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學案 · 第十二章 莊子與諸子比較論

郎擎霄 《莊子學案》
《莊子·天下》篇云: 古之人其備乎!配神明,醇天地,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明於本數,繫於末度,六通四闢(各本闢作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其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其在於《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明之。《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其數散於天下而設於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之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猶百家眾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雖然,不該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是故內聖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發,天下之人各為其所欲焉以自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後世之學者,不幸不見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道術將為天下裂。 由是可知(一)先秦諸子之學,原或本於六藝。(二)諸子多得一察焉以自好,故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前者暫不俱論,今請論後者,以明莊學與諸子異同之故焉。 第一節 墨翟 第一項 墨翟略傳 司馬遷不為墨子立傳,僅於《孟軻、荀卿列傳》後附述云:「蓋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為節用。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寥寥二十餘字,不能窺大哲生平。因史文闕略,故其姓氏籍貫年代胥成為問題矣。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諸書多稱墨子名翟;《因樹屋書影》清周亮工著 則曰:墨子姓翟,母夢烏而生,故名之曰烏,以墨為道。今以姓為名,以墨為姓,是老子當姓老邪?其說不著所出,清孫詒讓謂周亮工說本元伊世珍《琅嬛記》未足為據也。」他如《孟子》《莊子》《呂氏春秋》等書亦皆稱墨翟。且古時本有墨姓,後漢王符《潛夫論》雲「禹師墨如」,可以知也。 墨子之生國,舊有三說:唐楊倞《荀子·修身篇注》曰:「墨翟,宋人。」後漢高誘《呂氏春秋注》曰:「墨子,魯人。」而清畢沅《墨子注序》則曰:「楚人。」宋人之說不過沿襲《史》《漢》舊聞,非有詳密之考訂,能確證墨子之為宋人也。楚人之說因本書多有魯陽文君問答,魯陽,楚邑,疑彼為魯陽人。考《墨子·貴義》篇云:「墨子南遊於楚。」若自楚之魯陽往,當雲遊郢,不當雲遊楚。《渚宮舊事》載:「魯陽文君說楚惠王曰:『墨子,北方賢聖人。』」其非楚人可知。至於魯人之說較為近似。《墨子·公輸》篇曰:「公輸般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子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呂氏春秋·愛類》篇亦曰:「公輸般為高雲梯,欲以攻宋。墨子聞之,自魯往,裂裳裹足,日夜不休,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若依《呂氏春秋》及《文選注》改齊為魯。齊魯接境,因應為魯衛之魯,決非楚之魯陽。且就墨子之學說言,據《呂氏春秋》墨子實學於魯史角之後。《淮南子》亦云:「墨子學儒之業,受孔子之術。」史角後及孔子,皆居於魯,此亦足證墨子為魯人也。 至於墨子之生卒,各家之說不一。大概生於周定王初年,元年至十年之間 卒於周安王中葉,十二年至二十年之間約當孟子生前十餘年雲。 自昔學者以孔墨並稱。韓非《顯學》篇曰:「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呂不韋《呂賢·當染》篇曰:「孔墨之後學顯榮於天下者眾矣,不可勝數。」墨學之昌,蓋與洙泗相埒。然自兩漢以還,孔子之言滿天下,墨學之傳殆已㶳威。晉有魯勝獨注《墨辯》,同好無人,肸蠁中絕。清乾嘉間,汪中、畢沅、孫星衍諸人始從事於校注《墨子》,迨光緒間孫詒讓著《墨子間詁》,廣徵群籍,旁羅異說,剔抉疑滯,疏證訛文,而斯學駸駸乎如日中天矣。 第二項 兼愛節用非攻 夫老、莊、墨之同異,有可得而言者。司馬談曰:「墨者強本節用,家給人足之道。」而《漢書》稱「道家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蓋自表面觀之,墨子近於積極主義,而老、莊近於消極主義,此其異之較然易知者也。然吾嘗求其說亦多有同者焉。如《老子》第六十七章云: 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 而莊子亦云: ……相愛而不知以為仁。《莊子·天地》篇……無欲而天下足。《莊子·天地》篇 ……掊斗折衡,而民不爭。《莊子·胠篋》篇 此老子之慈、莊子之相愛,即墨子之兼愛也。老子之儉、莊子之無欲,即墨子之節用也。老子之不敢為天下先、莊子之不爭,即墨子之非攻也。此非言之偶同而已也。《道德經》第五十三章云: 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竽。盜竽非道也哉! 《莊子·刻意》篇亦云: 不與物交,悟之至也。 《道德經》第三十一章云: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第八十一章云: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諸如此類,均足以見老、莊之兼愛、節用、非攻之宗旨與墨子同也。即其立言最相反者,如老子云:「不上賢,使民不爭。」莊子云:「不尚賢,不使能。」而墨子乃大倡尚賢之旨,固似甚戾矣。 第三項 法天 老、莊之言法天,而墨子亦未嘗不言法天。如《老子》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第二十五章云: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莊子·至樂》篇亦云: 天無為以之清,地無為以之寧,故兩無為相合,萬物皆化。芒乎芴乎,而無從出乎!芴乎芒乎,而無有象乎!萬物職職,皆從無為殖。故曰:天地,無為也,而無不為也。人也孰能得無為哉? 而《墨子·法儀》篇云: 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於天。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 又曰: 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墨子·法儀》篇 則墨子未嘗不言法天也。然老、莊卒與墨子大異者,蓋墨子之天為有意志之天,而老、莊之天為不仁之天,無意志之天也。惟墨子以為天有意志,而天之意志不可以信於人;而人之意志反太深。故兼愛之說,亦陷入自利之塗而不自知也。惟老、莊則不然,以天無意志,故聖人法天而治民,亦當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絕無容稍存計較利害之心於其間;故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貨利不足以動其心,而慈、儉、不敢先之三寶,可以持而保之。是則老、莊之廓然大公為墨子所不及,則甚昭灼矣。 第四項 非命 墨子非難宿命論,而倡非命論,與莊子適相反。我國古哲多倡定命論,而非命論實墨子之創見。其非難當時運命論者之主張,如曰: 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雖強勁,何益也?上以說王公大人,下以駔百姓之從事,故執有命者不仁。《墨子·非命》下 其次彼更引數例:第一、征於古人事跡,不能信運命之存在。桀、紂時天下大亂者,桀、紂之罪也;湯、武時天下大治者,湯、武之力也。治亂安危之所分,乃在於為政者,不當歸諸運命也。第二、聖人之書,咸說為善而不為惡,無如宿命論者為善而無益、為惡而無礙者。古來萬民之中,若不見運命之體者,亦不聞運命之聲,察之於萬民耳目,亦無運命存在之證跡也。第三、定命論,若應用於政治上,則國家必陷滅亡之途,蓋一切歸諸運命則王侯不盡力國事,萬民不勵治家業,此亂之始也。所論頗中時弊,無如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何? 至於莊子則積極主張定命論。《德充符》篇云:「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大宗師》篇云:「物之所不得遁。」既然不得遁逃,則不如仍樂天安命焉。 第五項 非樂 樂者,和也,為和樂於心之美術。然自墨子實利主義觀之,固不得不非之。蓋美術恆與實用相反,美者或愈遠於實用,而愈實用者或愈遠於美。故知墨子之儉勤實益主義者,當不以非樂之說為怪也。墨子曰: 仁者之事,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墨子·非樂》篇 而莊子則反對物質上的樂而主張精神上的樂,如曰: 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二曰五聲亂耳,使耳不聰;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顙;四曰五味濁口,使口厲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飛揚。此五者,皆生之害也。《莊子·天地》篇 又曰: 天下有至樂無有哉?有可以活身者無有哉?今奚為奚據?奚避奚處?奚就奚去?奚樂奚惡?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貴、壽、善也;所樂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聲也;所下者,貧賤、夭惡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聲。若不得者,則大憂以懼,其為形也亦愚哉!夫富者,苦身疾作,多積財而不得盡用,其為形也亦外矣!夫貴者,夜以繼日,思慮善否,其為形也亦疏矣!人之生也,與憂俱生,壽者惛惛,久憂不死,何苦也?其為形也亦遠矣!烈士為天下見善矣,未足以活身。吾未知善之誠邪?誠不善邪?若以為善矣,不足活身;以為不善矣,足以活人。故曰:「忠諫不聽,蹲循勿爭。」故夫子胥爭之,以殘其形;不爭,名亦不成。誠有善無有哉?今俗之所為與其所樂,吾又未知樂之果樂邪?果不樂邪?吾觀夫俗之所樂,舉群趣者,誙誙然如將不得已,而皆曰樂者,吾未之樂也,亦未之不樂也。果有樂無有哉?吾以無為誠樂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樂無樂,至譽無譽。」天下是非果未可定也。