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 英譯本第一卷編者序
《資本論》的英文本的刊行,無需有任何的辯白。反之,待我們說明的,寧可說是這個英文本,何以遲至今日方才刊行。因為,本書提出的理論,在過去若干年間,就已經被英美二國的定期刊物及時行著述,屢屢提到。有時被攻擊,有時被辯護,有時被解釋,有時則被誤解。
著者在1883年長逝了。其後不久,我們就實際感到了有刊行一個英文本的必要。摩亞先生(Samuel Moore)——馬克思的多年的朋友,也是序文作者的多年的朋友,他也許比任何人都更與本書熟習——慨然應承馬克思遺作處分人的願望,把這種翻譯工作承擔下來。我當時也答應,將來譯稿完成,由我取原著來對校一遍,而在我認為必要的地方,加以適當的訂正。但摩亞先生的職業上的事務,卻使他不能依我們大家所希望的期限,迅速將翻譯完成。當我們覺到這點時,我們又很愉快地,接受了愛威靈博士(Dr. Aveling)分擔一部分工作的提議。同時,愛威靈夫人——馬克思的幼女——還自願校正書中的引語。原書中有許多引語,是從英國著作家及藍皮書引用過來,而由馬克思譯成德文的。這些引語,賴有她的校訂,都恢復了它們的原文。這種校訂,是非常仔細的,當中只有少數無法避免的例外。
下述各部分,是愛威靈博士翻譯的:(1)第10章(勞動日)及第11章(剩餘價值率與剩餘價值量);(2)第6篇(工資,包括第19章至22章);(3)自第24章第4節,至本書終,包括第24章後半,第25章,及第8篇全部(第26章至33章);(4)著者的兩篇序。其餘各部分,都由摩亞先生擔任。譯者對他們各自譯的部分負責任,我則對全部負全部的責任。[1]
我們這個翻譯,是完全以德文本第三版為根據的。第三版是我在1883年,參照著者留下的筆記——註明第二版某章某節某段,應照1873年的法文譯本修改[2]——編訂發行的。第二版原文上的這種種修正,與馬克思為英文譯本——約在10年前,美國方面,曾有人計劃將此書譯成英文,後來,主要是因為沒有適當的人擔任翻譯,所以沒有實現,——所撰的譯文指正書,大體是一致的。這個譯文指正書,是由我們一位老朋友紐吉薩河博根的梭格(Sorge)君,交到我們手上的。這個指正書,指示我們,還有些地方,應借用法譯本的語句。但這個指正書,既然比第三版編輯指正書早許多年數,所以,除了少數地方(特別是可以幫助我們解決困難的地方),我不敢隨便應用它。同樣,法文本也在大多數困難的地方,當作指針,被我們參照。那指示了,有一些在原本上有完全內容,但在譯本上不得不割棄的東西,著者自己也準備割棄的。
但有一個困難,是我們無法為讀者免除的。有些名詞的用法,不僅和該名詞日常生活上的用法相牴觸,且和它們在普通經濟學上的用法相牴觸。這是不能避免的。任一種科學,每當有新解釋提出時,總不免要在這個科學的術語上,發生革命。在這裡,化學是最好的例證。在化學上面,全部術語,差不多20年就要在根本上發生一次變化。在化學上面,幾乎沒有一種有機化合物,不曾通過一序列的不同的名稱。經將學一般是採用工商業生活上的用語,並且是用這種用語來進行研究的。它完全忽略了這裡的結果:這樣做,它一定會受這些用語的束縛,以致不能超出它們所劃定的狹隘的範圍。所以,古典派經濟學家雖然完全明白,利潤和地租不過是生產物(勞動者必須給於僱主的生產物,僱主雖不是生產物最後的專屬的所有者,但是它的最初的所有者)中的部分,是當中的無給的部分,但他們決不欲超脫利潤和地租的既成的概念,決不欲把生產物中這個無給部分(馬克思名之為剩餘生產物),當作一個全體,並就其全體來考察。因此,對於這一部分生產物的起源,性質,及其價值再分配所依從的諸種法則,就不能有明白的理解了。又除農業或手工業外,一切產業(Industrie),都不加區別,籠統地被包括在製造業(Manufaktur)這個名辭內;這樣,經濟史上兩個在本質上有別的大時代,就被混在一起了。這兩個時代,一個是以手工業分工為基礎的真正的製造業時代,一個是以機械為基礎的近代大工業時代。在這時候,別的著作家,莫不認為近代資本主義生產,是不可消滅的,最後的。這樣,就無怪這個認近代資本主義生產為人類經濟史上一個過渡階段的理論,會使用一些名辭,和他們習常使用的名辭不同了。
