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傳注[標點本] · 周易傳注卷一

通州學正李塨撰 上經 伏羲畫八卦,因重而成六十四卦。夏首連山,艮也;殷首歸藏,坤也。周文王乃以乾為首,分上下二篇,故曰周易。經者,後儒所加也。前漢孟喜傳云:「上下二經,䷀乾:元、亨、利、貞。 「乾知大始則元,專直暢達則亨,一無險滯則利,何所間何所移則貞,皆乾之象也。」仲氏易曰:「乾健祇一德,而分之有四:元,始;亨,通;利,和;貞,正。」「健德備焉。」魏徵曰:始萬物為元,遂萬物為亨,益萬物為利,不私萬物為貞。詳具彖傳、文言。卦爻之象與占不可分。繫辭傳曰:設卦觀象,六十四卦皆象也。繫辭焉而明吉凶,六十四卦之辭皆占也。平居所玩之辭,即卜筮所玩之占也。故曰: 彖者,言乎象者也;易者,象也。蓋文王、周公所系之辭皆象也,而遇其辭者,即以為占焉。本義分象占為二,則聖人明曰「彖以言象」,而首乾卦「元亨利貞」四字。祇論占不設象,謂之何耶?「潛龍勿用」,觀下象傳曰: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文言曰:「潛龍勿用,下也。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明作一句讀,明以「無用」即指「潛龍」言。今分「潛龍」為象,「勿用」為占,毋乃非經旨乎?如坤初之「履霜堅冰至」,上之「龍戰於野」,明明皆象,不可言占。朱子亦以為占即在內。然則他卦他爻,又何必分象占乎?且占亦無定矣,如明夷初九以「于飛垂翼」為象,「於行不食有言」為占,則占出行者可也。而占鳥雀者,不又當以「于飛垂翼」為占,而「於行不食有言」為象乎?何以分焉? 「初九,潛龍勿用。」 卦從下而上,故下爻為初。」周易陽爻曰「九」,陰爻曰「六」者,九為老陽,六為老陰,以「用」言也。下文「用九」、「用六」,正釋此也。即「大衍其用四十有九」之「用」也。易以卜筮,周易占變爻,老變而少不變,故用「九」、「六」也。天下之物,莫健於龍,故借龍以象陽,而無如其尚在地也。潛也。勿施用也。詳具象傳、文言。按繫辭傳曰:「爻者,言乎變者也。」又曰:「道有變動,故曰爻。」故蔡墨曰:「乾之姤,潛龍勿用,游吉。」曰:「復之頤,迷復,凶。」朱震易傳載陸績曰:「陽在初稱初九,去初之二,稱九二,則初復七。陰在初,稱初六,去初之二,稱六二,則初復八。卦畫七八,經書九六,七八為彖,九六為爻,四者互明,聖人之妙意也。」故蘇軾亦言卦主靜,爻主動。是爻論變,古法也。然而玩索爻辭,論變者十一二,不論變者十八九,何也?以卦有材,則爻亦有材。聖人辭象其材,以待占者。本爻之爻,互舉對勘,則變化無窮。若必每爻先立變辭,則一卦變六十四卦,雜賾莫舉,不可以為六爻辭矣。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地上為田,龍在此見矣。二於三才為人道,陽大陰小,故曰「大人」,而人利見之。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來註:若,語助辭。厲,危也。三於三才,兩之為人道,以乾德而居人道,君子之象。下三爻離位,離。日在下卦之終,「終日」之象,夕象。下乾終而上乾繼,「乾乾」之象。乾乾則心不懈,惕象。九陽爻,三陽位,過剛不中,而位又多凶。故厲然乾惕而不息,何咎之有?顏習齋先生曰:舊解「乾乾惕若」為晝夜惕厲,未析也。「終日乾乾」者,晝則習行子臣弟友、禮樂兵農之事也。「夕惕若」者,夜無事作,則用操存省察之功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或躍在淵」者,言龍有時躍於淵中,以試其可飛否也。上三爻坎位,故有「淵」象。人位而近於天,故有「躍」象。天人之間,故有「或」象。然隨時進退,何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龍在天位,飛矣哉!盛德大業,萬物利見焉。來註:六畫之卦,五為天。三畫之卦,五為人。苗氏獨得解曰:凡卦有主爻,乾以五爻為主,故初遠五言潛,四近五言躍,上過五言亢。上九,「亢龍有悔」。 爻極於六,故六爻曰「上」。上雖天道,而位過乎中,龍之亢者也。亢,人頸也,高也。蔡澤所謂信而不能絀,往而不能返者也,故有悔,悔則變矣。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群龍,指六爻也。六陽爻皆龍也。乾為首,無首,不見其首也。 用九以見群龍無首為「吉」者,老陽則變陰也。用六利永貞大終者,老陰則變陽也。卜筮之道也,天時人事之宜也。舉此義於乾、坤二卦,而他卦無者,本義謂為六十四卦之通例是也。觀蔡墨以用九為乾之坤,自兼六爻皆變言。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此以天道釋乾之元也。元統四德,則統天矣。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萬物亨通,各見品形,故曰「品物」。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此聖人之「元亨」也。六爻之位,以時乘之。易者,時也。孟子論孔子曰:「始條理者,智之事也。」故以「大明終始」為聖人之元,而時乘以亨之。「統天」者,乾元統天德也。「御天」者,聖人行天道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亨通之後,而變變化化,萬物各正性命,保之合之,以翕太和,「利貞」也。此天道也。 「首出庶物,萬國咸寧」,此聖人之「利貞」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天一日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越一度,何其健也。大象皆取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物象,不必與彖、爻一義。觀、剝「山附於地」,與彖「柔變剛」不同。大過「澤滅木」,與彖「大者過也」不同,可見也。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體在下,故「潛」,故「勿用」。「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德施不普者,豈「見龍」哉? 「終日乾乾」,反覆道也。 行而反,又復之無時,離道也,「乾乾」也。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量可而進。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造,作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不可久,故悔,而變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為首,見其首也。