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制主義統治下的臣民心理 · 二 主宰一切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理論有一個逐步發展過程。商鞅重於法,申不害重於術,慎到重於勢,韓非總結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提出了法、術、勢相結合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理論。
韓非批評商鞅治理秦國只重視法治而不注意術。他說,商鞅治秦,設什伍連坐法而相告發,使不得藏奸,「賞厚而信,刑重而必」,號令嚴厲,不可假貸,所以秦「國富而兵強」。但是,由於商鞅不懂得術的重要,無以「知奸」。秦雖富強了,不是君王富強了,而是「以其富強也資人臣」,穰侯「越韓、魏而東攻齊」,他自己成「陶邑之封」,應侯攻韓,他自己成「汝南之封」。「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類也。」所以,秦國每打勝仗就提高了大臣的地位,每擴大國土就增加了大臣的私封。經過幾十年,秦國仍然達不到稱帝王於天下的目的。在這裡,韓非強調術,是要君王用術防奸,以避免大權旁落。
韓非批評申不害治理韓國只注重術而忽略了法。他說,韓國是從晉國分出來的,晉國的舊法,與韓國的新法交織在一起,「故新相反,前後相悖」。舊法干擾新法,申不害不注意以新法代替舊法,統一推行新法,只注重術,即使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也避免不了奸臣的譎詐。韓雖然有「萬乘之勁」(22),70年也建立不起霸王之業。在這裡,韓非強調要有統一的法。術是為法服務,沒有統一的法,就沒有統一的準繩,術的使用就失去了方向。
韓非批評慎到只知道勢的重要,而不知道法更為重要。他說,勢就像雲霧一樣,龍、蛇「不託於雲霧」,不能騰飛,如同普通的蚓、蟻一樣。同樣的,堯、舜沒有勢,如同普通老百姓一樣,不要說對付不了掌握勢的桀、紂,而且連三個普通的人都管不好。勢與什麼人結合呢?與堯、舜結合則治天下,與桀、紂結合則亂天下,而像堯、舜與桀、紂這種人都是「千世而一出」的極少數,而既不是堯、舜又不是桀、紂的「中者」則世世皆有,若坐等堯、舜,豈不是「千世亂而一治」嗎?那將是「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餓者不活」。那將是「越人善游」,而「中國之溺人」不得救。怎麼辦呢?不要把希望寄託於「千世而一出」的賢人身上,將法與勢結合起來,使治天下者「抱法處勢」(23)。這樣,即使「中者」亦能使天下治,「中者」常有,天下常治。在這裡,韓非強調不是人與勢的結合,而是法與勢的結合,也即強調的不是人治而是法治。
法、術、勢之間,應構成法與術、法與勢、勢與術這三種關係,而在三種關係中,韓非只提及二種關係,即法與術的關係和法與勢的關係,說明他是以法為核心構成與術、勢的關係。韓非固然指責商鞅忽略術,但是,在他看來術只是保證法順利推行的手段。韓非固然肯定慎到對勢的重視,但是,他指出勢必須與法結合,不與法結合的勢,不如無勢。韓非批評申不害面臨新舊法「相反」「相悖」的局面而「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仍然是強調法,只是區別舊法與新法。總之,法是主體,是內容,是方向,是政治性質的規定性,也可以說,法是韓非的思想理論的總概念。綜合他的論述,這個總概念大致包含如下幾點:
第一,性惡論。這是與儒家德治相對立的。法家與儒家相反,認為人性惡,人生在世都是為了私利,而且這種追求私利的思想不為親疏好惡所左右。造車子的木匠希望人「富貴」,制棺材的木匠希望人「夭死」,不是造車子的心腸特別好、制棺材的心腸特別壞,也不是出於愛或出於憎,而是由「人不貴則輿(車子)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24)的實際利益決定的。從而,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衝突,不能靠道德說教解決,君王不應指望以德治理天下。慈愛出忤逆,「母不能以愛存家,君安能以愛持國」(25)?
