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與超越 · 第一章 我們對於意義的追尋

阿德勒 《自卑與超越》
個人意義沒有任何價值,真正的生命意義存在於個體與他人的交互作用中。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變得重要、有價值,但如若不能搞懂個人的成就建立在對他人做出貢獻的基礎之上,那就太容易走上歧途。人的理想和行為,同樣遵從這一原則:對於他人有意義的,才能算是意義。 1 生活於你的意義 世界是豐富多彩的,對於每個人而言,世界從來不是客觀的。 我們感知到的事物從來不是事物原本的樣子,帶著我們的經驗認知去感知事物,得到的是經過我們的思維處理後的事物。世界即如此。所以,我們感知的不是世界本身,而是我們主觀解釋後的世界。比如,我們所說的「木頭」意指與我們實際生活相關的木頭,「石頭」指的是作為我們生活要素的石頭。可生活中偏偏有這麼一類人,他們努力讓自己生活於單純的環境中,這樣的結果是他將自己與世界隔離。所以,人不能脫離經驗而存在,否則毫無意義可言。當然,我們所說的意義有時候也充滿著荒誕和謬誤。 如果我問你:人活著為了什麼?我想你也給不出確信無疑的答案。這種追尋本源的問題往往讓人矛盾而語塞,所以很多人避而不談。可是,事物的存在並不會因為我們的忽略而消失,這種問題即使我們不去追問,它還是會存在的。今日,仍會有人,年輕人或年長者,提出或者被問道:人為什麼活著?生命的意義是什麼?相對而言,這樣子的問題更多出現在我們遭遇挫折時。當我們生活之路平坦、順風順水時,我們也不會自尋煩惱來考慮這種問題。每個人對於生活意義的解讀在其生活行為上都或多或少有所映射。所以,我們研究一個人的行為,包括姿勢、態度、動作、表情、喜好、抱負、習慣以及性格特徵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捕捉到他對人生意義的解讀。通俗而言,即一個人的行為可以反映出他的世界觀,行為的語言貌似是:「這就是我,我就是這樣子,宇宙也就是那樣子。」這就是他對於自我和生命意義的解讀。 生命的意義正是存在於「絕對正確」和「絕對錯誤」的兩端之間 每個人對於生命的意義都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無法評判到底誰說的才是絕對正確的,但凡對於生命意義的解讀相對有理,我們就不能判定為絕對錯誤。事實上,生命的意義正是存在於「絕對正確」和「絕對錯誤」的兩端之間,這其中包含著每個人對於生命意義的理解。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這一區間上的哪些點更為正確,哪些點相對糟糕,哪些點錯得多,哪些點錯得少。然後,我們可以繼續推論出:相對更好一些的解讀包含哪些共同特徵,那些不太如意的解讀又都缺乏哪些東西。在此基礎上,我們得出的普遍標準,將有助於探尋人類問題的真實。我們必須要牢記:真實是對人類的真實,對於人類目的的真實。除此之外,毫無真實可言。 2 生命中的三大問題 每個人的人生不同,但所有人都需要銘記於心三大問題。這三大問題對於每個人都十分重要。可以說,這三大問題涉及了人生的主要內容,它們困擾著我們,讓我們不得不去重視和處理。對於這三大問題的回答,可以折射出人們對於生命意義的解讀。 「我與地球」:此乃第一問題。我們生活在地球上,依靠地球所提供的資源生存,除此別無選擇。所以,我們需要善待地球,延續地球的生命;我們需要善待自己,延續自己的生命,只有這樣,地球和人類才可以延續。這一問題,任何人都逃脫不了。所以我們的行為是對人類生存現狀的最好解答,從中,我們可以了解到我們心中認為重要的、合適的、可能的、有希望的事情都是什麼。