必不為首,乃以首出。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干也。 孔子釋文王所言,故名文言。不言周公者,統於文也。亨者,禮之三千三百,嘉美之聚會也。利者,義之安且慊也。知而弗去,事依以立,猶築牆之以為板為固也。以下皆覆贊彖爻之言。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長,帥也,帥人而養之、教之也。因物之所利而利之,義何弗和?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隱,即潛也。以下皆釋「潛」也。不易,乎世則遁世,不成乎名則不見是。無悶而曰憂者,世自可憂,我自無悶也。樂行,帶言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龍德而正中」,以九在二位也。以下「庸言」五句,皆釋「正中」之「見」也。乾為君,九二之德備矣。刁氏,易酌曰:「乾實有誠象,坤虛有敬象,皆於二之人位見之。」項安世周易玩辭曰:稱中正者,二事也。二五為中, 初、三、五陽位,陽爻當之;二、四、上陰位,陰爻當之,為正。稱正中者,一事也,猶言兌正秋也。凡卦有九五者,皆稱中正,以其備二美也。獨需彖及比、巽九五稱正中者,重中也。艮之六五中不正,而言中正者,中可兼正也。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實心實事,所以進德;文謨有物,所以居業。三居下卦之上,在上卦之下。知上尚有可至,是「知至」也。從而至之,則乘幾圖進,故曰「可與幾」。知下已處其終,是「知終」也。從而終之,則以義命自處,故曰「可與存義」。是故進而不怠,又何驕?處而不援,又何憂?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恆,非離群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湯武之應天順人,時至勿失,即進德修業也。來注曰:上進釋「躍」,下退釋「淵」,無常無恆釋「或」,非為邪離群釋無咎。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大人造而天地效靈,萬物樂應,是同聲同氣,以類相從,自然之應求也。觀之水火雲風,親上親下之族,可見矣。睹,見也,正訓萬物利見乎大人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仲氏易曰:在上則貴失位,則無位。上而失位,則高而不能君其民。三之君子、二之大人,皆隔處下卦,乘而不應,而不為之輔,故動而有悔。潛龍勿用,下也。 陽在下,以體言;下專以位言。見龍在田,時舍也。 仲氏易曰:舍,次也。言暫次於此。終日乾乾,行事也。曰「行事」,則非後儒之講學,徒口耳者可冒矣。「或躍在淵」,自試也。 試,即虞書「試可」之「試」,必試而後知其可也。「飛龍在天」,上治也。 本義曰:「居上以治下。」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窮,盡也。盡則無復之矣,是災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元統四德,故但曰「乾元」。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易陰陽言氣,偶見此。理、氣、心性,後儒之習談也。易則不多言氣,惟曰:「乾,陽物;坤,陰物。」又曰:「百物不廢,懼以終始。」論語以仁知、孝弟禮樂為道,偶一及心,一及性,而無言理者,惟曰「敬事」、「執事敬」。唐虞於「正德」、「利用」、「厚生」曰「三事」,成周於「六德」、「六行」、「六藝」曰「三物」。與後儒虛實大有分矣。「見龍在田」,天下文明。 易小傳曰:「九二變離之同人,天下文明之象。」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際上乾下乾之時,而不乾乾焉,負此時矣。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本義曰:「離下而上,變革之時。」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召誥所云「王位在德元」也。「亢龍有悔」,與時偕極。 時雖至十,宜以七八處之,而乃與之偕極乎?君子違時挽時,以為因時者,此類也。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則,準則也。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乾始以生物為性情,故物成乃見。始而必亨,利物不言。元亨利貞,祇一元也。四德,祇一德也。」此又覆贊彖辭。 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趙汝梅周易輯聞曰:「剛」者,一陽爻之稱,卦具陽爻者有之。「健」者,經卦「乾」之稱,卦遇「乾」者有之。二五之謂中,九五之謂正,諸卦所同也。兩卦不雜曰「純」,八純卦是也。剛柔不雜曰「粹」,「乾」「坤」是也。「坤」之爻貳,「乾」之爻一,故精則惟「乾」所獨。卦爻之德凡七,諸卦不能備,獨「乾」備之,此「乾」之所以為大也。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陸績曰:「發揮變動,將旁通於坤,以成六十四卦。」 時乘六龍,以御天也。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聖人渾一「乾」矣,御天而行,如雲雨之布澤天下,焉有不平?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夫「潛」之勿用,豈不可用哉?君子以成德為行,固無日不可見之於行,而乃弗用者,以「潛」耳。「行而未成」,如楊椒山雖行居位,而未成其行,亦不可輕用也。以下又覆贊爻辭。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學聚、問辨,博學於文也。「寬」,居仁行約之禮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此釋「厲」也。「重剛」,下乾接上乾也。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此釋「或」與「無咎」之故也。九四居人之上,故曰「中不在人」。來注曰:重剛不中之「中」,二五之中也。「中不在人」之「中」,六爻中間之中也。「疑」,擬議也。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此釋九五之「大人」也。天一物也,而萬物皆天。「乾」,一卦也,而八卦皆「乾」。故「大人」體「乾」出治,「天且弗違」,而無往不合,有如此者。合吉凶,謂福善禍淫也。