,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總和,因為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通常皆以百分比表示,所以我們寧可把c+v的總和,假定為100,那就是,以百分比表示c與v。在我們僅要決定利潤率,不要決定利潤量時,直說數字(例如說資本15000即不變資本12000和可變資本3000,生產出剩餘價值3000),或是把數字縮為百分比,原是沒有區別。 15000C=12000c+3000v(+3000m)或是說 100C=80c+20v(+20m)。 在這二場合,剩餘價值率m′=100%,利潤率P′=20%。 二資本互相比較的場合,例如上述一資本,和別一個資本互相比較的場合,也是這樣的。 12000C=10800c+1200v(+1200m)。 100C=90c+10v(+10m) 就這兩個方程式說,m′=100%, p′=10%。在這場合,以百分比的形態來比較,是更一目了然得多的。 反之,如我們所考察的,是同一個資本所生的各種變化;百分比的形式,就只間或有用;因這種形式,正好會把這各種變化掩蔽。例如,當資本由80c+20v+20m的百分比形態,變為90c+10v+10m的百分比形態時,我們不能由此辨別,百分比的構成上的變化,是由於v絕對減少抑由於c絕對增加,抑是由於二者。要辨別這點,我們必須知絕對的數量。而在研究下述各種變化情形時,我們卻必須知道,變化是怎樣發生的。80c+20v變為90c+10v是不變資本增加,可變資本不變(即由12000c+3000v變為27000c+3000v)的結果呢?是不變資本不變,可變資本減少(即由12000c+3000v變為12000c+1333 1/3v)的結果呢?抑是二者皆變(即由12000c+3000v變為13500c+1500v)的結果呢?以上三場合,皆系由80c+20v變為90c+10v,但我們在研究上述三種情形時,我們必須把這種百分比形式拋開,或僅在第二線上使用它們。 (1)m′與C不變,v可變 v的量變化,則C要保持不變,C的別一成分即不變資本c,必須與v以同額,依相反方向,發生變化。假設C原來=80c+20v=100,現在v減為10,則C要依然等於100, c便須增至90,因90c+10v=100。一般說,當v變為v±d,換言之,加d或減d時,c也當變為c+d,換言之,以同額但依相反方向發生變化。必須如此,當前的各種條件,方才算是具備。 又,當剩餘價值率m′不變,但可變資本v變化時,依同理,剩餘價值量必須變化,因m等於m′v;現在,m′v的一個因素v,是有不同的值了。 這場合所假定的前提,使我們在原來的方程式p′=m′之外,又由v的變化,得到第二個方程式p1′=m′。在這方程式內,v變為v1,因此而變化的利潤率p1′,是我們所求的。 此利潤率還可由如下的比例求得:。換言之,剩餘價值率不變,總資本不變,則原利潤率與因可變資本變化而得的利潤率之比,等於原可變資本與變化後的可變資本之比。 資本原來像上面講的那樣是: Ⅰ.15000C=12000c+3000v(+3000m) 現在是: Ⅱ. 15000C=13000c+2000v(+2000m)。 這樣,C仍為15000, m′仍為100%,第一場合利潤率20%與第二場合利潤率13 1/3%之比,等於第一場合可變資本3000與第二場合可變資本2000之比。那就是:20%:13 1/3%=3000:2000。 可變資本或是增加,或是減少。先取一個增加的例,假設有一個資本,是這樣構成的,這樣發生機能的: Ⅰ.100c+20v+10m; C=120, m′=50%, P′=8 1/3%。 現在,可變資本增為30;依照前提,不變資本必須由100減為90,要這樣,總資本才不變化,才依然是120。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依照原來不變的50%的剩餘價值率,應增為15。於是我們得: Ⅱ.90c+30v+15m; C=120, m′=50%, p′=12 1/2%。 最先,我們假設工資不變。其次,又假設剩餘價值率的其他因素(勞動日與勞動強度)也不變。v的增加(由20增為30),就不過表示,所使用的勞動者已經增加一半。因此,總價值生產物也會增加一半,由30增加為45,其分配方法依舊,即以2/3分為工資,1/3分為剩餘價值。但在勞動者數增加時,不變資本即生產手段的價值,卻由100減為90。這樣,在我們當前的情形下,勞動生產力減低,不變資本也減少了。這情形,在經濟上是可能的麼? 在農業及開採業(extraktiven Industrie)上,勞動生產力的減少及使用勞動者數的增加,是極易理解的。在這二種產業,上述的過程,在資本主義生產的限界內和基礎上,便不是與不變資本的減少,卻是與不變資本的增加相伴而起的。那怕c的減少,是由於價格跌落,個別資本要由第一場合變為第二場合,仍只以極例外的情形為限。但若所論是兩個投在不同國度或不同部門(農業的或開礦業的諸部門)上的獨立的資本,則一場合,與他一場合比較,常可見到這種情形,即雇用多數勞動者,從而使用較大可變資本,同時又使用價值較少或數量較少的生產手段。 但若我們放棄工資不變的假定;假定可變資本由20增至30,是因為工資提高二分之一。於是,我們有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情形。相同的勞動者數,——比方說20個勞動者——用同量的或稍較少的生產手段工作。如勞動日不變,——例如仍為十小時——則總價值生產物也不變,依然等於30。這30必須要用來代置墊支的30的可變資本;如是,剩餘價值,就完全消滅了。但我們卻假定,剩餘價值率像在第一場合一樣,是50%。這情形,必須在勞動日延長二分之一的情形下,換言之,在勞動日延長為每日十五小時的情形下,方才是可能的。如是,二十勞動者必須在十五小時內,生產45的總價值;要這樣,方才具備一切條件,於是我們得: Ⅱ.90c+30v+15m; C=120, m′=50%, p′=12 1/2% 在這場合,20個勞動者不比在第一場合,使用更多的勞動手段,工具,機械等等,但必須使用更多二分之一的原料或補助材料。若這種材料的價格跌落,則在我們假定的前提下,從經濟方面說,就連個別資本,也極易由第一場合推移到第二場合。而資本家為自己計,至少可由較大的利潤,對於由不變資本減值引起的損失,得到若干賠償。 再假設可變資本不是增加,而是減落。在這場合,我們只要把上例倒轉來,把第二場合當作原資本,由第二場合轉化為第一場合。那就是由 Ⅱ.90c+30v+15m轉化為 Ⅰ.100c+20v+10m。 雙方的利潤率及支配其相互比例的條件,分明都不會因有這種轉化,而起變化。 假設在不變資本增加時,v因使用勞動者數已減少三分之一而由30減為20。在此,我們有了近代產業的正常現象了。那就是,勞動生產力增加,生產手段量加大,但使用這生產手段的勞動者減少。此運動必伴著利潤率減低的現象,那是我們要在本書第三篇敘述的。 但若在勞動日不變時,v因勞動者數不變,工資減低,而由30減為20,則總價值生產物和以前一樣是30v+15m=45。因v已跌為20,剩餘價值自會增至25,剩餘價值率自會由50%增至125%,這是與我們的前提相背的。要符合我們所假定的條件,50%的剩餘價值,應由25減而為10。所以,總價值生產物也須由45減為30。這種減少,只有在勞動日縮短三分之一的條件下,才是可能的。如是,我們得 100c+20v+10m; m′=50%; p′=8 1/3% 不待說,工資減少而勞動時間如是縮短的情形,是實際上不可能的。但這是沒有關係的。利潤率是若干種可變數的函數,如我們願知道,這各種可變數將如何影響利潤率,我們自須順次研究個別的影響,不問這種孤立的影響,在經濟學上面,能否由同一個資本發生。 (2)m′不變,v可變,C因v變而變。 這個情形,與上述的情形,僅有程度上的區別。在這情形下,c不因v減少而以同額增加,不因v增加而以同額減少,但保持不變。在大工業及農業的現在條件下,可變資本只是總資本的比較小的部分,所以,總資本由可變資本變化而起的增加或減少,也比較的小。我們再從這樣一個資本出發: Ⅰ.100c+20v+10m; C=120, m′=50%, p′=8 1/3%由此變為: Ⅱ.100c+30v+15m; C=130, m′=50%, p′=11 7/13%。 相反的可變資本減少的情形,只要把這當中的推移反轉來,使其由Ⅱ式變為Ⅰ式,便極為明白。 在這場合,各種經濟條件,在本質上,是和上述的場合相同的,無需乎重述一遍。由Ⅰ式至Ⅱ式的推移,包含勞動生產力減小二分之一;從而,在Ⅱ式,要操縱100c,也比在Ⅰ式,多需二分之一的勞動。這情形,是可以在農業上發生的[1]。 但在上述的場合,不變資本轉化為可變資本,或可變資本轉化為不變資本,總資本是不增不減的。在此,如可變資本部分增加,便必須有追加資本被拘束(Bindung);如可變資本部分減少,便必致有原被使用的資本游離(Freisetzung)出來。 (3)m′與v不變,c從而C為可變 在這場合,方程式。把兩方共有的因素除去,我們得如次的比例: p1′:p′=C′:C1 那就是,剩餘價值率相等,可變資本部分相等,利潤率與總資本成反比例。 假設我們有三個資本,或同一資本的三種相異的狀況: 其比例如下: 20%:16 2/3%=120:100; 20%:25%=80:100 m′不變時,關於的種種變化,我們的總公式是: 現在是 因v未有變化,所以e這個因素(即),在這裡是等於1。 因m′v等於m(剩餘價值量),又因m′與v二者皆不變,所以m不因C變化而受影響。剩餘價值量在變化之後,是和在變化之前一樣。 假設c減為零,則p′=m′,利潤率等於剩餘價值率。 c的變化,或由於不變資本的物質要素的價值變化,或由於總資本的技術構成變化,那就是,由於該生產部門的勞動生產力變化。在後一場合,社會勞動生產力因大工業及農業發展而起的增進,將使Ⅲ式變為Ⅰ式,Ⅰ式變為Ⅱ式。一個用20支付而生產價值40的勞動量,最初是操縱價值60的生產手段。生產力增加但價值依舊時,所操縱的生產手段,將由60增至80,再增至100。若生產力減落,則順序剛好相反;同量勞動所能推動的生產手段將減少,營業將受限制,在農礦等業上面,這種情形是可以發生的。 不變資本的節省,一方面可以提高利潤率,他方面可以使資本游離出來,所以,對於資本家是極重要的。但對於這一點,及不變資本要素(尤其是原料)的價格變化的影響,我們要留在下面再詳論。 在此我們再看見了,不變資本的變化,無論是起因於c的物質成分的增減,或僅起因於c的價值變化,是一樣會影響利潤率的。 (4)m′不變,v, c, C皆可變。 在這場合,表示利潤率變化的總公式,依然和以前一樣是。假設剩餘價值率不變,這個公式可引出如下的各種結果。 (a)如E較e為大,換言之,如不變資本如此增加,以致總資本增加的程度,較可變資本增加的程度大,利潤率便會跌落。如資本80c+20v+20m在構成上轉化為170c+30v+30m; m′=100%,但由20/100減為30/200。v與C都增加了,但利潤率則相應的由20%減為15%。 (b)如e=E,那就是,如這個分數,表面上發生變化,但其值依然不變,或其分子與分母被乘或被除於等數,則利潤率保持不變。80c+20v+20m與160c+40v+40m,同有20%的利潤率。因為m′=100%,而=20/100=40/200,也在上述二例,表示相等的值。 (c)如e較E為大,那就是,如可變資本增加的程度,較總資本增加的程度大,則利潤率將提高。如80c+20v+20m變為120c+40v+40m,則利潤率將由20%增為25%,因m′不變,由20/100增為40/160,由1/5增為1/4。 當v與C以相同的方向變化時,我們可這樣把握數量的變化。即,二者在一定程度內,以相同的比例變化,以致在這點內,保持不變,超過這點;二項中只有一項變化,由此,複雜情形可還原為上述的簡單情形。 假設80c+20v+20m變為100c+30v+30m。在前者僅變為100c+25v+25m的程度內,v與c,從而v與C的比例,是保持不變的。所以在這程度內,利潤率也保持不變。在此,我們可以拿100c+25v+25m為出發點了。我們發覺,v加5,即增加為30,從而C也由125增加為130。我們有了上述的第二種情形,即單有v變化,及由此而起的C的變化。原為20%的利潤率,因在剩餘價值率不變時增加5v,遂增加為23 1/13%。 當v與C以相反方向發生數量上的變化時,我們也可以把它還原作更單純的情形。假設我們再從80c+20v+20m出發,要由此變為110c+10v+10m。在前式變化為40c+10v+10m的程度內,利潤率保持不變,依然是20%,把70c加到這個中間形式上去,利潤率跌為8 1/3%,如是,我們當前的情形,也只有一個可變數(即c)的變化。 V, c, C雖同時變化,但這種同時的變化,不提供任何新的觀點。它結局依然可以還原,使其只有一個因素可變。 還有一個情形,那就是v與C在數量上不變,但其物質要素髮生價值變化,以致v表示一個不等的被推動的勞動量,c表示一個不等的被推動的生產手段量。但這個情形,實際也逃不出以上所說的範圍。 在80c+20v+20m中,原來是用20v作20個勞動者的工資,每個勞動者每日勞動10小時。現在,假設每人的工資由1增加為1 1/4。這樣,20v不能支付20個勞動者,只能支付16個勞動者了。但20個勞動者,在200勞動小時內,生產40的價值,16個勞動者,在每日十小時,從而在160小時勞動內,將只生產32的價值。工資既仍然是20v,則在32的價值中,只有12為剩餘價值了。剩餘價值率便由100%減為60%了。但依照我們的前提,剩餘價值率是不變的,所以勞動日必須延長1/4,即由10小時,延長至12小時半。如是,20勞動者每日10小時,在200小時內生產80的價值,16個勞動者每日12小時半,在200小時內也生產80的價值。80c+20v的資本,現在是和以前一樣生產20的剩餘價值。 反之,如工資降落,20v已可充作30個勞動者的工資。如是,m′不變,則勞動日必須由10小時減為6 2/3小時。20×10=30×6 2/3=200小時。 在這諸相反的前提下,其價值由同額貨幣表示的c,究竟會在什麼程度內,適應事情的變化,表示不等的生產手段量,這個問題,在本質上是已經在前面講過了。純粹的這種情形,乃是極端的例外。 但若c各要素的價值變化,僅增減各要素的分量,但不影響c的價值總額,則在v量不生變化的限度內,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都不受影響。 在我們的方程式中,v、c與C的各種可能的變化情形,都列舉在上面了。我們看見了,在剩餘價值率保持不變時,利潤率可以增,可以減,可以不變。v對c,從而,v對C的比例,只要稍許發生變化,就可以變化利潤率。 我們還知道,v的變化有一定的限界,到這限界以後,m′便不能在經濟上不變了。因為c方面的變化,總會達到限界,以致v不復能保持不變,所以的可能的變化,也是有限界的;超過這個限界,m′就非變化不可的。我們以下就要研究m′的變化。在m′也變化時,我們更可明了方程式各可變數的交互的作用了。 2.m′可變 當我們把方程式變為別一個方程式時,我們就為各種相異的剩餘價值率,求得了一個共通的利潤率公式,不必問是否也同樣變化。(在上述二方程式中,p1′、m1′、v1、C1是指p、m、v1、C的變化的值)。我們可以得: 此式可化為下式: (1)m′可變,不變 在這場合,我們得二方程式如下: 上二方程式內的相等。所以 p′:p1′=m′:m1′ 二資本的構成相同,則二者的利潤率之比,與二者的剩餘價值率之比相等。在這裡,在這個分數內,成為問題的,既不是v與C的絕對量,只是v與C的比例,所以,構成相同的一切資本,不問其絕對量如何,都適用這個結論。 80c+20v+20m; C=100, m′=100%, p′=20% 160c+40v+20m; C=200, m′=50%, p′=10% 100%:50%=20%:10%。若v與C的絕對量,在二場合是相等的,則利潤率相互間的比例,也與剩餘價值率相互間的比例相等。 p′:p1′=m′v:m1′v=m:m1例如: 80c+20v+20m; m′=100%, p′=20% 80c+20v+10m; m′=50%, p′=10% 20%:10%=100×20:50×20=20m:10m 現在很明白了,如資本的絕對構成或百分比構成相等,則剩餘價值率在工資不等,或勞動日不等,或勞動強度不等的情形下,才會成為不等的。試取下述三式為例: Ⅰ.80c+20v+10m; m′=50%, p′=10% Ⅱ.80c+20v+20m; m′=100%, p′=20% Ⅲ.80c+20v+40m; m′=200%, p′=40% 總價值生產物在I式為30(20v+10m)在Ⅱ式為40,在Ⅲ式為60。此可由下述三法而起。 第一,假設工資是不等的,所以,20v在各式所表示的勞動者數,也是不等的。假設在Ⅰ式是使用15勞動者十小時,工資每人每日1 1/3鎊,生產30鎊的價值,其中20鎊補還工資,10鎊充作剩餘價值。假設工資減為1鎊,那就可以使用20勞動者十小時,生產40鎊的價值,其中60鎊補還工資,20鎊充作剩餘價值。假設工資再減為2/3鎊,那就可以使用30勞動者十小時,生產60鎊的價值,其中依然有20鎊補還工資,有40鎊充作剩餘價值。 在這場合,資本的百分比構成不變,勞動日不變,勞動強度不變,但剩餘價值率因工資變化而變化。當里嘉圖說:「利潤的高或低,恰好與工資的低或高成比例」(《經濟學原理》第一章第三節,《里嘉圖全集》麥克洛克編1852年版)時,他的話只在這場合是正確的。 第二,是勞動的強度不等。這樣,20勞動者將以同一勞動手段,在每日十小時勞動內,在Ⅰ式生產30個某種商品,在Ⅱ式生產40個某種商品,在Ⅱ式生產60個某種商品。每個商品,除包含所消費的生產手段的價值外,尚表現1鎊的新價值。因為20個商品即20鎊,已足補還工資,故在Ⅰ式有10個商品即10鎊剩餘價值,在Ⅲ式有20個商品即20鎊剩餘價值,在Ⅲ式有40個商品即40鎊剩餘價值。 第三,是勞動日的長度不等。在勞動者數同為20,勞動強度又相等時,在Ⅰ式,每日勞動九小時;在Ⅱ式,每日勞動十二小時,在Ⅲ式,每日勞動十八小時。這樣,諸總生產物30:40:60等於9:12:18。因工資在各式皆為20,故剩餘價值在Ⅰ式為10,在Ⅱ式為20,在Ⅲ式為40。 工資的增減,將以相反的方向,勞動強度的增減和勞動日長短的變化,將以相同的方向,影響剩餘價值率,並在不變時,照這個樣子,影響利潤率。 (2)m′與v可變,C不變 這場合,適用下述的比例: 利潤率相互間的比例,與剩餘價值量相互間的比例相等。 可變資本不變時,剩餘價值率的變動,包含價值生產物在數量上及分配上的變化。v與m′,同時發生變化時,價值生產物的分配往往也發生變化,伹價值生產物的數量不必會發生變化。那有三種情形是可能的。 (a)v與m′的變化,採取相反的方向,但變化的量相等,例如 80c+20v+10m; m′=50%, p′=10% 90c+10v+20m; m′=200%, p′=20% 價值生產物在上二式是相等的,所附加的勞動量在上二式也是相等的;20v+10m=10v+20m=30。區別只在這一點:即,在Ⅰ式,是20支付工資,10留作剩餘價值;在Ⅱ式,僅10支付工資,從而有20留作剩餘價值。只有這一個情形,是v與m′同時發生變化,但勞動者數,勞動強度,與勞動日長度皆不變化。 (b)m′與v的變化,採取相反的方向,但其量不等。在這場合,或v的變化較大或m′的變化較大: Ⅰ.80c+20v+20m; m′=100%, p′=20% Ⅱ.72c+28v+20m; m′=71 3/7%, p′=20% Ⅲ.84c+16v+20m; m′=125%, p′=20% 在Ⅰ式,價值生產物40,其中有20v;在Ⅱ式,價值生產物48,其中有28v;在Ⅲ式,價值生產物36,其中有16v。價值生產物與工資同是變化的。但因價值生產物的變化,即是所附加的勞動量的變化;所以,那還包含勞動者數的變化,或勞動時間的變化,或勞動強度的變化,或在三者中包含一種以上的變化。 (c) m′與v依同方向變化。這樣,二者可以互相把作用加強。 90c+10v+10m; m′=100%, p′=10% 80c+20v+30m: m′=150%, p′=30% 92c+8v+6m; m′=75%, p′=6% 在此,三個價值生產物也是不同的,即20, 50與14。各場合的勞動量的差異,也可還原為勞動者數,勞動時間,或勞動強度的差異,或還原為三者中一種以上的差異。 3.m′、v與C皆可變 這個情形,不提供任何新的觀點,可以由(二)項(m′可變)之下的總公式來解決。 所以,剩餘價值率的大小的變化,對於利潤率,將發生如下各種影響。 (1)在不變時,p′的增減,與m′的增減,保持相同的比例: 80c+20v+20m; m′=100%, p′=20% 80c+20v+10m; m′=50%, p′=10% 100%:50%=20%:10% (2)在與m′以同方向變動時,換言之,在m′增加,也增加,m′減少,也減少時,p′比m′會以更大的比例增加或減少。 80c+20v+10m; m′=50%, p′=10% 70c+30v+20m; m′=66 2/3%, p′=20% 50%:66 2/310%:15% (4)當比m′以較大的比例但依相反的方向發生變動時,m′減少,則p′增加,m′增加,則P′減少。 8c+20v+20m; m′=100%, p′=20% 90c+10v+15m; m′=150%, p′=15% 即,m′由100%增為150%:p′由20%減為15%。 (5)最後,當與m′以相反的方向但以相同的比例變化其大小時,m′雖增加或減少,但p′不變化。 只有這最後一個情形還須有相當的說明。在討論的變化時,我們已經看到,同一的剩餘價值率,可以表示不同的利潤率。現在,我們又看到同一的利潤率,可以建立在極不同的剩餘價值率上。但在m′保持不變時,v與C的比例隨便發生怎樣的變化,也會引起利潤率的差異。如要使利潤率保持不變,則在m′發生變化時,必須以相等的程度,但依相反的方向發生量的變化。這種情形,就同一個資本或兩個在同國內的資本說,是極少發生的。假設我們有一個資本 80c+20v+20m; C=100, m′=100%, p′=20% 再假設工資跌落,以致同數勞動者,無須20v,有16v,已經可以雇得。這樣,我們游離出了4v,在其他情形不變時,我們即得下式: 80c+16v+24m; C=96, m′=150%, p′=25% 如要使利潤率依舊為20%,總資本應須增為120,那就是不變資本應須增為104。這樣,我們得下式: 104c+16v+24m; C=120, m′=150%, p′=20% 這個情形,在工資下落,同時勞動生產力也適應資本構成的變化而變化時,或在不變資本的貨幣價值由80增至104時,才是可能的。總之,這個情形的發生,必須有幾種不常結合在一起的諸種條件,偶然結合在一起。事實上,m′變化但v從而不同時變化的情形,只在極有限定的情形下,才是可以想像的。換言之,僅使用固定資本與勞動,其勞動對象則由自然供給的產業部門,才有發生這種情形的可能。 但若所比較的,是兩國的利潤率,就不如此了。在此,同一的利潤率,實際是由不同的剩餘價值率表現的。 綜上述五種情形觀察,我們知道,利潤率的提高,可伴著剩餘價值率的下落,也可伴著剩餘價值率的提高。利潤率的下落,可伴著剩餘價值率的提高,也可伴著剩餘價值率的下落。不變的利潤率可以和增加的或減少的剩餘價值率相應,我們又在(Ⅰ)項講過了,提高的,跌落的,或不變的利潤率,也可以和不變的剩餘價值率相應。 *    *    * 所以,利潤率是由兩個主要因素決定的,其一是剩餘價值率,其他是資本的價值構成。這兩個因素,概括的說,有下述種種作用。我們且以百分比表示資本的構成。在此,二資本部分究系何一部分為變化的起點,是一件沒有關係的事。 相異二資本的利潤率,或同一資本在二連續不同狀態下的利潤率,在下述諸場合,是相等的。 (1)資本的百分比構成相等,剩餘價值率也相等。 (2)資本的百分比構成不等,剩餘價值率也不等,但剩餘價值率乘百分比的可變資本部分(即m′乘v)之積相等,那就是,以總資本百分比計算的剩餘價值量(m=m′v)相等;換言之,諸m′相互間與諸v相互間成反比例。 在下述諸場合,是不等的。 (1)資本的百分比構成相等,剩餘價值率不等。在這場合,利潤率相互間的比例,與剩餘價值率相互間的比例相等。 (2)剩餘價值率相等,資本的百分比構成不等。在這場合,利潤率相互間的比例與可變資本部分相互間的比例相等。 (3)剩餘價值率不等,資本的百分比構成也不等。在這場合,利潤率相互間的比例,與m′、v之積(即依總資本百分比計算的剩餘價值量)相互間的比例相等[2]。 * * * [1]原稿上有這樣的一句:「到後來再研究這個情形怎樣和地租發生關係」。——F. E. [2]在原稿上,我們看到,關於剩餘價值率和利潤率(m′— P′)的差,有一種極詳細的計算。這個區別,有各種有趣味的特色,其運動指示了各式各樣的場合,而這諸場合,此二比率或是相遠,或是相近。這諸種運動,表現為曲線形。這種資料不曾載入本書,那是因為,它對於本書的直接目的,比較更不重要。願在這一點進一步研究的讀者,我只希望其能注意這個事實就夠了——F. E. 第四章 周轉速度對於利潤率的影響 〔我們已在第二卷說明了,資本周轉對於剩餘價值的生產,從而對於利潤的生產,有什麼影響。在此,我們可以簡述如下。資本的周轉,必須經過一定的期間,因此,決不能以全部資本同時使用在生產上。又因此,必須有一部分資本,在貨幣資本的形態上,在庫存原料的形態上,在已製成但未售出的商品資本的形態上,或在未到期的期票的形態上,保留著不用。又因此,在能動的生產上,從而在剩餘價值的生產與占有上,所使用的資本,往往要減去這個部分,所生產所占有的剩餘價值也須依相同的比例減少。所以,資本周轉所需的時間越是短,則與全部資本比較,這樣保留不用的資本部分也越是小,從而,在其他事情不變時,所占有的剩餘價值也越是大。 第二卷已詳細說明,周轉時間的縮短,或其二部分(生產期間與流通期間)之一的縮短,都會增加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但因利潤率只表示所產剩餘價值量對參加生產的總資本的比例,所以,每一次這樣的縮短,都會提高利潤率。我們前在第二卷第二篇關於剩餘價值的說明,都可適用到利潤率上來,沒有再述一遍的必要。在此,我們只要注意兩三個要點。 縮短生產期間的主要手段,是提高勞動的生產力,那就是人們普通所說的產業進步。設同時不須為多費的機械等項而異常增加總資本支出,從而減少依總資本計算的利潤率,則利潤率必定會提高。冶金業及化學工業最近的進步,就有許多,確實有這個結果。北塞麥,西門子,基爾克,里斯道麥斯等廠新發現的鋼鐵製造法,就曾以比較上極小的費用,使原來極為冗長的諸種過程,縮短至最低限度。由石炭油提煉紅色染料或茜染料的方法,利用已有的製造石炭油染料的工場設備,已可在數星期內,得到原來要幾年才可得到的結果。原來,茜染料是由茜根製造的。但茜根生長必須有一年的時間;茜根被製造染料以前,又須經過數年,方才會成熟。 縮短流通期間的主要手段是改良交通。過去五十年間在交通方面發生的革命,只有十八世紀後半發生的產業革命,可以相比較。在陸地上,由碎石敷成的街道,已為鐵道所代替,在海洋上,緩慢的不定期的帆船,已為迅速的規則的汽船航線所代替。全地球,為電報線環繞著。蘇伊士河又把東亞及澳洲加入汽船交通之內。在1847年,要裝運一般貨物到東亞去,流通時間尚至少須有十二個月(見第二卷),現在卻減為十二個星期了。自1825年至1857年,幾度恐慌的兩大中心,美洲與印度,就因有交通機關的這種革命,得與歐洲諸工業國更接近百分之七十至九十,因而把這幾度恐慌的爆發力喪失一部分。全世界商業的周轉時間,依相同的比例縮短了,參加全世界商業的資本的活動能力,是倍加了,乃至三倍了。不待說,這會有影響於利潤率。 但要把總資本周轉對於利潤率的影響,純粹地表示出來,我們必須假定,所比較的兩個資本,就其他一切事情說,是相等的。假定剩餘價值率相等,勞動日相等外,還須假定資本的百分比構成相等。假設資本A的構成,是80c+20v=100C,剩餘價值率為100%,資本周轉每年二次。如是,年生產物為: 160c+40v+40m。決定利潤率時,我們當然不以40m依周轉的200資本價值來計算,卻必須以40m依墊支的資本價值100來計算。於是,我們得p′=40%。 假設還有一個資本B=160c+40v=200C,剩餘價值率同為100%,但每年只周轉一次。如是,年生產物也為: 160c+40v+40m。在這場合40m便應依墊支資支200來計算,利潤率只有20%為資本A的利潤率的半數。 我們發覺了,兩個百分比構成相等,剩餘價值率相等,勞動日相等的資本,其利潤率之比,與其周轉期間之比相反。設資本的構成不等,或剩餘價值率不等,或勞動日不等,或工資不等,那當然會在利潤率上,引起別的差別,但這與資本周轉無關,所以,無需在這裡贅述,那已經在第三章討論過了。 周轉時間縮短對於剩餘價值生產,從而對於利潤生產的直接影響,我們已在第二卷第十六章「可變資本的周轉」,討論過了。那會使可變資本部分,有較大的作用力。在那裡,我曾指出,每年周轉十次的可變資本500,與每年周轉一次的可變資本5000比較,如果剩餘價值率相等,工資相等,則在一年時間內所占有的剩餘價值也必相等。 假設資本Ⅰ,包含10000的固定資本,每年磨損10%,即1000,又包含500的流動不變資本,500的可變資本,剩餘價值率為100%,可變資本每年周轉十次。為求說明簡單起見,我們假設,流動可變資本與可變資本以同一時間周轉。(實際的情形,通例也是如此的)。如是每一周轉期間的生產物等於: 100c(磨損)+500c+500v+500m=1600 每年周轉十次,全年的生產物為; 1000c(磨損)+5000c+5000v+5000m=16000 C=11000, m=5000, p′=5000/11000=45 5/11% 再假設資本Ⅱ,包含固定資本9000,每年磨損1000,又包含1000的流動不變資本,1000的可變資本,剩餘價值率為100%,可變資本每年周轉五次。如是,可變資本每一周轉期間的生產物等於: 200c(磨損)+1000c+1000v+1000m=3200 每年周轉五次,全年的生產物等於: 1000c(磨損)+5000c+5000v+5000m=16000 C=11000, m=5000, p′=5000/11000=45 5/11% 再假設資本Ⅲ,不包含固定資本,只包含6000的流動不變資本,5000的可變資本。剩餘價值率100%,每年周轉一次。如是,全年生產物等於: 6000c+5000v+5000m=16000 C=11000, m=5000, p′=5000/11000=45 5/11% 在以上三場合,每年的剩餘價值量皆等於5000;因為以上二場合的總資本皆為11000,故利潤率皆為45 5/11%。 反之,假設資本Ⅰ的可變資本每年不周轉十次,只周轉五次,情形就 完全不同了。在這場合,周轉一次的生產物等於: 200c(磨損)+500c+500v+500m=1700 年生產物等於: 1000c(磨損)+2500c+2500v+2500m=8500 C=11000, m=2500, p′=2500/11000=22 8/11% 利潤率減落了一半,因為周轉時間延長了一倍。 要之,一年間占有的剩餘價值量,等於可變資本一周轉期間所占有的剩餘價值量,乘一年間的周轉次數。假設我們稱一年間占有的剩餘價值或利潤為M,每一周轉期間所占有的剩餘價值為m,一年間可變資本的周轉次數為n,則M=mn,設以M′代表年剩餘價值率,則M′=m′n。這一點,我們已經在第二卷第十六章第一節講過了。 不待說,利潤率的公式,在分子的v與分母的v相等時,方才是正確的。分母的v,應該表示總資本中那平均用作可變資本或工資的全部分。分子的v,則由下面這個事實限定;那就是,它曾經生產並占有一定量的剩餘價值m,而此剩餘價值與v的比例,便是剩餘價值率m′。必須如此,這個方程式,才轉化為。分子的v,現在是更嚴密限定了,它應與分母的v,(那就是,C資本的可變資本部分全部)相等。換言之,這個方程式,要能妥當的轉化為,則m所指的,應該是可變資本一個周轉期間內生產的剩餘價值。如m僅代表這個剩餘價值的一部分,m=m′v固然還是不錯的,但這個v,就比C=c+v中的v更小了;因為,在這場合,僅以較可變資本全部為小的數額,投在工資上面。反之,如m所代表的剩餘價值,比v周轉一次所生產的剩餘價值更大,那就是,這個v之中,有一部分,或全部分,在第一次周轉之後,又周轉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第四次以上。如此,生產剩餘價值並代表所付全部工資的v,就比c+v中的v更大了,這樣的計算,當然是不對的。 所以,要使年利潤率的公式恰好正確,我們必須以年剩餘價值率代替單純的剩餘價值率,從而,以M′或m′n代m′。換言之,我們必須以n乘剩餘價值率m′,或以n乘C所包含的可變資本部分v。n是代表可變資本一年間的周轉次數的。如是,我們得:。這便是年利潤率的計算公式。 但在大多數場合,資本家自己也不知道,曾投多大的可變資本到營業上來。我們已在第二卷第八章講過,(以後還有機會看到),資本家在其資本中注意的唯一的差別,是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的差別。如果資本家不把自己手裡的貨幣形態上的流動資本部分存在銀行,他必把這部分存在自己錢櫃中。他是從這個錢櫃取出貨幣來支付工資,也從這個錢櫃,取出貨幣來購買原料與補助材料。這兩種用度,被記在同一個現金賬戶內。即特別為工資開一賬戶,它所能說明的也只是年終計算的已經付出的工資,是vn,不是可變資本v。要確定這個v,必須有一種特別的計算。以下,就是一例。 在這裡我們仍用第一卷第七章第一節曾經用過的例,即某個有10000個妙爾紡錘的紡紗工廠。我們假定,1871年4月該廠某一個星期的事實,得適用於該全年。包含在機械內的固定資本,為1000000。流動資本未舉出,我們就假定它是2500鎊。這是一個很高的估計。但我們既假定沒有信用辦法(Kreditoperationen),從而,沒有別人的資本可供永久的或暫時的利用,我們的估計,自不能不放高一些。又,每星期生產物的價值,是包含20鎊的機械磨損,385鎊的流動不變資本,(6鎊租金,342鎊棉花,10鎊煤炭煤氣煤油),52鎊付作工資的可變資本,80鎊剩餘價值,所以: 20c(磨損)+358c+52v+80m=510 每星期流動資本的墊支=358c+52v=410,其百分比構成=87.3c+12.7v。依此計算全部流動資本2500鎊,其中便包含2182鎊不變資本,318鎊可變資本。一年間付作工資的總支出,等於52鎊的五十二倍,或2704鎊。所以,318鎊可變資本,在一年間,幾乎要周轉8 1/2次。剩餘價值率為80/52,=153 11/13%由這諸要素,我們可以計算利潤率,因為我們可以把這幾個值套入, m′=153 11/13, n=8 1/2, v=318, C=12500,所以: p′=153 11/13×8 1/2×318/12500=33.27% 再以這個單純的公式,來試驗這個結果。一年間的總剩餘價值或利潤,等於80×52鎊=4160鎊。以總資本12500鎊除之,得33.28%,結果幾乎恰好相等。這是異常高的利潤率,只可以在特別好況的時候(棉花極便宜,棉紗價格又極高)說明。在實際上,這樣高的利潤率,當然是不能在全年維持的。 公式中的m′n,如上所述,即是第二卷所稱的年剩餘價值率。在上例為153 11/13%×8 1/2;正確言之,為1307 9/13%。在第二卷,我們曾說,一個坦直的人,聽說年剩餘價值率為1000%,會啞然不知所云。但若他知道孟徹斯德在生活的實際上,竟有1300%以上的年剩餘價值率,他也許會心安意得的,不說什麼。但在極繁榮的時期——這種時期久已不復見了——這樣的年剩餘價值率,決不是罕見的。 同時,這又可以例解近代大工業的資本,實際是怎樣構成的。總資本合計12500鎊,其中分12, 182鎊為不變資本,318鎊為可變資本。用百分比來計算,是97 1/2c+2 1/2=100C。總資本只有四十分之一的部分用來支付工資,但這個部分,每年可以周轉八次以上。 就因為資本家在本人的營業上不常這樣計算,所以,統計學家對於社會總資本中的不變部分,究與其可變部分成什麼比例,也幾乎絕對保守沉默。只有美國的國勢調查,曾揭舉,在現狀下,各種營業所付的工資及其所獲的利潤之總和,能夠到什麼地步。當然,這種資料依然是極可疑的,因為它所根據的,是產業家自己的絲毫不受拘束的報告。但那依然是極可寶貴的。在這問題上,還是我們所有的唯一的數據。在歐洲,我們是不能期望我們的大產業家也這樣暴露事實的。——F. E.〕 第五章 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 Ⅰ 概說 在可變資本不變,從而,以相等的名義工資,使用同數勞動者時,絕對剩餘價值的增加,或剩餘勞動(從而勞動日)的延長(無論超過的時間有無給付),會相對地,(與總資本及可變資本相對而言),減低不變資本的價值,所以,即不說剩餘價值的增加與龐大,不說剩餘價值率的可能的增進,利潤率也是會由此提高的。就不變資本中由工廠建築物機械等等構成的固定部分說,用十六小時和用十二小時,是一樣的。勞動日的延長,無須在不變資本中那最多費的部分,引起新的支出。並且,固定資本的價值,由此還可在周轉期間的較短的序列中,再生產出來,從而,把這種資本獲取一定額利潤的墊支時間縮短。所以,那怕超過的時間也有給付,甚至在一定限度內,比正常勞動時間有更高的給付,利潤依然會因勞動日延長而增加。在現代產業制度上增加固定資本的必要性,是不絕增加的。而這種不絕增加的必要性,也就是渴望利潤的資本家所以拚命要延長勞動日的一個大刺激[1]。 勞動日不變,這樣的情形是不會發生的。在這場合,如要榨取較大的勞動量,只有增加勞動者數,並依一定比例,增加建築物機械等等固定資本的量。(因為,在這場合,我們暫不管工資的減少或工資在標準程度以下的降落)。