而這些所有的解答都受限制於「我們是人類」、「我們生存於地球上」這些事實。 為了全人類的美好未來,我們要對人生的問題重新做出回答,其中重要的是使觀點既富有遠見又相互關聯,這就如同我們做數學題時努力求解一樣。這是從人類自身的弱點及其可能造成的潛在危機來考慮的。當然,我們的答案不會完美,但是必須盡我所能地找到最佳答案。這個解答過程,受制於「我們居住於地球表面,別無選擇」這個事實,而且關聯於生存環境所帶來的種種利害關係。 「我和他人/種族」:此乃第二問題。任何人都是人類族系的一員,每個人必然要與他人發生關係。人類個體的弱點和局限決定了我們每個人都無法單獨完成自己的目標。如果我們執意獨來獨往,獨自面對一切,勢必會走向滅亡。所以,如果不與他人發生關係,我們不僅不能獨自正常生活,連生命都難以繼續。這是我們所有個體所共有的弱點、缺點所決定的。因此,在追尋生命答案的過程中,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一問題:我們生存於與他人的聯繫中,如果我們選擇孤獨,便等於選擇了死亡。 「我和他」:此乃第三個問題。這一問題涉及愛情與婚姻。人類有兩種性別,男和女。任何人的一生都無法避開愛與婚姻這一問題。不論男女,面對此問題的做法都是對這一問題的闡釋。解決一個問題的方法有好多種,但我們總會以為自己採用的方法就是最佳方法。 這三大人生問題可以具象為三個疑問: 第一,在地球的有限資源限制下,為了永存,我們應該如何工作? 第二,為了與人合作,共同發展,我們應該獲得怎樣的定位和身份? 第三,面對「人有男女」和「人類延續依賴於愛與婚姻」這一事實,我們應該如何調整自我? 3 真正的生命意義 個體心理學認為人類的所有問題都可歸於職業、交際和兩性這三個問題。每個人對於這三個問題的反應,都明了地顯現出他對生命意義的深層次詮釋。比如:一個人完全沒有愛情,生活遭遇挫折,在工作上也表現得平平庸庸,並且不善交際,朋友甚少,他覺得與同伴交往是非常痛苦的事情。那麼,我們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生活於他是痛苦而危險的事,活下去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用他的認知觀念來說,應該是:「為了讓自己活下去,我必須保護自己免受傷害,儘量不與別人發生接觸,這樣,我才會安然無恙。」看得出,他把活著視為一件艱難且危險的事,最後只有現實失敗接連不斷,而且生存機會越來越少。而如果一個人交友廣泛,人脈很廣,事業有成,擁有甜蜜的愛情和幸福的生活。那麼我們可以判定:這個人眼中的生活是豐富的,是充滿創造性的,為了實現機遇和機會,應該努力克服眼下所有的困難。這也說明:生命的意義在於樂於關注他人,渴望成為社會大家庭一員,夢想著為人類和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正如前文所言,對於生命意義的多種正確解讀包含著共同點。錯誤解讀亦然。精神病患者、罪犯、酗酒者、問題少年、自殺者、墮落者、妓女等失敗者之所以失敗,是因為他們在對待職業、交際和兩性問題時,從不尋求他人的幫助,對於社會缺乏興趣和安全感。他們賦予生命以個人意義。在他們看來,任何人都無法從其他人身上獲益,所以靠人不如靠己。他們從自己認為的成功或成就中體會到的是一種自欺欺人的個人優越感。這種自我優越感,對他人毫無價值。這好比手握武器的謀殺者,可能感覺自己有一種權力的操控感,可對他人而言,一件武器絲毫提高不了他的身價,甚至貽笑大方。 事實上,個人意義沒有任何價值,真正的生命意義存在於個體與他人的交互作用中。