聖人有作,旋「乾」轉坤,「先天而天弗違」也。天地之道,有開必先,「後天而奉天時」也。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惟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 進退,身也。存亡,所據也。得喪,所圖也。「知退」,則進矣,「知亡」,則存矣,「知喪」,則得矣。貞下起元,自強不息,聖人之正也,用九之道也。䷁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坤」,地也,順也。地承乎天以生萬物,則乾曰「元亨利」,坤亦曰「元亨利」。特乾為龍、為馬,坤亦馬也,而牝矣,故其貞也,曰「牝馬之貞」。夫坤之「利貞」,觀之君子矣。君子法坤攸往,必所趨有時,而所向有方,所謂時先後是也。行每求先,而陰不可先,先必迷也,所謂坤為牝、為迷是也。行不可後,而陰則必後,以陽為陰主,後乎主則得所主也,所謂「先失道而後順常」是也,此其利也。乃其方則有東北,有西南。西為兌,南為離,皆陰類也,得吾朋也。東為震,北為坎,皆陽類也,喪吾朋也。然天下得喪何常?惟貞是安,吾往亦欲得吾主耳。先則失主,後則得主,西南則失主,東北則得主。然則西南之所得者,祇其類耳,非主也。東北之所喪者,去其類耳,乃有主也,終有慶也。婦人之道,以順為正,攸往之宜,得主而不得朋。苟安於是,是牝馬之貞也,何有勿吉?蓋乾之「利貞」,自主而已。「坤」則以得主為「利」,喪朋從主為「貞」,所謂「柔順」也,故以「君子」覆釋「利貞」之德焉。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 仲氏易曰:「坤元」合天,而即能以發萬物者。育萬物,是其合之,乃所以順承之也。「至」與「大」對,大者無外,「至」則無間。 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此所謂「亨」也。天有無疆之德,而「坤」合之,「含」能容,「光」能徹,「弘」則不?,「大」則不細,皆「厚」也。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牝馬柔順,故與地類,而「行地無疆」焉,是「柔順」乃坤之「利貞」也。 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地合天,君子「應地無疆」,一也。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勢高下邐迤,一何順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至其道,至「堅冰」也。 一陰始凝,履霜象也。而堅冰隨至,可畏哉!宜辨之早也。馴,順習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坤至柔而動也剛,直也;至靜而德方,方也;含萬物而化光,大也。而歸之六二者,「乾」為天,以九五中正而當天位,為主爻;「坤」為地,以六二中正而當地位,為主爻。故不必觀重卦而知其利也,六二已「無不利」矣。「習」者,重也。六二之動者,爻以動而後可見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仲氏易曰:「時至三爻,物將成章矣。」「坤」以含弘之德,蘊其菁華,而發之以其時,則三位雖不正,而由是以正,不亦可乎?「坤」為臣道,即以臣言,縱勞於王事,不敢專成,然光大之知,必能終事。蓋三居重「坤」之中,其於全卦固未成也,所謂「無成」也。然而內卦之「坤」於此終焉,則「有終」者也。此臣道即地道也,「含章」故知「光大」。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六四以外陰而接內陰,又陰居陰位,「坤」為囊。「陰主閉塞,故如括囊者然。」不得摘以過,不得加以譽,以咎譽皆害之招也。慎如此,可以不害矣。四多懼,故「慎」。 六五,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坤」為黃、為裳。為「文」。左傳昭十二年:子服惠伯曰: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仲氏易曰:「此坤中之君,王宮之後,下國之侯也。」元吉者,坤元之吉。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陰盛則窮,陽必與爭。戰者,爭也。陽者,龍也。說卦曰:「戰乎乾」,非乾陽不戰矣。二氣相薄,勢必兩傷,故「其血玄黃」,戰於卦外野之象。 用六,利永貞。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大者,陽也。變而從陽,則「永貞」矣。王弼注曰: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邪佞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 文言曰: 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陰動合陽,故動也剛。石介曰:「當其生物也,孰可御之?是動剛也。」以下亦覆贊彖爻之言。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來注曰:順即馴也。玩辭曰:坤德在順,初六獨惡其順者,以其非順乎陽,乃自順其陰也。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敬以直內,正心也;義以方外,修齊治平也。所以合乾也。玩辭曰:不孤,訓大也。陰為小,陽為大,陰與陰相守則孤,孤則小;陰從陽則不孤,不孤則大。陰德之無可疑而利者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六二正矣,六三終之,所謂「含萬物而化光」者,於此見焉。代終,代天終事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天地變化,無知之草木亦變而蕃。天地閉塞,先覺之賢人必謹而隱。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黃,坤之正色也。地有脈絡,故曰理。坤順得中,理無不通,是美在其中也。暢四支而發事業,則正位居體之事。位,五也。體,六也。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陰盛似陽,則陰不安分,陽不能甘,勢必相戰。然以陰抗陽,不可以訓也。故戰不稱「牝馬」而稱「龍」,若龍起兵端者。然陰雖盛,豈能離陰類乎?故傷不稱氣而稱血,以血陰類也。乾下五爻皆與之,惟上九戒以過亢。坤二爻中正,三爻代終,五爻黃中,為合坤道。初則欲其辨於始,四則欲其謹於中,至於上窮,則天地兩傷,世道懍然大變矣。蓋乾坤雖兩相配合,而天尊地卑,陽大陰小,陽勝陰則治,陰抗陽則亂。