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積累論 · 第一章 所得的種類

瓊·羅賓遜 《資本積累論》
知更鳥的經濟生活比人類的經濟生活簡單。一年的大部分時期中,知更鳥的工作只是覓食。一隻知更鳥占據某一塊地方,其他知更鳥的所作所為,好像它們都承認它對這塊地方的產權似的,因為各人似乎都能奮勇戰鬥,保衛自己的領土,可是在侵犯鄰土時就顯得軟弱,容易被對方嚇退。每到春季,有一個配偶來和雄鳥同居,那雌鳥除了自己覓食以外,還從事於基本建設,找尋材料,營造窩巢。在雌鳥孵卵期內,雄鳥做一些額外工作,來供養雌鳥;同時雙方都做一些額外工作,來撫養它們的幼雛。 注7 有些人類的經濟僅僅比知更鳥的經濟稍微複雜一些;在一種自耕農社會裡,每份人家都有一塊土地,從土地上幾乎生產他們所消費的一切,只和其他人家做極少的一點交易。可是在工作中(以及不幸在戰鬥中)許多各有專長的個人進行合作,所產生的成果,遠遠超過他們單幹的總和,因而人類的經濟組織發展成為非常複雜的專業活動的集合體。互相關聯的各種活動的成果怎樣分配的方法,於是就成為重要的問題了。 工作和財產 知更鳥吃掉它所找到的毛蟲;對它來說,生產和消費是完全結合在一起的。在發達的經濟中,一個人靠消費整個社會的共同產品的一部分而生活;其中沒有一點東西顯而易見是他自己的,對產品的分享必須按照某種規則來進行。再則,知更鳥邊走邊吃,而人類的各種生產大多數包含一些需要時間來完成的過程。今天可以利用的源源不絕的消費品是過去所做的工作的結果,並且工作中所用的工具和設備可能又是很久以前建造的。這些工具和設備必須有條不紊地加以照料和管理,不許任何人搶奪或毀壞。因此,在人類的經濟中,對於資本貨物——設備和在制品——必須有財產權,和對於土地一樣。單靠工作而沒有財產,不能生產任何東西;單有財產而沒有工作,財產很快就會消耗掉。有關這方面的規則,大部分是關於怎樣把工作和財產在生產中結合起來,以及兩者所賦予的在成果中分享一份的權利。 在奴隸經濟中沒有由於工作而產生的所得。奴隸們的消費是資本財貨的維持費的一部分。生產成果全部歸於財產的所有人(如果有些所有人給奴隸的報酬超過生活和再生產所不可少的最低數量,這是例外,因為奴隸沒有權利,這種賜予應該作為主人的恩惠,而不能作為奴隸的勞動所得)。自己有工具和自己組織工作的工匠,用他自己的產品交換其他的產品,從而在消費品的總產量中分享一份;對他來說,來自工作的所得和來自財產的所得是結成一體的。在一個徹底的社會主義經濟里,財產由集體所有,工作由集體組織;所得的分配一部分採取免費服務的形式(教育、醫藥等),一部分作為根據個人的工作貢獻對各人的配給。在資本主義經濟里,財產由少數的個人所有,這些人按照雙方同意的工資雇用許多人的勞動,組織他們的工作(直接地或者通過所雇用的經理)。生產成果超過工資支出的部分似乎就是來自財產的所得。 沒有一個實際的經濟組織符合於一種純粹的類型,以資本主義為主的經濟包含許多專為自家消費的生產成分、許多工匠生產的成分以及許多社會主義的成分。然而,這些簡單的類別是有用的,只要我們記住,必須把無數的複雜因素加進去,然後才能使抽象的分析和實際情況對比。 企 業 家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任何人只要掌握足夠的購買力或者財力 ,並且知道怎樣加以運用,就能成為勞動的僱主或者企業家 。在典型的情況下,他準備一個工作的地方——工廠——以及一些設備和一些作為工作對象的材料。他所雇用的工人們把勞動借給他,可是由於他們只有很少的財產或者完全沒有財產,而必須靠掙來的錢生活,他能向任何一個工人借入的勞動量是有限的,通常他在每周之末償還這種債,就是從他的資金中支付工資(領取薪俸的雇員可以把他們的服務借給他一個月或者一季)。