如其要增加勞動的強度,增加勞動的生產力,從而生出較多的相對剩餘價值,則在必須使用原料的各生產部門,因在一定時間內,會把更多的原料加工好,所以,不變資本中的流動部分的量,也須增加。次之,同數勞動者所推動的機械,從而不變資本的這一部分,也須增加。所以,剩餘價值的增加,必伴著引起不變資本的增加,勞動榨取的增加,必伴著生產條件(那是榨取勞動所必須使用的)的較大的支出,那就是,較大的資本支出。所以,利潤率在一方面是減低了,雖然他方面卻是提高了。 有許多種營業支出,是不論勞動日長短,總是一樣的,或近似一樣的。500個工人勞動十八小時所需的監督費,就比750個工人作十二小時所需的監督費更小。「十小時勞動的工廠經營費,和十二小時勞動的工廠經營費,是幾乎一樣多。」(1848年10月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37頁。)國稅,地方稅,火險費,各種長僱人員的工資,機械的貶值,及其他種種工廠經營費用,都與勞動時間的長短無關;生產愈減少,則與利潤相對而言,這種種經費,愈是增加。(1862年10月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19頁。) 機械及固定資本其他諸部分的價值,會在一定期間內再生產。這種期間,實際不是由它存在所經歷的期間決定,卻是由勞動過程(利用它的勞動過程)所經歷的總期間決定的。如果勞動者不只做十二小時,卻必須做十八小時,一星期就會多出三日。如是,一星期將變為一星期半,二年將變為三年了。如其超過時間是無給付的,勞動者,就不僅須無代價,以標準的剩餘勞動時間給資本家,並且每做兩星期,就要無代價給資本家一星期,每做兩年,就要無代價給資本家一年。這樣,機械的價值再生產,就加速了百分之五十,原來需要的時間就減少了三分之一了。 在這章,像在下章(論原料的價格變動)一樣,我們都從這樣一個前提出發:即剩餘價值量與剩餘價值率皆為已定的。這樣,可以把無用的複雜性避免掉。 論合作,分工,與機械時(可以參看第一卷第十一章),我們已經講過,生產條件的經濟(這是大規模生產的特徵),本質上是由於這一點:這種條件,是當作社會化的社會結合的勞動之條件,從而是當作勞動的社會條件,來發揮機能。那是在生產過程中由總勞動者共同消費的,決不是由一群沒有關聯,至多也只有小規模直接合作的勞動者,在分散的形態上,消費的。一個有一架或兩架中央發動機的大工廠,其發動機費用的增加,決不會與其馬力的增加,從而與其可能的作用範圍的增加,保持相同的比例。當工作機的數量增加時,推動它們的配力機的費用,也不會依同比例增加;又,工作機機身的價值,也不與工作機的數目,依同比例增加。生產手段的累積,還可以節省各種建築物(不僅指真正的工作場所,並且指倉庫等等)。燃料燈光等等的支出,也是如此。其他各種生產條件,也不因利用者多寡而有差別。 生產手段的累積,及其大規模的使用,引起上述的種種經濟。但這種種經濟,是以勞動者的聚合及共同工作,換言之,勞動的社會結合為本質條件的。像個別考察下的剩餘價值,是由個別勞動者的剩餘勞動引起一樣,這種種經濟,是由勞動的社會性質引起的。即在這裡有可能性和必然性的不斷改良,也以社會的經驗和考察為唯一來源,而這種社會的經驗與考察,又是由大規模結合的總勞動者的生產得到的。 諸生產條件的經濟,還有第二個大部門。這個部門也是這樣的。在這裡,我們所指的,是:生產的排泄物(即所謂廢屑),會在同一產業部門或其他產業部門,復化為新的生產要素。這所謂排泄物,就依這個復化過程,再回到生產與消費(生產的消費與個人的消費)的循環中。這一類的節省,我們以後還要詳加討論,那也是大規模社會勞動的結果。因生產規模極大之故,這種廢屑的數量也極大。也就因其數量極大,所以這種廢屑得再成為商業的對象,當作新的生產要素。又這種廢屑,只因為它是共同生產的廢屑,從而是大規模生產的廢屑,所以,在生產過程上依然有其重要性,依然是交換價值的擔當者。然即不說這種廢屑當作新生產要素會有怎樣的貢獻,我們也須知道,它在能再出賣的限度內,它會使原料的費用減低。因為,適量的廢屑(那就是加工時平均要損失的分量),原已計算在原料費用中的。這一部分不變資本的費用的減少,在可變資本量已定,剩餘價值率已定時,自會在相應的程度內,提高利潤率。 在剩餘價值為已定額時,利潤率只能由商品生產上必要的不變資本價值的減少,而增加。在不變資本加入商品生產的限度內,我們所考察的,不是它的交換價值,只是它的使用價值。在勞動生產力的程度已定時,換言之,在技術發展的階段已定時,亞麻在一個績麻工廠內所能吸收的勞動量,非定於亞麻之價值,乃定亞麻之量。同樣,一個機械對於三個(比方說)勞動者所能提供的幫助,也非定於機械之價值,乃定於機械之量。在技術發展的某階段中,一個不良的機械可以是多費的,而在他一階段中,一個優良的機械,反而可以是便宜的。 資本家由棉花和紡績機械便宜而得的較大的利潤,也是勞動生產力增加的結果,不過這種生產力的增加,不發生在紡績業,卻發生在機械建造業方面及棉花栽培業方面。實現一定量勞動,從而,占有一定量剩餘勞動所必要的勞動條件的支出減少了。那就是,占有一定量剩餘勞動所必要的費用,已經減少。 以上所講的種種節省,都是由生產手段在生產過程中由總勞動者(即社會結合的勞動者)共同使用而得的。此外,流通時間的縮短(在這裡,交通機關的發展,是本質上的物質因素),也可相應地,節省不變資本的支出,這是我們以下要講的。但在此,我們還要講,機械的不斷的改良,也會引起這一類的經濟。在這種種機械改良中,(一)是機械材料的改良,例如以鐵代木材;(二)是機械因機械建造法一般改良而便宜,因此,固定不變資本雖將與大規模勞動的發展一同增加,但不依等比例增加[2]。(三)是使現存機械更有效或更便宜的特殊改良,(例如汽罐的改良),這是我們以後要講的。(四)是廢屑因機械改良而減少。 機械及一般固定資本,在一定的生產期間內,都會有相當的磨損。凡足以減少這種磨損的東西,都不僅可以使這一個商品更便宜(因為每一個商品,都須在它的價格內,再生產應歸屬於它的磨損的一部分),並且會減少這個期間的資本支出的部分。修理的勞動,在必要的限度,原須計算在機械原費之內。由機械耐久性增加而起的修理勞動的減少,自會相應的減少機械的價格。 當然,這一類的經濟(至少其中大部分),也是以結合勞動者為媒介而後可能的,因勞動規模擴大而後實現的,所以,這種種經濟,在生產過程中,也直接須有勞動者的較大的結合。 再從別方面說,一個生產部門(例如鐵,煤,機械的生產,或建築業等等)的勞動生產力的發展,(那有一部分與精神生產範圍即自然科學及其應用的進步,相併而行),又是別一個產業部門(例如紡織業或農業)生產手段的價值和費用所依以減少的條件。很明白,有一些商品,從一個產業部門,當作生產物出來,但會再加入別一個產業部門,作生產手段。這種商品是怎樣便宜,當然要看在它當作生產物的生產部門,勞動有怎樣大的生產力;同時,它更便宜,又不僅會在它當作生產手段的那個生產部門,使商品更便宜,並且會使它所參加的不變資本的價值減少,從而增進利潤率。 不變資本的這樣的經濟,也由於產業的累進的發展。這一類經濟的特色是,一個產業部門的利潤率的提高,起因於別一個產業部門勞動生產力的發展。在此,資本家所得的好處,又是社會勞動的結果,不過不是他自己直接榨取的勞動者的結果。生產力的這種發展,結局,仍是得力於活動的勞動之社會性質,得力於社會內部的分工,得力於精神勞動特別是自然科學的發展,在此,資本家所利用的諸利益,即是全社會分工制度的利益。在旁的範圍(即給它以生產手段的範圍)內,勞動生產力發展了,由此,資本家所使用的不變資本的價值得以相對的減少,利潤率就增進了。 利潤率的別一種增進,非由於生產不變資本的勞動的經濟,卻由於不變資本自身使用上的經濟。勞動者的累積與其合作規模的加大,一方面,可以節省不變資本。同一建築物,同一暖氣設備,同一點燈設備,對於大規模生產,比對於小規模生產,會成為比較小的費用。動力機與工作機,也是這樣的。其價值將絕對的增加,但與擴大的生產範圍相對而言,與可變資本的量相對而言,與所運轉的勞動力的量相對而言,其價值卻會相對的減少。本生產範圍所使用的資本的經濟,原來直接是勞動——指本範圍內勞動者的有給勞動——的經濟;反之,上面講的那種經濟,卻是依儘可能最經濟的方法,(那就是在一定的生產規模上,憑儘可能最少的費用),來占有別人的無給勞動。這種經濟,非如上所述,由於不變資本生產上所使用的社會勞動的生產力的利用,而由於不變資本自身的使用的經濟時,它不是直接起因於一定生產部門內的合作與勞動的社會形態,便是起因於機械等物,依照這樣的規模生產,以致其價值不與其使用價值,依相同的程度增加,二者必居其一。 在這裡,有兩點,我們應該注意:第一,假如c的價值=0,則p′=m′,利潤率就到了最高限了。第二,在直接的勞動榨取上,所使用的榨取手段(或是固定資本,或是原料與補助材料)有多少價值,是一件毫不關重要的事。在它們當作勞動吸收器(Aufsanger von Arbeit)時,勞動,從而剩餘勞動,即在其內,或以其為手段,而對象化。但在這限度內,機械,建築物,原料等等的交換價值,是全然沒有關係的。在這裡,唯一重要的條件是;一方面,其量須夠在技術方面,與一定量活的勞動相結合,他方面,須合於目的,那就是不僅要有好的機械,且要有好的原料補助材料。利潤率的大小,有一部分,取決於原料的優劣。優良的材料,遺下較少的廢屑。所以,吸收同量勞動所必要的原料量,因此可以減少。又,工作機所遇到的障礙,也可減少。那還會部分的,影響剩餘價值與剩餘價值率。如原料過差,勞動者當然要耗去較多的時間,才能將一定量原料加工好;所以,如所付工資相等,那就會減少剩餘勞動。又,這當然還會顯著地影響資本的再生產與蓄積,因如第一卷(第二十二章第四節)及以下所說,資本的再生產與蓄積,取決於勞動生產力者較多,取決於所用勞動量者較少。 這樣,我們可以說明資本家節省生產手段的熱情了。損失浪費與否,生產手段依生產上必要的方法消費與否,一部分是取決於勞動者的熟練與教育,一部分是取決於資本家如何訓練結合的勞動者。(這種訓練,在勞動者為自己打算而工作的社會狀態中,例如在現今盛行的計件工資制度中,是不必要的。)反之,這種熱情,又在生產要素假造的事實上表現了。假造,是不變資本價值(與可變資本相對)減低的一個重要手段,從而也是利潤率提高的一個重要手段。再者,在生產要素的價值會重現在生產物內的限度內,生產要素在其價值以上售賣,乃是欺騙的一個重要方法。這個方法,在德意志的工業上,特別重要。因為,德意志工業的基本原則是先送好的樣品,後送壞的貨物,定然可使顧客滿意。但這是屬於競爭範圍內的現象,在這裡,和我們沒有關係。 請注意,由不變資本價值(從而不變資本費用)減少而起的利潤率的增進,與該生產部門是生產奢侈品,是生產勞動者消費的生活資料,抑是生產生產手段的問題,完全沒有關係。在所論為剩餘價值率的限度內,這個問題才是重要的。因為,剩餘價值率在本質上就依存於勞動力的價值,換言之,依存於勞動者習常生活資料的價值。但在此,我們是假定剩餘價值與剩餘價值率為已定的。剩餘價值與總資本成何比例,(這比例決定利潤率),在這情形下,是全取決於不變資本的價值,這與其構成要素的使用價值是毫無關係的。 生產手段之相對的低廉化,及其絕對價值額的增加,當然,不是互相排斥的事。蓋因生產手段的絕對的使用範圍,在勞動生產力發展及生產規模擴大時,可異常增加起來。無論從那一方面考察,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都有一部分純然是生產手段當作結合勞動者的共同生產手段來發揮機能,來被消費的結果;這樣,這種經濟,是表現為直接的生產勞動的社會性質之產物;但一部分,它又是勞動生產力在以生產手段供給於資本的範圍內發展的結果。這樣,當我們考察與總資本相對立的總勞動,不僅考察某資本家X所使用而與資本家X對立的勞動者時,這種經濟,也表現為社會勞動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其唯一差別在,資本家X不僅由他本人工作場所內的勞動的生產力,並且由他人工作場所內的勞動的生產力,獲得利益。但在資本家心目中,不變資本使用上的這種經濟,卻被認為與勞動者毫無關係,是與勞動者絕對不發生關係的條件。資本家雖也很明了,關於資本家同額貨幣能購買多少勞動的問題,(在資本家意識中,這便表現為資本家與勞動者間的交易),勞動者有若干關係;但在他們看來,生產手段使用上的經濟,換言之,這個以最小支出獲得一定結果的方法,與其說是勞動固有的能力,還不如說是資本固有的能力,是資本主義生產方法所特有的一種方法。 這種思考方法,因與事實的外觀相一致,故不怎樣使人覺得奇異。資本關係,已在勞動者與勞動實現條件全無關係和完全分離隔絕的情狀下,把內部的聯繫隱蔽了。 第一,構成不變資本的生產手段,僅代表資本家的貨幣,像羅馬債務人的身體,只代表債權人的貨幣(依照林革的說法)一樣。勞動者只在現實生產過程中,和它們接觸;而在現實生產過程中,他們卻把它們當作是生產的使用價值,當作是勞動手段和勞動材料。生產手段價值是增加抑是減少的問題,是和加工對象是銅抑是鐵的問題一樣,不會影響他和資本家的關係,不過如後所述,當生產手段價值增加從而利潤率減低時,資本家對於這種事情,又會提出別種解釋的。 第二,當生產的手段在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同時又為勞動榨取手段時,這種榨取手段的相對的貴賤,與勞動者無關,是像鞍轡的貴賤,與所馭的馬無關一樣。 最後,又像我們以前講過的那樣,勞動的社會性質,換言之,勞動者與其他勞動者為共同目的而起的結合,成了勞動者以外的人所有的權力;這種結合的實現條件,也成了勞動者以外的人所有的財產。如果沒有誰強制他們節省這種財產,則濫費也於他們毫無關係。在勞動者自己所有的工廠,例如羅虛德爾工廠,便完全不是這樣的。 如果一個生產部門的勞動生產力,表現為別一個生產部門的生產手段的低廉化,與改良化,從而,當作別一個生產部門的利潤率的提高手段,那不待說,社會勞動的一般關聯,會被視為與勞動者全無關係,而在這一切生產手段,皆由資本家購買,且為資本家占有時,被視為僅與資本家有關。當然,他是用他本人生產部門的勞動者的生產物,購買他人生產部門內的勞動者的生產物,並且,就因為他無代價占有了本人的勞動者的生產物,所以,能支配別人的勞動者的生產物。但這個關聯,是很幸運地被流通過程等等所隱蔽了。 所以,大規模生產最初在資本主義形態上發展,利潤欲與儘可能使商品生產便宜的競爭,也使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表現為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的特色,從而,表現為資本家的機能。 資本主義生產方法,一方面發展社會勞動的生產力,他方面,又促進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 但資本主義生產方法,不只使勞動者(活勞動的擔當者),漠不關心於勞動條件之經濟的合理的節省的使用。資本主義生產方法之矛盾的對立的性質,還進一步認勞動者生命與健康的浪費,勞動者生存條件的削減,為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之一,為利潤率提高手段之一。 勞動者以其生命的大部分,在生產過程中度過。所以,生產過程之條件,多大部分即是勞動者的能動的生活過程之條件,是勞動者的生活條件。但這種生活條件的經濟,卻就是提高利潤率的一個方法。我們在前面講過,過度的勞動,以勞動者轉化為代勞牲畜的情形,是促進資本價值增殖及剩餘價值生產的一個方法。這種經濟的遂行,使許多勞動者擠住在一個狹隘的不衛生的房間內,(那就是資本家節省建築物),使許多危險的機械安置在一個房間內,對於危險絲毫沒有保護設備,或對於有害的危險的生產過程,例如開礦,不採取任何預防方法。使生產過程人道化,使生產過程為勞動者感到舒適或不討厭的種種設備,更是談不到。從資本家的見地說,這是全然沒有目的,沒有意義的浪費。資本主義生產方法,雖在其他各點儘量吝嗇,但對於人身物質,則不惜儘量浪費,不過,從別方面說,資本主義生產方法,其生產物分配,須以商業為媒介,且以競爭為立足點,故對於物質資料,也極為浪費。從一方面說,個別資本家是獲利了,從別方面說,社會則受損失。 資本有一種趨勢,要把直接使用的活的勞動,縮減至必要勞動,並常要利用勞動的社會生產力來縮短生產一個生產物的必要勞動,從而,儘可能節省直接使用的活的勞動。資本還有一種趨勢,要使這種已縮短至必要程度的勞動,安置在最經濟的條件下,那就是,要儘可能把所用不變資本的價值,減至最小限。在商品價值,由其所含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非由其實際所含勞動時間決定時,使這種決定實現,並縮短商品生產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就是資本。商品價格將由此減至最低限,因其生產所必要的勞動每一部分,都減至最低限。 我們對於不變資本使用上的經濟,必須作一區別。當所用資本量增加,其價值額也增加時,那不過表示,有較多的資本,累積在一個人手中。但使不變資本可以節省的事情,正是較大量資本累積在一個人手中,同時所雇勞動者數大抵會絕對增加,但相對減少的事實。從個別資本家的觀點考察,必要資本支出(尤其是固定資本支出)的範圍是增大了;但與所加工的材料量及所榨取的勞動量比較,必要資本支出的價值,卻是相對的減少了。 現在我們且舉數例來解釋。我們從最後一項講起。那就是,先討論這一類生產條件的經濟,這一類生產條件,就是勞動者的生存條件和生活條件。 Ⅱ 以勞動者為犧牲的勞動條件的節省 炭坑——最必要的支出之忽略——「炭坑所有主間的相互競爭,使各種為克服顯著物理困難的支出,節減至最低限度;同時,炭坑工人間的互相競爭,(炭坑工人的人數,通例是多於需要的),又使他們情願為僅略高於附近農村日傭勞動者的工資,而冒極大的危險,受極大的有害的影響。自礦坑得有利的使用兒童以來,更是如此。這種二重的競爭,……使大部分炭坑,僅有極不完全的排水方法及通氣方法;通氣口的建造往往不適當,抽水的設備往往不良,工程師往往無能,坑道與線路的計劃與建造,往往不妥當。由此,在生命,四肢,與健康上引起的破壞的統計,是頗使人戰慄的。」(礦坑炭坑童工第一報告1829年4月21日第129頁)。1860年頃,英國炭坑災害死亡者數,平均為每星期十五人。依炭坑災害報告(1862年2月6日),自1852年至1861年十年間災害死亡的總數,達8466人。這個報告還承認,這個數字計算是過低的,因為,最初數年監督專員初就職時,他們管轄的區域過大,有許多災害死亡,未曾報告進去。當然,監督專員的人數還嫌過少,其權力還嫌過小,但災害次數自專員就職以來,已經減少的事實也可指示資本主義榨取的自然趨勢。不過,死亡的數目,依然是很大的。生命的犧牲,大抵以礦坑所有者過度的貪慾為原因。舉一例言之。有些地方,僅掘一個出口;因此,不僅空氣流通極形不足,並且在這個出口閉塞時,沒有第二個出口可以逃走。 