且專玩乾,則陽為主而陰包於內,故反覆讚嘆,不盡其盛。專觀坤,則陰為主而陽列於旁,故分爻指目,多覺可危。聖人之情已見於乾坤辭矣。䷂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彖曰: 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震下坎上曰「屯」者,以乾剛交坤柔,始交得震,而再進為坎,為險為陷,難以生也。曰「元亨利貞」者,在險中而能震動,大亨以正之道也。「利建侯」者,下雷上雨,動盪滿盈,乃天道肇造,陰陽相薄,萬物句萌草創,冥昧之際,必宜有乘乾出震者建之,以參贊天地,震動勞坎,宏濟時艱,不自寧息也。元亨解「大亨」不如「乾」之訓「始」者,萬物資始,惟「乾」有之也。屯則磐旋邅回,故勿用決躁而往。雷震百里,諸侯之象。屯之彖曰:動乎險中。象曰:雲雷,屯。蒙之彖曰:險而止。象曰:「山下出泉,蒙。」以下諸卦,其義其辭皆上下分兩卦觀,明是聖人當日一作八卦,再因重為六十四卦焉。有邵堯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之說耶?又安有朱漢上乾坤一交為姤復,再交為臨觀之說耶?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雲雷,屯象。經以象雷之動,綸以象雲之合。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八卦正位,震在初,卦之所謂「利貞」「建侯」者,正指此爻也。故爻以其屯難之始,曰「磐桓不進」,曰「利居於貞」。而象傳直斷之曰:「雖磐桓,志行正也。」陽貴陰賤,以震陽下陰,大得眾民,得民則君矣,故「利建侯」。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二陰爻為女,與五為正應,進當適五。然初爻陽剛,而二乘之,則乘乾馬。為其所系。「屯如邅如」,兩顧「班如」。亦何能進?然詳觀之九五,屯膏未光,不王而寇。而初九居貞,則非寇也。剛下於柔,男先於女。以貴下賤,實「婚媾」也。故二雖以初非正應,守貞不字,至於邅回十年,數窮理極,乃終許於初焉。「字」者,許嫁而字也。夫二與五應,常道也。字初則反常矣。管仲之於桓公似之。按,卦爻言「日」者,近之辭;言年歲者,遠難之辭。計數以三者,卦爻終於三,上下卦之應亦間以三也。又言「七」者,因重之卦終於六,七則復矣。故七皆吉辭。至於數之極者,乃言十卦。上爻乘下爻曰「乘」,如屯六二「乘剛也」。下爻承上爻曰「承」,如蠱初六「意承考」也。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其陰陽相抗者曰「敵」,如艮上下敵。應。相配者曰「應」。如恆剛柔皆應之類。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又無應與,而躁動之性,妄見震鹿,遂欲即之。然三居人道,當為虞人,而變坎隱伏,則「無虞」矣。無虞何以從禽?惟外坎叢棘,相比。敺而入之。君子見幾,以為與其震動,毋寧艮止,若不舍而往,徒吝窮耳,吝則窮矣。易「吝」與「悔」對,悔將改也,吝不肯改也,如吝財者之出入艱難也。有以羞解者,吝嗇則羞澀矣。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象曰:求而往,明也。六四之陰與震初之陽相應,乘之固宜。特五剛相比,應初頗遠,則亦有「乘馬班如」之象。然而初九我之正應,而能屈己下賢者也。其來求婚媾也,往而從之,「吉無不利」,可坐決矣。卦體一至五為大離,離火上明,故明於擇主如此。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九五身已居尊,而坎雨稱「膏」。則其膏也。但卦義屯聚、屯邅,爻在陷中,反乎離光,雖亦有所施,而出納吝嗇,未能光大,如黃金一付,不問出入者,以此為小正之事猶可,若為大正之事,旋乾轉坤,吾未見刓印不與者之能圖大也。凶。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上六乘九五,亦馬也。然五不足依,而六三不應,初復隔遠,則「乘馬班如」,安所適從?且以陰柔居屯極、險極,為加憂,為血水,「泣血漣如」,不能長矣。六爻當屯之時,一出而濟世安民,一有所從而屯邅,一妄動而取困,一明於所從而吉,一位已尊而吝澤以敗,一莫適所從終底於亡。陽,君也;陰,臣也。故初陽、五陽皆自立之象,二陰、四陰、六陰皆從人之象。惟六三以陰居陽,遂欲妄動,而豈得哉?聖象明切如此。乾坤立本圖 六十四卦無出八卦者,八卦無出乾坤者。繫辭傳於取益、取渙諸辭上,惟曰「始作八卦」。又曰: 「乾坤其易之縕耶!乾坤毀則無以見易。」而六十四卦凡陽爻皆稱「乾」之策,凡陰爻皆稱「坤」之策,可見也。特論爻則專稱剛柔,以剛即乾,柔即坤也。故曰「乾剛坤柔」。又曰:「剛柔者,立本者也。」宋程頤曰:「乾坤交而為六子,八卦重而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變。」蘇軾亦謂:「易有剛柔、往來、上下之說,學者沿是爭推其所由變,此大惑也。剛柔相易,皆本乾坤而已。」至明何楷因有乾坤主變一圖,較先儒卦變諸說甚長。特其所謂本之乾坤者,不本八卦三畫之乾坤,而專觀重畫本卦之剛柔,且以上下卦畫為往來,則隨之「剛來而下柔」為乾上畫來,坤初畫往;蠱之「剛上而柔下」為坤上畫來,乾初畫往等有合而於四陽四陰之卦,如訟曰「剛來而得中」,晉曰「柔進而上行」,則上下卦畫並無往來,不能一律相合,是尚有所礙也。今更定此圖,有當從本卦觀者,如賁「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之類是也。蓋賁本取剛柔相間為文,故以本卦觀也。有不必從本卦觀者,如訟「剛來而得中」之類是也。訟但取乾之索為坎,居下卦得中,故訟不成,不須來自上卦,且上卦乾爻未有移動,不可曰自上卦來也。有從反易觀者,如復反剝曰「剛反」。序卦曰:「剝,窮上反下,受之以復。」無妄反大畜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之類是也。有於本卦觀諸爻,剛柔不專指一爻者,如剝柔變剛,巽柔皆順乎剛之類是也。而剛柔立本則一也。乾坤父母☰乾☷坤此卦本也。繫辭傳曰:「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又曰:「剛柔者,立本者也。」乾坤索而得「六子」,☶ 艮、☵坎、☳震皆坤卦,而乾交之;☱ 兌、☲離、☴巽皆乾卦,而坤交之。 說卦傳曰:「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乾坤自重䷀乾䷁坤 繫辭傳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乾坤相重。䷊泰,小往大來。䷋否,大往小來。凡重卦居下卦,為來,為下;居上卦為往,為上行,為進。諸重卦本乾坤。䷂ 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剛柔始交,指下卦「震」言也。