到了生產和銷售的第一個循環完成的時候(循環期的長短決定於生產過程和產品銷售所需要的時期),企業家已經收回了(如果他的經營順利)原料的成本和工資的支出,於是第一次循環的貨價收入可以用作第二次循環的資金,並且像這樣依次遞轉下去,只要生產和銷售順利地繼續不斷。工廠設備的使用的循環期通常比生產的循環期長得多;企業家為了在工廠設備的有效期限告終時可以有資金來更新設備,必須在使用期內從收入中積累一筆折舊基金。只要他這樣做,並且他的營業始終順利,一筆資金投下去以後就能創造出一批可以無限期地繼續存在下去的資本財貨。然而,投資不免有一種風險,因為經營不能保證一定順利;如果不順利的話,比如由於這種生產物的市場突然萎縮,資本財貨的價值就會低落或者完全消滅。那時候企業家就會後悔沒有把原有的資金運用在不至受到損失的其他方面。要成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第一項必要條件在於能夠選擇一些不發生這種不利情況的生產途徑。 在資本主義的早期,典型的企業家是一個把自己的資金投在一個由他自己管理,並以後作為一個經營中的企業傳給他的繼承人的企業里的人。現在仍然有很多這樣的企業家,可是大規模生產的有利條件(技術經濟和戰略力量兩方面的有利條件)以及使大規模經營成為可能的金融組織的發展,已產生了許多龐大的分設許多部門的由一批經理人員管理的公司。這時候這些經理在形式上是產業所有人的雇員,可是他們對業務細情的知識使他們有很大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實際上往往等於完全的控制。在現代的情況下,「企業家」是一個沒有定型的概念;然而,有關業務經營的問題必須做出決定,無論是由個人還是由個人之間的相互作用來決定;因此,也許我們可以認為(加上一些適當的保留條件)他是一個體現公司政策的決定問題的實體,並且用一種人格化的說法,把「他」稱為企業家。 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促成大規模生產以及精細技術的使用。獨立自主的工匠們很難合作,因為各人都不願意受別人的牽制;沒有財產的人則不得不服從紀律。企業家能夠組織大批工人,實現分工的經濟;他們對資金的控制使得每一個企業家有可能為他所雇用的工人置辦複雜的設備,他為了競爭以較低的售價壓倒別人,必須這樣做;這使每個工人的產量(就標準化的產品來說),比一個獨立工匠的產量高得多。因此,生產的控制,一經集中以後,人們就不讓它再分散,這一套經營方法現在仍在實行中。 食 利 者 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便於建立債務形式的財產。甲向乙借入對購買力的支配權,借貸的條件一般包括一種償還的保證和約定按雙方同意的利率支付利息,並且給乙方一張欠據。這欠據乙方可以出賣,也可以用作抵押品去借款;那債權是他的財產。這種債權有各種不同的名稱,視債務的條件而定。用地皮抵押的叫作抵押單,短期歸還的叫作期票,期限較長的(或者不規定償還日期的)叫作債券,等等。 在資本主義以前的經濟中,最通常的借錢的原因(除了戰時需要以外)是為了消費,借入者或者是亂花錢的人或者是遭遇不幸的家庭。當時輿論是反對放債者的,因為他們從別人的壞習慣和苦難中取得高利貸的收入,當時關於債務方面的種種規定都不利於促進這種交易。 如果人們投資於資本財貨並且在生產過程中雇用勞動,從而獲利,情形就大不相同。借款人有信心地預期能從他營業的收益中支付利息;貸款人完全不是利用別人的不幸為自己謀利,而是幫助一種生產過程,使整個經濟的生產資源可以增加(除了判斷錯誤的或者純粹競爭性的投資)。