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變得重要,有價值,但如若不能搞懂個人的成就建立在對他人做出貢獻的基礎之上,那就太容易走上歧途。人的理想和行為,同樣遵從這一原則:對於他人有意義的,才能算是意義。 給大家講一個小宗教領袖的故事。一天,這位領袖將本教所有教徒聚集到一起,通知說下周三就是世界末日了。教徒們信以為真,紛紛變賣自己的財產,拋卻俗世雜念,焦慮、恐慌地等待末日的到來。可周三就這麼平平常常地過去了,沒有任何異常。教徒們在周四便去找領袖質問:「你把我們害慘了。我們放棄了所有,並告訴身邊所有人周三就是世界末日了。即使別人投以輕蔑的目光,我們也對於這一消息萬分相信。因為這是我們的權威領袖公布的。結果,周三就這麼過去了,世界不還是這樣子嗎?」面對譴責和質問,領袖狡辯說:「我說的周三並非你們認為的周三呀。」顯而易見,領袖用個人意義來脫逃譴責。這種個人意義當然不能作為真理存在。 所有真正「生命意義」的真正標誌是:可以與他人分享,且得到絕大多數人認可。但凡人們認為具有「生命意義」的人或事,都具有此共性。即便是天才,也是在身邊大多數人認為其與眾不同時,才可被冠以此稱呼。所以,生命意義意味著其對社會整體有所貢獻。在這點上,我們指的並非想法和動機,而是指行為結果。能夠成功應對生活難題的人似乎都明白生命的意義在於懂得關注他人,與他人合作;在遇到困難時,能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方式解決。 也許很多人會疑問,難道貢獻自己,與他人合作,就是生命的真諦嗎?如果僅僅看重對他人的貢獻,以他人利益為重,那麼我們不是會很痛苦嗎?自己的利益又如何保障?在保護他人的時候,不應該是先保護好自己嗎?如果一個人想要發展自己,不應該是先為自己著想嗎? 這種觀點我認為是錯誤的,這些問題也不能稱之為問題。因為發展自己和利他並非矛盾。如果一個人的理想和行為都向著為他人貢獻的方向,並為之努力,他的人生會自然朝著最能體現其生命價值的方向發展。他會為了這一目標不斷調整自己,讓自己形成相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並在實踐中逐漸學會適應此目標的種種技能。確定了這一人生目標後,個體便自然而然進行自我管理。自己的職業、交際和兩性問題,也會迎刃而解。拿愛與婚姻來說,如果我們想要伴侶快樂,想要伴侶獲得幸福,我們自然會努力地展現自己的才華;而如果我們的重心不在伴侶而在自己,只想要發展自己的人格,那我們只會變得越來越囂張跋扈,甚至讓人厭惡。 我們還可以從中悟出一點,即人生的真諦在於奉獻與合作。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祖先給我們遺留下來的東西,會發現什麼?都是他們對人類的貢獻。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們為人類做出的貢獻,然後讓我們代代相承。 所以,奉獻是生命的真諦。祖先留給了我們什麼?我們所目睹的有形資產——土地、道路和建築,還有以哲學、科學、藝術的形式存在的他們的經驗總結,以及種種生活技能,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祖先對我們的奉獻。而那些賦予人生以個人意義的人,那些只想著「我該如何逃避生活」的人,留下了什麼?他們的人生就此走過,沒有留下一絲痕跡。我們的地球似乎也對他們說:「你一無是處,你的一生都沒有任何價值。誰都不需要你,任何東西都不需要你。你連活著都不配,快點死去吧,無所事事的人,快點消失吧。」儘管在現代文化中,這種自我主義已經有所改善,但我們仍然可以發現其展露的痕跡。而我們要做的就是,以為人類謀求更多利益為準則,來改變它。 