……《莊子·至樂》篇 墨子以為樂屬於奢侈生活,與元元之福利大相徑庭,繩之以「聖人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之例,則樂必須非矣。斯種觀念固為狹義的實利主義之流弊,但吾人須知墨子以自苦為極,故不得不反對一切美術也。至莊子則亦以為樂不過為『殘生害性』之具,繩之以「其理人生也以率性,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上與造物者游,而下與外死生、無終始者為友,安排去化,而入於寥天一」之例,則樂亦必須去矣。斯種觀念固為自由放任主義之所致,然吾人須知莊子逍遙無待,故不得不解物情之羈爾也。總之,墨、莊之非樂,其出發點同而其目的則迥異焉。 第六項 莊子對於墨子之批評 一 對於墨學全體之批評 《莊子·天下》篇云: 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墨翟、禽滑厘聞其風而說之。為之太過,(世本太作大)已之大循。(世本崇本循作順)作為《非樂》,命之曰《節用》。生不歌,死無服。墨子泛愛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又好學而博,不異,不與先王同,毀古之禮樂。黃帝有《咸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濩》,文王有辟雍之樂,武王、周公作《武》。古之喪禮,貴賤有儀,上下有等。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今墨子獨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無槨,以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愛人;以此自行,固不愛己。未敗墨子道,雖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樂而非樂,是果類乎?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為也。恐其不可以為聖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雖獨能任,奈天下何!離於天下,其去王也遠矣!墨子稱道曰:「昔禹之湮洪水,(世本昔下有者字)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崇本橐作槀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也如此。」使後世之墨者,多以裘褐為衣,以屐蹻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若獲、已齒、鄧陵子之屬,俱誦《墨經》,而倍譎不同,相謂別墨。以堅白同異之辯相訾,以奇偶不仵之辭相應,以巨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至今不決。墨翟、禽滑厘之意則是,其行則非也。將使後世之墨者,必以自苦腓無胈、脛無毛相進而已矣。亂之上也,治之下也。雖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將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 莊子所論可謂深中墨學之利弊。蓋莊子之道,在貴身任生,以無為而治,見墨者之教,勞形動生,以自苦為極,「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行拂亂其所為而已矣!故曰「亂之上也」。使用墨者之教而獲有治焉,終以「逆物傷性」而不得躋無為之上治也,故曰「治之下也」。然其用心篤厚,利天下為之,豈非「天下之好」也哉!則墨之流而為俠,亦明矣。 二 對於非樂說之反對 《莊子·天下》篇:「墨子泛愛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又好學而博,不異,不與先王同,毀古之禮樂。黃帝有《咸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濩》,文王有辟雍之樂,武王、周公作《武》。」莊子雖未顯斥墨子非樂之非,然歷引先王之樂,則其意可知。 三 對於好辯之反對 《莊子·齊物論》:「辯也者,有不見也。……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暗。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莊子·駢拇》篇:「駢於辯者,纍瓦結繩,竄句,游心於堅白同異之間,而敝跬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 《莊子·天下》篇:「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若獲、已齒、鄧陵子之屬,俱誦《墨經》,而倍譎不同,相謂別墨。以堅白同異之辯相訾,以奇偶不仵之辭相應。」 此可見墨子之好辯,故後世之墨多以詭辯相勝。 四 對於節葬說之反對 《莊子·天下》篇:「古之喪禮,貴賤有儀,上下有等。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今墨子獨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無槨,以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愛人;以此自行,固不愛己。」 《韓非子·顯學》篇曰:「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儒者破家而葬,服喪三年,大毀扶杖。夫是墨子之儉將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將非墨子之戾也。」然以韓非子之刻,猶以墨子為戾,則墨子節葬之過,勢必流於殘忍可知。 第二節 列禦寇 第一項 列禦寇略傳 列子者,鄭人也,與鄭繆公同時。見劉向《敘錄》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識者,國君卿大夫眎之,猶眾庶也。《列子·天瑞》篇 有神巫自齊來處於鄭,命曰季咸,知人死生、存亡、禍福、壽夭,期以歲、月、旬、日,如神。鄭人見之,皆避而走。列子見之而心醉,而歸以告壺丘子,曰:「始吾以夫子之道為至矣,則又有至焉者矣。」壺子曰:「吾與汝無其文,未既其實,而固得道與?眾雌而無雄,而又奚卵焉?而以道與世抗,必信矣。夫故使人得而相汝。嘗試與來,以予示之。」《列子·黃帝》篇列子自以為未始學而歸,三年不出,為其妻爨,食狶如食人,於事無親,雕琢復朴,塊然獨以其形立,紛然而封戎,一以是終。子列子之齊,中道而反,遇伯昏瞀人。伯昏瞀人曰:「奚方而反?」曰:「吾驚焉。」「惡乎驚?」「吾食於十漿,而五漿先饋。」伯昏瞀人曰:「若是,則汝何為驚已?」曰:「夫內誠不解,形諜成光,以外鎮人心,使人輕乎貴老,而齏其所患。夫漿人特為食羹之貨,多餘之贏,其為利也薄,其為權也輕,而猶若是。而況萬乘之主,身勞於國,而智盡於事,彼將任我以事,而效我以功。吾是以驚。」《列子·黃帝》篇 列子既師壺丘子林,友伯昏瞀人,乃居南郭。從之處,日數而不及。雖然,子列子亦微焉。朝朝相與辨,無不聞。而與南郭子連牆二十年,不相謁請;相遇於道,目若不相見者。門之徒役以為子列子與南郭子有敵不疑。有自楚來者,問子列子曰:「先生與南郭子奚敵?」子列子曰:「南郭子貌充心虛,耳無聞,目無見,口無言,心無知,形無惕,往將奚為?雖然,試與汝偕往。」閱弟子四十人同行。見南郭子,果若欺魄焉,而不可與接。顧視子列子,形神不相偶,而不可與群。南郭子俄而指子列子之弟子末行者與言,衎衎然若專直而在雄者。子列子之徒駭之。反舍,咸有疑色。《列子·仲尼》篇 列子師老商氏,友伯高子,進二子之道,乘風而歸。尹生聞之,從列子居,數月不省舍。因間請蘄其術者,十反而十不告。尹生懟而請辭,列子又不命。尹子退,數月,意不已,又往從之。《列子·黃帝》篇 列子問關尹曰:「至人潛行不空,蹈火不熱,行乎萬物之上而不慄。請問何以至於此?」關尹曰:「是純氣之守也,非智巧果敢之列。姬!魚語汝。凡有貌像聲色者,皆物也。物與物何以相遠也?夫奚足以至乎先?是色而已。則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無所化;夫得是而窮之者,焉得為正焉?彼將處乎不深之度,而藏乎無端之紀,游乎萬物之所終始。一其性,養其氣,含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無郤,物奚自入焉?夫醉者之墜於車也,雖疾不死。骨節與人同,而犯害與人異,其神全也。乘亦弗知也,墜亦弗知也,死生驚懼不入乎其胸,是故忤物而不懾。彼得全於酒而猶若是,而況得全於天乎?聖人藏於天,故物莫之能傷也。」《列子·黃帝》篇 列子(之宋)窮,容貌有飢色。客有言之鄭子陽者曰:「列禦寇,蓋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國而窮。君無乃不好士乎?」鄭子陽即令官遺之粟。子列子出見使者,再拜而辭。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之而拊心曰:「妾聞為有道者之妻子皆得佚樂。今有飢色,君遇一本作過或作適而遺先生食。先生不受,豈不命也哉!」子列子笑謂之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遺我粟;至其罪我也,又且以人之言。此所以不受也。」《列子·說符》篇 列子學射中矣,請於關尹子。尹子曰:「子知子之所以中者乎?」對曰:「弗知也。」關尹子曰:「未可。」退而習之三年,可以報關尹子。尹子曰:「子知子之所以中乎?」列子曰:「知之矣。」關尹子曰:「可矣!守而勿失也,非獨射也,為國與身,亦皆如之。故聖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列子·說符》篇 列子之學本於黃帝、老子,號曰道家。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虛無為,及其治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經。而《穆王》《湯問》二篇,迂誕恢詭,非君子之言也;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楊子》之篇,唯貴放逸二義;乖背不似一家之書,然各有所明,亦有可觀者。劉向《敘錄》 抑更有進者,列子年代及《列子》書問題,頗有考證之必要。唐柳子厚曰:「劉向古稱博極群書,然其錄列子,獨曰『鄭穆公時人』。鄭穆公在孔子前幾百載,《列子》書言『鄭殺其相駟子陽』,則鄭繆公二十四年,當魯繆公之十年。向蓋因魯繆公而誤為鄭爾。」按柳之駁向誠是,晉張湛《注》已疑之。若其謂因魯而為鄭,則非也。向明雲鄭人,故因言鄭繆公,豈魯繆公乎?況書中孔穿、魏牟亦在魯繆公後,則又豈得為魯繆公乎?宋高似孫曰:「太史公不傳列子,如莊周所載許由、務光,遷猶疑之;所謂列禦寇之說,獨見於寓言耳,遷於此詎得不致疑邪?莊周末篇敘墨翟、禽滑厘、慎到、田駢、關尹之徒以及於周,而禦寇獨不在其列。豈禦寇者,其亦所謂鴻蒙、列缺者歟?然則是書與《莊子》合者十七章,其間尤有淺近迂僻者,特出於後人會萃而成之耳。」《子略》按高氏此說最為有見。然意戰國時本有其書,或莊子之徒依託為之者;但自無多,其餘盡後人所附益也。以莊稱列,則列在莊前,故多取莊書以入之。後人不察,咸以《列子》中有《莊子》,謂《莊子》用《列子》;不知實《列子》用《莊子》也。黃震謂:「列子之學,不過愛身自利,全類楊朱。其書八篇,雖與劉向校讎之數合,實則典午氏渡江後方雜出諸家。」