因此貸款人得到人們的好感,人們制定了詳細的法律條文來促進各式各樣的借貸,並便利第二手債務的買賣。 現代金融技術的發展,產生了一種重要的財產形式——普通股票——這種財產介於債務(例如債券所代表的債務)和企業家所有的資金之間(企業家控制著這筆資金所投放的企業)。在法律上,一個股東持有某企業的股票,就是那個企業的部分所有人,可是有限責任的制度以及通過第二手(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的便利,已經使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開,這使許多股東在實際上更像是貸款人而不大像企業家。股東可以大致分為「內部的人」和「外部的人」,前者在某一個企業中保有大量的和長久的股份,對企業的事務有積極的興趣,後者的財富則分散在許多企業里,對於任何一個企業沒有繼續不變的興趣。內部的人履行企業家的某些職能,而外部的人對某一個企業的關係很像是它的債權人(債券持有人)的關係。有些時候,一個企業的所有人可能完全是一批流動的外部股東,他們完全聽任經理們憑自己的意志去經營企業。這時候企業的法律上的所有人就絲毫沒有企業家的氣味。 我們借用了法語中食利者(rentier)這個名詞,來指一個從自己保有的債權上取得收入的人(就是以債券的利息為收入的人)。用這個名稱來包括一切從金融財產上取得收入的人,是很方便的,雖然有些食利者(就這種廣義的用法來說)如果是內部的股東,同時部分地也就是企業家。 我們也不妨借用法語中債務投資(placement)一詞來指債權或者股票的買進,不管是用新近的儲蓄買進的還是用賣掉別種財產而收入的款項買進的。因此,投資 這個名詞可以局限於用資金來創造資本財貨這一意義。 注8 把範圍擴大來說,我們可以用「債務投資」來指各種金融財產,這種東西本身雖對消費或生產都沒用,可是具有價值,因為它們貯藏著購買力,其所有人可以隨時用來購買或雇用在他自己所在的經濟組織中可能得到的物品或者服務。因此,債務投資是指銀行存款(代表銀行欠個人的債)、債券和期票(代表各種法人團體欠個人的債)、股票(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所有權)等的東西。所以,我們所用的食利者這個名詞的範圍,與債務投資所有人這個概念所包括的範圍是同樣廣泛的。 和一切經濟範疇一樣,債務投資的概念是極為模糊的。人們要持有股份,部分地是作為一種對有關公司的控制的手段。土地(上面有建築物或者沒有)有時候是一種純粹的債務投資,例如一個土地所有人持有地契,僅僅把它作為一種貨幣收入的來源或者潛在的出售價值,而對它沒有其他興趣;可是很多土地部分地是一種消費品或者生產工具,同時對所有人也是一種購買力的貯藏。商品的存貨既是為了生產上的用途,也是作為一種投機。某一物質的東西(例如一所房屋)是最像消費品還是最像資本財貨或者債務投資,決定於所有人的習慣和心理狀態。在兩個極端,區別是明顯的。持有英國的老統一公債,只能是一種債務投資;一個煮熟的嫩蛋只能是一種消費品。對經濟上的各種範疇總是這樣,我們必須依靠常識上大致的區別,而不能依靠學者們對詞彙所下的定義,那些定義精確的程度超過它們所適用的概念。 注9 資金供給 一個企業家能用以籌措資金的主要方法是:收回他以往放出的債款,例如提取銀行存款;賣出他所有的某些財產;或者借入款項,這時候他可以直接用自己的財產作抵押品(例如用土地抵押),或者使對方知道他確實擁有財產(這種財產在他的投資萬一失敗的時候可以用來償還他的負債),從而取得優惠的條件。