而難生,即連上卦坎言。蓋因重之卦,必以六畫統觀成義也。後皆仿此。䷃蒙「初筮告」,以剛中也。䷄需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訟,剛來而得中。凡言「得中」者,多以坎、離言。坎,二陰之中;離,二陽之 中也。䷆師剛中而應。䷇比「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履柔履剛也。䷌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剛」。䷍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謙「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指艮一剛爻言。地道,指坤三柔爻言。聖言活變如此。䷏豫「剛應而志行」。䷐隨「剛來而下柔」。訟之「剛來得中」,從三畫乾卦來也。此之剛來下柔,則本卦乾、坤卦畫往來,自有其象。聖言隨便指之,不拘一格也。䷑蠱,「剛上而柔下」。䷒臨「剛浸而長,剛中而應」。此則六爻合論,又不拘一爻往來矣。䷔噬嗑,「柔得中而上行」。䷕賁,「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剝,「柔變剛也」。此亦六爻合論者。䷗復「剛反動而以順行」。䷘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以上二卦,又從反易觀之,而得剛反剛自外來之 象者。凡易言內外者不一,泰之內陽外陰,下卦為內,則上卦為外。兌之剛中柔外,又以重卦上三爻為外。上,上卦之外也。三,下卦之外也。中孚之柔在內而剛得中,又以三四為內,以在六爻內也。䷙大畜「剛上而尚賢」。䷛大過「本末弱也」。䷜坎「維心亨,乃以剛中也」。䷝離「柔麗乎中正」。䷞咸「柔上而剛下」。䷟恆「剛上而柔下」。䷠遁「剛當位而應」。此以六爻觀之,又取乾中爻與艮二爻相應為義,不取三剛之艮止也。易象無方如此。䷡大壯,大者壯也。䷢晉「柔進而上行」。䷥睽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蹇「利西南」,往得中也。䷧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 此與蹇卦皆以上卦為西南,明以坎、震為坤卦,而乾陽往之。䷨損,「損下益上」,「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觀言下卦曰「三人行」,明以兌為乾卦矣。䷩益,「損上益下」。䷪夬,「柔乘五剛也」。䷫ 姤,「柔遇剛也」。䷬萃,剛中而應。此亦舍兌之主爻,而取兌之中一爻乾剛未變者,與下卦應為義。䷭升,「柔以時升」。䷮困,「剛掩也」。䷯井,「改邑 不改井」,乃以剛中也。䷱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漸進得位,往有功也,其位,剛得中也。䷵歸妹,天地之大義也。䷷旅:「柔得中乎外, 而順乎剛。」䷸巽:「柔皆順乎剛。」䷹兌:「剛中而柔外。」䷺渙:「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節:「剛柔分而剛得中。」䷼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小過:「柔得中,剛失位而不中。」䷾既濟:「柔得中也。」䷿未濟:「柔得中也。」 以上六十四卦,惟觀、頤、明夷、家人、革、震、艮、豐八卦彖中未及剛柔,余皆見之。序卦傳言上下經,皆以天地生萬物起,正此義也。䷃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山下有險,冰焉,止而不得流行,蒙蔽之象。然而曰「蒙亨」者,乃二以亨通之道行時中也。故五以少男而為蒙之正,謂之「童蒙」。二以中男而兼互震長男之任,因之統諸蒙以授家政,是主卦者也,則謂之「我」。禮聞來學,不聞往教,則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也。求我者何也?大離中虛,坎中實,皆有心志之象。二之與五,非強應之,志應也,然而不可瀆也。「筮」,揲蓍也,問焉而以言也。「蒙」之叩師如之。「初筮」其志誠,二有剛中之德,則告之。但至再至三則瀆矣。「瀆則不告」,不惟厭其瀆,我亦恐以此瀆蒙。夫「蒙以養正」,作聖之功在此,而可瀆乎?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下出泉」,蒙蒙然蒙也。如泉「果行」,通蒙也;如山「育德」,養蒙也。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蒙」之在初,貴以發之者養之。坎為法,為桎梏,扑作教刑,而況蒙稚,則用刑以正法,斯利耳。若變兌為毀折,而脫桎梏以往,何以發焉?吝而已。說通脫。此嚴父嚴師教於嬰孩之道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九二以陽居陰,剛而得中,而「坎」又能藏垢,是以善養子弟,「包蒙」者也,何吉如之!夫二之應,六五之陰柔也,豈惟象蒙,童亦象婦,剛柔相接則納之矣。納婦則坎男授室,即以克家,不又吉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夫九二之納婦,或以逼近六三之女而亦取之乎?用勿取之矣。何者?彼與二相比,見九二陽剛多金,遂謂金夫可喜,而以上九艮止,不能速合,因隨水遷流而就下,是「見金夫不有躬」也。夫三以應上為順,而今行不順矣,女與取者皆不利也。易小傳曰:「卦變為蠱,有女惑男之象。」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畫實卦凡四陰,初與三或比陽應陽,惟四為獨遠實。遠實則蒙無自啟,困矣。 六五,童蒙,吉。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六五柔中而惟剛中是應,是「蒙」之未鑿者也。「童蒙」也。「順」者,中爻互坤。「巽」者,爻變為「巽」。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上九陽剛在上,其於三之蒙也,不惟桎梏,且以下石,則「擊蒙」矣。夫蒙之分界甚矣哉!養正則聖,不正則為娼。為盜。游惰子弟,無賴少年,至於為寇,上必擊之,何利之有?然上得已哉!害於家國,凶於其身,不御之不利。此先王郊遂寄棘之典所以設也。象於「見金夫」也,曰「無攸利」;「為寇」也,曰「不利」。聖人仁蒙而終欲返之,見乎辭矣。故象傳於不順者終望御之,而上下順焉。坤為順,六爻初嘗對上,二嘗對五,三嘗對四,觀之則其義易明。初可用刑,上至用擊。二為包而接五,五為童而巽二,三為見陽而失身,四為遠陽而失實。諸卦多然,終始見於初、上,而曲折備於中爻也。