生命在於奉獻,經過千百年的洗禮,這個道理已經被大眾接受,所以大眾才懂得關心他人、幫助他人的重要性。尤其是心存宗教信仰的人,甚至將普度眾生作為自己畢生的理想。我們可以發現,但凡偉大歷史運動的發動,大都源自人們對於社會利益的爭取,而宗教依然成為此類運動的旗幟之一。可悲的是,人們往往看不到宗教的這一偉大宗旨,將宗教看作是只能做一些普通且毫無價值的事。事實上,個體心理學也致力於為人類謀取更大的利益,在這一終極目標上,甚至要超越宗教運動。 尋求生命的意義已經不是我們目前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因為生命的意義已經被定為我們事業的守護神或事業的催命鬼,我們要做的更重要的事是去理解這種定義是如何形成的?為什麼定義成這個,而不是另外的?如果這一定義含有謬誤,應該怎樣去糾正?這些是心理學要解答的問題,也是心理學不同於生理學和生物學的關鍵所在:心理學可以利用人們對於意義本身的理解,來影響自身的行為和發展方向,進而為人類謀取更大的福祉。 人生的真諦在於奉獻與合作 4 童年對人生的影響 當我們呱呱落地時,便開始了對於「生命意義」的追尋。即便是嬰兒也會想要弄明白自己的掌控力和自己對周圍他人的重要性。兒童發展到5歲便開始形成固定的行為模式,以此面對外物。這時,他已經對「他人希望我做什麼,成為什麼樣子」有了較深程度的感知,在隨後的生活中,這種感知慢慢深化,逐漸形成自我和世界所期望自己成為的更持久的觀念。這時,我們便可以從個體相對固定的模式和想法來觀視這個世界:經驗都是先被接納然後才被詮釋的,而詮釋則會依據個體先前所認為的生命意義。即使此時的生命意義存在謬誤,即使此時處理問題的方法帶給我們持續的痛苦,但我們都不會輕易放棄。對生命意義的錯誤解讀會隨著個體遇到的情境不斷被檢討、識別,進而完善。在一些情境下,個體甚至會被錯誤解讀生命意義所使用的方法帶來的危險後果所驅使,而不能完善自我。但是如果沒有外在的壓力,他們就認識不到其中的謬誤,也就沒有改進的可能了。一般而言,專業人士的指導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確立正確的認知道路,進而幫助我們識別錯誤,從而找到正確的生命意義。 我們可以簡要來說明一下解讀兒童情境的不同方式。在童年時期所經歷的不幸有時候可以被賦予完全相反的意義。比如,有的孩子並不將自己的不快樂視為痛苦經歷,而是看作「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於是努力擺脫這個困境,為自己營造更好的未來。由此,他會這麼想:「我一定要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讓我的孩子像我一樣經歷這種痛苦。」面對同樣的情境,有的人則會這麼想:「上天太不公平了,其他人總是好運連連。既然上天待我這麼薄,我憑什麼還要善意地對待他人和世界?」 有的父母會這麼解讀:「我小時候吃過不少苦,也這麼過來了。為什麼現在的孩子就吃不了一點苦呢?」還有人可能這麼想:「童年時我已經吃過了足夠多的苦,現在我做什麼事情都應該得到上天的原諒。」 上述這些類型人的思想都會反映在他們的行為里。如果思想得不到改變,行為自然無法被改變。在此,個體心理學摒棄了決定論。經驗並非成功或失敗之母。我們的生活經驗對我們沒有太大用處,起決定作用的是我們賦予經驗的認知和意義。所以說,我們是自我決定的,決定於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如果我們將過去的經驗作為未來生活的基礎,那麼我們很可能會一直錯下去。所以說,生命意義不取決於環境,而取決於我們給予環境的意義。這個,決定了我們。 