第二,暴力論。法家認為賞罰是治理天下的「二柄」(26),但對這「二柄」的使用有所側重。韓非說:「重刑少賞。」(27)很顯然,他是主張側重於罰。他認為要等待人自覺地改惡從善是不可能的,如同「恃自直之箭」「恃自圜之木」(28)一樣的不可能,只有外力強制。因此,有效地制止人犯罪的手段,不是賞賜而是刑罰。如普通的布帛,一般的人不願放棄;在烈火中的銷金,雖是強盜也不敢取,這就是因為沒有危險所以不放棄普通的布帛,因為怕手被燒所以不敢取珍貴的金子。
法家是很嚴峻的,這個「嚴」有兩層意思:一是輕罪重刑;二是嚴格按法行事。韓非托古說今地舉例,古時候舜下令治水,有的人太積極了,在舜令還未下達之前就行動了,舜因其「先令有功」而殺之。禹召集諸侯朝會於會稽,而「防風之君後至」,禹因此而斬之。這就叫「先令者殺,後令者斬」(29)。還有,秦法規定:老百姓不可隨便殺牛,然而,秦襄王病癒,有老百姓殺牛慶賀,有人拜賀襄王說:「王的聖明超過了堯、舜。」王驚訝地問:「這是什麼意思?」回答說:「今王病癒,百姓殺牛禱,我以為堯、舜也沒有這樣的享受。」然而,襄王對此不加獎勵,而且罰了「里正與伍老屯二甲」。有的臣子感到不可理解。王解釋說:「罰他們二甲,是因為違令而禱。不能因為他們愛寡人而就更改令,令不立,『亂亡之道也』(30),不可不嚴格執行。」這些都是說明法家主張嚴格執行法令,而且幾乎嚴得不近情理了。這表面上看起來是冷酷,其實是一種「愛」或者說是「以刑去刑」(31)。因為「輕刑罰」,人們做壞事不怕,反而使犯罪、遭殺戮的人增多,這等於是「為民設陷」;反之,「上設重刑者而奸盡止,奸盡止則此奚傷於民也」。(32)
為了說明嚴刑重罰的重要,韓非曾講了這樣的故事:
有位叫董閼於的人,為趙上地守,到石邑山中察看,澗谷懸深,山峭如壁,因而問身邊的人:「這裡曾經有人到過嗎?」回答說:「沒有。」又問:「小孩、痴聾、狂悖之人曾經到過此地嗎?」回答說:「沒有。」又問:「牛馬犬彘曾經到過此地嗎?」回答說:「沒有。」最後,董閼於大為感嘆地說:「我有辦法治理好這個地方,我的辦法就是嚴刑重罰不寬容,譬如入澗有必死的危險,『人莫之敢犯也,何為不治』。」(33)
第三,獨裁論。君王處於至尊至貴的位子,誰不垂涎?所以,至尊至貴的君王也是至危至險的人物,他的周圍危機四伏。韓非概括為「八奸」:「一曰在同床」,即「貴夫人,愛孺子」,使用巧言好色迷惑君王,「乘醉飽之時,而求其所欲」。「二曰在旁」,即「優笑侏儒,左右近習」,「內事」唯唯諾諾,「外為之行不法」。「三曰父兄」,即「側室公子」,挑撥大臣與君王之間的關係,從中得利。「四曰養殃」,即臣子利用民脂民膏為君王「美宮室台池」「飾子女狗馬」以娛亂君王之心,而自己背著君王謀私利。「五曰民萌」,做臣子的散發「公財」,向百姓行「小惠」,使譽歸於己,怒歸於君。「六曰流行」,即臣子指使說客以巧文之言,籠絡君王,使對養客之臣言聽計從。「七曰威強」,即做臣子的「聚帶劍之客、養必死之士」,為己謀利、為己樹威,損害了群臣百姓的利益,也即損害了君王的利益。「八曰四方」,做臣子的故意利用國與國的矛盾以威脅、要挾君王,或者「重賦斂,盡府庫」以事他國,或者「舉兵」邊境以牽制內部力量。(34)
威脅君王的勢力有后妃、愛子、叔伯、兄弟、優伶、侍從、臣下。其中最有威脅力量還是大臣。
應該說君王治理天下離不開群臣。「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35)少了群臣的耳目,如何做得到?法家同儒家一樣,很重視君王的納諫。韓非說,古時扁鵲治病,「以刀刺骨」;君王治危國,以忠言「拂耳」。「刺骨,故小痛在體,而長利在身;拂耳,故小逆在心,而久福在國。」又說,假如殷人儘是敢言的比干,則殷不亡。(36)這就是群臣對君王輔佐的重要性。但是,韓非卻強調「君臣之利異」(37),這是因為「人臣太貴,必易主位」;「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敗也」。(38)總之,大臣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危險的。「萬乘之患,大臣太重。」(39)