若把流通的過程和競爭的贅瘤除開不說,那我們在詳細觀察資本主義生產時,將會發覺:對於實現的勞動即已對象化在商品內的勞動,資本主義生產是極節省的。反之,對於人,對於活的勞動,資本主義生產卻比任何的別的生產方法,都更浪費。所浪費的,還不只是血與肉,而且是神經與腦髓。這個歷史的時代,(這個時代,正好在人類社會之意識的改造以前),實際是以個人發展之最可驚人的浪費,來保障並實行人類一般的發展。這裡所述的全部節省,是由勞動的社會性質發生的,而勞動者生命健康上這樣的浪費,實際也正好是從勞動的社會性質引起的。就這點說,工廠監督專員貝爾克所提出的疑問,是很有意義的。他說:「由集合勞動惹起的未成年者生命的犧牲,怎樣才可以防止呢?這個問題是值得鄭重考慮的。」(1863年10月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157頁)。 工廠——工廠(真正的工廠)內一切保障工人安全幸福與健康的設備的忽略,都包在這項下面。指示產業軍隊死亡人數的災害報告,有大部分是屬於這一類的(見每年的工廠報告)。余若場所的狹小,通氣設備的缺乏,也屬這一項。 法律規定,工廠必須有橫軸的保障設備,有多數工廠主反抗。對於這件事情,1855年10月,荷爾訥曾深表憤慨。橫軸的危險性,雖曾屢為災害死亡的事實所證明,其保障設備,雖非多費,也非經營上的妨礙,但仍有多數工廠主拒不受命(1855年10月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6頁7頁)。工廠主在反對這次及其他各次的法律規定時,是得到義務治安法官的支持的。司裁判之職的法官,大抵自己便是工廠主或是工廠主的朋友。此輩紳士曾作何種裁判,我們不難由高等法院推事康培爾的話推知。康培爾關於一次被上訴的裁判說:「這不是議會條例的解釋,只是它的廢止。」(上揭報告第11頁)。在同報告中,荷爾訥又述及有多數工廠,在機械開始運轉時,不對勞動者發一聲預告。這種預告的省免,常常會引起災害。因為那怕在機械休止時,也常有許多手和手指在機械上面作事(上揭報告第44頁)。在這裡,我們且引述一個有意味的對照。那時為反對工廠法,曾於1855年3月在孟徹斯德成立一個名叫「工廠法修正國民協會」的團體。這個團體曾依每馬力課取二先令的方法,集合五萬鎊以上的基金,其目的在充作協會會員被工廠監督專員控告時的訴訟費用。這種辯白控告,都由協會出而訴訟的。換言之,其目的在證明:為利潤而殺人,不以殺人論罪。但關於格拉斯哥一個商家,蘇格蘭的工廠監督專員金凱德說,它曾利用本工廠的舊鐵,為機械裝置各種保障設備,全部僅費九鎊一先令。這個商家使用了一百一十馬力,如果它加入廠主協會,它所須繳納的會費,將為十一鎊,比保障設備的費用全部還多。這個國民協會,是1854年為反抗規定這種保護設備的法律,而組織的。溯自1844年至1854年,工廠主殆全不注意這個法律;依據拔麥斯登的訓令,工廠監督專員才鄭重通告各工廠主,自今以後,這個法律必須切實施行。為對付這種通告,工廠主立即把這個協會組織了。乃可異的是這個協會的會員有若干即以治安法官資格,被認為是這個法律的執行者。當新任內政部長喬治格勒於1855年4月提出妥協案,使政府認有名無實的保護設備為滿足時,國民協會還是憤然加以拒絕。在各次訴訟中,有名的工程師費爾貝倫,曾屢次挺身為工廠主,辯護資本的經濟及不可侵犯的自由。工廠監督專員領袖荷爾訥,則在各方面,受工廠主的迫害與讒謗。 工廠主必要得最高民事法院的一次判決,而後甘心。依這次判決的解釋,1844年的法案,並未規定離地七呎以上的橫軸,也須有保護設備。最後,始於1856年,由偽君子柏登(Wilson Patten)——最虔敬者之一,他的外表的宗教,隨時準備為黃金騎士,作種種的齷齪事情——之手,得到一個議會條例,完全使他們滿意。這個條例使勞動者事實上不能受任何特殊的保護;如在機械下受損害,他們必須向普通法院,進行損害賠償的訴訟。在訴訟必須有莫大用費的地方如英國,這簡直是一種嘲弄。而從他方面說,因為這個條例有一個極巧妙的關於鑑定的條文,以致工廠主簡直沒有敗訴的可能。結果是災害激增。1858年5月至10月那半年間,據監督專員貝克爾的報告,與前半年間比較,災害次數竟增加了21%。他以為至少有36.7%的災害,原來是可以避免的。誠然,1858年及1859年的災害次數,比1845年及1846年要少得多。就受監督的各產業部門說,勞動者數增加了20%,災害次數卻減少了29%。其故何在呢?在爭點依然像現在(1865年)這樣解決的限度內,那主要是由於新機械的採用。這種新機械,原來就有保障的設備,這種設備既不要工廠主特別花錢,他們自然不反對。且也有少數斷臂的工人,曾獲得巨額的損害賠償,並能在最終審,維持勝利的判決。(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1年4月第31頁,及1862年4月第17頁18頁)。 以上所述,已足說明工廠主曾如何節省保護的設備了。沒有這種設備,工人(且包括許多兒童)便須以生命和四肢來冒種種直接由機械使用發生的危險。 密閉室內的勞動——場所面積的節省,從而,建築物的節省,曾怎樣使勞動者密集在狹室之內,這是周知的事實。加之,通氣的設備又節省。這兩種節省,與勞動時間延長的事實合起來,大大增加了呼吸器病,從而,大大增加了死亡的人數。以下的例解,皆采自1863年公共衛生第六報告。這個報告,是本書第一卷屢次提到的西門醫生編輯的。 勞動者的結合及其合作,使機械可以大規模使用,使生產手段可以累積,使生產手段的使用可以節省。所以,一方面對於資本家成為利潤增大的源泉,他方面對於勞動者(除非同時縮減勞動時間並講求特別的保護方法來補償)卻成為生命與健康的浪費的,也是大量共同勞動在密閉室內的進行,是共同勞動大量地在同一工作場所內的累積。這種共同勞動的條件,是由生產物製造上的便利來判斷,不由勞動者的健康來判斷的。 西門醫生曾訂立下述的原則,並以豐富的統計作印證。他說:「任一地方,其人口越是在密閉室內共同工作,則在其他條件相等的限度內,其人口因肺病而死亡的數目越是增加。」。原因是空氣不良。「在有某種重要工業必須在密閉室內經營的地方,勞動者死亡率的增加,使該地的死亡統計,以肺病特多為特色。這在英格蘭,已是通例,也許沒有一個例外」。 衛生局1860年及1861年關於密閉室內經營的諸種產業,曾加以調查,作成死亡統計。這個統計說明了如下的事實:十五歲至五十五歲的男子數相等,假令英格蘭各農業區域因肺結核及他種肺病而死的人數為100,則考文特勒為163,布勒克堡與斯吉蒲登為167,康格里登與布拉得福為168,萊塞斯特為171,里克為182,瑪克里司斐為184,波爾登為190,諾亭格漢為192,羅虛德爾為193,德爾卑為198,薩爾福德與亞胥登·萊恩為203,里茲為218,蒲勒斯登為220,孟徹斯德為263。。下表還提示了個更適切的例。此表分別兩性,指示十五歲至二十五歲的人,在每十萬中,有多少是由肺病致死的。所選的各區域,都只雇用女工從事密閉室內經營的產業,男子則被雇在各種可能的勞動部門。 在絲製造業盛行的區域,男子參加工廠勞動者較眾,其死亡率也較高。在此等地方,男女二性因肺結核病而起的死亡率,也由報告暴露了,「我國絲製造業大部分是在極不衛生的情形下經營的」。但藉口經營條件特別適宜特別衛生,而要求十三歲以下兒童勞動時間特別延長,其要求又屢次被批准的,就是絲製造業的工廠主。(第一卷第八章第六節)。 以上考察的種種工業,都呈現一種不好的境況,但最不好的境況,莫過於斯密醫生(Dr. Smith)關於裁縫業所描寫的狀況了。他說:「就衛生狀況說,是各工室大不相同的。但幾乎沒有一個不是多人擁擠,沒有一個不是極有害於健康。……這種工室,必然是酷熱的;但若再點煤氣燈,(例如晝晦或冬季傍晚時),溫度就常在華氏八十度,乃至九十度(攝氏二十七度至三十三度),使人流汗不止,玻璃窗上水汽凝結,以致水滴不斷從天窗落下,工人雖明知會冒寒,也不得不把窗打開。——他曾描寫倫敦西區十六家最大的裁縫店。在這不通氣的室內,每個工人所能占有的空間,最大為270立方呎,最小為105立方呎,平均為156立方呎。有一個裁縫店,四周都是走廊,必須從上面來光線。在這個店內,雇有工人九十二名至一百名,點著許多盞煤氣燈;廁所就在房邊,每人所占空間,不過150立方尺。別一個裁縫店,只能算是院子裡一個狗窠,光線從上面進來,空氣只能從屋頂上一個小窗進來,其內有五個至六個人工作,每人所占空間,僅112立方尺」。「在斯密醫生敘述的這樣怕人的工室內,裁縫工人每日通例須勞動十二小時至十三小時,有時,還須繼續勞動十四小時至十六小時」。。 以下一點,是必須注意的。倫敦裁縫工人,排字工人,印刷工人二十五歲至三十五歲的死亡率,其報告所列的數字,是太低了。在這二種產業上,僱主往往從農村雇用大批青年工人,(大抵是三十歲未滿的)作徒弟,作見習。醫務局長,這報告的報告者,約翰西門實際也曾注意到這種情形。這個情形,大大增加了被使用者的人數。倫敦這幾種產業的死亡率,是用這作基礎計算的。但這種增加,不會同樣增加倫敦市死亡的人數,因他們不過暫時留在倫敦。如果他們在倫敦得了病,他們會回農村家裡去的,如果後來在農村死了,他們的死亡,便也在農村登記。這個情形,最影響年齡較小的工人,使倫敦這種年齡的人的死亡率,不能當作產業不衛生狀況測量的標準。 排字工人的狀況,與裁縫工人的狀況相似。他們不僅缺少換氣的設備,缺少新鮮的空氣,且必須作夜工。他們的勞動時間,通例是十二小時至十三小時,有時是十五小時至十六小時。「煤氣燈點著時,……鑄字所的煙,機械或污水池的臭氣,往往從樓下侵入因而加甚樓上的痛苦。樓下的熱氣,使天花板發熱,那自然會增加樓上的熱度。而在樓下裝有蒸汽機關,從而全屋皆異常亢熱的地方,情形是更壞。……一般說,換氣設備是極不完全的,不能將熱氣及日落後燃燒煤氣的產物排除。大多數工作場所的情狀,是極慘的。若原來又作臥室,那就更慘」。「有若干工作場所,特別是發行周刊的工作場所,雇用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兒童,那裡,往往繼續不斷作二日一夜。那些以印刷零件為業務的印刷所,工人往往在星期日也沒有休息,因此,他每星期的勞動日數,不是六日,而是七日。」。 我們已在第一卷第八章第三節,注意女帽女服製造業女工人的情形。但在那裡,我們注意她們勞動過度的情形。她們的工室,也在同報告中,由奧特(Dr. Ord)醫生描寫了。她們日間工作的情形雖較好,但當煤氣燃燒時,她們就處在熱氣蒸人,臭味迫人,極不衛生的情形下了。在三十四家情形較好的縫衣店中,奧特醫生曾發覺每個工人平均占有的空間是這樣的。「有四家,在500立方呎之上,有四家在400立方呎至500立方呎之間,有五家在200立方呎至250立方呎之間;有四家,在150立方呎至200立方呎之間;有九家,僅有100立方呎至150立方呎。在換氣設備不完善時,那怕情形最好的工作場所,也僅將就夠使她們繼續工作。……但是,就是在換氣設備良好的工作場所內,在天黑後,依然太熱,太蒸人,因有許多盞煤氣燈點著」。奧特醫生關於一家為牙行經營的小女服店,曾說:「一個房間,計有1280立方呎,工人十四名,每名所占空間僅91.5立方呎。女工都顯出疲勞憔悴的樣子。她們的工資,除茶水外,據說每星期為七先令至十五先令。……勞動時間由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這樣一間小房子,有十四個人擠在一處,換氣設備又是極不良的,僅有兩個可以開閉的窗戶,一個關著的暖爐。任何特別的換氣設備也沒有」。。 關於女帽女服製造業女工人勞動過度的情形,同報告又述:「時裝女服店青年女工人勞動過度的情形,大約在四個月內非常厲害,因而頓時喚起公眾的驚愕與憤慨。這幾個月內,店內的工作通例每日須繼續至十四小時,在趕造定貨時,且須延至十七小時至十八小時。」其他各季店內工作為十小時至十四小時,而在自宅內進行的勞動,則通例為十二小時至十三小時。在女外套,披肩,短衫的製造(包括用縫機的勞動)上,普通工作場所內的勞動時間較少,通例不過十小時至十二小時,但據奧特醫生說,「有幾家,正規的勞動時間,依超過時間另有給付的方法,大為延長了。別幾家,則於正規勞動時間終了後,叫工人把工作帶回家去完成。在此,可以附言,這二種額外勞動,都常常是強制的」。。約翰·西門在這頁的附註上說:「勒得克利夫君(時疫協會秘書)對於一等女服店女工人的健康狀況,最有試驗的機會。他在二十個自稱身體健全的女工人中,只發現一個是真正健康的;其餘十九人,都不免在生理上表示生機枯竭,神經衰弱,以及各種機能上的障礙。他以為,這當中的第一個原因是勞動時間過長。據他估計,即在生意最滯的時節,每日也有十二小時勞動;第二個原因,便是工作場所過於擁擠,換氣方法過於不良,煤氣燃燒使空氣污濁,食物不當或不足,家庭休養設備的缺乏」。 英國衛生局長得到的結論是:「在僱主可以為力的限度內,僱主應不問工人的工作如何,出錢為工人的勞動,防止一切不必要的有害衛生的事情。但這種在理論上應稱為第一衛生權的權利,是工人實際所不能主張的。倘工人所處的地位不能在衛生上提出合理的要求,那無論立法者的意圖如何,工人們總不能希望,害物排除法的負責實施者會給他們以任何切實的幫助」。——「僱主應服從法規的最低限界,無疑是難於決定的。其決定,不免有若干技術上的困難。但……在原則上,健康保護的要求,總是普遍的。有幾十萬男女工人,不必要的,在職業所引起的無限的生理痛苦中,萎縮了。為這幾十萬男女工人的利益計,我敢表示如下的希望:衛生的勞動條件,應全般受適當的法律保障,至少,應該保證各種密閉室內的工作,必須有切實的通氣設備,且儘可能,在各種不衛生的勞動部門,把那些特別不衛生的影響加以限制」。 Ⅲ 動力制出,動力分配,及建築物上的經濟 1852年10月的報告,荷爾訥曾引述名技師,汽槌發明者,巴特里吏羅夫提的納斯密茲一封信如下: 「我所講的組織變化及蒸汽機改良,曾可驚地增加了動力。這一點,公眾是不甚瞭然的。蘭克夏區的機械動力,在過去四十年間,常在怯弱的固執的因襲心理下受壓迫。現在,很僥倖,我們是被解放了。在過去十五年間,尤其是過去四年間(自1848年算起),在凝縮蒸汽機的操作上,已有少數重要的變更,發生了。結果是,同一機械已能完成遙較為大的作業,煤炭的消費量已顯著減少了。自本區工廠採用蒸汽力以來,有許多年數,凝縮蒸汽機被認為安全的速率,是每分鐘的活塞衝程220呎,那就是,活塞杆長5呎的蒸氣機關的橫軸,每分鐘只迴轉二十二次。再增加擺械運轉的速度,即視為不當。自全部裝置適合於每分鐘220呎活塞衝程的速率以來,許多年間,各工廠機械的速率,都受著這種限制。後來,或因碰巧有人不熟習這種規定,或因有人勇於發明,以致有更大的速率被人試用。試用的結果既極順利,模仿的人接著起來。機械儘量發揮作用了,配力裝置的主要齒改輪換了,以致維持原速率的蒸汽機關,每分鐘也得有300呎以上的活塞衝程。蒸汽機關的這種速率增加,現今殆已為人普遍採用。相同的機械,現在已有較大的供人利用的動力,且因動輪的刺激較大,運轉也更有規律了。因活塞杆的速率增加,相同的汽壓與凝縮器真空,已可產出較大的動力。如其適當的變革,可以使一個有四十馬力每分鐘活塞衝程200呎的蒸汽機關,得以相同的汽壓和真空,使活塞每分鐘的衝程增至400呎,我們所得的動力,就比從前增加一倍了。汽壓和真空既然在二場合相等,各個部分的緊張程度及災害發生的危險,自不致因速率增加而大增加。僅有這點區別:與加速的活塞運動比較,我們須消費較多的蒸汽,至少是近似如此。還有,便是軸承或摩擦部的磨損,須略較為速。但這是不值得注意的。……但加速活塞運動,使同一機械發出較多動力的方法,必須在同汽罐下燃燒較大量的煤炭,或採用一個蒸發力較大的汽罐,總之,必須發出較大量的蒸汽。實際,這個方法也行過的;蒸汽制出力較大的汽罐,實際曾與舊的速率增加的機械相連合。依此方法,同機械供給的作業,在多數場合,是增加了100%。科恩沃州諸礦山採用蒸汽機關,用一種非常便宜的方法,制出動力。約在1842年,這個方法就為世所注意了。棉紡績業的競爭,又使棉紡績業者,不得不在節省方面,求利潤的主要來源。科恩沃州機械所指示的每小時的消費煤炭量與制出馬力之顯著差額,和沃爾夫式二筒機械所指示的異常經濟的作業,在我們這一區,把燃料經濟的問題,提出我們面前了。科恩沃機與二筒機,有三磅半,或四磅煤炭,就可以在一小時內,供給一個馬力;棉業區域的機械,要在一小時內,供給一個馬力,卻非消費煤炭八磅或十二磅不可。這種顯著的差額,使我們這一區的棉紡績家及機械製造家,以相似的方法,得到異常經濟的結果(惟在當時,這種經濟,在科恩沃州及法蘭西,已成通例。在此二處,極高的煤炭價格,使工廠主不得不在營業上,儘可能經濟這一方面的費用)。這情形,曾引起一些極重要的結果。第一,在利潤高的時候,多數汽罐,都以上半面,露在外界的冷氣中。現在,這種汽罐,都用厚氈,磚,水泥之類的東西裹住,以此,花這樣大本錢得到的熱,才不致於放散。汽管也用這個方法保護,汽筒則用氈或木頭包著。第二,高的汽壓被利用了。一向,安全瓣所受的重壓是極微薄的,以致每平方吋僅能開放四磅,六磅或八磅的汽壓。現在發現了,倘能把汽壓提高至十四磅或二十磅,便可節省許多的煤。換言之,工廠的工作,便能由較小量煤的消費來完成。有資力與企業心的人,都採用充分推廣的汽壓方法,使用構進適當的汽罐,以致每一平方吋,都可以在三十磅,四十磅,六十磅,或七十磅的氣壓下,供給蒸汽。這樣高的汽壓,使舊派技師見之,必定會嚇倒。但汽壓增加之經濟的結果,一旦可用幾磅,幾先令,幾便士的形式明白表出,凝縮機採用高壓汽罐,便成一件極普通的事情了。要徹底革新的人,都採用沃爾夫式的機械。大多數新造機械,也是這樣。那就是,新造機械,大抵是二筒沃爾夫式的。在其一筒內,由汽罐來的蒸汽,即由所生壓力高於汽壓,而生出動力來。以前,這種動力,在活塞一次衝程之後,便向空氣中逃去;現在,它可以移入有四倍容積的低壓筒去,在那裡,經過相當的膨脹之後,再導入凝縮器中去。這種機器是經濟多了。由此,三磅半或四磅煤,可以在一小時內,供給一個馬力,而舊式機械要在一小時內供給一個馬力,便非消費十二磅至十四磅煤不可。還有一種巧妙的裝置,使二筒(一個高壓機和一個低壓機互相結合)沃爾夫式,得在現成的機械上應用,使其效果增加,煤的消費減少。這個結果,在過去八年或十年間,還曾由別一個方法實現。那就是,把一個高壓機與凝縮機結合,使高壓機利用過的蒸汽,可以移到凝縮機上來,把它推動。這個方法,是在許多方面有用的」。 「同一個蒸氣機關,有這諸種改良的一部分或全部之後,究竟增加了多少效果,還是不易得到準確的估計。但這是確實的,同重量的蒸汽機關,平均已可多作百分之五十的作業。在多數場合,在每分鐘速度以220呎為限時,原來僅可供給五十馬力的蒸汽機關,現在已可供給一百馬力以上。凝縮機應用高壓蒸汽所得的極經濟的結果,及舊蒸汽機關因營業推廣而起的較大的需要,曾在過去三年間,促進罐狀汽罐的採用。由此,動力制出的費用又顯著減少了」。(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2年10月第23頁至27頁)。 動力的製造是如此,動力的分配及工作機也是如此。 「近數年來機械改良之急速的發展,使工廠主無需增加動力,已可將生產推廣。勞動利用上的經濟,是因勞動日縮短,而成為必要了。