先天殘缺 成年失敗者,很多是因為童年時期對人生沒有形成正確的認知。這其中,我們首先考慮那些嬰幼兒時期存有缺陷或患病的孩子。這些孩子從小經歷坎坷和痛苦,怎麼可能認為生命在於奉獻呢?自己的人生比別人的都痛苦,自己為何還要去關心他人,為他人奉獻呢?除非與他們有相同經歷的人引導其學會關心他人。否則,他們形成不了正確的認知。不僅如此,他們還有可能因為比身邊人不幸而自暴自棄,如果這時有人給予關懷和同情,反而會加重其自卑感。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他們會漸漸失去價值感,覺得自己無用,認為整個世界都將自己拋棄了。 我是第一個研究先天身體殘缺或內分泌異常對孩子生活產生消極影響的人。現在這個學科分支已經成績斐然,但其發展方向並非我所預期和期待。我一直想要做的是找到克服這種消極影響的方法,而不是企圖證明這些人對生活的錯誤認知是其先天殘缺所致。而且,我想說,先天器官的殘缺並不能強迫人們建立錯誤的生活模式。我們找不到內分泌腺對他們產生相同效果的兩個兒童。我們卻經常可以見到一些兒童,他們克服自身存在的困難,迎難而上,發展了更加完善的自己。從這點上來看,個體心理學並不倡導優生優育。很多人才為我們的生活和社會做出了貢獻,但他們或有身體缺陷,或有後天疾病;他們克服自身障礙做出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他們努力奮鬥,堅韌不拔,耐力更強,他們做出了一般人做不出的業績。所以,只看外在,我們評判不了一個人的心靈好壞。既然先天缺陷不會直接導致錯誤的生命觀,那為什麼這類人成年後更多走向失敗?前面已經說了,先天缺陷的人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才更有可能糾正錯謬信念,但目前大多數具有先天殘缺的人都得不到正確的指導和幫助,所以他們的痛苦只能自己排解,由此變得越發自我。他們漸漸變得只對自己感興趣,先天殘缺產生的強大壓力折磨著自己,成年後成為失敗者也可以理解了。 只看外在,評價不了一個人的好壞 溺愛 第二種容易出現錯誤認知的人群是溺愛兒童。家長對於孩子的過度寵愛是很多孩子產生錯誤認知信念的直接原因。在這些被嬌慣的孩子的認知里,自己最大,自己的想法就是法律,自己無需努力便可以得到一切。他們認為自己天生與眾不同,其他人就應該為自己服務。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在生活中他們一旦發現自己並非獨一無二的,他人也不一定總是會為自己考慮時,他就會感到強烈的痛苦感,感覺世界都背叛了自己。被嬌慣的孩子從記事起便一直被嬌寵,要啥有啥,對別人只有索取,沒有回報。他們不懂得與他人的相處還有除索求外其他的方式,當成年後遇到困難時,他只會求別人幫助。他們總渴望自己還能像幼年一樣集萬寵於一身,幻想著當大家重新將自己視為焦點時,處境就又可以跟以前一樣。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很可能成為社會的毒瘤。在工作上,他們會偽裝自己,表現出「諂媚」的姿態,表里不一,私底下一有機會就損害他人的利益。他們不懂合作,無法跟他人合作完成某件事情。如果周圍人對他不熱情,他便視別人為自己的敵人,百般攻擊。在他的認知里,他覺得對不起他的人會遭到周圍所有人的唾棄,所有人都應該幫助自己報復之。如果身邊人不與其「同仇敵愾」,他就視其為叛徒,產生被出賣感。而「背叛者」所受到自己的攻擊是罪有應得。當所有人都與之相悖時,他不會覺得自己存在問題,而會覺得:所有人都背叛我,與我對著幹,對不起我。