因此,君王一方面「不親細民」「不躬小事」(40),另一方面又要大權獨攬。韓非說,君王的「權勢不可以借人」,對君王來說,失權勢,只其一人;對臣下來說,得權勢則百人之眾,失權勢一人面對有權勢的百人之眾,怎麼不成兩眼抹瞎的君王呢?歷史證明,「人主之所以失誅」大多是因為大權旁落為權臣所害。(41)
所謂大權是指什麼呢?就是指賞罰之權。「賞罰者,邦之利器也。」「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42)也就是賞罰之權不可以示人,不可與臣共,君王只能「使賞罰之威利出於己」。若是君王聽臣下行賞罰之權,「則一國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即輕視)其君」(43),這樣的君王名義上統一著天下,實際上天下並非為他所有,可以說是「亡君」(44)。
這樣獨攬大權的君王,對人民的力量是極端藐視的。韓非說,有些不懂得如何治理天下的人認為要治理天下就得「得民之心」。若是必須「得民之心」,又何必要伊尹、管仲呢?「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分不清利與弊,分不清大利與小利,與這些人沒有什麼道理好講,所以對人民只有「修刑重罰」(45),實行殘暴的專政統治。君王把人民視為無知的嬰兒,那麼,對他身邊的群臣則看作是什麼呢?是任意使喚的奴僕。
臣下言不當,當死。一是「知而不言,不忠」,「不忠,當死」。二是不能謀劃不當,不能說錯話,「言而不當,亦當死」。(46)第一點,是人力所能及的;第二點,則是人力所不及的。這就是說君王自己有犯錯的權力,而君王以下的包括大臣在內都不得犯錯。即使講錯了話也要砍頭。是何等無理的苛求?
既要使用臣下,又要使他們互相牽制。韓非說,君王之所以犯錯是在於用臣下的問題。怎麼用呢?「必反與其所不任者備之,此其說必與其所任者為仇,而主反制於其所不任者。今所與備人者,且曩之所備也。」(47)也就是說為了君王不受臣下的控制要有意挑起不在任者與任者之者的矛盾,以不任者牽制任者。任甲而以乙來提防,任乙而以丙來提防。今天以丙來提防乙,就如同昨天以乙來提防甲一樣。君王要求臣下對他絕對忠誠,但是君王在群臣之間要有意設置互相牽制的關係。
君王對臣下一覽無遺,臣下視君王高深莫測。使臣下互相監視,可以「以十得一」,從而在上的君王達到「以一得十」的效果,這樣就「奸無所失」了,而君王則應「周密而不見」,把自己內心世界嚴嚴實實地藏起來,不讓臣下知道自己的愛憎。甚至君王與臣下語言思想都要「隔塞」(48),「辭言通」則「主不神」(49)。君王與臣下之別,一個是不可揣摩的神;一個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奴僕。
諸如此類都表明臣子是君王的奴僕。如前所述,在法、術、勢系列中法是核心,那麼,在性惡論、暴力論、獨裁論系列中,哪一論是核心呢?因為,人性惡,所以要用暴力對付,而暴力唯有掌握在君王手中。因此,自然是獨裁論為核心。這兩個系列的結合就是韓非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理論的構成及其實質。
最後,我們對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治作如下表述:皇帝主宰一切,除了皇帝外,沒有獨立的個人,沒有享受權利的個人,沒有被尊重的個人,而只有這樣兩種人:或者是被皇帝吸吮血液的奴隸;或者是聽任皇帝使喚的奴僕。奴隸和奴僕把皇帝視為神,而皇帝卻把周圍的奴僕和腳底下的奴隸都視為餓狼,時時刻刻在閃著藍眼睛要向他搶權奪財,他要時時刻刻緊握棍棒,狠狠地揍他的奴隸和奴僕,使他們俯首貼耳,不敢反抗。而且最最要緊的是這根棍棒只許他一個人掌握,千萬不能讓別人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