《黃氏日抄》近人章炳麟亦謂:「其書疑漢末人依附劉向《敘錄》為之。」而馬敘倫則謂:「為魏晉間王弼之徒所偽作者。」見《天馬山房叢著》要之,此書雖非列子所作,然會萃諸書而成,書中大旨與《莊子》相類,其精義不逮《莊子》之多,而其文較《莊子》易解,殊足與《莊子》相參證焉。 第二項 懷疑主義 懷疑主義者為道家思想之特色也。老子首倡之,其言曰:「絕聖棄智,民利百倍。」「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見《道德經》之數言者,可謂表現懷疑主義之極致也。迨至列、莊,更發皇而光大之。《列子·天瑞》篇云: 杞國有人憂天地崩墜,身亡所寄,廢寢忘食。又有憂彼之所憂者,因往曉之,曰:「天積氣耳!亡處亡氣。若屈伸呼吸,終日在天中行止,奈何憂崩墜乎?」其人曰:「天果積氣,日月星宿,不當墜邪?」曉之者曰:「日月星宿,亦積氣中之有光耀者。只使墜,亦不能有所中傷。」其人曰:「奈地壞何?」曉者曰:「地積塊耳,充塞四虛,亡處亡塊。若躇步跐蹈,終日在地上行止,奈何憂壞。」其人舍音釋然大喜,曉之者亦舍然大喜。長盧子聞而笑之曰:「虹蜺也,雲霧也,風雨也,四時也,此積氣之成乎天者也;山嶽也,河海也,金石也,火木也,此積形之成乎地者也。知積氣也,知積塊也,奚謂不壞?夫天地,空中之一細物,有中之最巨者,難終難窮,此固然矣;難測難識,此固然矣。憂其壞者,誠為大遠;言其不壞者,亦為未是。天地不得不壞,則會歸於壞。遇其壞時,奚為不憂哉?」子列子聞而笑曰:「言天地壞者亦謬,言天地不壞者亦謬。壞與不壞,吾所不能知也。雖然彼一也,此一也,故生不知死,死不知生;來不知去,去不知來。壞與不壞,吾何容心哉!」 此懷疑精神,求之子書殆不多覯,而《湯問》篇更發揮此項理論: 孔子東遊,見兩小兒辯鬥。問其故,一兒曰:「我以日始出時去人近,而日中時遠也。」一兒以日初出遠,而日中時近也。一兒曰:「日初出,大如車蓋;及日中,則如盤盂。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一兒曰:「日初出,滄滄涼涼;及其日中,如探湯。此不為近者熱而遠者涼乎?」孔子不能決也。兩小兒笑曰:「孰為汝多知乎?」 由是觀之,吾人若僅憑感覺以斷物象,為不可能焉。例如日之遐邇,眼窺膚觸,已生兩種不同之知識,又如以竿納入水中,觀之似曲,觸之是直,吾人究竟信念視覺邪?抑信念觸覺邪?准斯以談,可知由感官所得之知識殆難憑信矣。感官所得之知識既不足信,何況及於天下之大乎?故「言天地壞者亦謬,言天地不壞者亦謬」也。 知識之為物,因人異而歲不同也。異其人,差其時,則亦因之而異。知識既異,則是非莫辯;是非莫辯,則人事上之善惡亦將無一定準則焉。故世間絕無萬世不易、四海俱准之真理也。《列子·說符》篇云: 魯施氏有二子:其一好學,其一好兵。好學者以術干齊侯;齊侯納之,以為諸公子之傅。好兵者之楚,以法干楚王;王悅之,以為軍正。祿富其家,爵榮其親。施氏之鄰人孟氏,同有二子,所業亦同,而窘於貧。羨施氏之有,因從請進趨之方。二子以實告孟氏。孟氏之一子之秦,以術干秦王。秦王曰:「當今諸侯力爭,所務兵食而已。若用仁義治吾國,是滅亡之道。」遂宮而放之。其一子之衛,以法干衛侯。衛侯曰:「吾弱國也,而攝乎大國之間。大國,吾事之;小國,吾撫之;是求安之道。若賴兵權,滅亡可待矣。若全而歸之,適於他國,為吾之患不輕矣。」遂刖之,而還諸魯。既反,孟氏之父子叩胸而讓施氏。施氏曰:「凡得時者昌,失時者亡。子道與吾同,而功與吾異,失時者也,非行之謬也。且天下理無常是,事無常非。先日所用,今或棄之;今之所棄,後或用之。此用與不用,無定是非也。投隙抵時,應事無方,屬音燭乎智;智苟不足,使若博如孔丘、術如呂尚,焉往而不窮哉?」孟氏父子舍音捨然無慍容,曰:「吾知之矣,子勿重言。」 《莊子·秋水》篇亦云: 差其時,逆其俗者,謂之篡夫;當其時,順其俗者,謂之義之徒。 應機則是,失會則非;得時者昌,失時則亡。由此足證天下本無一定之真理也。 要而言之,懷疑主義本為促進文化、發達學術之工具,然趨於極端,則具獨斷論調,遂使有用之懷疑精神,反成為因循放蕩、守舊絕望之導線,列、莊之學仍不免蹈此弊也。 第三項 宇宙論 列子以宇宙之本體為虛無,與莊子同。《列子·天瑞》篇云: 子列子笑曰:「壺子何言哉?雖然,夫子嘗語伯昏瞀人。吾側聞之,試以告女。其言曰:『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無時不生,無時不化。陰陽爾,四時爾。不生者疑獨,不化者往復,往復,其際不可終;疑獨,其道不可窮。』《黃帝書》曰:『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之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故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謂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子列子曰:「昔者聖人,因陰陽以統天地。夫有形者,生於無形,則天地安從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故曰『渾淪』。渾淪者,言萬物相渾淪而未相離也。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無形埒,易變而為一,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變者,究也,乃復變而為一。一者,形變之始也。清輕者上為天,濁重者下為地,沖和氣者為人。故天地含精,萬物化生。」 而莊子亦云: 芒乎芴乎,而無從出乎?芴乎芒乎,而無有象乎?萬物職職,皆從無為殖。《莊子·至樂》篇 出無本,入無竅。有實而無乎處,有長而無乎本剽。有所出而無竅者有實。有實而無乎處者,宇也;有長而無本剽者,宙也。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無見其形,是謂天門。天門者,無有也。萬物出乎無有。有不能以有為有,必出乎無有,而無有一無有。《莊子·庚桑楚》篇 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謂之命。留動而生物,物成生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莊子·天地》篇 列子以為萬物之初為混淪,混淪變而為一,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變之極也。變極又復於初之一。清輕者上升而為天,重濁者下降而為地,沖和之氣為人,於是乃生萬物雲。此較老、莊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之說更進一籌矣。 第四項 定命論 列子為極端之定命論者,人生一切——生死、壽夭、貧富、貴賤等,悉歸於定命焉。《力命》篇者,力與命之問答也。力者,吾人自由意志之努力也;命者,雖以吾人之意志難以如何之運命也。《力命》篇云: 力謂命曰:「若之功奚若我哉!」命曰:「汝奚功於物,而欲比朕?」力曰:「壽夭、窮達、貴賤、貧富,我力之所能也。」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堯舜之上,而壽八百;顏淵之才,不出眾人之下,而壽四八;仲尼之德,不出諸侯之下,而困於陳蔡;殷紂之行,不出三仁之上,而居君位;季札無爵於吳,田恆專有齊國,夷齊餓於首陽,季氏富於展禽。若是,汝力之所能,奈何壽彼而夭此、窮聖而達逆、賤賢而貴愚、貧善而富惡邪?」力曰:「若如若言,我固無功於物,而物若此邪,此則若之所制邪?」命曰:「既謂之命,奈何有制之者邪?朕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壽自夭,自窮自達,自貴自賤,自富自貧,朕豈能識之哉!朕豈能識之哉!」 而莊子亦云: 生死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毀譽,饑渴寒暑,是事之變,命之行也。《莊子·德充符》篇 總之,列、莊絕對否定自由意志,以為人之一舉一動,均歸諸於命之自然也。 第五項 死生觀 列子之死生觀,與莊子略同,大意謂死生為生物必須之歷程,無所悲喜。如云: ……形動不生形而生影,聲動不生聲而生響,無動不生無而生有。形,必終者也。天地終乎?與我偕終。終進乎?不知也。道終乎?本無始,進乎本不久。有生則復於不生,有形則復於無形。不生者,非本不生者;無形者,非本無形者也。生者,理之必終者也。終者不得不終,亦如生者之不得不生。而欲恆其生,畫其終,惑於數也。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清而散,屬地濁而聚。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真宅。真宅,太虛之域。《列子·天瑞》篇 而莊子亦云: 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莊子·大宗師》 可知人之死亡,不過生命中告一段落,故列子云:鬼、歸也。而莊子云「息我以死」,其意義正復相同。 列子更以人類自生至死,分嬰孩、少壯、老耄、死亡四期,如云: 人生自生至終,大化有四:嬰孩也,少壯也,老耄也,死亡也。其在嬰孩,氣專志一,和之至也,物不傷焉,德莫加焉。其在少壯,則血氣飄溢,欲慮充起,物所攻焉,德故衰焉。其在老耄,則欲慮柔焉,體將休焉,物莫先焉;雖未及嬰孩之全,方於少壯間矣。其在死亡也,則之於息焉,反其極矣。《列子·天瑞》篇 又云: 子貢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人伏焉。」仲尼曰:「賜!汝知之矣!人胥知生之樂,未知生之苦;知老之憊,未知老之佚;知死之惡,未知死之息。晏子曰:『善哉!古之有死也!仁者息焉,不仁者伏焉。』死也者,德之徼也。古者謂死人為歸人。夫言死人為歸人,則生人為行人矣。行而不知歸,失家者也。一人失家,一世非之;天下失家,莫知非焉。」《列子·天瑞》篇 而莊子亦云: 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復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莊子·大宗師》 是列、莊均主安其性命,順應自然也。惟列子又以死為歸,明倡輪迴轉生說云: 死之與生,一往一返,故死於是者,安知不生於彼?《列子》 而莊子則認死生為自然變化之跡,故曰「其死也物化」,並未發見有輪迴轉生之論,此與列子則小異耳。 第三節 楊朱 第一項 楊朱略傳 楊子,名朱,字子居,生於春秋之末、戰國之初,受老子之道而自成一派者。有弟曰楊布,其他系譜,不得而知。今就《列》《莊》《孟》等書所載楊子事跡臚列如左: 楊子所生之里居,已不可考;惟其歷游之地,所可知者,沛、梁、秦、宋、魯是也。《莊子·寓言》篇曰:「陽子居南之沛,老聃西遊於秦。邀於郊,至於梁,而遇老子。」《列子·黃帝》篇曰:「楊朱過宋,東之於逆旅。」《楊朱》篇曰:「楊朱游於魯,舍於孟氏。」又曰:「楊朱見梁王。」《周穆王》篇曰:「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及壯而有迷罔之疾。聞歌以為哭,視白以為黑,饗香以為朽,嘗甘以為苦,行非以為是;意之所之,天地四方,水火寒暑,無不倒錯者焉。楊氏告其父曰:『魯之君子多術藝,將能已乎?汝奚不訪焉。』其父之魯過陳,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證。」雲。 楊朱之所交遊,今可知者,不過禽滑厘見《列子·楊朱》篇,為墨翟之弟子、梁王亦見《列子·楊朱》篇,其名已不可考、季梁見《列子·力命》篇等三數人而已。 楊子之學,戰國時盛行。孟軻云:「楊、墨之言盈天下。」見《孟子》蓋可知也。其直傳弟子當亦不鮮,然今所知者,不過孟孫陽、心都子、段干生三人耳。