被嬌慣的孩子,無論是蓄意傷害他人,還是對他人居心叵測,他們的思想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對人生的理解都是錯誤的。如果這樣的孩子一直將「自己至高無上、自己是王」作為生命的意義來解讀,不管對外採取怎樣的方法,他都不會得到完善的發展。 被忽視兒童 第三種容易產生錯誤認知信念的人群是被忽視兒童。這類孩子的思維中沒有關心和合作的概念,因為這些對他們是如此陌生。所以,在成年生活中遇到困難時,他們不懂得去求助於人。而如果別人不主動提供幫助,他們便會覺得世界對其是冷漠的,自己是受漠視的。他們不懂得如何博取他人的幫助和尊敬。「想要得到他人的幫助,首先要學會幫助他人」在他的認知里是行不通的。他們不相信別人,因為連自己都不可信。事實上,情感因素在一個人的發展中所起到的角色勝過任何的生活經驗。孩子出生後,母親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孩子信賴自己,進而信任身邊的人和事。如果母親在這點上沒有做好,孩子在後續發展中便很難對外界產生信賴和興趣。一個人對外在的興趣是需要培養和練習的,如果得不到培養,則很難展現出來。 對於被忽視兒童進行的研究結果發現,這些孩子缺乏合作意識,獨來獨往,難以融入社會,不好溝通,不懂得尋求幫助,也不主動幫助他人。這樣的人生有什麼意義?其實,對於完全被忽視的孩子,我們暫且不討論。我們只管那些受到某種程度忽視或某方面忽視的孩子。因為一個孩子如果完全被忽視,估計都活不過嬰兒期吧。總而言之,被忽視的兒童缺乏對人和對社會的依賴感。很多成年失敗者在幼年時都是孤兒或私生子,這是對於我們文明的諷刺。 下面我來總結一下。身體殘缺、被過度嬌慣和被人忽視的兒童是最容易形成錯誤認知信念的。有過這些經歷的兒童大多需要外在他人的幫助來糾正其錯誤的生命觀。單靠他們自己的力量是很難改變對於生命意義的解讀的。如果我們曾關心過這些人群,對他們的人生產生過興趣,我們一定會發現,他們做的事情都映射著他們對於生命意義的解讀。 一個人對外在的興趣是需要培養和練習的 5 童年記憶的重要價值 夢與記憶的益處已經被研究所證實。人的人格在夢中和清醒時都是一致的。只是夢境中,人比清醒時更為放鬆,人格受到的障礙和防禦減少,能夠更真實地表現出來。此外,如果想要了解一個人賦予生命的意義,應該多關注其記憶。記憶都是有用的,哪怕是星星點點的零碎記憶。每段記憶都記錄著應該被記住的事情。「這是你期待的事情」、「這是你想要逃避的事情」、「生命就是這樣子的」……我們頭腦中所積累的所有記憶會沉澱成一種生活經驗,從中可以解讀出我們所賦予的生命意義。所以,對於生命意義,每個記憶都不可或缺。 童年記憶對於我們了解一個人的生活觀有著重要價值。原因有二:首先,童年記憶涵蓋了一個人對於自己和環境的初始印象,個體第一次將自己外貌、自我評價、他人評價綜合起來考慮;其次,這是個體主觀意識的起點,也是人生的起點。心理學家認為,童年記憶中的事情是否是個體記憶中第一件事情以及記憶的真實性都不是重要問題,最重要的是,童年記憶對於人的一生都有著重要的影響。 我舉個例子幫助大家理解童年記憶對於生命意義定位的影響:一個女孩提到自己的早期記憶:「咖啡壺從桌子上掉下來,我被燙傷了。」如果在以後的生活中,遇到問題,她便大驚小怪,滿滿的無助感和恐懼,你沒什麼驚訝的;如果她覺得自己得不到他人的關心,也沒什麼新奇的。 再講一個相似的案例。一個人在回憶童年記憶時候,提到這麼件事:「三歲時,我從嬰兒車上掉了下來」。在此後的生活中,他經常做同一個夢:「世界末日來臨了。我半夜驚醒,看到天空火紅一片。星星紛紛墜落,地球跟別的星球相撞,眼看就要爆炸了。我就醒了。」這是我的一個來訪者,還是個學生。當我問他覺得自己害怕什麼時,他告訴我:「害怕一生碌碌無為。」很顯然,童年記憶和噩夢的出現,讓他失去了生活的興趣,覺得生活多災多難,又害怕自己失敗。 