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老通辨 · 王弼論體用
王弼之在中國思想界,有兩大貢獻。一為其首先提出理事對立之概念,此已詳於別篇。又一則為其首先提出體用對立之概念,此為本篇之所欲論。自此以往,曰理事,曰體用,每一思想家,幾無不受此兩概念之影響。而此兩概念,實可謂皆由王弼首先提出,則弼之為功於中國思想界者,亦即此可見矣。
《世說·文學》篇載:
王輔嗣弱冠詣裴徽。徽問曰:夫無者,誠萬物之所資。聖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無已,何邪?弼曰: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言必及有。老莊未免於有,恆訓其所不足。
體無之說,屢見於弼之注《老子》。《老子》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弼注曰:
轂所以能統三十輻者,無也。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以無統眾也。
又曰:
木埴壁所以成三者,而皆以無為用也。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
又曰:
凡有之為利,必以無為用。
又曰:
道以無形無為,成濟萬物。從事於道者,與道同體,故曰同於道。
無形無為,道之體也。成濟萬物,道之用也。體用對立之概念,就於上舉弼注諸條,豈不已躍然甚顯乎。
而其尤顯著者,則在其注《老子》上德不德章。其注曰:
何以盡德,以無為用。以無為用,則無不載也。
又曰:
雖盛德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雖貴,以無為用,不能舍無以為體也。
此為體用兩字連用成一概念之至顯然者。宇宙萬物,莫不以無為體,既皆不能舍無以為體,故亦必以無為用,此弼注之意也。
又曰:
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
又曰:
苟得其為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
功用之母,亦指無言。蓋母子之喻,《老子》書所本有。弼又易之以體用。體之生用,亦猶母之生子,然而體用一概念,較之母子之喻,遙為深微矣。此思想衍進,有轉後而轉精微之一例也。
又按:皇侃《論語義疏》泰伯篇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章引王弼曰:
喜怒哀樂,民之自然。應感而動,則發乎聲歌。所以陳詩采謠,以知民志。既見其風,則損益基焉。故因俗之制,以達其禮也。矯俗檢刑,民心未化,故又感以聲樂,以和神也。若不採民詩,則無以觀風。風乖俗異,則禮無所立。禮若不設,則樂無所樂。樂非禮則功無所濟。故三體相扶,而用有先後也。
此又為體用二字對立連用成為一概念之甚為明顯之一例。蓋謂詩禮樂三體之各有其用也。
今按:王弼體用之概念,實應始於其注《易》。蓋《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言體,亦莫不皆言用。弼深於《易》,其注《易》語中用體字用用字,難可勝數,茲姑舉其體用二字連用者。如乾元用九,乃見天則,註:
九,剛直之物,惟乾體能用之。
如泰九二,包荒,用憑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註:
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憑河者也。
如同人九五,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註:
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剛用直,眾所未從。
謙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註:
能體謙謙,其唯君子。用涉大難,物無害也。
解彖,解之時大矣哉,註:
難解之時,非治難時,故不言用。體盡於解之名,無有幽隱,故不曰義。
困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征凶無咎,註:
居困之時,處得其中,體夫剛質,而用中履謙,應不在一,心無所私,盛莫先焉。
未濟九二,曳其輪,貞吉,註:
居未濟之時,處險難之中,體剛中之質,而見任與,拯救危難,經理屯紱蹇者也。用健拯難,靖難在正,而不違中,故曳其輪貞吉也。
此皆體用二字連用並舉也。惟《易》之為書,主於人事修為,吉凶趨避,故有體用相違,體不當用者,此則體用猶可分別,各自為一概念。至《老子》書言自然,自然則有體自有用,於是體用乃合成一概念。王弼蓋為移注《易》之體用字以注《老子》,遂開後世之體用概念也。此事若難於確證,然固可微辨而知。
抑其事亦非誠無可證也,請再舉韓康伯之注《繫辭傳》連用體用二字者如下:
道,寂然天體,不可為象,必有之用極,而無之功顯。
觀於此條,豈非韓氏以輔嗣之注《老子》注《系傳》乎?此處之言體用,即猶宋明儒所謂即用見體也。
又曰:
君子體道以為用也。
又曰:
聖人雖體道以為用,未能至無以為體。故順通天下,則有經營之跡也。
今按:韓氏體道體無之辨,顯本王弼。然實無當於《老子》,亦復無當於《周易》。《老子》言道,無形無名,惟其無形無名而確有此道,故王弼特為安一體字,是已。此之謂道體。是宇宙間確有此道,非可謂確有此無也。《易·系傳》:"神無方而易無體。"實則宇宙間確有此易之體,惟其無形,故謂之無體,是即所謂形而上也。故知王弼體無之說,實無當於《老子》《周易》之本意也。韓氏又曰:
聖人功用之母,體同乎道。盛德大業,所以能至。
韓氏用功用之母語,此又顯然襲取弼之注《老》者以注《系傳》也。
然則王弼移《周易》之言體用者以注《老子》,而韓康伯復以弼之以體用注《老子》者轉以注《周易》,其事豈不信而有徵乎?而後世之言體用,此一概念之最先成立,當始於王弼,亦信而有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