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 編者第三版序
馬克思不幸已不能見到這第三版的付印。這位大思想家,在他的偉大之前,雖一向反對他的,也不能不拜服。他在1883年3月14日去世了。
在我,是喪失了一個相交四十年的最好最真實的朋友。對於他,我的感覺和思念,是不能夠用言語形容的。這時候,這第三版付印的準備及尚未發表的第二卷原稿的整理,都不能不由我負責了。在此,我應該向讀者報告,我是怎樣成就前一種義務的。
在第一卷前二版,有許多理論的討論點,未曾表示得顯明,有許多新的論點,也未經加入。最近發生的歷史材料與統計材料,也是未曾補充進去的。馬克思對於這些地方,本來有意要徹底改訂。但他的宿疾及完成第二卷的切望,使他放棄了這種意思。因此,他所手訂的地方,都是最切要的地方;偶有增補,不過是把已見於法文譯本「Le Capital. Par Karl Marx. Paris. Lachatre 1873年巴黎」中的若干補遺,重新采入罷了。
在他的遺稿中,我發現了一個德文本,其中是間有修改的。有些地方,還特別標示著應參看法文譯本。我還發現一個法文本,他曾經細心標出某段某段話應被採用。除少數例外,這種增訂,概屬於本書最後討論資本蓄積過程的一篇。舊版以前各篇,皆曾經細密訂正。獨這一篇比較更依照原稿的樣子。就因此,這一篇的文章是更流利,更一氣呵成,但也更多疏忽,更多英文語氣,且不免有曖昧之處。在議論上,那也間或有漏洞,有許多要點也只是略略提示到罷了。
關於文體,馬克思曾手訂這一篇的各節。由此以及由他時常親自對我提示的暗示,他給了我一個標準,叫我對於英文術語及文字,能有所取捨。增訂處,概出於馬克思親筆;冗長的法語,也系代以馬克思自己的緊練的德語。我不過把已經作好的改訂,插到原文去罷了。
所以,第三版所有改動的地方,我都確實知道,若著者尚在,他也會加以改動。德意志經濟學者慣用的名辭,例如「勞動給與者」(Arbeitgeber即以現金取得他人勞動的人),與「勞動受取者」(Arbeitnehmer即以勞動交換工資的人)那一類無意義的名辭,我當然不想加到《資本論》裡面去。法文travail一字,在日常生活上,也含有「職業」的意思。但若經濟學者稱資本家為donneur de travail(勞動給與者),稱勞動者為receveur de travail(勞動受取者),法國人必定會說他是瘋子。
又,原文幾乎是一律用英國貨幣與度量衡名稱,我不敢將它們換算為新德意志式的名稱。當《資本論》初版發行之際,德意志尚盛行多種度量衡制度,馬克(Mark)有二種——帝國馬克,當時尚只存在梭特啤亞(Soetbeer)頭腦中,這是他在18世紀三十年代之末發明的——古爾登(Gulden)有二種;台婁爾(Taler)至少有三種,其中有一種是以「新三分之二」(Nene Zweidrittel)為單位。在自然科學上,米突制已為通用的制度;但世界市場仍以英國的度量衡為標準。本書既不得不專從英國產業採取事實作例,也自然應該採用英國度量衡的名稱。這個理由在今日依然未曾失去作用。就這方面說,世界市場的情形,一直沒有多大的改變。幾種主要的產業(鐵工業與棉工業),依然採用英國的度量衡制度。
最後,我必須一言馬克思的屢屢被人誤解的抄引法。在純事實的敘述與描寫上,引語(例如英國的藍皮書)本身就是單純的例證。但若抄引的話是別的經濟學者的理論的見解,卻不是這樣。在這場合,抄引的目的,只在指明,在發展的進程中,一種特別的經濟思想,是最先在何處,最先在何時,最先由何人明白表示出來。馬克思所要說明的是,這種經濟思想,在經濟學史上是重要的,並且是當時經濟情形的適切的理論的表現。至若這種思想,從他的見地看,是否尚有絕對的或相對的妥當性,或已經成為歷史上的遺蹟,那倒是沒有關係。所以,這種抄引,不過是本文從經濟學史借來的註解,並從時代與人兩方面,說明經濟學說上各種重要的進步。這種工作在經濟學上是極重要的,因為這種科學的歷史家,一向是以牽強附會為特徵。讀者參照再版著者的跋,又一定很容易知道,為什麼德國經濟學者的言論,馬克思很少抄引。
本書第二卷,希望能在1884年內出版。
恩格斯
1883年11月7日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