一個12歲男孩被家人帶來找我尋求諮詢,他一直有尿床症,而且經常跟母親吵架。他告訴我了一個童年記憶:有一天,他偷偷藏進衣櫃中,而母親以為他在外面走丟了,便非常恐慌地跑出去呼喊、尋找。這樣的童年記憶給他造成了這樣的認知:要想獲得他人的關注,就要製造出一些麻煩引起他人的注意。當別人忽略自己時,自己可以通過欺騙來獲得注意。他的尿床行為是他博得注意的手段,藉此,母親又可以緊張自己了,自己又是焦點了。在這個男孩子的認知里,世界是危險的,而安全感可以通過他人對自己的關心和擔心來獲得。 有個35歲的婦女,講過這樣一個早期記憶:「在我3歲時,我走在黑漆漆的樓道中,突然,比我大點的堂兄朝我走來,我被嚇了一跳。」從這段記憶可以看出,這個女人小時候不愛與他人玩耍,更不喜歡跟異性單獨相處。我判斷她是獨生女,事實證明我是對的。現在她35歲了,依舊單身。 下面這個記憶體現出更高層次的社會感:「我媽媽讓我推著妹妹的嬰兒車,陪她玩。」顯示出,她喜歡跟比自己年紀小的人相處,並且對自己的母親心存依賴。對非獨生子女家庭而言,最好的家庭教育方式便是讓年紀大的子女照顧年幼的子女,這可以培養他們的合作意識,也會讓年長孩子對新生兒產生興趣。如果這發展成為一種主動行為,那年長者就不會因為父母對於幼兒的關愛而產生忽略感,也不會對自己的弟妹產生厭惡感。 童年記憶對於我們了解一個人的生活觀有著重要價值 喜歡與人相處並不意味著對他人感興趣。有一個女孩子描述自己的童年記憶:「我和姐姐還有另外兩個女孩子經常在一起玩。」通過這個記憶,我們可以推測她喜歡與別人相處。可她說自己最害怕的是:「我擔心自己一個人。」這說明她的獨立性比較差,她願意與他人相處並非對他人感興趣,而是害怕孤單。 6 合作的重要性 對於生命意義有著真正的正確理解,才可以真正了解人的性格。常有人說,人性是無法改變的。我認為,人性之所謂無法改變,是因為沒有找到改變的正確方法。如果找到了人性曲解的初始端,並配以有效的治療方法,那人性是可以改變的。這裡所謂的有效方法即培養個體與人合作的勇氣和精神。 合作是防止神經症產生的唯一保障。鼓勵孩子學會與人合作,獨立處理生活或遊戲中他人與自己的關係是十分重要的。妨礙任何形式的合作,都會導致不好的後果。如果你對孩子太過嬌寵,孩子很可能會將這種自私和獨我意識帶到與上學後其他孩子的交往中;他對學習的興趣也會建立在「學習可以換得老師的寵愛」的錯誤認知上。當他成年後,他缺乏合作意識會表現得越發明顯。所謂的責任感、獨立性、合作的重要性此時已經喚不起他的重視和努力,這時,他已無力應對人生。 當然,面對這樣的人,我們不能一味指責,我們需要做的是幫助他重新學會與人合作。這需要正規的訓練,因為我們無法讓一個從沒有上過地理課的孩子在地理測試上取得好成績;我們無法讓一個對合作精神沒有任何概念的孩子在需要合作的事情上表現良好。生活中所有的難題都離不開合作。而所有的合作都要以為人類謀取福利為前提。只有一個人明白生命在於奉獻,才會有勇氣去直面困難,獲得成功。 如果家長、教師和心理學家們都能了解孩子在理解生命意義時會犯下的錯誤,我們就可以相信,缺失社會感的孩子們終有一天會找到自己的位置和人生的機遇。這時,他們不再因困難而放棄,不再為逃避責任採取不正規的方式,不再過分苛求他人給予特殊照顧,不再蓄意報復他人、傷害他人,不再以為「人生沒啥意思,生活給不了我什麼」。他們會轉過來想:「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人生,我需要過好自己的人生,這是我的責任。我應該成為自己人生的主宰。」如果人人都可以如此想,如此做,樂於合作,主動面對生活,那人類文明的進步將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