大多數經營得當的工廠,都講求減少支出增加生產的方法。我應感謝本區一個明哲紳士的好意,賴有他,關於他工廠內所雇用的工人的數目和年齡,關於他工廠內使用的機械,關於他自1840年迄今所付的工資額,我得到了一個計算。1840年10月,他工廠內雇用六百名工人,其中有二百名是十三歲未滿的。1852年10月,他只雇用三百五十名工人,其中只有六十名是十三歲未滿的。但除少數例外的場,和他在這二年所使用的機械數卻相等。在這二年所支付的工資額也相等」。(勒特格萊夫語,1852年10月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58頁)。 但這種種機械改善,一直到被構造適宜的新工廠建築物採用之後,方才發揮它的充分效果。 「裝置這種新機械的工廠建築物,也大進步了。當我論到這種種機械改良時,這一點也是我必須說明的。……地下層,是供我捻紗的,我曾為此目的,裝置二萬九千個複式紡鍾。單就地下屋及閣樓說,我就節省了百分之十的勞動。這種節省,與其說是複式改良的結果,不如說是機械在一個聯動機下累積的結果。我的工廠,用一個起動軸,已經可以推動那麼多的紡錘,因此,與別的工廠比較,我的工廠,就可在聯動裝置上,節省60%至80%了。這又可節省油脂。總之,因工廠設備完全,機械改良之故,即不說動力,煤炭,油脂,配力帶,起動軸方面的節省,我也至少節省了10%的勞動」。(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所載某棉紡績業者的自述)。 Ⅳ 生產上的排泄物的利用 生產排泄物與消費排泄物的利用,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的發展,也發展了。所謂生產排泄物,是指農工業的廢物;所謂消費排泄物,一方面是指人身自然代謝機能的排泄物,一方面是指消費品在消費後遺留下來的形態。化學工業的副生產物(這種副生產物,在小規模生產下,是浪費掉的),機械建造業排泄出來再在鐵生產上當作原料用的鐵屑等等,都是生產排泄物。人身的自然排泄物及破爛的衣服等等,都是消費排泄物。消費排泄物,在農業上最重要。就這種排泄物的利用來說,資本主義的經濟組織,是再浪費沒有的。例如在倫敦就有四百五十萬人的糞便,沒有更好的利用方法,只好出異常大的費用,傾倒入泰姆士河中去了。 原料的昂貴,自然而然的成為廢物利用的刺激。 大體說,這種再利用的條件是這樣的:排泄物必須有多量產出,那只有在大規模勞動之上,才是可能的;機械必須改良,使原來不能使用的某形態上的物質,可以變成別種形態而在新生產上被利用;科學,尤其是化學,必須進步,使廢物的有用性質可以發現出來。當然,在小規模的園藝農業上,例如在郎巴底,在中國南部,在日本,也曾發現這種大的經濟。但大體說,在這種制度下,農業生產力,必須以人類勞動力的大浪費為代價。這種勞動力,是必須從別的生產部門奪取過來的。 這所謂廢屑,幾乎在每一種產業上都是重要的。1863年10月工廠報告(163頁),就以下述的事實,為英格蘭及愛爾蘭大多數地方農民僅種少許亞麻的主要理由。該報告述及:「以水力推動的小規模的麻製造廠,會在亞麻的加工上,留下許多廢屑來。……棉花的廢屑,是比較小的,但亞麻的廢屑甚大。設能利用水漬法及機械制麻法,不利益的成分定然可以顯著減少。……在愛爾蘭,制麻通常用極粗的方法,以致有28%至30%的損失」。這種損失,只要採用較良的機械,就可以避免。據工廠監督專員的報告,亞麻加工時留下的大量麻屑,雖然是極值錢的,但在愛爾蘭若干工廠,總是當作廢屑,被工人攜回家去當柴燒。(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140頁)。關於棉花廢屑,在討論原料價格的變動時,我們還要討論的。 羊毛工業要比亞麻工業的經營更巧妙。「毛屑與毛織物襤褸,一向是禁止再加工的,但這個偏見,在沖毛織業(這種工業,在約克州羊毛工業區域,現已成為一種重要工業)上,已經完全消滅了。大家希望,棉屑業也會適應一種由來已久的需要,當作一種營業,而同樣存在著。前三十年間,毛織物襤褸(即純毛織物破片),每噸平均僅值四鎊四先令,但最近數年間,每噸已值四十四鎊了。其需要還如此增加,以致有人夾用棉和毛。不傷毛但能將棉花彈開的方法,已經發現了。現在已有數千勞動者被使用在沖毛織物工業上,消費者受大利益了,他們已能以極適合的價格,購得品質良好的毛織物」(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107頁)。這樣翻造的沖毛織物,在1862年末,其所消費的羊毛,已占全國羊毛消費總額的三分之一。(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2年10月第81頁)。這所謂「消費者」的「大利益」,是他的羊毛衣服,和以前比較,現在只經用三分之一的時間就擦破了,其紗線只經用六分之一的時間,就露出了。 英吉利絲工業是在相同的險路上進行。自1839年至1862年,純生絲的消費相當減少了,絲屑的消費卻增加了一倍。因機械改良之故,原來沒有價值的材料,現今變作有多種用途的絲了。 廢屑利用的最適切的例,是化學工業。它不僅依新的利用方法,利用本工業的廢屑,且利用許多別的工業的廢料。例如,原來幾乎毫無用處的煤脂,現在可以轉制藍靛染料,紅染料,新近還可以轉制多種藥品。 各種生產排泄物的再利用,固可引起經濟,但在此之外,我們還須舉出廢屑發生的防止。那就是,使生產排泄物減至最低限度,並使直接參加生產的原料與補助材料能直接被利用至最高限度。 廢屑的減少,一部分以所用機械的品質為條件。機械各部分構造越是準確越是精緻,油脂肥皂等物就越是可以節省。這是就補助材料來說。但最重要的一點是:生產過程究曾以怎樣大一部分原料化為廢屑,也定於所用機械和工具的品質。最後,那還視原料的品質而定。但原料的品質,一部分以原料採掘業和農業的發展(那是狹義的Kultur的進步)為條件,一部分視原料在加入製造前所通過的各種過程如何發展而定。 「巴爾門底(Parmentier)曾證明,近來,例如自路易十四時代以來,法國的磨谷方法,是顯著改良了。與舊磨比較,新磨已能從同量穀物,造出二倍麵包。實際,巴黎每個居民每年消費的穀物,原為四塞梯爾(Setiers),後減為三塞梯爾,再減為二塞梯爾,現在只須有一塞梯爾又三分之一了,此數約合342磅。……我曾在勃赤地方住過許久,在那裡,由花崗石及綠泥石製成的臼石(一種粗糙的舊磨谷機),已依照過去三十年間極進步的機械學原理,改造了。現在,磨石是得自拉浮特,穀物入磨,須磨兩次,磨袋成一種環狀運動,因此,能由同量穀物多磨出六分之一的粉來。所以,我很明了,為什麼,羅馬人每日消費的穀物和我們每日消費的穀物,會相差如此之巨。這完全因為,羅馬人磨粉的方法和制麵包的方法,太不完善。在這裡,我必須說明,蒲林尼(Plinius)在其著書第十八卷第二十章第二節所述的一種事實。……羅馬的麥粉,依品質不同,每莫底鳥斯(Modius)值40, 48,或96亞斯(ass)。這種價格,與現代的穀物價格比較,是很大的。而其價格所以會如此大,就因為當時的磨不完善,以致於制粉的費用太大」。(杜洛·德·拉·馬爾《羅馬人之經濟》巴黎1840年第一卷第280頁)。 Ⅴ 發明的經濟 我們講過,固定資本使用上的經濟,是這樣發生的:即,勞動條件大規模被使用;質言之,勞動條件,當作直接社會的社會化的勞動條件,或在生產過程內當作直接合作的條件。從一方面說,力學及化學上各種發明的使用所以不致於使商品價格騰貴,就因為具備了這個條件。在事實上,這也往往是不可缺少的條件。從別方面說,由共同的生產的消費而起的經濟,在大規模生產下,才是可能的。最後,何處能經濟,怎樣能經濟,怎樣應用既有的種種發現才最為單純,怎樣才可以把理論應用(應用在生產過程)上的實際阻礙克服——這等等,都最須依賴結合勞動者的經驗。 但在此,且注意一般勞動(allgemeiner Arbeit),與共同勞動(gemein-schaftlicher Arbeit)的區別。二者在生產過程上都有作用,且有相互交錯的作用,但有區別一般勞動包括一切科學的勞動,一切的發現,一切的發明。這種勞動,一部分是以現存者的合作為條件,一部分是以前人勞動的利用為條件。共同勞動則以個人的直接合作為條件。 這種區別,由如下的觀察,得到了新的證明。 (1)新機械初次建造的費用,與其再生產的費用比較,有頗大的差別。比可參看烏爾和巴伯基的議論。 (2)以新發明為基礎的工廠,與繼起的在舊工廠亡跡上遺骸上出現的工廠比較,必須有較大得多的費用。這種差別是如此大,以致最初企業者往往破產,而後來用低價購買這種建築物這種機械的人,卻能發達。人類精神的一般勞動的新發展,及其由結合勞動而在社會上的應用,通例只能使最無價值最可憐的拜金資本家,賺取最大的利潤。 * * * [1]「因為在一切工廠內,都有一個極大量的固定資本投在建築物和機械上,所以,機械能被運轉的時間數愈大,其利益也愈大。」(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8年10月31日第8頁) [2]參看烏爾《論工廠構造的進步》。 第六章 價格變動的影響 Ⅰ 原料價格變動及其對於利潤率的直接影響 以上,我們假設剩餘價值率是不變的。在此,我們依然是這樣假設。為要使問題的研究更為單純,這個假設乃是必要的。不過,剩餘價值率不變的資本,仍可因原料價格變動(這便是我們要在此處研究的主題)而起收縮膨脹,致所使用的勞動者數增加或減少。在此場合,剩餘價值率不變,剩餘價值量可以變化。但這個現象在這裡也可被認為是一個附隨事項而除開的。如機械改良及原料價格變動,同時影響某一個資本所使用的勞動者數,或同時影響勞動工資的大小,我們只須比較(1)不變資本的變化所及於利潤率的影響,和(2)工資的變化所及於利潤率的影響,結果便很明白。 但在此,像在此以前,必須注意,如果變化是由不變資本節省或因原料價格變動而起,則此種變化,雖全不影響工資,全不影響剩餘價值率與剩餘價值量,但仍不免會影響利潤率。那會在中,改變C的量,從而改變全分數的值。所以,無須問這種變化是發生在什麼生產部門,換言之,無須問受這種變化的影響的產業部門,是或不是生產勞動者的生活資料,是或不是生產這種生活資料生產上的不變資本。就這點說,這個情形和剩餘價值研究時所指示的情形,是不同的。所以,這裡推得的結論,也適用於奢侈品生產上發生的各種變化。這裡,所謂奢侈品生產,是指一切非再生產勞動力所必要的生產。 這裡,在原料項下,仍包括種種補助材料,如藍靛,煤炭,煤氣等。又,在機械也須在這項下面考察時,它自身的原料,也是由鐵木皮革等等造成的。所以,它自身的價格,也會由原料(構成機械的原料)的價格變動而受影響。在機械價格因原料(構成機械的)價格變動或因補助材料(機械運轉所消費的)價格變動而提高時,利潤率自然會依比例下落。而在情形相反時,結果也相反。在以下的研究中,我們說原料價格變動時所指的原料,不是指機械(當作勞動手段)構成上的原料,也不是指機械使用上的補助材料,卻僅指參加商品生產過程的原料。在此僅須聲明一點:鐵,煤,木等等(機械構造與使用上的主要要素)的自然富藏,在此,是表現為資本的自然豐度,是一個與工資高低毫無關係的利潤率的定素。 利潤率為,很明白,每一件足使C量從而使C量發生變化的原因,雖不變化m與v,不變化二者相互的比例,也必定會在利潤率上引起變化。原料是不變資本一個主要部分。即在無真正原料參加的產業部門,也有原料當作補助材料或機械構成部分,參加進去,故其價格變動,仍會依比例影響到利潤率上來。假設原料價格的減低額等於d,則,將變為。這樣,利潤率就提高了。反之,如果原料價格提高,則或,將變為,利潤率就落下了。如其他條件不變,利潤率的提高或落下,是與原料價格成反比例。這個情形,說明了。原料價格低廉,那怕不伴著生產物售賣範圍上的變化,換言之,那怕完全不顧到供給予需要的關係,也對於工業國非常重要。由此,我們更可推知國外貿易的影響。即不說國外貿易將減低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從而影響工資,它也會影響利潤率。它會影響農工業所消費的原料或補助材料的價格。就因不曾透徹了解利潤率的性質,不會透徹了解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的差別性,所以,像托倫斯那樣固執實際經驗的經濟學者,關於原料價格所及於利潤率的顯著影響,會發出在理論上完全錯誤的解說;反之,像里嘉圖那樣固執一般原理的經濟學者,也誤解世界貿易等等所及於利潤率的影響。 在此,我們可以理解,原料關稅的廢止或減輕,對於工業,何以會這樣重要。合理的發展的保護關稅制度,也以原料輸入儘量自由為重要原則。這種自由,與穀物關稅的廢止,早已成為英國自由貿易論者的主要目標。他們還渴望棉花關稅的廢止。 為要了解一種原料(非真正的原料,但為一種補助材料,同時又為主要的營養料)價格低廉的重要性,我們且以棉工業所用的麥粉為例罷。1837年,格勒[1]已經計算過,「十萬架蒸汽織機和二十五萬手織機,在大不列顛境內經營,每年須消費四千一百萬磅麥粉,來整理經線。此外,漂白等等過程所用的麥粉量,又等於此量的三分之一。這樣消費的麥粉的總價值,依他計算,在過去十年間,每年等於342.083鎊。英國麥粉價格和大陸麥粉價格的比較,又說明了穀物關稅曾使工廠主購買麥粉時,每年須多付十七萬鎊。依格勒計算,1837年,至少多付了二十萬鎊。一個公司每年須為麥粉多付一千鎊。因此故,大工廠主,精明謹慎的實業家,都宣稱如穀物關稅廢止,每日勞動就可減為十小時」(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8年10月第98頁)。穀物關稅是撤廢了。棉花關稅及其他各種原料的關稅,也撤廢了。但這個目的達到之後,工廠主反對十小時勞動案的呼聲,卻比以前更熱鬧起來。當十小時工廠勞動定為法律時,第一個結果便是工資一般減低的嘗試。 在生產上消費的原料與補助材料的價值,會全部一次移轉到生產物的價值中去,固定資本諸要素的價值,卻比例於磨損程度,漸漸移轉到生產物中去。因此,利潤率雖定於所用資本的價值總額,不問其在生產物中所消費的數額,但生產物的價格,卻受影響於原料價格者為多,受影響於固定資本價格者遠較為少。但很明白——不過,我們僅偶然把這點提到,因在這裡,我們仍假定商品依價值售賣,不問其由競爭引起的價格變動——市場的擴張或縮小,定於個個商品的價格,而與個個商品價格的騰落成反比例,所以,在現實上,我們也發覺,原料價格提高時,製造品的價格,不會依相同的比例提高,原料價格下落時,製造品的價格,不會依相同的比例下落。因此,當原料價格騰貴時,利潤率的跌落,必定比商品依價值售賣的場合,跌得更厲害。當原料價格跌落時,利潤率的提高,也必定比商品依價值售賣的場合漲得更厲害。 再者,所用機械的數量與價值,雖會與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一同增加,但其增加的比例不同;換言之,不與機械所供給的生產物的增加成比例。所以,一般使用原料的產業部門,(即以過去勞動生產物為勞動對象的產業部門),總用一定量勞動吸收追加量原料的比例,換言之,用一小時勞動所能轉化為生產物(即加工成為商品)的原料量的增加,來表示它的生產力的增加。原料的價值,會比例於勞動生產力的發展,在商品生產物的價值中,成為益益增加的部分,但此不僅因原料是全部一次參加到商品生產物中,且因在總生產物每一個可除部分中,由機械磨損形成的部分,由新加勞動形成的部分,益益減少。這種減少趨勢的結果,使那由原料構成的價值部分,依比例增大起來,——除非生產原料使用的勞動的生產力也增加,以致原料價值相應的減少。 再者,因原料與補助材料,與工資同為流動資本的成分,故也須不斷由生產物一次的售賣,一次代置。機械僅須在磨損程度內代置,其代置可採取準備金的形式。所以,只要一年的售賣,能夠提供一年的準備金,則是否每一次售賣都提出一部分為這個目的,乃無關重要,於此,我們又看見了,原料價格的提高,將使商品售賣所實現的價格,不足代置商品的一切要素,或使規模與技術基礎相適合的過程,不能繼續,以致機械只能有一部分被使用,或全部機械不能照常以全時間工作,並因而將全生產過程抑止,或妨礙之。 最後,由廢屑而起的費用,與原料價格的變動成正比例;原料價格提高也提高,原料價格下落也下落。但在此也有一限界。1850年,工廠監督專員的報告還述:「由原料價格提高而起的一個損失源泉,只有實際紡績業者能夠注意到,那就是,由於廢屑的損失。人們告訴我說,當棉花漲價時,紡績業者所受的損失,不止與所付價格的差額成比例。粗棉紗紡績的廢屑,足有百分之十五;假設這樣多的廢屑,在棉花每磅值三便士半時,會每磅引起半便士的損失,那隻要棉花漲價至每磅七便士,每磅損失便會增至一便士。」(1850年4月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17頁)。——南北美戰爭發生之後,棉花幾乎漲價到一百年中最高的程度。此時,工廠報告的說法也不同了。「棉花廢屑的價格,及棉花廢屑再在工廠充作原料的結果,使印棉與美棉間廢屑損失的差額,得到了若干補償。印棉與美棉廢屑損失上的差額,約為百分之12 1/2。印棉加工所必然會有的損失,為百分之二十五,所以,實際上,印棉的使用,會使紡績業者的費用,比所付價格多四分之一。當美棉每磅值五便士或六便士時,這種廢屑損失,每磅僅為3/4便士,並不怎樣重要,但當棉花一磅漲價至二先令,以至廢屑損失每磅為六便士時,這種損失,便極重大了。[2]」(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106頁)。 Ⅱ 資本的價值增加與價值減少;資本的游離與拘束 我們這一章研究的諸種現象,是以信用制度及世界市場競爭——一般說,這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基礎和生氣——的充分發展為前提。但我們必須先了解資本的一般性質,然後能綜括表現資本主義生產的這諸種具體形態。且這種表現,也在我們本書計劃之外,其論述,猶待於本書論述的展開。不過,表題上所示的諸種現象,依然可以在這裡概括的講一講。它們第一是互相關聯的;第二,又是與利潤率及利潤量相關聯的。又因為有這諸種現象,所以曾有人覺得,不僅利潤率,即利潤量(那在事實上即是剩餘價值量),也能獨立在剩餘價值(率或量)的運動之外,而自為增減。所以更有略略講一講這諸種現象的必要。 一方面是資本的游離(Freisetzung)與拘束(Bindung),一方面是資本的價值增加(Wertsteigerung)和價值減少(Entwertung)。我們能把這二者看做不同的現象麼? 首先發生的問題是:資本的游離與拘束,是指什麼?價值增加與價值減少的意思是自明的。它們不外指示,因有某種一般的經濟狀況,(因我們討論的,不是任何個別資本的特別的命運),現有資本已經在價值上增加或減少。換言之,它們不外指示,墊支在生產上的資本,除使用剩餘勞動以增殖其自身價值外,已由別的方法,引起在價值上的提高或減低。 