均見《列子·楊朱》篇 楊子曾受道於老子,《列子·黃帝》篇曰:「楊朱南之沛,老聃西遊於秦。邀於郊,至梁,而遇老子。老子中道仰天而嘆曰:『始以汝為可教,今不可教也。』楊朱不答。至舍,進涫漱中櫛,脫履戶外,膝行而前曰:『向者夫子仰天而嘆曰:「始以汝為可教,今不可教。」弟子欲請,夫子辭行不閒,是以不敢。今夫子閒矣,請問其過。』老子曰:『而睢睢,而盱盱,而誰與居?大白若辱,盛德若不足。』楊朱蹴然變容,曰:『敬聞命矣。』其往也,舍者迎將家,公執席,妻執中櫛,舍者避席,煬者避灶。其反也,舍者與之爭席矣。」是明明楊子仰慕老子而訪之受其教化者也。清陳澧云:「楊朱是老子弟子,見《列子·黃帝》篇及莊子《寓言》篇故禽滑厘問楊朱云:『以子之言,問老聃、關尹,則子言當矣。』《列子·楊朱》篇 荀子云:『言談議說,已無異於老、墨,而不知分,是俗儒者也。』《儒效》篇 所謂老、墨,即楊、墨也。老子云:『故貴以身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吳草廬注云:『愛惜貴重此身,不肯以之為天下,楊朱為我之學原於此。』」《東塾讀書記》卷十二·諸子 蓋陳氏深信老、楊二子之直接授受,故發是論焉。 第二項 唯我論 楊子之學,本於老子。老子謂:「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楊子亦曰:「實無名,名無實。名者,偽而已矣。」此為楊子之根本觀念。其利己主義、快樂主義與人生觀,亦無不根據此觀念而來也。楊子之利己主義,以為當各養護其天賦之生命,保之愛之,全其自然之性。故曰: ……「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國而隱耕。大禹不以一身自利,一體偏枯。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人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禽子問楊朱曰:「去子體之一毛以濟一世,汝為之乎?」楊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濟。」禽子曰:「假濟,為之乎?」楊子弗應。禽子出語孟孫陽。孟孫陽曰:「子不達夫子之心,吾請言之。有侵苦肌膚獲萬金者,若為之乎?」曰:「為之。」孟孫陽曰:「有斷若一節得一國,子為之乎?」禽子默然有間。孟孫陽曰:「一毛微於肌膚,肌膚微於一節,省矣。然則積一毛以成肌膚,積肌膚以成一節。一毛固一體萬分中之一物,奈何輕之乎!」禽子曰:「吾不能所以答子。然則以子之言問老聃、關尹,則子言當矣。以吾言問大禹、墨翟,則吾言當矣。」《列子·楊朱》篇 然細繹楊說意旨,所謂愛身者,即養天賦之生以保身耳;此與莊子全生之旨相同。惟所取方法則異,如楊子主愛己利己,而莊子則主喪我忘物也。 第三項 快樂論 楊朱曰: 「百年,壽之大齊;得百年者,千無一焉。設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幾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晝覺之所遺,又幾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憂懼,又幾居其半矣。量十數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慮者,亦亡一時之中爾。則人之生也,奚為哉?奚樂哉?為美厚爾,為聲色爾,而美厚復不可常厭足,聲色不可常玩聞。乃復為刑賞之所禁勸,名法之所進退。遑遑爾,競一時之虛譽,規死後之餘榮。偁偁爾,慎耳目之觀聽,惜身意之是非。徒失當年之至樂,不能自肆於一時。重囚累梏,何以異哉?太古之人,知生之暫來,知死之暫往,故從心而動,不違自然所好,當身之娛,非所去也,故不為名所勸;從性而游,不逆萬物所好。死後之名,非所取也,故不為刑所及。名譽先後,年命多少,非所量也。」《列子·楊朱》篇 由楊子此文觀之,頗與《莊子》之《逍遙遊》相似。是其快樂主義乃守靜的抱朴的快樂主義也。《淮南子》云:「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楊子之所立也。」由是可知楊學之本旨矣。 第四項 養生論 《列子·楊朱》篇: 晏平仲問養生於管夷吾。管夷吾曰:「肆之而已,勿壅勿閼。」晏平仲曰:「其目奈何?」夷吾曰:「恣耳之所欲聽,恣目之所欲視,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體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夫耳之所欲聞者音聲,而不得聽,謂之閼聰。目之所欲見者美色,而不得視,謂之閼明。鼻之所欲向者椒蘭,而不得嗅,謂之閼顫。口之所欲道者是非,而不得言,謂之閼智。體之所欲安者美厚,而不得從,謂之閼適。意之所欲為者放逸,而不得行,謂之閼性。凡此諸閼,廢虐之主。去廢虐之主,熙熙然以俟死,一日、一月、一年、十年,吾所謂養。拘此廢虐之主,錄而不舍,戚戚然以至久生,百年、千年、萬年,非吾所謂養。」 此論引管、晏之說,蓋託辭也。楊子痛惡世俗為區區之名利,而塞情閼欲,以至不能養自然之生,故以制止自然之情與杜塞耳目鼻口身意之欲者為非。此與莊子之養生說相似,茲引莊說為之對照如下: 養形必先之以物,物有餘而形不養者有之矣;有生必先無離形,形不離而生亡者有之矣。生之來不能卻,其去不能止,悲夫!世之人以為養形足以存生,而養形果不足以存生,則世奚足為哉?雖不足為而不可不為者,其為不免矣。夫欲免為形者,莫如棄世。棄世則無累,無累則正平,正平則與彼更生,更生則幾矣。事奚足棄而生奚足遺?棄世則形不勞,遺生則精不虧。夫形全精復,與天為一。天地者,萬物之父母也,合則成體,散則成始。形精不虧,是謂能移;精而又精,反以相天。《莊子·達生》篇 所謂「形全精復,與天為一」云云,是莊子亦主養自然之生也。又楊子既輕視人生,故不貪愛以求長生,而亦不欲束縛自然之生;唯「從心而動,任性而游」,以保全自然之人生也。《列子·楊朱》篇又曰: 孟孫陽問楊子曰:「有人於此,貴生愛身,以蘄不死可乎?」曰:「理無不死。」「以蘄久生,可乎?」曰:「理無久生。生非貴之所能存,身非愛之所能厚;且久生奚為?五情好惡,古猶今也;四體安危,古猶今也;世事苦樂,古猶今也;變易治亂,古猶今也。既聞之矣,既見之矣,既更之矣,百年猶厭其多,況久生之苦也乎?」孟孫陽曰:「若然,速亡愈於久生,則踐鋒刃、入湯火,得所志矣。」楊子曰:「不然。既生,則廢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於死。將死,則廢而任之,容其所之,以放於盡。無不廢,無不任,何遽遲速於其間乎?」 此闡明貴生之理。張湛《注》曰:「夫一生之經歷如此而已,或好或惡,或安或危,如循環之無窮。若以為樂邪?則重來之物,無所復欣;若以為苦邪?則切己之患,不可再經。故生彌久而憂彌積也。」非唯現生不必求久,當生且欲脫離,此達者所以欲解脫生死也。若欲害生以求免苦,是又不知自然之理也。 第五項 生死觀 《列子·楊朱》篇: 楊朱曰:「萬物所異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則有賢愚貴賤,是所異也。死則有臭腐消滅,是所同也。雖然,賢愚貴賤非所能也,臭腐消滅亦非所能也。故生非所生,死非所死,賢非所賢,愚非所愚,貴非所貴,賤非所賤。然而萬物齊生齊死、齊賢齊愚、齊貴齊賤。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聖亦死,凶愚亦死。生則堯舜,死則腐骨;生則桀紂,死則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異。且趣當生,奚遑死後?」 不謀其前,不慮其後,無戀當今者,德之至也。見《列子》張湛注若然,安有賢愚、貴賤、臭腐、消滅之同異哉!此節與莊子齊生死之旨相同。《莊子·齊物論》云: ……予惡乎知悅生之非惑邪?予惡乎知惡死之非弱喪而不知歸者邪?麗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晉國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於王所,與王同筐床,食芻豢,而後悔其泣也。予惡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蘄生乎? 又《至樂》篇亦云: 察其始也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 夫達觀大道,則生死之間無區別,故生無所喜、死無所悲,人生一夢耳。 楊子又曰: 古語有之:「生相憐,死相捐。」此語至矣。相憐之道,非唯情也;勤能使逸,飢能使飽,寒能使溫,窮能使達也。相捐之道,非不相哀也;不含珠玉,不服文錦,不陳犧牲,不設明器也。《列子·楊朱》篇 此楊子薄葬之旨亦與莊子同。《莊子·列禦寇》篇曰: 莊子將死,弟子欲厚葬之。莊子曰:「吾以天地為棺槨,以日月為連璧,星辰為珠璣,萬物為齎送。吾葬具豈不備邪?何以加此?」 蓋以死為自然,既死可一切不問,珠璣、文錦、犧牲、明器胡為乎! 楊子又曰: 人肖天地之類,懷五常之性;金木水火土有生之最靈者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衛,肌膚不足以自捍禦,趨走不足以從利逃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資物以為養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然身非我有也,既生不得不全之;物非我有也,既有不得不去之。身固生之主,物亦養之主。雖全生身,不可有其身;雖不去物,不可有其物。有其物,有其身,是橫私天下之身、橫私天下之物。知身不可私、物不可有者,其唯聖人乎!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此之謂至至者也。 張湛釋之云:「天下之身,同之我身;天下之物,同之我物。非至人如何既覺私之為非,又知公之為是,故曰至至也。」此節亦與莊子「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之意旨相似。此論似與唯我主義稍悖,實則為我之極,而視天地之身物皆為公有,而達乎無我之境矣。 第六項 宿命論 道家均信人生有定命,壽夭富貴,皆由天賦,人力莫能如何。《列子·力命》篇: 楊布問曰:「有人於此,年兄弟也,言兄弟也,才兄弟也,貌兄弟也。而壽夭父子也,貴賤父子也,名譽父子也,愛憎父子也。吾惑之。」楊子曰:「古之人有言,吾嘗識之,將以告若,『不知所以然而然,命也』。今昏昏昧昧,紛紛若若。隨所為,隨所不為。日去日來,孰知其故?皆命也。夫信命者,亡壽夭;信理者,亡是非;信心者,亡逆順;信性者,亡安危;則謂之都亡所信,都亡所不信。真矣愨矣!奚去奚就?奚哀奚極?奚為奚不為?」 而莊子則云: 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莊子·大宗師》 又云: 自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 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莊子·人間世》 楊、莊均主純任自然,無所容心於其間。世間之壽夭、是非、順逆、安危等莫非命定,人力無所能為雲。 第七項 莊子對楊朱之批評 楊子之學,戰國之世盛行,然不得同時諸家之諒解,反受非難抨擊者,實因門戶主奴之見太深也。魏曹丕云:「文人相輕,自古而然。」此之謂與? 莊子學說與楊子多相似,前已引論之矣。惟莊子對於楊子則常加以嚴正批判: 儒、墨、楊、秉四,與夫子為五,果孰是邪?