(一個放出沒有靠得住的抵押品的貸款的人,往往索取高利,這樣使得他的到期償還的債戶補償他在那些到期不能償還的交易中所受的損失。)他也可以通過出售他所經營的事業的股票,以取得資金,或者,如果他的企業已經是股份公司,他就可以發行新股票。 外部資金(區別於由企業的自有財產所供給的資金而言)是由擁有財富的人所供給,他們願意從他們的財產上取得一種報酬或收入,而本身不積極參加企業。然而,就股票持有人來說,這是一個程度問題(這一點我們已經看到),因為他們作為部分所有人的法律地位,賦予他們對企業管理的一定的權利,但這種權利實際上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 資金需要的產生是由於有一些人(積極的企業家)看到可以獲利的投資機會,而他們本身的資金不足;一方面另一些人(部分地或者完全是消極的財富所有者)願意讓別人替他們把他們對購買力的支配權投入可以獲利的用途。 把貸款人和借款人結合在一起以及買賣第二手債務和股票的活動,提供了一種可以投入資金經營業務的機會,因而產生了許多專門化的職業——買賣證券和做經紀人、承兌票據、承購新發行的股票或債券,以及在第二手市場上對有價證券的價格漲落做投機生意。還有一種重要的營業,它經營債務,一方面對貸款人,另一方面對借款人提供適合於他們的條件,從貸款人願意接受的利率和借款人願意付出的利率的差額中取得利潤。(例如,保險公司一方面以保險費的形式接受借款,在發生意外事故、突然死亡、超過一定壽齡等情況下,償還被保險人;另一方面將收得的保險費轉放出去,承受一種定期償還的或者可以在市場上出售的債券,以便在必要時可以使貸款人得到償還,而對借款人沒有什麼不方便) 在這種業務中,銀行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銀行收進來即付的或接到通知後不久就要償還的借款(存款),放出定期的貸款(墊支)或者通過保有隨時可以售出的債權券來貸款。財富所有人使用他對購買力的支配權時,最方便的方法是轉移他對自己放出的債款的權利(開出一張本人的銀行賬戶的支票)。放給某一個人的貸款,在他對別人付款以後,就再出現在別人的賬戶上作為存款。因此,銀行既參加對借款人供給資金的業務,也提供一種方便的交易媒介,可以用來清算債務、支付款項、進行其他種種借貸以及經營各種財產的買賣。 這一切交易中賺來的所得和投機性的利潤,並不和生產過程中任何可以歸功於這些交易的個別部分相當;整個機構,通過對貸款人提供安全和方便,就幫助調動資金供企業家運用,因而間接地有助於建立經濟組織的真正的生產資源。可是,因為各種債務投資對象的價格會變化(整個的和彼此相對的價格都會變化),一個成功的投資者的主要本領在於買進那些會漲價而避開那些會跌價的東西。這需要運用資金以及耗費腦力和精神,這方面的代價和它們對經濟組織的生產力的貢獻可以說是十分不相稱的。 專門職業的所得 勞動所得和財產所得的區別是不明顯的。大公司的經理等負責人員的報酬,可能一部分是薪金一部分是紅利。在專門職業中,公開出售服務的律師和工匠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律師的工具是法律知識);領取薪金的教師有較多的和工人相同的地方,可是教師的所得一部分是投在他本人教育上的資本的收益。 從個人的觀點來看,出錢受教育這種為了取得掙錢能力的投資,可以說是持有產生收益的財產的另一種辦法,但是有一點重要的不同;在資本主義制度的慣例下,這種投資不能買進賣出(雖然在較小的範圍內能夠給它保險並把它用作借款的抵押),因此未來的個人掙錢能力的現在資本價值,只有一種暗比的而不是實際的財務上的意義。 從經濟組織作為一個整體的觀點來說,相同點比相異點較為重要。