我們所謂資本拘束,是指:如果生產要照舊規模繼續,生產物的總價值,必須從新以一定的比例,再轉化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要素。我們所謂資本游離,是指:如果生產只要照舊規模繼續,生產物總價值中原須再轉化為不變資本或可變資本的部分,現在已可提取出來,過剩化出來。資本的這種游離或拘束,應與所得(Revenue)的游離或拘束相分別。當資本C的年剩餘價值為x時,資本家所消費的商品的低廉化,使資本家現在能以x-a的部分,和以前獲得同量的享受。這樣,所得的一部分a,就游離出來了。此a可用以增加消費,也可用以再轉化為資本(即蓄積)。反之,如必須有x+a才能繼續同樣的生活方法,那麼,他不是把生活方法縮小,便須把前此蓄積到的所得的一部分(=a),當作所得來支出。 這種價值增加或價值減低的事情,可以僅發生在不變資本的場合,可以僅發生在可變資本的場合,也可以同時在二者上面發生。而在不變資本的場合,這種價值增加或價值減低,又可以僅在固定資本上發生,或僅在流動資本上發生,或同時在二者上面發生。 在不變資本項下,我們必須考察原料,補助材料,半制品(在這裡,我們總稱其為原料),還須考察機械及其他各種固定資本。 以上我們特別考察原料的價格或價值的變動,及其所及於利潤率的影響,並立下一個一般法則:即,其他各種事情不變,利潤率與原料價值的高低成反比例,這個法則,對於剛剛有資本投下(即有貨幣轉化為生產資本)的營業上新投下的資本,是無條件妥當的。 但若把這種新投下的資本存而不論,我們就發覺,已經發生機能的資本,如一部分存在於生產範圍內,會以一大部分存在於流通範圍內。其一部分,是在市場上,當作待要轉化為貨幣的商品,別一部分是當作貨幣(不論其形式何若)待要轉化為生產條件,最後第三部分,其中有一些,是在生產範圍內,採取生產手段的原形態,(如原料補助材料,在市場上購好的半制品,機械及其他各種固定資本)有一些是當作正在製造中的生產物。價值增加或價值減低的結果如何,有一大部分定於資本各成分相互間的比例。為簡明起見,我們且暫把一切固定資本除外,只考察不變資本的其餘各部分,即原料,補助材料,半制品,製造中的商品,及市場上的完成品。 如果原料(例如棉花)價格提高,則在棉花低廉化時,已經製成的棉製品——半制品如棉紗,完成品如棉布——的價格,會同樣提高起來。又,未加工的庫存棉花的價值,及正在加工中的棉花的價值,也是這樣。這種棉花所代表的勞動時間,由反應作用,將比其內包含的勞動時間更多,從而,它們附加於生產物(以它們為構成部分的生產物)的價值,也比它們原有的價值,比資本家所付的價值更大。 所以,如原料價格提高時,市場上竟有巨量完成商品(不論其完成程度如何)存在,此等商品的價值也會提高,從而,現存的資本的價值也提高。已在生產者手中的原料等物的庫存品,也是這樣。原料價格提高,固足減低利潤率,但這種價值增加,足可使個別資本家,或使一個特別的資本的生產範圍全部,不致蒙受利潤率減低的損失,甚至抵消這種損失而有餘。在此,我們不要論述競爭的影響,但為使說明完全起見,我們且注意:(1)庫存原料如果很多,原料出產地點價格的提高,就會受到對抗的作用;(2)市場上既存的半制品或完成品,如果已經嚴重壓迫在市場上,那就會阻礙此等商品,使它們的價格,不能與原料價格為比例的增加。 在其他情形不變的條件下,原料價格低落,則利潤率會提高。在這場合,結果是正好與上述相反的。已在市場上存在的商品,尚在製造中的商品,庫存的原料,將減低價值,那會使同時發生的利潤率的提高,受到對抗作用。 在營業年度終了時,例如農產物收穫之後,原料必須大量重新供給。此時,生產範圍和市場上庫存的物品愈少,則原料價格變動所生的影響愈顯著。 在我們的全部研究上,我們都假定,價格的提高或下落,是現實價值變動的表現。但在此我們所論的,既為價格變動所及於利潤率的影響,所以,此等價格變動究由於何種原因,是沒有多大的關係。這裡所得的結論,在價格騰落非由於價值變動,而由於信用制度和競爭等等的影響時,也是適用的。 因利潤率等於生產物價值超過額對墊支總資本價值的比例,所以,由墊支資本價值下落而生的利潤率的提高,將伴有資本價值的損失,由墊支資本價格提高而生的利潤率的下落,也許也會伴以資本價值的增益。 再就不變資本的別部分,如機械與一般固定資本說。此諸物,尤其是建築物,土地等等的價值增加,不先了解地租學說,是不能論究的;其討論,自當留在以後。但這諸項,在價值減少方面,卻一般是很重要的。 不絕的改良,會使現有的機械和工廠設備等等的使用價值,從而,使其價值,相對的下落。這個過程,在機械新採用的時期,有強力的作用,那時候,機械尚未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往往在其價值尚未完全再生產之前,成為陳腐不堪的。這事實,曾在那時候,成為一個理由,使人們想要在機械磨損不致過大的限度內,以較短期間,再生產機械的價值,因而無限制地,把勞動時間延長並實行晝夜輪班制。反之,如果機械的短小作用期間(在可以預料的諸種改良面前,機械的生存期間是很短的),竟不能由此得到補償,那它就必須以無形的磨損(Moralisohen Verschleis),以過大的價值部分,移轉到生產物中去,以致於不能與手工勞動競爭。[3] 當機械,建築設備,及固定資本一般,已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時,至少,其基本構造,可保持較長的時期,不至於變化。但固定資本再生產方法的改善,仍會引起同樣的價值減低現象。機械的價值減落了,惟其原因,不是舊機械在新的生產力較大的機械面前,迅即為所驅逐,或在一定程度內,把價值減低,卻是因為它現在已能更便宜地再生產。大企業往往須在第一個所有者破產,轉歸第二所有者所有以後,才在第二所有者手裡繁榮,這便是理由之一。第二所有者往往依低價將其購取,故能以較少的資本支出,開始其生產。 在農業上,我們特別容易看到,使生產物價格提高或降落的理由,也會使資本的價值提高或降落;因為,農業資本有一大部分,是由其生產物(穀物牲畜等等)構成的。(里嘉圖) *    *    * 尚待考察的,是可變資本。 如勞動力價值提高,是因為再生產勞動力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提高;反之,如勞動力價值下落,是因為這種生活資料的價值下落(可變資本的價值增加或價值減低,不外表現這兩種情形),則在勞動日長度不變的條件下,在可變資本價值增加時,剩餘價值將減少,可變資本價值減少時,剩餘價值將增加。但在這時候,有別的事情可以發生,那就是資本的游離與拘束。這種情形,既為以上所不曾研究,所以我們必須在此簡略談到。 當工資因勞動力價值下落(這個現象,是可以和勞動現實價格的提高相伴而起的)而下落時,以前投在工資上面的資本,就有一部分可以游離出來了。這就是可變資本的游離。就新投下的資本說,這個情形的簡單的影響,不過是使資本以更高的剩餘價值率運用。要推動同量勞動,現在所須有的貨幣,已經比以前更少了。那便是犧牲有給勞動,以增加無給勞動部分。但就早已投下的資本說,那不僅會提高剩餘價值率,且會使以前投在工資上面的資本的一部分游離出來。在此以前,為要使營業依舊規模進行,這一部分投在工資上面的必須由生產物賣得金代置的資本,是必須被拘束住,當作可變資本來發揮機能的。現在,這一部分可以流出來,當作新的資本供給,來擴充舊營業,或在其他某生產部門發揮機能了。 假設每星期雇用500名工人,原須有500鎊。現在卻只須有400鎊。又假設二場合所生的價值量,皆等於1000鎊;這樣,在前一場合,每星期生產的剩餘價值量,等於500鎊,剩餘價值率等於500/500即100%。但在工資減低之後,剩餘價值量將等於1000鎊減400鎊,即等於600鎊,剩餘價值率等於600/400=150%。就投下400鎊可變資本及相應的不變資本,開始在同生產部門新張營業的人說,剩餘價值率的提高,便是唯一的影響了。但就原有營業說,則可變資本的價值減低,不僅會使剩餘價值量由500鎊增至600,剩餘價值率由100%增至150%,那還使可變資本100鎊游離出來,再榨取勞動。由此,不僅可依較便宜的方法,榨取同量的勞動,且可游離出100鎊來,使同樣500鎊可變資本,可依較高的比率,榨取較多數的勞動者。 反過來,假設500名被使用的勞動者,原來是依照400v+600m=1000的比例,分配生產物,剩餘價值率為150%。勞動者每星期得4/5鎊,即16先令。當可變資本價值增加;以致500名勞動者必須費500鎊時,各個勞動者每星期的工資等於1鎊,400鎊就只能雇用400個工人了。如果雇用的工人數和以前相等,我們就應得下式:即500+500m=1000。這樣,剩餘價值率,就由150%減為100%,那就是減少三分之一,就新投下的資本說,這隻有一個影響,即剩餘價值率下落。在其他事情不變的限度內,利潤率將相應的下落。不過下落的比例不同而已。例如,假令c=2000,則在前一場合,我們得2000c+400v+600m=3000, m′=150%, p′=600/2400=25%。在第二場合,我們得2000c+500v+500m=3000, m′=100%, p′=500/2500=20%。但就早已投下的資本說,其影響卻是二重的。現在,用400鎊可變資本,只能雇用400名勞動者,剩餘價值率為100%這樣,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將僅為400鎊。再者,價值2000鎊的不變資本,既必須有400工人才能運轉,則400名工人所能運轉的,就只是1600鎊不變資本了。所以,如要照舊規模繼續生產,不要使機械的五分之一休止,那就必須增加100鎊可變資本,像先前一樣雇用500名工人。要這樣辦,自須將原來游離著的資本拘束住;這樣,原想用來推廣營業的蓄積,就有一部分,只能用來填補生產的空隙了。不然,就須有原來想當作所得用的錢,追加到舊資本裡面去。可變資本的支出,增加了100鎊,所生產的剩餘價值卻減少了100鎊。那就是,要雇用同數勞動者必須有較多的資本,同時,每個勞動者所供給的剩餘價值,又減少了。 可變資本游離的利益和可變資本拘束的不利,對於已經投下且必須在一定情形下再生產的資本,才是存在的。若對於新投下的資本,則其一方面的利益與他一方面的不利,均以剩餘價值率從而利潤率(二者的變化,雖不是比例的,但是相應的)的增減為限。 *    *    * 以上研究的可變資本的游離和拘束,是可變資本諸要素(即再生產勞動力的各種費用)價值減少或價值增加的結果。但在工資率不變時,如果推動同量不變資本所必要的勞動者數減少,換言之,如果生產力發展,則可變資本也會游離出來。反之,如果勞動生產力減小,以致推動同量不變資本所必要的勞動者數必須增加,那也就會有追加的可變資本被拘束。反之,如果是原來當作可變資本用的資本一部分,被轉化為不變資本的形式,那變化的,就不過是同一資本諸構成部分之間的分配。這種變化,也有影響於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但這個結果,不應在資本游離和資本拘束這個題目下面討論。 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不變資本可因其構成要素的價值增加或價值減低,而發生拘束或游離的現象。若舍此不論,又不說可變資本一部分轉化為不變資本的情形,則不變資本的拘束,只在下述情形下可能:即,勞動生產力增加,以致同量勞動可以生產較大量的生產物,從而,可以推動較大量的不變資本。但在一定情形下,勞動生產力的減少,也可引起同樣的結果。例如在農業上,當勞動生產力減少時,同量勞動要生出同量生產物,必須使用較多的生產手段,例如種子,肥料,排水設備等等。反之,當改良及自然力的應用等等,使我們能以價值較小的不變資本,代替以前價值較大的不變資本,來擔任在技術上相等的工作時,即使沒有價值減少的事情,也可以有不變資本游離出來。 我們曾在第二卷講過,在商品轉化為貨幣,即賣掉以後,由此得到的貨幣,必須以一定部分,再轉化為不變資本的物質要素。這一部分的比例如何,則視各生產部門的技術性質的需要而定。就這方面說,除工資或可變資本外,在一切部門,都以原料(包括補助材料)為最重要的要素。而在無真正原料參加生產過程的生產部門,例如採礦業及採掘業一般補助材料尤屬重要。在機械尚有工作能力的限度內,代置機械價值磨損的價格部分,其實寧可說是在觀念上加入計算。這個價格部分的支付或其貨幣轉形,可以在今日,可以在明日,也可以在資本周轉時間內任一個階段。原料卻不是這樣。如果原料價格騰貴,則除工資後,不復能由商品價值完全將原料代置。因此,急激的價格變動,每每促起再生產過程的中斷,促起再生產過程的大危機,乃至崩潰。在此,若把信用制度存而不論,則最易發生這種價值變動——因收穫變動或其他原因的——,是農產物及由有機自然產出的原料。不可由人力駕馭的自然狀態,節氣的利與不利等等,可使同量勞動表現為極不等量的使用價值,從而,使一定量使用價值有極不相同的價格。如果x的價格,表現為商品a的100磅,則商品a一磅的價格,等於;如果x的價值,表現為a的1000磅,則商品a一磅的價格,等於。以上所述,是原料價格變動的一個要素。第二個要素——在這裡,我們敘述這個要素,僅因為要使說明完備,因競爭與信用制度,在這裡,尚在我們的考察範圍之外——是:依照物的本牲,植物性與動物性的物質,在發育和生產上,必受那與一定自然時間結合的有機法則支配,這種物質,不能像機械及其他固定資本煤炭,礦石那樣,突然以同程度增加。假設其他各種自然條件已經具備,則機械及各種固定資本,在一個工業發達的國家,是可以在一個極短的期間內增加的。所以,由固定資本機械等物構成的那一部分不變資本,比由有機原料構成的那一部分不變資本,往往會在生產及增殖上,特別搶在前頭。這不僅是一件可能的事,在資本主義生產比較發達的地方,這還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因此,有機原料的需要的增加,比其供給的增加,可以更迅速得多。其價格,因此提高了。這種價格增加,實際會引起下述的結果:(1)因提高的價格是以補償運費,以致原料會從遠隔諸地運來。(2)原料的生產增加,但依照物的本性,這個事情也許要在一年之後,其生產量方才能實際增加起來。(3)各種以前不被使用的代用品將被利用,廢屑將更經濟。這種價格增加,一旦在生產與供給的擴充上引起顯著的影響,通常是有轉機發生的。在這個轉機上,原料及其所構成的各種商品,既然昂貴了許久,其需要自不免減退,以致在原料價格上引起一種反動。此時,除由資本價值減少引起各式各樣的激變外,還會伴著引起以下各種事情。 據上所述,很明白,資本主義的生產愈發展,機械等物所構成的不變資本部分可以突然增加並繼續增加的手段愈豐伙,蓄積的進行(特別是在繁榮時期)愈迅速,則機械與其他固定資本之相對的生產過剩愈大,植物性動物性原料之相對的生產過少愈常見,其價格的騰貴及相應的反動愈顯著。從而,激變——以再生產過程上諸主要要素之一發生激烈價格變動而起的,——也愈頻繁。 假設價格提高,一方面使需要減退,一方面使生產擴張,使貨物從很遠的一向不大為人利用或全不利用的生產區域輸入,從而,使原料的供給超過其需要(在原來的高價格保持著不變的地方,尤其是這樣),致使高昂的價格崩潰,其結果是可以從種種見地來考察的。原生產物價格之突然的崩潰,會阻止其再生產;結果,原來在最有利條件下生產原料的國家,將恢復它的獨占權。這種恢復也許有一定的限制,但說恢復,總是不錯的。原料的再生產,在受得一定的刺激後,以更大的規模進行了;而在多少有原料生產獨占權的國家,尤其如此。在機械等物擴充後生產所依以進行並在若干變動後,成為新標準基礎和新出發點的基礎,也在最後周轉循環的進行中,甚為擴大了。此由,次等供給地的一部分,乃不得不在剛剛開始增進的再生產上,受到顯著的阻礙。例如,我們很容易由輸出數字,證明過去三十年間(1865年以前的三十年間),美棉生產每一度減少,印棉生產即一度增進,但不久之後,印棉的生產,即突然地,相當繼續地減退了。在原料昂貴時期,產業資本家往往會互相結合起來調節生產。例如1848年棉花價格昂騰後,他們就曾在孟徹斯德發起這種協會的。對於愛爾蘭亞麻的生產,他們也曾有類似的結合。不過,直接的刺激一經過去,競爭的原則再行支配(依照這個原則,各個人都「在最便宜的市場上買」,不像這種協會那樣,不顧生產物供給的價格,而要在最被愛顧的國家,助長生產能力)時,人們會再以調節供給的機能,委於價格。一切共同的,干涉的預測的統制,原料生產的思想,會再讓位於供給需要自然會互相調節的信仰。我們必須承認,這種統制,大體說來,是與資本主義生產法則不相調和的,那始終只是一種空的希望,即在非常緊張非常危險的時候,也只能引起一種例外的共同行為。[4]資本家在這方面的迷信,是如此粗野,以致工廠監督專員也在報告中屢次愕然失色。不待說,豐年與凶年的交替,也有時會引起便宜的原料供給。而以上所述的利潤率所受的影響除在需要擴大上發生直接影響外,又在此成了刺激物。然後,機械等物的生產次第超過原料的生產這一種情形,再以更大的規模復演。然後人們又希望在原料上發生實際的改良,且不僅在量的方面,並且在質的方面。例如,希望印度能生產像美棉那樣的棉花。這種實際的改良,在歐洲喚起一種永續的,漸漸增加的,堅定的需要。(印度生產者在其故鄉所處的經濟狀況且暫存而不論了)。但究其實,原料生產範圍只是痙攣式的,它突然擴大,然後再激行收縮。這一切以及資本主義生產一般的精神,都可以在1861至1865年的棉業缺乏中,看到的。在那時期,再生產上最主要的元素——原料——有時全然沒有。而在情形如此困難,棉花供給依然充足時,價格也非常昂貴。有時,原料還實際缺少。而在這次棉業恐慌中,本來就有這一種情形發生的。 是故,在生產的歷史上,我們越是接近最目前的時代,我們便越是發覺,從有機自然獲得的各種原料,是不斷有一種交代作用復演著,其價值時而相對騰貴,時而相對低落。而在各種有決定地位的產業部門上,我們是更加這樣覺得。我們還可發覺,以上所說的話,可由工廠監督專員報告所臚列的事例來論證。 由歷史得到的結論,(這個結論,由其他的關於農業的考察,也可以獲得)是:資本主義體系反對合理的農業,合理的農業也與姿本主義體系不相容,(雖然它曾促進農業技術的發達)。合理的農業,必須有自耕小農民的手,或集體生產者的統制。 *    *    * 我們現在從英國的工廠報告,揭舉種種說明的事例如下: 「營業狀態是更好了。但好況與劣況的循環,因機械增加而縮短了。原料需要的增大,又使營業狀態的變動,更頻繁的發生。1857年恐慌後,信用雖暫時恢復,恐慌的本身也幾乎被人忘記,惟這種良好狀態能否持久,還有極大部分,要看原料價格而定。有種種徵候,說明最高限已經達到,超過此限,工業的利潤是會益形減少,直到完全沒有利潤。1849年至1850年,是絨線製造業最繁榮的年度,在此時,我們見,英國梳毛的價格為每磅十三便士,澳大利亞梳毛的價格,為每磅十四便士至十七便士,而自1841年至1850年那十年間,英國梳毛的平均價格,從不過每磅十四便士,澳大利亞梳毛的平均價格,從不過每磅十七便士。但在1857年那羊毛歉收年度的開頭,澳大利亞梳毛的價格,就為每磅二十三便士。在同年十二月,(即恐慌極頂期)跌為十八便士;1858年再漲至二十一便士。