《莊子·徐無鬼》 惠子曰:「今夫儒、墨、楊、秉,且方與我以辯,相拂以辭,相鎮以聲,而未始吾非也,則奚若矣。」《莊子·徐無鬼》 駢於辯者,纍瓦結繩,竄句,游心於堅白同異之間,而敝跬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莊子·駢拇》 削曾、史之行,鉗楊、墨之口,攘棄仁義,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莊子·胠篋》 且夫失性有五……而楊、墨乃始離歧自以為得,非吾所謂得也。《莊子·天地》 其抨擊楊子之學謂為「無用之言」,未免失當耳。 第四節 慎到、田駢 第一項 慎到、田駢傳略 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而田駢、接子皆有所論焉。《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慎子,名道,先申、韓,申、韓稱之。《漢書·藝文志》注 學於彭蒙。《莊子·天下篇》其事跡學說散見於諸子書中。清俞樾曰:《呂覽·不二》篇,陳駢貴齊,即田駢也。《淮南·人間訓》篇,唐子短陳駢子於齊威王云云,即田駢之事實,亦可見貴齊之一端矣。 田駢以道術說齊王。王應之曰:「寡人所有,齊國也。道術難以除患,願聞國之政。」田駢對曰:「臣之言無政,而可以為政。譬之若林木無材,而可以為材。願王察其所謂,而自取齊國之政焉己。雖無除其患害,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可陶冶而變化也。齊國之政,何足問哉?」此老聃之所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者也。若王之所問者,齊也。田駢所稱者,材也。材不及林,林不及雨,雨不及陰陽,陰陽不及和,和不及道。《淮南子·道應訓》 齊人見田駢曰:「聞先生高議,設為不宦,而願為役。」田駢曰:「子何聞之?」對曰:「臣聞之鄰人之女。」田駢曰:「何謂也?」對曰:「臣鄰人之女,設為不嫁,行年三十,而有七子。不嫁則不嫁,然嫁過畢矣。今先生設為不宦,訾養千鍾,徒百人。不宦則然矣,而過富畢也。」田子辭。《戰國策》 唐子短陳駢子於齊威王,威王欲殺之。陳駢子與其屬出亡奔薛。孟嘗君聞之,使人以車迎之。至而養以芻豢黍梁五味之膳,日三至。冬日被裘罽,夏日服絺紵,出則乘牢車,駕良馬。孟嘗君問之曰:「夫子生於齊,長於齊。夫子亦何思於齊?」對曰:「臣思夫唐子者。」孟嘗君曰:「唐子者,非短子者邪?」曰:「是也。」孟嘗君曰:「子何為思之?」對曰:「臣之處於齊也,糲粢之飯,藜藿之羹,冬日則寒凍,夏日則暑傷。自唐子之短臣也,以身歸君,食芻豢,飯黍粢,服輕暖,乘牢良。臣故思之。」此謂毀人而反利之者也。《淮南子·人間訓》 《漢書·藝文志》有《慎子》四十二篇,《田子》二十五篇,今多不傳。《慎子》惟存佚文若干條,後人集成《慎子》五篇,(《百子全書》本)但近年出版《四部叢刊》本(影印江陰繆氏藕香簃之藏本〔寫本〕)則與從來之《四庫》本、守山閣本及輯收佚文之《群書治要》《太平御覽》等俱異其趣,篇章增多,分內外二篇,內篇三十六事,外篇五十事。至於《田子》二十五篇今佚,僅《玉函山房輯》《佚書》中,自各書所引,輯為《田子》一篇。 第二項 尚法 慎子曰:「法者,所以齊天下之動,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謀,辯者不得越法而肆議,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離。骨肉可刑,親戚可滅,至法不可闕也。」(《慎子》)《荀子·非十二子》篇亦曰:「尚法而無法,下修而好作。上則取於上,下則取從於俗,終日言成文典。及糾察之,則倜然無所歸宿,不可以經國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慎到、田駢也。」又論法之效曰:「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所以一人心也。夫投鉤以分財,投策以分馬,非鉤、策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美,使得惡者不知所以惡,此所以塞願望也。」又言法所以立公義曰:「蓍龜所以立公言也,權衡所以立公正也,書契所以立公信也,法制禮籍所以立公義也。然與公義相反者莫如私,故曰法之功莫大於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於使民不爭。今立法而行私,是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均見《慎子》)此慎子尚法之意也。 第三項 不尚賢 慎子既以法為主,則治天下之事,惟在奉法而已。法立,則君雖不賢可也;百官之事亦惟以守法,不須必賢也。《莊子·天下》篇云: 是故慎到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泠汰於物,以為道理,曰:「知不知,將薄知而後鄰傷之者也。」謑髁無任,而笑天下之尚賢也;縱脫無行,而非天下之大聖。椎拍輐斷,與物宛轉;舍是與非,苟可以免。不師知慮,不知前後,魏然而已矣。推而後行,曳而後往,若飄風之還,若羽之旋,若磨石之隧,全而無非,動靜無過,未嘗有罪。是何故?夫無知之物,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動靜不離於理,是以終身無譽。故曰:「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無用賢聖。夫塊不失道。」豪桀相與笑之曰:「慎到之道,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適得怪焉。」 《韓非子·難勢》篇云: 慎子曰:「飛龍乘雲,騰蛇游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蚓蟻同矣,則失其所乘也。賢人而詘於不肖者,則權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於賢者,則權重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下,能亂天下: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於風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於眾也。堯教於隸屬而民不聽,至於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此觀之: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缶賢者也。」俞樾曰缶乃詘字之誤 此言恃賢為治之必敗,蓋亦本於道家也。老子曰:「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道德經》第三章)莊子亦曰:「至德之世,不尚賢,不使能。上如標枝,民如野鹿。」(《天地》篇)此之謂也。惟老子教人如嬰兒;莊子亦教人支離其所,支離其德,如祥金,如山木。而慎子更教人如土塊,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汨知棄慮以同於「無知之物」者。 第四項 平等觀 《莊子·天下》篇云: 公而不當,同黨易同異而無私,決然無主,趨物而不兩,不顧於慮,不謀於知,於物無擇,與之俱往。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彭蒙、田駢、慎到聞其風而悅之。齊萬物以為首。曰:「天能覆之,而不能載之;地能載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辯之。」知萬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故曰:「選則不偏,教則不至,道則無遺者矣。」 此與《莊子·齊物論》相似,萬物之大小美醜,在絕對之見地上,可謂之同一;但在差別之自相上,則物各有個性,無有齊一者。「萬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即此理也。 右引慎子語,並雜據他書逸文,其義猶若有可考者,信法家之宗也。至今書《慎子》,不類先秦殘籍,當由後人撮錄而成。《文獻通考》引《周氏涉筆》曰:「稷下能言者,如慎到最為屏去繆悠,剪削枝豪,本道而附於情,主法而責於上,非尹文、田駢之徒所能及。五篇雖簡約,而明白純正,統本貫末。」果如所言,其書誠偽托矣。 第五節 宋、尹文 第一項 宋鈃、尹文傳略 宋鈃,宋人也,亦稱「宋牼」《孟子·告子下》。「牼」「鈃」古音相通。清陳澧曰:宋鈃亦即宋牼,《陶潛集·聖賢群輔錄》之宋鉶即宋鈃「宋榮子」,《莊子·逍遙遊》《韓非子·顯學篇》與孟子、莊子同時而略長,為繼承墨子節用、非攻、兼愛之主義者,更受老子無為恬淡思想之影響,故其學說兼二家之長。惟無著書傳世,其事跡思想略見於諸子書中。茲分述如左: 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征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而宋榮子猶然笑之。且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境,斯已矣。《莊子·逍遙遊》 宋榮子之議,設不鬥爭,取不隨仇,不羞囹圄,見侮不辱,世主以為寬而禮之。夫是漆雕之廉,將非宋榮之恕也;是宋榮之寬,將非漆雕之暴也。今寬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禮之。自愚誣之學、雜反之辭爭,而人主俱聽之。《韓非子·顯學》篇 宋牼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曰:「先生將何之?」曰:「吾聞秦楚構兵,我將見楚王說而罷之。楚王不悅,我將見秦王說而罷之。二王我將有所遇焉。」曰:「軻也請無問其詳,願聞其指。說之將何如?」曰:「我將言其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號則不可。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利以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利也。為人臣者懷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於仁義而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於仁義也。為人臣者懷仁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仁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仁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懷仁義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孟子·告子下》 同時又有尹文,亦倡「接萬物以別宥為始」之說,且與宋鈃俱游稷下。《漢志》名家有《尹文子》一篇。晁子止曰:「《尹文子》二卷,周尹文撰,仲長統所定。序稱『周尹氏,齊宣王時居稷下,學於公孫龍,龍稱之』,而《漢志》序此書在龍上。案龍客於平原君,君相趙惠文王,文王元年,齊宣沒已四十餘歲矣,則知文非學於龍者也。」宋景濂曰:「仲長統卒於獻帝讓位之年,而序稱其『黃初末到京師』,亦與史不合。予因知統之序,蓋後人依託者也。」