䷄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天下事進則進,退則退,而有欲進而不進者,則「需」以待之也。故「乾」健於行,而險難在前,不能不待者,時也;而剛健在己,不陷於險者,德也。卦有四陽,固可濟險,而九五一陽,位乎天位,正得其中,又為諸陽之主。「坎」實有孚,向離光亨,其貞吉矣。雖「坎」為大川,而「乾」以知險,往涉有功,何弗利焉!易璇璣曰:易之為道,非中則正。而言正者,猶有所謂可正,有不可正,有不可疾正,有「利君子正」,有「不利君子正」。有曰「艱正」、「正厲」、「正凶」、「正吝」。至於言中,乃未有言「利不利」、「可不可」者,亦無所謂「艱厲」凶「吝」之辭。是正有時而不可,中無時而不可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雲上於天而雨未降,需象也。當飲食宴樂以待之。若值需時而躁心妄動,及壹鬱無聊,皆非也。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郊遠於水,故於此需之,而又遲久以待,無難乃進,則無咎。中孚以三、四為內,繫辭傳以二、三、四、五為中,則初、上有郊外象。同人上九曰:「同人於郊。」耿氏周易淺義曰:不犯難行,謂不往應四也。不失常,謂遲久不應,亦終不失陰陽相應之常也。爻有有應,有無應,有有應而不應,有無應而應,有初不應而終應,此類是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仲氏易曰:九二當互兌之始,兌於地為剛鹵,即「沙」也。兌為說,為口舌,即「小有言」也。夫「沙」者,水石之交,瀕於水矣。所恃者二位居中,其為寬衍猶在耳。中以濟險,故終吉。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郊外當「需」,臨流則渡,「泥」豈可「需」之地哉!今外「坎」之水逼臨是泥也,而乃「需於泥」焉,則「坎」為寇盜,自我致之矣。為九三計,必乾乾「惕若」,乃可出險不敗耳。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坎」為「血」,六四已入「坎」,則「需於血」矣。然柔得其正,下與初應,順以聽之,不激不傾,可自穴而出焉。坤畫為順。仲氏易曰:四、上為坎之二陰,故皆言穴,猶坎卦初與三皆言「坎窞」也。易小傳曰:坎耳,聽之象。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君子以飲食宴樂」,此爻當之。蓋九五得中守正,故剛健而不陷,吉何加焉!荀爽曰:「五互坎離,水在火上,酒食象也。」「需」有二道,有「需」而後平險者,如周亞夫堅壘不動,待七國之敝而乘之是也;有「需」而其險已平者,如陸遜料昭烈有伏兵,不往應之,而其伏自出是也。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上六之位,不若九五中正而居險極,變「巽」為入,則「入於穴」矣。所幸下應九三,而乾卦三陽同體,陽主上進,則此敬慎不敗者,將偕衍在中者、不失常者,不速而自來。上六能敬之,則共將出險,豈至大失哉?淺義曰:坎為酒食,三陽應之,有客象。以酒食應客,以柔應剛,以上應下,皆敬象。「不速」即「需」也。初九當久須,九二需而寬衍,九三不當須。所謂需者,事之賊也。六四始入險,順聽一陽,即可得出。上六已陷險,非依眾剛,不能終吉。惟九五有德有位,樽俎廟堂,坐待成功建業者,不可以不知「需」也。按:卦爻之上卦曰「往」,之下卦曰「來」。而屯四之初乃曰「往」,需下卦之上乃曰「來」。蓋以乾坤之重卦而分上下,則上卦為往,下卦為來。以本卦爻之本卦,則以我適彼為往,以彼向我為來,非一義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不險不訟,險而不健亦不訟。訟卦上剛下險,則內險而外健矣,所以訟也。然乾剛來居下卦,得坤之中為坎,有孚象。兩剛敵應,有窒象。坎中一陽陷於二陰,有惕中象。訟者,必有情之辭,為人所窒而不得伸,乃以鳴官,且惕然於中,不成不終,斯吉矣。不然必凶。九五中正之大人見之,訟以平,故利。若恃其坎險,以水浮天,則大川深廣,匯而成淵,一遭風波,將墮入矣,何利涉之有?按:漢焦延壽有一陰一陽自姤、復,五陰五陽自夬剝之說,宋人因之為卦變。仲氏易因之為推易。大約謂一陽五陰之卦皆自復、剝而來,一陰五陽之卦皆自姤、夬而來,二陽四陰之卦皆自臨、觀而來,二陰四陽之卦皆自遁、大壯而來,三陰三陽之卦皆自否、泰而來。朱子以為非作易本旨,乃卦成後有此象,其言近是。如兩人對閱,高下互分,二木相勘,枝節參錯,為卜筮觀玩之一助亦可,而以諸卦自復、剝等來,則斷不可。乾、坤生六子,一因重之,六十四卦皆具,焉有師卦自復卦來,訟卦自遁卦來之理耶?且六子助天地以生萬物者也,而震、巽、坎、離、艮、兌反生自臨、觀等卦,則顛甚矣。以至干寶謂乾之初九自復來,乾之九二自臨來,諸卦反生乾、坤,更顛倒凌亂之極矣,烏可訓耶?至來知德又專歸反對,名之曰「綜」。夫反對見於雜卦,本屬經意,但專以此解往來諸辭,則其說有難盡通者。如賁與噬嗑反對,賁彖曰:「柔來而文剛。」來注曰:「噬嗑上卦之柔來文賁之剛。柔指離之陰卦,剛則艮之陽卦。」「分剛上而文柔」,來注曰:分噬嗑下卦之剛上而為艮以文柔。剛指震之陽卦,柔則離之陰卦。夫噬嗑上卦為離,下卦為震,是亦可曰柔文剛,剛文柔矣。且「分」字何解?猶是一陽二陰之卦,祇一倒觀,並無移動,何以言分?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左旋,水東注,天上浮,水下流,違行而訟之象。作事謀始,無違行矣。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初六不永其訟,雖以才柔位下,亦以訟事原不可長也,故雖變兌而小有言,然互離在前,一辯即明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九二以剛爻居坎陷之中,真險而健者,然五剛在上,何能訟勝?不克固也。特幸而剛中,尚能出險,故「歸而逋」。逋,遁也,則訟息矣。坤為邑,坎卦本坤,即其邑也。三百戶者,合三爻言之,是通一邑之戶也。一人好訟,則一邑受害。三百戶無眚,言訟息則安者眾也。否則以下訟上,患如掇拾,豈能無眚乎?眚,災也,坎為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下卦本坤也,以剛來而為坎,則坎險其新德,而坤順其舊德也。六三不變,故有「食舊德」而順從於上之象焉。是不訟者也。雖居於險地,為二所牽,其正亦厲,然「終吉」矣。故其從王事而無成也,與「坤」之三爻德亦同焉。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四居互「巽」,亦有何訟?而無如其據陽爻而處陰位也,則亦一訟人矣。第近尊而有應,則能出險,斷非終訟者。故「巽」而「不克訟」,則必返而聽命,曰「渝」矣。吾改行矣,是已安於正而不失矣,何勿吉焉?「即」,就也,謂俯而就聽訟者之命也。「巽」象命令故有聽命之象。