英國梳毛價格也於1857年漲至二十便士,在四月九日,再漲至二十一便士,1858年1月,跌至十四便士,旋又漲至十七便士。所以,與上述十年的平均數比較,每磅要更貴三便士。……依照我的意見,我認為,1857年以相近價格為基礎的營業失敗,已被人忘記;或者,所生產的羊毛,已足使現有的紡錘運轉;不然,毛織物的價格,會永續騰貴起來的。……但我依一向來的經驗,卻看見了紡錘與機械,已在難於置信的短期間內,在數量上,在速度上,倍加了;看見了,英國羊毛向法國的輸出,幾乎以同比率增加了,但英國及其他諸國的羊的平均年齡,卻是不斷縮短,因為伴著人口的迅速的增加,畜牧業者卻要儘速將家畜轉化為貨幣。當我看見那些昧於事實的人,把能力錢財,投在這種企業上,我不禁心裡覺得危懼了。這種企業成敗所系的原料供給,必須依確定的有機法則,方才能增加。……原料的供求狀態,……似可說明棉業上的種種變動,還可說明1857年秋英國羊毛市場的狀況及繼起的商業恐慌[5]。」(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7年10月貝克爾的記述第56頁——第61頁)。 約克州韋斯萊丁地方,絨線工業最繁榮的時期,是1849年至1850年。這種工業1838年使用工人計29,246人;1843年計27,060人;1845年計48,097人;1850年計74,891人。同地使用的蒸汽織機數,1838年為2,768台;1841年為11,458台;1843年為16,870台;1845年為19,121台;1850年為29,539台。(1850年工廠監督專員報告第60頁)。梳毛工業的這種繁榮,在1850年10月,已有凶兆顯露了。副監督專員貝克爾在1851年4月的報告中,關於里茲和布拉特福,就說「近來營業狀況極不滿意。梳毛紡績業者遽爾失去了1850年那樣的利潤。機織業者也大都沒有多大的進步。我相信,暫時停工的羊毛機械,比以前任何時候都多。同時,亞麻紡織業者也辭退工人,停用機械。織物工業的循環是極不確定的;我相信,人們不久就會認識,在紡錘生產能力,原料量,與人口增殖之間,未保持任何的比例。」。 棉工業的情形,也是這樣。1858年10月報告中說:「自工廠勞動時間規定以來,一切織物工業上消費的原料量,生產量,工資量,可還原為單純的比例法。」巴恩氏,布萊克朋市市長,關於棉工業,最近曾有一次演講。他在這次演講中,把該地的工業統計,編製得極正確。我且抄引其中一段如下: 「每一實馬力,推動有預紡機的自動紡錘四百五十個,或推動塞洛紡錘二百個,或推動有繅紗機拉經線機整紗機幅寬四十英寸的織布機十五台。每一個馬力,都在紡績上使用二個半工人,在機織上使用十個工人。其平均工資是每星期每人十先令半。加工的平均號數(Durchschnittsnummern),在經線為30至32,在緯線為34至36。假設一星期紡績的紗產量,每紡錘為十三盎斯,每星期的紗產量共為824,700磅,其所消費的棉花,計970,000磅(或2300包),值28,300磅。布萊克朋周圍五里內,每星期消費的棉花,等於1,530,000磅,(或3650包),其成本價格等於44,625磅。此額,與聯合王國境內紡績掉的棉花全額比較,為十八分之一,與其機械織掉的棉花全額比較,為十六分之一。」 「依巴恩氏的計算,聯合王國境內棉紡錘總數為28,800,000,要使這許多紡錘能以充分的速率運轉,每年必須有1,432,080,000磅棉花。但棉花輸入額減去輸出額,在1856年至1857年的年度,僅為1,022,576,832磅,故必致短少409,503,168磅。巴恩氏曾就這點,與我討論。他以為,以布萊克朋一地消費額為棉花消費額計算的基數,有概計過高之病,此不但因有號數之別,且因有機械優劣之別。他估計聯合王國境內每年消費的棉花總額,為1,000,000,000磅。如果他的估計不錯,且確實有2250萬磅的棉花輸入過剩,則在今日,供求也就差不多均衡著,如果不考慮巴恩氏所轄市區及其他各市區待要建立的紡錘和織機。」。 Ⅲ 一般的例解——1861年至1865年的棉業恐慌 前史(1845年至1860年) 1845年——棉工業的繁榮期。棉花價格極便宜。荷爾訥關於這點曾說:「在過去八年間,沒有什麼時候的營業,還比去年夏和去年秋,更活躍了。棉紡績業尤然。在這六個月內,我每星期都接獲報告,說工廠有新的資本投下。新工廠設立了,少數空著的工廠,有新的租借人了,原設的工廠推廣了,新式的較大的蒸汽機關裝置了,工作機增設了。」(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5年11月第13頁)。 1846年——怨聲開始聽到了。「許久以前,我就在棉製造業者間,聽到營業不振的怨聲。在過去六星期內,有各種工廠,開始縮短工作時間,原來工作十二小時的,現多改為八小時。這個傾向好像是普通的。棉花價格大騰貴了,生產物的價格卻不僅沒有提高,反而比棉花漲價以前更跌落了。前四年間新設的工廠數甚多,原料的需要自必強烈增加,市場上棉產品的供給自必大為膨脹。在原料供給予生產物需要保持不變的限度內,此二事皆可以減落利潤。但其實際影響,尚不只此。因棉花供給近來已形不足,而棉產物在國內外市場上的需要又縮減了。」(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6年10月第10頁)。 原料需要的增加與棉產品市場的過剩,不待說,是相伴而來的。可附帶一言的,是這個時期產業上的推廣及繼起的營業上的停滯,並非以棉業區域為限。布拉特福梳毛區域的工廠,在1836年僅有318家,在1848年有490家。此等數字,尚不足表示生產之現實的增進,因原有的工廠同時也擴充了。就亞麻紡績業說,尤其是如此。「這一切工廠都在最近十年間,成為現在這一回營業停滯的原因,足以使市場的供給過剩。……在工廠及機械如此急速推廣之後,會接著發生營業停滯的現象,乃屬當然之事。」(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6年11月第30頁)。 1847年——10月,金融恐慌。貼現率(Diskonto)8%。在此以前,鐵道投機及東印度匯票賣買,大失敗。 「跟著此等產業的推廣,近年來,棉花羊毛亞麻的需要都增大了。關於這一點,貝克爾曾提出一個極有趣味的詳報。他信,此等原料的需要的增加,足可說明當時的產業狀況,何以會如此衰落,無須再引證金融市場的不安情形。在此等原料供給遠在平均數以下的時候,尤其是如此。我個人的觀察及專家的陳述,也充分支持這種見解。在貼現率實際為5%或不及此數時,這一切營業,已經極衰落。反之,生絲的供給卻是豐足的,價格也是公道的,因此,其營業頗為活躍,直至最近數星期,金融恐慌才不僅影響生絲商人,且影響其主要顧客(時裝品的製造家)。試一觀官廳發表的報告,就知棉工業,在過去三年間,幾乎是以27%的比例增加。結果,棉花由每磅四便士的價格漲至六便士,棉紗卻因供給增加,僅比原價微漲。自此以後,在約克州,是以百分之四十的比例擴張;在蘇格蘭,還不止依此比例。絨線工業的增加,還更大[6]。依計算,在同時期內,其擴張率在百分之七四以上。生毛的消費就極大了。麻布工業自1839年以來,在英格蘭也約增加25%,在英格蘭約增加百分之二十二;在愛爾蘭約增加90%[7]。以此及亞麻歉收之故,其原料價格每噸竟漲價十鎊,而麻紗的價格卻每捆跌了六便士。」(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7年10月第30頁)。 1849年——從1848年末數月起,營業就轉好了。「亞麻的價格是如此低廉,那保證將來在一切可能的情形下,都會有相當的利潤。因此,製造業者不斷將營業推廣。1849年初,羊毛製造業者一時也繁忙起來。……但足慮者,羊毛製品的真實需要,常為經售者的需要所代替,外表上繁榮的時期,(即全力經營的時期),不恰好與正當需要的時期相一致。絨線製造業的狀況,數月間格外良好。……在這期間之初,羊毛價格特廉。紡績業者已在價格相當時購入多量。當羊毛價格在春季拍賣中抬高時,紡績業者就得利益了。因羊毛製品的需要甚強,他們的這種利益是保持住了。」(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9年4月第412頁)。 「關於最近三四年內諸工廠區域營業狀況的變動,我們必須承認,在某處,有一個極大的擾亂原因。……追加機械之驚人的生產力,不可說是一個新的要素麼?」(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9年4月第42頁)。 1848年11月,1849年5月,及同年夏至10月,營業是越趨繁榮。「由毛絨線製造的貨物(其中心地為布拉特福及哈利法克士),尤其是如此。以前任何時代的營業,都沒有現在這樣擴充。原料的投機及其供給的無常,在棉工業上引起的擾亂更大,引起的變動也更多。在目下,粗棉製品堆積著,使小紡績業者感到不安,而處於不利地位。有些已經把工作時間縮短了。」(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49年10月第64頁第65頁)。 1850年4月。營業還很活躍。例如:「棉工業有一部分,因粗紗及粗棉織品的原料供給不足之故,陷於非常的困難。頗有人憂慮絨線製造業新增的機械,將引起同樣的反動,依貝克爾君的計算,單就1849年說,織機的生產物,依40%的比率增加了,紡錘的生產物,依25%至30%的比率增加了。其營業至今仍有依同率繼續擴展的趨勢。」(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0年4月第54頁)。 1850年10月。「棉花價格依然在這個產業部門引起困難;就生產成本須以大部分用在原料上面的商品說,尤其如此。生絲價格的暴騰,也在該產業部門引起壓迫。」(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0年10月第15頁)。——依照聯合王國委員會關於愛爾蘭亞麻栽培的報告,「亞麻價格的騰貴,及其他各種農產品價格的低廉,曾使翌年亞麻的生產異常增加。」。 1853年4月。繁榮,大繁榮。荷爾訥說,「我過去十七年間,皆在蘭克夏工廠區域服務。據我在職務上注意所及的範圍說,在這十七年間,要以現在為最繁榮的時候了。各產業部門都顯出異常的活氣。」(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3年4月第19頁)。 1853年10月。棉工業不振。「生產過剩」。(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3年10月第13頁15頁)。 1854年4月。「羊毛工業雖不甚活躍,但尚能使一切工廠以充分力量工作。棉工業也是這樣。絨線工業在過去半年間的營業,殊不規則。麻布工業因俄國出產的亞麻大麻,受克里米戰爭的影響,供給減少,曾受一種擾亂。」(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4年4月第37頁)。 1859年——「蘇格蘭麻布工業依然不振,因原料不充而昂貴。波羅的海諸國——這諸國是原料的主要供給地——前年度作物的質量不良。此事對於蘇格蘭的麻布工業發生了有害的影響。反之,黃麻(在許多種粗製品上,那可以代替亞麻)卻不供給過少,也不價格過高。……在丹底地方,機械約有一半改為紡績黃麻。」(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9年4月第19頁)。「因原料價格昂貴,亞麻紡績業尚不能經營有利,但其他一切工廠已能全力工作了。因此,有許多製造亞麻的機械都停工。黃麻工廠的情形還滿意,因近來黃麻價格已跌到相當程度。」(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59年10月第30頁)。 1861年至1864年——南北美戰爭——棉花饑荒——由原料稀少及昂貴而起的生產過程的中斷 1860年4月。「我很高興向諸君報告,原料價格雖高,但一切織物工業(絲織業除外)在過去半年間,依然很興旺。……在若干棉業區域,曾有招募工人的廣告,有若干區域,必須從諾福爾克或其他農業區域招募工人。……在這一切產業部門,都似乎很缺少原料。限制營業的,也似乎就是這種缺少。在棉業,新設工廠的數目,現存工廠的擴張,對於勞動者的需要,都是空前未見的。各方面都需要原料。」(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0年4月第57頁)。 1860年10月。「棉花,羊毛,亞麻區域的營業狀況,很好。據報,在愛爾蘭,最好的營業狀況,曾維持一年以上。假使不是原料價格提高,營業狀況還會更好的。亞麻紡績業者都急望以鐵道開發印度的資源,並相應的發展其農業,冀使亞麻的供給得以充足。」(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0年10月第37頁)。 1861年4月。「營業暫時不振。少數棉工廠都實行減工,多數絲工廠都僅以一部分時間工作。原料昂貴。幾乎在各種織物工業上,價格之高,都使消費者大眾見而生畏。」(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1年4月第33頁)。 1860年棉工業顯然是生產過剩了。其結果,在此後數年間,都可以感覺到。「1860年的過剩的生產,要在世界市場上被吸收掉,非有二三年的時間不可。」(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127頁)。「1860年初東亞棉織品市場的不振狀態已在布萊克朋(那裡平均有三萬台蒸汽織機,專門為東亞市場生產棉織品)的營業上,發生相應的影響。所以,在棉花封鎖的影響尚未感到以前數月間,勞動的需要就已經受了限制。很造化,有許多工廠尚不致於破產。庫存的原料也價值增加了。因此,本來必然會在恐慌中發生的價值減少現象,乃得以避免。」(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2年10月第28頁29頁30頁)。 1861年10月。「營業自若干時以來已經感得不振了。有許多工廠已在冬間實際把工時縮短。不過,這是預料到了的。……不說美棉通常供給及英貨通常輸出中斷的原因,單有如下的原因,也就不得不在來冬,把工時縮短。那就是前三年生產的異常增加和印度市場中國市場的擾亂。」(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1年10月第19頁)。 棉屑——東印度棉(蘇拉棉)——勞動者工資所受的影響——機械的改良——以澱粉及礦物補充棉花——澱粉攙入所及於勞動者的影響——細紗的紡績業者——工廠主的詐欺 「一個工廠主曾寫信給我說,關於每個紡錘消費的棉花量,足下似未十分考慮到如下的事實:即,在棉花昂貴時,每個紡績普通棉紗(指四十號以下的棉紗,主要指十二號至三十二號)的工廠主,都在可能範圍內改紡細紗,比方說,原來紡十二號的,改紡十六號,原來紡十六號的,改紡二十二號。以此等細紗加工的機織業者,則依紗重減少的比例,把麥糊加入,使織物有標準的重量。這個補救法,現在已經利用到可恥的程度。據確實的報告,我知道每件重八磅的待輸出的普通襯衫料,內有麥糊達二磅之多。他種織物通常含有50%的麥糊。因此,工廠主嘗自誇說,那怕買一磅紗所付的錢,比賣一磅織物所得的錢更少,他仍可發財。他這樣說,決不是說謊。」(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4年4月第27頁)。 「我還曾接到如此的報告,織工人都認為,他們之間疾病流行的原因,是印棉所紡的經線,包含著麥糊。那不像從前一樣,完全由麥粉構成。代替麥粉的東西,據說極易把織物的重量增加,從而,使十五磅棉紗,織成以後,可以重二十磅」。(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63頁。這種代用品,是名叫中國泥的滑石粉末,或名叫法國粉的石膏)。——「織工人的工資,因製造麥糊時攙合代用品之故,大減少了。攙合代用品麥糊,使棉紗重量增加,又使其加硬而脆。每一根紗線都要由紗軸通過織機的,如果紗軸上的紗線堅固,經線就常能保持正當的位置。當經線因糊而脆時,紗軸上的紗線必時時斷裂。每一次斷裂,都使織工不得不費五分鐘時間來接線。現在,織工接線的次數,往往比以前多十倍。因此,勞動時間相同,織機的出產卻減少了。」(前揭報告第42頁43頁)。 「在阿胥登,斯台黎橋,奧爾丹等處,勞動時間減少了三分之一,每星期減少的數目,尚不止此。勞動時間的減少,在多數產業部門內,是伴著工資的減少。」(前揭報告第13頁)。「1861年初,蘭克夏某幾處的機械織工,曾發生一次罷工。若干工廠主宣布工資將減少5%至7.5%。工人卻主張,工資標準應當維持,惟將勞動時間縮短。工人的要求被拒絕後,罷工發生了。一個月後,工人不得不降服。現在,工廠主在兩方面都勝利了。勞動者最後除承認工資減少外,在多數工廠,尚只作短的時間。」(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4月第23頁)。 1862年4月。「自前次報告以來工人的痛苦,是更深了。但在這種產業的歷史上,再沒有別的時候,工人們能這樣退讓,這樣沉默地,容忍這樣深的痛苦。」(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2年4月第10頁)。「暫時完全失業的工人比例,與1848年比較,似乎不更大許多。彼時,發生了一種普遍的恐慌,但這種恐慌已使不安的工廠主,編輯一種統計,像現在棉業每周發行的統計一樣。……1848年5月,孟徹斯德棉業勞動者,有15%失業,有2%工作短時間,有70%以上作全工。但在1862年5月,失業的有15%,作短時間的,有35%,作全工的,只有49%。在鄰近地方,(例如斯托克卜特),失業工人與半失業工人的比例還更高,全業工人的比例還更低;因那裡紡的棉紗號數比孟徹斯德更粗。」。 1862年10月。「依照前次官廳公布的統計,聯合王國境內,共有棉工廠2,888所,其中有2,109所,是在我這區域(蘭克夏和哲夏)。我很知道,在我區域內,這2,109所工廠,大部分是小規模的,僅使用少數工人。但我發覺這數目是怎樣大的時候,我是愕然了。其中有392家即19%所用動力在十馬力(蒸汽或水)以下;有346家即16%所用動力在十馬力至二十馬力之間;有1,372家所用動力在二十馬力以上。小工廠主占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極大部分不久以前,尚是勞動者。他們是不能支配資本的人。……是以,主要的負擔,系落在其餘三分之二的工廠主身上。」(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2年10月第18頁19頁)。 