參看姚際恆《古今偽書考》尹文事跡散見於《呂氏春秋》《說苑》諸書,茲略引如左: 齊愍王是以知說士,而不知所謂士也。故尹文問其故,而王無以應。……尹文見齊王,齊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尹文曰:「願聞何謂士?」王未有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親則孝,事君則忠,交友則信,居鄉則悌;有此四行者,可謂士乎?」齊王曰:「此真所謂士已。」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於廟朝中深見侮而不鬥,王將以為臣乎?」王曰:「否。大夫見侮而不鬥,則是辱也。畢沅云:大夫疑衍大字辱則寡人弗以為臣矣。」尹文曰:「雖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未失其四行者,是未失其所以為士一矣。未失其所以為士一,而王以為臣,失其所以為士一,俞樾云:而王以下十二字衍而王不以為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士乎?」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將治其國,民有非則非之,民無非則非之;民有罪則罰之,民無罪則罰之,而惡民之難治;可乎?」王曰:「不可。」尹文曰:「竊觀下吏之治齊也,方若此也。」王曰:「使寡人治信若是,則民雖不治,寡人弗怨也。意者未至然乎?」尹文曰:「言之不敢無說,請言其說。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民有畏王之令,深見侮而不敢斗者,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敢斗,是辱也』,夫謂之辱者,非此之謂也;以為臣不以為臣者,罪之也。此無罪而王罰之也。」齊王無以應。《呂氏春秋》卷十六《先識覽》第四《正名》篇 齊宣王謂尹文曰:「人君之事何如?」尹文對曰:「人君之事,無為而能容下。夫事寡易從,法省易因,故民不以政獲罪也。大道容眾,大德容下,聖人寡為而天下理矣。《書》曰『睿作聖』,詩人曰『岐有夷之行,子孫其信之』。」宣王曰:「善。」劉向《說苑·君道》篇 宋、尹二氏事跡略具於此。今請進而述其學說焉。 第二項 非攻 《莊子·天下》篇云: 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苟於人,(苟,苛之誤)不忮於眾,願天下之安寧,以活民命,人我之養,畢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宋鈃、尹文聞其風而悅之。作為華山之冠以自表,接萬物以別宥為始。語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以聏合,以調海內,請欲置之以為主。見侮不辱,救民之斗,禁攻寢兵,救世之戰。以此周行天下,上說下教,雖天下不取,強聒而不舍者也,故曰『上下見厭而強見也』。雖然,其為人太多,其自為太少,曰:「請欲固置五升之飯足矣!」先生恐不得飽,弟子雖飢,不忘天下。日夜不休,曰:「我必得活哉!」圖傲乎救世之士哉!曰:「君子不為苛察,不以身假物。」以為無益於天下者,明之不如己也!以禁攻寢兵為外,以情慾寡淺為內,其小大精粗,其行適至是而止。 此文著重點在「以禁攻寢兵為外,以情慾寡淺為內」,及『接萬物以別宥為始』兩句。按「別宥」之說見於《呂氏春秋·先識覽·去宥》章,其言曰: 鄰父有與人鄰者,有枯梧樹。其鄰之父言梧樹之不善也,鄰人遽伐之。鄰父因請而以為薪。其人不說曰:「鄰者若此其險也,豈可為之鄰哉!」此有所宥也。夫請以為薪與弗請,此不可以疑枯梧樹之善與不善也。齊人有欲得金者,清旦被衣冠往鬻金者之所,見人操金,攫而奪之。吏搏而束縛之,問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故?」對吏曰:「殊不見人,徒見金耳。」此真大有所宥也。夫人有所宥者,固以晝為昏,以白為黑,以堯為桀。宥之為敗亦大矣。亡國之主,其皆甚有所宥邪?故凡人必別宥然後知,別宥則能全其天矣。 「此有所宥也。」高注云:「宥,利也,又云為也。」畢沅云:「注頗難通。疑『宥』與『囿』同,謂有所拘礙而識不廣也。以下文觀之,猶言蔽耳。」按畢說是也。蓋非別宥,不知見侮之不辱;不知見侮之不辱,則不能以禁攻寢兵。非別宥,不明為人之自為;不明為人之自為,則不能以寡淺情慾。此實宋、伊二氏之第一義諦也。《荀子·正論》篇云: 子宋子曰:「明見侮之不辱,使人不鬥。人皆以見侮為辱,故斗也;知見侮之為不辱,則不鬥矣。」應之曰:然則亦以人之情,為不惡侮乎?曰:「惡而不辱也。」曰:若是,則必不得所求焉。凡人之斗也,必以其惡之為說,非以其辱之為故也。今俳優、侏儒、狎徒,詈侮而不鬥者,是豈鉅知見侮之為不辱哉?然而不鬥者,不惡故也。今人或入其央瀆,竊其豬彘,則援劍戟而逐之,不避死傷,是豈以喪豬為辱也哉?然而不憚斗者,惡之故也。雖以見侮為辱也,不惡則不鬥;雖知見侮為不辱,惡之則必斗。然則斗與不鬥邪,亡於辱之與不辱也,乃在於惡之與不惡也。夫今子宋子不能解人之惡侮,而務說人以勿辱也,豈不過甚矣哉?金舌弊口,猶將無益也。不知其無益,則不知;知其無益也,直以欺人,則不仁。不仁不知,辱莫大焉!將以為有益於人,則與無益於人也,則得大辱而退耳!說莫病是矣。…… 苟能明侵侮而不以為辱之義,則可使人不鬥,而天下治矣。 要之,宋、尹二子在當時為力持非攻主義者,且為實行家,(如宋子說秦楚罷兵等是)惟其所倡「禁暴息兵,救世之斗」之論,蓋亦老、墨之遺風焉。 第三項 定名分 《尹文子》曰: 名者,名形者也;形者,應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則形之與名居然別矣。不可相亂,亦不可相無。無名,故大道無稱;有名,故名以正形。今萬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則亂;萬名具列,不以形應之,則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善名命善,惡名命惡。故善有善名,惡有惡名。聖賢仁智,命善者也;頑嚚凶愚,命惡者也。今即聖賢仁智之名,以求聖賢仁智之實,未之或盡也。即頑嚚凶愚之名,以求頑嚚凶愚之實,亦未或盡也。使善惡盡然有分,雖未能盡物之實,猶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辨也。名稱者,別彼此而檢虛實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今親賢而疏不肖,賞善而罰惡。賢不肖善惡之名宜在彼,親疏賞罰之稱宜屬我。我之與彼,又復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賢不肖為親疏,名善惡為賞罰,合彼我之一稱而不別之,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稱者,不可不察也。語曰「好牛」,好則物之通稱,牛則物之定形,以通稱隨定形,不可窮極者也。設復言「好馬」,則復連於馬矣,則好所通無方也。設復言「好人」,則彼屬於人矣。則「好非人,人非好」也。則「好牛」「好馬」「好人」之名自離矣。故曰:名分不可相亂也。五色、五聲、五臭、五味,凡四類,自然存焉天地之間,而不期為人用,人必用之。終身各有好惡,而不能辨其名分。名宜屬彼,分宜屬我。我愛白而憎黑,韻商而舍徵,好膻而惡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愛憎、韻舍、好惡、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則萬事不亂也。 故人以度審長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輕重,以律均清濁,以名稽虛實,以法定治亂,以簡治煩惑,以易御險難。萬事皆歸於一,百度皆準於法。歸一者,簡之至;准法者,易之極。如此則頑嚚聾瞽,可與察慧聰明同其治也。天下萬事,不可備能,責其備能於一人,則賢聖其猶病諸。設一人能備天下之事,則左右前後之宜、遠近遲疾之間,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於治闕矣。全治而無闕者,大小、多少,各當其分;農商工仕,不易其業。老農、長商、習工、舊仕,莫不存焉。則處上者何事哉? 此尹文定形名以統萬事之說也。而莊子則主張無為、無名,如曰: 名也者,相軋也;知也者,爭之器也。《人間世》 蓋與尹子極相悖矣。 第四項 寡慾 《荀子·正論》篇云: 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為欲多,是過也。」故率其群徒,辨其談說,明其譬稱,將使人知情慾之寡也。應之曰:然則亦以人之情為欲。欲字衍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聲,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為不欲乎?曰:「人之情慾是已。」曰:若是,則說必不行矣。以人之情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猶以人之情為欲富貴而不欲貨也,好美而惡西施也。古之人為之不然。以人之情為欲多而不欲寡,故賞以富厚而罰以殺損也,是百王之所同也。故上賢祿天下,次賢祿一國,下賢祿田邑,願愨之民完衣食。今子宋子以是之情為欲寡而不欲多也,然則先王以人之所不欲者賞,而以人之所欲者罰邪?亂莫大焉。今子宋子嚴然而好說,聚人徒,立師學,成文曲,然而說不免於以至治為至亂也,豈不過甚矣哉! 又《解蔽》篇亦云: 宋子蔽於欲而不知得。 此宋子寡慾之說也。而莊子則亦主張絕欲,如曰: 無欲而天下足。《天地》 忘足,履之適也;忘要,帶之適也;知忘是非,心之適也。《達生》 要之,二者非逆天拂性,乃為順理復性,此宋、莊學說之相近也。 第六節 惠施 第一項 惠施略傳 惠施者,宋人也。仕於魏,為惠王相,見高誘《呂氏春秋·淫辭》篇注及《淮南子·修務訓》注。《莊子·秋水》篇亦云「惠子相梁」惠王甚重之。見《呂氏春秋·不屈》篇 當是時,秦任商鞅,致富強;齊有田忌、孫臏,善用兵;而三晉不和,數相侵伐,齊、秦乘之,史記魏師數敗,惠子不能救。《呂氏春秋·不屈》篇 魏惠王三十年,齊、魏戰於馬陵。齊大破魏,殺將軍龐涓,擄太子申,覆十萬之軍。見《史記》及《戰國策》惠王召惠子而告之曰:「夫齊,寡人之仇也。怨之,至死不忘。國雖小,吾常欲悉起兵而攻之,何如?」對曰:「不可。臣聞之,王者得度而霸者知計。今王所以告臣者,疏於度而遠於計。王固先屬怨於趙,而後與齊戰。今戰不勝,國無守戰之備,王又欲悉起而攻齊。此非臣之所謂也。王若欲報齊乎,則不如因變服折節而朝齊。楚王必怒矣,王遊人而合其斗,則楚必伐齊。以休楚而伐罷齊,則必為楚禽矣。是王以楚毀齊也。」惠王從其計。楚果伐齊,大敗齊於徐州。見《戰國策》 惠子為魏惠王為法。已成,以示民人,民人皆善之;獻之惠王,惠王善之;以示翟翦,翟翦曰:「善也。」惠王曰:「可行邪?」翟翦曰:「不可。」惠王曰:「善而不可行,何故?」翟翦對曰:「今舉大木者,前呼輿謣,後亦應之,此其於舉大木者善矣。豈無鄭衛之音哉?然不若此其宜也。夫國亦木之大者也。」見《呂氏春秋·淫辭》篇 惠子之術,多文美辭,而不可施於政事,故翟翦譏之。然其捷給善說,當時縱橫之徒,皆自以為不逮,用此聲名益著。 初,客謂惠王曰:「惠子之言事也,善譬。王使無譬,則不能言矣。」王曰:「諾。」明日見謂惠子曰:「願先生言事則直言耳,無譬也。」惠子曰:「今有人於此,而不知彈者,曰:『彈之狀若何?』應曰:『彈之狀如彈。』則諭乎?」王曰:「未諭也。」「於是更應曰:『彈之狀如弓,而以竹為弦,則知乎?』」王曰:「可知矣。」