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以中正之德,聽有孚之訟,故訟「大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健而在上,訟勝之人也。「乾」為衣,為言,故當以訟勝受服。而應爻互「離」,為腹,為革,則其所受服或有似乎鞶帶、者。然而終朝三奪之矣,何足敬哉?應爻互「離」,「終朝」之象。上變「兌」成「困」,「兌」為毀折,褫象。三爻三褫象。䷗師,貞,丈人吉,無咎。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坤為田土,為國邑,而險即存乎其間。畫溝洫而藏兵眾,所謂師也。坤為眾,水亦為眾,而坤又為輿,震為車。「坎為弓,為輪,皆象兵事。」且以一陽統五陰,正古者五人為伍,積而至於五旅,為師之象。況二在坎為中男,又互震而為長男,儼然一丈人矣。陽剛得中,六五相應,出坎險而布坤順,則秉軍正以正眾,而眾因以正,是侮亂取亡,兼弱攻昧,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也,於以王也何有?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容民畜眾,廣言,不專指兵也。陸績曰:「坎在坤內,故曰地中有水。師,眾也。地中眾者,莫過於水。」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坎為法律。否臧即失律也。在卦初,故言師出。左傳宣十二年:「知莊子曰:周易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謂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不揲蓍,而即以之卦解爻辭,正所謂「爻言乎變」者也。仲氏易欲主推移,遂駁爻變,似與古人所言左矣。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九二剛中主師,上承六五之寵,則如周禮「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者,無不錫之。何者?坤坎為眾,萬邦也。丈人得而萬邦安。錫主帥者,即所以懷萬邦也,豈有私焉? 六三,師或輿屍,凶。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仲氏易:六三過中不當,乃乘剛而為出師之佐,上下無應,此偏裨致敗之象也。「坤」、「震」、「坎」皆輿,而「坤」又為迷、為死。全「坤」在前,震動致喪,將或敗而「輿屍」矣,有何功焉?六四,師左次,無咎。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春秋傳:三宿為次。「左次」,退舍也。文事尚左,武事尚右。古陳圖右在前,左在後,故以退後為左次。兵法:知難而退,常道也。六四陰柔得正,則猶能不失常道耳。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坤為地,田也。搜苗獼狩,不外田中,故亦名曰「田」。坤又為兕虎,禽也。田而有禽,是有獲也。」夫田獵所以習兵,兵出無名,事乃不成,故「利執言」。「無咎」。然而師貴有名,尤貴擇將使用相應之九二,則由全卦視之為丈人,而自六五之君視之為長子。坎智淵深,震勇奮起。出剛中之德以行,誠「無咎」矣。若誤以六三之互坤同體而使之,則二既長子,次之即弟子矣。少不更事,往而輒敗,雖師出有名,而正亦何濟?然則使人可不當哉!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此用師已畢,論功行賞之候也。「大君」,謂六五也。「開國」,封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或析土地,或定採食,丈人及其下偏裨,凡有功者,皆正之。然而正之雲者,不可吝,亦不可濫。彼失律輿屍之小人,斷宜勿用,用之則亂邦矣。以眾正而王之道如此。玩辭曰:初與四對,初出而四退也。二與五對,二,將也,五,君也。三與上對,三敗事,上成事也。以三處險極,上處順極也。六爻固各有象義,然數至五而周,位至五而尊。上爻結五之意者,亦多如此,上六之類也。䷇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比則吉矣,比則有輔矣。下之四陰皆順從乎五矣。凡筮,初得下卦,再得上卦,則上卦原筮也。原筮而得九五,則剛中為元,以剛居正而堅。則永貞,是再三籌策,而得首出長治之道者也。又何咎焉?但見莫敢遑寧。而四方下國。來享來王。上下之應有如此者。而獨是卦之下畫為前,上畫為後。上六一陰,亦知五之當比,而逆而高亢,是後至之夫也。其道窮矣,焉得不凶?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物相親比而無間者,莫如水在地上。下「坤」互「坤」,皆侯國象。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九五為卦主,初六之爻純見「離」,而「有孚」者,亦欲往而比五也,無咎之道也。夫五非初應,何以無咎?初之應在四,今四相敵而不相配,則為他矣。配則我往而彼來,他則不來矣。特是初欲比五,而四密邇於五,以陰從陽,早與五比者也。「坎」為缶。苟出我之有孚,以盈於六四之缶,則他必下應,相偕而比五矣。自四言之,為「終來」,自初言之,為「有他吉」矣,又何咎?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二居內卦而比五,是「比之自內」矣。夫二之應五,正也。正故不自失。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三以陰柔居不正之位,處多凶之地,亦上比於五,則比中之阿比者矣。自傷傷人,可嘆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陽為賢,天位為上,四居外卦而比之,是外比之矣。四當承五者也,往而從之,何勿正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誠,吉。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夫九五之比,非隱芘而私昵也。五爻位居正中,坎水內光,顯然明白,以比天下者也,如驅田矣,三則已發,軍禮也。其禽順我而奔去者,則射取之」。其禽迎我而來者,則舍置之,不殺降也。故在前之禽,以舍而失而「於貉其同」之邑人,亦不警誡以取前禽焉。蓋民心罔中,惟爾之中,歸懷之眾,主者顯然親之,故使民心皆化於中,不為已甚,吉可知矣。 上六:比之無首,凶。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道窮而比,戮斯及矣。凡卦初為足,上為首。聖人於人事,欲其行而進,故為之計者四卦,履、晉、升、漸是也。欲其親附,為之計者五卦,比、同人、隨、萃、中孚是也。