依同報告,蘭克夏和哲夏二州棉業勞動者能作全時間的人數計40,146名,占全部工人數11.3%;作短時間的,計134,767名,占全部工人數38%,失業的,計197,721名,占全部工人數50.7%。設在其中除去孟徹斯德及波爾登二市(在該二市,紡績的棉紗,主要是細紗,細號紗的紡績,不曾受到棉花饑荒多大的影響),事情還更叫人不高興。因為作全時間的,只有8.5%,作短時間的,只有38%,失業的卻有53.5%。。 「被加工的棉花的優劣,對於勞動者極有影響,該年前數月,工廠主例皆使用廉價購入的棉花,以維持工廠的進行。當此時,通常只使用良棉的工廠,也使用多量劣質的棉花了。工人的工資大大減少。現在,也無人能依照原來的計件工資,取得可以維持生活的工資了。因此,有多次的罷工發生。有若干時候,因使用劣棉而起的差別,即對於全時間勞動者,也足使工資減而等於總工資的二分之一。」。 1863年4月。「在該年度,棉業勞動者中作全時間的人數,不過全人數的二分之一。」(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4月第14頁)。 「此時,各工廠皆不得不用印棉。用印棉有一種極大的不便;即機械速率必須大大減小。在過去數年間,曾試用種種增加速率的方法,冀使同一機械可以完成較多的作業,但速率的減小,不但影響工廠主,且同樣影響勞動者。因為,大多數勞動者,是計件支付工資的;紡績工人以紡成棉紗一磅得工資若干,織工人以織成棉布一匹得工資若干計算。就說那些每星期得工資若干的工人罷,他們也因生產縮減,以致工資減少了。……依照我的調查及所接種種關於該年度棉業工人工資的報告,則該年度與1861年盛行的工資比較,是平均減少了20%。有些,竟減少了50%。」。——「所得額定於加工材料的品質。就所得額的多寡而言,勞動者此際(1863年10月)的狀況,要比去年同時候的狀況更好得多。機械是改良了,關於原料的知識是改良了,勞動者對於工作開始時不得不努力克服的困難,是更能處理了。在去年春間,我曾視察蒲勒斯登市一個縫業學校(為失業者而設的慈善機關)。有兩個少女,在入織布廠時,原約定每星期可以有四先令的收入,但她們後來請求准許再進學校,因為她們在織布廠每星期的工資,是一先令不到。關於照料自動機的工人(那就是照料數架自動紡績機的紡績工人),據報告,他們曾在十四日全工之後得了八先令十一便士,但房租須在其中扣除。工廠主雖返還房租的半額,作為津貼。(多麼仁慈啊!)但他們實際拿到家去的,仍不過六先令十一便士。1862年末數月,有若干地方,照料自動機的工人,每星期得工資五先令至九先令,織工人每星期得二先令至六先令。……其後,情形更好了,但在若干地方,他們所獲得的工資,比以前還更少。除印棉織維較短,質料較雜外,還有別的原因,使他們的所得減少。例如,印棉混有多量棉屑,已成為一種慣例。這當然增加紡績工人的困難。因纖維甚短,所以當紗條從妙爾機拉過,捻成棉紗時,比較容易斷裂。妙爾機自然不能規則運轉。……又,一個女織工,通例只能照料一台織機,因為她必須時時注意紗線是否裂斷。只有少數人能照料二台以上。……在多數場合,勞動者的工資減少了5%;或7.5,或10。……在大多數場合,勞動者都盡力之所及,來處理原料,並盡力之所及,冀所得能與通常工資一樣高。……織工還有一種困難必須克服,那就是他們須從劣等材料,造出上等織物來。如織物不滿廠主之意,是要扣工資作罰的。」(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41頁至43頁)。 即在作全時間的地方,工資也是極可憐的。棉業勞動者都自願從事排水,築路,碎石,鋪街等種工作,冀由此得地方官廳的扶助。(這其實等於扶助工廠主,參看第一卷第二十一章)。資產階級全體對勞動者提出警告。當提出最低的狗工資(Hundellohn)時,如勞動者拒絕不接受,則扶助委員會立將其名從扶助表中勾去。從一點說,這個時候,簡直是工廠主人的黃金時代;因為,勞動者如不要餓死,便得依從資產階級的命令,以對資產階級最有利的價格來勞動。由此,扶助委員簡直成了工廠主人的守門狗。同時,工廠主得政府的默契,又曾儘可能,阻止勞動者遷往外國,一方面使那種存在勞動者血和肉中的資本,得以不斷準備,一方面又使他們從勞動者那裡強取的房租,得以保持不失。 在這方面,扶助委員辦事是極嚴格的。「如果給予了工作,則被給予的工人,立即從扶助表中勾去。所以,無論什麼工作,他都須接受。倘他竟拒絕,那一定因為工資僅有其名,而工作卻異常苦。」(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97頁)。 以公共土木工程條例(Public Works Act)為根據的勞動,莫不為勞動者樂於接受。「工作組織的原則,是各市極不相同的。但即在屋外勞動不絕對被認為勞動試驗(Labour test)的地方,勞動的所得,通例也不在慈善津貼額之上,或僅略為好一點,以致在實際上仍不外是勞動試驗。」。1863年的公共土木工程條例,曾要力矯此弊,使勞動者每日所得的工資,可以成為獨立的日傭勞動者。這個條例的目標有三:(1)地方官廳得中央救貧局長的認可,可向國庫貸助委員借錢;(2)棉業區域諸市的改良,較易於實現;(3)為失業勞動者獲得工作和適當的工資。至1863年10月終為止,依此條例貸出的款額,等於883,700鎊。。著手的工程,主要是開運河,築道路,鋪街道,開貯水池等等。 布萊克朋市委員長漢特森氏關於這個問題,曾寫信給工廠監督專員勒特格萊夫說:「這時期總可說是痛苦艱難了。我曾在這個時期內經驗到,我所轄區域的失業勞動者,願接受布萊克朋市議會依公共土木工程條例所給予的任何工作。沒有什麼,再比這件事,更使我感動,更使我愉快。從前在工廠充當熟練工人的棉紡織工人,與現今在十四呎至十八呎地下開運河的日傭勞動者,在生活上,形成一種對照,比這更顯著的對照,是難於想像的」(這種勞動者,每星期約得四先令至十二先令,其多寡視家庭的大小而定。以十二先令維持八口之家的事情,也有時可以見到。資產階級的紳士們,由這個辦法,取得了兩重利益。第一,他們以極低的利息,獲得資金來改良那煤煙污濁的都市;第二,他們所付的工資,可以比普通工資率更低得多)。「勞動者願接受任何工作的意思,包含大的克己心與熟慮,這是值得讚揚的,因為他們已經習慣在於溫熱的氣候中,做更需有熟練和準確而更不需有體力的勞動,他們習慣所得的工資,又比現在他們所能得的工資,往往二倍乃至三倍。在布萊克朋,他們試做各種可能的戶外工作。他們在硬而重的土地上,挖掘很深的溝。他們從事掘溝的工作,碎石的工作,築路的工作,有時掘陰溝至十四呎,十六呎,乃至二十呎深。他們往往立在泥水十吋至十二吋的深處。他們在異常濕寒的氣候中過活。。勞動者……願接受戶外工作,並依此為活的態度,幾乎是無可非議的。」。 1864年4月。「各區有時皆聽到勞動者不足的怨聲。在織業尤甚。這個情形發生的原因,固然要數到這特殊部門勞動者實際的不足,同時,還須數到所用棉花品質太差以致工資太低的現象。在上月,關於工資,工廠主與工人間曾發生多次的爭議。罷工事件的頻頻發生,頗使余抱憾。公共上木工程條例的影響,現在,在工廠主看來,成了一種競爭力。巴古伯市地方委員乃命令停止這個條例的施行。這時候,工廠雖未全部復業,但人們已經感到勞動者不足了」(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4年4月第9頁第10頁)。現在,是工廠主最緊急的時候。實施公共土木工程條例的結果,勞動需要是如此增加了,有許多工廠勞動者,竟可以在巴古伯石坑內,每日獲得四先令至五先令的工資。因此,公共土木工程——1848年國民工場(Ateliers nationaux)的新印版,但那是為資產階級利益而設的——多半是漸漸中廢了。 在無價值體上的實驗 「全時間勞動者的異常減低的工資,各工廠勞動者實際的所得,雖如上述,但他們的所得額,並不是個個星期相同的。在同一工廠內,工廠主會不斷實驗,以種種成色,種種比例,將棉花和棉屑攙合。而因此故,勞動者的所得,遂也不免發生異常的變動。這種攙合,被稱為混合。混合的方法,是時時變動的;工人的所得,也與棉花混合物的品質一同變化。有時,他們的所得,僅及前此的15%。有一兩個星期,他們的工資,減少50%至60%。」報告者工廠監督專員勒特格萊夫再從實地列舉工資統計。下述數例,已可為充分的說明。 (A)一個機織工人,他有一個六口的家庭,每星期勞動四日,得工資四先令八便士半;(B)一個捻絲工人每星期勞動四日或五日,得工資六先令;(C)一個機織工人,他有一個四口的家庭,每星期勞動五日,得工資五先令一便士;(D)一個捻絲工人,他有一個六口的家庭,每星期勞動四日,得工資七先令十便士;(E)一個機織工人,他有一個七口的家庭,每星期勞動三日,工資五先令等等。勒特格萊夫往下說:「以上的統計,是值得注意的。由此證明了,對於若干家庭,勞動簡直是一件不幸。因勞動不僅減少勞動者的所得,且使他們的所得減到如此的地步,以致家人絕對的必需,也只能滿足一部分,除非在全家勞動的所得額,較全家失業時的補助金額更小時,再給予以追加的扶助金。」(工廠監督專員報告1863年10月第50頁至53頁)。 「1863年6月5日以來,每個勞動者每星期的就業時間,平均不過七日加七小時若干分。」(前揭報告第12頁)。 自恐慌開始至1863年3月23日,救貧局,中央救助委員會,倫敦市長官邸委員會,幾乎用去三百萬鎊。。 「在某一個紡績細紗的區域,紡績工人因以美棉換用埃及棉之故,間接把工資減低了15%。……有某廣大的,習慣把大量棉屑混入印棉內的區域,曾把紡績工人的工資減低了5%,此外又因,須使用印棉及棉屑之故,使紡績工人的工資損失了20%至30%。機織工人原來照料織機四台的,不得不減為照料二台。1860年,每一架織機可得工資五先令七便士;1863年減為三先令四便士。用美棉時,紡織工人的罰金,為自三便士至六便士。有一個用埃及棉和印棉混合的區域,其妙爾機紡績工人在1860年平均的所得,為每星期十八先令至二十五先令,現在減為十先令至十八先令。其原因不僅在棉花品質遜劣;那還因為,為要使棉紗捻得更緊(在平時,這種工作必須按照工資標準,酌予額外報酬的),妙爾機的速率必須減小。」。「印棉的使用,間或於工廠主有利,但勞動者,則與1861年的情形比較,要吃虧。。如果印棉的使用成為確定的事實,工人定會要求1857年那樣的工資。但若如此,那就除非有棉花或棉製品的價格從中抵補,不然,工廠主的利潤是必定要受嚴重影響的。」 房租——「勞動者住在工廠主所有的小屋內。那怕只是短時間勞動者,房租也通常要在工資內扣除的。不過,此等建築物的價值已經跌落,小屋已經比從前更便宜25%乃至50%了。原來每星期租三先令六便士的小屋,現在只要有二先令四便士(或以下)的房租,就可以租得了。」 遷出——「工廠主當然反對勞動者遷出;第一,因為他們希望,將來棉業情形轉好時,能有各種手段,隨時供他們在工廠內,為有利的運用。第二,因為若干僱主是小屋(他所使用的工人就住在裡面)的所有者;至少,有若干僱主認為,有一部分欠租,一定可以在將來收取。」 奧斯博恩(Herr Bernall Osborne)在一篇議會選舉演說(1864年10月22日)中,曾說:「蘭克夏的勞動者,很像古代斯多亞派的哲學家。」這不是說他們是像羊一樣麼? * * * [1]《工廠問題與十小時法案》格勒著1857年倫敦第115頁。 [2]報告在結論上有一個錯誤。由廢屑而起的損失不是六便士,而是三便士。這個損失,就印棉說,固為25%,但就美棉說,卻為12 1/2至15%,這裡指的,就是後一類。這個比率就五便士至六便士的價格說,也恰好是計算無誤的。不過,就南北美戰爭的結末數年間輸入歐洲的美棉說,廢屑的比例,也比以前顯著增加了。—F. E. [3]為求例解起見,特別可以參看巴伯基的著作。資本家慣用的手段——工資的壓下——在這場合,也被運用了。這種不斷的價值減少,與卡勒先生的調和的頭腦所夢想的,是正好相反。 [4]自上述的話說過之後(1865年),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已為一切文明國家(尤其是美國和德國)的產業迅速發展這一個事實所加強了。以迅速和驚人的程度趨於發展的近世生產力,曾突破資本主義的商品交換法則(生產力就是在這個法則之內運動的),這個事實,在今日,已經迫到資本家意識中來了。這一點,特別由二種徵候指示了。第一,是對於保護關稅,有了一種新的普遍的狂熱。這種保護關稅(Schutzzoll)因最保護那能輸出的貨物,故與舊保護稅主義有別。第二,是工廠主的加特爾(Kartel, Trust)把整個生產部門操縱起來,冀圖調節生產,並進而調節價格和利潤。不待說,這種實驗,只能在經濟氣候比較良好的場合進行。只要暴風雨到來,這種實驗就會倒敗,並證明,生產雖斷然需要調節,但適於這種調節工作的,斷然不是資本家階級。這種加特爾除了要加速大吞小的現象外,不能再有別的目的。——F. E. [5]不待說,我們不像貝克爾先生那樣,要由原料和製品的價格的不平衡,來說明1857年的羊毛恐慌。這種不平衡本身也不過是一種徵象,恐慌則是一般的現象。——F. E. [6]在英格蘭,羊毛製造業(那是由短毛紡成梳毛,並織造它,其中心地為里茲)和絨線製造業(那是由長毛紡成絨線,並織造它,其中心地為約克州的布拉特福)——F. E. [7]由機械紡績麻紗的製造業,在愛爾蘭的急速發展,對於德意志(西里細亞,魯薩帝亞及韋斯特法里亞)手績麻紗所造成的麻布的輸出,是一種致命的打擊。 第七章 補 論 本篇曾假定,每一特殊生產部門所占有的利潤量,與投在該部門總資本所產出的剩餘價值量相等。但資產階級不認利潤與剩餘價值(即無給的剩餘價值)為同一。其理由如左: (1)他在流通過程中忘記了生產過程。他以為剩餘價值是由商品價值的實現——那包括剩餘價值的實現——造出的。〔原稿在此留有一個余白,表示馬克思原擬在這點有更進一步的說明——F. E.〕 (2)假設勞動的榨取程度相同,我們將發現利潤率將隨原料價格是更便宜抑更不便宜,隨原料購買者有經驗抑是缺乏經驗,隨所用機械妥當或不妥當,便宜或不便宜,隨生產過程中各階段的設備是完全抑是不完全,原料浪費有無防止,指揮監督是否單純而有效,以致有極大的變化(且不說信用制度所引起的變化,不說資本家相互間的詐欺,也不說市場之偏愛的選擇)。總之,雖已知某可變資本的剩餘價值,此剩餘價值將表現為若何大的利潤率,將提供若何大的利潤量,還須視資本家自己或其經理人事務員個人的營業能力如何而定。1000鎊的剩餘價值,(假設是1000鎊工資出產物),在A的營業上,以9000鎊不變資本計算,在B的營業上,也許要依11000鎊不變資本計算。在A的場合,利潤率P′=1000/10000即10%。在B的場合,P′=1000/12000即8 1/3%。相對的說,總資本在A的營業上,比在B的營業上,產生了更大的利潤,雖然墊支的可變資本,同為1000鎊,所生產的剩餘價值也同為1000鎊,從而在二場合,被榨取的勞動者數相等,榨取的程度也相等。同額剩餘價值的表現上的差別,或利潤率從而利潤本身的差別,當然還可由其他原因發生的。但完全因營業能力有差別,也是可能的。此事實,使資本家確信,他的利潤,非由於勞動的榨取,至少有一部分根據,是與勞動榨取毫無關係的事情,特別是他個人的活動。 *    *    * 本篇的研究,指出了洛貝爾圖(Rodbertus)的見解的謬誤。洛貝爾圖以為,因為利潤額增大,利潤計算基礎的資本量同時也增大,利潤額減小,利潤計算基礎的資本量同時也減少(就這點說,他以為,地租是和利潤不同的,因為,地租增加時,土地面積可以不變),所以,資本的量的變化,不會影響利潤與資本的比例,從而不會影響利潤率。 這個見解,在下述二種情形中,才是妥當的。第一,其他一切事情不變,尤其是剩餘價值率不變,獨貨幣商品,這一種商品的價值變化。(其他各種事情不變,僅有名義上的價值變化,換言之,僅有價值記號騰貴或低落的時候,也是這樣)。假設總資本為100鎊,利潤為20鎊,從而,利潤率為20%。假設金跌價或漲價100%,則在跌價的場合,同一資本原來值100鎊的,現今將值200鎊,利潤也將有40鎊的價值。這樣,從前用貨幣20鎊表現的利潤,現在須用貨幣40鎊來表現。而在金漲價的場合,資本價值將減為50鎊,利潤將表現為價值10鎊的生產物。但在此二場合200:40=50:10=100:20=20%。無論如何,資本價值都不發生量的變化;不過,同一價值,同一剩餘價值,有不同的貨幣表現。因此故,(即利潤率)也不受影響。 第二個情形是,價值發生現實的量的變化,但這種變化,不伴著v和c的比例上的變化;即剩餘價值率不變,投在勞動上面的可變資本(這種可變資本,可說是被推動的勞動力的指數),與投在生產手段上面的不變資本的比例,也不變。在這情形下,假設我們有C或nC或例如1000或2000或500。若利潤率為20%,則在第一場合,利潤當為200,在第二場合,利潤當為400,在第三場合,利潤當為100。。那就是,利潤率依然不變,因資本構成未生變化,又不因其量的增減受影響。所以,利潤額的增減,只表示所投資本量的增減。 在第一個情形下,我們只發覺所用資本在外觀上發生量的變化;在第二個情形下,我們雖發覺現實的量的變化,但資本的有機構成,其可變部分與不變部分的比例,沒有變化。但若舍此二種情形不說,則所用資本的量的變化,一定是下述的變化的結果:即,資本構成部分之一,已經發生價值變化,以致這二部分的相對量(除非剩餘價值不與可變資本一同變化),也發生變化。不然,這個量的變化(例如勞動的規模擴大,新機械的採用等等),便是資本二有機部分相對量的變化的原因。無論如何,在其他情形不變時,所用資本的量的變化,都會伴著利潤率的同時的變化。 *    *    * 利潤率的增加,常由於這個事情:即,與生產成本(即墊支總資本)比例而言,剩餘價值是相對的或絕對的增加了。或由於這個事情:即,利潤率與剩餘價值率間之差已經減少。 利潤率的變動,可以在資本有機成分不變化或資本絕對量不變化的時候發生。因為,當資本再生產所必要的勞動時間延長或縮短(這種延長或縮短,是與現存的資本相獨立的)時,這種變動,可因墊支資本(在固定資本形態上或在流動資本形態上)價值增加或價值減少而起。而每一種商品的價值(包括資本所由而構或的商品),非定於商品內含的必要勞動時間,乃定於商品再生產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種生產,可以在此原生產條件更困難或更輕易的情形下進行。如同一物質資本再生產的條件變更了,以致所需的時間加倍了或減半了,則在貨幣價值不變的限度內,原來值100鎊的資本,現在是值200或50鎊。如果這種價值增加或價值減少的現象,會同樣影響資本的各部分,利潤自會相應地,表現為加倍的貨幣額或減半的貨幣額。但若這種價值增加或價值減少的現象,包含資本有機構成上的變化,或包含可變資本部分與不變資本部分的比例的增減,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限度內,可變資本相對增加時,利潤率將增加,可變資本相對減少時,利潤率將減小。反之,如果增減的,只是墊支資本的貨幣價值(因貨幣價值變化),則剩餘價值的貨幣表現,將依同比例增減。這樣,利潤率是不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