惠子曰:「夫說者,固以其所知諭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今王曰:『無譬。』則不可矣。」王曰:「善。」見《說苑·善說》篇 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壞城郭,且為棧道而葬。群臣多諫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行葬,民必甚病之,官費又恐不給。請馳期更日。」太子曰:「為人子而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喪,不義也。子勿復言。」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是其惟惠子乎!請告惠子。」惠子曰:「諾。」駕而見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子曰:「昔王季歷葬於楚山之尾,灓水齧其墓,見棺之前和。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灓水見之。』於是出而為之張帳於朝。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此文王之義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難以行。太子為及日之故,得毋嫌於欲亟葬乎?願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也,故使雪甚。因馳期而更為日,此文王之義也。若此而弗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馳期,更擇葬日。」見《呂氏春秋·開春》篇及《戰國策》 魏襄王元年,會齊宣王於徐州,相推為王。見《史記》惠子之謀也。匡章謂惠子曰:「公之學去尊,今又王齊王,何其到也?」惠子曰:「今有人於此,欲必擊其愛子之頭,石可以代之。」匡章曰:「公取之代乎?其不與?」惠子曰:「施取代之。子頭,所重也;石,所輕也。擊其所輕以免其所重,豈不可哉?」匡章曰:「齊王之所以用兵而不休,攻擊人而不止者,其故何也?」惠子曰:「大者可以王,其次可以霸也。今可以王齊王,而壽黔首之命,免民之死,是以石代愛子頭也。何為不為?」見《呂氏春秋·愛類》篇 魏襄王十三年,張儀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見《史記》惠子不可。見《戰國策》張儀怒,逐惠子。惠子之楚,楚王不敢受,乃奉惠子資而納之宋。見《戰國策》 惠子多方,其書五車,《莊子·天下》篇與莊周為友。莊子之言,惟惠子能知;見《莊子·徐無鬼》篇及《淮南子·修務訓》知惠子者,亦莫如莊子。惠子嘗推宇宙萬物之理,名實同異之本,與辯者相應和,而要歸於泛愛萬物,天地一體。見《莊子·天下篇》然頗騖富貴,見《莊子·秋水》篇及《淮南子·齊俗訓》不能實踐其言。故惠子卒,莊子論之曰:「弱於德,強於物,其塗隩矣。」見《莊子·天下》篇 第二項 宇宙觀 惠子厤物之意曰: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異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今日適越而昔來。連環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莊子·天下》篇 此蓋由《莊子·齊物論》而出: 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實仍本於古代哲學宇宙萬物皆同一原質所成之觀念也。亦可見周秦諸子之學,同出一原矣。 惠子陳數十事,與《莊》書相發者甚多,茲粗舉如左: (一)「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莊子·知北游》曰:「六合為巨,未離其內;秋毫為小,待之成體。」義與惠子相發。夫「六合為巨,未離其內」,豈非所謂「至大無外」者乎?「秋毫為小」,豈非所謂「至小無內」者乎?然而六合之巨必待秋毫之小以成體,猶之千里之大必繩不可積之無厚以為積。 (二)「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 《釋文》引司馬彪曰:「苟其可積,何待千里。」此二語,即承前二語而申其指也 (三)「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按此亦證「天地一體」之義也。《荀子·不苟》篇曰:「山淵平,天地比,是說之難持也,而惠施、鄧析能之。」《釋文》曰:卑如字,又音婢。李云:「以地比天,則地卑於天。若宇宙之高,則天地皆也卑;天地皆卑,則山與澤平矣。」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莊子·齊物論》曰:「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何以知「物方生方死」,可以「日方中方睨」顯之。《田子方》篇曰:「日出東方而入於西極,萬物莫不比方,有目有趾者,待是而後成功。是出則存,是入則亡。萬物亦然,有待也而死,有待也而生。吾一受其成形,而不化以待盡。效物而動,日夜無隙,而不知其所終。薰然其成形,知命不能規乎其前,丘以是日徂。」又曰:「消息盈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生有所乎萌,死有所乎歸,始終相反乎無端,而莫知乎其所窮。」此「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之說也。日人渡邊秀方亦釋之云: 「是辯時間之有無限性者,方以日為中時,則日已斜,所謂百年千年,在無限時間上觀之,亦不過一剎那間。時間有何區分,唯有無始無終而已。」《中國哲學史概論》 (五)「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莊子·知北游》曰:「物物者與物無際,而物有際者,所謂物際者也;不際之際,際之不際者也。」《德充符》曰:「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此可與施說互證。 (六)「南方無窮而有窮」 《莊子·則陽》曰:魏瑩與田侯牟約,田侯牟背之。魏瑩怒,將使人刺之。犀首聞而恥之,曰:「君為萬乘之君也,而以匹夫從仇!衍請受甲二十萬,為君攻之,虜其人民,系其牛馬,使其君內熱發於背,然後拔其國。忌也出走,然後抶其背,折其脊。」季子聞而恥之,曰:「築十仞之城,城者既十疑七之誤 仞矣,則又壞之,此胥靡之所苦也,今兵不起七年矣,此王之基也。衍,亂人,不可聽也。」華子聞而丑之,曰:「善言伐齊者,亂人也;善言勿伐者,亦亂人也;謂伐之與不伐亂人也者,又亂人也。」王曰:「然則若何?」曰:「君求其道而已矣。」惠之聞之而見戴晉人。戴晉人曰:「有所謂蝸者,君知之乎?」曰:「然。」「有國於蝸之左角者,曰觸氏;有國於蝸之右角者,曰蠻氏。時相與爭地而戰,伏屍數萬,逐北旬有五日而後反。」君曰:「噫,其虛言與?」曰:「臣請為君實之。君以意在四方上下有窮乎?」君曰:「無窮。」曰:「知游心於無窮,而反在通達之國,若存若亡乎?」君曰:「然。」曰:「通達之中有魏,於魏中有梁,於梁中有王,王與蠻氏有辯乎?」君曰:「無辯。」客出而君惝然若有亡也。郭象《注》曰:「王與蠻氏,俱有限之物耳!有限,則不問大小,俱不得與無窮者計也。雖復天地,共在無窮之中,皆蔑如也。況魏中之梁、梁中之王而足爭哉。」蘇轍亦曰:「誠知所爭若此其細也,則天下無爭矣。」然而爭,則是所見之有窮也!「南方無窮而有窮」,亦尋常咫尺之見耳。 (七)「今日適越而昔來」 按此語亦見《莊子》。《齊物論》「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釋文》:昔至,崔云:「昔,夕也。」向云:「昔者,昨日謂也。今日適越,昨日何由至哉?思適越時,心已先到,猶之是非先成乎心也。」惟渡邊秀方則引《周髀算經》所舉日動地不動說以釋之,云:「《周髀》說日運行在極北,則北方日中,南方夜半;日在極東,東方日中,西方夜半;日在南極,則南方日中,北方夜半;日在西極,則西方日中,東方夜半。——以此地球作圓形,太陽繞轉見解,在 Galileo Galilei(伽利略)未倡地動說以前,多持此說,故逐日而東至越者,自生斯種結果。」《中國哲學史概論》所論亦頗近理。 (八)「連環可解」 《莊子·齊物論》曰:「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則陽》曰:「冉相氏得其環中以隨成,與物無終無始,無幾無時。」《寓言》曰:「萬物皆種,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明乎天倪,則連環可解矣。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夫連環無端,所行為始;天下無方,所在為中。此即申「連環可解」之旨。 (十)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莊子·齊物論》曰:「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又《田子方》曰:「天下也者,萬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則四支百體將為塵垢,而死生終始將為晝夜,而莫之能滑,而況得喪禍福之所介乎?」此莊子之言「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第三項 作用論 《逍遙遊》篇兩著惠說,以規莊之言大而無用。 惠子謂莊子曰:「魏王貽我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石;以盛水漿,其堅不能自舉也;剖之以為瓢,則瓠落無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為其無用而掊之。」莊子曰:「夫子固拙於用大矣!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絖,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 客得之,以說吳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澼絖,則所用之異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憂其瓠落無所容,則夫子猶有蓬之心也夫!」 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擁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捲曲而不中規矩,立之塗,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莊子曰:「子獨不見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東西跳梁,不避高下,(各本避作辟)中於機辟,死於罔罟。今夫斄牛,其大若垂天之雲。此能為大矣,而不能執鼠。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清劉鴻典釋之雲。 道有體有用,前言養氣之功,至於藐姑射山有神人居,則道已成矣。道成則必見之於用,不善用之,有用等於無用,則世世洴澼絖不過數金之謂也。善用之,小用化為大用,則用之水戰裂地而封之謂也。人能宏道,非道宏人。