關於著者引語的方法,也不妨附帶說一說。就大多數場合而言,引語的目的,和通常的引語一樣,是在引述文件來證明本文的主張。但也有許多地方著者引述經濟學著述家的話的目的,是在說明某一種見解,最初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由什麼人明白說出來。當所提出的意見,可切實表示社會生產與交換在某一時代的支配條件,而頗具重要性時,情形就是這樣的。至若馬克思自己是否承認這種主張,是否贊成這個主張,那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所以,這種引語,不過使本文得在這種科學的歷史上,取得一種普通的注釋。
我們的翻譯,僅包含這個著作的第一卷。但第一卷本身就很可以說是一個全體,它曾經當作一個獨立的著作,刊行了二十年之久。我用德文在1883年刊行的第二卷,沒有第三卷,便顯然是不完全的。第三卷,頂快也要到1887年終,方才能夠刊行。所以第二卷第三卷的英文本的翻譯,就到第三卷德文原本刊行後再考慮,也是來得及的。
在大陸方面,《資本論》常常被稱為勞動階級的聖經。本書所得的結論,一天勝似一天的,變成了勞動階級大運動的基本原理;這不僅在德意志,瑞士是這樣,即在法蘭西,荷蘭,比利時,美利堅,甚至在義大利,西班牙,也是這樣。隨便在什麼地方,勞動階級都一天勝似一天的,承認這種結論是他們的狀況與願望的最適切的表示。這是每一個熟習勞動運動的人,都承認的。在英格蘭,馬克思的理論,即在現在,也在社會主義運動——那不僅在勞動階級中傳布,且同樣在知識階級中傳布——上,發生著有力的影響。但還不只此。在不久的將來,徹底檢察本國經濟地位的必要,在英國,就會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國民的必要了。產業制度在英國的進行,是用生產及市場之不斷的急速的擴充,做必要條件的。這種進行,是已經陷於停滯中。自由貿易的助力,已經枯竭了;甚至孟徹斯德也懷疑它昔時的經濟福音了[3]。急速發展的外國產業,到處與英國的生產,有著勢不兩立的現象。不僅在有關稅保護的市場如此,即在中立的市場,甚至在海峽的這一面,也是如此。當生產力以幾何級數增加時,市場的擴大至多不過依算術級數進行。自1825年至1867年,每十年一度且反覆無已的循環——停滯,繁榮,生產過剩,恐慌,——固然是在進行著,但那不過使我們進到一個令人沮喪的深淵,陷入永墜莫拔的窮境中。人們憧憬著的繁榮時期,將永不再來,人們雖屢次感到繁榮時期將來的預兆,但這種預兆也屢次化為烏有。在每一個冬天,都會發生這樣一個大問題:「怎樣處置失業的人」?但當失業者人數一年一年增加時,卻沒有誰能答覆這個問題。這些失業的人,總有一天會忍耐不住的。我們當可屈指以計,這些失業的人,將會在什麼時候,把自己的命運,握到自己手上來。到這時候,這樣一個人的意見,就會被他們敬服了。這樣一個人,他的全部理論,是他終生研究英國經濟史及經濟狀況的結果;這種研究又使他結論說,至少在歐洲,只有英國這個國家,這個不可避免的社會革命,能完全依賴和平的合法的手段來實行。當然,他決沒有忘記加上一句:英國的支配階級,不經過「擁護奴隸制度的叛變」(Proslavery rebellion),決不會甘心屈服在這種和平的合法的革命之前。
恩格斯
188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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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譯者註:這裡的篇次章次,是照第三版計算的,第四版略有改動的地方。
[2]法文譯本,M. J. Roy譯,曾經馬克思逐字校正。這個譯本,尤其是後半,對於德文本第二版,包含著許多的修正和增補。
[3]在本日下午孟徹斯德商會的季會中,關於自由貿易問題,曾發生一次熱烈的爭辯。有人動議:「我們曾希望別國照樣採用自由貿易政策,但等待四十年的結果,本商會覺得,重新考慮立場的時機,已經到了。」這個動議。僅以一票的多數被打消,贊成者21票,反對者22票。——《標準晚報》188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