我們必須投一些財力在教育上,從而儲備一批教師、醫生以及各種訓練有素的工人,正像機械工業必須儲備一批機器一樣;而增加熟練的人手的儲備之需要投資,正如增加物質資本財貨的存貨一樣。 土 地 土地,作為一種生產手段,在許多方面和其他資本財貨不同。關於土地所有權的規章慣例,在不同的資本主義國家裡彼此不同。在有些國家裡,土地財產和別的財產一樣;可是在多數國家裡,土地所有人,不管是農民、小地主或者貴族,形成一種特殊的階級,他們的社會習慣和政治利害關係跟資本家的不同。財富從這一方轉移到另一方——例如農產品的價格和工業製造品相對而言的上漲——產生的後果跟財富從這一資本家集團轉移到另一資本家集團的後果不同。因此,在許多問題上,地租必須作為特殊的一種所得來處理,和資本的利潤有區別。 土地在技術的以及社會的特徵上都和普通的資本財貨不同。這不是因為土地是一種「自然的恩賜」,而資本財貨是人造的。每一代的人都誕生在一個已經備有生產手段的世界裡;區別單純的空地和地面上的籬笆溝渠,或者研究一條道路是古羅馬人建築的還是由於地質的變形而造成的,那是沒有意義的(暫且不談歷史的興趣)。可是有些土地供給用得盡的資源(礦藏),這些資源在使用中被消滅掉,而一般土地和某些其他生產手段,例如鐵路、堤、橋樑以及(在較小的程度上)各種建築物等具有同樣的特性,都可以用比較小的財力經常維修(修建籬笆和溝渠),從而永久保持完好,也都可以用於各種各樣的用途;因此土地不大容易受到損耗,也不會由於對其服務的需求變化而致廢棄無用,像機器的有用壽命受這方面的限制那樣。同時,在一個已經開發的國家裡,增加土地的供給(例如通過疏泄沼澤或者灌溉沙漠),即使不是實際上不可能,費用也是很大的。所以土地供給的變動要比大多數因占有它而能獲得收入的其他資本財貨的供給的變動小得多。 另一方面,如果有新土地可以使用時(例如由於改進運輸的利便),比較小量的投資就可以大大地增加生產資源。而且土地往往會受到一種「反廢棄」作用的影響,例如一種新作物的發現(像橡膠)把以前無用的森林變成富饒的生產資源。正是在這一方面,自然恩賜(或者免費獲得的戰利品)這個概念具有很大的意義。 所得和階級 資本主義經濟中所得的來源,傳統上分為四類:工資、地租、利息和利潤。工資(包括薪俸)代表契約性的各種對工作的報酬;地租是一種契約性的對租用土地和建築物的報酬;利息是一種契約性的對資金借貸(第一手或者無論轉多少次手)的報酬。利潤不是這樣簡單的一種概念。我們將用准租金 這個名詞 注10 來指企業收入超過費用的超過部分;用利潤 來指准租金超過維持企業資本所需要的租金和折舊基金的超過部分。利息被看作是和股利以及自己是業主的企業家的家庭用款一道從利潤中支付出來的。利潤超過這些支出的多餘部分,由企業家留作企業的財產。按照這樣的看法,企業家沒有個人所得。執行企業家職務的那種人的所得,包括薪俸(如果是雇用的經理)以及他們個人以食利者的資格所取得的利潤、利息和股利。 一個人可能從幾種不同的來源得到所得,可是大體上工資這個範疇相當於那一大類只有一點微不足道的財產、靠出賣工作生活的人的所得。地租歸於一個多少有些特殊的土地所有者階級;利息和股利歸於一個食利者階級(我們在擴大的意義上使用食利者這個名詞),其中有些人兼有食利者和企業家雙重身份。 中等階級的薪俸工作者和零星出賣服務的專門職業者(私人開業的律師、醫生等),一般地有一些財產,從財產上取得他們的一部分所得。對他們來說,利息是從財產上取得所得的最方便的方法,不需要為了經營管理的問題分心,可以不影響他們的專業,可是有些人可能擁有土地,而許多人是外部股東。 因此,社會的各個階級並不完全和所得的各個大類一致,雖然大體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