彼蓬心未化者,囿於一溪一壑之間,不知江湖之闊,宜其抱五石之瓠而苦其無用也。大樹亦道之喻言,繩墨規矩,匠者所以度木;不中繩墨規矩,則匠者不顧。如後世以制科取士,而真有抱負之人,或嘯傲于山林而不肯俯就,莘野躬耕,南陽高臥,皆當塗之所謂臃腫捲曲者也。狸姓跳梁,死於罔罟,以喻巧取殺身之徒;斄牛至大,不能執鼠,以喻有位無德之輩。蓋人之稍有才智者,往往播弄聰明,而非道非分之謀,無所不至,當其忍心害理利己損人,或自以為得計,卒之多行不義,自取滅亡,此皆狸姓跳梁之類也。又或僥倖而竊顯位,勢有所憑,夜郎自大,究之德不足以稱職,上誤國家,下害生民,得不謂之斄牛乎?古今爭為世用者,大抵不離此兩種人,一則以機巧殞身,一則以昏庸喪德,皆斷喪靈根而自罹苦趣者也。惟養浩然之氣者,不與世爭,有用而能自善其用,可以有用為用,亦可以無用為用,充其量於無何有之鄉,廣漠之野,而寢臥於大樹之下,則蓬萊方丈,迥出塵凡,玉宇瓊樓,別開妙境,而一切機械變詐之斧斤不能為害,此其所以為逍遙遊也。然所謂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又豈在吾身之外哉?《莊子約解》 《外物》篇又載兩氏之辯論: 惠子謂莊子曰:「子言無用。」莊子曰:「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天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廁足而墊之,致黃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無用。」莊子曰:「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 觀此,可知莊子之倡「無用之用」說,蓋欲超外物之累,全自己之天也。惜惠子未諳斯旨,故反覆問難焉。 第四項 情感論 《德充符》篇雲 惠子謂莊子曰:「人固無情乎?」莊子曰:「然。」惠子曰:「人而無情,何以謂之人?」莊子曰:「道與之貌,天與之形,惡習得不謂之人。」惠子曰:「既謂之人,惡得無情?」莊子曰:「是非吾所謂情也。吾所謂無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惠子曰:「不益生,何以有其身?」莊子曰:「道與之貌,天與之形,無以好惡內傷其身;今子外乎子之神、勞乎子之精,倚樹而吟,據槁梧而瞑。天選子之形,子以堅白鳴。」 按此申無情也。益生二字,本於《老子》「益生曰詳」,謂裨益於所生之外,而以人為參之也。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所以保其身也。彼不知精神之貴而嘵嘵於異同之辯者,奚足與言德充符哉? 《至樂》篇亦云: 莊子妻死,惠子吊之,莊子則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與人居,長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莊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概然!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且偃然寢於巨室,而我噭噭然隨而哭之,自以為不通乎命,故止也。」 此則莊子深明物之「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而忘情於哀樂,遣意於得喪者也。 第七節 公孫龍 第一項 公孫龍傳略 公孫龍,字子秉,趙人,祖述《辯經》,以正別名顯於世。疾名實之散亂,因資財之所長,假物取譬,為守白之論。 初,與其徒毛公、綦毋子等適趙,游平原君趙勝家。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鄲,為平原君請封。龍聞之,見平原君曰:「君無覆軍殺將之功,而封以東武城,趙國豪傑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為相國者以親故。夫君封以東武城,不讓無功;佩趙國相印,不辭無能;一解國患,欲求益地,是親戚受封,而國人計功也。為君計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曰:「謹受令。」乃不受封。」《戰國策》曾適燕,說燕昭王以偃兵,又與趙惠王論偃兵。見《呂氏春秋·審應覽》 又嘗與孔穿會平原君家。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王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而非龍異白馬於所謂馬,悖。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孔穿無以應焉。《公孫龍子·跡府》篇 後齊使鄒衍過趙,見龍及綦毋子等,論白馬之辯。平原君以問鄒子。鄒子曰:「不可。彼天下之辯,有『五勝』『三至』,而『辭至』為下。辯者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亂;杼意通指,明其所謂,使人與知焉,不務相迷也。故勝者,不失其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辯可為也。及至煩文以相假,飾詞以相悖,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平原君悟而絀之。見謝希深《公孫龍子注》自序 又與魏國公子牟相善。樂正子輿笑曰:「公孫龍之為人也,行無師,學無友,佞給而不中,漫衍而無家,好怪而妄言。欲惑人之心、屈人之口,與韓檀等肆之。」而公子牟不以為尤也,其說猶大行矣。見《列子·仲尼》篇,非原文 《漢書·藝文志》名家載《公孫龍子》十四篇,《隋志》名為《守白論》,惟是否即其書,無從詳考。現行本凡六篇,其首篇《跡府》為後人增加之傳,其餘五篇除第四篇有後人竄改之跡外,皆可信為其所自著。 第二項 白馬論 《莊子·齊物論》雲「以馬喻馬之非馬」,正指公孫龍此論。公孫龍之意,蓋欲以正名之術證明馬非馬。欲證明馬非馬,故先以白馬非馬起難。《白馬》篇曰: 「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不可以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馬」者,無取於色,故黃黑皆可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以所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 此蓋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第三項 堅白論 《堅白》篇曰: 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者,無白也。……得其白,得其堅,見與不見離。見不見離一;二不相盈,故離;離也者,藏也。 此蓋言知覺之分析堅白石,由觸覺言則為堅,由視覺言則為白,而以物體言則為石;則堅白石之概念,乃由堅性、白性與一個物之三概念、三屬性成,由觸覺與視覺分為白石與堅石二種。 第四項 指物論 《指物論》即《白馬論》之結論。《白馬》篇止論馬,而此則欲推而至於一切之名也。名者,人之所指名也。故以名為指,然不謂之名而謂之指者,指較實而名較虛也。《指物》篇曰: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無指,物無可以為物。非指者天下無物,可謂指乎?……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 此就吾人之認識與其對象之關係言。「指」當系指物體之特性。若人無認識所指物性之知識,物之對象固不存在;若亦無指物之特性,亦無物之存在。《莊子·齊物論》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蓋以明公孫,以公孫龍指物之義未足立也。然指物之義,實與齊物同歸,惟深妙不及耳。《指物》篇曰:「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無指,物無可以為物。」解者曰:物我殊能,莫非相指,故曰物莫非指。相指者,相是非也。彼此相推,是非混一,歸於無指。故曰「而指非指」。指皆謂是非也。此可與《莊》義相發。 第五項 辯者二十一事 《莊子·天下》篇載有桓團、公孫龍等之辯說,約舉如下: (1)卵有毛 (2)雞三足 (3)郢有天下 (4)犬可以為羊(5)馬有卵 (6)丁子有尾(7)火不熱 (8)山出口 (9)輪不輾地 (10)目不見 (11)指不至,至不絕 (12)龜長於蛇 (13)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 (14)鑿不圍枘 (15)飛鳥之影,未曾動也 (16)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17)狗非犬 (18)黃馬驪牛三 (19)白狗黑 (20)孤駒未嘗有母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茲略釋如下:(1)卵之種有羽毛之性質也。(2)雞兩足所以行而非動也,故行由足發,動由神御。今雞雖兩足,須神而行,故曰三足。(3)與《莊子·齊物論》「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之義相發。(4)即老子「名可名,非常名」之旨。(5)馬之牝者有卵巢,必受雄精,始生馬。(6)由卵生成之「丁子」,其初有尾,經若干時,始成蛤蟆。此亦即「萬物異同」之一例。(7)火依觸覺始知熱,視覺上則只留有赤焰,初不知其為熱為冷,故曰不熱。《莊子·齊物論》云:「至人神矣,大澤焚而不能熱。」則是火不熱也。(8)山者,地體之高突。「口」者,人體之虛凹。人徒見山體之高突,而不知其藏用於虛,故特以「出口」表之。此其意亦本老、莊也。(9)車之轉動,自有輪不膠地之瞬間在,若以時間節節分割看時,其說可成立。(10)《莊子·天運》篇曰:「目知窮乎所欲見,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然則目見者僅矣。(11)蓋謂物質(指)之本性,不可得而分析之意。譬如縱分析之至於原子電子,猶不外人智之力之所能及而止,在物質自身,則概念上猶有能夠分析至於無窮之可能性存在。(12)龜卵較蛇卵尤為橢圓形,故自種種共相上言,龜較蛇長。(13)從個體自相上著想,一規不能盡同樣之兩圓,一矩不能盡同樣之兩方,一模不能鑄同樣之兩錢也。(14)「鑿,孔也。枘者,內孔中之木。」無論如何巧妙,終不能免全無間隙。(15)鳥飛固見其影動,然甲之瞬間有甲之影,乙之瞬間有乙之影,其瞬間不動,故飛鳥之影不動。(16)取鏃矢疾行之一瞬間立論時,矢固有不行不止之瞬間,其理與前同。(17) 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則大者為犬,小者為狗。(18)此亦本《莊子》。《釋文》引司馬雲「牛馬以二為三。曰牛,曰馬,曰牛馬,形之三也。曰黃,曰驪,曰黃驪,色之三也。曰黃馬,曰驪牛,曰黃馬驪牛,形與色為三也。故曰『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也。(19)白狗者黑。獨眼之犬,可稱眇狗,則白狗目黑,亦可謂為黑犬。(20)蓋既雲孤駒,其無母自無釋,而有母之駒不能稱孤駒,亦自不待辯。此亦以明「名可名,非常名」。(21)棰,杖也。若其可析,則常有兩;若其不可析,其一常存。故曰萬世不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