事必濟險,為之計者四卦,屯、蹇、渙、解是也。事成宜保,為之計者四卦,泰、大壯、大有、豐是也。而其事始於夫婦,為之計者六卦,姤、漸、歸妹、咸、恆、家人是也。其餘多一事一卦矣。爻象固隨時不拘,而二五多吉辭,以中也。初多平辭,以始也。上多傾辭,以窮也。三多凶,四多懼,以位不中而處上下之間,往來多事。然四辭每勝於三,以懼則不至於凶也。䷈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畜訓藏,又訓止。大畜曰「止健」,是畜大矣。大畜者,其畜為大,則小畜者,其畜為小,可知也。大者,陽也。小者,陰也,即四也。四為偶位,以偶爻居偶位,得位也。八卦正位巽在四,又得位也。且兼互離、互兌之陰,一位之中,三陰並見,又得位也。一得位而上下五陽環而包藏之,?止之,是上下應之矣。非小畜而何哉?其畜也,健而能巽。九五陽剛得中,而畜陰之志以行。乃以亨矣。試觀「我西郊」乎?陰陽之氣畜而雲,畜而不往則雨。今五陽畜陰,而三陰之卦俱綴於天,「密雲」之象。而巽一陰為卦主,風以散之,不雨象。「尚往」猶然。「往」,去也,故施而未行。中爻「兌」為西方,卦有「西郊」象。易纂言曰:「內外之陽甚多,所包畜之陰甚少,故卦名小畜。」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小畜」者,風行天上,乾天之陽,畜巽風之陰也。禮樂文物,由中發外,身之風也,故君子懿之。懿,美也。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報答曰復。初之與四,正應也,則其畜陰也,乃報答之由其道者也。道在是,義即在是,吉矣,何咎之有? 九二,牽復,吉。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二之畜四,非應則非復也,而亦曰「復」者,有牽之者也。二與初共為地道,而陽剛同體,則牽而復之,在中不失,亦吉矣。亦以初言,初不失則二亦不失,所謂「牽」也,三則失矣。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此不能畜小者也。三陽與四陰相比,「夫妻」也。然「乾」為圜,有輿之輪象,「互兌」則輪毀折,脫輻而不能行矣。故視其夫妻,夫進於下,妻乘其上。」離為目,「巽」為多白眼,「反目」狀也。雖有室不能正之,焉能畜之哉!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血」,陰類,「憂惕」,陰象。六四孚乎陽,則「血去」而「惕出」矣。是承九五之「有孚」而上與「合志」,所謂「剛中而志行」者。於戲!畜陰至此,陰亦善矣。互「離」,孚象。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五與四同其「有孚」,所謂「合志」也。且復牽巽繩而為之攣,則四真為所畜矣。夫畜者,養也,聚也。養與聚非富不可,而五居「巽」中,「巽」近利市三倍,此富者也。「富則能畜乎四矣。」四五相比,比者,鄰也。君子非財無以轉移,小人可獨富哉?「以」,用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上變為「坎」,「坎」為雨,則「不雨」也。而今「既雨」矣,且「坎」為隱伏,又既處矣。處者,畜也。「畜」至上九,積乾德而成「巽」富,甌窶滿車。以畜四陰,畜不且成耶?特是四以「巽」女而至上剛,女也,而已婦矣。婦得位而久處,以至上剛,貞也,而亦厲矣。其「貞厲」也,殆如「月幾望」然。大離與坎對易,「坎」藏離中,離負坎背,隱月魄而就日色,互光偏上。幾望象也。四陰至此,不亦終可畏哉?倘君子陽剛過極,變坎而疑,遂以巽終之躁,輕進而與之爭,必遭凶矣。此小畜所以貴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也。君子黨疏,故初二欲其牽。君子性剛,故上九戒其征。且九三之不能畜陽在陰下,雖反目而不言禍。上九之不能畜陽在陰上,少有疑而已得凶。畜陰之道,蓋可知矣。䷌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兌」為附決,「乾」主上進,而用互巽之股以行,「履」之象也。上天下澤,高下不紊,禮之象也。禮者,履也。今觀其「履」,下兌之柔正互巽之股,而上而承乾。則進而履者,乃以柔履剛也。乾,西北之卦,有虎象焉。虎上為首,則下為尾,「兌」三正履虎尾矣。然兌為悅,和悅而上以應乾,虎何咥焉?是涉危地而遜以行禮,萬全之道也,亨可知矣。孔子贊釋至是而復進曰:豈特此哉!不見九五乎?陽剛中正,躬履天位,而一無疚病,向離出治,何光明也!此履之至也。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淺義曰:履之無飾者,素履也。初在下為足,比應皆無陰陽相間之文,故有此象。無應而往,故曰「獨行願」。蓋禮以質為本始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九二以剛德居中,履行地上,坦坦寬平,不怨天,不尤人,中何亂焉!紫岩易傳曰:「二居澤中為幽人。」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於大君。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志剛也。 離為目,「巽」為股,皆為兌之毀折,眇跛之象也。然以柔處剛位,居下卦之終。巽固多躁,而兌亦附決,遂不以為不足,曰:吾能視能履,且曳其履之跛者,而履乾虎之尾,則卦以悅而應乾,而虎不咥人者,茲且以位不當而咥之矣,不其凶乎?然六三之志,豈不剛哉?從來武事尚右,陰爻兌卦皆武象也。離為戈兵,為甲冑,而居人位,﨣然一武人矣。若武人有為於大君之事,不畏艱,不懼死,其志固然耳。 九四,履虎尾,訴訴,終吉。象曰:「訴訴終吉」,志行也。 四已入乾,則已為虎尾矣。然四為人道,與三同才,則三履而四亦履之。獨是九四以剛居柔,又四多懼,敬畏而訴訴然所謂臨事而懼,終獲其志者也。安在虎必不可履哉?雖暫時未見其吉,「終吉」耳。 九五,夬履,貞厲。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九五以剛卦剛爻而居剛位,處於下者,和悅而不敢強諍。又「履」與夬相為重易,而乃正當九五之尊位,則凡行剛決,一往無前,固屬貞固,然亦厲矣。明太祖似之。彖看不變之全卦,九五剛中正,故曰「履帝位而不疚」。爻辭則專看一爻,且兼變象。九五變離,則剛者愈燥,故又曰「厲」。蘇氏易傳謂「古之論卦者以定,論爻者以變」是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上九在上,苟視下五爻之履或素、或坦、或剛、或訴、或夬,考其吉祥者居之,則周旋中規,折旋中矩,「大吉」而「有慶」矣。「禮」者,恭敬、撙節、退讓之具也。且履剛貴於用柔,初位下,二、四、上皆柔位,故「吉」而「無咎」;三、五剛位,故或「凶」或「厲」。初以素樸,二以貞坦,三以任剛,四以戒懼,五以專決,而上九復進以時中,履行之狀如繪矣。 周易傳注卷一